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该为失地农民做什么——对2942户失地农民的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李春晖[1](2020)在《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被征地农民问题事关国家发展战略,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不仅涉及农民群体的生存,而且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等息息相关。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需征收大量农地用于城镇化建设,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趋凸显。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平正义。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联的辩证关系。社会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得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解决,且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以因为从事某项工作而获得更多的社会存在感和荣誉感,可以因为有价值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认为,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征地农民都适合就业,都能就业,也不是就业之后就不再失业,因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最后一道保障,起着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本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关联起来研究,就业作为优选项,社会保障作为基础项。围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本研究基于多地区、大样本的实际调查,对其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困境、主要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利用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客观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博弈理论对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当涂县和凤台县、四川省郫都区和彭山区作为调研区域,分别抽样了480、400、210个被征地农民样本,基于调查数据,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调查显示:不论东、中、西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均大量存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东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好于中西部,但社会保障状况却低于中西部。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期望较高,但由于教育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下、创业意识和能力低下、对政府安置存在依赖、政府就业培训工作相对欠缺、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的可及性较差等原因,致使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主要集中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社会保障政策、体制、机制及农民自身问题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参保率参差不齐、保障水平偏低。归纳起来,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中央与地方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等这些政府层面的问题是造成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除政府层面的原因外,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本研究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多变量Logistic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既定政策背景下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在就业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其就业有重要影响,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年龄的影响;居住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更大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培训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显着高于其他变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就业的正向影响最高,起到基本“安全网”的作用;公共安置途径有积极作用,但作用较小。在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满意度)影响因素方面,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存在着地区差异:受教育程度在东部地区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家庭就业人口比例在中部地区有显着正向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虽然具有共同的影响因素,如年龄、对未来工作的信心和就业培训,但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研究发现:当被征地农民年龄相对较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时,更加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养老保险补贴预期相对较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相对较深时,更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缴费金额相对较高、认为参保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性别也对被征地农民养老意愿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在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影响因素方面,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健康状况、新农合的规定报销水平和缴费水平、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参合行为显着相关,收入水平、性别等因素对农民参合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除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因素外,本文还通过扎根理论深入讨论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观因素。结合深度访谈和对访谈资料的三级编码发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来自于利益状况的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该群体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依赖被放大,但是无论是其群体自身的心态转换困局还是外部政策设计都制约了其实际行动。在此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和经历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土崩瓦解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都使得其对社会支撑体系的诉求异常强烈。因此,本研究构造出“利益重塑-心态转换-政策优化-社会支撑”的问题解决模型。另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被征地农民本身,双方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基于博弈论,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就业博弈中,当“政府进行就业安置,被征地农民找工作”时实现长期均衡;在社会保障博弈中,当“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不进行抵抗”时实现长期均衡。为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关键;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采取多种补偿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培训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征地补偿制度、构建项目齐全公平合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被征地农民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住所位置、就业环境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管理服务以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强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公众安置途径;通过提高被征地农民工资水平和政府的社会保障金,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工作能力,减少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比例等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和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谢鹏[2](2019)在《土地财政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扩大。在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亟需通过协调发展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发展模式对居民收入分配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是直接关系到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共享发展的重大问题,需要学术界进行专题研究。虽然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发展模式及其引致的一系列问题已备受关注,但系统研究土地财政对居民收入分配和收入不平等影响的文献尚不多见。本文运用多种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方法,就土地财政发展模式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进行系统研究,主要试图回答3个问题:一是土地财政发展模式下的地方政府行为逻辑是什么?二是土地财政对居民收入分配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三是土地财政影响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机制是什么?在全面检视上述问题的基础上,从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视角提出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政策建议。本文首先对土地财政、地方政府行为和居民收入分配的概念进行清晰界定,并进行理论分析。在土地财政模式下,按照行为的连续性,地方政府主要有3种代表性行为:土地征收、“以地引资”、“以地生财”。土地征收主要影响居民收入与财富以及收入差距与财富差距,“以地引资”主要影响城镇职工工资和工资差距,“以地生财”主要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福利经济学定理等视角,分析上述地方政府行为对居民收入分配各方面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其次,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财政和收入分配有关政策进行系统梳理,试图找出中央政府的政策脉络和意图。同时,结合政策分析,对近年来土地财政和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统计描述,发现本世纪以来土地财政收入在波动中快速增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也呈快速扩大态势,从而得到土地财政可能影响居民收入分配的直观印象。再者,就土地财政模式下的各种地方政府行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主要分为4个部分:(1)“以地引资”如何影响了城镇职工工资?“以地引资”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协议出让等非市场化方式压低工业用地价格,吸引国内外投资,推动GDP增长以及在此基础上扩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基的行为。由于“以地引资”人为压低了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势必对各种生产要素回报产生影响。本文运用2003-2013年284个地级以上城市面板数据,将2007年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政策视为外源冲击,采用双重差分法,就该政策冲击对城镇职工工资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政策平均提高了城镇职工工资1108.554元,安慰剂检验和用中国土地市场网数据再检验的结果均表明该结论具有较高的稳健性。机制检验结果显示:土地出让市场化背景下的融资效应、资源配置效应以及经济增长的涓滴效应是导致城镇职工工资提高的重要机制。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政策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的增收效应大于民营企业。由于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政策是对“以地引资”行为的明显遏制,反推可知“以地引资”明显降低了城镇职工工资。(2)土地征收对居民收入与财富的影响。利用2010-2016年CFPS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研究了土地征收对被征地农户家庭收入和财富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土地征收导致被征地农户家庭财富比未被征地农户平均增加2.608万元,但对农户的家庭收入产生明显的减收效应,减收幅度为0.322万元,该结果的稳健性通过采用倾向匹配双重差分法和安慰剂检验得到了验证。机制分析表明其原因在于:土地征收使被征地农户房产现值和现金存款分别增加1.656万、0.44万元,从而增加了家庭财富;但土地征收诱发被征地农户劳动时间减少20.68%,从而使其工资薪金收入下降,集中反映为家庭收入的减少。土地征收直接给被征地农户带来财富增加,本身是致富机遇,但如果放任其劳动时间持续下降,从可持续生计的角度而言,有可能会陷入贫困陷阱。进一步讨论发现,土地征收对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都产生明显的扩大作用,对财富差距的影响大于对收入差距的影响。(3)“以地生财”如何影响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以地生财”是指地方政府通过招拍挂的市场化方式出让商住用地,并在供地面积上实行“饥饿供地”,推动房价与地价的螺旋式上升,从中获取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房地产类税收的行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越来越大。而“以地生财”作为一种收入分配机制,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可能产生影响。利用1999-2015年全国31个省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工具变量法,实证检验了地方政府“以地生财”行为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以地生财”行为总体上有利于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以地生财”行为推高了城市房价,而房价上涨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两面性,一方面通过财富效应和信贷效应使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另一方面通过提升城镇职工工资,带来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以地生财”行为导致财政支出偏向,不利于最大程度发挥财政再分配职能。必须看到的是,“以地生财”行为带来的城镇职工工资提高,并不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而是企业生产成本和居民生活成本提高倒逼的结果。这类因扭曲政策导致的工资上涨,将提高企业成本,减少企业利润,城市对低技术工人的有效需求将减少,且弱势群体的结构性失业将增多。(4)“以地生财”如何影响了城乡收入差距?在进行理论分析和中介效应讨论的基础上,利用2000-2015年全国2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在考虑“以地生财”行为的空间溢出效应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地方政府“以地生财”行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以地生财”行为显着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且对其他地区城乡收入差距产生显着的扩大作用,采用工具变量法,将土地供应的地理限制和中长期贷款利率的交乘项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再检验,发现研究结论具有高度稳健性;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明:在“以地生财”的发展模式下,“人地失调”的城镇化、“去工业化”效应和扭曲的公共品供给结构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以地生财”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在各区域存在显着异质性。最后,在以上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土地财政既有正向收入分配效应,又存在负向收入分配效应,并且以负向效应为主。土地财政虽然有利于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但对被征地农户家庭收入、农村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城镇职工工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负向分配效应明显。针对研究结论,提出完善财政体制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建议:一是进一步推进土地出让市场化改革。上级部门加强纪律监察和执法督查,对价格过低的工业用地出让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转移性支出,强化审计和监察职能,严格控制向企业变向补贴工业用地出让成本的行为。二是优化农地非农化的利益分配格局。应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创新、优化征地补偿方案,使农户即能得到合理补偿,又能受到勤劳致富的制度激励;密切持续跟踪被征地农户的经济行为,关注征地对农户精神面貌、心理状态以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长期影响。三是去除“以地生财”的制度土壤。优化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产税体系,规范转移支付体系,改革GDP至上的政绩考核体制。四是完善土地管理政策稳定房价。增加东部地区土地供应,提高中西部地区土地利用效率。五是纠正土地财政发展模式中的城市偏向。放宽户籍限制,以民生为导向完善土地财政支出管理,推进“人地协调”的城镇化进程。
孙秋鹏[3](2019)在《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研究述评与展望》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制度,对农村土地转用实行了严格的限制,农村土地转用为城市土地必须经过政府征收。特殊的制度安排和大量出现的农村土地征收情况使得农村土地征收问题成为近些年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梳理、比较相关文献给出的在土地管理征收等制度存在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征地拆迁中的冲突、利益纷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户的福利变化以及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研究状况。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以期对后续相关研究发挥助推作用。
吕玉倩[4](2018)在《乡与土:土地流转背景下的黄陵县农村居民地方感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耕历史悠久,农民在长时间与土地交互的过程中,不仅付出了汗水,还倾注了真挚的情感,并孕育出了独特的乡土文化。“乡”与“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实体空间,也是对农民有意义的“地方”,是文化与精神的载体,是构建乡邻社会关系的媒介。然而,由于外部环境和权力关系的不断变化,原本稳定的乡土文化开始动荡、变迁。变迁背景下的地方感是许多国内外人文地理学者关注和研究的重点,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学者对于农民地方感的研究以城市或近郊的农民为主,对农村内部的失地农民较少涉及。研究广大乡村地区失地农民乡土地方感,对于丰富地方感研究内容、提升失地农民地方感有重要意义。《孟子.滕文公上》中提到:“有恒产者有恒心”,本文聚焦农村地区失地农民对“乡”与“土”地方感的变化,通过对典型区黄陵县的实地调研,试图探讨“乡”与“土”之间的内在联系,总结失地农民和未失地农民两类群体地方感的特征及差异,研究两类农民的感知网络结构及其差异,挖掘出不同农民地方感形成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框架,并试图在社会地理学生活空间理念的视角下,为提升失地农民的地方感提出具体对策。文章主要利用问卷调查法和深入访谈法获取数据,借助SPSS21.0和Ucinet6.0,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因子分析、相关分析、Mann-Whitney U检验、K检验和多重方式中心度计算、NetDraw复杂网络图等方法,对黄陵县农户人口统计学特征、地方感特征及差异、农民感知网络结构、农民地方感的影响因素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得出研究结论如下:(1)“土”是为农民提供身份认同的基础空间,农民藉“土”理解外部世界、理解“乡”。“乡”与“土”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为农民提供身份认同,抵抗流动、多变的外部空间,是不可割裂的组合。“土”是根本,它是农民最早的体验和经验空间,农民藉“土”理解外部世界、理解“乡”。(2)失地农民对“土”的地方感复杂且矛盾。复杂性表现在,失地农民在重构自己生活的过程中,原有“恋土”的情感没有适应“无土”现实环境,具有滞后性,所以农民虽然已经失去土地,但他们依旧认为自己在物质上依赖土地、在情感上根植于土地;矛盾性表现在,失地农民在较高的根植性和较强的土地依赖度下,却认同土地具有可替代性,这与他们表现出的对土地较强的依恋和不舍相矛盾。(3)农民失去土地后“乡”与“土”地方感逐步发生演化,开始“破坏—重构—建立”的进程。农民失去土地后,对生活的满意度开始降低,甚至降为负;对土地的根植性和依恋度虽只是稍有降低,但此时的根植性已经失去了切实存在的物质基础,变得不稳定、无根基;农民对土地的物质依赖,从他们失去土地那一刻开始,就开始了“破坏—重构—建立”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的想法逐渐偏离最初的“土地不可替代论”;对乡村社区的归属感、社交认同感和文化自豪感逐渐淡漠。(4)失地农民感知网络结构由核心到边缘依次为“环境风貌—家庭生计—安全感、根植性和身份认同—寻求出路”;未失地农民感知网络结构由核心到边缘依次为“根植性—家庭生计—混合带”三层。(5)农村居民“乡”与“土”地方感影响因素可以总结为人口统计学因素和外部环境感知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人均收入、家庭结构、行政管理、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地方感作用机制框架。针对影响农村居民“乡”与“土”地方感的因素,秉承“个体中心努力—家庭微观空间助力—社会宏观空间支持”的提升理念,结合社会生活空间理念下失地农民地方感的提升模式,提出有针对性的失地农民地方感的提升对策。
吴莹[5](2017)在《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 ——基于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在乡村治理结构视角下研究乡村民主治理现代化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新动向。优良的治理结构意味着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过程中,应当通过建立均衡的权力结构和互动的治理主体机制,以保证农民能够平等地享有参与村级公共决策、政策执行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和机会,并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实现农民政治利益诉求。在某种意义上,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均衡化和互嵌化程度是评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效果的重要标准。具体到当代中国乡村场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国家治理和社会变革新的历史时期,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昭示我国国家治理结构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当然,乡村治理结构处于不断调整过程当中,农民利益结构的多元性和利益实现路径的复杂性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结构的调整提出了新的时代诉求,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作为利益多元结构的重要构成,已经成为当前乡村政治研究的关注焦点。由此,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机制的透析日益成为中国乡村社会变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焦点。对于农民利益问题研究,国内外政治学者始终给予高度关注。从对现有文献梳理中可以看出,这些学术成果涉及到“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共同体理论、治理理论、“第三域”理论等。综合学界理论观点可见,一种是站在“国家权威”角度立论,但忽视中国基层民主治理发展的客观事实,并且国家主导视角的话语特征和解释模型只是反映了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某个侧面,缺乏系统性分析;另一种是对农民利益实现历时变迁和动态过程的静态“白描”,缺乏深层理论延伸和学理支撑,未能将理论与过程进行有机综合,研究缺乏深刻性。然而,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经历了深度变迁,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实践景观。本文认为,对当代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研究既不能片面抛开历史因素和制度上的路径依赖,也不能进行片面的“过程”式解析,而应当将当代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嵌入到相对较长的历史时空,综合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理论和乡村治理结构构成理论,检视利益实现的现状,探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释困的路径,预测发展的趋势。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从属于乡村基层治理,并随着治理结构的变迁呈现不同变革景观,在变革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因此,分析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需要从国家和社会两个维度,在双重宏观视角中观察“嵌入”到不同历史时期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特征,并从乡村治理结构的嬗变中探寻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变革与优化的“秘钥”。基于此,从乡村治理结构入手,剖析乡村权力结构和治理主体结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以治理结构嬗变为宏观制度背景,解释乡村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变革的内在机理,解构其因果逻辑和演进过程,并从治理模式比较分析出发,以国家权力和社会自治权力为现实参照,探讨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路径的策略建议。在中国农民利益想象的演进进程中,经历了“利益沉默—利益苏醒—利益动员—利益实现”四个时期,分别对应“皇权专制—政权下沉—人民公社—乡政村治”四种制度结构。皇权时期国家与乡村权力失衡,治理结构呈现皇权至上与乡绅自治特征,农民政治利益处于沉默期。民国时期国家权力下沉造成自生秩序崩坏,单轨政治与农民政治利益觉醒张力冲突加剧。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农民破天荒地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探索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曾经依靠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建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此背景下,中国农民政治利益的实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化。改革开放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共同构成了乡政村治的基本格局,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治理结构优化、路径逐渐多元、协商民主不断完善,但是强乡模式等国家主导型“路径依赖”仍旧存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面临新的挑战。乡政村治成为当代宏观结构背景,乡村社会走出“封闭”特征,政治制度逐渐规范化和法治化,乡村治理结构向自治型转变。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得以扩展。从实地调研数据观察,现阶段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包括“四大民主”、公民信访、法律诉讼等,非制度化实现方式包括庇护关系、抗争式实现等。当代乡村治理结构可以概括为三种模式,分别为:国家主导型治理结构、乡村自治型治理结构、均衡互嵌型治理结构。乡村权力结构和主体结构在纵横两个方向上向均衡互嵌转变,这种转变映射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上表现出利益实现向制度化、多元化和理性化转向。但是,当代乡村治理结构仍不够完善,存在权力结构不够均衡、治理主体协作脱嵌的现象,导致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存在实现渠道梗阻化、实现平台非组织化、实现方式法外抗争化、实现价值冲突化和实现回应缺失化等问题。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效果与治理结构构成要素互动均衡性呈现关联特征。在权力结构要素中,国家权力需要在超越乡村共同体层面进行制度政策支持,将农民政治利益统筹进公共利益全局中。在治理主体要素中,公共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新型乡村精英在互嵌合作下有效避免农民过度自主实现利益造成的整体失序状态。在探究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困境原因时,本文主要从国家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治理主体功能发挥局限、农民利益结构失衡以及作为政治主体的农民公共意识缺失为切入点。具体来说,国家权力的有限性造成其对乡村自生秩序的侵蚀,同时权力结构内部在纵横两个方向上也会产生冲突;农村自治权力在制度落实与乡村社会适配性之间存在“内构错位”问题,自治组织化程度不高和乡村内生秩序忽视造成乡村民主治理失衡;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导致国家与乡村衔接阻滞,表现为国家律令与自治民约的隔阂、行政行为对自治行动的干预过度等。在治理主体要素上,公共组织功能阻塞具体体现在基层党组织科层化、基层人大功能虚化、政府责任建构不完善等方面;自治组织内在局限表现在:独立自主性不高、自治组织权力功能抑制以及利益多元对自治组织功能的撕裂;乡村精英的流失是乡村精英利益代言、组织动员等担当弱化的主要原因。中国农民由于历史、文化、体制保障等原因,忽视利益多元现状和权利意识淡化也是造成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困境的重要主体原因。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问题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体,在当前乡村治理结构要素非均衡以及实现渠道梗阻的困境下,细究制约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功能性问题,既源于利益实现结构内在和运行“顽疾”,又源于乡村治理结构不适应现代国家治理的规范要求。鉴于此,运用乡村治理结构理论分析框架,以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为案例,从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产生入手,选取制度供给、权利构成和行动主体视角,运用乡村治理结构视角分析农民面对的具体现实问题,案例分析过程同时也是理论解释力的验证过程,从“理论—现实”双重维度探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优化路径建构。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优化路径研究上,一方面,需要立足国家正当性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关联角度,分析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内在因果,并基于这一关联搭建权力保障与民主权利优化的实践框架;另一方面,需要立足乡村社会视角,从农民政治参与和共识建构角度,分别就自治主体进行“善治”框架下的价值审视和责任培养,同时提出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具体对策建议。
丁妮[6](2017)在《基于失地农民未来可持续生计的征地补偿研究 ——以临川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扩张,我国失去土地的农民以每年300万人口的速度迅速增长。近几年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的失地农民数量也在急剧上升,失地农民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对于这些失地农民临川区政府采取的征地补偿办法主要为一次性的货币补偿,但是这种征地补偿方法从长远来看并不能够解决失地农民的未来可持续性生计。所以为了满足临川区农户未来可持续性生计,设计一个新的征地补偿模型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选取了我国中部中小型城市江西省临川区为研究对象,根据临川区不同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以及区域类型选取了10个乡镇作为调查区。通过一对一入户访谈获得本文研究数据。并运用统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法评价临川区现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且构建能够实现失地农民未来可持续性生计的征地补偿模型。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对临川区失地农民在现有征地补偿条件下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采用层次分析法得出综合评价结果为52.92%,模糊数学法测得临川区失地农民对未来生计的期望值仅为31%。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都能表明临川区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无法实现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2)通过对临川区现有征地补偿标准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构建以维持失地农民未来可持续生计为前提的征地补偿标准,是解决失地农民生计状况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保证我国城镇化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3)如何有效的解决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不仅要考虑农用地的自然经济价值补偿,还应重点考虑社会资本的灵活补偿,包括提供社会养老保障和提升就业发展能力,并且本文根据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采用不同的补偿形式,使补偿价值达到最优化效果。通过以上结论分析,从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角度,从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征地过程中各方的监督三方面,为临川区政府提供能够实现“人地统筹”的相关政策建议。
甄明昊,邱扬,王心,王九鸿[7](2017)在《失地农民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的调查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养老问题,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失地农民参加商业保险,既是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有效方式,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的有效途径。文章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的调查研究发现,对商业养老保险认知、子女养老负担、教育程度、亲戚朋友和邻居的行为对失地农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意愿的影响较大。为了提高失地农民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政府和保险公司都要加强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农村"熟人社会",设计定制化和个性化的养老保险产品、加强保险业声誉风险管理,更好地帮助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于宏[8](2016)在《社会资本对异质性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国城镇化率、城市化进程均被快速推进,而在此过程中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据中国社科院2013年发布的《城市蓝皮书》预测,到2030年,我国会约有3.9亿失地人口需要实现市民化,增量多达2亿。从我国30年来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进程来看,其发展状况并不理想:大量失地农民仍未能从心理上接受和认同其市民化角色,市民化只是“物化”而非真正“人化”。鉴于此,本文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出发,旨在考察其对失地农民市民化中的行为决策、市民化进程和市民化结果的影响。首先,就社会资本对失地农民理财行为的影响而言,本文在借鉴缓冲储备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推导出了失地农民理财行为决策的理论模型,并利用1581个有效样本分别对四种不同性质失地农民的理财收益计量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得到如下研究结论:高质量社会资本对四种不同性质失地农民理财收益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低质量社会资本对被动失地农民理财收益无影响,但对主动失地农民则具有显着负向影响;失地农民理财惯性对其理财收益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非理财性储蓄对失地农民理财收益具有显着的制约作用;理财成本对被动全部失地农民、被动部分失地农民和主动部分失地农民理财收益具有显着负向影响,但是,对于主动失地农民理财收益无显着作用;收入不确定性对被动失地农民理财收益具有显着负向影响,但对主动失地农民理财收益则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其次,就社会资本对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影响而言,本文借助群体卷入模型对失地农民社会资本影响其市民化进程的微观心理传导机制及其异质性影响下的市民化进程机理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整合,并利用多元回归对1155个有效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社会资本对失地农民身份认同和长期归属感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但对其生活方式则具有显着负向影响;失地农民身份认同在社会资本与其市民化进程之间具有显着的中介传导效应;社会资本对异质性失地农民的市民化进程具有差异化影响。最后,就社会资本对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结果的影响而言,本文以失地农民异质性为研究切入点,在综合考虑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政府制度安排等多要素对不同性质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产生影响的基础上,利用二元Logit模型对1518个实地调查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得到如下研究结论:人力资本除对被动部分失地农民不具有显着影响外,对其他不同性质的失地农民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社会资本仅对主动全部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具有正向影响,对其他性质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则无影响;,政府制度安排对主动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正向影响,但是,对被动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则具有显着负向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基于研究结论从分层管理和差异化安置、失地农民异质性等方面提出了加快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对策建议。
王芳[9](2016)在《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该文提出: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对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程度有了更高的要求,大量农业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使得失地农民的数量进一步增加。失地农民的可持续性生计与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不同于普通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缺乏可持续性生计,意味着生计方式的断裂,所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生活水准与生存方式。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构建失地农民可持续性生计策略以及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顺利推进城镇化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徐茂生[10](2015)在《城镇化视角下的失地农民职业化问题实证分析 ——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八大报告中,曾多次提及城镇化建设,其中明确提出了城镇化建设要从局限区域协调发展上升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由此可见,城镇化建设必将成为未来几年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中国必将进行更大规模和范围的城镇化建设。失地农民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进程产生,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产物。在目前的阶段,由于政策、制度和法制不健全等各种因素,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和权益等并未得到有效的保护。失地农民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后,由于补偿不足和安置不到位等原因,甚至面临着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大部分的失地农民在失地农民有着对自我身份认同的缺失,无法迅速融入和适应城镇生活方式等问题。在面临的这些众多问题中,最为迫切也是最为有效的长久方法就是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是,由于失地农民自身的受教育程度低、技能水平低和就业期望高等自身原因,同时面临着与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工人的激烈的就业竞争,导致失地农民缺乏竞争力。由此本文提出,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关键就是走职业化之路,提高自身的职业水平,以提高自身竞争力和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在学界现有的研究资料中,对于失地农民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安置、补偿研究、市民化、子女的教育问题、身份认同和再就业的培训等问题,几乎很少涉及对失地农民职业化问题的研究。同时,学界中对职业化的研究也是仅限于白领、经理人、校长、辅导员和教练等群体的研究,而失地农民作为当下社会的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其职业化问题并未纳入学界的研究中。因此本文对失地农民职业化问题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失地农民的职业化现状,为失地农民提高职业化水平,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提供若干启示,以帮助失地农民顺利实现就业。本文选取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赣州市经济开发区为例,通过委托企业相关人员发放问卷的方式,对已经实现就业的失地农民的职业化问题进行研究。利用SPSS、AMOS和MATLAB等统计分析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了失地农民的职业化构成要素和失地农民职业化的评价体系。根据数据的分析结果,得出样本中的失地农民职业化水平处于非职业化状态。据此,本文提出以政府、失地农民和企业三方为主体,构建“政府主导、失地农民主动参与、企业支持”的“三为一体”失地农民职业化实现路径。
二、政府该为失地农民做什么——对2942户失地农民的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该为失地农民做什么——对2942户失地农民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逻辑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被征地农民 |
2.1.2 就业与被征地农民就业 |
2.1.3 社会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2.2 相关理论 |
2.2.1 就业领域中的基本理论 |
2.2.2 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理论 |
2.2.3 扎根理论和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政策 |
2.3.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 |
2.3.3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博弈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
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与农民被征地情况 |
3.1.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 |
3.1.2 样本地区农民被征地情况 |
3.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现状 |
3.2.1 东部地区 |
3.2.2 中部地区 |
3.2.3 西部地区 |
3.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归纳 |
3.3.1 政策因素 |
3.3.2 市场因素 |
3.3.3 农民自身因素 |
3.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
3.4.1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3.4.2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
3.4.3 其他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3.5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
3.5.1 征地补偿方面 |
3.5.2 保障体系方面 |
3.5.3 被征地农民自身问题 |
3.5.4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缺失 |
3.6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
3.6.1 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偏差 |
3.6.2 中央与地方在认识和考虑方面的偏差 |
3.6.3 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偏差 |
3.7 本章小结 |
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影响因素分析 |
4.1 样本基本情况 |
4.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变量和模型选择 |
4.2.2 单变量Logit回归分析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
4.2.3 多变量Logistic回归建模与结果分析 |
4.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 |
4.3.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4.3.3 实证研究结论 |
4.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
4.4.1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分析 |
4.4.2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5.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5.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5.3 实证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6.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6.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6.3 实证研究结论 |
4.7 实证分析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4.8 本章小结 |
5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及博弈分析 |
5.1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和数据描述 |
5.1.2 编码过程和编码结果 |
5.1.3 模型的政策意蕴 |
5.2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中的博弈分析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2.3 纳什均衡分析 |
5.3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博弈分析 |
5.3.1 模型假设 |
5.3.2 支付矩阵 |
5.3.3 纳什均衡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
6.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6.1.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
6.1.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与启示 |
6.2.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 |
6.2.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内实践的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针对性克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7.2.2 依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制定对策 |
7.2.3 采取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的主观需求和与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2)土地财政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内容、目标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土地财政 |
二、地方政府行为 |
三、居民收入 |
四、居民收入分配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分析 |
一、地租与土地国有化理论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 |
五、福利经济学理论 |
第三节 土地财政影响居民收入分配的机制分析 |
一、“以地引资”对城镇职工工资的影响机制 |
二、土地征收对居民收入与财富的影响机制 |
三、“以地生财”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 |
四、“以地生财”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 |
第二章 土地财政、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与发展趋势 |
第一节 土地财政相关制度 |
一、需求层面:分税制改革和政绩考核制度 |
二、供给层面:土地、房产制度的变革 |
第二节 土地财政的规模和变动趋势 |
一、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面积 |
二、土地财政收入 |
第三节 收入分配政策 |
一、打破平均主义,恢复按劳分配(1978-1984) |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多元分配格局(1987-2006) |
三、注重追求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2007 年至今) |
四、对收入分配政策的评价 |
第四节 收入分配状况和变动趋势 |
一、居民总体收入差距 |
二、城乡收入差距 |
三、城镇居民收入差距 |
四、城镇职工工资差距 |
五、农村内部收入差距 |
第三章 “以地引资”与城镇职工工资 |
第一节 研究方法、变量和数据 |
第二节 实证结果 |
一、基本结果 |
二、机制检验 |
第三节 稳健性检验 |
一、安慰剂检验结果 |
二、GMM方法估计结果 |
第四节 异质性检验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土地征收对居民收入与财富的影响 |
第一节 数据、模型和方法 |
第二节 计量结果 |
一、双重差分(DID)回归结果 |
二、安慰剂检验结果 |
三、倾向匹配双重差分方法检验结果 |
四、机制检验结果 |
第三节 土地征收对居民收入与财富差距的贡献度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地生财”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一节 实证模型、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
一、实证模型与变量设定 |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
第二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以地生财”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影响的基准回归 |
二、“以地生财”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渠道分析 |
第三节 内生性问题处理 |
第四节 异质性和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地生财”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的选取及说明 |
三、内生性的处理 |
第二节 实证结果 |
第三节 “以地生财”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中介机制检验 |
一、土地财政背景下“人地失调”城镇化的中介效应检验 |
二、公共品供给扭曲的中介效应检验 |
三、“去工业化”的中介效应检验 |
第四节 土地财政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空间关系检验 |
一、模型设定 |
二、空间计量回归结果 |
第五节 异质性与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全文总结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深入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 |
二、完善农地非农化的利益分配格局 |
三、去除“以地生财”的制度化土壤 |
四、完善土地管理政策稳定房价 |
五、纠正土地财政发展模式中的城市偏向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研究述评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征地拆迁中的冲突、利益纷争和博弈 |
四、征地补偿与土地增值分配 |
五、福利变化 |
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议 |
(一) 严格限制政府的非公益性征地权利, 打破政府垄断征收权, 建立农村土地转用交易市场 |
(二) 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
(三) 不改变现有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注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落实执行 |
七、研究展望 |
(一) 调研和实证研究依然是未来研究的主流方法 |
(二)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博弈和利益纷争的深入研究较为缺乏 |
(三) 农民失地后福利变化的跟踪研究 |
(四) 随着改革的推进, 会给相关研究提供更多的研究素材和主题 |
(4)乡与土:土地流转背景下的黄陵县农村居民地方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方法及研究思路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思路 |
1.3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研究综述与述评 |
2.1 地方感研究综述 |
2.1.1 地方感内涵的研究 |
2.1.2 地方感维度的研究 |
2.1.3 地方感的研究对象 |
2.1.4 地方感的研究方法 |
2.2 失地农民研究综述 |
2.2.1 失地农民的概念及现状研究 |
2.2.2 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相关研究 |
2.2.3 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 |
2.2.4 失地农民的角色认同 |
2.3 相关研究述评 |
第3章 研究区概况与研究设计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黄陵县概况 |
3.1.2 调研村镇的选择 |
3.2 研究设计 |
3.2.1 问卷与访谈设计 |
3.2.2 调研过程 |
3.3 研究样本概况 |
第4章 农村居民“乡”与“土”地方感特征与差异对比分析 |
4.1 信度、效度与因子分析 |
4.1.1 信度与效度分析 |
4.1.2 问卷的因子分析 |
4.2 农村居民地方感特征分析 |
4.2.1 失地农民“乡”与“土”的地方感特征分析 |
4.2.2 未失地农民“乡”与“土”的地方感特征分析 |
4.3 农村居民地方感差异对比分析 |
4.3.1 满意度的差异研究 |
4.3.2 根植性的差异研究 |
4.3.3 土地依赖的差异研究 |
4.3.4 归属感的差异研究 |
4.3.5 社交认同的差异研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居民感知网络结构分析 |
5.1 文本材料分析 |
5.1.1 节点的选取 |
5.1.2 引入矩阵 |
5.2 失地农民关于土地的感知网络 |
5.2.1 失地农民感知词汇的中心度研究 |
5.2.2 失地农民感知网络的结构研究 |
5.3 未失地农民关于土地的感知网络 |
5.3.1 未失地农民感知词汇的中心度研究 |
5.3.2 未失地农民感知网络的结构研究 |
5.3.3 两类农民关于土地的感知网络的对比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居民“乡”与“土”地方感的影响因素和提升对策 |
6.1 人口统计学因素 |
6.2 外部环境感知要素 |
6.3 “乡”与“土”的地方感作用机制框架 |
6.4 土地流转背景下农民乡土地方感的提升对策 |
6.4.1 社会生活空间理念下失地农民地方感提升模式 |
6.4.2 基于失地农民个体/家庭因素方面的对策 |
6.4.3 基于失地农民村落(社区)因素方面的对策 |
6.4.4 基于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因素方面的对策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创新之处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 ——基于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问题的研究 |
(二)关于乡村治理结构与农民利益实现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核心观点 |
四、研究方法与路径 |
五、可能的创新和研究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与乡村治理结构的相关理论阐释 |
第一节 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理论 |
一、利益、农民利益与农民政治利益主体的内涵意蕴 |
二、政治利益实现的要素、特征与功能 |
三、农民政治利益权利构成 |
四、农民政治利益的实现过程 |
第二节 乡村治理结构构成理论 |
一、乡村治理结构构成理论的内涵阐释 |
二、权力结构:国家权力与乡村自治权力的互动博弈 |
三、治理主体结构: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结构中的互动机制 |
第三节 乡村治理结构与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结构性关系 |
一、乡村治理结构变迁缘于权力结构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反复博弈 |
二、乡村治理结构变迁对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产生的影响效果透析 |
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演进轨迹 |
第一节 皇权时期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皇权至上与乡绅自治 |
二、实现机制:内生秩序与隐性轨道 |
第二节 现代国家初建时期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国家政权下沉与自生秩序崩坏 |
二、实现机制:单轨政治与利益觉醒 |
第三节 新中国人民公社时期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人民公社体制与社会整合 |
二、实现机制:利益动员实现与规划式参与 |
第四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乡政村治与强乡模式 |
二、实现机制:结构优化、路径多元与协商民主 |
小结 |
第三章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和乡村治理结构现状 |
第一节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主要方式:基于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 |
一、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 |
二、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非制度化方式 |
第二节 当代乡村治理结构的不同模式 |
一、国家主导型治理结构 |
二、乡村自治型治理结构 |
三、均衡互嵌型治理结构 |
第三节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主要问题 |
一、实现渠道的梗阻化 |
二、实现平台的非组织化 |
三、实现手段的法外抗争化 |
四、实现价值的冲突化 |
五、实现回应的缺失化 |
小结 |
第四章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主要困境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 |
一、国家权力的扩张介入与结构冲突 |
二、乡村自治权力的组织局限与治理失衡 |
三、国家权力与乡村自治权力的衔接阻滞 |
第二节 治理主体组织功能局限 |
一、公共组织责任缺位与功能异化 |
二、村民自治组织强依附性与功能抑制 |
三、乡村精英的社会流动与担当弱化 |
第三节 当代中国农民利益结构失衡与政治利益主体意识薄弱 |
一、当代中国农民利益结构失衡 |
二、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主体意识薄弱 |
小结 |
第五章 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经验检视:以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为例 |
第一节 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 |
一、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地农民的产生 |
二、失地农民利益实现问题的出现 |
第二节 失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问题的乡村治理结构视角阐释 |
一、权力结构维度:制度供给不足与权利保障缺失 |
二、治理主体结构维度: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与农民自身的问题检视 |
小结 |
第六章 乡村治理结构视角下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机制的路径优化 |
第一节 权力结构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路径优化 |
一、构建乡村法治型权力结构 |
二、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权力运行和权利保障 |
第二节 主体结构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路径优化 |
一、服务导向:乡镇政府的协商式转型 |
二、组织起来:构建制度化的利益实现平台 |
三、精英担责:城乡对接与责任培养 |
四、互动磨合:提升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水平 |
结语 |
附录一: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关于失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取得的成果 |
后记 |
(6)基于失地农民未来可持续生计的征地补偿研究 ——以临川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文献研究及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失地农民问题的提出 |
2.1.2 征地补偿研究 |
2.1.3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研究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征地的相关概念 |
2.2.2 失地农民 |
2.2.3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 |
2.3 相关理论分析 |
2.3.1 马克思主义地租地价理论 |
2.3.2 征地补偿理论 |
2.3.3 可持续生计理论 |
3.临川区征地补偿现状及其评价 |
3.1 临川区区域概况 |
3.1.1 自然条件 |
3.1.2 社会经济概况 |
3.2 临川区征地补偿现状 |
3.3 临川区失地农民生计现状 |
3.3.1 数据调查情况 |
3.3.2 样点分布位置 |
3.3.3 数据简要描述 |
3.4 临川区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评价 |
3.4.1 指标体系构成与含义 |
3.4.2 评价方法及数据来源 |
3.4.3 评价分析 |
3.4.4 结果分析 |
4.临川区征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影响 |
4.1 临川区征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1 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 |
4.1.2 失地农民就业率低下 |
4.1.3 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
4.2 临川区征地补偿问题的负面影响 |
4.2.1 影响失地农民生活质量 |
4.2.2 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
4.2.3 影响城市化进程及统筹城乡发展 |
5.基于可持续生计的征地补偿标准模型的构建 |
5.1 征地补偿标准模型的建立 |
5.2 征地补偿标准的测定 |
5.2.1 农地使用权经济价值补偿的测算 |
5.2.2 农地社会保障价值的确定 |
5.3 实证分析模型的测算结果 |
5.4 基于可持续生计补偿标准与实际征地补偿标准比较 |
5.5 基于生计可持续征地补偿的优点 |
6.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完善农民就业培训体系 |
6.2.2 健全社会保障价值体系 |
6.2.3 规范土地征用补偿程序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表1农户调查问卷 |
(7)失地农民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失地农民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研究的简要评述 |
三、调查研究及结果分析 |
(一)样本说明 |
(二)关键变量与模型构建 |
1. 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初步构建。 |
2. 数据的收集。 |
3. 确立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
4. 因子分析。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四、结论与建议 |
(8)社会资本对异质性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1.4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2.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3.3 论文结构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 |
2.1.1 宏观视角下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的相关研究 |
2.1.2 微观视角下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的相关研究 |
2.2 失地农民市民化中的行为 |
2.3 失地农民市民化结果 |
2.4 失地农民社会资本研究 |
2.5 已有研究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模型 |
3.1 本研究理论基础 |
3.1.1 社会资本理论 |
3.1.2 群体卷入模型 |
3.2 理论研究模型构建 |
第4章 社会资本对失地农民行为决策的实证研究—以理财行为为例 |
4.1 研究问题的提出及理论模型的推导 |
4.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4.1.2 理论模型的推导 |
4.2 计量模型及检验 |
4.2.1 计量模型的设定及数据来源 |
4.2.2 计量检验结果及分析 |
4.3 小结 |
第5章 社会资本对异质性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影响—微观传导机理 |
5.1 研究的问题提出及研究假设 |
5.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5.1.2 理论模型 |
5.1.3 理论假设 |
5.2 实证分析 |
5.2.1 变量测量及样本数据来源 |
5.2.2 样本数据来源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小结 |
第6章 社会资本对异质性失地农民市民化结果的实证研究—多维视域分析 |
6.1 研究问题 |
6.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6.2 研究假设 |
6.2.1 人力资本与失地农民生活水平 |
6.2.2 社会资本与失地农民生活水平 |
6.2.3 政府制度安排与失地农民生活水平 |
6.3 计量模型及实证检验 |
6.3.1 计量模型的选择 |
6.3.2 样本数据来源及变量测量 |
6.3.3 描述性统计比较分析 |
6.3.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5 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
6.4 小结 |
第7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失地农民研究回顾与问题提出 |
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 |
三、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 |
1. 失地农民参与权缺失 |
2. 就业困境与发展机会受限 |
3. 基础性公共服务欠缺 |
四、完善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取向 |
1. 以政府为主导构建框架 |
2. 保障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 |
3. 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
4. 建立失地农民可持续性生计保障措施 |
五、结论及讨论 |
(10)城镇化视角下的失地农民职业化问题实证分析 ——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现实意义 |
1.3 创新之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文献综述 |
2.1 失地农民研究综述 |
2.1.1 失地农民的定义 |
2.1.2 失地农民的相关理论研究 |
2.2 职业化研究综述 |
2.2.1 职业化的定义 |
2.2.2 职业化的理论研究 |
2.2.3 具体职业的职业化论述 |
2.3 失地农民职业化 |
2.4 职业化的研究方法 |
2.5 失地农民职业化构成要素的指标 |
2.5.1 职业化构成要素的指标理论体系 |
2.5.2 职业化维度解释 |
第3章 研究设计 |
3.1 赣州经济开发区概况 |
3.2 问卷设计 |
3.2.1 问卷设计及修正 |
3.2.2 问卷发放 |
3.3 调查样本对象 |
3.4 研究假设 |
第4章 失地农民职业化问题实证分析 |
4.1 样本描述统计分析 |
4.2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4.2.1 信度分析 |
4.2.2 效度分析 |
4.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4.3.1 KMO和Bartlett球形检验 |
4.3.2 求解初始因子 |
4.3.3 主因子的命名 |
4.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4.5 数据归一化处理 |
4.5.1 主因子的归一化 |
4.5.2 变量的归一化 |
4.6 模糊综合评价分析 |
4.6.1 因素集和评价集的确立 |
4.6.2 模糊子集及模糊评价矩阵的确定 |
4.6.3 失地农民职业化指数的构建 |
4.6.4 模糊综合评价 |
4.6.7 评价结果分析 |
第5章 研究结论及若干启示 |
5.1 研究结论分析 |
5.1.1 失地农民职业化要素构成的结果分析 |
5.1.2 失地农民职业化维度权重的结果分析 |
5.1.3 失地农民职业化程度评价的结果分析 |
5.2 失地农民职业化进程的若干启示 |
5.2.1 政府主导失地农民职业化进程 |
5.2.2 失地农民积极参与职业化进程 |
5.2.3 企业支持失地农民职业化进程 |
5.3 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5.3.1 研究不足 |
5.3.2 研究展望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政府该为失地农民做什么——对2942户失地农民的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春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2]土地财政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研究[D]. 谢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3]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研究述评与展望[J]. 孙秋鹏. 学术探索, 2019(05)
- [4]乡与土:土地流转背景下的黄陵县农村居民地方感研究[D]. 吕玉倩. 陕西师范大学, 2018(12)
- [5]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 ——基于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视角[D]. 吴莹. 吉林大学, 2017(03)
- [6]基于失地农民未来可持续生计的征地补偿研究 ——以临川区为例[D]. 丁妮. 东华理工大学, 2017(01)
- [7]失地农民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的调查研究[J]. 甄明昊,邱扬,王心,王九鸿. 经济师, 2017(03)
- [8]社会资本对异质性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研究[D]. 于宏. 青岛大学, 2016(11)
- [9]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 王芳. 现代经济探讨, 2016(11)
- [10]城镇化视角下的失地农民职业化问题实证分析 ——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D]. 徐茂生. 赣南师范学院, 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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