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特许权竞争制引入污水处理产业(论文文献综述)
肖华杰[1](2020)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认为2013年7月3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这被看作是启动PPP模式的一个信号。此后的六年里,PPP作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在减少政府债务、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着,国家财政、发改等部门也发布了大量的政策文件以支持和规范PPP项目的发展。截止2019年上半年,列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项目累计9,036个、投资额13.6万亿元;落地项目累计5,811个、投资额8.8万亿元。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背后,PPP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还没有很好地接轨,实操层面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同时在理论层面,学界尚未对PPP模式进行法律上的体系研究。因此,本文将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PPP项目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寻找其形成的机制和原因,并尝试得出结论,提出建议,以期对PPP的规范发展和争议解决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本文正文部分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为六个章节,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PPP的基本原理”。本章是全文的基础章节,首先从PPP的概念入手,将PPP广义定位为包括特许经营协议和政府购买服务在内的各类公私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的集合,并探讨其分类、特点及法律性质。此外,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内有着其不同于传统项目建设模式的制度价值:一是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二是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章的最后阐述了基础法律原则在PPP项目中的体现。第二章“PPP准入的法律规制”。近年来,在项目识别和准备阶段,我国PPP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违规风险,这些风险的产生或是因操作不规范、或是利用了现有政策法规的漏洞。究其原因,准入规则的不健全和监管层面的缺失是导致项目乱象丛生的本质。本章意在通过对现有规则体系的梳理和分析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识别PPP项目;二是项目公司合规的条件;三是什么样的政府方主体是适格的。本章主张PPP项目识别应遵循坚持公益导向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原则;在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已有限制的情况下,注册资本的缴纳偏向于灵活,但应对债务性融资有所限制;政府方主体应区别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代表,政府出资代表不应具有实际控制和管理权。第三章“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在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参与主体众多,各主体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发挥着其特殊的作用。而不同的角色又对应着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这是研究PPP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要素,也是研究PPP监管规则和归责体系的基础。因此,本章选取政府、项目公司和中介机构三个主要的参与主体,从权利的来源及形式、义务的设计及范畴等方面深入剖析主体行为的边界。对于有着双重甚至多重角色的政府而言,其权利义务的界定随着角色转换而变化,实操层面上极易出现混同,该节尝试对政府主体进行角色划分,并在项目的各阶段中规范其权利义务。此外,本章认为项目公司不应受到政府不正当的干预,其基于我国法律关于公司的规定享有自治权利,又基于PPP协议享有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收益和救济权利。上述两个主体在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时,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中介机构作为政府与项目公司的中间人,有着信息传递和局部监管的作用,其法律责任的设计可以参考《合同法》对居间责任的规定。第四章“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PPP项目主要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实施、项目移交五个大阶段,在每个阶段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都存在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办事流程,各种制度相互交杂、缠绕,很多矛盾、冲突伴随其中。因此,对PPP监管规则的研究极其必要。本章站在经济法研究的视角上,讨论公共政策及法律法规对PPP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控制与监督,主要解决如何在现有的制度体系内嵌入监管机制,同时又能避免与其他制度产生冲突的问题。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梳理,以及对监管理念、原则、框架和工具的分析说明,试图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寻找、构建能够使PPP项目顺利推进的监管实施路径,即在“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下利用多种辅助性的监管方法,介入公司行使监管权能。第五章“PPP归责体系的构建”。由于PPP项目涉及利益方众多,环境较为复杂,在出现争议时往往无法清晰判断法律责任的归属,我们有必要在现有已成熟的归责体系下寻找PPP归责体系的理论支撑点。本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在前述的研究基础上探讨PPP归责体系的建立,从政府、中介组织和项目公司三个主体的角度分别研究其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的具体形式。建议先明确归责原则,厘清各参与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根据其责任借鉴《证券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进行归责。第六章“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有数据表明,融资难已成为PPP项目失败的罪魁祸首,而融资问题贯穿于PPP项目的全生命周,在PPP项目的成立期、建设期、运营期和退出期都存在着多种融资方式可供选择,每种融资方式都有着其各自的优劣和必要的条件。现阶段,债权融资仍然是占比最大的一种融资模式,但其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担保标的权属的不确定、项目收益权出质价值的不确定和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难题使得债权担保的实现缺少法律上的支持。同样,在PPP项目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中,其主要的基础资产即项目收益权在法律属性、可转让性、独立性和转让的生效时点上都存在争议,加之SPV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基础资产难以彻底做到真实出售使得破产隔离的实现存在阻碍。本章认同收益权的“未来债权”地位,支持“合同签订生效说”,肯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制度的意义,主张尽可能将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有所约定,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王江楠[2](2018)在《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政策研究》文中认为水务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与居民的生活、企业的生产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水务行业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我国政府部门逐渐放松了管制,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通过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水务行业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力度如何确定仍然存在争议。基于此,本文将结合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现状和国际上水务行业基础设施PPP项目的经验,并基于PPP项目的理论框架,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等内容进行系统的研究。本文以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为研究对象,对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财政补贴进行了分析。文章结合现有公共物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资产定价理论等理论框架,分析了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运营以及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本文进一步得出了影响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服务的价格管制、项目的盈利水平和项目的运营效率、PPP项目的建设成本、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政府采购方式、双方博弈能力等。其中,影响水务行业PPP项目建设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融资成本、人力成本、项目建设成本和其他成本。影响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的主要因素包括:社会资本承担PPP项目的年均建设成本、年度运营成本、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和项目的盈亏状况等。本文接着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和政府部门财政补贴问题展开了定量分析。第一,对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测算构建了模型。利用我国水务行业相关数据和宏观经济数据,对水务行业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率取值范围进行了衡量,并给出了明确的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上下限。文章发现单因素套利模型可以较好的应用于水务行业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估算中。本文在投资回报率模型中引入了不可抗力因素、通货膨胀因素、政策风险因素和技术风险因素,考虑不同状态下,水务行业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确定问题。实际上,当整个宏观经济环境发生改变,可以在模型中引入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环境因子,来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动态调整,在这种机制下,可以有效防止静态定价模型中出现定价模型的时滞性和估计偏差等问题。第二,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盈利性弱于私人项目,当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低于投资合理回报率下限时,政府部门会为社会资本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本文结合水务行业PPP项目的特征,考虑项目中多个方面风险因素对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的影响,运用CAPM对贴现率模型进行校正,构建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模型。结果表明,首先,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率会显着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在水务行业PPP项目中,随着政府部门财政补贴力度的增加,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也会随之显着增加。其次,投资者风险态度越趋向风险追求型,水务行业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越低。水务行业PPP项目中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提高投资回报率来增加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但是,过高的政府部门财政补贴不仅会增加财政负担,也会给社会资本带来过高的投资回报率,容易导致社会资本忽视社会效益和使用者付费情况,更加依赖政府补贴,这会抑制社会资本在水务行业PPP项目运营的自主性、积极性与创新性。因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PPP项目的净现值作为财政补贴的依据,制定合理的财政补贴水平。根据研究结论,本文从政府部门视角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在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提出政策建议:财政部等部门应联合发布合理回报指导区间,以引导财政补贴实施;完善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市场机制与社会监督;改善水务行业PPP项目融资环境,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主要是丰富当前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融资市场,另外是转变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还应完善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建立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的分级机制,提高补贴适应性,主要是针对水务行业PPP项目的社会效益差异和行业差异等因素进行分级补贴;加强真伪项目识别,建立专门的PPP项目财政补贴绩效评价、监察体系;加强对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全流程审计,提高监督效果;实行PPP项目动态管理,建立财政补贴公私利益兼顾机制;完善水务行业PPP项目建设税法。本文创新有以下两点:一是建立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区间模型;将不可抗力、通货膨胀率、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纳入到具体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模型中,此模型可以将这些外生因素中的变化值进行重新输入,经过CAPM模型对贴现率进行调整,最终实现对投资合理回报率的动态估计;考虑水务行业PPP项目中多个方面风险因素对政府部门财政补贴的影响,运用CAPM对贴现率模型进行校正,构建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模型。二是针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提出财政补贴政策建议。例如,财政部等部门应联合发布合理回报指导区间,以引导财政补贴的实施;针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制定分级补贴机制,提高补贴适应性,按照项目的投资合理回报率的取值范围来对水务行业PPP项目制定差异化的财政补贴方式与补贴额度。这样既考虑到各类水务项目的差异性,优化财政补贴模式,缓解财政压力,又可以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保证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益。
王雪[3](2017)在《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的政府监管研究 ——以乌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的是政府直接投资、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模式。为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政府引入PPP模式,但由于PPP模式的应用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私营投资者引入后,政府角色难以转变,加上政府管理水平受限,导致市场失灵。因此,为保障污水处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众的利益,同时更好的推行PPP模式,需要加强PPP模式下的污水处理行业的政府监管。本文以乌海市乌达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的政府监管为研究对象,在总结了国内外污水处理行业PPP模式下政府监管模式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的政府监管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以乌海市乌达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为例研究了目前我国政府对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的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内外政府监管的成功经验,分析总结归纳出针对我国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的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
钟乙萱[4](2016)在《水务市场化对区域经济的空间差异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文中提出现今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出现的环境污染尤其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也越发严重。水务市场化是近几年来专家学者研究城市水资源管理的热点之一,在以往研究中主要集中在水务市场管理模式及其发展趋势、水务产业化发展模式、及水务市场化改革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行为博弈等,但在实证方面却多研究于水务市场管理绩效评价,水价的制定以及水权交易界定。而有关水务市场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不仅在研究水务市场化的过程中多忽略了地区的空间效应,同时对水务市场化管理绩效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影响等相对较少。本研究以浙江省为例,运用空间计量模型系统研究了浙江省水务市场管理对区域经济增长的空间差异影响,在理论模型设计上,一方面与浙江省“五水共治”理念相契合,另一方面在实证分析方面,通过浙江省11各地区的空间变量,进一步验证水务市场发展对空间经济的差异影响,为政府定制不同区域的水务市场发展方向,以及如何与经济增长共同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同时也为地方政府及社会对水务市场行业的投资力度、投资方向提供有力的现实性帮助。首先,研究在介绍水务市场对经济的空间效应理论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区域经济的空间依赖性、水务市场化的网络性和外部性是水务市场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空间溢出效应的理论体系;其次,研究基于区域经济存在空间依赖性理论,采用探索性数据分析方法(ESDA)分析了浙江省11个县域经济发展的空间自相关和空间格局,以及全局Moran’s I统计指数表明浙江省各县域经济存在明显的空间依赖性;最后,研究利用空间计量模型实证分析水务市场化对区域经济增长的空间差异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劳动力产出弹性变大,财政支出弹性变小,水价和水行业投资对经济的产出弹性为正;(2)2005年浙江省的水务市场化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负空间溢出效应,而2013年浙江省水务市场化存在正的空间溢出效应;(3)水务市场化的空间溢出效应削减速度比较快。最后,通过以上结论,提出一些关于水务市场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刘雅婷[5](2015)在《国有企业水务投资运营模式分析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1世纪,水资源匮乏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已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水务供需矛盾日益突显。中国的城市水务产业在未来三十年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预期投资数额将达年均数逾千亿,水务企业将面临重大发展机遇。水务行业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至关重要。目前作为我国水务市场投资主体的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由于融资风险、政策风险和战略推出等因素,已放缓了规模化扩张的步伐,拥有较好政府资源和融资能力的央企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国有企业进行水务项目投资经验不足,运营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风险评估不到位,对国有企业水务项目投资模式进行系统分析并指导实践十分必要。国有企业新明公司进入市场十年,长期致力于水务工程总承包(EPC)及投资项目的操作,拥有多种水处理技术及水处理延伸产业链上的投资与工程设计、施工、运营能力。近年来,逐步开展了一批中水、市政污水、工业污水BOT项目和股权收购TOT项目等市政水务投资项目,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经济形势严峻的大环境下,企业融资难度加大,新明公司要尽快调整战略,选择合适的水务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建立科学的风险管控体系。本文经过对我国水务行业发展环境、新明公司的竞争环境和投资现状的分析,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国有企业水务项目投资模式、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新明公司运营模式的优、缺点和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国有企业水务投资理论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指导和借鉴,为我国发展大型跨区域水务集团并建设完善投资分析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提出积极的建设性建议。
刘承毅[6](2014)在《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与政府规制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发展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城市垃圾处理服务被认为具有纯公共品属性而完全由政府提供,形成了一整套行政色彩浓重的管理体制。实践证明传统管理体制缺乏活力,导致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存在能力建设不足、处理效率不高、技术水平落后等一系列问题。为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促进行业快速发展,2002年底,原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拉开了我国全面推行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序幕。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取得显着成效,同时亦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以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为研究对象,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案例研究以及博弈论等研究方法,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及其政府规制进行了系统研究。基于相关理论基础和现有研究文献,分析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和产品属性,回顾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历程,并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对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绩效进行实证检验。以上游减量化环节的收费改革和下游处置环节的特许经营改革为主要内容,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收费改革的政策效果以及体现竞争和产权改革的特许经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进行深入研究,针对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本文从进入规制、价格规制和质量规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政府规制设计。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理论基础与文献述评。从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特许经营理论及其文献综述、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规制三个方面对相关的理论与文献进行梳理与评述。其中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理论基础主要有公共产品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以及激励性规制理论;特许经营理论及文献述评中对特许经营的基本问题、关键问题以及特许经营研究新进展进行梳理;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规制中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依据、关键问题和研究新进展进行评述。第二,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发展历程与绩效评价。本文从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与产品属性入手,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并通过指标体系构建和变量数据收集,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可分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终端处置等多项业务环节,其终端处置环节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规模经济性、资产专用性;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尝试阶段、全面推行阶段以及规范和规制阶段;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绩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化改革促进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整体绩效水平的提升。第三,上游减量化环节收费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证检验。收费改革是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收费改革发生在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上游减量化环节,征收垃圾处理费是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减量化的有效手段。本文建立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理论模型,深入分析市场化改革下影响生活垃圾排放量的多项因素,重点分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并以理论模型为基础,实证检验了市场化改革以来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等因素对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效果,得出我国目前实施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不能有效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结论,最后对我国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下游处置环节特许经营改革:风险识别与规避思路。体现竞争改革和产权改革的特许经营制度是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的主要实现形式。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主要发生在下游垃圾终端处置环节,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法,搜集市场化改革以来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相关的典型案例,对特许经营中存在问题进行描述分析,归纳总结出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面临十种主要风险。这些风险以其发生的时序,主要可归为特许经营的规划设计阶段、运营管理阶段以及终端控制阶段,基于此,本文有针对性地从行业准入、特许价格以及质量控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应对风险的规制思路,为下面章节的规制机制设计提供了依据。第五,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路径选择与规制设计。针对前文第四、五章中分析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本文从进入规制、价格规制及质量规制三方面进行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路径选择与规制设计。其中,进入规制方面,提出对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准入实施分业务领域规制的思路,并设计具有可分性的招投标模型;价格规制方面,设计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定价模型,确定了能够反映处理成本的收费标准,并设计上游环节中体现竞争激励的浮动定额收费制度,完善了价格规制模式;质量规制方面,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建立不考虑声誉损失、考虑声誉激励、引入社会监督以及考虑声誉激励和公众参与情况下的四类博弈模型,得出引入声誉激励和公共参与能显着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行业质量规制水平。相对于己有的研究文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绩效进行实证研究。以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理论研究为基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利用中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研究了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下垃圾处理收费、维护城建垃圾处理资金支出、垃圾处理固定资产投资等变量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绩效的影响,同时亦检验了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数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个数等变量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绩效的影响,得出市场化改革显着提升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绩效的结论。第二,提出了特许经营定价与浮动定额收费相结合的城市垃圾处理行业价格规制模式。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价格规制主要包括定价与收费两个主要环节,针对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收费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分析了影响城市垃圾处理价格的各种因素,主要包括垃圾处理场(厂)建设和运营成本、收益、垃圾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风险因素等,构建了能够反映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的特许经营定价模型,以该模型所确立的价格为标准,设计了针对上游生活垃圾排放主体的并且体现竞争激励效应的浮动定额收费机制,完善和优化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价格规制模式。第三,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改革的政策效果进行了理论模型构建与实证检验。生活垃圾收费改革是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本文构建居民生活垃圾回收与排放行为模型,深入分析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变量对居民排放与回收行为的影响,得到生活垃圾收费具有显着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并构建指标体系,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的政策效果。结果表明:生活垃圾排放量随着城市生活垃圾收费量、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城镇人口规模的增加而增多,随着人均公共财政支出的增加先减少而后增多。第四,设计了引入声誉激励和公共参与的城市垃圾处理行业质量规制博弈模型。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培育规制者、被规制企业与“第三种力量”之间的互动机制,注重公共参与在政府规制中的重要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规制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应将被称为“第三种力量”的社会监督主体纳入质量规制体系。本文构建引入声誉激励和社会监督因素的、并由社会监督主体、规制者与特许经营企业三方参与互动的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质量规制模型,得出了公共参与社会监督是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行业质量规制效果的有效途径。
王岭[7](2012)在《城镇水务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城镇水务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产业之一,是维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协调生活、生产与生态三者之间动态关系的重要保障,是加快城镇化进程整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2年底中国开始确立特许经营为城镇水务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以来,城镇水务获得快速发展。但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由于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缺失或不健全,一些城镇水务的特许经营项目开始背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因此,如何结合城镇水务项目特征和改革目标,分类设计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成为现时期摆在政府主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推动城镇水务快速发展、适应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客观需求。基于城镇水务的技术经济特征,在对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现状及其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选择城镇水务BOT项目、TOT项目以及委托运营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分别构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下的社会福利最大化问题,分类设计不同模式下的城镇水务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并验证了机制有效性。同时,分析典型案例,并总结出特许经营权拍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城镇水务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实施的主要措施。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设计,能够为不同模式城镇水务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提供指导,同时能够完善城镇水务项目固有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因此,本文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工作如下:一、分析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客观需求与基本现状本文在分析城镇水务技术经济特征的基础上,从传统行政授予制度的弊端出发,释析出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的现实需求。同时,在分析近20年中国城镇水务特许经营项目的基础上,归纳出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三阶段特征,并从法律地位较低、规范性不强、政府规制缺失三个方面对城镇水务项目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根结底,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缺失或不健全导致一些次优或无效率的企业进入城镇水务行业,降低整个行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是现时期城镇水务特许经营项目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二、设计城镇水务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由于城镇水务主要涉及供水和污水处理两个行业,同时,供水和污水处理BOT项目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基于此,本部分设计竞拍(质量,特许经营期)和竞拍(价格,特许经营期)的两类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同时验证机制的有效性。其中,对于在特许经营权拍卖前已知价格的新建项目而言,可以通过竞拍(质量,特许经营期)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来实现特许经营权的归属;对于在特许经营权拍卖前规定运营企业的最低质量属性,但价格未知的新建项目而言,可以选择竞拍(价格,特许经营期)的机制来实现特许经营权的优化配置。两类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不仅能够诱导企业真实地披露自身的经营能力,还能够提高城镇水务规制者对水务设施的配置效率。三、设计城镇水务T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在考虑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之间差异性以及同行业不同项目之间异质性的基础上,本部分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考虑竞拍企业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构建竞拍(质量,转让价格)和竞拍(价格)的两类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这两类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不仅能够诱导企业真实披露自身信息,而且能够提高城镇水务规制者对水务设施的配置效率。其中,对于特许经营权拍卖前价格已知的城镇水务TOT项目而言,可以通过竞拍(质量,转让价格)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来决定特许经营权的归属;对于特许经营权拍卖前价格未知的城镇水务TOT项目,可以在规定企业竞拍标准的前提下,选择竞拍(价格)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来实现城镇水务TOT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优化配置。四、设计城镇水务委托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基于城镇水务委托运营项目的特点,同时考虑特许经营权拍卖前价格是否已知,本部分分别设计竞拍(质量)以及竞拍(价格)的两类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这两类机制能够激励竞拍企业披露真实成本信息和显示自身效率类型,从而能够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分配给最有效率的企业。其中,对于在特许经营权拍卖前价格已知的项目,不能将价格作为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的重要变量,因此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竞拍(质量)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来决定特许经营权的归属。相反,对于在特许经营权拍卖前尚未确定价格的城镇水务委托运营项目,可以在规定竞拍企业进入条件的基础上,通过竞拍(价格)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来决定特许经营权的归属。相比已有研究成果,本文可能的增量贡献主要有:第一,分析得出了城镇水务项目特许经营无效运营的重要原因。相对于传统行政授予制度,特许经营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现实中特许经营项目往往通过邀请竞拍、行政授予等方式来选择运营企业,即缺乏竞拍过程,或在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中忽视特许经营期以及一些关键变量,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程度。综上所述,我们分析出尚未应用特许经营权拍卖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缺失或不健全是一些特许经营项目中出现固定回报或变相固定回报、不具备供水或污水处理能力的企业无效率运营的原因。第二,构建了BOT模式、TOT模式和委托运营模式下的城镇水务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本文从城镇水务的技术经济特征出发,选择BOT、TOT以及委托运营模式下的城镇水务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基于拍卖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分别构建竞拍(质量,特许经营期)、竞拍(价格,特许经营期)的城镇水务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竞拍(质量,转让价格)、竞拍(价格)的城镇水务T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竞拍(价格)和竞拍(质量)的城镇水务委托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同时验证了各类机制的有效性。第三,优化了传统特许经营权拍卖理论对特许经营企业的选择原则。早在1968年Demsetz就提出特许经营企业的选择原则,即在满足一定质量标准下依据成本最低原则选择特许经营企业。由于实际项目与经济理论之间存在一定偏离,从而仅以成本最低作为选择基准是有失偏颇的,如城镇水务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需要同时决定特许经营期、质量属性、价格或成本。此外,一些已经确定价格的项目,可以依据最高质量来选择特许经营企业。为此,本部分在考虑三种模式城镇水务项目在特许经营权竞拍前是否确定价格的前提下,对每种模式的城镇水务项目设计两类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从而优化了以成本最低原则作为选择特许经营企业的传统特许经营权拍卖理论。
杨振宇[8](2012)在《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研究》文中提出公用事业是具有公益性的行业,它提供社会成员生产和生活必需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有着某种准公共品性质,社会每一个成员只要付出合理价格就有资格享受,但却又不能通过通常的市场渠道来进行令人满意的分配。负责分配这些商品和服务的组织,其市场权力首先来源于自然垄断的效率机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上述组织往往是通过法律制度由政府授予许可证从事准许范围内的经营,其运行性质和特征并不取决于所使用的资本的性质——公有的、私有的、或是混合所有制的。众所周知,公用事业还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是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公用行业涉及供电、燃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关系公共服务,影响公众福利,关乎社会利益,肩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使命。而与此相对应的我国公用事业的一个基本现状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缺乏合理的竞争机制,这与当前发展市场经济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具体表征为生产经营高度行政化,政企权利边界不清,缺乏制度化的激励约束,条块分割属地垄断,管辖壁垒阻隔,要素流动受限,地区发展差异程度高,资源利用和配置不均衡,普遍服务水平层次参差,产业总体运行绩效有待优化。因而,一个现实的迫切要求是以引入市场机制为目标的公用事业运行体制深层次变革,它既源于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又反过来为之服务。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已经把继续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时期任务,落实到以国企和垄断性行业改革为重点的战略上来。国家明确提出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的宏大目标,具体确定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发展的实施举措。这正是本命题立论的政策背景。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问题,是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践中的重大课题,它承载深化国企和公用行业改革、推动非公经济向垄断领域拓展等多重功能。问题关键在于,在已经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条件下,基于市场经济的灵魂是竞争,或者说市场的核心要义是竞争机制,那么对应我国公用事业体制缺陷的症结在哪里?要怎么改?或者从更深的层次追问,它的运行机制是如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向不相适应,即其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具体矛盾何在?正确回归市场法则的切入点又该如何选择?治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关键要解决什么问题?市场导向改革的根本目标与出路是什么?这些问题,需要实践探索不断前行,更要理论回应与启示现实。事实上,我国经济从计划向市场转型以来,竞争性领域市场化改革发展的步伐迅猛,无论是商品或要素环节至今其市场化程度已经比较高了。竞争领域产品与要素市场日渐发育成熟,无疑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节奏和趋势相适应的,实践表明,这一过程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于是,能否将市场的积极效应扩散延伸到垄断领域,自然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时代发展的急切诉求。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利用市场调节这一经济的巨大推动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所用的历史潮流不可逆转,从而充分调动市场机制的优势,发挥市场力量的长处,将市场自主、分散决策和再通过市场协调分散决策的内生禀赋,将竞争机制的正向效应,渗透、辐射、嫁接到自然垄断的公用事业,显然,这一过程需要一系列转换技术手段与孵化程序等中间转化环节,简单的模式移植或许会带来水土不服,反而增加改革的试错行程和纠错成本。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一个理论的难题是,公用事业自然垄断的性质怎样与竞争机制有效兼容,即垄断如何实现有效的竞争。探索垄断行业竞争治理模式的命题,具体到我国的公用事业,其市场导向改革还涉及如何找到一种互促互补的协同推进力量,能够有效调和与自然垄断共生的包括政府与市场的合意边界等五对矛盾关系。本命题研究旨在借助西方经济学市场理论关于垄断、竞争、规制以及产业组织等分析范式,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点,还原上述相互对立冲突的表象下内在概念与范畴辩证统一的真实逻辑,并且在理论工具的推演与实证的检验下,因应一时一地的具体条件,探索出均衡发展的合意的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路径,增进垄断的有效竞争概念范畴的理性认知,初步构建垄断的竞争治理理论逻辑体系的基本分析框架。本文通过公用事业市场化经验的国际比较,在还原政策环境、制度差异等现实约束的前提下,揭示了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实质是基于垄断的绩效潜能注入有效竞争机制,从而建构了一个自然垄断的合意市场边界,并最终以效率与福利的改进作检验和评价。概而言之,本文对于推动公用事业改革创新思路形成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建议,核心在于:阐释私有化、泛市场化并非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合理内涵和正确出路,比较公用事业要素市场化同产品(服务)市场化两种不同的市场化实现方式,论证提出产权多元化、民营化、FDI发展模式、跨区域运作、特许经营权竞争等要素市场化是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有效路径。
魏文杰[9](2011)在《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研究》文中提出水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因素之一。21世纪,水对人类的重要性将同石油在20世纪对人类的重要性一样。水务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环节,与城市环境、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等息息相关,是支撑城市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和改革的关键,它不仅影响和制约着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纽约的贝尔--斯特恩公司首席战略投资家伊丽莎白?麦凯在其专着《未来的水业》中指出:“水业将是21世纪最大的行业”,并预言水务行业将成为21世纪流入资金最快、盈利最为可观的领域。水务产业是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长期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把水务作为一项公共福利,由政府直接投资和直接经营管理。随着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的变化、水资源短缺以及传统的政府垄断下的供给方式的低效甚至失灵,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务市场化改革的浪潮在全世界风起云涌。英国通过全盘私有化的模式,于1998年,完成了彻底的水务市场化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也开始了水务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指导水务市场化改革,如《污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另一方面,在实践上也有很大成绩,如产权改革不断深化,2002年“上海浦东威立雅水务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授予外方完整服务内容的共有服务授权经营合同,同时,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十分活跃。本文采取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多个方法,遵循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特殊、从国内到国外的分析路线,系统探讨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实际情况。从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管理体制、融资方式、市场竞争、企业运营体制四个方面对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中的问题进行阐述。同时,借鉴英国、法国、美国等典型国家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总结出其带给我国的启示。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从管理体制、融资方式、市场竞争和企业运营体制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具体建议,为改革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张包林[10](2010)在《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中的政府监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水务事业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改革的实践表明,民主政府不仅强调政治民主,而且重视经济民主。城市水务民营化是市场弥补“政府缺陷”的主要形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水务民营化改革开始起步。民营化促进了我国城市水务的发展,但是这种以民营化为取向的改革要想取得成功,政府的监管必须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现行的城市水务监管制度在许多方面还依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政管水方式的沿袭,还存在着政府监管法规不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政府监管不到位、部门间相互推脱、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管不合理、监管手段存在落后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对公用事业市场化这一新生事物缺乏足够的判断与把握;水资源管理体制各自为政,缺乏集中的监管主体;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不到位等。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城市水务民营化政府监管的相关法律,确定政府监管的指导原则和重点,设立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强化激励性监管,构建由决策者、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合理的互动机制等对策,以改进和加强政府监管体系,提高城市水务供给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把特许权竞争制引入污水处理产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把特许权竞争制引入污水处理产业(论文提纲范文)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预期创新点 |
(三)研究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PPP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PPP的制度概述 |
一、PPP的概念范畴 |
二、PPP模式的类型化 |
三、PPP的法律特征 |
(一)以合同为基础的合营关系 |
(二)以平等为基础的合作模式 |
(三)以项目融资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
第二节 PPP的制度价值 |
一、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 |
二、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
三、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第三节 PPP的法律规制原则 |
一、诚实信用原则 |
二、平等协商原则 |
三、效率原则 |
四、公平原则 |
第二章 PPP准入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PPP项目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的识别标准 |
(一)以公益导向的项目识别标准 |
(二)以防范风险为目标的识别标准 |
二、PPP项目的适用领域及识别规则 |
(一)PPP项目的适用领域 |
(二)PPP项目的识别规则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公司的设立规则 |
二、PPP项目公司的资本规则 |
(一)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关系 |
(二)项目公司资本金的财务处理 |
第三节 PPP政府方主体的准入规则 |
一、PPP实施机构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实施机构的主体范畴 |
(二)政府实施机构的职责 |
二、PPP政府出资代表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源起 |
(二)政府出资代表身份及资金来源的厘定 |
(三)国企参与PPP项目的规制规则 |
第三章 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 |
第一节 政府方权利及义务的边界 |
一、政府方的权利类别 |
(一)政府方的监管权能 |
(二)政府方的股东权利 |
二、政府方的义务范畴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权利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法定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合同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义务范畴 |
第三节 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 |
一、中介机构的监督规则 |
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
第四章 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 |
第一节 PPP监管理论概述 |
一、PPP监管的基本概念 |
二、PPP监管的制度价值 |
(一)PPP监管的必要性 |
(二)PPP监管的价值 |
三、PPP监管的主体 |
四、PPP政府监管的权力范畴 |
(一)政府监管权的来源 |
(二)PPP模式下政府监管范畴的法律检讨 |
(三)政府对项目及社会资本等参与主体的监管范畴 |
(四)政府方监管权利的配置 |
第二节 PPP监管的基本理念 |
一、衡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监管理念 |
二、最大限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监管理念 |
三、坚持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
四、强化双方的履约责任的监管理念 |
第三节 PPP监管的规则构建 |
一、“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 |
二、嵌入项目公司监管的路径 |
(一)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二)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三)项目公司类别股的制度构建 |
第五章 PPP归责体系的法律证成 |
第一节 PPP中政府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政府的责任类型 |
(一)PPP中政府的民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归责原则 |
(一)政府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
(二)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归责原则 |
三、PPP中政府的责任承担形式 |
(一)政府违约的法律后果 |
(二)因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
(三)政府方侵权的法律后果 |
(四)政府方行政法律责任的后果 |
第二节 PPP中介机构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介机构的范围界定 |
二、PPP中介机构的归责原则 |
(一)中介机构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中介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中介机构承担责任的类别 |
(一)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 |
(二)中介机构的行政责任 |
(三)信用体系 |
第三节 PPP项目公司的归责体系 |
一、PPP项目公司的责任类型 |
(一)项目公司法律责任的产生 |
(二)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具体类型 |
(三)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 |
二、PPP项目公司的归责原则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项目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三)项目公司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六章 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PPP项目的融资路径选择 |
一、PPP项目债权融资的制度困境 |
(一)债权担保的困境 |
(二)PPP项目对融资本身性质的局限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制度迷思 |
(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概述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适格性 |
(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实现破产隔离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PPP项目融资担保制度架构 |
一、PPP项目的融资担保路径选择 |
(一)社会资本方担保规则 |
(二)第三方担保规则 |
二、PPP项目再担保制度的现实选择与规则苑囿 |
(一)再担保制度的含义及在我国的发展 |
(二)PPP项目再担保的可行之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框架及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PPP模式的界定 |
2.2 PPP模式投资合理回报 |
2.2.1 PPP模式投资合理回报率及其分类 |
2.2.2 PPP模式投资合理回报率的模型 |
2.3 PPP模式财政补贴 |
2.3.1 PPP模式财政补贴及其分类 |
2.3.2 PPP模式财政补贴模型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 |
3.1 公共物品理论及其指导意义 |
3.1.1 公共物品理论 |
3.1.2 公共物品理论对本文研究的指导 |
3.2 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指导意义 |
3.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2.2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本文研究的指导 |
3.3 资产定价理论及其指导意义 |
3.3.1 资产定价理论 |
3.3.2 资产定价理论及对本文研究的指导 |
第4章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实施现状 |
4.1 我国水务行业的界定及发展现状 |
4.1.1 水务行业的界定及其特征 |
4.1.2 水务行业基础设施发展及需求 |
4.2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发展进程及现状 |
4.2.1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的进程 |
4.2.2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现状 |
4.3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的不足及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
4.3.1 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发展不足 |
4.3.2 我国水务行业PPP改革面临的挑战 |
第5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的国际经验 |
5.1 美国的经验 |
5.1.1 美国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1.2 美国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2 英国的经验 |
5.2.1 英国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2.2 英国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3 日本的经验 |
5.3.1 日本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3.2 日本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4 印度的经验 |
5.4.1 印度水务行业发展现状 |
5.4.2 印度水务行业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经验 |
5.5 国际经验对我国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回报及财政补贴政策的启示 |
第6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影响因素分析 |
6.1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1 水务行业PPP项目价格管制 |
6.1.2 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平均收益率 |
6.1.3 水务行业项目运营效率 |
6.1.4 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
6.1.5 政府采购方式 |
6.1.6 公私双方博弈能力 |
6.1.7 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 |
6.1.8 其他影响因素 |
6.2 水务行业PPP项目中政府补贴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1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财务缺口 |
6.2.2 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 |
6.2.3 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
第7章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及财政补贴方法研究 |
7.1 构建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模型 |
7.1.1 投资合理回报率分析 |
7.1.2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区间模型分析 |
7.1.3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区间测算 |
7.1.4 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率模型构建 |
7.2 财政补贴模型构建 |
7.2.1 水务行业PPP项目政府补贴的DCF模型 |
7.2.2 水务行业PPP项目风险校正贴现率估计 |
7.2.3 水务行业PPP项目中政府补贴回归模型的构建 |
7.2.4 案例分析 |
第8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联合发布合理回报指导区间,引导财政补贴实施 |
8.2.2 完善投资回报率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市场机制与社会监督 |
8.2.3 通过改善水务行业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 |
8.2.4 建立水务行业PPP项目财政补贴的分级机制,提高补贴适应性 |
8.2.5 建立专门的PPP项目财政补贴绩效评价、监察体系 |
8.2.6 加强对水务行业PPP项目的全流程审计 |
8.2.7 实行PPP项目动态管理,建立财政补贴公私利益兼顾机制 |
8.2.8 完善水务行业PPP项目税法建设 |
8.3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的政府监管研究 ——以乌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 创新之处 |
2. 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1. PPP模式 |
2. 政府监管 |
3. 污水处理 |
4. 污水处理行业的特征 |
5. 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
(二) 理论基础 |
1. 公共物品理论 |
2. 责任政府理论 |
3. 委托代理理论 |
二、我国政府在污水处理行业PPP模式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园污水处理项目为例 |
(一) 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政府监管的演变 |
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面监管阶段 |
2. 市场化改革初期的放松监管阶段 |
3. 监管改革的深化阶段 |
(二) PPP模式下乌海市乌达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政府监管现状 |
1. 项目建设情况 |
2. 项目监管现状 |
(三) PPP模式下乌海市乌达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1. 污水处理价格垄断 |
2. 消费者与生产者信息不对称 |
3. 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 |
4. 寻租、腐败行为的存在 |
5. 资产权益转让中的溢价与低价 |
6. 污水处理质量难以保证 |
三、我国污水处理行业PPP模式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 监管主体职责不清,监管权力分散 |
(三) 社会监督不足 |
(四) 缺乏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估标准 |
(五) 定价机制不完善 |
(六) 监督队伍专业素养有待提升 |
四、国内外经验借鉴及其启示 |
(一) 国外经验 |
(二) 国内案例 |
五、提升我国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的政府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
(一) 建立PPP项目的法律框架 |
(二) 划分政府监管权力 |
(三) 建设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的模式 |
(四) 加强服务质量监督 |
(五) 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 |
(六) 吸纳专业人才,建立专业咨询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水务市场化对区域经济的空间差异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目的、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经济增长理论 |
2.2 区域经济增长理论 |
2.3 水务市场化理论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4 空间计量理论 |
2.4.1 空间回归分析基础 |
2.4.2 空间权重矩阵的设定 |
2.4.3 空间自相关检验 |
2.4.4 空间线性回归模型 |
2.5 文献综述 |
2.5.1 水务市场化的研究 |
2.5.2 区域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5.3 文献评述 |
3 国内外水务市场化发展概况及未来趋势 |
3.1 国外水务市场化发展趋势 |
3.1.1 市场化动力及特征 |
3.1.2 国外水务市场化改革实践 |
3.1.3 国外水务市场化效果及未来趋势 |
3.2 中国水务行业现状与市场化改革 |
3.2.1 中国水务行业现状 |
3.2.2 市场化政策环境与政府监管 |
3.2.3 发展趋势及预测 |
4 浙江水务市场及其经济发展现状 |
4.1 浙江水务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4.1.1 浙江省农村水利市场化管理现状 |
4.1.2 水资源总量 |
4.1.3 污水处理概况 |
4.2 浙江省经济现状分析 |
4.3 浙江水务市场及其经济发展小结 |
5 浙江省区域经济的空间自相关格局分析 |
5.1 空间自相关理论模型 |
5.1.1 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 |
5.1.2 全局自相关性 |
5.1.3 局部空间自相关性 |
5.1.4 空间权值矩阵 |
5.2 浙江经济的空间自相关实证分析 |
5.2.1 浙江省人均GDP的空间分布图 |
5.2.2 Moran散点图 |
5.2.3 LISA集群图 |
5.2.4 小结 |
6 水务市场化对浙江经济影响的空间计量分析 |
6.1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6.1.1 基本模型建立 |
6.1.2 数据来源 |
6.1.3 水务市场化对区域经济的空间计量模型 |
6.2 不考虑空间效应的模型估计 |
6.3 考虑空间效应的模型估计 |
6.4 小结 |
7 结论和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不足之处和研究展望 |
7.3.1 不足之处 |
7.3.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 |
(5)国有企业水务投资运营模式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本文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2章 城市水务产业投资运营理论基础 |
2.1 水务产业基础理论分析 |
2.1.1 水务与水务产品 |
2.1.2 公共物品理论 |
2.1.3 自然垄断理论 |
2.1.4 可竞争性理论 |
2.2 水务企业投资分析基础理论 |
2.2.1 SWOT分析法 |
2.2.2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
2.2.3 公共投资项目的效益组成 |
2.3 项目风险评估基础理论 |
2.3.1 风险识别 |
2.3.2 风险分类 |
2.3.3 风险评估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水务市场化运营的国际经验 |
3.1 引言 |
3.2 英国全盘私有化的运营模式 |
3.3 法国委托经营的运营模式 |
3.4 美国公私合营的运营模式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水务市场环境分析 |
4.1 自然环境分析 |
4.1.1 我国水资源现状 |
4.1.2 我国水资源利用现状 |
4.1.3 我国水资源污染现状 |
4.2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4.3 经济环境分析 |
4.3.1 现状分析 |
4.3.2 发展趋势 |
4.4 技术环境分析 |
4.4.1 BOT投融资模式 |
4.4.2 准BOT投融资模式 |
4.4.3 TOT投融资模式 |
4.4.4 PPP投融资模式 |
4.4.5 PFI投融资模式 |
4.5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新明公司水务投资运营模式分析及改进建议 |
5.1 国有企业新明公司简介 |
5.2 新明公司经营现状 |
5.3 新明公司宏观环境分析 |
5.3.1 行业政策敏感性较高 |
5.3.2 水价的构成及现状 |
5.3.3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5.3.4 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预期 |
5.3.5 工业废水处理的市场预期 |
5.3.6 “十二五”期间水务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
5.4 新明公司微观环境分析 |
5.4.1 行业整体产业集中度较低 |
5.4.2 三大竞争主体抢占市场的格局基本形成 |
5.4.3 国有企业收入增长最快,外资企业盈利最多 |
5.4.4 竞争对手分析 |
5.5 新明公司SWOT分析 |
5.5.1 优势 |
5.5.2 劣势 |
5.5.3 机遇 |
5.5.4 挑战 |
5.6 新明公司现有投资运营模式经营状况分析 |
5.7 新明公司投资运营模式改进建议 |
5.7.1 PFI模式的特点 |
5.7.2 PFI模式可行性研究 |
5.7.3 PFI模式风险评估 |
5.7.4 新明公司投资运营的改进建议 |
5.8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与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相关概念说明 |
1.3 研究意义、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意义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述评 |
2.1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
2.1.1 公共产品理论 |
2.1.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1.3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理论 |
2.2 特许经营理论及其文献评述 |
2.2.1 特许经营的基本问题 |
2.2.2 特许经营的关键问题 |
2.2.3 特许经营研究新进展 |
2.3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与规制综述 |
2.3.1 相关政策综述 |
2.3.2 关键问题 |
2.3.3 研究新进展 |
2.4 本章小结 |
3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发展历程与绩效评价 |
3.1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与产品属性 |
3.1.1 技术特征 |
3.1.2 经济特征 |
3.1.3 产品属性 |
3.2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发展历程 |
3.2.1 初步尝试阶段 |
3.2.2 全面推行阶段 |
3.2.3 规范与规制阶段 |
3.3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绩效评价 |
3.3.1 理论假设 |
3.3.2 模型构建与数据处理 |
3.3.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上游减量化环节收费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证检验 |
4.1 理论模型分析 |
4.1.1 生活垃圾排放行为选择模型 |
4.1.2 生活垃圾回收和排放行为模型 |
4.1.3 主要结论 |
4.2 实证检验 |
4.2.1 指标选取与模型构建 |
4.2.2 数据说明与研究方法 |
4.2.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4.3 研究结论与存在问题 |
4.3.1 主要研究结论 |
4.3.2 存在问题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下游处置环节特许经营改革:风险识别与规避思路 |
5.1 多案例研究方法 |
5.1.1 操作方法 |
5.1.2 案例选择 |
5.1.3 资料来源 |
5.2 特许经营风险的归类与识别 |
5.2.1 规划设计阶段的风险识别 |
5.2.2 运营管理阶段的风险识别 |
5.2.3 终端控制阶段的风险识别 |
5.3 特许经营风险分析与规避思路 |
5.3.1 特许经营风险分析 |
5.3.2 风险规避思路 |
5.4 本章小结 |
6 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路径选择与规制设计 |
6.1 进入规制 |
6.1.1 规制思路:分业务领域进入规制 |
6.1.2 机制设计:具可分性的特许权招投标模型 |
6.1.3 模型适用:分业务环节模式选择 |
6.2 价格规制 |
6.2.1 价格规制主要内容:定价与收费 |
6.2.2 费用标准设计:特许经营定价模型 |
6.2.3 收费模式设计:浮动定额收费制 |
6.3 质量规制 |
6.3.1 规制框架设计 |
6.3.2 机制设计:多阶段质量规制博弈模型 |
6.3.3 研究结论 |
6.4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城镇水务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现实意义 |
1.3 关键问题 |
1.4 研究方法、结构安排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结构安排 |
1.4.3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述 |
2.1 拍卖理论及其文献评述 |
2.1.1 拍卖的概念界定 |
2.1.2 拍卖的基本类型 |
2.1.3 拍卖的影响因素 |
2.1.4 拍卖理论研究新进展 |
2.2 特许经营理论及其文献评述 |
2.2.1 特许经营的概念界定 |
2.2.2 特许经营的关键问题 |
2.2.3 特许经营的模式分析 |
2.2.4 特许经营理论研究新进展 |
2.3 特许经营权的拍卖机制及其文献评述 |
2.3.1 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的概念界定 |
2.3.2 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的关键问题 |
2.3.3 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研究新进展 |
3 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客观需求和基本现状 |
3.1 城镇水务的技术经济特征 |
3.1.1 技术特征 |
3.1.2 经济特征 |
3.2 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客观需求 |
3.2.1 传统行政授予制度的主要弊端 |
3.2.2 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的现实需求 |
3.3 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回顾与现状分析 |
3.3.1 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阶段性特征 |
3.3.2 城镇水务特许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4 城镇水务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研究 |
4.1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设计Ⅰ:竞拍(质量,特许经营期) |
4.1.1 研究假设 |
4.1.2 模型构建 |
4.1.3 主要结论 |
4.2 BOT项目特许经营拍卖机制设计Ⅱ:竞拍(价格,特许经营期) |
4.2.1 研究假设 |
4.2.2 模型构建 |
4.2.3 主要结论 |
4.3 案例分析:成都自来水厂六厂B厂BOT项目 |
4.3.1 项目概况 |
4.3.2 拍卖过程 |
4.3.3 经验借鉴 |
4.3.4 问题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城镇水务TOT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研究 |
5.1 T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设计Ⅰ:竞拍(质量,转让价格) |
5.1.1 研究假设 |
5.1.2 模型构建 |
5.1.3 主要结论 |
5.2 T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设计Ⅱ:竞拍(价格) |
5.2.1 研究假设 |
5.2.2 模型构建 |
5.2.3 主要结论 |
5.3 案例分析: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TOT项目 |
5.3.1 项目概况 |
5.3.2 拍卖过程 |
5.3.3 经验借鉴 |
5.3.4 问题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城镇水务委托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研究 |
6.1 委托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设计Ⅰ:竞拍(质量) |
6.1.1 研究假设 |
6.1.2 模型构建 |
6.1.3 主要结论 |
6.2 委托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设计Ⅱ:竞拍(价格) |
6.2.1 研究假设 |
6.2.2 模型构建 |
6.2.3 主要结论 |
6.3 案例分析:常州武进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 |
6.3.1 项目概况 |
6.3.2 拍卖过程 |
6.3.3 经验借鉴 |
6.3.4 问题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总结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含义 |
7.3 研究展望 |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 学术构想与理论难点分析 |
第一章 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逻辑基石:垄断理论综述 |
第一节 西方经济学垄断-规制理论演进脉络 |
一、 西方市场理论的垄断与竞争之争 |
二、 西方规制经济理论嬗变的轨迹 |
三、 可竞争市场理论和有效竞争概念下的竞争治理转向 |
四、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与公用事业私有化 |
第二节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对自然垄断运行机理的分析 |
一、 自然垄断的网络性、资产专用和可转移性 |
二、 自然垄断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
三、 自然垄断的沉淀成本与进退壁垒 |
四、 自然垄断的可维续性与潜在竞争者进入管制 |
五、 公用事业市场化定价及价格管制 |
六、 公用事业公营化与私营化的迭代 |
第三节 西方理论的逻辑启示 |
一、 垄断的市场化逻辑 |
二、 西方理论的启示 |
第二章 公用事业运营管制及改革的国际经验比较探索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和地区公用事业运行规制模式及其演变 |
一、 英美全面私有化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
二、 日本规制与竞争并存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
三、 法国特许经营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
四、 德国、瑞典等福利国家公营主导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
五、 香港公用事业高效商业化模式的形成和发展 |
第二节 工业化及发展中国家公用事业改革的经验与教训 |
一、 改革的成功经验 |
二、 改革的失败教训 |
第三节 国外公用事业运行及改革实践的比较与探索 |
一、 国外运行、改革模式比较 |
二、 国外经验借鉴与探索 |
第三章 中国公用事业运行的体制现状及其垄断特征 |
第一节 我国公用事业运营体制及监管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 计划配置模式的体制沿革及其向市场配置过渡的趋势 |
二、 我国公用事业运营监管体系与政策思路的演变 |
第二节 我国公用事业自然垄断运行特征的表现形式 |
一、 国资单一产权结构与资本要素进入屏障 |
二、 属地割据的行政垄断与区域渗透壁垒 |
三、 纵向一体化与生产输送系统匹配性效率 |
第三节 垄断经营方式对我国公用事业运行绩效的影响机制 |
一、 规模经济效应与垄断集中的效率 |
二、 行政垄断与普遍服务的福利保障 |
第四章 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产业组织运动的市场化改革总趋向 |
一、 自然垄断国企市场主体地位的理性复归 |
二、 竞争行业市场化改革经验及其延伸 |
三、 市场化改革在自然垄断领域拓展的结合点 |
第二节 利益约束与企业治理的制度缺陷 |
一、 政企权能边界的产权关系问题 |
二、 资产形成机制的瓶颈制约问题 |
三、 权利配置监督的公司治理问题 |
四、 区域分割垄断的要素流动问题 |
第三节 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内生动力 |
一、 自然垄断国企盈利与社会效率 |
二、 市场结构优化与产业竞争力升级 |
三、 企业利益与普遍服务供给社会化 |
第四节 改革目标与实现方式的多维度、综合性视角 |
一、 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与有效竞争机制创设 |
二、 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与多元目标体系构筑 |
三、 绩效导向与“泛市场化”理论误区评析 |
第五节 运行机制悖论: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需调和五对矛盾 |
一、 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 |
二、 垄断因素与竞争机制的冲突与兼容 |
三、 国有成分与民营经济“进退”的合意度量 |
四、 经济效率与社会福利价值目标的两难选择 |
五、 外国资本控制与民族产业保护的利弊权衡 |
第五章 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路径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要素市场化的改革指向 |
一、 自然垄断适度集中与适度竞争的均衡过程 |
二、 公用事业产品市场化与要素市场化的抉择 |
第二节 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的产权路径 |
一、 产权多元化与要素配置市场化的效率机制 |
二、 产权制度改革与企业治理改善 |
三、 所有权分散与经营权集中的制度效率 |
第三节 公用事业民营化 |
一、 公用事业民营化的现实背景 |
二、 民营化的实现方式及其效率机制 |
三、 民营化的存在问题、对策与出路 |
第四节 外资并购 FDI 模式 |
一、 公用事业 FDI 发展模式的效率机制 |
二、 FDI 对公用事业生产力的改进作用 |
三、 FDI 下开放经济的创新效益 |
第五节 公用事业跨区域运作与市场整合 |
一、 跨区域兼并的要素市场化与有效竞争 |
二、 大规模一体化兼并整合对效益的改进 |
三、 市场整合下的产业区域协同效应 |
第六节 特许经营权竞争与区域间比较竞争的机制设计 |
一、 特许经营权竞标制度理论与实践探索 |
二、 区域间比较竞争制度理论与实践探索 |
三、 经营契约监督下公用事业的定价管制与听证制度 |
四、 BOT 和 TOT、以及托管运营等竞争性特许模式 |
第七节 结论、政策启示与展望 |
一、 结论 |
二、 政策启示与展望 |
第六章 案例分析:中国水务行业市场导向改革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中国水务产业外资并购与民营化的实践探索 |
一、 我国水务产业发展现状 |
二、 我国水务行业外资并购与民营化模式考察 |
三、 我国水务业市场导向改革的政策绩效及前景 |
第二节 深圳水务企业市场导向改革案例分析 |
一、 跨国并购下的产权多元化改革 |
二、 改革前后企业经济运行绩效对比分析 |
三、 异地兼并跨区域整合的市场绩效 |
四、 改革后经营理念、服务、技术与管理创新的变化 |
五、 优化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与改革的前景目标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附件 |
(9)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
(二) 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内容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内容 |
(四)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水务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分析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水利与水务 |
(二) 水务产品的特征 |
(三) 市场化与水务市场化 |
二、水务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 公共产品理论 |
(二) 自然垄断理论 |
(三) 政府管制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演变及现状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演变 |
(一) 1978 年至1992 年初步引入外资阶段 |
(二) 1992 年至2002 年特许经营模式的萌芽阶段 |
(三) 2002 年以来特许经营模式的快速发展阶段 |
二、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现状--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应用 |
(一) 特许经营模式的概念及其种类 |
(二) 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中的应用 |
第三章 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
一、管理体制方面的方面的问题 |
(一) 水务系统管理机构整体协调不够 |
(二) 水务系统管理机构职能缺位 |
二、融资方式单一,资金缺乏 |
(一) 融资方式单一,资金来源渠道少 |
(二) 尚未调动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 |
三、市场竞争机制不成熟,特许经营模式不完善 |
(一) 缺乏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制度环境 |
(二) 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
(三) 特许经营模式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
四、水务市场化运营的企业体制改革不到位 |
(一) 产权改革有待强化 |
(二) 企业运营机制改革不到位,整体竞争力不强 |
第四章 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国际经验 |
一、英国水务市场全盘私有化运营模式 |
(一) 改革历程 |
(二) 改革经验——全盘私有化模式 |
二、法国水务市场委托经营模式 |
(一) 发展历程 |
(二) 改革经验——委托经营模式 |
三、美国水务市场公私合营模式 |
(一) 改革历程 |
(二) 改革经验——公私合营模式 |
四、英、法、美水务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一) 完善的法律法规建设 |
(二) 政府在改革中的监管作用 |
(三) 产权明晰,放开经营权 |
(四) 宏观指导下的多样水价形成机制 |
第五章 完善以特许经营为方向的水务市场运营模式的建议 |
一、完善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的管理体制 |
(一) 建立综合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管理机构 |
(二)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三) 合理定位政府的作用与责任,强化政府监管 |
二、深化融资体制改革,扩大资金来源 |
(一) 加强政府在融资中的引导作用 |
(二) 积极利用现代金融工具,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 |
(三) 促进民间资本向水务行业的流入 |
三、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特许经营的准入、退出机制 |
(一) 制定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
(二) 完善特许经营模式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
四、深化水务市场化运营企业改制 |
(一)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运营制度 |
(二) 产权明晰,深化产权结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中的政府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的提出及意义 |
1. 选题的提出 |
2.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点与不足 |
1. 创新点 |
2. 不足 |
一、城市水务民营化及政府监管的基本理论 |
(一) 城市水务民营化 |
1. 城市水务 |
2. 民营化与城市水务民营化 |
(二) 政府监管理论 |
1. 政府监管的含义 |
2. 政府监管的分类 |
(三) 政府监管在城市水务民营化中的必要性分析 |
1. 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进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进和加强政府监管 |
2. 有效维护城市水务的基础性地位及"公用"特性的需要 |
3. 控制水务投资的高沉淀性和高风险性的需要 |
4. 降低城市水务产业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需要 |
5. 限制水务产业的地区垄断,促进有序竞争的需要 |
二、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过程中政府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城市水务民营化过程中政府监管的现状 |
1. 市场准入监管 |
2. 价格监管 |
3. 监管体制 |
(二)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1. 存在的问题 |
2. 原因分析 |
三、国外经验对我国水务民营化中政府监管的启示 |
(一) 政府监管必须依法进行 |
(二) 设立综合性的较为独立的监管机构 |
(三) 有效竞争是提高城市自来水服务经济效率的根本途径 |
(四) 建立激励性价格监管制度 |
四、改进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中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 |
(一)建立健全城市水务民营化政府监管的相关法律 |
(二) 确定政府监管的指导原则和重点 |
1. 必须确保城市水务的正常运行 |
2. 水价的监管 |
3. 质量的监管 |
4. 服务标准的监管 |
(三) 设立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 |
1. 按照独立的原则,设置监管机构 |
2. 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管 |
(四) 强化激励性监管 |
1. 特许投标监管的应用 |
2. 区域间比较竞争监管的应用 |
(五) 构建由决策者、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合理的互动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把特许权竞争制引入污水处理产业(论文参考文献)
-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D]. 肖华杰. 吉林大学, 2020(01)
- [2]水务行业PPP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财政补贴政策研究[D]. 王江楠. 中央财经大学, 2018(09)
- [3]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行业的政府监管研究 ——以乌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为例[D]. 王雪. 内蒙古大学, 2017(01)
- [4]水务市场化对区域经济的空间差异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D]. 钟乙萱.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6(04)
- [5]国有企业水务投资运营模式分析研究[D]. 刘雅婷. 华北电力大学, 2015(03)
- [6]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与政府规制研究[D]. 刘承毅. 东北财经大学, 2014(06)
- [7]城镇水务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研究[D]. 王岭.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8]中国公用事业市场导向改革研究[D]. 杨振宇. 武汉大学, 2012(07)
- [9]我国水务市场化运营模式研究[D]. 魏文杰. 中国海洋大学, 2011(04)
- [10]我国城市水务民营化中的政府监管研究[D]. 张包林. 内蒙古大学, 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