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88年上海市甲型肝炎大流行与2003年SARS疫情的比较和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魏雅雯,李谨彤,任夏,付先军[1](2021)在《基于数据驱动分析的抗病毒中药分布规律》文中研究指明目的挖掘抗病毒中药分布规律,为中药抗病毒活性筛选和当前疫情防控候选方药筛选提供依据。方法以《抗病毒中草药的研究与应用》以及中国知网(CNKI)、Web of Science中的抗病毒中药文献为信息来源,对相关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通过频数分析、共现分析及系统发育树构建方法挖掘具有抗病毒作用的中药药性、科属、有效成分及活性分布规律。结果共筛选出511味抗病毒中药,包含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 "三药三方"所涉及的48味中药中的41味。它们多具有性寒、味苦,归肺经、肝经等药性,其中板蓝根、黄芩、金银花等最常见;涉及冠状病毒科数据135条,高频中药为柴胡、甘草、板蓝根等,且发现2003年非典时期研究最多的中药为板蓝根、苦豆子,而2020年COVID-19疫情时期,对桑白皮的研究占据首位;抗病毒中药的有效成分以多糖类、黄酮类为主;具有抗病毒作用的中药共涉及564个基原物种,在系统发育树上具有明显的聚集性,主要分布在种子植物门的菊分支和蔷薇分支,其中菊科、唇形科、豆科、蔷薇科等的抗病毒中药最多。结论抗病毒中药以味苦、性寒,归肺经、肝经为主,来源菊科、唇形科、豆科等科属中药更有可能具有抗病毒作用,其有效组分多为黄芪多糖、板蓝根多糖、槲皮素、咖啡酸、熊果酸等多糖类或黄酮类成分,而且这些规律与抗COVID-19疫情中推广使用的"三药三方"基本一致,这为抗病毒中药活性筛选,尤其为当前COVID-19疫情防控候选中药的筛选提供了参考依据。
马金华,张皓宇,林源[2](2021)在《近代以来疫病冲击下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历史演进与现实启示》文中研究指明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通过回顾近代以来具有代表性的六次重大疫病冲击,总结梳理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对于历次重大疫病冲击的反应与调整。近代中国在抗击疫病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卫生防疫理念,引进西方公共卫生思想,确立政府主导作用,不断推进卫生防疫制度化建设。同时,也存在着防疫机构权威性不足、公共卫生制度构建存在时滞,以及公众参与治理的有序性和有效性低下等问题。以史为鉴,基于疫病冲击与治理的历史经验,政府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时应强化防疫政策宣传,完善公共卫生领域制度建设,坚持以民为本的防疫理念,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短板,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机构改革,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推进国家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李小攀,周弋,薛曹怡,陈亦晨,叶楚楚,陈涵一,周一心[3](2021)在《基于时间轴的上海市4次传染病疫情应对措施和结果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目的】比较上海市应对2003年非典(SARS-CoV)、2009年甲型流感(H1N1)、2013年禽流感(H7N9)和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措施和结果,为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参考。【方法】通过文献整理,基于疫情发展时间轴,采用关键事件分析法,从政府措施、防治体系建设、科技支撑、社会动员和防治结果等层面比较4次疫情的应对措施和结果。【结果】上海市积极应对2003—2020年的4次传染病疫情,明确疫情首月即灵活施政,"关闭活禽市场"和"三个闭环+四个100%"等防控措施积极有力,疫情防控效果显着且事后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有所增益。但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建设未能跟上经济发展步伐,多数为疫情后建设,且存在一事一办,临时组建队伍和制定措施,个人、家庭和各行业无基础操作规范和指南而难以发挥由下而上灵活应对的作用等问题。【结论】从疫情防控的战略、战术和操作层面构建群众参与的联防联控措施并定期演练,可能是传染病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效措施。
张生,韩怡然,王琼[4](2020)在《基于疫病历史与现实的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风险预判——以上海为中心》文中提出对1980年代以来以上海为中心的疫病历史与风险事件进行梳理,总结上海在公共卫生建设方面的成就与经验,对上海以及长三角地区未来公共卫生风险进行预判并提出应对措施。当交通物流更加便捷时,人口、商品等要素流动幅度会更大。在2020年爆发的新冠疫情中,上海以输入型病例为主,便捷交通增强区域一体化的同时,亦带来公共卫生风险,因此上海及长三角周边地区必须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减少疫病的发生与输入风险。
卢雨欣[5](2020)在《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问责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进入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类社会矛盾与问题凸显,由此引发的各类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政府作为社会与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责任。虽然一些突发事件并不可避免,但如果能加强政府及行政人员的责任感,提前做好风险预判与评估,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至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事件发生的频率与危害。近年来,我国在行政问责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问责制度的基本框架,问责范围不断扩大,问责主体多元化,问责方式多样化等等。但由于国家法律制度的缺失,问责内部软环境的不成熟,外部硬件制度的不健全等,造成了行政问责缺乏有效性与科学性,在实践中基本形成了假大空和宽松软现象。论文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视角,特别是通过对长生疫苗事件的具体阐述,探讨行政问责的完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在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政府即刻对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启动了问责,一批政府官员和相关人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其中存在问责的随意性等凸显了问责体系的诸多问题,加大了公众对行政问责真实性及权威性的疑虑。因此,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问责就刻不容缓。本文基于对长生疫苗事件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包括优化同体问责效果,强化异体问责建设,明确问责对象、细化问责范围、完善问责程序;二是完善行政问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加快推进问责法律的有效供给、扩大问责的范围等;三是构建适应新时代的行政问责文化环境,包括加强行政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公民的参与意识等;四是健全行政问责的配套制度,包括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规范官员复出机制等。
刘嘉欣[6](2020)在《直辖市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状况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目的:以卫生系统宏观模型为理论框架,探究京津沪渝四市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状况,并比较各市之间存在的差异,论证监测系统运用程度与传染病健康结果间的关系,分析当前监测系统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为提高传染病监测系统的运用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进一步优化监测系统的运用提供相关参考和依据,并探索一种高效可行的监测系统运用程度评价方式。方法:穷尽2004-2017年基于传染病监测系统发布的传染病风险识别、预测预警、提出干预措施、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干预效果评估的各类公开信息、研究文献,运用综合量化的方法通过加权测算得出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程度,运用spearman相关、单因素回归分析系统运用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之间的关系。结果:横向比较结果显示,2017年北京市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程度为31.10%,四市最高,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分别为18.68%、14.09%、8.70%;纵向比较结果显示,2004-2017年四市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程度均呈波动上升的趋势,北京市2017年为31.10%,较2004年的2.59%提高了28.51%,上海市2017年为18.68%,2004年为4.77%,提高了13.91%,天津市2017年为14.09%,2004年为1.02%,提高了13.07%,重庆市2017年为8.70%,2004年为0.03%,提高了8.67%。相关分析结果显示,京津沪监测系统运用程度均与传染病发病率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P<0.01),相关系数分别为-0.916、-0.890和-0.851,方程解释程度分别为81.0%、26.1%和70.8%,重庆市监测系统运用程度与健康结果间存在负向相关关系(P<0.05),但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重庆市的监测系统运用程度未对传染病发病率产生影响(P>0.05)。结论:京津沪渝四市对于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工作均已开展,且运用程度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仍有待完善之处;由于传染病信息资源更新及时程度、信息互联共享程度和有效利用程度、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类传染病以及医源性感染类传染病的监测识别水平、预测预警能力有限等原因,使监测系统运用状况仍处于较低水平;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程度的提升应从数据的挖掘和有效利用入手,各部门对信息进行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建立定期及时发布机制,充分发挥传染病预警信息系统的辅助功能,强化新发传染病检测、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对其他传染病、医源性感染两类传染病的重视程度,多部门共同努力致力于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状况的提升。
李华[7](2020)在《我国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是一场持久战》文中认为继2003年SARS疫情后,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暴发是对我国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体系的再一次检验。此次疫情没能在萌芽状态或较早期得到有效控制,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安全,给我国的社会、经济、人民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进一步深化与完善我国的公共卫生防预体系,提升我国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势在必行。纵观历史长河中的人类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不难发现由各种病毒细菌引起的传染病从未远离人类,这是由病毒的生物学规律决定的。我们必须制定长期有效的防控体系,从临床诊治和生产生活防范方面都要时刻做好相应的准备,由此决定了我国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是一场持久战。
孟涛[8](2020)在《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原理与建构——基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法治缺陷,一种新的例外治理模式已经形成。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的确立比较晚,是公共卫生法、紧急状态法和法治共同融合的产物,以健康权利为最高保障目标,兼具必要性、科学性和程序性,注重协调与合作。中国目前欠缺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需要通过多部法律调整紧急状态,建立稳定明确的领导指挥体制,赋权地方和社会,构建全方位的合作框架,强化两类监督,依法进行善后处置。
刘雪琼[9](2020)在《浙沪两地传染病风险相关因素把控程度研究》文中认为背景:传染病历史以来就一直威胁着人类健康,当某种传染病一旦爆发或流行,不仅会引起广大群众的恐慌心理,也会造成国家与地区的沉重经济负担,因此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显得尤为重要。人们所面临的传染病风险因素也是多种多样,自然界中的各种因素,包括生态环境、气候、地理等条件,细菌、真菌、病毒等多种生物致病源,日常生活中的生活行为习惯等均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并对公众健康产生影响。因此应该从整体上对传染病的风险因素进行把控,包括对传染病本底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识别、对风险变化趋势的预测预警、对风险实施干预控制等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保障公众的健康。目的:研究遵循“现状分析-优化策略”的研究思路,聚焦于浙沪传染病领域,评价和衡量浙沪传染病监测系统的建设水平,总结浙沪传染病监测系统建设的优势与不足,并通过定性梳理和定量验证的分析过程明确体系建设不足的问题所在,并探寻突破重点,最终形成对未来传染病监测系统的发展战略和优化策略。方法:本研究在卫生系统宏观模型和政策制定科学程序的指导下,于2018年3月—8月收集文献资料和政府公开发布的报告,资料收集完成后使用Excel和SPSS进行资料的统计分析,并采用差距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解释。结果:(1)识别传染病问题本底状况的能力浙沪已经利用监测系统开展了广泛的传染病问题识别,上海78.8%传染病的问题已经有了发病率等敏感指标信息、三间分布、影响因素识别等信息的发布,较浙江高1.9%;经量化后得到2017年上海识别应关注传染病问题本底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程度为49.9%,浙江省为45.4%;两地识别传染病本底状况及影响因素的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之间均呈现显着的负相关关系(P<0.01),方程解释程度均高于70.0%。(2)预测预警传染病风险的能力上海市能够根据传染病的现况做出发病率等敏感指标信息变化或预测、问题发展趋势预警等的问题占比并不高,为55.8%,低于浙江省的63.5%;经量化后得到2017年上海市根据传染病监测系统对传染病风险预警程度仅为1.13%,浙江省为0.9%;相关回归分析后发现上海市对传染病风险预警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之间并无统计学意义(P>0.05)。浙江省对传染病风险预警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之间呈显着的负相关关系(P<0.01)。(3)提出干预应对措施的能力浙沪经过监测系统监测后发布的所有资料中,涉及到对传染病问题提出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干预控制等相关内容占比分别为75.0%和78.8%;经过量化得到浙沪2017年总体利用监测系统提出传染病干预应对措施的总体能力分别为2.6%,25.9%;相关分析后发现浙江省提出传染病干预应对措施的总体能力与传染病发病率间尚未发现相关关系(P>0.05)。而上海市提出传染病干预应对措施的总体能力较高,与传染病发病率间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P<0.01)。(4)开展应急处置的水平浙沪两地利用监测系统所发布的所有信息中,上海市涉及到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问题数占比较浙江省高,为76.9%和5.8%;量化后得到上海市的应急处置水平为6.6%,浙江省的应急处置水平仅为0.9%;相关回归分析后发现浙江省传染病应急处置总体水平与传染病发病率间呈正相关(P<0.05),可能由于近年来浙江省传染病应急处置水平不稳定有关,上海市提出传染病干预应对措施的总体能力较高,与传染病发病率之间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P<0.01)。(5)干预政策效果评估程度浙沪两地涉及到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的问题数占比并不低,在已关注的传染病问题范围中,分别能够达26.9%和63.5%;量化后得到浙沪开展干预效果评估的程度分别仅为0.26%和4%,较2000年仅提升了0.16%和2.7%;相关分析后发现浙江省提出传染病效果评估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之间尚未发现相关关系(P>0.05)。而上海市提出传染病效果评估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间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P<0.01)。结论:(1)浙沪两地传染病领域问题识别状况工作已有序开展,并正在步入规范化和完善化,为传染病风险预警和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2)浙沪两地的传染病监测系统基本没有发挥风险预警的作用,所收集的信息没有被充分利用,在风险预警方面存在严重的信息资源浪费。(3)浙沪两地利用监测信息提出干预应对措施的能力正在逐步提升和加强。(4)浙沪两地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并未对应急处置措施的提出和开展提供有力支撑。(5)浙沪两地对于传染病干预效果评估的机制并未建立,评估状态不稳定,监测系统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并未很好的支撑传染病问题的干预效果评估。
杨振阳[10](2020)在《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程度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背景:传染病一直以来都是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自进入二十一世纪,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病毒等常见传染病仍又死灰复燃,新发传染病也不时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从2003年国内SARS的爆发,到国外墨西哥甲型H1N1、中东呼吸综合症、埃博拉疫情的蔓延,从过去天花病毒等重大传染病的爆发,到最近国内多地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扩散,并呈现出全球蔓延的趋势,传染病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影响已越来越大,危害的程度也在逐步加深。因此,迫切需要建立覆盖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传染病防控机制,从行政层面上建立体制框架,使得传染病防控工作常态化、高效运行。本课题从宏观政策层面研究了传染病的管理运行机制,包括管理与监控机制、计划与评价机制、筹资与补偿机制、协调与激励机制4个方面,为传染病综合防控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目的:分析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设现状,定量梳理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依据政策文件定性解释及量化指标定量验证,形成浙沪两地传染病领域管理运行机制的优化策略和建议。方法:以卫生系统宏观模型、政策制定科学程序作为主要研究方法,并基于规范差距分析、比较分析法的思路,通过横向、纵向分析与量化评价浙沪两地管理运行机制的现状、与适宜标准的比值,明确浙沪两地管理运行机制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优化策略和建议。使用SPSS16.0进行资料的整理与分析:运用相关性与回归分析等方法,验证评价结果与公众健康结果的关系。结果:(1)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程度的量化评价管理与监控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综合量化得到2017年浙沪两地管理与监控机制的健全程度基本持平,分别为38.0%和39.7%,与适宜标准的比值分别为44.7%和46.7%;两地管理与监控机制的健全程度与各自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之间均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P<0.01),方程解释程度分别为25.3%和64.4%。计划与评价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综合量化得到2017年浙江省传染病计划与评价机制的健全程度为49.3%,较上海市低(59.0%),与适宜标准的比值分别为58.2%和69.4%;两地计划与评价机制的健全程度与各自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间均呈现出显着的负相关关系(P<0.01),方程解释程度分别比为32.1%和81.0%。筹资与补偿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综合量化得出2017年浙沪两地筹资与补偿机制的健全程度均为66.3%;两地筹资与补偿机制的健全程度与各自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间均呈现出显着的负相关关系(P<0.01),方程解释程度分别为23.3%和54.0%。协调与激励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综合量化得出2017年浙江省协调与激励机制的健全程度明显低于上海市(24.8%vs61.1%),与适宜标准的比值分别为40.6%和71.9%;两地协调与激励机制健全程度与各自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间均呈现出显着的负相关关系(P<0.01),方程解释程度分比为30.1%和46.1%。(2)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与健康结果量化评价综合量化得出2017年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分别为44.8%和55.1%,上海市略优于浙江省,两地与适宜标准的比值分别为52.7%和64.8%;随着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程度的提升,两地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均呈现下降的趋势,两地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与各自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之间存在显着的负相关性(P<0.01),方程解释程度分别为31.3%和65.4%。结论:(1)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发展建设正在进行浙沪两地传染病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已基本明确,激励机制已基本覆盖相关各方,中长期规划已基本覆盖传染病问题;在协调机制的建设方面,虽然浙沪两地差异较大,但两地已逐渐重视从立法层面,来保障协调工作的权威性。(2)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仍需长期奋斗虽然浙沪两地传染病领域已基本建立筹资与补偿机制,但经费投入总量、增长机制、政府主导程度仍未定量明确;另外,两地强力支撑部门的职责仍有待完善,尤其两地财政部门的职责仍需明确,进而阻碍了筹资与激励机制的落实;浙沪两地也缺乏对定量与敏感指标的设置。
二、1988年上海市甲型肝炎大流行与2003年SARS疫情的比较和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988年上海市甲型肝炎大流行与2003年SARS疫情的比较和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数据驱动分析的抗病毒中药分布规律(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1.1 数据来源与纳入标准 |
1.1.1 数据来源 |
1.1.2 纳入标准 |
1.2 数据预处理 |
1.2.1 标准化 |
1.2.2 数据剔除 |
1.3 研究方法 |
1.3.1 频数分析与共现分析 |
1.3.2 系统发育树的构建和可视化分析 |
2 结果 |
2.1 抗病毒中药频数及年代分布 |
2.2 中药所抗病毒类型及科属分布 |
2.2.1 中药所抗病毒类型分布 |
2.2.2 中药抗病毒科属分布 |
2.3 抗病毒中药药性分析 |
2.4 抗病毒中药提取溶剂 |
2.5 抗病毒中药有效成分分析 |
2.5.1抗病毒中药组分 |
2.5.2 抗病毒中药成分 |
2.6 系统发育树构建和可视化分析 |
2.7 抗病毒中药分布规律与抗SARS-Co V-2有效方药“三药三方”的比较分析 |
3 讨论 |
4 结论 |
(2)近代以来疫病冲击下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历史演进与现实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近代以来疫病冲击下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历史演进 |
(一)公共卫生意识的萌芽———1894年粤港鼠疫 |
(二)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初步建设与探索———1910年东北鼠疫 |
(三)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制度化调整和完善———1932年全国性霍乱 |
(四)现代疾控体制的形成———1988年上海市甲型肝炎 |
(五)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
(六)新时代下的公共卫生治理机制———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三、基于近代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历史总结 |
(一)近代以来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演进特点 |
(二)近代以来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缺陷与不足 |
四、现实启示 |
(一)强化新冠肺炎防疫政策宣导,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
(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制度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疫理念,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短板 |
(四)扎实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改革,适当提升疾控中心的地位和权限 |
(五)加强疫病防控的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命运共同体 |
(3)基于时间轴的上海市4次传染病疫情应对措施和结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对象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分析方法 |
2 结果 |
2.1 4次疫情时上海基本状况 |
2.2 4次疫情的主要特征 |
2.3 4次疫情进展 |
2.4 4次疫情应对措施比较 |
2.5 4次疫情结果比较 |
3 讨论 |
3.1 上海应对4次疫情的关键措施和贡献 |
3.2 上海在应对4次疫情中暴露的可能薄弱环节 |
3.3 常态化防控新形势下的疫情可能应对方略 |
(4)基于疫病历史与现实的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风险预判——以上海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导语 |
1 上海区域疫病 |
1.1 消化系统疫病:1988年甲肝流行病 |
1.2 呼吸系统疫病:SARS、H1N1流感、新冠肺炎 |
2 长三角公共卫生风险因素分析 |
2.1 嘉兴与上海:黄浦江漂浮病死猪风险案例 |
2.2 启东与上海:甲肝流行病案例 |
3 上海与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建设成就与风险预判 |
3.1 上海公共卫生建设成就 |
3.1.1 严格防控与社交隔离 |
3.1.2 风险管理与临床建设 |
3.1.3 爱国卫生与信息透明 |
3.2 上海与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风险预判与对策 |
3.2.1 水质公共卫生风险 |
3.2.2 食品公共卫生风险 |
3.3 对策 |
3.3.1 提高供水质量,消灭疫病隐患 |
3.3.2 建立市民满意的城市食品安全目标 |
3.3.3 建立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
(5)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问责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基本理论 |
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述 |
2.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 |
2.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 |
2.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 |
2.2 行政问责制的内涵与构成要素 |
2.2.1 行政问责制的内涵 |
2.2.2 行政问责制的构成要素 |
2.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理论基础 |
2.3.1 权责统一理论 |
2.3.2 法治政府理论 |
2.3.3 责任政府理论 |
第3章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发展 |
3.1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发展阶段 |
3.1.1 萌芽起步时期(1978年至2002年) |
3.1.2 初步探索时期(2003年至2008年) |
3.1.3 全面推进时期(2008年至今) |
3.2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制的发展趋势 |
3.2.1 问责制度化更加明确 |
3.2.2 问责方式不断改变 |
3.2.3 问责范围不断扩大 |
3.2.4 问责主体趋向多元化 |
3.3 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问责的新变化 |
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行政问责的配套衔接 |
3.3.2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行政问责的有效补充 |
第4章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中的行政问责问题 |
4.1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分析 |
4.1.1 事件回顾 |
4.1.2 对事件中行政问责的具体分析 |
4.2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中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 |
4.2.1 行政问责制度体系的构成不完善 |
4.2.2 国家法律法规的缺失 |
4.2.3 问责外部软环境的不成熟 |
4.2.4 问责的外部硬性制度不健全 |
第5章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策略 |
5.1 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
5.1.1 优化同异体问责效果 |
5.1.2 明确行政问责对象的责任界定 |
5.1.3 全面细化行政问责的范围 |
5.1.4 全面完善行政问责程序 |
5.2 完善行政问责相关法律法规 |
5.2.1 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问责法律法规有效供给 |
5.2.2 扩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问责的范畴 |
5.3 构建适应时代的新型行政问责文化环境 |
5.3.1 加强行政人员的忧患责任意识 |
5.3.2 提升全民参与意识 |
5.4 健全行政问责其他配套制度 |
5.4.1 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 |
5.4.2 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 |
5.4.3 规范官员复出程序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直辖市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状况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2.1 研究目的 |
2.2 研究意义 |
3 研究内容 |
3.1 对直辖市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状况进行量化评价 |
3.2 对运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 |
3.3 提出改善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状况的优化策略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 |
1 理论基础 |
1.1 卫生系统宏观模型 |
1.2 政策制定科学程序 |
2 概念界定 |
第三章 资料与方法 |
1 资料来源 |
1.1 文献资料 |
1.2 政策文件资料 |
1.3 公开信息资料 |
2 研究方法 |
2.1 内容分析法 |
2.2 因果分析法 |
2.3 小组讨论法 |
2.4 统计分析方法 |
3 技术路线 |
第四章 结果 |
1 运用传染病监测系统进行风险识别程度的变化情况 |
2 运用传染病监测系统进行预测预警程度的变化情况 |
3 运用传染病监测系统提出干预措施程度的变化情况 |
4 运用传染病监测系统提出应急措施程度的变化情况 |
5 运用传染病监测系统开展干预效果评估程度的变化情况 |
6 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程度的变化情况 |
第五章 讨论与建议 |
1 讨论 |
1.1 四市风险识别程度逐步提升,增速较快 |
1.2 对传染病风险进行预测预警程度较低,仍需加强 |
1.3 提出干预措施工作已有所改善,可进一步优化 |
1.4 运用监测系统提出应急措施的程度较低 |
1.5 干预效果评估信息发布机制亟待健全完善 |
1.6 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仍有待提高 |
2 建议 |
2.1 加强传染病信息的数据挖掘和有效利用 |
2.2 打破信息壁垒,提高部门间的互联共享 |
2.3 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
2.4 充分发挥传染病预警信息系统的辅助功能 |
2.5 强化新发传染病检测、应急处置能力 |
2.6 提高对其他传染病、医源性感染两类传染病的重视程度 |
结语 |
1 主要研究结论 |
2 研究的创新点 |
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传染病监测系统评价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7)我国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是一场持久战(论文提纲范文)
1 历史长河中的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与防控 |
2 病毒的生物学规律决定病毒一直与人类共存 |
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与SARS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
4 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 |
5 结论 |
(8)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原理与建构——基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法治缺陷 |
第一、形式法治的检验 |
第二、实质法治的检验 |
二、既有法律制度之外的治理 |
三、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发展与原理 |
(一)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发展历程 |
(二)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基本原理 |
四、中国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构建 |
(一)中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现状 |
(二)中国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构建方案 |
结语 |
(9)浙沪两地传染病风险相关因素把控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传染病仍是当今重大的社会问题 |
1.1.2 把控传染病的风险因素势在必行 |
1.1.3 传染病监测体系的水平有待提升 |
1.2 本研究的定位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目的 |
1.5 研究内容 |
1.5.1 对浙沪两地传染病风险因素把控程度现状量化评价 |
1.5.2 对浙沪两地传染病风险因素把控程度与健康结果量化评价 |
1.5.3 对浙沪两地传染病监测体系运行问题的分析与优化策略 |
2 资料与方法 |
2.1 指导性研究方法 |
2.1.1 卫生系统宏观模型 |
2.1.2 政策制定科学程序 |
2.2 具体研究方法 |
2.2.1 规范差距分析法 |
2.2.2 敏感性分析法 |
2.3 资料来源与分析 |
2.3.1 资料来源 |
2.3.2 文献字段的摘录与分析 |
2.3.3 数据统计方法 |
2.4 质量控制 |
2.4.1 设计阶段 |
2.4.2 资料收集阶段 |
2.4.3 数据处理阶段 |
2.5 技术路线 |
3 结果 |
3.1 浙沪两地传染病风险因素把控程度现状的量化评价 |
3.1.1 识别传染病问题本底状况的能力 |
3.1.2 预测预警传染病风险防控的能力 |
3.1.3 提出传染病干预应对措施的能力 |
3.1.4 开展传染病应急处置水平的能力 |
3.1.5 传染病干预政策效果评估的能力 |
3.2 浙沪传染病风险因素把控程度与健康结果量化评价 |
4 讨论 |
4.1 浙沪两地把控风险因素程度优势与待完善之处 |
4.1.1 识别问题本底状况的工作已有序开展 |
4.1.2 预测预警传染病风险的能力仍可提升 |
4.1.3 提出干预应对措施能力已在逐步提高 |
4.1.4 利用监测信息开展应急水平有待提升 |
4.1.5 干预政策效果评估机制亟待建立完善 |
4.2 浙沪两地传染病监测体系发展建设的主要方向 |
4.2.1 加强传染病监测信息的挖掘利用 |
4.2.2 打破传染病信息共享的壁垒屏障 |
4.2.3 强化传染病预测预警系统的建设 |
4.2.4 开展传染病科学监测与风险评估 |
4.2.5 创新传染病应急管理的运行机制 |
4.3 本研究不足与下一步研究方向 |
5 结论 |
5.1 浙沪两地传染病监测体系发展建设正在进行 |
5.2 浙沪两地传染病监测体系发展建设仍需长期奋斗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个人简历 |
致谢 |
综述 传染病风险相关因素把控程度研究 |
参考文献 |
(10)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程度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意义重大 |
1.1.2 我国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就 |
1.1.3 浙沪两地传染病防控体系有待完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 |
1.4.1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现状的量化评价 |
1.4.2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程度与健康结果量化评价 |
2 资料与方法 |
2.1 相关概念的梳理 |
2.1.1 传染病防控部门界定 |
2.1.2 问题、类型及领域 |
2.1.3 指标体系的评价路径 |
2.2 指导性研究方法 |
2.2.1 卫生系统宏观模型 |
2.2.2 政策制定科学程序 |
2.3 具体研究方法 |
2.3.1 适宜公共卫生体系评价标准的构建 |
2.3.2 规范差距分析法 |
2.3.3 比较研究法 |
2.4 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法 |
2.4.1 资料收集方法 |
2.4.2 资料分析方法 |
2.5 质量控制 |
2.6 技术路线 |
3 结果 |
3.1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程度的量化评价 |
3.1.1 管理与监控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 |
3.1.2 计划与评价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 |
3.1.3 筹资与补偿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 |
3.1.4 协调与激励机制健全程度的量化评价 |
3.2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与健康结果量化评价 |
4 讨论 |
4.1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现状的优势与待完善之处 |
4.1.1 管理与监控机制健全程度的优势与待完善之处 |
4.1.2 计划与评价机制健全程度的优势与待完善之处 |
4.1.3 筹资与补偿机制健全程度的优势与待完善之处 |
4.1.4 协调与激励机制健全程度的优势与待完善之处 |
4.2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发展建设的主要方向 |
4.2.1 明确传染病防控相关部门的职责 |
4.2.2 提高传染病敏感指标的覆盖程度 |
4.2.3 完善传染病防控筹资与补偿机制 |
4.2.4 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的建设 |
4.3 本研究的不足与下一步的研究方向 |
5 结论 |
5.1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发展建设正在进行 |
5.2 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仍需长期奋斗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个人简介 |
致谢 |
综述 浅析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 |
参考文献 |
四、1988年上海市甲型肝炎大流行与2003年SARS疫情的比较和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数据驱动分析的抗病毒中药分布规律[J]. 魏雅雯,李谨彤,任夏,付先军. 中草药, 2021(16)
- [2]近代以来疫病冲击下中国公共卫生治理机制的历史演进与现实启示[J]. 马金华,张皓宇,林源. 山东财经大学学报, 2021(02)
- [3]基于时间轴的上海市4次传染病疫情应对措施和结果分析[J]. 李小攀,周弋,薛曹怡,陈亦晨,叶楚楚,陈涵一,周一心. 上海预防医学, 2021(01)
- [4]基于疫病历史与现实的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风险预判——以上海为中心[J]. 张生,韩怡然,王琼. 中国名城, 2020(08)
- [5]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问责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例[D]. 卢雨欣. 湘潭大学, 2020(02)
- [6]直辖市传染病监测系统运用状况及对策研究[D]. 刘嘉欣. 重庆医科大学, 2020(01)
- [7]我国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是一场持久战[J]. 李华. 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 2020(01)
- [8]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法治的原理与建构——基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研究[J]. 孟涛. 法学评论, 2020(02)
- [9]浙沪两地传染病风险相关因素把控程度研究[D]. 刘雪琼. 安徽医科大学, 2020
- [10]浙沪两地传染病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程度的比较研究[D]. 杨振阳. 安徽医科大学,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