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浦东新区确保 教育适度超前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姜宝中[1](2020)在《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国家级新区作为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建设的超大规模综合性城市新区。国家级新区具有多元的战略目标,即承担着解决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中各类系统性问题,也肩负着探索区域和城市有效发展路径的重要使命。目前,我国的国家级新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机制体制等方面的示范区和试验区,发挥了带动城市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然而,从国家级新区发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分离、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缺乏良性互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创新要素培育与累积逐年减缓等问题。选择合适的视角和理论方法,探索国家级新区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利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以及对城市创新能力促进作用和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这些研究对破除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促进其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只有解决好这些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本文以城市地域空间理论、城市网络理论、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为基础,从国家级新区发展现状为出发点,详细分析国际级新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给出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基于城市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同时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依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的对策建议。首先,基于2006-2018年城市经济发展面板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拉大了城市之间经济增长的差距。进一步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异质性时,实证结果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既存在区域异质性,也存在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显着,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具有区域异质性;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促进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对非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具有行政等级异质性。其次,基于2003-2016年中国3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在促进城市科技创新方面同样存在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效果显着,而对中西部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作用,而对于非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的作用效果不显着。最后,基于2005-2018年中国30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构建城市产业结构升级“量”和“质”两方面的衡量指标,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展: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对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中具有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在“量”和“质”两个方面都存在正向的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而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则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地区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效果,但对其“质”的升级产生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非直辖市城市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促进作用,但对其“量”的升级作用不显着。综合上述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可以看出,国家级新区对我国城市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均具有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的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和行政等级异质性。同时看到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放缓,且国家级新区自身的发展和建设也面临着各种困境。为此,需要在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以及加强国家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难题,发挥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邵丹[2](2020)在《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2018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区域基础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对于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想实现教育公平发展,就需要当前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公平合理地配置基础教育资源。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新区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在新区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教育”的问题,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足是“轻教育”的主要表现形式,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既有政策变化、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政府具体决策的微观原因。本文以遂宁市HD新区为例,通过分析HD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历程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宏观和微观原因。认为政府是基础教育资源最重要的配置主体,政府的决策起主要作用。围绕“HD二小、二幼”新建这一事件结合“官员效用最大化、官员晋升锦标赛、利益相关者”等理论对政府具体决策的政府行为进行深度解析,得出官员效用最大化决定政府决策,官员晋升锦标赛模式诱导政府决策,多方利益博弈直接影响政府决策。针对出现的问题及造成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规划适度超前、健全体制机制、约束政府部门行为等切实可行的优化对策和建议。
李百艳[3](2019)在《走向现代学校治理的对话机制建设研究 ——以公办初中JS中学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以笔者亲身工作20年的JS中学为基本案例,以上海市中小学学校领导管理变革为背景,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政策依据,直面初中学校的诸多发展性矛盾和困境,聚焦学校办学实践中从“管理”到“治理”的理念转变,探索学校对话机制建设的路径及相关策略,从实践层面回应学校治理现代化的大趋势。论文以深度参与式观察和行动研究为主要方法,辅以问卷调查、访谈、自然观察等方法,在系统梳理已有的关于对话理论、对话管理、对话机制、学校治理的相关研究基础上,针对当下普遍存在的重视课堂对话较多而关注学校管理对话较少、传统管理视角较多而治理视角较少、重视对话实践较多而关注对话机制建设较少等问题,以案例学校的个案研究为载体,基于案例学校的经验和问题,从实践逻辑和学理逻辑出发,全方位透视了学校管理形态演变中的对话实践和对话机制建设问题。论文根据现代治理理论、交往理性理论和对话理论,以透视学校管理中的对话实践、探寻学校治理背景下的对话机制建设、提炼治理理念下的对话决策模式、课程开发与教学改革以及课堂模式的探寻、家校共育中的互动机制建设为主要研究内容,重点围绕初中学校管理变革中对话机制的建设有无可能、这些机制在学校变革实践中呈现为何种样态、学校治理理念在课程开发、教学变革及家校共育等学校实践中如何应用等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探讨了学校治理过程中对话机制建设所涉及的前提、条件、思路、策略、辐射、拓展和延伸等诸多方面问题。通过梳理和总结案例学校20年办学历程中初创期的“绩效导向”、发展期的“专业导向”和转型期的“治理导向”三个阶段发展的演变,对建校以来历任校长的领导决策风格进行了归纳、提炼,对三种不同的决策模式即“领袖裁决式决策模式”、“项目统领式决策模式”和“对话决策模式”进行了特征归纳和得失分析,探讨了治理视角下对话机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及其可行性,提出了对话机制在课程开发、教学改革和家校共育等方面进行实际应用的思路和方法,并结合案例学校的实践进行了学理分析。对案例学校在对话机制建设中的若干治理问题,诸如参与的程度、化解冲突的协商、在利益与权力之间的共识内涵、决策合法性的审议机制以及商谈伦理与专业道德内在唤醒等进行了案例式的呈现和理论剖析。主要研究结论,一是对话机制是学校发展和实现治理的关键内生性力量,通过对话能够形成共识和共同愿景,促进师生、家长积极参与;二是对话机制的形成受组织发展阶段和学校领导个人风格影响,一般要经历从萌芽、培育到形成三个不同发展阶段;三是对话机制形成的生态氛围和治理效应有助于学校系统优化。论文的主要特点,一是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角度,突出学校变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同实践导向对对话管理性质及特征的影响,展示了对话机制建设的过程性和情境性;二是从理论与实践相融通的角度,分析了学校管理的对话层面、决策类型及实践应用,拓展了治理理论和对话理论在教育实践中的辐射空间;三是从历史与未来相贯通的角度,总结和提炼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成果与问题,重建治理理念下的对话管理实践和对话机制理论,不仅超越而且包容了历史上科学管理和人本管理的合理之处,开辟了现代学校治理的新理论和新境界。
庞磊[4](2019)在《复杂网络视角下轨道交通与都市圈空间结构协同演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中国都市圈的时代特征愈发明显,集中表现在人口增长、就业通勤、空间扩张、产业联系和区域联动等方面。根据国际成熟都市圈的发展经验来看,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对于都市圈空间结构特征要素的演变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完善协同互补的功能网络和加快高效便捷的要素流动两个方面。所以,促进轨道交通与都市圈空间结构的协调发展是建设现代化都市圈的关键环节,然而,我国单一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都市圈时代的变化需求,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成为支撑都市圈培育发展的重要抓手,但目前对两者的互动作用规律和反馈机理还缺乏深入认识。作者通过选取国际上相对成熟的伦敦与京阪神都市圈以及我国的北京与上海都市圈作为研究对象。首先,运用复杂网络的研究方法构建都市圈各个发展阶段的轨道交通网络拓扑模型,利用Gephi计算并分析轨道交通网络纵向演变的复杂特征值,并对四个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的演变规律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其次,通过测度人口密度分布、建设用地规模等要素的演变状况对都市圈空间结构进行度量分析。最后,对轨道交通网络与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存在的互动关系展开分析,首先是两者互动作用过程分析,然后是网络规模、枢纽站点分布、网络传播效率等网络特征要素与都市圈规模结构及地域结构的互动关系分析,最后是对站点密度、站点度区域分布效率、站点服务范围覆盖率等要素与都市圈人口密度分布的耦合度评价分析,通过多方面的实证分析论证了两者的互动作用关系。最后,作者从势能差影响、圈层变迁、中心性强化、传播效应演变、多中心引导等五个方面对轨道交通网络与都市圈空间结构协同演变系统的互馈机理进行了探析,并通过特征对比总结了系统互动作用规律。由此提出我国都市圈在发展过程中应关注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与空间结构的相互影响及动力机制,并对我国都市圈轨道交通的发展建设提出了“适度超前”、“破除边界”、“内优外联”、“团轴结合”四个方面的策略建议。
公丕宏[5](2019)在《中国多尺度经济空间层级演化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时间取得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奇迹,从时间维度看,集中体现为连续几十年的高速增长,从空间维度看,表现出空间分布的非均衡态势与不充分状态。本文旨在从空间维度研究中国经济格局演化,基于对经济空间的几何解析,结合中国经济空间演化的具体形态,从散点尺度研究乡村、从节点簇尺度研究城市群、从轴线尺度研究基础设施、从域面尺度研究区域、从立体尺度研究海洋,运用科学隐喻与归纳综合的方法,提出中国五度经济空间场,作为中国经济空间演化的顶层设计。第一部分是理论准备。首先对经济空间演化的相关研究进行述评。系统梳理国内、国外、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空间演化理论,立足研究现状,确立理论逻辑基点,在明确研究对象、主体框架的基础上,从空间几何要素切入,解析经济空间要素,基于对场理论的科学隐喻,形成经济空间场理论。运用经济空间理论分析中国多尺度经济空间层级构成,构建以乡村演化散点、城市群演化节点簇、基础设施演化轴线、区域演化域面、海洋演化立体为主体的五维经济空间分析框架,提出建设以经济空间势、经济空间熵、经济空间流、经济空间集、经济空间域为变量的五度经济空间场。第二部分是中国经济空间的多尺度分析。乡村散点、城市群节点簇构成了中国经济空间演化的微观支撑,从乡村经济空间的演变轨迹出发,研究乡村经济空间演化的特征与系统,分析经济空间演化的动力机制;基于对城市群的空间结构、演化特征的分析,进一步总结城市群经济空间演化的规律;基础设施作为经济空间演化的轴线,拓展了演化的地理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推进了城市群空间结构的优化、乡村经济的通道优化;从区域经济空间演化视角来看,四大板块呈现出点线网面的演化态势,京津冀网络型演化、长江经济带联通演化、“一带一路”开放演化正在重塑中国区域经济空间;海洋经济空间立体演化的两大支撑是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第三部分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出建设高质量经济空间场的对策建议。把中国经济空间与经济空间场理论相结合,依据五度经济空间场的作用机理,把增强经济空间势、降低经济空间熵、加大经济空间流、丰富经济空间集、拓展经济空间域,作为建设高质量经济空间场的实践进路,从提升城市群经济空间势能、降低乡村经济空间熵值两个维度,持续强化城乡经济空间的微观支撑,促进区域经济空间的中观融联,推进陆域、海洋经济空间的宏观统筹。以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现代能源供给体系、现代信息传输体系构建泛在高效的基础设施空间,持续增大经济空间流,贯通微观支撑、中观融联、宏观统筹。第四部分结语,对论文的可能创新点进行简要归纳,主要是构建了五维经济空间分析框架,得出了经济空间层级演化的规律,提出了建设中国五度经济空间场的理论与进路,使中国经济空间演化的历史与建设高质量经济空间场的逻辑辩证统一。最后对论文的有待完善之处进行了总结,指出定量分析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来研究工作的重点与方向。
张金艳[6](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提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丁冬[7](2019)在《金融司法的逻辑 ——中国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组织构建与未来走向》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法律体系的日益繁密,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法学的整体立场应该从“立法论”向“解释论”转向。这凸显出法律适用问题的重要性,司法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角色被各方给予了更多期待。纠纷解决和规则供给,被视为司法功能的两个核心子功能。具体到金融商事领域,金融商事交易活动一方面共享着与传统民商事交易相类似的逻辑:交易活动都是通过合同来完成权利义务的分配,案件如果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议题,在法律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也更多地考量公平等因素。另一方面,金融商事领域受监管政策影响明显、体现出典型的风险交易特质,呈现出专业性、创新性、周期性等特征。金融商事领域的特殊性,对包括金融司法在内的金融法制如何作出有效回应,提出了更高的挑战。金融司法被期许在个案裁判的纠纷解决之外,更多的承担规则供给等功能,以发挥弥补金融市场规则供给不足、防范金融风险、实现金融司法与监管的协同,引导和规范金融商事交易和创新等一系列作用。在此背景下,金融司法专门化的解决方案被提出、论证和实践。通常意义上,一般性的理解是通过专门法庭或法院的建制,可以实现如下价值:一是提升审判效率;二是培养特定领域的审判专家,以更好应对本领域的复杂案件;三是在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等审判管理层级上设置专门化的金融审判机构,可以集中研究、发布金融审判政策,以达到适法统一,并通过司法能动主义来实现干预或引导金融市场的目标。以上三个价值分别对应司法效率、司法公正和司法能动性。就金融司法专门化的方案而言,这些观点认为,通过专门化可以更加专业、高效、能动地解决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同时还可以更加灵活地“产出规则”,控制金融风险,规制交易行为,并指引金融商事交易活动。从历史考察的维度,从2008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成立首家金融审判法庭到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上海法院在金融司法专门化过程中,走过了十年历程。以金融案件集中管辖为代表的实践探索,体现了强烈的实用主义考量。从实证分析的维度,金融司法在组织层面的专门化建制,并不意味着金融司法审判质效的必然提升。审判效率、公正和能动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上海地区为例,2008-2016年的数据显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信用卡(银行卡)纠纷案件占所有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90%以上。案件结构呈现出以传统金融商事纠纷为主的特征。上海地区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在一审法院的解决率达99%以上,案件年均上诉率不超过1%。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审理情况也显示,尽管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组织建构程度在7家基层法院呈现出不同的情况,但是金融审判组织建制的专门化程度,并未表现出与审判质效明显的关联性。一个初步结论是:金融司法专门化对大多数传统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审理没有实质性影响,不论是否有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组织建构,司法的总体表现都呈现出较好的审判质效水平。在新类型疑难复杂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处理上,金融司法也未能发挥理想状态下的规则供给功能。以证券市场违规增持纠纷案件为例,面对“难办的案件”(hard case),为了避免案件被改判,避免过度介入金融立法和监管的模糊地带,司法者选择了保守型的司法策略,最终未对投资者违反《证券法》慢走规则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作出裁判。通过填补金融商事规则的法律漏洞,提供裁判规则以实现金融市场交易秩序的维护和金融商事交易行为的规制,这种理想化的描述,实际上并不贴合中国金融司法运作的实际。考虑到法律体制的刚性约束、金融司法的“个案主义”特征、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调衔接、司法者“风险厌恶”的天然特征,以及对个案裁判可能发生的事系统性影响的预见能力不足等因素,使得金融司法在难办的案件中,选择稳妥的保守型司法策略成为必然。金融商事领域具有典型的“国家强制”特性,金融监管对金融商事活动的影响比较明显。因此,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协调,显得非常重要。从最近的金融司法实际表现来看,金融司法在如何正确地处理与金融监管的关系问题上,也出现了立场的偏移。为了表现金融司法对金融监管的回应和配合,金融司法在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性文件的供给和金融商事纠纷的个案裁判上,都存在以“政策逻辑”代替“法律逻辑”的倾向。特别是以福建天策保险公司股权代持纠纷等为代表的个案中,金融司法在金融商事交易行为效力的法律评价等问题上,表现出强烈的“政策逻辑”思维。不仅背离了金融商事司法长期以来审慎干预合同效力的立场,甚至出现了将金融监管行政规章引入金融商事交易效力判断的尝试,打破了合同立法的价值锁定和宪政安排考量,出现了司法立场的不自洽。金融司法超越自身角色范围,参与金融市场治理的做法,使得金融司法的纠纷解决与规则供给功能均体现出偏移性。中国金融司法的建构,以域外经验学习作为正当性论证的重要依据。从金融审判竞争的视角,文章对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建法院的具体实践切入,分析了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域外经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在具体运作机制、法官选任、案件管辖等方面保持了相当的灵活性和开放性,阿联酋在总体实行大陆法系法律体制的模式下,甚至通过专门立法的形式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内实施普通法系的法律体制。“法律与金融”理论认为,普通法系以更加灵活的判例机制来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和合同的执行,更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而大陆法系的刚性特征,使得金融法制的表现并不理想。从比较法视野,处于刚性法律体制约束下的中国金融司法,如何能够适应金融商事交易的特点,在纠纷案件处理上保持开放性与灵活性,确实不无挑战。法系渊源对金融中心建设的影响,以及对金融司法专门化具体实践的影响,应当在对金融司法的功能定位与设计的讨论中,认真加以重视。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域外经验,无法构成中国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充分证成理由。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在宏观层面完成了组织建构和政治话语体系的表达。但,金融司法专门化也同时面临对司法专门化的常见非议和挑战。比如,广受质疑的利益俘获问题、“深刻但偏狭”(deep but narrow)的专业偏见对法律发展的禁锢、专门化未表现出专业性提升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以及金融司法的流畅运作,有赖于进一步探索符合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审判运行机制。符合金融司法需求的专业审判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金融司法灵活性探索空间的法律授权等制度安排,是金融司法专门化预期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此外,金融司法纠纷解决和规则供给功能的发挥过程中,还需要妥善处理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关于金融法院功能定位的理想图景的表达,不能超脱于金融司法的逻辑。考虑到金融商事领域的创新性、专业性、周期性等特征,金融监管政策通常具有探索性的特点,总体上流变性、灵活性、权宜性等特征更强。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程序更为灵活,政策的纠错能力也更强。因此,金融司法不能成为完全追逐政策变迁的跟随者。无论金融监管政策如何波动,金融司法基于司法判断权、个案主义的本质特征,都应该保持司法的定力,以法律逻辑和标准来进行裁判,在金融商事交易法律效力等问题的司法评价上,保持立场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金卫东[8](2019)在《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建设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J中学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教师专业共同体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新范式,也为学校的整体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建设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是新时代教育变革的需求,也是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需求。本研究以上海市J中学为个案,在多年的教师发展实践行动研究基础上,采用文献分析、问卷和访谈调查、参与观察、案例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通过数据分析和理性思辨探索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建设机制、核心要素及建构途径。论文首先借助相关文献,分析了我国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建设的现状,总结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在此基础上,论文从历史视角叙述了个案学校建设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实践历程:在萌芽期,通过探究课程、专题培训等活动激发教师发展的意识和动力;在培育期,通过不同任务驱动的教师发展团队实践,实现从表层组织架构到深层组织文化的转化;在发展期,面对信息技术与教育相融合以及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等新情况和新挑战,进行了基于智慧教室的教师发展和在校际交流中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探索。论文结合个案学校的实践,论述了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得以生发和持续发展的多重机制,具体包括:目标导向、动力激发、任务驱动、专家引领等四个培育机制;持续改进、政策激励、文化引领等三个运行机制;过程评价、绩效评估、团队评价等三个评价机制;以及组织和制度两大保障机制。论文还分析了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五个核心要素:共同的价值观和愿景、共同体的引领者、实践中的互助合作、交流分享的时空和平台、身份认同和归属感。论文最后提出了基于需求分析打造共同体愿景、适度安排专业发展活动提高活动实效、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专家引领、创造广泛充分的同行交流机会以及加强文化制度建设和物质支持等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建构途径。本文的实践探索对同类初中学校的教师专业共同体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基于实践和调查数据进行的理论探讨是对已有教师专业共同体研究的拓展与补充。
关娇[9](2019)在《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研究》文中认为最低工资对于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法权益、缩小群体间收入差距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国外最低工资相关研究已不断趋于成熟,我国由于实行最低工资的起步时间较晚目前仍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历年来皆居全国前列因而备受关注,系统全面地研究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上海市乃至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制定与相关研究皆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以CSSCI和SSCI数据库中最低工资相关文献作为研究样本,运用文献计量与知识图谱分析方法、借助Cite Space软件对国内外最低工资整体研究概况及热点前沿主题进行了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从上海市与全国两个视角,对比分析了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展现状;基于1993~2016年间相关统计数据,运用灰色关联法对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影响因素进行定量探究,并就主要影响指标与最低工资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在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面,分别采用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收入比例法、因子测算模型和ELES模型等5种方法实证测算上海市2007-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而构建基于CRITIC-熵权法进行客观赋权的组合测算模型,并以灰色关联分析所得主要影响因子为参考依据进行动态调整最终测得2007-2016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组合法测算理论值并进行实证检验。进一步地,运用因子测算模型对上海市各区县2007-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实证测算;在最低工资的效应研究方面,采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以及基于VAR模型的动态关系分析等计量经济学方法,综合探究了上海市1993-2016年最低工资的工资水平效应、经济增长效应以及人力资本效应;最后,基于前文研究成果与结论提出系列策略建议,以期为上海市制定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薛峰[10](2018)在《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以来,综合监管一直是中国市场监管领域的热门词汇。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写道: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方案的颁布出台,正式拉开了中国进行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序幕。本文的产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中,希望以经济法的视角全面审视市场综合监管,为党和国家进行市场综合监管改革添砖加瓦。首先第一章,笔者将从监管的概念分析到市场监管的概念,再延伸到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逐级阐明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定位。监管的通常含义是监督和管理,但其含义既不同于监督,亦不同于管理,它是现代管理的一个独立的从属概念。市场监管,指的是市场的监管主体对于市场上的活动参与主体以及对于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等这些干预活动的总和。但是市场监管又可以区分为对证券、金融等要素市场的监管和对于生产资料、消费品等商品市场的监管。我国现行的市场监管机制是由证监会等专业监管部门实施要素市场的监管,而由工商局作为综合监管部门、质监局和物价局等作为专项监管部门共同实施商品市场的监管。所谓市场综合监管,这一理论发源于管理学中的集成管理理论,即在组织行为学与科学监管理论的指引下,合理布局监管组织系统内部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等内部资源,充分利用科学技术、信息等智力资源,建立起“全过程”、“集约化”的全新市场监管模式。市场综合监管总体上以机构整合为方向,以分类监管为目标,以专业运作为手段,以社会监管为支撑。之后第二章再从经济法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和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入手,分析市场综合监管的理论选择和理论基础。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有几个阶段的演变过程: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纯粹的“政府全能、市场无用”的政府主导阶段;二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互动型阶段;三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开始,至今天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主导阶段。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关系,其中政府是一只“看得见的手”,是一种实际的物质存在。而根据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观点,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不是有形的存在,而是以一种社会关系的形式出现,这两只手共同构成推动经济发展的两大动力源泉。现阶段更要求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增加市场的自由度,减少缩小政府的监管机构,实施综合监管。经济学家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同样可以用于分析市场综合监管。该理论中心在于围绕交易费用节约,把交易作为分析对象,寻找到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样的交易运用什么样的机制来进行最为合理。交易成本根据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可以区分为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监督成本和违约成本等。市场综合监管同样可以套样“交易成本”理论,综合分析进行市场监管的各项成本,得出综合监管为交易成本最低的选择的结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选择要“将分析扩充到市场外的另一选择——政治力量1”,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也是存在局限性的,必须通过公共选择的理论来审视政府监管的不足,而后即可通过政治制度的修改完善来弥补不足。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设有三项:第一、在政治活动之中进行运用的经济人假设。第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国家机构作为一个主体,但是构成机构的是一个个部门和一个个政府工作人员,每一个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府决策和实施政府行为时,首先考虑的往往是部门或者个人的利益得失;第三、政治的可交易性。即认为政府的决策、实施过程与经济市场中的交易行为相类似,政治过程就可以直接理解为在解决政治冲突时进行利益交易(交换)从而达成协议的过程。由于对域外市场监管情况的研究可以很好的作为我国市场综合监管理论的映证和补充,所以在第三章笔者专门就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的市场监管的历史发展、立法进程、重要监管法律等内容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美国食药市场监管的综合监管方式、综合监管理念,作为最后解决监管路径措施问题的比较法依据。美国的市场综合监管理论依据最早可以追溯到撰写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的限制政府干预思想。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1912-2006)提出的“自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要受到自身的科学法则的约束。只要让市场竞争机制起到完全的应有作用,市场机制会比运用强制力的政府机制的调节作用更有效,也更加有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对于美国市场综合监管的实证分析主要针对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1906年通过《食品与药品法案》并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从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市场监管的历史进程(从建立到强化,从加强到放松)的发展分析,希望能够促进对于市场综合监管的进一步认识。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管实证对于我国未来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制、树立先进的监管理念有哪些启示呢?第一,中国应树立逐步放松政府监管的理念。“市场本身纠正自身毛病要比政府纠正市场的毛病更为有效。因为市场上任何一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生存竞争,竞争的压力迫使它必须讲究信誉,否则就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1”第二、建立合适的市场监管体系,运用多方力量,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第三、创新监管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科技的力量,达到既提高监管效率,又节约监管的人力、物力成本的监管效果。第四、要培育科学的市场监管理念,注重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中国国内在2018年3月开始确立实施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而在此之前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所以第四章着重分析国家实施综合监管改革之前的市场监管现状情况。此前长期的监管法律理念发展过程中,普遍重管理而轻培育,重事前监管轻事中、事后监管,重危机应对轻风险预防,重传统监管轻高科技监管,强面上监管弱精准监管。笔者以所居住的城市上海作为分析样本,从市场监管立法、市场监管机构设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剖析,总结出综合监管改革之前的监管问题主要有: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二、监管机构繁多、规模庞大。三、监管机构权责不清、界限不明,相同事项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四、监管效率不高,行事拖沓。五、监管的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充分,科技含量不足。六、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监管专业人员欠缺。总之,现有的市场监管机构立法不足、规模庞大、效率不高、人手不专、监督不够,有限的机构改革也不能完全克服系统的缺陷,结果就会容易陷入“缩小了又膨胀,压缩了又扩张”的怪圈。综合以上分析,笔者最后第五章对于中国市场综合监管的立法、机构设置和市场综合监管的全面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路径与措施,希望能在经济法领域中为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推进与发展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撑。笔者认为,市场综合监管的总体路径框架应包括:一、市场综合监管立法要有力。必须迅速及时,抓紧进行市场综合监管类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同时市场综合监管立法必须体现安全价值与效率价值的有机统一。立法必须注重前瞻,增强市场综合监管立法的趋势引领力。同时确保制度完备,加强立法内容表述的可执行性。更要加强整体设计,预防市场综合监管立法中的钱穆制度陷阱。立法时应注重层级清晰,该由法律规定的内容交给法律,该由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交给行政法规和规章。立法程序上应适当引入更多市场活动参与者以及利益相关方进入立法环节,充分的听取各市场主体的实际需要和诉求。二、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机构设置必须做到“有效”。市场综合监管机构设置时必须遵循统一性、权威性、独立性、协调性、严密性相结合的法律原则。机构监管权的配置必须清晰化、程序化、透明化,必须注重监管权配置中的宽进严管。市场综合监管之手的塑造任重而道远,既要强化监管之手,充分运用各种科技先进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又要丰满监管之手,通过社会组织、个人监管等社会共治方式以及引入监管机构竞争机制等方法,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的力量。最后还要约束监管之手,需要从监管立法、监管制度设计、监管机构制衡以及加强市场主体、社会各方面对于市场综合监管之手的监督等方向加以努力,做到监管之手的可控可约束。总而言之,通过各种方式,最终要使原有市场监管中错位的正位,缺位的到位,越位的归位,通过实施市场综合监管,使得监管的权威得以彰显,监管的脉络得以理顺,监管的效率得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不断增强。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市场综合监管的合理模式。
二、上海浦东新区确保 教育适度超前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海浦东新区确保 教育适度超前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城市经济增长的研究 |
1.3.2 关于城市空间结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 |
1.3.3 关于城市国家级新区建设的相关研究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和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经济特区 |
2.1.2 开发区 |
2.1.3 城市新区 |
2.1.4 国家级新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城市地域空间理论 |
2.2.2 城市网络理论 |
2.2.3 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 |
2.2.4 区域创新理论 |
2.3 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 |
2.3.1 国家级新区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2 国家级新区促进生产要素集聚的作用机制 |
2.3.3 国家级新区引导科技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4 国家级新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 |
第3章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与建设成效分析 |
3.1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 |
3.1.1 新区设立与初步探索阶段(1992-2009年) |
3.1.2 扩大政策实验阶段(2010-2013年) |
3.1.3 进一步增设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
3.2 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 |
3.2.1 营商环境显着改善 |
3.2.2 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
3.2.3 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对接 |
3.2.4 逐步发展成为宜居宜业新城区 |
3.3 国家级新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
3.3.1 体制机制创新面临严重制约 |
3.3.2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面临重大困难 |
3.3.3 招商引资面临巨大竞争和困难 |
3.3.4 国家给予政策支持逐渐减少 |
第4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阐释 |
4.1.1 基本思想 |
4.1.2 模型设置 |
4.1.3 模型使用条件 |
4.1.4 模型检验 |
4.2 假说提出 |
4.3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4.3.1 模型设定 |
4.3.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4.3.3 共同趋势检验 |
4.4 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结果分析 |
4.4.1 基准回归结果 |
4.4.2 安慰剂检验 |
4.4.3 稳健性检验 |
4.5 异质性检验 |
4.5.1 区域异质性检验 |
4.5.2 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与变量说明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5.2.3 共同趋势检验 |
5.3 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影响 |
5.3.1 基准回归结果 |
5.3.2 安慰剂检验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异质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6.1 假说提出 |
6.2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6.3 产业结构升级“量”的检验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异质性检验 |
6.4 产业结构升级“质”的检验 |
6.4.1 基准回归结果 |
6.4.2 异质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相关政策建议 |
7.1 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 |
7.1.1 重点向主要城市群核心城市倾斜 |
7.1.2 适度照顾中西部地区大城市 |
7.1.3 新区选址应该与原城区相互衔接 |
7.2 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 |
7.2.1 全力做强做优主导产业 |
7.2.2 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
7.2.3 努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7.3 加快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 |
7.3.1 加快提升国家级新区的治理能力 |
7.3.2 积极探索国家级新区治理新模式 |
7.4 积极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 |
7.4.1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7.4.2 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 |
7.5 国家应该加强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
7.5.1 扩大体制机制创新的制度空间 |
7.5.2 在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3 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4 在融资方面给予更多便利条件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2)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简要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及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2 基本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新区 |
2.1.2 基础教育 |
2.1.3 基础教育资源 |
2.1.4 基础教育资源配置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锦标赛理论 |
3 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历程及主要问题 |
3.1 遂宁市HD新区基本概况 |
3.2 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历程分析 |
3.2.1 第一阶段(2002—2007 年) |
3.2.2 第二阶段(2008--2015 年) |
3.2.3 第三阶段(2016 年至今) |
3.3 HD新区教育资源配置面临的主要问题 |
3.3.1 学校数量不足,服务半径过大 |
3.3.2 教师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 |
3.3.3 教育设施资源紧张,大班额现象严重 |
3.3.4 私强公弱,部分公立面临转型 |
4 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问题的宏观原因分析 |
4.1 政策形势发生变化 |
4.1.1 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标准 |
4.1.2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 |
4.2 遂宁市HD新区市民对优质教育更加期待 |
4.3 遂宁市HD新区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
4.3.1 受限于园区体制,缺乏专业的教育管理团队 |
4.3.2 培训机制不健全,师资潜能没有很好激发 |
4.3.3 激励机制不健全,“吃大锅饭”现象严重 |
5 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问题的微观原因分析 |
5.1 辖区政府具体决策导致教育资源配置与人口不适应 |
5.1.1 规划调整—仅调增居住用地,教育用地没配套 |
5.1.2 “公立”变“私立”不能解决学区内入学问题 |
5.1.3 “先开发后配套”导致时空错位 |
5.2 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主体及职责 |
5.2.1 核心主体—辖区政府 |
5.2.2 直接主体—学校 |
5.2.3 影响主体—社会 |
5.3 影响政府决策行为深层原因分析 |
5.3.1 官员效用最大化决定政府决策 |
5.3.2 官员晋升锦标赛模式诱导政府决策 |
5.3.3 多方利益博弈直接影响政府决策 |
6 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优化策略 |
6.1 适度超前,动态平衡,与入学需求相适应 |
6.1.1 规划适度超前,满足更优教育需求 |
6.1.2 校园设计预留可变空间,应对峰值挑战 |
6.2 健全体制机制,激发教育活力 |
6.2.1 重视管理机构建设,打造专业管理团队 |
6.2.2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激发教师潜能 |
6.3 约束政府部门行为,加强教育问责力度 |
6.3.1 引入第三方评价,有效监督政府决策 |
6.3.2 将教育资源配置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
6.3.3 规划刚性控制,严格规划实施落地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附录 |
附录一:访谈提要 |
附录二:关于 HD 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学生家长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走向现代学校治理的对话机制建设研究 ——以公办初中JS中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走向现代化的学校治理需要对话机制? |
二、区域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化呼唤对话机制? |
三、初中学校走出发展困境需要对话空间? |
四、学校发展的阶段性提升助推对话机制建设? |
五、个人的教育体悟及追求有待于聚焦对话研究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相关文献的数据分析 |
二、关于对话、对话管理、对话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学校管理与治理的研究 |
四、文献评论 |
第三节 研究设计与实施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目标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问题、思路与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伦理 |
七、论文的特色、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案例学校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发展背景 |
一、应浦东开发而生 |
二、借名校品牌而立 |
三、随时势迁移而变 |
四、因治理机制而兴 |
第二节 发展阶段 |
一、初创期:重质量的绩效管理 |
二、发展期:重专业的项目管理 |
三、转型期:重治理的对话管理 |
第三节 研究空间 |
一、案例学校现代化内涵发展问卷调查分析 |
二、学校发展的成长空间 |
三、战略选择的问题空间 |
四、现代治理的探索空间 |
小结:学校在转型中成长空间无限 |
第三章 绩效管理导向下的对话萌芽 |
第一节 绩效导向的学校管理模式研究 |
一、追求绩效的发展方向 |
二、保障绩效的质量监控 |
三、“以绩效为中心”的组织氛围 |
第二节 “领袖裁决式”决策模式 |
一、办学思想的高度统一 |
二、干部选拔的特立独行 |
三、行政意志的增值执行 |
第三节 绩效中心氛围下的对话萌芽 |
一、师生之间自发的对话 |
二、同侪之间零散的对话 |
三、干群之间少量的对话 |
小结:绩效管理及决策模式的局限性 |
第四章 专业发展导向下的对话培育 |
第一节 专业发展导向的学校管理模式研究 |
一、转向专业发展的办学背景 |
二、关注专业发展的管理理念 |
三、促进专业发展的项目平台 |
第二节 “项目统领式”决策模式 |
一、项目驱动下的学校内涵建设 |
二、专家引领下的骨干教师发展 |
三、平台助推下的课程教学改革 |
四、主体参与式的学生健康发展 |
第三节 专业团队建设中的对话培育 |
一、学习研讨平台上的开放对话 |
二、交流展示平台上的延伸对话 |
三、信息技术平台上的自由对话 |
小结:专业导向管理及决策模式的利与弊 |
第五章 治理导向下的对话机制探寻 |
第一节 治理导向的学校管理转型 |
一、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
二、对话治理的前提和条件 |
三、学校治理的实践框架 |
第二节 基于交往理性的对话决策模式 |
一、对话决策模式的特点 |
二、提升主体精神的对话参与机制 |
三、践行商谈伦理的民主协商机制 |
四、发现教育意义的共识达成机制 |
第三节 植根对话的学校文化品牌创建 |
一、对话品牌的孕育 |
二、对话课题的选择 |
三、对话文化的重铸 |
小结:三种管理导向及决策模式的得与失 |
第六章 课程教学改革中的对话实践研究 |
第一节 基于对话的课程开发 |
一、需求:课程开发的基本前提 |
二、审议:课程开发的对话平台 |
三、协同:课程开发的多方助力 |
第二节 基于对话的教学改革 |
一、教学改革中的“对话人”假设 |
二、教学改革中的商谈逻辑 |
三、共同体:教学组织的形式变革 |
四、教学制度生成的对话逻辑 |
第三节 基于治理的对话课堂实践 |
一、聚焦对话素养培育的课题引领 |
二、践行对话教学原则的课堂实践 |
三、彰显对话精神特质的课堂文化 |
小结:治理理念融入课程与教学 |
第七章 家校共育中的互动机制建设研究 |
第一节 家长参与的制度建设 |
一、家长体验课堂教学制度 |
二、家长联系渠道畅通制度 |
三、家长助力学生活动制度 |
四、家长参与课程建设制度 |
五、家长监督日常生活制度 |
六、家长会形式的制度创新 |
第二节 家校互动的机制探寻 |
一、纳入学校规划的家长队伍建设 |
二、指导家庭教育的家长学校建设 |
三、推动家校合作的家长评价实施 |
第三节 家校共育的生态营造 |
一、共情:培育和谐关系的办学追求 |
二、共享:助力幸福家庭的亲子工程 |
三、共商:化解家校矛盾的协商机制 |
四、共治:推动学生发展的契约教育 |
小结:治理理念助推家校共育 |
结语 |
一、对话机制是学校发展和实现治理的关键内生性力量 |
二、对话机制的形成受组织发展阶段和学校领导个人风格影响 |
三、对话机制形成的生态氛围和治理效应有助于学校系统优化 |
附录1 学校现代化内涵发展调查问卷 |
附录2 历任校长管理风格与对话机制建设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复杂网络视角下轨道交通与都市圈空间结构协同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镇化高速发展背景下都市圈发展战略的提出 |
1.1.2 多层次轨道交通适应中国都市圈时代发展需求 |
1.1.3 国际成熟大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建设经验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对象 |
1.3.1 伦敦都市圈范围界定 |
1.3.2 京阪神都市圈范围界定 |
1.3.3 北京都市圈与上海都市圈范围界定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点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框架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相关研究述评 |
2.1 复杂网络相关理论 |
2.1.1 复杂网络研究历程 |
2.1.2 复杂网络统计特征指标 |
2.2 轨道交通网络复杂性辨析 |
2.2.1 轨道交通网络拓扑结构特点 |
2.2.2 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模型构建 |
2.3 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相关理论 |
2.3.1 都市圈的概念 |
2.3.2 都市圈的形成及其空间结构演化阶段 |
2.4 多层次轨道交通与多尺度空间关系 |
2.4.1 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 |
2.4.2 多层次轨道交通与多尺度空间的对应关系 |
2.5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5.1 复杂网络理论在轨道交通和空间组织研究中的应用 |
2.5.2 轨道交通与区域空间组织互动关系研究 |
2.5.3 研究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轨道交通网络复杂特征演变分析 |
3.1 伦敦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构建 |
3.1.1 各类型轨道交通演变历程分析 |
3.1.2 各阶段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模型构建与指标计算 |
3.2 京阪神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构建 |
3.2.1 各类型轨道交通演变历程分析 |
3.2.2 各阶段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模型构建与指标计算 |
3.3 北京都市圈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模型构建 |
3.3.1 各类型轨道交通演变历程分析 |
3.3.2 各阶段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模型构建与指标计算 |
3.4 上海都市圈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模型构建 |
3.4.1 各类型轨道交通演变历程分析 |
3.4.2 各阶段轨道交通复杂网络模型构建与指标计算 |
3.5 国内外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演变特征对比分析 |
3.5.1 线网类型及建设时序 |
3.5.2 站点数与边数演变对比 |
3.5.3 网络平均度演变对比 |
3.5.4 平均最短路径与网络直径对比 |
3.5.5 聚类系数比较 |
3.5.6 网络站点度分布比较 |
3.5.7 网络复杂性特征发展综合比较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轨道交通网络复杂特征与都市圈空间结构协同演变分析 |
4.1 轨道交通导向下的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历程 |
4.1.1 伦敦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与轨道交通发展 |
4.1.2 京阪神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与轨道交通发展 |
4.1.3 北京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与轨道交通发展 |
4.1.4 上海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与轨道交通发展 |
4.2 轨道交通网络复杂性演变与都市圈空间结构演变的互动关系 |
4.2.1 网络规模特征与都市圈规模结构的同步效应 |
4.2.2 中心枢纽站点分布与都市圈地域结构的互动发展 |
4.2.3 轨道网络的传播效应与都市圈地域结构的互动发展 |
4.3 轨道交通与都市圈空间结构现状耦合度评价 |
4.3.1 耦合度模型构建 |
4.3.2 站点密度分布与人口密度分布的耦合度 |
4.3.3 站点度区域分布效率与人口密度分布的耦合度 |
4.3.4 站点服务范围覆盖率与人口密度分布的耦合度 |
4.3.5 综合评价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轨道交通网络与空间组织模式互馈机理探究 |
5.1 协同发展机制分析 |
5.1.1 协同发展系统互动作用特征 |
5.1.2 子系统演变互动发展机制 |
5.2 系统互动作用规律分析 |
5.2.1 势能差影响下的互动作用过程 |
5.2.2 轨道交通引导都市圈圈层结构变迁 |
5.2.3 网络致密化促进都市圈中心城区发展 |
5.2.4 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强化都市圈空间传播效应 |
5.2.5 “马太效应”下的站点分化引导“多中心-多廊道”空间重构 |
5.3 对我国相关政策与规划策略的指引 |
5.3.1 以“适度超前”的时序安排谋划演变进程 |
5.3.2 以“破除边界”的规划政策支持市域通勤铁路跨城发展 |
5.3.3 以“内优外联”的节点配置整合功能体系 |
5.3.4 以“团轴结合”的多层网络促进空间重构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相关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5)中国多尺度经济空间层级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向的选定 |
二、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三、经济空间演化的理论基础 |
四、经济空间演化的分析框架 |
五、中国经济空间的分维研究 |
六、结论与展望 |
第一章 经济空间演化的研究综述 |
第一节 经济空间演化的文献分析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济空间演化思想研究述评 |
一、马克思经济空间演化思想的发轫 |
二、马克思主义经济空间演化代表理论 |
三、马克思主义经济空间演化思想的深化与实践 |
第三节 西方经济空间演化的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经典区位理论 |
二、区域经济空间结构演化理论 |
三、新经济地理学 |
第四节 国内空间经济学中的经济空间演化研究述评 |
一、经济空间演化理论的演进与发展 |
二、运用经济空间演化相关理论进行综合性分析 |
三、经验性研究某一区域的经济空间演化 |
四、研究某一产业的经济空间演化 |
第二章 经济空间演化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主体框架 |
一、研究对象 |
二、主体框架 |
第二节 几何分析 |
一、空间的基本要素 |
二、经济空间的界定与属性 |
三、经济空间的要素解析 |
第三节 经济空间场理论 |
一、空间场相关理论 |
二、经济空间场作用机理 |
第三章 中国经济空间尺度层级与经济空间场 |
第一节 中国经济空间层级结构 |
一、乡村演化散点 |
二、城市群演化节点簇 |
三、基础设施演化轴线 |
四、区域演化域面 |
五、海洋演化立体 |
第二节 五度经济空间场 |
一、经济空间势 |
二、经济空间熵 |
三、经济空间流 |
四、经济空间集 |
五、经济空间域 |
第四章 中国经济空间演化散点尺度:乡村 |
第一节 乡村经济空间格局的演变轨迹 |
一、传统乡村经济空间的均质性分析 |
二、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乡村经济空间 |
三、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乡村经济空间 |
第二节 乡村经济空间的演化分析 |
一、乡村经济空间演化的特征 |
二、乡村经济空间的系统解析 |
三、土地制度跃迁的演化影响 |
第三节 乡村经济空间的演化机制 |
一、需求导向下的市场机制 |
二、政府调控下的空间演化 |
三、乡村主体的空间区位选择 |
第五章 中国经济空间演化节点簇尺度:城市群 |
第一节 城市群空间演化的特征与模式 |
一、城市群概念演化 |
二、城市群空间演化的本质特征 |
三、城市群空间结构演化模式 |
第二节 中国城市群经济空间的演化机制 |
一、城市群经济空间演化的动力机制 |
二、城市群空间演化的政策变迁解析 |
三、全球化与城市群空间演化的关系 |
第三节 中国城市群经济空间演化特征 |
一、城市群是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主体 |
二、中国城市群经济空间演化的负外部性 |
三、中国城市群经济空间演化的异质性 |
第六章 中国经济空间演化轴线尺度:基础设施 |
第一节 经济空间中基础设施的属性与功能 |
一、基础设施的内涵界定 |
二、基础设施的属性特征 |
三、基础设施的重要功能 |
第二节 基础设施与经济空间的拓展 |
一、基础设施对经济地理空间的拓展 |
二、基础设施对经济生产空间的延展 |
三、基础设施对经济生活空间的扩展 |
第三节 基础设施与经济空间优化 |
一、基础设施供给与经济空间结构优化 |
二、基础设施与城市群经济空间优化 |
三、基础设施与乡村经济空间优化 |
第七章 中国经济空间演化域面尺度:区域 |
第一节 区域经济空间的演进历程 |
一、西部经济空间的开发演化 |
二、东北经济空间的振兴演化 |
三、中部经济空间的崛起演化 |
四、东部经济空间的率先演化 |
第二节 区域经济空间的点-轴-网-面演化 |
一、东部经济空间的多极网络演化 |
二、中部经济空间的轴线-网络演化 |
三、东北经济空间的节点-轴线演化 |
四、西部经济空间的多中心节点演化 |
第三节 中国全域经济空间的融合联通 |
一、京津冀经济空间的网络型演化 |
二、长江经济带经济空间的联通演化 |
三、“一带一路”重塑经济开放空间 |
第八章 中国经济空间演化立体尺度:海洋 |
第一节 中国海洋经济空间宏观构成 |
一、中国的海洋国土 |
二、中国海洋经济区空间格局 |
三、中国海洋经济空间的延展 |
第二节 中国海洋经济空间演化布局 |
一、海洋经济空间的演化基础 |
二、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 |
三、海洋经济空间的区域演化 |
第三节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 |
一、完善海洋经济产业体系 |
二、建立海洋经济创新体系 |
三、促进海洋经济对外开放 |
第四节 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
一、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重要地位 |
二、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现实困境 |
三、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优化路径 |
第九章 中国高质量经济空间场建设 |
第一节 中国经济空间与经济空间场理论 |
一、五度经济空间场的建设 |
二、中国经济空间场建设的顶层设计 |
第二节 强化城乡演化节点的微观支撑 |
一、提升城市群经济空间势 |
二、降低乡村经济空间熵 |
第三节 构建泛在高效的基础设施空间 |
一、完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 |
二、建设现代能源供给体系 |
三、构筑现代信息传输体系 |
第四节 推进区域经济空间的协调融联 |
一、多维推进区域融联 |
二、构建协调制度体系 |
第五节 陆海统筹拓展海洋经济空间 |
一、陆海统筹的顶层设计 |
二、陆海统筹的主要内容 |
三、陆海统筹的制度创新 |
四、推进海洋治理现代化 |
第十章 结语与展望 |
一、可能创新之域 |
二、有待完善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金融司法的逻辑 ——中国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组织构建与未来走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社会复杂性与司法可能角色的探讨 |
二、司法专门化的趋势化 |
三、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省思 |
四、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 |
第二节 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一、研究命题的实践价值与意义 |
二、研究命题的规范价值与意义 |
三、研究命题的前沿性和时效性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有关司法功能定位的理论研究综述 |
二、司法专门化的理论研究综述 |
三、有关金融、金融监管等研究的理论综述 |
四、有关金融法制研究的理论综述 |
第四节 主要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框架结构 |
一、博士论文架构的图示与说明 |
二、对篇章结构的解释说明 |
第六节 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现代社会中司法的功能与定位 |
第一节 司法的基础理论:从概念法学到实用主义 |
一、司法的界定 |
二.司法理论的转向 |
第二节 纠纷解决与规则供给的司法功能二元论 |
一、司法功能的理论阐释 |
二、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 |
三、司法的规则供给功能 |
四、中国司法语境下的纠纷解决与规则供给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二章 金融商事交易发展对金融法制的挑战 |
第一节 金融商事交易的发展及其特点 |
一、认识“金融”的不同维度 |
二、金融商事交易的特点:兼与传统民商事交易比较 |
三、小结 |
第二节 金融商事交易发展的法制挑战与回应 |
一、金融法制的基本概念与框架 |
二、传统法制对民商事交易的回应 |
三、金融商事法制面临的挑战与回应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回应方案 |
第一节 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理论探索 |
一、金融司法的基本涵义 |
二、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理论构想 |
第二节 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实践路径 |
一、金融司法专门化的主要动因 |
二、域外司法专门化的实践例证 |
三、中国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具体实践 |
第三节 小结 |
第四章 金融商事交易类型化、数量与纠纷解决 |
第一节 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总体情况 |
一、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的总体情况 |
二、案件结构分析 |
第二节 金融司法专门化程度与司法的实际表现 |
一、分析对象的界定 |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质效分析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五章 新类型案件与金融司法的回应 |
第一节 金融商事新类型案件的发展 |
一、金融商事新类型案件的特点与例证 |
二、司法介入金融商事新类型案件的初步思考 |
第二节 新类型案件的司法选择与策略:以违规增持案为例 |
一、ST新梅案的处理与司法者面临的选择 |
二、ST新梅案中待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
三、ST新梅案中司法策略的分析 |
第三节 金融司法参与证券市场治理的限度 |
一、司法参与证券市场治理面临的难题 |
二、司法参与证券市场治理的改进 |
第四节 小结 |
一、金融司法规则供给之理想功能的落空 |
二、与金融监管互动关系视域下的金融司法 |
第六章 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定位 |
第一节 “回应型”金融司法政策 |
一、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与金融司法的回应 |
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金融司法政策剖面 |
三、对“回应型”金融司法政策的解释 |
第二节 强监管背景下金融司法裁判的转向 |
一、新近金融商事司法裁判的概况 |
二、引入金融监管行政规章来判断合同效力的尝试 |
三、金融商事裁判中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技术性解释 |
四、通谋虚伪表示在金融商事交易行为效力判定上的运用 |
五、小结:金融司法“监管化”的反思 |
第三节 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调衔接”的再定位 |
一、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关系的几种理论 |
二、中国语境下的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关系 |
三、走向何种程度的“衔接协调” |
第四节 小结 |
一、错位的金融司法 |
二、金融司法现实表现的再思考 |
三、基于宏观视角的简单分析 |
第七章 金融审判竞争视野下的司法供给 |
第一节 DIFC法院的构建与具体实践 |
一、DIFC法院的基本情况 |
二、DIFC法院的运作实践 |
第二节 DIFC法院建设及运作实践的启示 |
一、DIFC法院建设及其运作实践的特点 |
二、DIFC法院建设及运作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小结 |
第八章 代结语:金融司法专门化的未来走向 |
第一节 一个初步的总结 |
一、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发展脉络 |
二、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实际表现 |
第二节 司法专门化面临的非议与挑战 |
一、专门化带来的司法利益俘获问题 |
二、专门化对法律发展的禁锢 |
三、专门化未能表现出专业化水准的明显提升 |
四、专门化对传统司法体系的解构 |
第三节 金融司法专门化的未来走向 |
一、金融司法专门化的再回顾 |
二、金融司法审判人才的培养机制问题 |
三、金融司法的“规则供给”问题 |
四、金融司法在权力版图中的合理定位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建设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J中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教育变革的时代要求 |
二、学校发展的现实需求 |
三、教师成长的内在需求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三、国内外已有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第三节 研究目的、目标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和目标 |
二、研究意义 |
第一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共同体相关概念 |
二、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内涵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和对象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二章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建设现状审视 |
第一节 我国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实践现状 |
一、实践研究难以适应全体教师发展的需要 |
二、实践层次和关注点有待提高和拓宽 |
第二节 我国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动力不足 |
二、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组织不力 |
三、单位激励制度不健全 |
第三章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实践:历史视角 |
第一节 教师专业共同体的萌芽期 |
一、探究课程中的教师发展 |
二、专家引领下的教师发展 |
三、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 |
第二节 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培育期 |
一、校本教研中的教师发展 |
二、分层培养中的教师发展 |
三、聚焦师德的教师发展 |
四、以课题为抓手的教师发展 |
五、依托特色项目的教师发展 |
第三节 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发展期 |
一、智慧教室引领的教师发展 |
二、校际交流中的教师发展 |
第四节 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建设成效 |
一、共同体建设中的学校和教师个人成绩 |
二、教师对专业共同体的评价反馈 |
第四章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培育和运行机制 |
第一节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培育机制 |
一、目标导向机制 |
二、动力激发机制 |
三、任务驱动机制 |
四、专家引领机制 |
第二节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运行机制 |
一、持续改进机制 |
二、政策激励机制 |
三、文化引领机制 |
第五章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评价和保障机制 |
第一节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评价机制 |
一、过程评价机制 |
二、绩效考核机制 |
三、团队评价机制 |
第二节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保障机制 |
一、组织保障 |
二、制度保障 |
第六章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要素分析与建构 |
第一节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的核心要素 |
一、共同价值观和愿景 |
二、共同体引领者 |
三、专业实践中的互助合作 |
四、交流分享的时空和平台 |
五、身份认同和归属感 |
第二节 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核心要素的建构途径 |
一、基于需求分析打造共同愿景 |
二、适度且有实效的专业发展活动 |
三、多层次全方位的专家引领 |
四、创造广泛充分的同行交流机会 |
五、加强文化制度建设和物质支持 |
第七章 结论与反思 |
第一节 本文主要结论 |
第二节 反思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个案学校近年来教师发展成绩 |
(二)上海初中教师专业发展现状调查 |
(三)共同体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
(四)教师访谈问题汇总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9)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最低工资制度 |
1.2.2 最低工资标准 |
1.3 相关理论基础 |
1.3.1 生存工资理论 |
1.3.2 分享工资理论 |
1.3.3 工资决定理论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创新点 |
1.5 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最低工资研究文献计量 |
2.1 研究背景与文献回顾 |
2.2 研究设计 |
2.2.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2.2.2 研究方法与工具 |
2.3 研究能量分布 |
2.3.1 时间分布 |
2.3.2 期刊分布 |
2.3.3 作者分布 |
2.3.4 研究机构及国家分布 |
2.4 研究热点前沿 |
2.4.1 知识基础分析 |
2.4.2 研究热点内容 |
2.4.3 研究前沿趋势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上海市最低工资实施现状 |
3.1 上海市最低工资制度历史沿革 |
3.1.1 最低工资法律法规历史沿革 |
3.1.2 最低工资相关指导性文件 |
3.2 上海市最低工资发展现状纵向比较 |
3.2.1 上海市最低工资发展现状 |
3.2.2 上海市三条社会保障线 |
3.2.3 最低工资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比率关系 |
3.3 上海市最低工资发展现状横向比较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4.1 最低工资影响因素分析 |
4.1.1 研究概况 |
4.1.2 最低工资影响因素指标 |
4.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2.1 指标选取 |
4.2.2 研究方法 |
4.2.3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3 基于灰色关联法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各影响因素与最低工资关联度 |
4.3.2 主要影响因素与最低工资关系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实证研究 |
5.1 最低工资测算方法理论述评 |
5.1.1 传统单一测算方法 |
5.1.2 最低工资测算新思路 |
5.1.3 不同测算方法研究述评 |
5.2 各测算方法实证分析 |
5.2.1 各单一算法实证测算 |
5.2.2 各测法方法效果对比分析 |
5.3 组合模型构建与结果分析 |
5.3.1 基于CRITIC-熵权法的客观赋权模型构建 |
5.3.2 组合模型测算与动态调整 |
5.4 基于因子测算法的上海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测算 |
5.4.1 研究方法 |
5.4.2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
5.4.3 上海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测算实证分析 |
5.4.4 动态调整 |
5.4.5 各区最低工资分布情况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效应实证分析 |
6.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6.1.1 最低工资与社会工资水平 |
6.1.2 最低工资与经济增长 |
6.1.3 最低工资与人力资本 |
6.2 最低工资效应研究设计 |
6.2.1 研究方法 |
6.2.2 指标选择 |
6.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6.3 最低工资效应实证分析 |
6.3.1 序列平稳性检验 |
6.3.2 Johansen协整分析 |
6.3.3 Granger因果检验 |
6.4 基于VAR模型的动态关系分析 |
6.4.1 VAR模型构建 |
6.4.2 脉冲响应分析 |
6.4.3 方差分解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完善上海市最低工资制度的策略建议 |
7.1 国际最低工资制度成功经验借鉴 |
7.2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完善策略 |
7.2.1 完善最低工资研究支撑服务体系 |
7.2.2 建立健全最低工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7.2.3 探索建立符合现实的最低工资测算方法 |
7.2.4 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和决定机制 |
7.2.5 适度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充分发挥其对平均工资水平和人力资本的推动效应 |
7.2.6 把握好最低工资调整节奏和幅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1 上海市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 |
附表2 上海市城镇低收入户食品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3 上海市2007-2016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理论值(单位:元/月) |
附表4 2016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5 2015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6 2014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7 2013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8 2012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9 2011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10 2010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11 2009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12 2008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附表13 2007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单位:元/年)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1.发表的学术论文 |
2.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研究难点及主要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市场综合监管概说 |
第一节 监管与市场监管的概念 |
一、监管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的概念 |
第二节 市场综合监管的概念 |
一、市场综合监管的法律含义 |
二、市场综合监管主体的法律分析 |
三、市场综合监管客体的法律分析 |
四、市场综合监管行为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市场综合监管应有的法律理念分析 |
一、树立精准监管的法律理念 |
二、树立注重风险防控的法律理念 |
三、树立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理念 |
四、树立加强柔性监管的法律理念 |
第二章 市场综合监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概论 |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内在要求 |
三、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演进 |
四、中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发展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交易成本理论 |
一、科斯为代表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 |
二、政府监管的成本分析 |
第三节 公共选择理论 |
一、对以布坎南为主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的认识 |
二、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对市场综合监管的审视 |
第三章 美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美国产品市场监管的理论和立法发展 |
第二节 美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证分析 |
一、美国 FDA 的发展与美国食品药品领域监管演变情况 |
二、美国食品药品监管立法进程分析 |
三、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剖析 |
四、美国FDA注重防控的监管理念分析 |
五、美国FDA的综合监管方式分析 |
第四章 中国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前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市场综合监管改革试点情况分析 |
一、2014年起全国各主要地区(上海以外)市场综合监管试点情况分析 |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试点情况 |
第三节 改革前国内市场监管领域的主要问题——以上海为例 |
一、监管立法繁多而缺乏统一性 |
二、监管机构平行分列而缺乏综合性 |
三、监管理念陈旧而缺乏先进性 |
第五章 我国实施市场综合监管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立法要“有力” |
第二节 市场综合监管要求监管机构“有效” |
一、市场综合监管机构的综合性分析 |
二、市场综合监管机构监管权的配置 |
三、市场综合监管机构体制应当确保激励相容 |
第三节 塑造市场综合监管之手 |
一、强化监管之手 |
二、丰满监管之手 |
三、约束监管之手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上海浦东新区确保 教育适度超前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D]. 姜宝中. 吉林大学, 2020(01)
- [2]遂宁市HD新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及对策研究[D]. 邵丹. 四川师范大学, 2020(08)
- [3]走向现代学校治理的对话机制建设研究 ——以公办初中JS中学为例[D]. 李百艳.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2)
- [4]复杂网络视角下轨道交通与都市圈空间结构协同演变研究[D]. 庞磊. 天津大学, 2019(01)
- [5]中国多尺度经济空间层级演化研究[D]. 公丕宏.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金融司法的逻辑 ——中国金融司法专门化的组织构建与未来走向[D]. 丁冬.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初中教师专业共同体建设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J中学为例[D]. 金卫东.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8)
- [9]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研究[D]. 关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06)
- [10]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监管体制研究 ——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为鉴[D]. 薛峰.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