一、武汉保监办提出车险改革六条要求(论文文献综述)
张兆铭[1](2021)在《山东Z财险公司竞争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保险行业也在此背景下,实现了快速增长。虽然国内保险业的经营模式较之经济发达国家仍存在不小差距,但随着“新国十条”的颁布,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工作的总体布局中,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对保险业的发展影响深远。随后,国家层面的利好政策相继出台,中国保险业迎来了极佳的发展机遇期。与此同时,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偿二代”的落地及商业车险综合改革的实施,保险行业的经营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就山东省保险行业运营情况而言,2020年山东省财产保险原保费收入686亿元,位居全国第4名,目前省内共有40家财产险公司,以“人太平”为首的大型公司占据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基本形成寡头垄断的态势,中小型公司经营举步维艰,盈利能力不断下滑,多数公司亟需转型升级,适应当前市场环境改革创新自身的竞争战略,在稳定市场地位的同时提升获利能力,推动公司稳健发展。本文以山东Z财险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利用PEST分析法、五种力量模型、SWOT分析法等工具,综合分析了公司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及内部资源与能力。本文认为,宏观环境对于财产险行业的发展颇为有利。从行业环境来看,山东省内财险市场已明显形成了三大梯队,山东Z财险公司属于第三梯队小型公司,受第一梯队“人太平”老三家大型公司及第二梯队中型公司的影响十分明显,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但山东Z财险公司在股东资源、资金资源及承保管控能力、理赔服务能力等内部条件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本文认为山东Z财险公司应采用差异化的竞争战略,在客户服务、两大险种经营模式、营销渠道管理及产品研发营销等方面实现差异化,本文也从组织架构、机构管理、人力资源改革、科技创新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保障竞争战略的高效实施,以期通过上述措施使山东Z财险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本文对山东Z财险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完善其竞争战略体系,提出三项创新点。第一,通过研究分析,提出了差异化的竞争战略,完善了公司的战略分析体系,以期增强公司的品牌形象、提升客户粘稠度及经营利润;第二,构建了“自下而上”的产品创新研发体系,以解决财产保险行业普遍存在的产品同质化的问题;第三,结合公司当前的产品研发体系,提出了“两段式”的互联网营销策略,以弥补公司在互联网销售领域的短板。
廖磊[2](2020)在《大童公司互联网+保险服务战略定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济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保险,而我国经济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是保险业,保险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中国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做出了突出奉献。目前我国保险业按保费收入已居全球第二,已经超过了诸多在保险史上发展了几百年的发达国家。中国保险市场总体规模的迅猛发展,离不开保险中介的重要贡献。他们在保险产品的供求双方撮合成交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中介作用,是我国保险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要有三类: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在保险中介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三大问题:一是行业结构失衡,专业中介机构实现的保费收入一直在整个中介渠道中不足10%(在发达国家,专业中介的销售额占整个保险收入的60%以上);二是保险中介市场专业化水平低,机构规模小且竞争力不强、业务层次低且结构单一、专业人才短缺且员工素质不高;三是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普遍,主要体现为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上弄虚作假。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给保险专业中介行业带来了史无前例的机会和挑战。大童保险服务公司作为国内保险中介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深受大家的关注,本文将以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查阅大量相关资料,以战略理论、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作为依据,通过文献分析法、调查研究法、五力模型分析法、案例研究法对大童保险销售服务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竞争环境和内部环境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大童保险服务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过科学分析得出大童保险服务公司的战略定位是“互联网+保险服务”,为持久保持该具有优势的战略定位,特制定了一系列针对用户、供应商、内部管理的战略,同时为有效的实施这些战略,还制定了详细的关于内控机制优化、人才引进、研发投入、品牌建设等保障措施。本文认为大童保险销售服务公司结合外界环境,根据自己的核心资源和优势来建立“互联网+保险服务”战略定位,能让企业继续引领保险中介行业数年,并成为保险中介企业的标杆,对整个保险中介行业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和借鉴意义。
马金标[3](2020)在《YDPIC大连分公司车险业务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汽车销量的不断增长,机动车辆保险已变成生活不可或缺的产品。社会公众对车险业务的需求也更加丰富多样。YDPIC大连分公司作为中小型的保险公司,必须制定有效的车险业务营销策略,指导公司开展车险业务营销活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本研究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和理论分析的方法,选择YDPIC大连分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围绕其车险业务营销策略开展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和调研。本研究整理了市场营销、关系营销、渠道营销、差异化营销等相关理论和PEST、SWOT、STP、4PS等分析工具,为YDPIC大连分公司车险业务营销策略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保障。并对YDPIC大连分公司的内部环境及外部环境展开了细致的调查研究,重点对外界的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及自身的营销资源和营销能力进行阐述。同时对YDPIC大连分公司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及外界的机会和威胁归纳分析,并选定适合车险业务发展的策略组合。通过对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进行细分,确定YDPIC大连分公司的目标市场,进而重点对产品、价格、渠道、促销方面提出YDPIC大连分公司的车险业务营销策略。最后,从优化组织架构、突出文化优势、强化团队建设、改善绩效考核、完善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帮助YDPIC大连分公司在车险业务营销方面取得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车险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本研究对YDPIC大连分公司车险业务营销策略的合理制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帮助YDPIC大连分公司在车险业务营销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功,同时也对其他中小型财险公司改善其车险业务营销策略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作用。
舒凯[4](2020)在《“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保险纠纷应运而生。“非医保用药不赔”这一条款的性质和有效性在理论和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论。人民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由于意见分歧,往往缺乏统一的审理依据。非医保用药的理赔责任的明确有助于对《保险法》和《合同法》上的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同时也能加深对权利和义务统一原则以及公平原则的理解,具有较大的理论研究意义;对实践中提出如何防止过度医疗、滥用药物以及如何平衡好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受害人三方的利益的相关解决措施也具有实践意义。文章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产生背景,接着从概念入手,介绍了该条款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了该条款与之相近概念的区别和联系。然后根据学界不同观点对保险条款中的三种类型条款的性质与该条款比较分析后,对该条款进行综合的判断和定性,认为该条款并非免责条款,应属特殊的“格式条款”,符合一般性保险合同条款的性质。第二部分提出“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所处的窘境,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计结果分析,因该条款产生纠纷的案件占比大,迫切需要解决。紧接着用三种案例表明实践中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对案件加以分析,总结归纳出了实践中此类纠纷中所出现对该条款效力认定不一、过度医疗、药品的鉴定举证存在困难等问题。并且现行法律对该纠纷的赔偿责任并未明确,因此各地司法意见也存在分歧。总结出所有问题的核心均是“非医保用药不赔”的合理性的认定。第三部分是对“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合理性分析,先分析车辆责任险的性质,是属于规章类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并用实证论证了该条款契合保险的分摊风险和损失补偿功能,体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利与义务一致。然后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分析,有利于促进交通安全,并总结得出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费率的联系处于一种动态平衡,降低保险费率利于维护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从而促进保险行业和社会稳定发展。第四部分是“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合理实施的途径。首先从司法角度上,提出司法解释加重了保险人的举证责任,认为举证责任应合理分配,并提出对法条的补充建议,然后从被保险人的角度叙述了设立附加险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对附加险设置的条件限制提出相对具体的意见,最后通过抑制过度医疗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就对医院建立过度医疗的防控机制提出构想。
左海燕[5](2019)在《“商车费改”对我国车险市场发展的影响分析》文中认为自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务以来,车险业务伴随着宏观经济和汽车市场的发展,在近40年的时间里呈现了跨越式增长,实现了质与量的突破。同时,在市场化改革的国际浪潮推动下,我国也积极借鉴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行了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为车险市场的跨越式增长增砖添瓦。纵观我国车险市场近40年的发展情况可知,自改革开放以来,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成为车险市场的主旋律,而深化改革则成为当下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车险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近年来,承借“十三五”和“十九大”的东风,新一轮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简称“商车费改”)重新启动,为我国车险市场带来了更多的发展可能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基于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对车险市场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学界和业界也进行了广泛关注和深入探讨。本文通过定性、定量的研究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新阶段”(2015年至今),阐明了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对我国车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希望为改革的持续深入开展和我国车险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分六个章节对“商车费改”对我国车险市场发展的发展影响进行了研究。第一章节首先通过对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及改革历程的简要梳理与展示,阐明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商车费改”的定义,然后,系统地介绍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和成果,为本文提供了理论支撑,最后阐明了论文架构、研究方法和本文的创新点所在。第二章节重点介绍了与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相关的保险经济学原理,定性的分析了车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节通过对发达国家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情况介绍和对比分析,阐明了其对我国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的启示。第四章节阐述了我国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历程、现状和凸显的问题,从定性的角度,对现阶段改革得失进行了总结。第五章节是对我国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新阶段”的量化分析,通过构建影响车险市场发展的面板数据分析模型,利用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分析了“人、车、地”的因素以及改革因素对车险市场发展的影响,得出“商车费改”这一新时期政策变量对车险保费收入和车险深度有不同程度的显着影响,而其对车险密度并没有显着性影响的结论。第六章节首先对研究进行了总结,对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研究可进一步开展的方向进行了展望,其次对车险市场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李娜[6](2019)在《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和模式创新研究》文中指出近些年,在中国经济持续多年稳定增长、居民财富快速积累的背景下,以代客理财为主的资产管理行业(简称“资管行业”)不断壮大。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类固定收益市场到股票市场,再到衍生品市场等,资管产品几乎无处不在。虽然存在各种“越位”、“踩线”的争议,但资管行业的蓬勃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和金融脱媒深化,商业银行也希望改变以往过度依赖存贷利差的局面,并逐渐成为资管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尤其在近几年,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主要提供者,逐步处于资管行业的核心位置。而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更多扮演着金融产品创设者的角色。但是,在不统一的监管体系下,资管行业发展伴随着社会各界的质疑,规避政策的模式创新和监管长期博弈,刚性兑付始终未被打破,使得资产管理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集聚了大量的风险,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资管链条的上游尤其如此,成为风险的最终传导环节。过去多年,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监管部门出台了超过30部政策文件,内容囊括理财业务的资格准入、投资方向、风险管理、操作规范等各个方面,但总体来看,监管政策在出台不长时间内,总会被新的产品模式创新所突破,效果并不理想。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近些年,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在内的资管行业成为一个重要的金融研究领域。在监管部门、学术界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4月27日,试图破解资管乱象的资管新规出台,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2018年9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管理办法”),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实施细则。2018年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作为理财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资管新规及理财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入转型和发展新时期。在此背景下,本文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透过监管政策变迁视角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影响因素,并进一步研究产品模式创新。首先,运用门限回归模型考察加入监管政策变迁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因素,之后定性考察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模式创新的演变,并将收益率影响因素模型延伸,运用两时期横截面数据探索模式创新的效应。在这里必须指出,从逻辑关系上看,模式创新也是理财产品收益率的重要影响因素,但其特殊性在于,模式创新的过程往往就是与监管政策博弈的过程,在短期内对收益率有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监管政策变迁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模式创新之间的内在联系、二者的博弈过程,以及模式创新如何突破监管政策而对收益率产生影响,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专门的深入研究。最后,在运用创新模型并结合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和研究2018年资管新规的政策效应及影响,并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和发展提出建议。第一,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在第三章,本文以4家国有大型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4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农村商业银行2008年12月至2018年8月数据为样本,运用门限回归模型,基于监管政策带来的结构变异角度,考察了市场利率、产品期限、金融体系流动性和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协整关系。主要结论如下:(1)在政策平稳期,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保本和保本理财收益率与市场利率、产品期限、金融体系流动性均具有基本一致的协整关系。市场利率、产品期限和金融体系流动性一般具有与理财产品收益率同向的变动关系。在政策抑制期,各类型银行理财变量系统协整关系不尽一致,市场利率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明显减弱,部分模型的逻辑关系与理论上的状态出现不一致性,表明了重大监管政策出台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变动逻辑产生明显影响。(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大监管政策短期(即政策抑制期)降低了非保本理财收益率,非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带动保本理财收益率下降。表明2009年至2018年资管新规之前,重大监管政策仅是短期影响,并未影响收益率的长期变动逻辑。(3)由于数据持续至2018年8月,且自2018年4月及之后Policy均取值0,各类银行门限回归结果显着,表明2018年资管新规的抑制效应持续至今。(4)虽然监管政策主要针对的是非保本理财产品,但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存在门限效应,说明政策冲击对保本理财产品也产生影响。其原因主要是非保本理财收益率的带动作用,也就是说:非保本理财产品与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均有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亦存在短期的传导效应,针对表外理财或非保本理财的监管政策会通过传导关系影响到保本理财产品。(5)在过去近10年内,监管政策出台后确实对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产生了短期的抑制效应,但并未产生长期实质性的影响;产品期限、市场利率是理财产品收益率的重要决定因素,金融体系流动性变化亦能够对收益率产生影响。第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模式创新。产品模式创新伴随着与监管政策的博弈:商业银行通过不断创新,突破监管政策,从而实现理财资金投资于高收益资产。所以创新带来的效应十分显着。在第四章,本文从规范的角度分析了监管政策变迁下模式创新的演变,在进一步了解重大监管政策出台带来的短期抑制效应之后,商业银行如何通过模式创新突破监管政策。在第五章,本文基于收益率模型考察了模式创新的经验证据。但是,由于创新本身并不存在直接可以观察到的指标,所以需要找到度量理财产品创新力度的方法。幸运的是,本章基于两个思路找到了相应的测量方法。一是基于不同类型银行的方法:由于不同类型银行创新力度存在差异,如果我们控制了产品期限、市场利率、金融体系流动性变化,那么收益率的差别即可表示不同类型银行创新的差异程度。二是基于不同政策效应期的方法:在控制产品期限、市场利率、金融体系流动性变化的情况下,政策平稳期与政策抑制期收益率的差异,即可表示这两个时期创新程度的差别。基于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模式创新效应差异模型的结论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力度是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率的重要变量。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理财产品创新力度均强于国有大型银行。较早时期,股份制银行创新力度最强,后期逐步被城商行超越。近期理财产品创新力度或激进程度排序为:城商行、股份制银行、农商行、国有大型银行。基于不同政策效应期理财产品创新差异模型的结论是:政策平稳期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要明显高于政策抑制期,表明模式创新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重大监管政策出台之后一段时间,进一步的产品模式创新所带来的收益率提升十分可观,影响不同类型银行收益率水平大概在0.30%-0.50%。第三,关于2018年资管新规的研究。本文在第六章总结了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核心内容。资管新规的核心内容是:打破刚性兑付、破除多层嵌套、禁止资金池,同时推进业务更加规范,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标准,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新规提出防止资金纯粹规避政策的空转,缩短融资链条;强化穿透式监管,充分披露底层资产;理财子公司成为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主要载体等内容。2018年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共同构建起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框架。在对新规梳理之后,本文基于不同政策效应期理财产品创新差异模型对资管新规政策效应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在控制产品期限、市场利率、金融体系流动性变量后,资管新规对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四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抑制效应十分明显,且随着时间推进(2018年5月至9月)抑制效应不断增强。新的政策出台后,类似于以往监管政策出台一段时间后被进一步的模式创新所突破的情况没有出现,在系统性改革背景下,预计将形成新的产品体系。最后,本文在完成定量研究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发展方向及政策建议。商业银行应对照新规要求,除做好存量业务处置以及新老产品有序衔接之外,还需要在理财产品体系、投资者培育、估值体系、风控体系以及组织架构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梳理和建设。
徐念丹[7](2018)在《可回溯管理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基于《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所研究的对象是中国保险市场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问题。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作为中国保险业市场行为监管的重要举措,被寄托着从源头治理屡禁不止的保险销售误导、不实告知等市场乱象,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使命,并在实施近一年来,受到监管方、保险人、保险消费者、市场其他各方的高度关注。然而在此背后,可回溯管理由于相关配套机制的欠缺,以及自身存在的不足,使其难以充分发挥原初期望的功效。鉴于保险纠纷发生时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目前尚难以对该规定的实际实施效果作出实证角度的分析与评估。因此,研究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本文从可回溯管理的定义与内涵入手,同时详尽分析了保险消费者与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概念,探究了可回溯管理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中国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通过《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文稿与征求意见稿的比较,形成了对可回溯管理实施目的和实施方法的准确、全面的理解。然后分析了可回溯管理对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积极意义和存在的不足。最终提出了下阶段完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规制的相关建议。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可回溯管理的概念、引入背景与现状。本部分首先介绍了可回溯管理的起源、定义、特征与实质。其次,通过分析中国保险业高速发展与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事件日增这一对矛盾,剖析了保险纠纷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藉此揭示出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引入背景。最后,介绍了中国保险业可回溯管理现状,为下文讨论相关规定的制定、内容及条款比较打下了基础。第二部分是《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概述。本部分首先从介绍可回溯管理规定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开始。并比较了正式发文与征求意见稿的条款内容,从中归纳总结出两者三方面的主要差别,随后逐一进行详尽分析。第三部分是可回溯管理对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本部分首先辨析了保险消费者与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概念。不仅介绍了当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进而阐明了对于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原理与意义。最后,指出了可回溯管理有待改进之处,包括记录的关键环节信息量不足,对保险消费者隐私权关注度不够等。第四部分是完善可回溯管理规制的相关建议。首先,应进一步扩展可回溯管理的实施范围、形式与内容;其次,应注意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的可回溯管理宣传教育;再次,应充分发挥可回溯管理在保险纠纷调解中的作用;最后,应考虑将可回溯管理纳入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等。
齐澍晗[8](2016)在《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文中指出全球化背景下,“逐步清晰”的环境风险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以德国社会学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者,通过对现代化困境的反思、针对全球化背景下不断出现的、相互之间还有“某种”关联的社会风险展开深入研究;创造性的形成了“风险社会”这一系统而完整的社会学理论。当前,中国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高风险社会状态:改革开放过程中迅猛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在短时间的急剧转型——别的国家在近百年逐一面临的风险和危机将一次性在当代中国集中爆发出来;而环境风险,则是风险社会里最典型的风险。从食品安全视角来看,环境风险通过土壤、空气和水源等环境因素,影响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初级农产品;环境风险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迁移、传递,从而最终影响到人类生命和身体健康。因此,本文通过对西方社会学的风险社会理论的梳理、借鉴和吸取,认为“风险社会”并不是某个具体的社会形态,也不是国家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风险社会”理论是针对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困境的全面描述;是西方发达国家对其资本主义现代化制度的一种自省与反思;“风险社会”理论是通过描述风险现象和风险特征,以探寻能够改善社会关系、完善现代化制度的发展路径。如前所述,中国正处于高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日益复杂,且具备“潜在性”和“不可预估性”的特征;因此,我们应吸取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研究成果,认真分析中国环境风险的分配现状、并对我国现行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措施进行全面考察与反思,寻求法律手段规制环境风险的具体路径。通过分析,本文指出对环境风险予以法律规制时具体存在着三个法学困境:是关于规制主体和价值取向的困境;二是关于法律规则确定性的困境;三是关于风险责任分配的困境。随后,本文将风险社会理论引入环境法学、传统法理学,指出能够克服上述三个困境的法学理论。最后,通过对欧盟、美国和日本三个国家或地区现行的风险法律规制手段进行考察,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具体路径:一是确立风险法治原则,以该原则作为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运行原则;二是建立环境风险分析管理制度体系,以此制度体系实现应对风险的科学理性;三是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以此机制确保对环境风险的法律规制更及时、更精准;三是完善指引性公共政策,通过推动指导性的公共政策法制化,实现对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引导,形成社会共同治理环境风险的良好社会运行模式。
张烜[9](2016)在《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与对策》文中研究说明2015年2月3日,我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由此,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全国正式拉开了帷幕。本轮车险费改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等五个方面着手展开。目的是进一步加大车险定价的市场化力度,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的同时,保证保险公司的收益,维护车险市场平衡,实现健康生活,绿色出行。文章首先介绍了车险费改的市场背景和目的意义,然后分析国外车险费率市场化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从中汲取对我国车险费改的启示。进而对我国车险改革的历程进行回顾,描述改革各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以及效果。并且从改革内容以及试点效果进行切入,重点分析此次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最后,通过分析车险费改带来影响,比如小额索赔呈现下降趋势,渠道发展呈现新格局,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服务意识提高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财险公司应积极提高服务意识、优化升级车险产品、结合自身优势深入汽车后市场等举措。
鱼舟[10](2016)在《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及其监管策略研究》文中认为自我国保险业恢复以来,车险一直是我国财产保险第一大险种,也是社会经济活动中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近些年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车险的覆盖面和保障范围也不断扩展,车险在管理交通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6年起,我国车险行业统一使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车险A、B、C条款,这三款产品沿用至今已经接近十年,期间几乎没有做过实质性的改动,且条款之间差异甚微,车险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此外费率厘定也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管制,导致整个市场长期以来陷入“拼费用”、“拼返点”的低水平无序竞争状态,市场缺乏活力。统一集中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车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导致车险无法充分发挥风险管理职能。为了解决市场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同时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潮流,保监会于2015年2月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于同年6月起在山东等六个地区实施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这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开启。近些年,学术界一直在探讨、研究关于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尤其是车险市场费率市场化有关问题,主要针对车险市场化的路径、改革动因、改革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我国费率市场化实务提供了参考意见。但是纵观国内外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可知,费率市场化不是完全自由化,改革的成功推进离不开科学审慎的保险监管,而学术界关于费率市场化改革后的监管问题研究较少,且已有的研究也很少结合改革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因此本文力争在对费率市场化改革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改革后我国保险监管所面临的挑战,并为监管策略的选择提出一定的对策建议。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与研究有关的文献综述、本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本文的研究方法、文章的创新与不足,使读者能够对文章产生全面、清晰的了解。第二章阐述了与保险监管和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有关的理论。目前关于保险监管的理论主要是来源于政府规制经济学的公众利益理论,认为保险市场存在着市场失灵现象,市场支配力、外部性、“搭便车”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会严重影响市场运行效率,进而损害公众利益,因此政府应该对市场实施干预,以解决市场失灵,达到保护公众利益的目的。而保险费率市场化的理论基础则是政府规制中的政府失灵理论,该理论认为政府在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其自身也会出现效率问题,无法达到预定目标反而会降低经济效率。通过对保险费率监管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可知,严格的费率监管会导致政府失灵,在此情况下,应该放松对费率的管制,并制定其他适当的监管措施进行配合。第三章首先介绍了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动因。本文认为我国车险市场目前面临着内外部的压力和问题,有必要通过改革来改善市场情况,同时我国目前在市场主体、消费者、监管机构和行业层面已经具备了车险改革的条件。其次,本章还对我国费率市场化的历程做了简要回顾,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统颁阶段、探索阶段、行业统一阶段、部分试点地区的调整,对每个阶段的车险改革情况和监管措施都做了介绍。第四章中,选取了车险改革发展较为典型的美国南卡罗来纳州、韩国和日本三个地区,对其车险市场的改革情况,包括改革动因、措施和市场反应进行了分析,为我国车险改革了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与启示:行业协会在改革中起重要作用、改革需要分阶段逐步进行、市场化改革离不开科学审慎的监管。第五章着重研究了本次车险费率改革的有关情况。首先是介绍了改革的内容,其中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市场化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步骤则是通过三个阶段逐步实现市场化,同时还介绍了在条款、费率厘定和监管方面的改革举措。其次通过定性分析法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进行了评价,指出改革试点期间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风险管控水平提高,业务结构有所优化,车险在汽车产业链中的地位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价值凸显。第六章则依据第五章中改革试点的实际情况,分析了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车险监管面临的挑战:对费率系数的使用情况监管困难、应对创新业务的监管准备不足、缺乏完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政府监管制度存在不足和行业协会作用不充分。针对第六章中提到的问题,第七章研究了在费率市场化背景下车险市场监管策略的选择。在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应该调整监管思路,选择适当的监管策略,减少对于市场行为的干预,将监管重心转向偿付能力监管。首先是健全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进入和退出市场提供一定的自由度,并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其次是完善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加强对于偿付能力的监管,改进现有的市场行为监管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制度建设;最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的监管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入社会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由于本次费率市场化改革实施至今尚不足一年的时间,试点范围仅在部分省份和地区,没有推广至全国,因此有些现象和问题还没有显露出来,本文关于改革的效果分析和监管面临的挑战不足以说明全部问题。其次,由于改革时间较短,缺乏足够的数据,因此本文着重使用主观性较强的定性分析,而缺乏严密的实证研究。此外,由于本人认识有限,对于有些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探讨,如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具体改进措施等,还值得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研究。
二、武汉保监办提出车险改革六条要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武汉保监办提出车险改革六条要求(论文提纲范文)
(1)山东Z财险公司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战略及战略管理理论 |
2.2 竞争战略理论 |
2.3 核心竞争力理论 |
2.4 财产险公司竞争战略研究现状 |
2.5 综合评述 |
第3章 山东Z财险公司内外部环境分析 |
3.1 外部环境分析 |
3.1.1 宏观环境分析 |
3.1.2 行业环境分析 |
3.1.3 外部环境综合评价 |
3.2 内部环境分析 |
3.2.1 公司简介 |
3.2.2 业务发展状况 |
3.2.3 资源分析 |
3.2.4 能力分析 |
3.2.5 内部条件综合评价 |
3.3 SWOT分析 |
3.3.1 关键因素组合分析 |
3.3.2 SO-优势与机会分析 |
3.3.3 WO-劣势与机会分析 |
3.3.4 ST-优势与威胁分析 |
3.3.5 WT-劣势与威胁分析 |
第4章 山东Z财险公司竞争战略的选择 |
4.1 公司的使命、愿景与战略目标 |
4.1.1 公司使命 |
4.1.2 公司愿景 |
4.1.3 公司的战略目标 |
4.2 公司竞争战略的分析与选择 |
4.2.1 竞争战略的分析 |
4.2.2 竞争战略的选择 |
第5章 山东Z财险公司竞争战略的实施措施 |
5.1 客户服务差异化 |
5.1.1 售前营销差异化 |
5.1.2 售中交互差异化 |
5.1.3 售后服务差异化 |
5.2 经营模式差异化 |
5.2.1 车险经营差异化战略 |
5.2.2 非车险经营差异化战略 |
5.3 产品研发及营销差异化 |
5.3.1 创新型产品研发差异化 |
5.3.2 既有产品保障范围、组合搭配差异化 |
5.3.3 差异化的产品研发体系 |
5.3.4 “两段式”互联网产品营销策略 |
5.4 营销渠道管理差异化 |
5.4.1 营销渠道差异化定位 |
5.4.2 提升非车渠道差异化能力 |
5.4.3 发展差异化的数字渠道 |
第6章 山东Z财险公司竞争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完善组织架构与机构管理模式 |
6.1.1 精干高效优化组织架构 |
6.1.2 合理分类加强机构管理 |
6.2 深化人力资源改革 |
6.2.1 推动人事体制改革 |
6.2.2 加强员工薪酬改革 |
6.2.3 建立健全培训机制 |
6.3 促进科技赋能 |
6.3.1 落实“双速IT”规划 |
6.3.2 打造新一代核心商务系统 |
6.3.3 开发应用互联网健康管理手段 |
6.4 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附录: 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大童公司互联网+保险服务战略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和问题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理论基础 |
1.4.1 战略管理理论 |
1.4.2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由来 |
1.4.3 核心竞争力的理论观点 |
1.4.4 核心竞争力的特征 |
第二章 竞争环境分析 |
2.1 外部宏观环境分析 |
2.1.1 国家政策分析 |
2.1.2 市场经济分析 |
2.1.3 文化因素分析 |
2.1.4 技术支持分析 |
2.2 行业竞争分析 |
2.2.1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
2.2.2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
2.2.3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2.2.4 替代产品的威胁 |
2.2.5 同业竞争的威胁 |
2.3 大童保险内部环境分析 |
2.3.1 公司概况 |
2.3.2 公司资源分析 |
2.3.3 公司能力分析 |
2.3.4 经营状况分析 |
2.3.5 企业文化分析 |
第三章 大童公司战略定位分析 |
3.1 大童公司产品创新能力分析 |
3.1.1 代理保险产品创新 |
3.1.2 保险咨询服务创新 |
3.1.3 客户理赔服务创新 |
3.1.4 客户增值服务创新 |
3.2 大童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分析 |
3.2.1 建立了完善的基础数据库 |
3.2.2 科学的客户关系管理 |
3.2.3 完善产业链布局 |
3.3 大童公司技术开发能力分析 |
3.3.1 建立了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 |
3.3.2 独特的科技创新模式 |
3.4 大童公司内部管控能力分析 |
3.4.1 管理体制 |
3.4.2 管控模式 |
3.4.3 管控内容 |
3.5 大童公司SWOT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互联网+保险服务战略定位实施策略 |
4.1 保险咨询服务策略 |
4.2 保单托管服务策略 |
4.3 理赔代办服务策略 |
4.4 供应商整合服务策略 |
4.5 互联网平台服务策略 |
4.6 产业链完善服务策略 |
第五章 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强化企业文化 |
5.2 优化内控机制 |
5.3 增强品牌优势 |
5.4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
5.5 加大移动端软件研发 |
5.6 加大专属产品研发 |
5.7 壮大保险公估团队 |
5.8 完善健康管理体系 |
第六章 总结 |
6.1 总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YDPIC大连分公司车险业务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车险的相关概念 |
2.1.2 营销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分析工具 |
2.3.1 PEST分析 |
2.3.2 SWOT分析 |
2.3.3 STP分析 |
2.3.4 4PS营销组合分析 |
3 车险业务营销环境分析 |
3.1 公司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公司车险业务经营情况 |
3.1.3 公司车险产品介绍 |
3.2 外部宏观营销环境分析 |
3.2.1 政治环境 |
3.2.2 经济环境 |
3.2.3 社会文化环境 |
3.2.4 技术环境 |
3.3 外部行业营销环境分析 |
3.3.1 行业发展情况 |
3.3.2 顾客分析 |
3.3.3 竞争者分析 |
3.4 内部营销资源分析 |
3.4.1 财务资源分析 |
3.4.2 人力资源分析 |
3.4.3 产品资源分析 |
3.4.4 品牌资源分析 |
3.4.5 渠道资源分析 |
3.5 内部营销能力分析 |
3.5.1 车险产品研发能力分析 |
3.5.2 车险产品定价能力分析 |
3.5.3 渠道拓展能力分析 |
3.5.4 车险产品促销能力分析 |
3.5.5 售后服务能力 |
3.6 内外部营销环境分析总结 |
3.6.1 外部机会分析 |
3.6.2 外部威胁分析 |
3.6.3 内部优势分析 |
3.6.4 内部劣势分析 |
3.7 SWOT分析 |
4 车险业务营销策略制定 |
4.1 STP分析 |
4.1.1 市场细分 |
4.1.2 车险业务目标市场选择 |
4.1.3 车险业务市场定位 |
4.2 营销组合策略 |
4.2.1 产品策略 |
4.2.2 价格策略 |
4.2.3 渠道策略 |
4.2.4 促销策略 |
5 车险业务营销策略的保障措施 |
5.1 组织保障 |
5.2 文化保障 |
5.3 团队建设保障 |
5.4 培训制度保障 |
5.5 制度考核保障 |
5.6 售后服务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概述 |
第一节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产生背景 |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出现 |
二、“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诞生 |
第二节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概念 |
一、“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内涵 |
二、“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外延 |
第三节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性质判断 |
一、商业保险合同中“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分布 |
二、保险条款中的一般性保险条款、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
三、“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本质 |
第二章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遭遇的窘境 |
第一节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实践困境 |
一、“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纠纷现状 |
二、“非医保用药不赔”案件同案不同判 |
三、“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实施中的具体纠纷 |
第二节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司法解释的歧义 |
一、有权解释不明确 |
二、各地司法意见分歧 |
第三章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一节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契合保险的功能 |
一、机动车责任险的性质和功能 |
二、保险功能在“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中的适用 |
三、保险功能的实证分析 |
第二节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利于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
一、促进交通安全 |
二、被保险人的利益与保险费率的联系 |
第四章 “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合理实施的途径 |
第一节 司法解释的完善及建议 |
一、司法解释加重保险人的举证责任 |
二、对“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司法解释的补充之建议 |
第二节 设立大额非医保用药责任险的附加险种 |
一、附加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二、附加险的条件限制 |
第三节 限制医疗机构过度医疗 |
一、我国过度医疗的现状 |
二、过度医疗的成因 |
三、建立过度医疗的防控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5)“商车费改”对我国车险市场发展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商车费改”定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方法 |
1.7 创新和不足 |
2 “商车费改”的经济学基础 |
2.1 价值规律 |
2.2 供需理论 |
2.2.1 车险供给 |
2.2.2 车险需求 |
2.2.3 车险供求平衡 |
2.3 市场失灵与政府调控 |
2.3.1 市场失灵 |
2.3.2 政府管制 |
3 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
3.1 国际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情况 |
3.1.1 美国实施混合监管,费率厘定更人性化 |
3.1.2 德国注重市场改革,费率厘定因子完善 |
3.1.3 日本采取政府推动,车险市场竞争激烈 |
3.2 国际费率市场化的比较分析 |
3.3 国际经验对我国的主要启示 |
3.3.1 市场化是大势所趋 |
3.3.2 深化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
3.3.3 应处理好市场与监管的关系 |
4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发展概况 |
4.1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发展历程 |
4.2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成效 |
4.2.1 市场集中度降低,竞争加剧 |
4.2.2 市场稳健发展,改革容错性提高 |
4.2.3 市场费率下行,保险责任扩大 |
4.2.4 新规出台,监管水平提升 |
4.3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凸显的问题 |
4.3.1 短期内引发费用战,阻碍发展 |
4.3.2 小型保险企业面临退市风险 |
4.3.3 车险市场监管面临更多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5 “商车费改”对我国车险市场发展规模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研究设计 |
5.1.1 设计基本思路 |
5.1.2 变量的选取与度量 |
5.1.3 实证方法与描述性统计 |
5.2 实证分析 |
5.2.1 单位根检验与协整检验 |
5.2.2 模型选择与结果估计 |
5.2.3 “商车费改”对车险市场发展影响的量化分析 |
5.3 比较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6)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和模式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界定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论文框架和技术路线 |
第四节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文献综述 |
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政策变迁文献综述 |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模式创新文献综述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资产定价相关理论 |
二、期限结构相关理论 |
三、金融创新相关理论 |
四、金融抑制相关理论 |
五、金融监管相关理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政策变迁 |
第一节 资管行业发展概况 |
一、2008 年之前:公募基金主导资管行业 |
二、2008-2012 年:银信合作推动资管行业发展 |
三、2012-2017 年:“大资管”和多层嵌套 |
四、2018 年之后:资管新规和统一监管 |
五、资管业务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通道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政策变迁 |
一、发展历程 |
二、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
三、监管政策变迁和重大政策核心要点 |
第三章 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样本选择、指标选取和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选择 |
二、指标选取 |
三、描述性统计 |
第三节 门限回归方法和模型设计 |
一、门限回归模型 |
二、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和回归分析 |
一、国有大型银行模型 |
二、股份制银行模型 |
三、城市商业银行模型 |
四、农村商业银行模型 |
第五节 非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FBY)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BBY)的逻辑关系 |
一、四种类型银行 |
二、基于EG-ADF模型的长期关系检验 |
三、基于误差修正模型(ECM)的短期关系检验 |
第六节 模型总结 |
第四章 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模式创新演变 |
第一节 2009年12 月规范银信合作的信贷资产出表前后 |
一、早期的合作模式 |
二、合作模式演变和产生原因 |
三、产生原因 |
第二节 2010年8 月规范银信合作理财业务前后 |
一、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理财 |
二、规避72号文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创新 |
三、其他创新模式 |
第三节 2013年4 月规范理财投资运作前后 |
一、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 |
二、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加入后的商业银行理财创新 |
三、银监会8号文的核心内容及影响 |
四、参与“非非标”资产的创新 |
第四节 2018 年资管新规之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体系 |
一、依据投资资产分类 |
二、依据客户类型分类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模式创新的经验证据 |
第一节 研究思路 |
一、研究对象选取 |
二、不同类型银行创新效应差异的思考 |
三、不同政策效应期创新效应差异的思考 |
四、模型设定的思考 |
第二节 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创新效应差异的检验 |
一、数据来源 |
二、指标选取和变量定义 |
三、描述性统计 |
四、回归结果分析 |
五、模型总结 |
第三节 不同政策效应期理财产品创新差异检验 |
一、数据来源 |
二、指标选取和变量定义 |
三、描述性统计 |
四、回归结果分析 |
五、模型总结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2018 年资管新规的政策效应及影响 |
第一节 资管新规前商业银行理财存在问题与风险分析 |
一、刚性兑付风险 |
二、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
三、多层嵌套风险 |
四、信用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风险 |
第二节 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核心内容 |
一、资管新规的总体思路 |
二、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核心内容 |
第三节 资管新规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分析 |
一、资管新规政策效应的描述性统计 |
二、资管新规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三、收益率降低原因和产品模式影响 |
四、资管新规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 |
第七章 主要结论和研究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一、基于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模型的结论 |
二、基于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创新效应差异模型的结论 |
三、基于不同政策效应期理财产品创新差异模型的结论 |
四、2018 年资管新规的研究结论 |
第二节 资管新规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和发展 |
一、转型发展方向 |
二、转型发展的政策建议 |
第三节 本文不足与研究展望 |
一、本文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可回溯管理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基于《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可回溯管理的概念、引入背景与现状 |
(一)可回溯管理的概念 |
(二)保险销售中引入可回溯管理的背景 |
(三)中国保险业可回溯管理现状 |
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概述 |
(一)制定过程与条款内容 |
(二)与《征求意见稿》比较:监管尺度 |
(三)与《征求意见稿》比较:隐私权保护 |
(四)与《征求意见稿》比较:其他调整 |
三、可回溯管理对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 |
(一)保险消费者与保险消费者权益 |
(二)可回溯管理对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积极意义 |
(三)《暂行办法》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不足 |
四、完善可回溯管理规制的建议 |
(一)进一步扩展可回溯管理的形式和内容 |
(二)提升保险消费者的可回溯意识 |
(三)加强可回溯管理在保险纠纷调解中的作用 |
(四)将可回溯管理纳入保险信用体系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8)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选题意义与内容 |
第一章 风险社会理论观概述 |
第一节 “风险是什么” |
第二节 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的梳理 |
一、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理论归纳 |
二、吉登斯的风险社会理论 |
三、卢曼的风险社会理论 |
四、道格拉斯、拉什的风险社会理论 |
第三节 风险社会理论的确立 |
一、辩证唯物观看待西方风险社会理论 |
二、对西方风险社会理论批判与借鉴 |
三、本文风险社会理论观的建立 |
四、总结 |
第二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 |
第一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现状及界定 |
一、“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现状 |
二、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界定 |
第二节 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中的风险规制措施 |
一、现有法律体系 |
二、监管主体与监管方式 |
三、主要制度及总结 |
第三节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中的风险规制措施 |
一、“风险预防”的发展 |
二、现有法律体系 |
三、监管主体与监管模式 |
四、主要制度及总结 |
第四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不足 |
一、监测方面的不足 |
二、评估方面的不足 |
三、标准方面的不足 |
四、管制方面的不足 |
五、应急方面的不足 |
第三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问题 |
第一节 实践上的困境 |
一、立法、执法、司法路径上的困境 |
二、原因分析 |
三、总结 |
第二节 理论上的困境 |
一、政府“双重”风险地位 |
二、政府与亚政治(次政治)的关系 |
三、“有组织的不负责任” |
四、外部性的责任制度失灵 |
第三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存在问题 |
第四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问题解决的法理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特征 |
第二节 规制主体和价值取向 |
一、“宪法”赋予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权力 |
二、四种价值取向 |
三、规制、管制及服务的概念辨析 |
第三节 法律规制的确定性 |
一、原因推定原则的适用 |
二、民主共治 |
三、成本效益分析与软法路径 |
第四节 风险责任分配 |
一、无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 |
二、商业判断规则的借鉴 |
第五章 国外风险规制措施的经验考察 |
第一节 欧盟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一、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情况介绍 |
二、食品安全风险法律规制情况介绍 |
三、小结 |
第二节 美国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一、立法情况 |
二、具体措施 |
三、小结 |
第三节 日本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第六章 完善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措施 |
第一节 确立一个新原则:风险法治原则 |
第二节 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体系 |
一、确立风险分析制度体系 |
二、建立国家风险管理制度 |
三、建立专家委员会的风险评估制度 |
四、建立风险交流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 |
一、“回应型”立法理论 |
二、风险立法机制的组成和作用 |
三、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中的风险评估机制 |
四、建立立法的回应型程序机制 |
第四节 完善指引性的公共政策 |
一、推广“绿色发展引导基金” |
二、完善“绿色信贷政策” |
三、构建“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9)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关于车险费率的影响因素研究 |
1.3.2 关于车险费改的应对策略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我国车险费改的背景和现状 |
2.1 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 |
2.2 车险保费总量平稳发展 |
2.3 市场份额较为集中 |
2.4 兼业代理人成为车险主要业务渠道 |
2.5 车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
2.5.1 产品同质化严重 |
2.5.2 重车轻人的本末倒置 |
2.5.3 理赔服务能力不足 |
2.5.4 车险欺诈问题严重 |
3 典型地区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经验 |
3.1 亚洲地区 |
3.1.1 韩国 |
3.1.2 日本 |
3.1.3 我国台湾地区 |
3.2 欧美地区 |
3.2.1 德国 |
3.2.2 美国 |
3.3 典型地区车险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4 我国车险费改的进程 |
4.1 始于2001年的车险费改 |
4.2 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 |
4.3 深圳地区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 |
4.4 正式实施车险费率市场化征程 |
4.4.1 车险费改主要内容 |
4.4.2 改革试点地区效果 |
4.4.3 小结 |
5 车险费改的影响 |
5.1 小额索赔呈现下降趋势 |
5.2 渠道发展呈现新格局 |
5.3 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 |
5.4 价格战问题严重 |
5.5 服务意识增强 |
5.6 小结 |
6 车险费改背景下我国财险公司应对策略 |
6.1 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
6.2 提供差异化产品 |
6.3 优化承保端和理赔端 |
6.4 加强销售渠道建设 |
6.5 充分开拓汽车后市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及其监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基本思路及逻辑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保险监管与费率市场化的理论概述 |
2.1 保险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 |
2.2 保险费率市场化理论基础:规制中的政府失灵现象 |
3.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动因及发展历程 |
3.1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动因 |
3.1.1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 |
3.1.2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 |
3.2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历程回顾 |
3.2.1 统颁阶段 |
3.2.2 探索阶段 |
3.2.3 行业统一阶段 |
3.2.4 调整阶段 |
4 国外车险市场改革的经验借鉴 |
4.1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车险市场改革情况 |
4.1.1 改革动因 |
4.1.2 改革措施 |
4.1.3 改革后的市场反应 |
4.2 日本车险市场改革情况 |
4.2.1 改革动因 |
4.2.2 改革措施 |
4.2.3 改革后的市场反应 |
4.3 韩国车险市场改革情况 |
4.3.1 改革动因 |
4.3.2 改革措施 |
4.3.3 改革后的市场反应 |
4.4 经验与启示 |
4.4.1 行业协会在改革中起重要作用 |
4.4.2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应该逐步实施 |
4.4.3 市场化改革离不开科学的保险监管 |
5.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内容及试点效果评价 |
5.1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内容 |
5.1.1 改革目标 |
5.1.2 改革实施步骤 |
5.1.3 改革举措 |
5.2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效果评价 |
5.2.1 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风险管控水平提升 |
5.2.2 业务结构得到优化 |
5.2.3 保险行业在汽车产业链中的地位提高 |
5.2.4 车险的社会管理价值提升 |
6 费率市场化背景下车险监管面临的挑战 |
6.1 对费率系数的使用情况监管困难 |
6.2 应对创新业务的监管准备不足 |
6.3 缺乏完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
6.3.1 准入制度较为严格 |
6.3.2 退出机制不完善 |
6.4 政府监管制度不完善 |
6.5 行业协会作用缺失 |
7. 费率市场化背景下的车险市场监管策略选择 |
7.1 健全车险市场的准入、退出机制 |
7.1.1 改革市场准入机制 |
7.1.2 完善退出机制 |
7.1.3 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
7.2 完善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
7.2.1 加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 |
7.2.2 改进市场行为监管 |
7.2.3 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 |
7.2.4 强化监管制度建设 |
7.3 充分发挥行业和社会的监管作用 |
7.3.1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7.3.2 充分借助社会监管力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四、武汉保监办提出车险改革六条要求(论文参考文献)
- [1]山东Z财险公司竞争战略研究[D]. 张兆铭. 山东大学, 2021(02)
- [2]大童公司互联网+保险服务战略定位研究[D]. 廖磊.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3]YDPIC大连分公司车险业务营销策略研究[D]. 马金标.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5)
- [4]“非医保用药不赔”条款研究[D]. 舒凯. 吉首大学, 2020(03)
- [5]“商车费改”对我国车险市场发展的影响分析[D]. 左海燕. 山东大学, 2019(02)
- [6]监管政策变迁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影响因素和模式创新研究[D]. 李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7]可回溯管理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基于《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分析[D]. 徐念丹.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8]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D]. 齐澍晗. 武汉大学, 2016(01)
- [9]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与对策[D]. 张烜. 广东财经大学, 2016(04)
- [10]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及其监管策略研究[D]. 鱼舟. 西南财经大学,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