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年主题:诚信·维权(论文文献综述)
周维浩[1](2021)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法治文化建设,社会公众也充分认识到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而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劳动关系领域的劳动法治,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劳动法治文化的建设也应该得到研究和重视。劳动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的一部分,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实现了劳动法治所具有或应有的文化。从广义上来看,劳动法治文化是人们在劳动法治实践中形成的、体现着劳动法治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一种法治文化形态,主要集中体现在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制度、行为和物质四个层面;从狭义上来看,劳动法治文化主要是指劳动法治意识、劳动法治理念、劳动法治思维、劳动法治信仰的培育和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纵向上主要从科学内涵、价值意蕴、实践现状、行动指南和路径选择五个方面入手,在横向上主要从精神、物质、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进行深入展开。具体而言:第一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第二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价值功能。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环境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营造良好劳动法治氛围的重要基础、形成尊重劳动和劳动者观念的重要因素。在精神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树立诚信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规则意识,弘扬契约精神;提升劳动品质,弘扬劳动精神。在制度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支撑,强调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价值引导和内在动力;构成要素和精神支撑;重要标志和可靠保障。在行为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对社会公众行为具有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的功能。第三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现状。主要论述了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包括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理论因素与实践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第四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以劳动者为中心、坚持倾斜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结合、坚持劳动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并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层面的目标取向。第五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上的具体建设举措。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建设,既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才能保证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内容的与时俱进和建设工作的持续健康运行;又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特别是社会公众的参与,每个人都不能将自己置身其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才能有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劳动法治文化的认同及形成劳动法治信仰,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要求,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全面推行劳动法治和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的文化保障、文化土壤、文化氛围和文化环境。
左殿升[2](2020)在《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时代“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历史机遇,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决不能同这样的历史机遇失之交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互联网建设治理和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他多次强调“我们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互联网正在成为西方国家新一轮和平演变和实施网络殖民主义的重要工具,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背景,关乎政治稳定和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升。政治认同是政治获得合法性的前提,是维系政治稳定的心理基础,是执政党的生命线。互联网的出现使政治认同的原有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不但重塑着政治认同的新形态,而且使传统社会的政治认同差异出现扩大趋势,网络时代政治认同的变化正成为一种影响国家安全的新的风险因素,互联网引发了全新的政治和政党安全问题。青年是标志时代的最灵敏的晴雨表,青年大学生群体的政治认同情况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政治认同效果,决定着中国政治稳定、政治进程和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青年大学生是互联网“原住民”,受到网络影响最为深重,互联网正在成为影响大学生政治认同的最大“变量”。正是由于网络大环境的差异影响、政治认同不同影响因素的差异作用和青年大学生群体的差异构成,造成了大学生政治认同的差异呈现。互联网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差异具有极强的放大作用,需要高度警惕、有效应对。本研究采取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96所不同类型高校27174名不同学历在校大学生中展开大规模问卷调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大学生政治认同进行“可视化”呈现。将政治认同分为身份认同、制度认同、政党认同、政策认同、文化认同、发展认同等六个方面构成,设置了权利认知、利益认知、政治沟通、政治参与和政治满意度等五个影响变量,围绕不同性别、民族、学历、政治面貌、生源地等1 1个维度进行整体性和差异性大数据分析。研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全面厘清新时代大学生政治认知认同基本状况和差异特征,为大学生政治认同精准“画像”;二是,深入分析网络时代不同影响因素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差异作用,为大学生政治认同准确“把脉”;三是,系统构建应对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问题的对策路径,为网络时代强化大学生政治认同“赋能”。研究发现,互联网极大拓展政治生态空间、极大激发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极大焕发大学生政治参与热情、极大影响大学生行为观念;大学生身份认同、制度认同、政党认同、文化认同、政策认同以及发展认同,两两之间分别存在着正向相关关系,并且都与政治认同整体正向相关;大学生权利认知、利益认知、政治沟通、政治参与和政治满意度等五大影响因素相互之间高度相关,并且都与政治认同整体存在正向相关关系;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总体向好,相较于党的十八大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差异明显:低度认知与高度认同存在悖论,宏观认同与微观认同存在失衡,情感热爱与行为疏离存在矛盾,整体认同与群体认同存在差异。网络时代应对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问题,需要增强整体认同,消解差异分歧,要从变量到增量,创造大学生政治认同的优良网络环境,全面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从网下到网上,夯实党和政府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效能、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努力让青年学生有更多获得感;从边缘到中心:彰显政治认同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从粗放到精准:精准对待对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问题,精准应对政治认同不同构成要素、不同影响因素和不同学生群体的政治认同差异。
赵君苓[3](2020)在《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研究 ——基于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伴随着旅游消费市场地快速增长,旅游已经成为中国公民最普遍的休闲消费形式。同时,旅游消费维权规制也在逐步完善。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以来,先后共有32款旅游消费维权规制文件陆续出台实施。然而,根据上海市旅游局每月公布的旅游质监动态显示,2013年-2018年间无效维权量却年年超过有效维权量。伴随无效投诉量增长的典型非理性维权案例也凸显出来,如以媒体曝光、上访、影响正常经营等方式威胁维权,或是同一维权原因多种途径维权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或是不了解合法权益范围盲目维权。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统计分析法,以上海市为例,对现有规制下的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案例的整理归纳分析,探讨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现象的成因,并提出旅游消费维权规制优化进路,维护旅游消费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促进旅游消费市场良性循环发展。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言,第二部分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上海市旅游消费规制和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现况,第四部分上海市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实证研究——基于308起非理性维权案例,第五部分是现有规制下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成因,第六部分则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优化进路建议。最后一部分为结论。研究采用质性研究。相较于以往对旅游消费维权行为的研究,本研究更注重案例中出现的非理性消费维权成因探究,将旅游消费维权涉及的三方——即旅游消费者、旅游经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通过非理性维权成因串联起来一起分析。同时质性研究可以弥补量化研究的不足,避免量化研究中过于数据化而减少与实际的联系。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出现,对理性维权的旅游消费者造成了不公正性,对旅游消费市场健康氛围产生负面影响。然而,规制机构结构单一,并不利于规制制定的权威性、协调性和专业性。加之旅游经营者处理旅游消费维权案件时普遍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上海市目前的旅游行业协会管理权限萎缩以及政府监管部门执行规制不力都是造成旅游消费维权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且旅游消费维权救济途径使用不便的情况始终存在。这些因素共同成为旅游消费者在现有规制下非理性维权的成因。本文对这些因素进一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改善旅游消费者权责概念引导,加大理性维权宣传,并对非理性维权进行节制,实现真正的旅游消费维权公共利益,同时促进旅游消费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合理配置各规制及执行机构权力,并建立详细的联动机制体制,同时引入多元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规制,实现多元化治理。建立激励机制,在降低规制产生的成本同时,提高被规制企业内部效率。提升旅游行业协会管理权限,并加强政府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能力。将法定的四条维权救济途径侧重进行明确划分,整合对外途径、对内才具体划分,以此来提升使用的便捷性,同时减少行政资源浪费。
司文超[4](2020)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治素养是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质,也是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素养不仅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密切相关,而且是大学生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现实需要。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是全民法治素养的代表与缩影。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修养,能够为全民法治素养的提高积累经验、打下基础,这既是培育德法兼修、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的题中之义,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课题,更是关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实践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不仅是理论探讨,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本文紧紧抓住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实践性,从实践出发,但不迷失在纷繁的调查分析数据中,而是加强理论思考,回到理论建设的路径上来。本文由绪论与正文五章构成。在绪论部分,本文分析了目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的贫乏状况。目前,关于法治素养培育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停留在法治知识教育层面,而更为重要的思维层次,探讨还显得十分薄弱。要使大学生法治素养真正得到提高,必须在思维意识层面发力。另外,关于法治素养培育的研究,缺乏聚焦性,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更不多见。而且,法治素养培育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目前的研究大多涉及一个方面,这就束缚探讨不能深入。因而本文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使用文献、案例、调查、实证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多学科知识背景,努力做到研究可靠、理论深入、措施有效。第一章是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及其培育的特征和功能。这部分属于理论研究,任何调查与实践的有效开展都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指导。本章的目的即是厘清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本章将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概念拆分为要素、结构与属性三个部分。重点区分法治素养与近似概念之间的关系,以理清本研究中法治素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此基础上,将大学生法治素养概念中的要素进一步细化,并进而阐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特征。同时,从个体与社会两个角度,探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在维护正当权益、促进德法兼修、保障全面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功能。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属于理论范畴,培育特征及功能则是理论与实践沟通的桥梁。第二章对目前大学生法治素养状况及其培育现状进行分析。本章建立在对概念的准确把握之上,以界定概念的诸种要素为维度,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进行分析。本章首先对调查研究的路径与过程进行说明,以便对调查数据的来源和可靠性有更好的把握。本章基于《中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报告(2014-2019)》连续6年调查数据以及国内25所高校大学生法治素养专题调查数据,试图以统计学与社会学方法进行分析,呈现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真实貌态。接着,研究从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总体数据调查转入案例调查,选取有关省(区、市)和高校与法治素养培育密切相关的案例61个,展示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有益探索,通过对案例的归纳分析,获得诸多经验启示。第三章是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本章从前一章的现象归纳转入问题分析,从调查数据中发现当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本章还选取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10个典型案例,通过反面案例的分析寻找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应着力破解的难点:德法兼修、协同联动和供求匹配。本章进一步分析归纳出影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多种因素,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结构方程模型,并进行了解读分析。本章基于问题来抓住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关键因素和难点瓶颈,并通过模型来可视化呈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影响关系。第四章研究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及其工作目标与体系。首先从“融入、引领、创新、协调、联动”等五个方面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理念进行阐释,以理念引导具体的培育措施。之后,提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五个主要目标,明确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之上,本章又归纳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述及的七个子体系既构成了大学生法治素培育工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为下一步的机制建设和途径拓展奠定基础。第五章是构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与途径。本章重新回到理论思考的路径,将本文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思考提升为一种长效机制。本章中,笔者以三个相统一的原则为出发点,将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机制具体化为五个方面。从法律课堂教学、法治社会实践、网络法治教育、校园法治文化、法治工作队伍以及法治教育合力等方面论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途径。这几个途径是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具化。本章的目的就是在前一章培育工作框架的基础上,使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举措更为丰富和具体。
王江波[5](2020)在《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现实目标和未来发展方向联系在一起”,“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要坚持立德树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环节”,本选题正是基于这一指导思想而产生。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指的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带来的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积极促进的影响、效果及能力。该研究有利于丰富和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研究和理论视野,对于加强高校立德树人教育,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实现高等教育立德树人(以下简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旨在回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改进的需要、立德树人的高校之本守正创新的需要、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具体来说,本研究聚焦于从研究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迫切需要到探究其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与挖掘古今中外相关思想资源;再研究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两者的内在关系,进而剖析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及作用发挥机制,再结合现实对其现状进行考察,进而提出优化作用发挥的策略。归结起来,本研究集中于以下几大问题的探讨。第一,挖掘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理论基础与思想借鉴。从国家核心竞争力、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系、立德树人发挥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为切入点,寻找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与中外思想资源。“共产主义道德是共产主义事业的基础”“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等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等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资源;文化价值因素、心理与精神因素、态度因素、民族性格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显性影响是重要的西方思想资源。第二,厘清了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两者的内在关系。在对立德树人、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核心概念的内涵、要素、地位的分析基础上,进而把握“时代新人”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作用的实践主体。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两者的内在关系则表现为统一于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相互合作,共筑于形成国家开放战略中相互渗透,共建于互为对方营造环境中相互协调,共构于实现人全面发展目标中相互支撑。第三,剖析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及其作用发挥机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发挥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的精神动力作用;实现智力支持、人才支撑、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等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以政治是经济集中表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为方向机制,以教育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双重属性为连接机制,以把方向、协调各方等为内容的党的领导为保证机制,以人的利益、使命、理想为导向的个人发展动力机制等则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发挥机制。第四,分析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的现状及优化路径。根据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排名和总结立德树人的表现,构建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指标体系。用显示性指标概括分析了两者常年的整体状况,用解释性指标详细分析了两者近年的具体状况,得出需要继续重视“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论。最后从加深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全方位认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等维度探讨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优化路径。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弥补了立德树人促进国家发展缺少实证研究的短板,采用的数据来源于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的统计(共计21年),并与国际数据进行结合,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
钱俊成[6](2020)在《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文中指出资产管理是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通过现行法和政策来规范该行业。但实践中,资产管理已经沦为“影子银行”的重灾区,具有极高的金融风险。同时,由于该行业中信义义务的长期虚置,导致资产管理人在财富管理的过程中或忽视、或逃避、或违背信义义务,使投资者投资本息因此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这一方面为众多家庭的生活蒙上了“阴霾”,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出于预防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建成和谐社会的目的,监管机构于2018年4月联合颁行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它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法律规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但令人遗憾的是,本轮改革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目的,侧重于通过“表外业务”等方法将资产管理人的风险转嫁于投资者。但这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与“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背离。同时,该种做法欲从根本上抵御金融风险的意义甚微,只能延缓它的发生。原因在于投资者是金融行业的命脉,而对信义义务仍然虚置的资产管理必将因此失去投资者的信任。为了解决投资者合法权益易受侵害但又缺乏有效保护的现实问题,为了缓和金融风险控制和私益保护的冲突,为了资产管理行业的稳健发展,因而需要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作专题研究。概言之,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研究是基于社会现实问题倒逼下的理论研究,它着眼于对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具有切实的现实意义。“金融法中一些基本概念并非是对金融现象的简单映射,而是承载着确立特定金融领域中各种权限配置的功能”。应当注意到,资产管理发轫于普通的民事活动,逐渐演变为特别的金融业务,其在当下的我国正朝着“代客理财”本质的回归。并且,在对我国资产管理历史脉络、现行法和政策考察的基础上,发现四个方面的法律和法理缺陷造成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虚置:一是信义义务的法理不清,导致负有信义义务的资产管理人的范围模糊;二是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下的信义义务仍停留在英美法系那种松散的“义务束”状态,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造成学者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各执己见,不能形成系统的、可依照执行的、统一的具体规则;三是上述两个问题致使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不清,难以有效规范业务行为和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四是上述三个问题还可归结于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在立法上缺乏整体设计,使“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难落实处。针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进行研究,首先需要明确信义义务本身的来源、功能、性质,然后分析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在明确了信义义务的内部构造后,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生成逻辑也随之清晰,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触发。从本源上看,信义义务产生于实质的信义关系,是对信义关系下当事人所订立合同不完全性的补充,因而信义义务是一种“填补性”规则。换言之,对于某个具体的受信人而言,其是否负有信义义务需要考察“施信人”的自我保护状态和替代性保护方案。从功能上看,信义义务产生的要旨在于对受信人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的规制,从而调整当事人之间基于信任建立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性质上看,信义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不同于合同的约定义务,不能被当事人协议约定而排除,在规范受信人行为方面具有刚性。然后,分析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即在同其他法律关系相区别的角度探讨信义关系的特征,从信义义务的内部视角确定其构成要素。主观上的信任与客观的信任状态,实际上解释了信义义务产生的逻辑与要求。前者明确了受信人与“施信人”之间应具备的信任基础,是信义义务内在构成的起点,后者则在客观上赋予了受信人处理事务之能力,成为信义义务中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这有力地解释了由“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构成的资产管理中的信义义务产生。也就是说,对于以信托展开的资产管理而言,资产管理人自然负有信义义务,这是由信托本质决定的。但对于以“委托——代理”形式展开的资产管理,则需要判断资产管理人究竟是否被投资者施以主观上的信任,以及是否被赋予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既存在主观上的信任,也具有充分自由裁量权时,资产管理人才负有信义义务。另外,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产生逻辑也可以帮助解决资产管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例如通过对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中要求禁止通道业务及刚性兑付作出解释,从而真正明确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核心内涵与外延,更好地规范资产管理人行为,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范体系。接着,资产管理人要正确履行信义义务,离不开信义义务内容的完备。也只有完备的信义义务内容,才能发挥法的指引作用。然而,我国无论《信托法》《公司法》还是《资管新规》,对信义义务的内容规定都过于原则性或者粗糙,难堪大任。这也是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长期虚置的核心原因。要针对中国现状和资产管理人所处的特定交易结构制定细化的、可落实地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首先依赖于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该标准的构建需要在两个层面上落实:一是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能否纳入到信义义务中来;二是信义义务内容间的逻辑梳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的归属。然后,根据前述界定标准,可以有效厘定中国法下作为特定受信人的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并将英美法下松散的“义务束”归类,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三是鉴于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内容的差异从根本上还应取决于投资者的区别,故将投资者作合理地类型化区分,并由此分析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异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对“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的具体落实;最后,分析资产管理人在履行信义义务时应达到和满足的客观标准,这是出于对“法不强人所难”的法的价值的考虑。即使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也需要有具体的义务规则可供执行;违反信义义务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的,亦需要法的救济。应当注意到,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与违反合同的责任,两者在原理上是相通的:都是违反了信义义务期待的资产管理人应达到的第一性义务标准,由此所导致的第二性义务。同时,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可从两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对受托财产的责任。前者是要求资产管理人对财产进行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必须交给投资者。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者的意思是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中管理受托财产不当致使财产遭到损害或者损毁,资产管理人对受托财产负有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根据救济途径的区别,投资者的救济权包括两类:既可能是对物的,也可能是对人的。最后,由于我国《信托法》在移植过程中的“异化”和资产管理业务“法律关系认定的多样化”,造成现行《信托法》难以承载统一规制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使命。因此,借鉴域外典型的立法路径,探求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路径就显得非常必要。分属两大法系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规范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相关规则为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构建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综合考虑下,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则应当以体系化的思路来考量,需要多个位阶的法律法规进行共治,形成一个“基础法律+监管法规+自律规则”的系统化规则体系。即以《民法典》为指导,《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框架,金融监管法规予以细化,自律规范进行补充。于其立法,可以采取一种阶段式、渐进式的立法策略。另外,在确定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模式后,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信义义务的框架构建。这更好地为实践中问题的解决画上了句号。
周伟[7](2019)在《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与绩效研究 ——基于四川省的实证》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最基本、最重要、最关键要求。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食品供给和消费量最大的国家,正处于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频发的风险隐患凸显期和矛盾聚焦集中期。实践多次证明,仅仅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力量难以有效解决我国食品安全沉疴积弊,基于理论探索的演进和实践经验的累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及理论被正式提出并不断完善。作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最广泛参与者、最直接利益相关者和最终受益者,广大消费者群体是否愿意参与、参与程度和绩效水平如何,将在很大程度影响并决定着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和成败。鉴此,研究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和绩效及其影响机理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社会共治理论、计划行为理论、社会嵌入理论、绩效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基本理论,结合国内外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的文献成果及现状考察,通过深入剖析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内在机理,构建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和绩效整体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层随机抽样和实地调研,获取了来自四川省10个市(州)、10个县(市、区)的共计1203份有效问卷,并采用结构方程模型、Probit回归模型、Topsis评价模型、多元回归模型等计量方法,通过构建6个模型实证分析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及影响因素,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及影响因素,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及影响因素,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及影响因素,消费者持续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及影响因素,最终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识和意愿较高。在1203份有效样本中,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识和意愿分别达到了95.18%和89.24%。消费者参与意识通过态度和行为控制感知(成本感知、有效性感知)间接正向影响其参与意愿,态度、主观规范、成本感知、有效性感知和道德责任感知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时间成本、与自己利益切身相关、来自家人等关键人物的支持或压力、为促进食品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及通过自己的参与行为起到的积极影响等因素是激发消费者形成参与意愿的关键因素,这其中又尤以道德责任感知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的影响系数最大,说明更多消费者是抱着促进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初衷而愿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2)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愿与行为一致性较低。在1203份有效问卷中,仅有676位消费者真实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来,对参与行为的转化率仅为56.19%,说明还有接近一半有参与意愿的消费者没有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这与实际行为控制、替代行为选择、时间间隔、消费者个体特征等因素息息相关,现有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方式和渠道单一、参与过程内容复杂、参与保障和激励不够、监管执法力度不强、有其他替代行为选择、来自农村从事农业且收入较低者等因素都是导致消费者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参与意愿与行为悖离或一致性较低的主因,说明合理完善的制度安排,参与方式和渠道更灵活、简便、多元化、相关机构保障或协助力度更大等对提升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愿与行为一致性至关重要。(3)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程度很低、参与方式单一。在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四种主要行为中,50.87%的消费者参与方式集中在普法参与,而在司法参与和立法参与方面均不足20%,同时参与过四种行为方式的消费者占比仅为3.57%,同时参与过三种行为方式的消费者最高组合占比也不足15%,且整体参与程度均处在非常低的水平,根据李克特5分量表统计均值仅为1.0295(“1”代表“非常低”)。消费者态度、政府支持程度、当地法律保护水平、社会关系网络及消费者个人特征是其关键影响因素,当地法律法规是否完善、法律程序是否简便、司法成本是否低廉,消费者对参与行为态度是否积极、对他人是否信任、所在社区凝聚力怎样、地方政府支持保障程度如何及消费者学历、家庭人口等特征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及程度影响巨大。(4)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总体很低、区域差异较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均绩效为0.394,总体水平非常低,且分地域看差异巨大,地区消费者参与绩效整体水平与经济发达水平、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城市规模、县域地貌及人口聚居特征等息息相关。从四川省五大经济区分类看,成都平原经济区平均绩效最高,然后依次是川东北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经济区,说明消费者参与绩效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正相关关系。从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分类看,食品安全示范县平均绩效值高于非食品安全示范县,说明示范县建设将有力提升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从四川省城市规模分类看,特大城市平均绩效值远远高于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说明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参与绩效有一定正相关关系。从四川省县域地貌及人口聚居特征分类看,消费者参与绩效值由高到低分别为平原县、丘陵县、山区县和少数民族县,说明县域地貌及人口聚居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参与绩效。(5)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受主客观因素影响。从消费者个体微观角度看,参与主体因素、参与客体因素与参与环境因素是影响消费者个体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关键因素,也即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参与的技能、参与的社会化组织程度,消费者参与行为的独立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多样性,政府对消费者赋权程度、与消费者的及时沟通反馈程度、对消费者参与目标的明确程度,政策制度对消费者参与程序、渠道、方式及权力义务等的明确程度及参与社会文化氛围等,都将影响到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绩效水平。这其中潜变量参与主体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的影响系数最大,说明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参与的技能、参与的社会化组织程度等是影响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水平的最关键因素。(6)消费者持续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水平不高。在676位参与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的消费者中,有463位(68.49%)的消费者有持续参与意愿,总体水平不算太高。消费者参与绩效、环境制约因素和消费者个人特征是影响消费者后续持续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关键因素,即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行为绩效水平高低,在参与过程中是否遇到如相关部门不配合、参与渠道不足或参与成本较高等外界主客观阻碍及消费者职业、生活地域等特征因素都将影响消费者的持续参与意愿。(7)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存在一定城乡差异。在被访的1203份样本中,共有187位农村消费者、154位农民。将农村消费者与城市消费者进行分类比较可知,农村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识、意愿、行为及持续参与意愿水平等都较城市消费者要低。同时,与生活在省会中心城区的消费者相比,生活在农村的消费者,其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和行为一致性显着降低,这说明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愿更容易转化为实际行为;与农民等类别消费者相比,公务员事业单位消费者、企业单位消费者等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要高,这可能是因为农民参与信息、能力及技术受限,且自身也有食品供给能力、替代行为选择成本更低。综上,为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群体广泛、深入、持续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应(1)加强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营造消费者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舆论氛围;(2)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顶层设计”和“底层架构”,提升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转化率;(3)拓展消费者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参与方式和参与网络,强化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程度;(4)夯实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消费者参与能力,提升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水平;(5)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干预疏导,提升农村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力和程度;(6)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人员考核问责力度,让消费者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更有信心和底气等。本文创新之处在于:(1)揭示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机制。已有文献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关注不多,对其参与意愿、行为及绩效影响机理研究很少。本文以食品安全治理最前沿的社会共治为理论起点,在理论层面首次构建了基于“参与意愿-参与意愿与行为一致性-参与行为-参与绩效-持续参与意愿”的分析范式和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与绩效理论框架,揭示了“参与意愿-参与意愿与行为一致性-参与行为-参与绩效-持续参与意愿”的内在影响机理和传导路径,运用计划行为理论分析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将道德责任感知潜变量引入计划行为理论,并将其行为控制感知潜变量细分为成本感知和有效性感知变量,同时证实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识是一个外部变量,它直接影响态度和行为控制感知,间接影响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首度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领域证实了拓展计划行为理论。同时,识别出道德责任感知、实际行为控制、法律制度及绩效水平等是影响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关键因子,体现了研究选题、方法和内容的前瞻性,对丰富和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论具有积极推动作用。(2)拓展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内涵。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一个高度凝练的制度术语,已有文献对其构成主体参与内容研究的多,但对其参与方式概括的少,已有少量文献将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第三方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式分为立法参与、司法参与和执法参与三类,但这无法涵盖其所有行为方式。本文在结合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践及多学科理论,借鉴法律术语,重新界定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类别,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科普等系列行为概括为“普法参与”类别,也即本文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概括为立法参与、司法参与、执法参与和普法参与四种,使该划分更加契合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际。已有文献虽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普法部分具体行为有研究,但未对之进行方式界定、也未将之提炼概括为一大类别。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识、意愿和行为分为立法参与、司法参与、执法参与和普法参与等四类进行差异化考察和测度,得出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普法意识、意愿和行为相比较高,参与立法意识、意愿和行为最低;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程度整体非常低等新结论。(3)发现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转化率低下,并揭示了实际行为控制是促进消费者参与意愿转化为参与行为的关键因素。已有文献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的研究罕见。本文通过构建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理论模型,通过实证得出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转化率低下,发现有接近一半消费者有参与意愿却未将之转化为实际行为,且存在城乡差异,农村消费者意愿-行为转化率最低。实证结果表明,实际行为控制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意愿和行为一致性有正向影响,即制度安排更合理,消费者参与方式和渠道更灵活、简便、多元化,政府监管部门对消费者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行动更及时、执法力度更强,那么消费者实际控制行为能力更强,从而促使消费者参与意愿更多地转化为参与行为。循此靶向提出了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制度安排,拓展参与方式、渠道等政策建议,将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转化起积极推动作用。(4)探究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绩效-持续参与意愿影响路径。鲜有文献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从经济、政治、心理和社会四个维度构建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评价体系,按照四川经济区规划、大中小城市规模、县域特征等进行分类分层抽样,利用调查数据对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进行评价,对参与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出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城市规模、不同县域特征等因素与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的内在规律以及消费者行为及程度对绩效的影响路径。同时,从微观角度发现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参与的技能、参与的社会化组织程度等是影响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并新发现消费者参与绩效等是影响消费者持续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的关键因素。
邱佛梅[8](2019)在《“一体化”导向的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比较研究》文中认为法治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体现“科学法治观”以及法治发展的“中国性”和“时代性”。梳理历史脉络,我国法治建设从早期提出“法治国家”(1997)到建设“法治政府”(2004),再发展为建设“法治社会”(2012),既折射法治中国建设的进步,也从侧面反映出三者之间的平衡性与协调性不足,主要表现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失调、发展失衡。基于“三位一体”法治建设的目标导向和战略部署,以及充分发挥“以评促建”的激励功能,构建评价体系和机制,科学评价和比较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发现存在问题、分析成因,是“三位一体”法治建设的逻辑使然,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依据“定义法治→量化法治→反思法治”的逻辑思路,融合实证分析与规范论证方法,从比较研究的视角,以“一体化”为目标导向及理论基础,探讨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体系构建和实证结果。首先,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是“三位一体”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对其评价及比较具有强大的现实需求;其次,基于“技术+价值+实效”的分析框架,法制建设、保障机制、心理认同、法治秩序是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基本维度,客观指标、专家评议和公众满意度测量构成主要评价方式;再次,针对G省2017年度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全省法治政府指数为78.30,法治社会指数为68.74,二者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公正司法、社会守法两个维度存在明显短板;最后,尽管影响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的因素较多,但主要源于我国国情和法治建构策略更加强调法治政府建设优先,虽抓住了主要矛盾,但也导致公众法治认同感较低、社会自治发育较慢等问题。由此,加快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应推动法治发展动力机制社会化和完善地方法治建设驱动力,形成“国家—政府—社会”三位一体主体格局,合理调配法治资源与完善法治运行组织,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论文力图有所创新:一是选题。从比较的视角聚焦问题,将立论置于重大现实问题和需求之中,其中法治社会评价及实证为全新的研究领域。二是体系。融入绩效评价理念,体现结果导向和公众满意度导向,科学论证评价维度,实现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可比性。三是方法。融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比较研究方法运用法治评价领域,进行大样本量的社会调查,开展实证研究。但同时,研究对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指标体系逻辑关系论述不足,对评价标准分析较为单薄等。有待进一步探讨。
杨四海[9](2019)在《个体化语境下当代公民精神培育研究》文中指出研究公民精神的理论意义,在于探寻不同于西方古典公民精神、现代公民精神的当代内涵,阐述其在个体化和全球化背景下的时代意蕴;其实践意义在于从文化、政治及时代和发展的维度建构中国公民精神,为具有前现代、现代某些特征和受到晚期现代性影响的中国,提供本土化的社会治理资源,有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同体。论文回溯了国外公民精神实践和研究的成果,对国内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市民社会及公民精神进行考察,深入研究个体化语境下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培育问题。论文以行动主义为视角,主要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建构主义为方法论,在中外文献叙事中进行比较研究和逻辑论证。“个体化”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伴随着社会现代化发展,在中西方国家出现的普遍现象。在西方背景中,乌尔里希·贝克等人提出了关于晚期现代性社会的个体化理论,该理论认为个体化在释放个体自由的同时,对现实的社会价值和社会结构也产生了严重威胁。在中国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虽然个体化现象有着与西方晚期现代性的不同,但也呈现出从“单位社会”转变为“个体社会”的显着形态,个体化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正在日益显现,其主要表现为:个体的精神信仰物质化、私人生活中心化,社会结构表现出原子化的态势。现代社会学、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以公共性为主要属性的公民精神,是应对个体化之觞的现代国家的普遍选择,也是实现个人幸福和建设共同体的现实途径,将其用于应对中国个体化现象的消极后果应该也是合理的。研究公民精神,必须要首先考察国外公民精神理论。西方公民精神的理论源流及其嬗变,既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初识“公民”及塑造公民的理论参考,也是今天认识和研究中国公民精神的重要背景知识。国外关于公民精神的论述有两个基本的流派,即传统公民共和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以此为基础又演化出新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社群主义以及多元文化主义等多样性的公民精神。中国公民精神的研究,需要从中国个体身份演化的分析开始。清朝末期,中国知识界提出了塑造“新民”的设想;民国初期一批具有国外留学经历又深感国内民众教育严重不足的知识分子,尝试性地进行了国民教育改造的实践;待1949年后,“人民”成为新中国主导性政治身份;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和个体各自的单独运作以及国家与个体的相互影响下,中国公民身份的形塑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民精神也随之初步出现,但是公民尚处于追求个体权利和个人利益阶段,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无公德公民。种种现实表明,中国目前要有效抵御个体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就要首先从内容上建构中国公民精神。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除了需要应对个体化消极后果的直接挑战,还需要深入思考几个与公民和公民精神本身有关的现实问题。一是公共生活中的公民处在由领域分化到领域融合的时代,如何认识其能否继续存在的问题;又如何处理全球化和个体化背景下的市民与公民、公民理性与公民激情、世界公民与国家公民的关系。二是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是否具有可欲性。由已有的研究可知,基于文化传统、社会历史和先进社会制度的建构是可欲的,这为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提供了启示。三是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需要观照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意识形态性质、社会发展阶段、后工业社会影响等因素。在综合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内涵应该主要包括四种精神,即价值理性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公共参与精神和平等合作精神。当代中国公民精神从内容建构到现实培育,既需要进一步探究培育的现实条件,也需要研究培育主体、培育环境和培育路径所包含的内容。首先是考察目前培育的社会现实性如何。为此,需要分析中国经济发展对公民政治参与和公民法治观念产生的影响,审视中国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发展状况对公民意识与公民参与的促进作用,考察中国“三种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思想观念及公民道德建设的影响。其次是从主体、环境和路径等不同视角思考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培育。此处主要分别从国家、学校和个人出发,讨论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问题,同时还探讨家庭生活环境、社区公共环境和网络虚拟环境对公民精神孕育的作用,深入研究公民精神培育的三个重要路径,即宏观层面的国家推动、中观层面的学校理念转变及其公共生活开展、微观层面的生活政治润养。
肖新平[10](2019)在《中国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研究 ——基于组织文化视角》文中指出本研究聚焦于中国基层公务员考核制度与考核实效之间的偏差问题或曰考核制度为何难以全面落实和取得预期或理想的效果。针对中国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问题进行实地研究与组织文化的分析,结合政府组织发展趋势及基层公务员自身的时代特征及中国公共行政的组织文化特质,提出提升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有效性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采用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的方法获取有关资料,以X市政务中心及该市N部门的考核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叙事分析、文本分析、个案分析、跨学科研究以及比较、归纳等。缘起于美国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实践主要借用与学习了西方企业管理的经验做法,主张用企业家精神改革公共部门与重塑政府。诚然,这种做法有其现实的效用与价值,然而这一理论源于企业管理、产生自美国而本身无法摆脱固有的企业文化与美国文化特质。由于公私部门性质与中美国家文化的差异,以重塑政府与企业家精神为主导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绩效考核应用于中国基层公务员考核,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双重的“组织文化不适应”,即与公共部门组织文化及国家宏观组织文化的不匹配、不契合,并产生经验借鉴、接受与阐释过程的变异与误读等认知偏差,从而导致考核制度难以取得预期与应有的实效。本研究从公私部门的组织文化差异与中西国家宏观组织文化即国家文化差异两种视角进行比较研究,力求对于我国基层公务员考核进行比较客观、全面、系统、深入的组织文化解读与阐释。研究价值:研究的理论价值在于通过整合沙因与霍夫斯泰德的组织文化理论并将其变通作为论文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我国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问题存在从组织文化的三个层面进行阐释,同时对于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工具与理论来源即新公共管理及绩效管理进行分析;研究的实践价值在于以个案分析为视角考察2007-2017年十年间X市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发展、演变及其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适应中国公务员考核管理的组织文化的对策建议,如优化公务员考核管理的总体设计、深化对人性向善管理假设的认知、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务员管理价值导向、提高公务员对考核的知情参与及自我管理、借助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组织文化建设等,这些建议有助于深化各方对于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认知,并为今后各地基层公务员的考核管理提供启示、经验借鉴以及具体的改进举措,更好促进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实效的提升。研究主要创新点:1.理论创新。鉴于沙因与霍夫斯泰德组织文化理论彼此的相似相容与互补性,将他们加以整合、变通应用,沙因组织文化三个层次基础上,将潜在基本假设层面与国家文化维度对应,并鉴于中国传统社会建立在差序格局与熟人社会基础上人际关系对于考核的重要影响,将性别维度替换为特殊主义维度,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分析中国基层公务员考核。2.阐释创新。公共部门组织文化的特质在于其任务与职责的公共性,这决定了其所追求的信念与价值观;同时,论证了中国公共行政的组织文化特质在于集体主义的文化倾向,核心是中和思想。3.考核理念的创新。提出人性向善的管理假设与四类人性假设及“去考核”、“考核替代”、“公务员自我管理”等。4.考核举措创新。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三级分类管理;德能勤绩廉考核指标具体内容的细化;考核中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维护与救济;讨论领导与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的规范管理;X市考核经验与启示。研究结论:本文研究了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制度的实践及问题,得出考核制度之所以难以取得预期与应有实效的原因在于:借鉴企业管理做法的外来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应用于中国公务员考核时遭遇了双重的文化不适应,即公私部门组织文化与中西方国家文化的本质差异导致的对于该理论的理念与考核工具接受与阐释过程的变异、误读与认知偏差。公共部门工作职责与任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其所信奉的信念与价值观与新公共管理主张的竞争、效率、成本、收益、顾客导向等价值理念及理性经济人假设等共享文化假设的不匹配;中国公共行政的组织文化特质在于中国国家文化的集体主义倾向。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与农耕文明决定了中国集体主义的生活与生产方式,集体生活与劳作需要家族成员协作与家长的统领,产生了尊卑与亲疏的差序格局,进而形成高权力距离、特殊主义以及长期导向等国家文化特点。
二、2004年年主题:诚信·维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4年年主题:诚信·维权(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概念界定及历史进程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二)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
三、国内外研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内有关劳动法治文化方面的研究概述 |
(二) 国外有关劳动法治文化方面的研究概括 |
(三) 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
(一) 面向新时代 |
(二) 彰显中国特色 |
(三) 契合社会主义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
(一) 物质层面: 宣法传法的劳动法治器物 |
(二) 精神层面: 公平正义的劳动法治精神 |
(三) 制度层面: 科学完备的劳动法治制度 |
(四) 行为层面: 守法用法的劳动法治行为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特征 |
(一) 思想内容的先进性 |
(二) 作用方式的渗透性 |
(三) 建设发展的创新性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价值功能 |
一、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环境需求 |
(一) 劳动法治文化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
(二) 劳动法治文化是营造良好劳动法治氛围的重要基础 |
(三) 劳动法治文化是形成尊重劳动和劳动者观念的重要因素 |
二、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保障 |
(一) 树立诚信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
(二) 培养规则意识弘扬契约精神 |
(三) 提升劳动品质弘扬劳动精神 |
三、制度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 |
(一)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价值引导和内在动力 |
(二)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精神支撑 |
(三)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和可靠保障 |
四、行为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 |
(一) 劳动法治文化的指引功能 |
(二) 劳动法治文化的评价功能 |
(三) 劳动法治文化的预测功能 |
(四) 劳动法治文化的教育功能 |
(五) 劳动法治文化的强制功能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现状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
(一) 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明显增多 |
(二) 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认同程度显着上升 |
(三) 制度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 |
(四) 行为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为表现越发普遍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 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器物未能深入人心 |
(二) 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信仰尚未全面形成 |
(三) 制度层面: 劳动法律权威仍未完全树立 |
(四) 行为层面: 劳动行为不能完全依法合规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 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 |
(二) 理论因素与实践因素 |
(三) 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 |
(四) 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遵循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党的领导 |
(二)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
(三) 坚持以劳动者为中心 |
(四) 坚持倾斜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统一 |
(五) 坚持劳动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一) 物质层面:弘扬劳动法治精神 |
(二) 精神层面: 坚定劳动法治信仰 |
(三) 制度层面: 树立劳动法律权威 |
(四) 行为层面: 崇尚劳动法治价值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物质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设立劳动法庭或劳动法院 |
(二) 增设劳动法治文化相关主题的法治设施 |
(三) 充分发挥工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
二、精神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强化公民劳动权利意识 |
(二) 深入开展劳动法治宣传教育 |
(三) 加强新媒体对劳动法治宣传的作用 |
三、制度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适应立法需求和提高立法质量 |
(二) 落实劳动法治教育制度 |
(三) 抓好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
四、行为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劳动执法严格 |
(二) 劳动仲裁公平 |
(三) 劳动司法公正 |
(四) 劳动法援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理论工具与问卷设计 |
一、核心概念解析 |
(一) 政治认同的概念解析 |
(二) 政治认同的构成要素 |
(三) 政治认同的差异 |
二、理论分析工具 |
(一) 马克思关于政治认同的理论 |
(二) 政治社会化理论 |
(三)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理论 |
三、问卷整体设计 |
(一) 调查问卷整体设计 |
(二) 问卷整体指标体系 |
第二章 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的情境与表征 |
一、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环境的新变化 |
(一) 互联网改变了大学生政治认知形态 |
(二) 互联网提升了大学生政治权利认知 |
(三) 互联网唤发了大学生政治参与热情 |
二、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表征 |
(一) 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思想复杂多元 |
(二) 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心态芜杂多变 |
(三) 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行为差异多端 |
第三章 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的描述性实证分析 |
一、全国性问卷调查概况 |
(一) 问卷抽样调查实施 |
(二) 样本人口学统计 |
二、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不同构成要素差异分析 |
(一) 身份认同 |
(二) 制度认同 |
(三) 政党认同 |
(四) 文化认同 |
(五) 政策认同 |
(六) 发展认同 |
(七) 小结 |
三、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不同影响因素差异分析 |
(一) 权利认知差异 |
(二) 利益认知差异 |
(三) 政治参与差异 |
(四) 政治沟通差异 |
(五) 政治满意度差异 |
(六) 小结 |
四、不同因素对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化作用 |
(一) 权利认知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作用 |
(二) 利益认知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作用 |
(三) 政治参与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作用 |
(四) 政治沟通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作用 |
(五) 政治满意度对大学生政治认同的作用 |
第四章 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的结构性分析 |
一、不同性别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分析 |
(一) 不同性别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 |
(二) 不同性别大学生政治认同主要影响因素认知差异 |
二、不同民族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分析 |
(一) 不同民族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 |
(二) 不同民族大学生政治认同主要影响因素认知差异 |
三、不同政治面貌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分析 |
(一) 不同政治面貌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 |
(二) 不同政治面貌大学生政治认同主要影响因素认知差异 |
四、不同学历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分析 |
(一) 不同学历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 |
(二) 不同学历大学生政治认同主要影响因素认知差异 |
五、不同生源地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分析 |
(一) 不同生源地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 |
(二) 不同生源地大学生政治认同主要影响因素认知差异 |
第五章 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的问题与归因 |
一、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的主要问题 |
(一) 低度认知与高度认同存在悖论 |
(二) 宏观认同与微观认同存在失衡 |
(三) 情感热爱与行为疏离存在矛盾 |
(四) 整体认同与群体认同存在差异 |
二、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的主要原因 |
(一) 网络空间异质思想文化加剧呈现 |
(二) 社会负面政治现象离心作用明显 |
(三) 市场经济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判断 |
(四)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不够 |
(五)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不足 |
第六章 网络时代增强大学生政治认同的策略 |
一、创造大学生政治认同的优良网络环境 |
(一) 加强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
(二) 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 |
(三) 加强网络空间政治文化建设 |
二、夯实党和政府执政基础 |
(一) 提升党和政府网上网下的执政效能 |
(二) 走好新时代网络群众路线 |
(三) 增强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的获得感 |
三、彰显政治认同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
(一) 以高校党的建设统领大学生政治认同培育 |
(二) 以思政课程引领课程思政同向同行 |
(三) 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
四、精准对待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问题 |
(一) 精准对待政治认同不同构成要素差异问题 |
(二) 精准对待政治认同不同影响因素差异问题 |
(三) 精准对待不同大学生群体政治认同差异问题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研究 ——基于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研究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旅游消费者权益 |
二、旅游消费维权 |
三、理性维权与非理性维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规制理论产生的背景、内涵及其发展 |
二、规制理论对旅游消费维权分析的适用性 |
第二章 上海市旅游消费规制和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现况 |
第一节 上海市旅游消费市场的发展 |
第二节 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现有规制 |
一、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现有规制概况 |
二、规制体系的三个层次 |
第三节 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现况 |
一、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概况 |
二、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分类 |
第三章 上海市旅游消费非理性维权实证研究——基于308起非理性维权案例 |
第一节 研究目标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设计 |
三、案例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案例研究结果 |
一、维权目的范围扩大化 |
二、规制机构长期一元化 |
三、旅游经营者缺乏积极性、协商随意性大 |
四、救济途径使用不便 |
第四章 现有规制下上海市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成因 |
第一节 旅游消费者缺乏清晰的权责认知 |
一、旅游消费者对权责概念理解存在偏颇 |
二、理性维权宣贯形式单一乏力 |
第二节 旅游消费维权规制及执行机构配置缺陷 |
一、规制机构结构一元化 |
二、规制及执行机构之间纵向权力分配不明确、横向联动不足 |
第三节 旅游经营者缺乏自律和日常监管 |
一、旅游经营者自律动力不足 |
二、政府监管部门规制执行乏力 |
第四节 旅游消费维权救济途径使用便捷性不足 |
一、维权救济途径侧重分工不明确 |
二、维权救济途径之间互相割裂 |
第五章 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优化进路 |
第一节 改善旅游消费者权责认知,加大理性维权宣传 |
一、进一步明确旅游消费者权责范围 |
二、改善宣贯形式,加大理性维权宣贯力度 |
第二节 改善规制机构间的配置模式 |
一、引入多元社会主体合作治理 |
二、明确规制及执行机构间权力分配和横向联系细则 |
第三节 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维权协商的管理与监督 |
一、增加激励机制,强化旅游经营者自律意愿 |
二、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规制执行能力和执政素养培训 |
第四节 降低旅游消费维权救济途径使用难度 |
一、明确各维权救济途径的侧重和分工 |
二、整合维权救济途径,做到“外统一,内分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上海市308个旅游消费者非理性维权案例清单 |
后记 |
(4)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缘起、价值 |
一、现实需要 |
二、理论诉求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趋势分析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及其培育的特征和功能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 |
一、法治素养与相关范畴的区别和联系 |
二、法治素养概念的考察 |
三、大学生法治素养概念界定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特征 |
一、基础性与先导性 |
二、知识性与实践性 |
三、统一性与差异性 |
四、历史性与时代性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功能 |
一、维护正当权益 |
二、促进德法兼修 |
三、保障全面发展 |
四、推动法治建设 |
第二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现状研究的路径与过程 |
一、问卷的设计与编制 |
二、调查抽样方案 |
三、问卷施测过程 |
四、调查样本分布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基本状况 |
一、法治知识学习状况 |
二、法治思维运用状况 |
三、法治行为表现状况 |
四、法治精神涵养状况 |
五、法治信仰树立状况 |
六、法治能力塑造状况 |
七、法治有关评价状况 |
八、法治期盼有关状况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有益探索 |
一、法治课堂教学 |
二、法治社会实践 |
三、法治文化涵养 |
四、法治队伍建设 |
五、治理体系建设 |
第三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问题与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问题 |
一、基础课教学改革亟待深化 |
二、网上线下协同还不够有力 |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还未树立 |
四、大学生知行存在脱节现象 |
五、大学生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难点 |
一、培育对象上难在德法兼修 |
二、培育主体上难在协同联动 |
三、培育内容上难在供求匹配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分析及模型构建 |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考量 |
二、影响因素的选用与关系判断 |
三、结构方程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第四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及其工作目标与体系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 |
一、融入 |
二、引领 |
三、创新 |
四、协调 |
五、联动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
一、内容更加完善 |
二、标准更加健全 |
三、运行更加科学 |
四、保障更加有力 |
五、成效更加显着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一、学科教学体系 |
二、法律武装体系 |
三、日常教育体系 |
四、队伍建设体系 |
五、治理服务体系 |
六、评估督导体系 |
七、实施保障体系 |
第五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与途径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 |
一、顶层设计机制 |
二、协同推进机制 |
三、资源共享机制 |
四、合作交流机制 |
五、监测评价机制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途径 |
一、提高法律课堂教学质量 |
二、强化法治社会实践教育 |
三、建强网络法治教育阵地 |
四、繁荣高校校园法治文化 |
五、完善法治工作队伍保障 |
六、形成法治教育强大合力 |
附录 |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状况调查问卷指标体系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5)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难点 |
1.5 研究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的理论基础与思想溯源 |
2.1 理论之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论述 |
2.1.1 关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论断 |
2.1.2 关于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关系的重要论断 |
2.1.3 关于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重要论断 |
2.2 守正传承:中国传统社会的相关论述 |
2.2.1 关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思想 |
2.2.2 关于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关系的思想 |
2.2.3 关于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思想 |
2.3 思想借鉴:西方社会的相关论述 |
2.3.1 关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观点 |
2.3.2 关于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关系的观点 |
2.3.3 关于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观点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
3.1 立德树人的解析 |
3.1.1 立德树人的内容、特征、原则、任务 |
3.1.2 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环节 |
3.1.3 立德贯穿于树人全过程 |
3.2 科学认识国家核心竞争力 |
3.2.1 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概念界定 |
3.2.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才、科技、创新是构成要素 |
3.2.3 四个要素形成合力 |
3.3 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
3.3.1 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作用的主体是“时代新人” |
3.3.2 统一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相互合作 |
3.3.3 共筑在形成国家开放的战略中相互渗透 |
3.3.4 共建在互为对方营造的环境中相互协调 |
3.3.5 共构在实现人全面发展的目标中相互支撑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及作用机制 |
4.1 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
4.1.1 坚持马克思主义、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引领作用 |
4.1.2 发挥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的精神动力作用 |
4.1.3 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 |
4.2 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机制 |
4.2.1 以政治是经济集中表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为方向机制 |
4.2.2 以教育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双重属性为连接机制 |
4.2.3 以把方向、协调各方等为内容的党的领导为保证机制 |
4.2.4 以人的利益、使命、理想为导向的个人发展动力机制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的指标体系与实证分析方法 |
5.1 指标体系构成与框架 |
5.1.1 指标选取依据、原则与框架 |
5.1.2 数据来源及其发布单位 |
5.1.3 分析方法为单变量频数分析、双变量相关系数、分类与制表 |
5.2 立德树人、国家核心竞争力21年整体状况及特征 |
5.2.1 我国国家核心竞争力21年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 |
5.2.2 高校学生道德认知和价值判断保持健康向上并逐步提升 |
5.2.3 教师尊重与关爱学生表现突出,学术道德等稳定上升 |
5.2.4 积极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肯定学校立德树人各项工作 |
5.2.5 党和政府工作表现突出,综合国力趋势乐观 |
5.3 显示性指标相关性分析 |
5.3.1 立德树人对整体竞争力的相关性表现 |
5.3.2 立德树人对人才的相关性表现 |
5.3.3 立德树人对科技的相关性表现 |
5.3.4 立德树人对创新的相关性表现 |
5.4 解释性指标相关性分析 |
5.4.1 国家核心竞争力随着对党的领导的不断坚定等而提升 |
5.4.2 不断加强的理想信念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上升趋势保持同步 |
5.4.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上升状态互相契合 |
5.5 对策与建议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加强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在国家核心竞争力中作用的路径思考 |
6.1 形成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透视视角 |
6.1.1 全方位地把握国家核心竞争力 |
6.1.2 充分肯定我国制度优势 |
6.1.3 自主设计国家核心竞争力指标 |
6.1.4 以实现人民幸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
6.2 构建立德树人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
6.2.1 把立德树人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各环节 |
6.2.2 围绕立德树人目标设计学科、教学、教材和管理体系 |
6.2.3 立德树人要注重从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等方面上下功夫 |
6.2.4 建设新时代立德树人教师队伍,发挥好教师主导作用 |
6.3 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
6.3.1 要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 |
6.3.2 要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
6.3.3 要扩大高等教育开放水平 |
6.4 加强党对新时代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全面领导 |
6.4.1 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在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性 |
6.4.2 培养和组织精于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才队伍 |
6.4.3 突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领导责任 |
6.5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6)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二、问题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问题和主要结论 |
四、论证思路和论证结构 |
五、研究维度和创新尝试 |
第一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问题提出 |
第一节 资产管理的历史演进 |
一、资产管理起始于普通的民事活动 |
二、我国资产管理向金融业务的演变 |
三、我国资产管理向“代客理财”的回归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关系的要素解析 |
一、资产管理关系的主体 |
二、资产管理关系的行为 |
三、资产管理关系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律由来及不足 |
一、我国现行法中信义义务的由来 |
二、信义义务的产生原理尚不明确 |
三、信义义务的内容不清晰不完善 |
四、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承袭旧义 |
五、资产管理行业的上位法仍缺位 |
小结 |
第二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理剖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来源、功能及性质的明晰 |
一、信义义务之滥觞:合同的不完全性与实质的信义关系 |
二、信义义务的功能定位 |
三、信义义务的性质:约定义务抑或法定义务 |
第二节 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 |
一、主观信任 |
二、客观的信任状态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业务中信义义务的生成逻辑 |
一、资产管理的设立阶段:信义关系的引起 |
二、资产管理的管理阶段:信义义务的产生 |
第四节 通道业务与刚性兑付中的信义义务辨分 |
一、通道业务中资产管理人不负有信义义务 |
二、刚性兑付并非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要求 |
小结 |
第三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 |
一、厘清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内容的必要性 |
二、界定的第一层次: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 |
三、界定的第二层次:信义义务内容间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和具体内容 |
一、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分析 |
二、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剖析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人针对不同类投资者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区分 |
一、销售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二、管理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第四节 资产管理人履行信义义务客观标准的完善 |
一、资产管理人履行忠实义务的两个客观标准设定 |
二、资产管理人履行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争议与选择 |
小结 |
第四章 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救济机制 |
第一节 对人之诉 |
一、针对资产管理人的解任 |
二、针对资管第三人的诉讼 |
第二节 对物之诉 |
一、对物之诉的构成要件 |
二、对物之诉的适用对象 |
三、对物之诉的举证责任 |
第三节 法律责任追究 |
一、责任类型 |
二、责任承担 |
小结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本土化构建 |
第一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上位法审思 |
一、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缺位之后果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的明晰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一、境外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选择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建议 |
一、信义义务的法律定位 |
二、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构建 |
三、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明晰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7)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与绩效研究 ——基于四川省的实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1.7 研究创新 |
2 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参与意愿 |
2.1.2 参与行为 |
2.1.3 参与绩效 |
2.1.4 食品安全 |
2.1.5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
2.1.6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
2.2 文献综述 |
2.2.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研究 |
2.2.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的研究 |
2.2.3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的研究 |
2.2.4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的研究 |
2.2.5 文献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3.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与绩效理论分析 |
3.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及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3.1.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理论基础 |
3.1.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理论模型 |
3.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及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3.2.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理论分析 |
3.2.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理论分析 |
3.3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及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3.3.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评价理论分析 |
3.3.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3.4 消费者持续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理论分析 |
3.5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与绩效理论框架 |
3.6 本章小结 |
4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现状考察与调查描述 |
4.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现状考察 |
4.1.1 国外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现状分析 |
4.1.2 我国及四川省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现状分析 |
4.1.3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4.2 样本数据的调查与描述 |
4.2.1 调研问卷及量表总体设计 |
4.2.2 样本区域选择及抽样规则 |
4.2.3 调研方案设计及调研过程 |
4.2.4 数据的整理与统计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的实证分析 |
5.1 变量描述及模型选择 |
5.2 样本描述性分析 |
5.3 信度和效度检验 |
5.3.1 独立样本检验 |
5.3.2 样本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5.4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 |
5.4.1 样本数据正态性检验 |
5.4.2 结构方程模型结果估计分析 |
5.4.3 模型参数检验与拟合评价 |
5.4.4 结构模型的路径分析 |
5.4.5 测量模型的路径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的实证分析 |
6.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与行为一致性的实证分析 |
6.1.1 变量描述及模型选择 |
6.1.2 样本描述性分析 |
6.1.3 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以及多重共线性分析 |
6.1.4 消费者参与意愿与行为一致性影响因素的模型结果分析 |
6.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描述及模型选择 |
6.2.2 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
6.2.3 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以及多重共线性分析 |
6.2.4 基于probit模型的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的实证分析 |
7.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的评价 |
7.1.1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1.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评价的实证分析 |
7.2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
7.2.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7.2.2 信度、效度检验以及因子分析 |
7.2.3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 |
7.3 消费者持续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3.1 变量描述及模型选择 |
7.3.2 回归结果及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Ⅰ 深度访谈提纲 |
附件Ⅱ 消费者调查问卷 |
作者简历及研究成果 |
(8)“一体化”导向的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概述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核心概念 |
四、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关于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理论研究 |
二、关于法治评价的价值之争与理论研究 |
三、关于“三位一体”法治中国建设研究 |
四、简要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内容体系 |
一、研究思路 |
二、内容体系 |
第四节 主要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方法 |
二、实证研究方法 |
三、规范研究方法 |
第五节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及其比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及其比较的目标导向 |
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概念内涵及逻辑关系 |
二、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是“三位一体”法治建设根基 |
第二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及其比较研究的理论依据 |
一、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及其比较研究的理论意义 |
二、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及其比较研究的科学基础 |
第三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实践规律 |
一、法治政府评价和法治社会评价的实践探索 |
二、法治政府评价和法治社会评价的实践规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体系构建 |
第一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基本理念 |
一、法治发展水平评价与法治建设绩效评价的区别 |
二、融入绩效理念观测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建设水平 |
第二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框架标准 |
一、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分析框架 |
二、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价值标准 |
第三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方法体系 |
一、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
二、定量评价中主客观指标互补互证的方法 |
三、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权重赋值的方法 |
第四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指标体系及比较 |
一、评价指标体系生成的法律依据 |
二、法治政府评价的指标体系 |
三、法治社会评价的指标体系 |
四、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特点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实证比较 |
第一节 量化分析:中国G省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建设水平 |
一、实证评价条件与案例选择理由 |
二、数据来源、评分标准及样本结构 |
三、G省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的评价结果比较 |
第二节 规范分析: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措施的实施效果比较 |
一、法治建设措施指标设定 |
二、建设指标实现程度比较 |
第三节 比较发现: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存在问题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不协调是关键问题 |
二、国家的法治进程与建设目标相比仍然有距离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的动力机制单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实证结果诠释 |
第一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结果落差诠释 |
一、理念上更加强调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地位 |
二、实践上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早于法治社会建设 |
三、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的经济影响因素 |
第二节 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的结果落差影响 |
一、正面影响 |
二、负面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一体化”目标导向的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路径 |
第一节 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动力机制 |
一、推动法治建设动力机制的社会化 |
二、完善地方驱动力实现“一体化”法治建设 |
三、以评价驱动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
第二节 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
一、采用软法与硬法相结合的混合法模式 |
二、合理调配法治资源与完善法治运行组织 |
三、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
四、提高整体法治水平与缩小法治建设差距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个体化语境下当代公民精神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缘由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趋势 |
1.2.1 国外与国内公民精神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外与国内公民精神研究发展趋势述评 |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 核心概念阐释 |
1.4.1 个体化 |
1.4.2 公民精神 |
2 中国社会个体化症候分析及公民精神培育的提出 |
2.1 个体化的呈现:生产个体化和生活个体化 |
2.1.1 从“单位社会”到“个体社会”的生产个体化 |
2.1.2 家庭、消费和空间里的生活个体化 |
2.2 比较视野中的中国个体化 |
2.2.1 中外个体化的相似之处 |
2.2.2 中国个体化现象的独特性 |
2.3 中国个体化现象的影响 |
2.3.1 个体凸显有助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合理化 |
2.3.2 对社会个体化现象负面影响的批判性分析 |
2.4 应对中国个体化症候的公民精神路向 |
2.4.1 国外研究者回应个体化后果的启示 |
2.4.2 公民精神之于个人幸福和共同体建设的价值 |
2.4.3 公民精神培育:个体化时代国家的普遍选择 |
3 公民精神的缘起及其理论嬗变 |
3.1 公民精神的缘起 |
3.1.1 崇尚美德的传统共和主义公民精神 |
3.1.2 彰显个人的古典自由主义公民精神 |
3.2 不同社会思潮中的公民精神嬗变 |
3.2.1 自我修正的新自由主义公民精神 |
3.2.2 重释自由的新共和主义公民精神 |
3.2.3 超越个人的社群主义公民精神 |
3.3 多元文化主义中的公民精神厘析 |
3.3.1 指向文化领域的公民精神 |
3.3.2 多元文化主义公民精神的理论主张 |
3.3.3 对多元文化主义公民精神的评价与思考 |
4 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个体考察及公民精神探析 |
4.1 清末塑造“新民”的主张 |
4.1.1 中国能否产生类似西方的公民 |
4.1.2 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人身份 |
4.1.3 严复和梁启超的“新民”观 |
4.2 民国建立前后“国民”改造的主张与实践 |
4.2.1 从政治思想主张到现代国家建设 |
4.2.2 民国早期国民教育的“速写” |
4.3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身份的兴起 |
4.3.1 “人民”身份的主导 |
4.3.2 主导性“人民”身份的形成原因 |
4.3.3 “人民”身份与“公民”身份的异同 |
4.4 改革开放后“公民”意识觉醒及公民精神萌动和局限 |
4.4.1 改革开放前“公民”的缺位 |
4.4.2 改革开放后公民意识的逐步觉醒 |
4.4.3 主体性和公共性公民精神的萌动 |
4.4.4 当前中国公民精神的局限性 |
5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理论观照和本土设想 |
5.1 基于共同体思想的公民再认识 |
5.1.1 作为公共生活主体的公民 |
5.1.2 “公民”继续存在的可能性 |
5.2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中的关系把握 |
5.2.1 市民与公民的关系 |
5.2.2 公民理性与激情的关系 |
5.2.3 世界公民与国家公民的关系 |
5.3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现实背景和本土设想 |
5.3.1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学理可能 |
5.3.2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社会发展和政治制度特征 |
5.3.3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本土设想 |
6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国情考量 |
6.1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经济因素分析 |
6.1.1 经济发展促进公民政治生活 |
6.1.2 经济发展增强公民法治观念 |
6.2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民主政治考察 |
6.2.1 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名 |
6.2.2 具有民主带动作用的党内民主发展 |
6.2.3 社会民主中的公民参与与自治 |
6.3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文化因素探究 |
6.3.1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于当代公民的意义 |
6.3.2 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对公民价值观的影响 |
6.3.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引 |
7 新时代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厘定、环境分析和基本路径 |
7.1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 |
7.1.1 引导公民精神走向的国家主体 |
7.1.2 承担公民塑造功能的学校主体 |
7.1.3 具有自我塑造作用的个人主体 |
7.2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环境 |
7.2.1 作为“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的家庭生活环境 |
7.2.2 作为居民自治的社区公共环境 |
7.2.3 能够影响公民价值观的网络虚拟环境 |
7.3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路径 |
7.3.1 宏观层面的国家政策推动 |
7.3.2 中观层面的学校观念转变和公共生活塑造 |
7.3.3 微观层面的个体“生活政治”润养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中国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研究 ——基于组织文化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相关概念界定 |
一、研究对象界定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研究背景与目的、价值及方法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基层公务员考核已有文献研究统计分析 |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作用与成效 |
三、我国公务员考核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 |
四、我国公务员考核管理问题存在原因的研究 |
五、改进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建议及其问题 |
六、古今中外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启示与借鉴 |
第四节 理论基础:组织文化相关理论 |
一、文化与组织文化的概念 |
二、沙因的组织文化理论 |
三、霍夫斯泰德的组织文化理论 |
四、应用理论的适用性与可行性 |
五、本研究的理论分析与内容框架 |
第二章 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个案 |
第一节 X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考核管理 |
一、X市政务中心相关情况介绍 |
二、X市政务中心的考核管理 |
三、X市政务中心考核过程诸要素 |
四、X市政务中心考核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
第二节 X市N局的考核管理 |
一、X市N局相关情况介绍 |
二、X市N局的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 |
三、X市N局的晋升考核 |
四、X市的其他考核 |
第三节 基层公务员考核中的问责 |
一、四类问责的案例 |
二、对不负责任现象的态度的调查 |
本章小结: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中的矛盾性 |
第三章 基层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实效果 |
第一节 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 |
一、基层公务员考核存在的突出问题 |
二、基层公务员考核有效性的影响因素 |
三、基层公务员考核规定与考核实践的差距 |
第二节 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启示 |
一、考核制度的持续改进至关重要 |
二、考核奖惩与问责的得当公正至关重要 |
三、行政审批局的模式需辩证全面看待 |
四、人事绩效考核管理需审慎引入第三方评估 |
五、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其他启示 |
本章小结:基层公务员考核制度整体设计的思考 |
第四章 公私比较:信念与价值观对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影响 |
第一节 对新公共管理考核管理理念的认知与接受 |
一、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观念与理论的来源 |
二、如何看待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绩效考核工具 |
三、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理念的差异与联系 |
四、中国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考核工具的接受与认知偏差 |
第二节 公私部门考核管理价值理念追求的差异 |
一、强调竞争与协作协同的差异 |
二、顾客导向与公共治理导向的差异 |
三、效率、成本、收益与多重价值目标的差异 |
四、绩效结果导向与公共事务的被动性、延续性的差异 |
五、领导者及奖惩激励的权限、结果差异 |
小结:绩效考核问题存在有其必然性 |
第三节 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原则要求与具体操作间的偏差 |
一、考核要素的客观公正与有效合理问题 |
二、考核实施中的公平与合理问题 |
三、业绩评比的可测量性与可比性问题 |
四、考核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
五、小结:应对基层公务员考核的“表现主义” |
第四节 公私部门组织文化的本质差异:公共性及其体现 |
一、公务员任务职责的多样性与公共责任问责之难 |
二、公务员社会角色与自我形象的公共性 |
三、公共部门内部人际关系的公共性 |
四、公务员管理经验与领导艺术的必要性 |
五、公私部门组织文化差异的根源 |
本章小结:新公共管理理念与公共部门价值追寻的貌合神离 |
第五章 中西比较:共享文化假设对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影响 |
第一节 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问题存在的国家文化阐释 |
一、集体主义倾向与考核的竞争评比 |
二、特殊主义的中和与考核的客观公正 |
三、长期导向与人际关系的克制隐忍 |
四、高权力距离倾向与领导的重要作用 |
五、不确定性规避维度与考核结果的测评 |
六、小结 |
第二节 新公共管理理论传播与接受的变异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适用的“美国情境” |
二、管理者与理论家自带的文化特性 |
三、理论在中国接受的文化土壤 |
四、变异: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的实际效果 |
第三节 问题根源:考核指导理念与国家文化的不匹配 |
一、中西方国家文化的比较 |
二、中西方国家文化差异的根源 |
三、中国国家文化的特质:集体主义文化 |
本章小结:共享潜在基本假设对于民族认知模式的塑造 |
第六章 建设适应中国公务员考核管理的组织文化 |
第一节 优化公务员考核管理制度的总体设计 |
一、客观辩证认识考核的作用与功能 |
二、整体全面认识考核的宗旨与价值 |
三、科学规范考核分类 |
四、系统设计考核指标各要素 |
第二节 深化对人性向善管理假设与理念的认知 |
一、人性的复杂与变化 |
二、人性层次与比例的差异和人性假设 |
三、应有的管理潜在假设:人性可变与人性向善 |
四、人性假设与灰度管理 |
第三节 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务员管理的价值与观念 |
一、现代管理要求以人为本的赋能型组织 |
二、组织成员期待以人为本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
三、基层公务员权益维护需要以人为本的组织的强力支持 |
四、以人为本的管理需要制度的精细化与人性化 |
第四节 提高公务员对考核管理的知情、参与和自我管理 |
一、职工主动建言及其实效 |
二、适度适时授权职工参与 |
三、自我管理与自我效能感 |
四、基层公务员的需求特性与考核激励效果的有限性 |
第五节 借助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政府组织文化建设 |
一、客观认识传统文化与基层公务员考核的关系 |
二、行政组织文化的特征与重要作用 |
三、传统优秀文化的契合传承与转化应用 |
本章小结:提升考核管理有效性需要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公务员考核实效取决于诸多因素的合力 |
第二节 组织文化对公务员考核实效的双重影响 |
一、基层公务员考核问题存在的原因 |
二、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问题的组织文化阐释 |
三、理论的传播——接受与阐释——变异 |
四、结论 |
五、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三节 未来中国公务员考核管理 |
一、未来我国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 |
二、未来公务员个体职业发展的需求 |
三、中国公共行政组织文化发展的趋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四、2004年年主题:诚信·维权(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周维浩.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2]网络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差异研究[D]. 左殿升. 山东大学, 2020(10)
- [3]上海市旅游消费维权规制研究 ——基于消费者非理性维权的视角[D]. 赵君苓.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D]. 司文超. 武汉大学, 2020(03)
- [5]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研究[D]. 王江波. 电子科技大学, 2020(12)
- [6]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D]. 钱俊成.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7]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愿、行为与绩效研究 ——基于四川省的实证[D]. 周伟.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8]“一体化”导向的法治政府评价与法治社会评价比较研究[D]. 邱佛梅.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9]个体化语境下当代公民精神培育研究[D]. 杨四海. 南京理工大学, 2019(01)
- [10]中国基层公务员考核管理研究 ——基于组织文化视角[D]. 肖新平.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