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黄志成[1](2021)在《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文中提出随着我国商品市场的逐渐开放,过去的政府监管模式也逐渐显露出不足,政府监管的缺位越位错位,市场调控的失灵,使得市民开始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困扰,特别是关乎生命安全的产品,更是把假冒伪劣商品这个话题推至风口浪尖。广州市白云区由于拥有便利的交通、丰富的劳动力、低廉的土地,逐渐成为广州市商品生产流通的重要集聚地,形成了以化妆品、皮具箱包、汽配为代表的产业,但也催生了对应行业的假冒伪劣商品产业链。虽然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多年来一直采取联合多部门打击、专项打假重点领域、下沉执法力量至基层等多种措施去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并致力于打造白云品牌,推动白云创新,但是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对广州市白云区相关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本文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通过对该地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历年来辖区内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数据,分析白云区过去的监管机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寻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对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市民展开问卷调查,对政府部门、第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在总结问题与原因的基础上,再基于协同治理的理论,尝试分别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以及市民四个不同主体角度研究优化广州市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对策,提出多元主体参与、设立并运行联动机制、监管手段的协同运用、保障及评估监管机制这四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策,以期改变过去单靠政府监管的困境,进一步改善广州市白云区乃至广州市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工作,提升区域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环境,打造白云品牌。
陈晓珍[2](2020)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荔湾区作为千年商都的发祥地,自古以来商贸发达,引进来和走出使得荔湾老城区保持着经济的勃勃生机。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以及区域自主品牌的培育将是持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引擎。然而,近些年来,荔湾区商标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侵权手段多样,侵权方式隐蔽,加之机构改革,使得商标侵权监管职能被边缘化,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机构改革的大背景和信息化时代,为部门之间的整合优化提供了契机。以往关于商标侵权治理的文献往往侧重于商标侵权泛滥的原因以及商标行政监管的研究,研究商标侵权泛滥的原因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但是商标侵权治理不限于行政监管,信息时代背景下使得商标侵权更加复杂化、专业化等,涉及到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难题。目前,仍未发现从整体性的视角来研究商标侵权治理。本文立足于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司法治理实践,以及相关权利人维权实践等,分别剖析出在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中,行政执法监管存在部分执法标准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鉴定取证难、部门间调配机制不畅的问题;刑事打击存在刑事规范操作性不强、刑事司法机关配合不够默契、刑事打击效力不强的问题;司法治理门槛高、案犯没有区分性、案件审判效率低、执行力低等问题;社会治理力量缺乏平台建设,商标宣传不足、市场行业协会缺位等问题。其中,信息不对称、主体目标价值冲突、执法人员难以适应需要以及社会力量的缺失是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失效的原因。借助于整体性治理理论和知识产权保护理论,通过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整体价值引导、注重信息技术运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方式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提供可行性的建议。本文按照第一章绪论介绍商标治理的背景、意义和国内外文献综述;第二章介绍商标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主要从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包括荔湾区打假办、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多主体视角下的介绍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实践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工作人员和侵权商家的访谈、对荔湾区商家和荔湾区消费者的问卷调查、以及荔湾区执法案例实践剖析存在问题,同时,针对执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分析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问题的原因:包括信息不对称、主体目标价值理念冲突、执法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要、社会治理力量缺失等;第四章介绍国内外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治理商标侵权经验借鉴,主要介绍了国内城市苏州的“互联网+”商标治理路径以及深圳市先进的治理经验和理念,加以借鉴;第五章主要从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提出优化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对策,提出了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整体价值引导、注重信息技术运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议,以期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实践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周健[3](2015)在《结构与运作:“1040”传销模式滋长的组织逻辑 ——以N市Q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直销这一无店铺销售模式进入我国。由于当时对直销的认识较为模糊、法律规制不够健全、下岗群体的出现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和个人开始以直销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且愈演愈烈。传销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滋生了多种犯罪行为,破坏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冲击着原本已经脆弱的社会诚信体系。其后,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直销和传销的政策,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并保持着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但传销的社会土壤依然稳固,且随着宏观社会环境的变化,传销组织也进行了诸多适应性革新,以至于传销屡打不绝,屡禁不止。本文所要分析的“1040”工程则是当前实地传销中的主导模式。本文采用文本分析法、比较法、典型案例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以组织研究的开放系统和理性系统为视角,对1040工程这一类型的传销模式进行了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的分析。其研究意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实践层面,揭露1040工程的传销本质,以避免更多的公众因为认识模糊而卷入其中;同时,为地方政府和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打击治理提供参考;二是在组织研究层面,对当前非法组织研究较为匮乏的现状做一些研究领域和范畴的拓展。文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章节:第一章导论部分,因为传销和直销在现有的研究和日常使用中经常被混淆,或是存在表述问题,所以,笔者首先对传销和直销进行了溯源,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解析。随后,根据对传销的认识、态度和法律法规的调整完善为主线,对传销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四个阶段的划分,梳理了各个阶段的主要研究主题。最后,从研究对象、研究层次、选题原因、研究内容、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等方面对本研究做了相应的介绍。第二章从组织和行为与空间的关系以及区位决策、犯罪情境预防等相关理论入手,通过1040在区位决策时的组织解释以及对三个具体的发展区位空间所做的比较分析,认为1040在区位空间的选择上具有显着的经济理性、犯罪理性和组织理性特征,并大致勾勒出了 1040在区位决策时所考量的区位因子:跨省际的异地、最好有新区或开发区概念的城市郊区、高出租率、低房租、生活设施配套齐全、管理不到位的大型新建小区或小区密集度高的区域。第三章主要分析了 1040的参与者及其进入组织的过程。在组织发展对象上,1040要求现有的组织成员以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入手,通过列名单和排名单筛选符合组织要求且具有较高信任度的人员,经过前期的铺垫,邀约目标对象前来考察生意。期间,强关系和弱关系在信任度和网络重叠度的优劣势得以互补,原先已经被简化的角色丛在异地得以部分重构。需要强调的是,从加入的结果来看,此时的欺骗是一种典型的“杀熟”模式,但经过洗脑后的邀约者最初的本意却是“共同致富”。第四章对1040的洗脑进行了阐释。在借鉴有关洗脑理论的基础上,本文主要根据“中心途径——外周途径”这一理论,分析了 1040合法性自我建构的主要观点和组织依赖、间接暗示、社会闭塞、密集重复、权威推崇、正义塑造、情感同化、群体优势、差别体验等具体的洗脑策略。第五章是从科层制的角度分析了1040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1040的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情感性关系,因此具有典型的逆科层化特征,但1040通过以五级三阶制为主的利益分配制度、责任制、累计制和超越制为主的晋升制度、家庭和体系的管理单位、家长和五大窗口等管理角色以及以《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为主的制度规范等实现了关系网络的结构化。同时,通过访谈和查获的各类检讨书,笔者认为,1040在组织运行中的行为结构和规范结构具有一定程度的对等性。第六章从学习型组织的角度对1040的组织学习进行了探讨。除邀约、配合外,学习是1040最重要的组织活动。本文根据马奎特的理论,分析了 1040的学习子系统、组织子系统、人员子系统和知识子系统。但从适应和创新两个组织学习的目的层面来看,1040又是一种弱学习型组织,因为1040不要求组织成员自我创新,组织学习的内容和程序具有明显的仪式化特征。第七章提出了以社区和问题导向治理1040的警务路径。在介绍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基础上,笔者从警务主体、1040的组织领导者、1040的底层参与者、社区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Q地区打防1040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落实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的理念、建构有效的社区警务载体、争取社区公众的支持、加强出租房管理、改善社区物业环境等对策建议来优化现有的治理模式。
陈晓华[4](2012)在《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文中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关注的热烈话题,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挑战,世界上多个国家都曾受到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威胁和困扰。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范围越来越广、频率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近年来,尽管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远超以往,但普通消费者的感知是食品问题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问题肆虐,不仅危害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侵蚀社会道德根基、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挑战法律的威严,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还将使政府公信力受到削弱,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受到质疑。经过长期的法制建设,我国现在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等部门法,以及多个单行食品安全的条例为基础的一个立体的、多层次的法律保护体系。尽管民事法和行政法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食品安全犯罪日益猖獗的今天,看似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保护体系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亟需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刑法全方位、深层次的介入该领域,严厉性最强的刑罚手段,打击危害食品犯罪行为,增加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有效减少和控制危害食品犯罪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目前食品安全犯罪被认为是一种较新的犯罪类型,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司法实务经验材料均不多见,属于体系上比较薄弱的环节。因此,对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问题进行全面研究,有助于填补我国刑法理论在这一方面的空白,促进该领域刑法理论的自我完善,并有助于为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司法实践指导尽一份绵薄之力。这也是本文作者选题的初衷。本文首先对食品安全概念追根溯源,对相关定义进行探讨,然后将“食品安全”与其他近似概念进行比较、辨析;结合时代特征,赋予“食品安全”概念的新的内涵。介绍了我国规制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对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的罪名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介绍,并对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进行了分析论证。刑事政策与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密切相关。理论界对刑事政策存在着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的不同理解,在刑事科学越来越发达的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以及社会价值观念的变迁,只有通过将传统的刑罚政策与现代社会政策相结合才能更好的预防犯罪。刑事政策在价值层面而言,其追求目标——自由、秩序、正义与刑事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无异,并具有导向性、调节性以及预防性等功能。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应当良性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刑事政策经历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严打、宽严相济三个发展阶段。本文通过对现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食品安全领域内的背景解读以及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解读,认为我国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明显呈从严打击惩处的高压态势,偏重于当严则严的一面,这也与我国目前恶劣的食品安全形势以及广大公民的呼声相一致。在食品安全的刑事立法保护方面。本文对欧美、亚洲以及我国两岸四地的食品安全刑事立法进行了全面考察和比较,对食品安全犯罪侵害的刑法法益,以及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人权保障和社会预防机能进行了定位分析,认为在开展食品安全刑事立法工作时,应遵循谦抑性、适时性、科学性和预防性等原则。并针对现行刑法规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详尽分析,对现行刑事立法中立法模式、章节编排、罪名罪状设置、刑罚配置等不合理之处进行了论证,提出应在立法中充分重视附属刑法规范,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置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章节之中,增设相关罪名等立法建议,以及严格限制死刑、科学规制自由刑、严厉适用罚金刑、增设资格刑等完善刑罚配置方面的若干建议。作为一名在检察业务部门工作多年的法律人,作者清晰的认识到,现阶段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办案成绩较以往有较大的提高,但距人民群众有效防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全面消除危害食品安全隐患的期望仍有距离。目前各司法机关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过程中均凸现出诸多困难和问题。作者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公安机关办理普通危害食品犯罪案件中司法资源、专业人才、配合协调、调查取证等方面的难题,对检察机关在查办食品监管渎职犯罪过程中发现难、认定难、成案难等问题,对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认定和刑罚执行的难题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和总结。并根据各司法机关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从司法实务角度提出了若干有针对性的对策。同时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国际司法协助和区际司法协助进行了相应的分析研究。实践中行政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时有交集,打击危害食品犯罪,离不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顺畅有序运行。本文在最后部分充分阐述了刑法保护与行政法保护衔接的必要性,从制度、行政执法、刑事侦查、监督问责、保障机制等层面对衔接的现状及困境进行了分析,并且结合衔接制度建设、能力体系建设、监督问责体系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若干设想。
李佳萌[5](2010)在《从会计学角度分析假冒伪劣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文中指出当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从会计学角度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
赵邦宏,郭岩,王印华[6](2010)在《农村假冒伪劣产品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河北省农户调查分析》文中研究指明1引言2008年9月,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以三鹿奶粉为代表的"三聚氰胺事件",继而包括蒙牛、伊利、光明等国内多家驰名奶粉企业相继查出三聚氰胺。全球舆论一片哗然,消费者信心大受打击,食品安全及假冒伪劣问题再度成为社会热点。
刘亚男[7](2009)在《从“三鹿奶粉”事件谈我国的假冒伪劣产品规制》文中提出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震惊了全国,也使消费者对整个奶粉行业失去了信心。三鹿奶粉事件让人联想到其他的食品问题、饮用水问题、药品问题等等众多假冒伪劣产品,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也日益猖獗,假烟、假酒、假钱、假化肥、假农药……无所不有。本文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现状、产生原因等进行简要分析,对当前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的屡禁不止提出几点法律对策。
陈大明,魏继武,吴裕舜[8](2005)在《假冒伪劣的根源及治理对策》文中提出
魏光[9](2004)在《从会计学视角探求假冒伪劣的根源及治理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假冒伪劣现象是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从会计学的收入、成本、利润角度看,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其总成本大大低于正常商品,利润空间太大。针对这个原因,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建议。
刁平[10](2004)在《江苏省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文中研究表明假冒伪劣产品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情况和新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而且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隐患之一,不仅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尚处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初始时期,竞争秩序的混乱仍然是人们感受最深、最为痛切的现象之一,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竞争程序混乱造成了不法经营者资用和冒用知名企业名义,以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形成“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灵,广大的“好车”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缺乏安全感。同时,假冒伪劣导致社会整体的道德伦丧,产生严重的“信誉缺乏”现象,影响着我们整个国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前总理朱熔基说:“放任假冒伪劣,国家就没有希望”。因此,经济发展以道德滑坡为代价,这是绝对不行的,至少是短视的。本文结合江苏省打击假冒伪劣的具体实际,系统地研究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特征,危害发展趋势,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通过建立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的博弈模型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经济理论与方法对我国市场经济初期出现的假冒伪劣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分析。参考我国古代和国外打假方式,结合国情及江苏省经济比较发达,市场机制相对比较完善的特点,提出了江苏省现阶段如何完善与优化打假治劣机制,为全国打假机制的完善起示范和借鉴作用论文的创新点:多角度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界定,并指出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内涵与特点;通过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的存在揭示了制假售假现象的经济和社会原因,研究了目前制假售假的新特点并对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自身的工作实践中得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打假办法。论文研究成果对在我国WTO的新形势下,如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较变政府职能,加大打假力度,提高打假的有效性,完善和优化打假机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参考价值。
二、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问题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假冒伪劣商品 |
2.1.2 监管机制 |
2.1.3 协同治理 |
2.2 协同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
2.2.1 协同治理的背景 |
2.2.2 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
2.2.3 协同治理的运用 |
第三章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运作分析 |
3.1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现状 |
3.1.1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执法机构变迁历程 |
3.1.2 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业复杂现状 |
3.1.3 现行监管机制的运作成效及不足 |
3.1.4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多重矛盾 |
3.1.5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的必要性 |
3.2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
3.2.1 监管意愿低迷 |
3.2.2 执法力量单薄 |
3.2.3 部门联动欠佳 |
3.2.4 监管手段单一 |
3.2.5 社会参与度不高 |
3.3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历史与现实因素导致 |
3.3.2 未利用执法以外力量 |
3.3.3 统筹与协调尚待加强 |
3.3.4 缺乏监管与激励机制 |
3.3.5 参与监管路径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内外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1.1 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1.2 浙江省温州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2 国外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2.1 美国地方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2.2 法国地方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第五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优化建议 |
5.1 多元主体的参与 |
5.1.1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
5.1.2 发挥企业的自律作用 |
5.1.3 发挥第三部门的协助作用 |
5.1.4 发挥市民的带动作用 |
5.2 联动机制的设立与运行 |
5.2.1 设立各治理主体内部的联动机制 |
5.2.2 设立各治理主体之间的联动机制 |
5.2.3 统筹协调确保联动机制的正常运行 |
5.3 监管手段的协同运用 |
5.3.1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
5.3.2 探索跨区域合作模式 |
5.3.3 奖惩结合激发监管动力 |
5.4 监管机制的保障与评估 |
5.4.1 划分责任田建立权责清单 |
5.4.2 设立权力监督方法 |
5.4.3 创新监管成效的考核方式 |
5.4.4 出台监管机制的定期评估方案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情况调查问卷(生产销售企业) |
附录 B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情况调查问卷(消费者) |
附录 C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协同治理访谈提纲 |
附录 D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协同治理访谈人员 |
致谢 |
(2)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简要评述 |
1.4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基本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商标 |
2.1.2 商标侵权 |
2.1.3 商标侵权治理 |
2.2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商标侵权治理内容 |
2.2.1 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海关要加强商标侵权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管 |
2.2.2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商标刑事犯罪的治理 |
2.2.3 法院要加强对商标侵权民事纠纷的调解和判决 |
2.2.5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商标侵权公诉案件的审判执行 |
2.2.6 相关权利人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举报商标侵权行为 |
2.3 相关理论 |
2.3.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3.2 知识产权保护理论 |
2.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现状 |
3.1 荔湾区商标侵权的特点 |
3.2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现状 |
3.2.1 成立荔湾区打假办,统筹协调区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工作 |
3.2.2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受理投诉举报,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政违法行为 |
3.2.3 荔湾区公安局加大治理商标刑事犯罪行为的力度 |
3.2.4 荔湾区法院和检察院通过调解和审判执行,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
3.2.5 荔湾区政府积极搭建平台为商标侵权的社会治理创造条件 |
3.3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存在的问题 |
3.3.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的行政执法不规范 |
3.3.2 公安局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查处不力 |
3.3.3 商标侵权的司法治理力度较低 |
3.3.4 商标侵权社会治理力量比较薄弱 |
3.4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存在问题的原因 |
3.4.1 信息不对称 |
3.4.2 主体目标价值理念的冲突 |
3.4.3 执法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要 |
3.4.4 社会治理力量缺失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国内外地方政府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地方政府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及其经验借鉴 |
4.1.1 深圳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1.2 苏州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1.3 国内城市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2 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治理商标管理侵权的做法及其经验借鉴 |
4.2.1 美国纽约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2.2 日本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2.3 国外城市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优化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对策 |
5.1 加强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和整体监管 |
5.1.1 跨层级协调运作 |
5.1.2 跨部门协调运作 |
5.2 培养组织和个人的整体价值目标 |
5.2.1 引导工作人员培养责任意识和价值感 |
5.2.2 引导组织树立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服务理念 |
5.3 加快信息技术运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
5.3.1 建立商标信息库,完善政府工作信息平台 |
5.3.2 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
5.3.3 注重培养信息技术人才 |
5.4 以公民需求为核心构建商标公共服务体系 |
5.4.1 开放商标信息库,提供服务访问功能 |
5.4.2 注重互动反馈,强化公众服务功能 |
5.5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结构与运作:“1040”传销模式滋长的组织逻辑 ——以N市Q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传销和直销溯源及概念解析 |
二、传销的蔓延态势和社会危害性 |
第二节 研究文献述评 |
一、我国传销研究的四个阶段 |
二、传销研究的仪式和信任视角 |
三、研究文献评述 |
第三节 本研究概述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层次 |
二、选题原因 |
三、研究内容、研究视角和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意义 |
第二章 落地:1040的区位空间决策 |
第一节 组织和行为的空间选择 |
一、经济地理学中的区位决策理论 |
二、犯罪学中的情境预防理论 |
第二节 1040的区位空间 |
一、异地 |
二、异地的具体区位空间 |
第三节 1040区位空间决策中的理性 |
一、三个具体运作区位共同的区位因子 |
二、1040区位决策中的理性考量 |
第三章 邀约:1040的新人发展模式 |
第一节 基于人际信任的杀熟 |
一、组织成员发展的目标对象 |
二、杀熟 |
三、强关系和弱关系的综合运用 |
四、发展熟人的组织后果 |
第二节 列名单和排名单 |
一、列名单 |
二、排名单 |
第三节 铺垫和邀约 |
第四章 洗脑: 组织合法性的自我建构 |
第一节 洗脑 |
一、洗脑的含义 |
二、1040的洗脑特质 |
第二节 洗脑策略的相关理论 |
一、艾瑞克的洗脑策略理论 |
二、何龙的洗脑六策略观点 |
三、李世龙的洗脑六策略 |
四、迈尔斯的说服四要素理论 |
五、Greenspan的轻信理论 |
六、佩蒂、卡乔波的中心一外周途径论 |
第三节 1040的洗脑策略 |
一、1040洗脑的中心途径策略 |
二、1040洗脑的外周途径 |
第五章 科层:1040的组织结构 |
第一节 科层制 |
一、韦伯的科层制理论 |
二、科层制的负功能和非正式结构 |
第二节 1040的利益分配和晋升制度 |
一、以五级三阶制为主的利益分配制度 |
二、以责任制、累计制和超越制为主的晋升制度 |
第三节 1040的组织管理 |
一、组织角色体系 |
二、管理结构 |
三、制度规范 |
四、行为结构 |
第六章 学习:1040的日常活动 |
第一节 组织学习与学习型组织 |
一、组织学习和学习型组织的内涵 |
二、组织学习和个人学习 |
三、创建学习型组织 |
第二节 1040的组织学习 |
一、1040的学习子系统 |
二、1040的组织子系统 |
三、知识子系统 |
四、1040的人员子系统 |
第三节 1040的弱学习型组织特点 |
一、组织成员有学习但无创新 |
二、组织学习的仪式化 |
第七章 社区和问题导向: 治理1040的警务路径 |
第一节 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 |
一、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溯源 |
二、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的基本理念 |
三、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与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契合 |
第二节 治理1040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一、警务主体的缺憾 |
二、组织领导者的精心设计 |
三、异地的庞大底层参与者执迷其中 |
四、社区环境的有利条件 |
第三节 治理1040的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 |
一、真正落实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的理念 |
二、构建有效载体,强化社区警务工作 |
三、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争取社区普通公众支持 |
四、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压缩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 |
五、对清查到未构成刑事处罚的传销人员分级并列为重点人员 |
六、加强物业管理,改善社区物化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食品安全问题乱象 |
1.1.2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和危害 |
1.2 食品安全的研究状况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路径和方法 |
1.3.1 研究路径 |
1.3.2 研究方法 |
1.4 框架结构 2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概说 |
2.1 食品安全的基本内涵 |
2.1.1 食品安全的定义 |
2.1.2 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2.1.3 “食品安全”概念的新内涵 |
2.2 食品安全的法律保护体系 |
2.2.1 食品安全的宪法保护 |
2.2.2 食品安全的民法保护 |
2.2.3 食品安全的行政法保护 |
2.2.4 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 |
2.3 应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保护 |
2.3.1 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 |
2.3.2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
2.3.3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3 刑事政策与食品安全 |
3.1 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 |
3.1.1 刑事政策的概念 |
3.1.2 刑事政策的价值和功能 |
3.1.3 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的关系 |
3.2 我国现阶段刑事政策 |
3.2.1 刑事政策的演变 |
3.2.2 我国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3.2.3 现有刑事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3.3 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刑事政策解读 |
3.3.1 背景解读 |
3.3.2 立法层面的解读 |
3.3.3 司法层面的解读 4 食品安全的刑事立法保护 |
4.1 国内外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考察与比较 |
4.1.1 国内外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考察 |
4.1.2 国内外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比较 |
4.2 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理念 |
4.2.1 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定位 |
4.2.2 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
4.3 现行刑法规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缺陷与完善 |
4.3.1 现行立法体系存在的缺陷 |
4.3.2 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完善设想 5 刑事司法在惩治危害食品安全方面的困境与完善 |
5.1 刑事司法面临的困境和问题 |
5.1.1 公安机关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面临的难题 |
5.1.2 检察机关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面临的难题 |
5.1.3 审判机关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面临的难题 |
5.2 加强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对策 |
5.2.1 解决公安机关侦查难的对策 |
5.2.2 解决检察机关查处渎职犯罪难的对策 |
5.2.3 解决审判机关认定难的对策 |
5.2.4 解决财产刑执行难的对策 |
5.3 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 |
5.3.1 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国际司法协助概说 |
5.3.2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区际司法协助 6 危害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与行政法保护的衔接 |
6.1 刑法保护与行政法保护衔接的必要性 |
6.1.1 两法衔接是健全经济秩序、有效打击犯罪的内在要求 |
6.1.2 两法衔接是加强权力监督,实现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
6.1.3 两法衔接是分工协作,实现功能互补的必然选择 |
6.1.4 两法衔接是维护法制统一,增强公信力的重要基础 |
6.1.5 两法衔接是节约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有力途径 |
6.1.6 两法衔接是调整社会秩序,实现管理创新的现实保障 |
6.2 刑法与行政法在保护食品安全方面的衔接困境 |
6.2.1 刑法与行政法在保护食品安全方面的衔接现状 |
6.2.2 刑法与行政法在保护食品安全方面的衔接困境 |
6.3 食品安全刑法与行政法保护相衔接的设想 |
6.3.1 机制衔接建设 |
6.3.2 能力体系建设 |
6.3.3 监督和问责体系建设 |
6.3.4 保障体系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附件 |
(7)从“三鹿奶粉”事件谈我国的假冒伪劣产品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界定 |
二、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的现状 |
(一) 假冒伪劣产品产生的原因 |
(二) 造成的不良后果 |
三、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对策 |
(一) 完善立法 |
(二) 加强法律的执行力 |
(三) 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 |
1.国家监督 |
2.社会监督 |
(9)从会计学视角探求假冒伪劣的根源及治理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假冒伪劣存在根源的会计学分析 |
(一)假冒伪劣商品的收入分析 |
(二)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本分析 |
1、生产成本(C,)。 |
2、隐性成本。 |
(三)假冒伪劣商品的利润分析 |
二、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对策设想 |
(一)加快和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严格惩罚制假售假者,提高其风险成本 |
(二)根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全国性的“打假”领导和行政机制,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官员考核机制 |
(三)正规企业要加快自身发展,不断降低产品成本 |
(10)江苏省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路线 |
第二章 假冒伪劣成因研究 |
2.1 假冒伪劣产品概述 |
2.2 消费者购假动机 |
2.3 企业制售假冒伪劣的原因 |
2.4 假冒伪劣的社会根源 |
第三章 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 |
3.1 假冒伪劣对社会的危害 |
3.2 假冒伪劣对经济健康发展的危害 |
第四章 全球假冒伪劣状况及治理措施 |
4.1 全球假冒产品概况 |
4.2 国外打假的有关法律和诉讼程序 |
4.3 国外政府、企业打假的策略和若干重要做法 |
第五章 政府打假治劣作用分析 |
5.1 经济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5.2 经济学与“不道德”性 |
5.3 政府作用 |
第六章 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
6.1 我国历史上的不法交易行为的治理方法 |
6.2 政府打假治劣机制 |
6.3 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
6.4 消费者自我保护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D]. 黄志成. 兰州大学, 2021(12)
- [2]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D]. 陈晓珍.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3]结构与运作:“1040”传销模式滋长的组织逻辑 ——以N市Q地区为例[D]. 周健. 南京大学, 2015(01)
- [4]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D]. 陈晓华. 武汉大学, 2012(07)
- [5]从会计学角度分析假冒伪劣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J]. 李佳萌. 中国证券期货, 2010(08)
- [6]农村假冒伪劣产品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河北省农户调查分析[A]. 赵邦宏,郭岩,王印华. “商业改革与创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衡水老白干杯”征文颁奖活动论文集, 2010
- [7]从“三鹿奶粉”事件谈我国的假冒伪劣产品规制[J]. 刘亚男. 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2009(10)
- [8]假冒伪劣的根源及治理对策[J]. 陈大明,魏继武,吴裕舜. 中国防伪, 2005(04)
- [9]从会计学视角探求假冒伪劣的根源及治理对策[J]. 魏光. 邢台学院学报, 2004(04)
- [10]江苏省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D]. 刁平. 天津大学, 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