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郭鹏豫[1](2021)在《排污权抵押贷款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
李晗晗[2](2021)在《“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构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满足建设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我国作为世界能源生产大国和消耗大国以及高二氧化碳排放量国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迫切要求推进我国在世界范围内促成环境保护合作的进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国家产业结构较为粗放或急需面临转型,碳排放需求大,碳市场的建设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具备一定的可行性。构建统一性国际碳市场作为我国政府一项重要的战略构想,能够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生态等方面的紧密联系,促进沿线国家生态战略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契机。由此,进一步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现状,探索森林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碳市场构建经验,比较我国国内的碳试点市场的优势与不足并总结有效经验显得格外重要。基于此,本文比较分析国际成熟碳市场经验,立足当前我国碳试点市场状况,结合沿线国家碳市场发展情况,首先是分析“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利用熵权法分析沿线各国风险水平状况,并就沿线国家经济状况、金融风险因素、社会环境、工业发展水平和碳汇水平,分析构建“一带一路”森林碳交易市场的可行性;其次是构建“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通过对市场的构建原则与组织框架进行总体规划,再就市场要素、市场运行机制、风险防范机制进行设计;最后从经济、资源、法律、社会四个方面着手,提出适合“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的保障制度,促进市场高效运行。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1)构建“一带一路”国际碳市场建设的构想是可行的。通过对沿线国家状况及我国碳市场发展状况的研究,中国及沿线国家的森林碳汇量需求是巨大的。(2)国际碳市场建设中国际沟通与联合机制坚持多边链接原则,能够实现碳市场的成功建设。(3)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要基于实际,提供经济、资源、法律、社会等制度与政策方面的不断完善与健全。不断加大低碳理念普及力度,为国际碳市场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吴朝霞,冯泽宇[3](2021)在《排污权交易政策对不同排污规模企业的影响研究——基于PSM-DID方法的研究》文中提出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是我国2007年实行的一项重要的市场化环境管理手段。客观评价其对试点地区不同排污规模企业减排与产出的影响,不仅对于该政策的实施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能够对其他地区控制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以及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本文首先在D-S垄断竞争框架下分析了排污权交易对地区减排与不同规模企业产出的影响;然后采用中国30个省份2006—2015年的面板数据,以排污权交易政策正式生效时间2010年为分界点,利用PSM-DID的方法检验排污权交易对试点地区污染减排的有效性,以及该政策对试点地区大型与小型工业企业产出的影响。本文发现,排污权交易政策有效减少了试点地区工业SO2排放,但是降低了试点地区工业GDP。从企业规模角度来看,该政策促进了试点地区大型工业企业的经济增长并降低了小型工业企业的经济增长,仅在大型工业企业提高了减排效率,实现了波特效应。本文的发现为中国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郑立纯[4](2020)在《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的质量与效应评价》文中指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经过近四十年的逐步完善,成为推动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现有文献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研究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仍缺乏系统性研究,并且鲜有文献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及其效应进行综合评价。因此,本论文从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层面出发,对绿色金融政策进行系统性研究与评价,为支持中国绿色金融深度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本论文的主要内容由七章构成,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与面临的制约因素两方面的现实背景为出发点,引出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给出了相关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本论文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首先对绿色金融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在归纳总结现有文献基础上,尝试界定绿色金融概念。其次,介绍了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构成。再次,本章介绍了绿色金融实践取得的有益经验。最后,本章梳理了绿色金融政策相关理论,为后文分析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首先界定了中国绿色金融政策发展的三个阶段,并分析了中国绿色金融政策在多边合作框架中的积极进展。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特征。本章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演进的特征进行了总结,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阶段性效应加以分析,考察了不同政策发展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初步评价了绿色金融政策效果。第四章建立了绿色金融政策的评价体系,以中国绿色金融政策顶层设计文件为基础,制定评价指标,使用层次分析法,将评价指标构建为评价体系。根据这一评价体系,使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进行评价。第五章分别讨论了五类绿色金融政策的内涵,并对各类绿色金融政策作用机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使用实证方法分别对各类绿色金融政策效应进行评价。第六章依据前文界定的绿色金融政策阶段,使用实证方法考察在不同绿色金融政策发展阶段中国金融业规模对经济绿色化发展的作用效果,评价不同阶段中国绿色金融政策对金融业绿色化发展的导向作用。第七章对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对策建议。本论文通过系统研究绿色金融政策,对其质量与效应加以评价,得出以下主要结论。第一,界定了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演化的三个阶段。第二,依据环境库兹涅茨假说原理对不同阶段二氧化碳排放特征进行了分析。第三,建立了中国绿色金融政策评价体系,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质量进行量化,并依此对绿色金融政策加以排序。第四,分别对各类绿色金融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一、绿色信贷政策所倡导的绿色贷款有助于商业银行提升盈利能力。二、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对中国债券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绿色基金与政府及第三方资本的合作模式取得了积极进展,对于促进中国基金行业的发展以及助力中国节能环保和碳减排事业均具有显着的推进作用。四、绿色保险对第一及第二产业的发展均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五、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在降低试点地区碳排放量方面具有积极影响。第五,研究发现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显着改变了以往传统的粗放式金融发展模式,显着提升了经济绿色化发展水平。同时,政策制定仍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效果仍有进步空间。
冯泽宇[5](2020)在《排污权交易政策对不同排污规模企业产出与排污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在经济腾飞的同时也付出了较大的环境牺牲。我国政府为治理环境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其中,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我国最为特殊的一种环境规制。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是我国2007年实行的一项重要的市场化环境管理手段,是运用市场治理环境的一大创新之举。发展至今虽然已有十余年之久,但是仍处在不完善的发展阶段,因此客观评价其对试点地区工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十分重要。这不仅对该制度本身的实施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能够对其他地区控制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以及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再从市场化的角度来看,排污权交易制度虽然在科斯定理的支撑下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并不能解决公平性问题。因此探究排污权交易制度对不同排污规模企业产出影响的意义十分重大。本文从理论分析开始入手,首先基于工业企业的市场为垄断竞争市场的特点,利用D-S垄断竞争框架作为基本分析框架,以企业的生产成本作为切入点,分析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对试点地区企业减排的有效性。其次,再从企业利润最大化行为的角度,分析了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不同排污规模企业对减排方式的选择不同,大型排污企业往往选择投资减排技术减排来削减污染成本,具有规模效应,而小型排污企业因排污量小,缺乏投资减排技术的动力,往往通过选择减产来减低污染成本。研究发现大型排污企业不仅会减少污染排放,还会进一步增加产出,而小型企业会减少污染排放,但是产出也会减少。本文在理论分析之后,采用中国30个省份2006-2015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以排污权交易政策正式生效时间2010年为分界点进行准自然实验,并利用DID的方法检验排污权交易对试点地区污染减排的有效性,以及该政策对试点地区大规模与小规模工业企业产出的影响。研究发现,排污权交易政策有效减少了试点地区工业SO2气体的排放,但抑制了试点地区的工业GDP的增长。从企业规模角度来看,该政策促进了试点地区大规模工业企业的经济增长并降低了小规模工业企业的经济增长,仅在大规模工业企业中提高了减排效率,并实现了波特效应。本文的发现为排污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角度,也为中国政府公平化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提供一些参考,最后也能为试点地区政府在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的方面提供一些借鉴。
苏家凤[6](2020)在《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研究 ——以A市为例》文中认为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资源环境约束不断趋紧的客观现实。如何真正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成为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2015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在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更加注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我国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开启了我国税制绿色化的新进程。《环境保护税法》能否促进企业的绿色发展将直接决定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程度,因此,客观评估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绿色经济的角度,借助公共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通过对环境保护税的税收政策进行理论分析,将《环境保护税法》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进行比对,分析环境保护税和排污费制度在法律法规、税收优惠、征管模式、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从税制设定的角度探讨环境保护税开征对企业绿色发展产生的影响。实证分析以A市为例,具体研究方法通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A市样本企业进行调查,了解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成本、创新、利润、排污等方面的影响,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揭示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结果,探讨目前环境保护税政策在设置和执行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汪惠青[7](2020)在《大气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及投融资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位置。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已步入科学化和精细化阶段,各项政策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但由于我国存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等现实情况,导致出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治理资金不足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在此背景下,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不仅能够协调大气污染治理各参与方的利益,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效率,而且有利于发挥金融手段对市场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事业长足发展。由于大气污染的成因复杂,且具有明显的跨区域流动性,相对于生态补偿的传统领域(流域、土壤、森林等)而言,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对区域间的协同合作要求更高,是生态补偿的难点领域,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均较少。基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作了深入的阐述和部署,强调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此,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对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重点要解决“谁补偿谁”“补偿标准”和“资金来源”这三个关键问题。“谁补偿谁”回答的是生态补偿主体的问题,即在大气污染难以界定责任方和受益方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地确定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充分考虑了不同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工业化发展路径中存在的差异性,通过聚类分析法将我国27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按照工业化发展阶段划分为5类,为确定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提供依据。以期在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目标的同时,最大限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的核心问题,涉及到生态补偿金额的计算和分配。对大气污染进行生态补偿的关键是要明确受偿主体为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的共同目标,替补偿主体承担的额外治理任务,及其付出的社会经济成本。本文从大气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出发,通过构建PSTR模型,分析处于不同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城市进行大气污染治理的经济成本。从大气污染的扩散范围和程度出发,以京津冀及周边“26+2”城市为例,构建空间自相关模型,分析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协同治理圈”的合理性;构建污染物衰退模型,对大气污染的扩散程度进行核算,为计算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依据。“资金来源”是生态补偿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资金供需的调节作用,通过完善大气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为社会资金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渠道,在解决大气污染治理融资需求的同时,也能满足社会资金对相关绿色项目的投资需求。本文从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投融资特征、大气污染治理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金融工具和资金来源等角度出发,对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投融资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最后,基于相关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从促进生态补偿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拓展市场化、多元化补偿途径,健全大气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制度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王思文[8](2020)在《排污权交易对企业减排效果影响研究 ——基于造纸工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排污权交易机制作为能够利用市场促使排污个体自行减排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具有显着的政策优势。2007年,中国环保部门在一些省市开启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14年,我国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优越性,并对实际的排污权试点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与指导建议。2015年底,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污染排放个体的排污权初次核定。截止至2017年,排污权交易试点区域普遍建立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机制,排污许可证也已对排污单位实施全范围覆盖。所以我国施行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现状如何?是否能够结合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优势真正促进我国环境污染减排的有效实现?能否结合我国工业发展情况真正实现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减排作用?由于化学需氧量始终是排污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核算对象,所以本文以我国工业行业废水排放显着的造纸工业为例,试图探究排污权交易机制在我国排污市场的施行状况以及对实际减排效果究竟有何影响,并基于此尝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供参考。本文主要内容有:(1)首先阐明文章的背景及目的与意义,指出所需解决的问题,即排污权交易制度之于中国造纸工业产生的减排影响进行研究;接着进行文献综述即理论回顾,对排污权交易发展与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综述,并基于此对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机理进行有关排污权初级以及二级市场的市场机制的研究综述,最后依据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实质内涵及其具体实践针对其实施过程中污染减排方面的研究进行归纳阐述,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及方法思路。(2)对我国传统环境政策进行机理研究与博弈分析。基于传统环境政策机理对单位排污收费与企业污染排放行为的选择进行微观效应分析,并基于博弈的视角对我国传统环境政策的监管机制进行分析,引出传统环境政策的弊端,探究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采取的举措以及行动后产生的相互作用,指出了排污收费机制的重要作用,为后文与排污权交易的比较分析提供参考。(3)排污权交易机理分析与环境描述。分别从微观和宏观视角对排污权交易机理进行分析,然后针对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发展情形进行总结概况,并基于这些问题引出迫切需要相关研究为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完善及减排效果提升总结经验并且提供建议。(4)排污权交易减排效果的实证分析。通过介绍与分析我国工业污染背景对我国造纸工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形进行实证描述,接着基于此选取变量、构建模型,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回归分析,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并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结果显示:(1)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确有助于减弱工业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强度,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工业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强度也呈现出下降的态势。(2)教育水平、工业化程度、贸易开放程度、治理废水污染方面的投资、各地区获取的排污费、人均GDP、2007年之前是否实施过排污权交易等要素都对我国工业废水减排具有正向的作用。基于该结果,本文试图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以供借鉴:(1)延伸排污权交易机制作用范围,加大污染物种类排查。伴随着诸多欠发达地区开始逐步自行开展排污权交易市场交易活动,促使企业排污个体逐步增强环保控污意识、提升产能效率,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的同时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2)多项减排措施并举,政府管制—市场调节“双管齐下”。将排污权交易机制与排污收费等传统控污制度相结合,保证工业的污染排放处于一个既能够促使企业在较为宽松开放的环境中自由进行排污权交易,同时政府又能够随时管制并及时调控的大环境之中。(3)提升教育水平、技术投放力度,多主体集中有效治污。通过加大对于教育方面的资金投放力度、加深工业化程度等更充分地发挥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特性与优势,促进排污权交易机制更加平稳地健康运行。(4)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提升减排创新能力、强化东部地域优势从而降低污染排放总量,向技术密集型工业转变,最终以减排为前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5)重视国际贸易开放,加大入境排查力度。通过贸易开放学习国外与节能环保、治污控污有关的先进技术以及实践经验,同时维持对已入境外资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环保与发展并存。
袁柯[9](2020)在《我国排污权抵押研究》文中认为排污权理论及其实践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已经运用得比较成熟。遗憾的是,我国对排污权的实践应用还处在摸索阶段,学界对排污权的相关理论仍存在较大争议,国家尚未制定相关法律对其进行系统地规范。但值得欣慰的是,我国于2015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其中第21条提出对重点大气污染物将逐步施行排污权交易,这说明国家已经认识到排污权理论及实践对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的积极作用并着手推动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展开,例如,山西、浙江、江苏等省份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近几年的排污权交易数额也呈现不断增长之势,企业排污成本的提高倒逼其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引进绿色生产技术等,这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局面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然而,一些省市虽然开始了排污权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由于缺乏系统、成熟的理论指导,也缺少国家法律依据,因此排污权的实践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其成效亦未最大化地体现出来。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对排污权交易下位概念——排污权抵押开展研究,以期对未来排污权抵押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有所贡献。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排污权抵押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排污权具体内涵、我国诞生排污权抵押的缘由和排污权抵押实践的后续发展;第二个部分是对排污权作为抵押权客体的合法性分析,该部分先简述了抵押权客体的相关内容,然后从排污权具有财产性、准物权性质两个角度展开论述,得出排污权系“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结论,从而论证排污权作为抵押权客体确有合法性;第三个部分是对排污权抵押的实证研究,该部分采用数据、图表的研究方式,先介绍了我国排污权交易发展概况,接着在梳理有关排污权抵押的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我国排污权抵押的现状予以展现,为第四部分的内容作出了铺垫;第四部分的主体内容是现实中的排污权抵押实践暴露出的问题,针对上一部分的排污权抵押现状,提出了排污权抵押的法律依据缺失、排污权的价值评估不合理、排污权抵押的设立登记存在缺陷、排污权抵押的实现存在风险等四大现实问题;第五部分是完善排污权抵押制度的建议,针对第四部分中排污权抵押的问题分别提出建议,包括开展排污权立法活动、完善排污权价值评估机制、规范排污权抵押登记制度、规范排污权抵押的实现方式等。
印玲俐[10](2020)在《中国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规范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是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最大实验室。继排污权交易制度之后推出的排污权担保贷款制度,既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拓展,更是非典型担保和绿色金融制度的创新举措。实证考察发现,浙江等省业已出台排污权担保贷款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福建等省也已广泛开展排污权担保贷款的金融业务试点,效果较为显着。但实践也暴露出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确保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规范化。于银行而言,这涉及到排污权担保贷款业务的风险预期和风险控制;对排污权主体而言,这事关其合法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和实现;于政府而言,这涉及到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有效实施。从各地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试点可以约略看出,大都通过市场转让或政府回购方式实现债权。但是,市场转让或政府回购是否需要遵循一般规则或特殊规则?在市场转让或政府回购方式之外,是否存在其它实现方式的生成空间?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理论和实务做出回答。一言蔽之,我国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尚处于初步阶段,无论是在整体的实现方式体系上,抑或在具体的实现方式上,尚存在着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规范化建构问题。文章以各地颁行的涉及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为研究对象,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实证考察方法和大数据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首先明确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概念特征、价值功能。在此基础上,一一指出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诸如市场转让、政府回购等在规范化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继而提出具体的制度完善建议或改进策略。希望通过本文研究,建立健全排污权担保贷款制度,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绿色金融制度创新具体落地,实现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的有机统一。为此,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研究。第一,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基础理论。在对排污权、排污权担保概念梳理的基础上分析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概念特征、价值功能。第二,政府回购方式的规范化分析。通过梳理政府回购方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析出政府回购方式在法律定性、制度依据、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国实际接着提出具体的改进路径。第三,市场转让方式的规范化分析。在梳理各地市场转让方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了在转让主体范围、转让市场建设、转让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第四,流质契约方式的规范化建构。首先从必要性及可行性作出论证,其次在流质契约具体规则设计方面,提出明确例外性规则和建构评估性规则。
二、企业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2)“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构建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文献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国际碳交易 |
2.1.2 国际碳市场分类 |
2.1.3 清洁发展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部经济理论 |
2.2.2 排污权交易理论 |
2.2.3 科斯产权理论 |
2.2.4 行为经济学理论 |
2.2.5 公共产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碳交易市场构建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1 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构建必要性分析 |
3.1.1 国内外碳交易市场建设现状 |
3.1.2 构建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的外在必要性 |
3.1.3 构建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的内在必要性 |
3.2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建设碳市场基础条件现状 |
3.2.1 化石能源消耗 |
3.2.2 经济发展现状 |
3.2.3 生态环境现状 |
3.3 基于熵权法下的国际森林碳市场风险测度分析 |
3.3.1 熵权法 |
3.3.2 指标选取 |
3.3.3 实证分析 |
3.4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可行性分析 |
3.4.1 低风险国家需加快碳市场建设进程 |
3.4.2 中风险国家需加强沟通与支持 |
3.4.3 高风险国家需暂缓考虑建设碳市场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构建 |
4.1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构建原则及组织架构 |
4.1.1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构建原则 |
4.1.2 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组织框架 |
4.2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要素设计 |
4.2.1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主体 |
4.2.2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客体 |
4.2.3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平台 |
4.3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运行机制设计 |
4.3.1 总量控制及覆盖机制 |
4.3.2 初始配额分配机制 |
4.3.3 市场交易机制 |
4.3.4 监测、报告及核查(MRV)机制 |
4.3.5 履约与惩罚机制 |
4.3.6 国际沟通与联合机制 |
4.4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
4.4.1 风险预警机制 |
4.4.2 风险监控机制 |
4.4.3 风险管理机制 |
4.5 本章小结 |
5 “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保障制度 |
5.1 健全市场机制并完善金融环境的经济保障制度 |
5.1.1 构建完善森林碳汇交易平台建设 |
5.1.2 加强森林碳汇宣传广告投入推广 |
5.1.3 建立森林碳汇市场风险管理机制 |
5.1.4 创造良好森林碳汇金融环境 |
5.1.5 加大林业经营目标生态经济补偿力度 |
5.2 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资源保障制度 |
5.2.1 实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 |
5.2.2 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与抚育力度 |
5.2.3 积极推动森林管理与生态补偿机制 |
5.2.4 健全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制度 |
5.2.5 完善人为毁林防治和惩罚制度 |
5.3 完善补偿法规体系的法律保障制度 |
5.3.1 建立森林碳汇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
5.3.2 健全森林碳交易法律法规体系 |
5.3.3 建立森林碳汇市场风险管控法律 |
5.3.4 完善森林碳汇扶贫补偿法律制度 |
5.4 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并发展民生的社会保障制度 |
5.4.1 推动森林碳市场人才战略建设 |
5.4.2 提高区域统筹与民生扶贫保障建设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4)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的质量与效应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绿色金融政策内容相关研究 |
1.2.2 绿色金融政策效果研究 |
1.2.3 绿色金融政策问题与对策研究 |
1.2.4 相关文献评价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绿色金融政策及其理论基础 |
2.1 绿色金融政策 |
2.1.1 绿色金融与绿色金融政策范畴界定 |
2.1.2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构成 |
2.2 绿色金融政策的相关理论 |
2.2.1 外部性问题 |
2.2.2 庇古税 |
2.2.3 环境库兹涅茨假说 |
第3章 绿色金融政策及其体系 |
3.1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发展 |
3.1.1 绿色金融政策及体系萌芽阶段 |
3.1.2 绿色金融政策及体系初建阶段 |
3.1.3 绿色金融政策及体系完善阶段 |
3.1.4 绿色金融政策国际合作新趋势 |
3.2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特征 |
3.2.1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特征 |
3.2.2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阶段性特征 |
3.2.3 绿色金融政策与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阶段分析 |
3.3 绿色金融政策阶段性效应 |
3.3.1 环境库兹涅茨假说原理分析 |
3.3.2 数据选取 |
3.3.3 变量设置 |
3.3.4 回归结果 |
3.3.5 研究结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绿色金融政策质量分析 |
4.1 评价指标设计 |
4.1.1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
4.1.2 评价维度与指标体系设计过程 |
4.1.3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内容 |
4.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1 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 |
4.2.2 绿色金融政策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4.3 分析与评价 |
4.3.1 评价方法选取 |
4.3.2 模糊综合评价计算与结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政策差异视角的绿色金融政策效应及其评价 |
5.1 绿色金融政策分析 |
5.1.1 基于政策差异视角的绿色金融政策分析 |
5.1.2 绿色金融政策结构调整效应机制分析 |
5.2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5.2.1 绿色信贷政策效应评价:基于对银行业的研究 |
5.2.2 绿色债券政策效应评价:基于对债券业的研究 |
5.2.3 绿色基金政策效应评价:基于对基金业的研究 |
5.2.4 绿色保险政策效应评价:基于对保险业的研究 |
5.2.5 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效应评价:基于对试点数据的研究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政策发展阶段差异视角的绿色金融政策效应及其评价 |
6.1 不同阶段金融发展对废水排放的影响 |
6.1.1 模型设定 |
6.1.2 变量与数据 |
6.1.3 实证分析 |
6.1.4 实证结论与效应评价 |
6.2 不同阶段金融发展对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影响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与数据 |
6.2.3 实证分析 |
6.2.4 实证结论与效应评价 |
6.3 实证结果的综合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
7.2.1 绿色信贷政策 |
7.2.2 绿色债券政策 |
7.2.3 绿色基金政策 |
7.2.4 绿色保险政策 |
7.2.5 完善碳市场交易政策制度体系 |
7.3 完善绿色发展协同机制 |
7.3.1 绿色金融政策与环保政策相协同 |
7.3.2 绿色金融政策与制度建设相协同 |
7.3.3 绿色金融政策与国际合作相协同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5)排污权交易政策对不同排污规模企业产出与排污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排污权交易制度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企业规模对减排效率与创新影响的相关研究 |
1.2.3 文献启示 |
1.3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排污权交易对不同规模企业排污与产出影响的理论分析 |
2.1 理论分析框架 |
2.2 排污权交易制度对企业减排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2.3 排污权交易制度对不同规模企业产值影响的理论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模型设计与描述统计 |
3.1 计量模型设计 |
3.1.1 排污权交易政策有效性检验模型 |
3.1.2 .检验排污权交易政策对企业产值影响的模型 |
3.2 数据、变量与描述性统计 |
3.2.1 有效性检验变量处理 |
3.2.2 主回归模型变量处理 |
第四章 实证研究与稳健性检验 |
4.1 匹配效果与假设检验 |
4.2 排污权交易政策有效性检验 |
4.3 排污权交易政策对不同规模企业产值影响的检验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与论文发表 |
(6)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研究 ——以A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1.3 问题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环境保护税的研究 |
1.2.2 关于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和企业绿色发展的研究 |
1.2.3 关于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影响的研究 |
1.2.4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绿色经济的定义 |
2.1.2 环境保护税的定义 |
2.1.3 企业绿色发展的定义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庇古税及“双重红利”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环境保护税与企业绿色发展的关系分析 |
3.1 我国环境保护有关税费政策概况 |
3.1.1 排污费制度 |
3.1.2 环境保护税制度 |
3.1.3 环境保护税费制度比对分析 |
3.2 企业绿色发展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 |
3.2.1 企业绿色发展的内涵 |
3.2.2 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因素 |
3.3 环境保护税和企业绿色发展的关系分析 |
3.3.1 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成本费用的影响 |
3.3.2 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排污情况的影响 |
3.3.3 环境保护税对企业人才引进的影响 |
3.3.4 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环境保护税影响A市企业绿色发展的实证分析 |
4.1 A市环境保护和主要应税污染物排放情况 |
4.1.1 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的主要种类及来源 |
4.1.2 A市环境保护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4.2 环境保护税对A市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 |
4.2.1 调查问卷的设计和样本选择 |
4.2.2 样本分布分析 |
4.2.3 环境保护税对A市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分析 |
4.3 环境保护税的效果及其存在的问题 |
4.3.1 环境保护税的效果 |
4.3.2 目前环境保护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建议 |
5.1 循序渐进完善环境保护税税制 |
5.1.1 适当扩大征税范围 |
5.1.2 制定更科学的计税方式 |
5.1.3 适当提升环境保护税税负比例 |
5.2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模式 |
5.2.1 进一步健全机制协同征管 |
5.2.2 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共享信息 |
5.2.3 进一步提升应税污染物监测的准确性 |
5.2.4 进一步加强税务部门纳税评估的能力 |
5.3 完善其他环境管理相关制度 |
5.3.1 加速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 |
5.3.2 加快排污权交易市场化的进程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调研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大气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及投融资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4.3 研究评述 |
1.5 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概述 |
2.1 大气污染治理的实践经验 |
2.1.1 国外实践 |
2.1.2 国内实践 |
2.2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发展现状 |
2.2.1 生态补偿理论的阶段发展特征 |
2.2.2 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探索 |
2.2.3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
2.3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 |
2.3.1 关键问题之一:谁补偿谁 |
2.3.2 关键问题之二:补偿标准 |
2.3.3 关键问题之三:资金来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谁补偿谁:协调大气污染治理与工业化进程 |
3.1 工业化进程下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 |
3.2 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的聚类分析——以27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例 |
3.2.1 城市的工业化进程与分类 |
3.2.2 K-means聚类算法 |
3.2.3 指标构建与数据来源 |
3.2.4 聚类结果与Z检验 |
3.3 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的空间分布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补偿标准之一:厘清大气污染治理的经济成本 |
4.1 大气污染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 |
4.2 不同工业化阶段下大气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基于PSTR模型 |
4.2.1 模型介绍 |
4.2.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 实证分析 |
4.3.1 描述性检验 |
4.3.2 模型设定检验 |
4.3.3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补偿标准之二:核算大气污染的扩散范围与程度 |
5.1 大气污染的空间相关性 |
5.1.1 大气污染的空间聚集与跨区域传输 |
5.1.2 大气污染与城市类型的空间分布分析 |
5.2 生态补偿“协同治理圈”的构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 |
5.2.1 空间自相关模型 |
5.2.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3 结果分析 |
5.3 大气污染的空间溢出性 |
5.4 大气污染空间溢出的核算——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 |
5.4.1 污染衰退模型 |
5.4.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4.3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资金来源:拓宽大气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渠道 |
6.1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投融资特征 |
6.2 大气污染治理的财政和金融支持 |
6.2.1 大气污染治理的财政和金融政策 |
6.2.2 大气污染治理的金融工具 |
6.2.3 大气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 |
7.1 促进生态补偿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 |
7.2 拓展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途径 |
7.3 健全大气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 |
7.4 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制度体系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城市工业化进程分类 |
附录 B 国民经济行业合并分类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排污权交易对企业减排效果影响研究 ——基于造纸工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技术路线 |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3.1 主要内容 |
1.3.2 论文潜在创新点 |
第2章 排污权交易研究文献综述 |
2.1 排污权交易发展与理论基础研究 |
2.1.1 排污权交易研究的发展历程 |
2.1.2 排污权交易理论基础 |
2.2 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研究 |
2.2.1 对于排污权初始分配的研究 |
2.2.2 对于排污权二级市场的研究 |
2.3 排污权交易减排效果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我国环境政策机理研究与博弈分析 |
3.1 我国传统环境政策机理分析 |
3.2 排污企业污染收费的博弈分析——基于博弈的视角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排污权交易机理分析与环境描述 |
4.1 排污权交易机理研究 |
4.1.1 排污权交易的微观机理分析 |
4.1.2 排污权交易的宏观效益分析 |
4.2 排污权交易市场优势 |
4.3 中国排污权交易发展情形 |
4.3.1 排污权交易制度发展历程 |
4.3.2 中国排污权交易市场试点发展情形 |
4.3.3 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存在问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排污权交易减排效果实证分析 |
5.1 我国造纸工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的实证描述 |
5.2 造纸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效果的计量分析 |
5.2.1 基本方法描述与模型构建 |
5.2.2 指标选取与数据说明 |
5.2.3 计量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政策建议与展望 |
6.1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2 研究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参考文献 |
(9)我国排污权抵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排污权抵押概述 |
(一)排污权的内涵 |
(二)排污权抵押的产生和发展 |
二、排污权作为抵押权客体的合法性分析 |
(一)排污权具有财产性 |
(二)排污权是一种准物权 |
三、排污权抵押的实证研究 |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及排污权抵押的概况 |
(二)对我国排污权抵押现状的分析 |
四、排污权抵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一)排污权抵押的法律依据缺失 |
(二)排污权的价值评估不合理 |
(三)排污权抵押的设立登记存在缺陷 |
(四)排污权抵押的实现存在风险 |
五、完善排污权抵押制度的法律思考 |
(一)开展排污权立法活动 |
(二)完善排污权价值评估机制 |
(三)完善排污权抵押登记制度 |
(四)规范排污权抵押的实现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规范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 研究现状和趋势 |
(三) 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 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之基础理论 |
(一) 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概念与特征 |
1. 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概念 |
2. 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特征 |
(二) 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价值与功能 |
1. 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价值 |
2. 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的功能 |
二、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之政府回购 |
(一) 政府回购方式的现状 |
1. 政府回购方式的制度现状 |
2. 政府回购方式的实践现状 |
(二) 政府回购方式问题梳理 |
1. 法律定性困难 |
2. 制度依据匮乏 |
3. 资金来源单一 |
(三) 政府回购方式的规范化探索 |
1. 明确政府回购的法律性质 |
2. 完善政府回购的法律依据 |
3. 设立政府回购的专项资金 |
三、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之市场转让 |
(一) 市场转让方式的现状 |
1. 市场转让方式的制度现状 |
2. 市场转让方式的实践现状 |
(二) 市场转让方式问题梳理 |
1. 转让主体范围受限 |
2. 转让市场相互区隔 |
3. 转让平台建设滞后 |
(三) 市场转让方式的规范化探索 |
1. 有序扩大转让主体范围 |
2. 建立完善全国转让市场 |
3. 逐步规范转让平台建设 |
四、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之流质契约 |
(一) 排污权担保实现采用流质契约的正当性 |
1. 排污权担保实现采用流质契约的必要性 |
2. 排污权担保实现采用流质契约的可行性 |
(二) 流质契约适用排污权担保的规范化探索 |
1. 明确例外性规则 |
2. 建构评估性规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企业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排污权抵押贷款法律问题研究[D]. 郭鹏豫. 湖北大学, 2021
- [2]“一带一路”国际森林碳交易市场构建问题研究[D]. 李晗晗.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3]排污权交易政策对不同排污规模企业的影响研究——基于PSM-DID方法的研究[J]. 吴朝霞,冯泽宇. 产业经济评论, 2021(01)
- [4]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的质量与效应评价[D]. 郑立纯. 吉林大学, 2020(01)
- [5]排污权交易政策对不同排污规模企业产出与排污的影响研究[D]. 冯泽宇. 湘潭大学, 2020(02)
- [6]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研究 ——以A市为例[D]. 苏家凤.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7]大气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及投融资机制研究[D]. 汪惠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8]排污权交易对企业减排效果影响研究 ——基于造纸工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D]. 王思文. 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9]我国排污权抵押研究[D]. 袁柯.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10]中国排污权担保实现方式规范化研究[D]. 印玲俐.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