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宁夏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王永仓[1](2021)在《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文中认为数字经济是当前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领域。数字金融以先进的底层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用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为实现普惠金融发展和社会经济包容性增长提供了新的途径。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三农”领域的热点议题,也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年放缓,农村居民外出就业面临严峻挑战,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的压力,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也对农民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但是中国传统农村金融面临可持续性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支持乏力,需要寻求新的动力以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然而,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可能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新机会。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逐步迈入数字金融时代。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高度融合的产物,具有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等优势,降低了信贷服务对财务报表、信贷记录、抵押担保等传统信贷技术的依赖,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通过促进消费投资、激励创新创业、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等途径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环境,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更多的机会。数字金融有望通过金融组织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期面临的低收益、高成本、效率与安全难以兼顾等瓶颈问题,可以惠及被传统金融排斥的大量农村居民,有助于缓解他们的金融约束,获得便利低成本的支付、投资理财、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并改善他们的消费行为,促进他们的创业、投资、经营及就业活动,提高农村资金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促使农民收入增长。鉴于此,本文以数字金融为切入视角,着重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应。本文遵循提出问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与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基于中国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为促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政策依据。具体地,本文在深入分析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及结构变化、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及演变趋势的基础上,重点构建了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并运用2011-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综合采用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法、中介效应模型、门槛估计法、面板半参数估计、空间计量、最小二乘法、倾向得分匹配法、Iv-probit等方法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基于结论提出发展数字金融以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结如下:第一,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差距日趋缩小,但是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然存在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产生新的金融排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收入结构表现出显着的时空差异,各省农民收入差距日渐缩小,农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呈现出分块集聚的特征;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具有普遍的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各类数字金融业务的应用与普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发展差距日渐缩小,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明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着增强。但是数字金融发展本身及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部分传统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非因为数字金融而化解,有些问题在数字金融领域反而进一步强化。数字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风险,并产生了新的金融排斥。中国数字金融在短期内将会强化监管,长期将会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表现出明显的时空差异,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收入形态已经高度货币化,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工资性收入超越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主要的来源,转移性收入成为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财产性收入水平依然较低。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表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特征,近年来农民收入差距的收敛速度正在放缓。各省份农民收入增长表现出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农民收入较高的省份、农民收入较低的省份存在分块集聚的特征。伴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数字金融发展、数字金融各维度、数字金融的各项业务与农民收入具有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具有正相关性,且表现出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正相关性,且存在非线性特征。第二,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项收入增长进而带动农民增收,处于不同收入分位数的群体均能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较多,在不同区域数字金融发展的增收效应存在显着的差异。首先,无论是数字金融总指数还是各维度指数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显着正相关,并具有显着的滞后效应。采用过度识别的工具变量GMM和LIML方法对内生性进行控制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结论具有稳健性。支付、信贷、保险等各类数字金融业务均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次,数字金融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均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再次,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其中数字金融对西部地区的增收效应最强。最后,各收入分位数上的人群均能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更多。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体现出包容性特征。第三,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具有基于自身非线性特征,并存在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均存在双重门槛效应,表明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非线性特征。随着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水平越过相应的门槛值,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当前所有省份的数字金融发展均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其次,总体上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明显,但其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存在结构性差异。覆盖广度存在双重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相应的门槛值,农民增收效应逐步增强。进一步分析表明,覆盖广度与农村人力资本的交互耦合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使用深度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存在单一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门槛值,增收效应有所减弱。在样本期内大部分省份的人力资本仍然处在数字化程度增收效应较大的阈值范围内。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均存在显着的空间集聚特征。总体上数字金融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数字金融各维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存在差异。具体来看,覆盖广度不仅有利于本省的农民收入增长,还能提高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使用深度有利于提高本省农民收入增长,但对邻接省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对本省农民收入增长影响不显着,但是对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四,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宏观经济增长,并主要通过城市化进程进而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在控制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本身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渠道。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除了通过中介变量传导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显着而稳健的正面影响。进一步考虑到各省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研究发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在初始互联网普及率、居民高等教育比例相对较低省份,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更强;在初始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私营企业比重较高的省份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其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可以通过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城市化途径来实现,而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城市化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除了通过中介变量影响农民收入增长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最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存在区域差异。第五,数字金融促进家庭创业,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数字金融使用通过促进农户家庭创业活动,提高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农户增收,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此外,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水平影响更为显着。首先。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收入增长,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农户家庭增收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具体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降低了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了非农收入,即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增收并改变收入结构;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提高对所有农户的家庭增收均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对异质性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总体上,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随分位点的上升表现出先下降后缓慢增强的特征,对非贫困农户、东部地区的农户以及低社会资本和低金融知识农户的家庭增收效应更强,对贫困农户和中西部地区农户的增收效应较弱。其次,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和提高非农就业水平,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家庭创业和非农就业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从创业活动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尤其是提高机会型创业的概率,并改善非创业家庭的创业意向;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其创业活动具有溢出效应,对创业意向的影响则不显着。从创业绩效来看,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提高项目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具有正向溢出效应。数字金融还能改善农户家庭非农就业水平,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使用和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非创业农户的非农就业促进作用更为显着。相较已有研究,本文创新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并进行实证验证,现有研究通常从某一个方面的来展开。宏观层面,从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讨论数字金融通过经济增长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并逐步检验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研究结果表明,在样本期内,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吸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微观层面从支持农户家庭创业的视角讨论数字金融对农户家庭增收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创业活动,尤其是机会型创业,并提升了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家庭增收。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经济对自雇型就业和受雇型就业的影响,但是很少从微观的角度考察,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创业家庭和非创业家庭就业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影响力度更大。即是说,数字金融更有利于增加受雇型劳动者的非农就业机会。(2)研究内容方面。没有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能否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得好处,这一点很少有文献进行考察。本文从社区层面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对不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收入、家庭创业及非农就业均有正向的溢出效应。关于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收入增长的影响,目前关注的文献也较少。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增收效应。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促进了非贫困户的家庭增收,但是对贫困家庭的增收效应不显着。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金融对非农收入的影响,但是对农业收入的关注比较少。本文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提高了农户家庭非农业收入,减少了农业收入。(3)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将面板门槛模型、二次项面板模型及面板半参数模型结合起来以研究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将面板门槛模型与交互耦合协调度模型结合起来研究数字金融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在研究数字金融农户增收效应时使用了OLS、2SLS及PSM方法。现有研究在处理同类问题时通常只考虑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方法,本文尽可能把这些方法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202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宁政规发[2020]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4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举全区之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监管更准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现提出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常玉栋[3](2020)在《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贫困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城乡收入差距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严峻。在制约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的因素中,信贷资金投入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因素。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农户金融需求被满足程度较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关注金融扶贫,信贷减贫的发展经验值得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信贷资源对农户收入是否带来影响,影响程度为多大,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在地域、环境等有较大差别的不同农村地区,其信贷资源的投入差别和发展趋势如何,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讨论的问题。本文以农村金融发展理论、贫困与反贫困理论、要素分配理论、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对国内外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农户信用、农村金融与农户收入的关系、农村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等进行了文献回顾。通过分析美国、韩国、孟加拉等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及促进农户增收方面的经验,发现发达国家更多关注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与合作社、农户的紧密联系,强调政策性金融作用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推进合作社专业化并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贫困群体,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从而提升金融支持农户的自我“造血”能力。这些经验给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带来的启示是,农村金融发展既要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水平,也需要关注贫困农户的各种金融需求,注重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本文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于信贷支持农户减贫的减贫效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在宏观层面,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基础,对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户收入差异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微观层面,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年百村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户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对于影响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进行了量化的分析。在宏微观分析做出了分析判断后,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案例,对分析结果进行验证和评价,从而更加准确的剖析信贷影响农户收入增长问题。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以下的主要结论:第一,在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上,扶贫贴息贷款的商业化运作方式难以使贫困农户获得贴息贷款的支持,小额信贷的广泛普及扩大了信贷在贫困农户中的覆盖范围,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仍发挥。信贷资金的使用有偏向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信贷资金在农村的供给和需求存在规模、结构上的双重不均衡,农村仍存在资金外流的现象。信贷资金不能在农村地区找到有效的投向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仍存在功能缺位。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但对极度贫困农户的金融支持仍有许多不足。第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信贷本身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无法单独发挥作用,需要在与农户特征、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农村地区教育水平和保障农户身体健康是实现农户脱贫的重要因素。信贷对农业产业链条优化升级与创新的支持不足。第三,在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上,农户借款选择正规金融还是非正规金融并不关键,非贫困农户易于从正规金融获得贷款支持,贫困农户更易于从非正规金融获得贷款。贷款金额大小与农户能否脱贫关联度不高,而贷款用途和借款经历对于农户增收影响显着。农户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的,对于农户增收的正向效应显着。农户对于贷款便利性的要求不高。农村地区工资性收入对于非农业经营收入有一定的替代效应,但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可以有效抵消非农业经营收入的减少。这对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供实证支撑。第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的效果显着。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扶贫成功实践在于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按照市场经济逻辑发展农业产业。细化产业链条分工,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做好基层干部的激励引导,用好用活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政策。在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农村正规金融规模,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通过政府信用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和背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农户形成有效的利益联合体,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从而弥补信贷资金单独发挥作用支持农村发展的诸多不足。政府政策的制定应关注改善产业发展相关的经济和制度环境,给市场稳定的预期,减少政府意志的补贴激励。第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强化金融对农业产业的理解程度,重视对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资金流的收集和数字化,建设基于完整产业链数字信息的供应链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赋能农业产业链,为金融在农业产业中的应用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科技创新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第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政府进行积极引导,强化农村合作社的功能与作用,逐步拓展以农村合作社为基础的产业发展闭环。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与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农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关制度与配套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益。第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大力扶持贴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创新政府、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户贷款与龙头企业的利益绑定,使信贷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匹配,提升贷款的支农效率。注重农产品的品牌打造,优化产品体验,加强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品牌打造中发挥的作用,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信贷倾斜。
孙英杰[4](2020)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文中指出“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是在2005年的联合国“国际小额信贷年”上正式提出的,其后,二十国集团(G20)、经合组织(OECD)、普惠金融联盟(AFI)和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GPFI)等国际组织相继出台了推进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战略框架、行动和发展规划。之后,在2010年的首尔峰会、2012年的墨西哥峰会、2013年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年会和圣彼得堡峰会、2014年的布里斯班峰会以及2016年的G20杭州峰会等国际重要会议上均将其作为突出议题来进行广泛的讨论。可见,普惠金融发展成为了世界各国的重点关注对象。诚然,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也不例外,将普惠金融发展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将“发展普惠金融”正式写入决议,并相继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及。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再次强调发展普惠金融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农民、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2016年,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普惠金融发展战略。2017年,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2018年10月,财政部下达百亿专项资金来扶持普惠金融发展。201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将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2019年11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再次明确提出“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性、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由此可见,发展普惠金融已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基于此背景,如何客观准确评价当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着力挖掘其地区差异原因、精准捕捉地区差异的演变规律和变化趋势以及全面厘清调整方向将成为我国普惠金融实现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着力点。于此,本文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试图通过区域差异的综合评价来明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现状和程度,试图通过区域差异的收敛性检验来把握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演进特征及变化趋势,试图通过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探讨来厘清我国普惠金融均衡化发展的机理,以此来为弱化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以及实现我国普惠金融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言献策。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首先,通过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来说明本文撰写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的重要性。其次,通过对研究思路与方法、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的阐述,来进一步明确本文的总体规划。最后,总结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是相关文献回顾部分。该部分首先对国内外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与梳理,具体包括普惠金融发展重要性、普惠金融内涵、普惠金融发展测度以及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因素等方面。其次,针对上述相关文献进行了总结,并指出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得出非常有必要对我国当前普惠金融发展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以期为普惠金融实现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谋取一剂良药。第三章是普惠金融发展范畴及理论基础部分。首先,通过对普惠金融的概念、特征及体系框架的介绍来深入阐释普惠金融的内涵。其次,通过对普惠金融发展目标、原则、意义以及沿革的介绍来厘清普惠金融发展的脉络。最后,通过对金融功能论、金融抑制论、金融可持续发展论、金融排斥论以及区域金融论等相关理论的详细阐述,为后续研究的展开提供夯实的理论基础。第四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度部分。首先,对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进行构建,这里从金融服务渗透性、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以及金融服务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选择19个指标来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其次,是对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测度方法的选择,这里采用标准欧式距离法进行测度,并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各维度以及子指标的相关权重。最后,对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算结果进行分析,得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且存在地区差异的结论。第五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综合评价部分。首先,采用加权平均离差法和变异系数法对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总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地区差异明显,但差异程度有所下降的结论。其次,采用基尼系数法和泰尔指数法对地区间以及地区内部普惠金融发展的差异大小,以及这些差异的存在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总体差异的贡献程度进行分析,得出组间差异是导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主要原因,且各区域普惠金融发展的组间和组内的差异程度均趋于减弱的结论。第六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收敛性检验部分。首先,通过对收敛假说的理论阐述来诠释普惠金融发展也应符合收敛特征,即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会逐渐弱化。其次,采用β收敛检验从静态的角度检验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变化趋势。最后,采用核密度收敛检验以及马尔可夫链收敛检验从动态的角度对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演变特征、变化趋势以及转移情况进行深入探析。第七章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影响因素探讨部分。在前述已挖掘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明显但差异具有减弱趋势的基础上,本部分将继续以三大地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和八大综合经济区为研究样本,采用普通面板模型和空间面板模型进行平面与立体的融合分析,以此来捕捉各影响因素对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影响,为后续的政策建议埋下伏笔。第八章是结论与政策建议部分。首先,总结本文的研究结论,包括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测度、区域差异的综合评价、收敛性检验以及影响因素分析。其次,根据得出的结论给予提出行之有效的政策建议,为普惠金融高效提升金融供给侧服务能力开出政策药方。最后,提出研究展望以及需要未来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构建指标的创新。对于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传统的指标主要从渗透性、接触性和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来进行,且指标选择大多集中于银行类指标,而普惠金融发展的主体,不仅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还应包括保险类等金融机构,这就导致传统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构建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本文在构建指标的选择上不仅包含了银行类相关指标,还包含了保险类相关指标,并对相应指标进行了深入的拓展与延伸,以期更为全面的从金融服务渗透性、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以及金融服务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进行重新构建,使其测算结果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实际状况更为真实和贴切。第二,研究视角的创新。在传统的研究范式分析中,更多局限于全国及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探讨。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特征表现出更为细致的诉求,单纯以依据地理位置划分的东中西三大地区进行分析显得有所局限,鉴于上述考虑,本文在进行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的相关研究时,不仅对其进行了传统的东中西三大地区分析,还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八大综合经济区的探讨,以期为实现我国普惠金融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予以精准把脉。第三,研究方法的创新。收敛假说是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中,用以研究经济系统中不同经济个体间以及不同经济个体与经济整体间的变化趋势的。文中尝试将收敛假说运用到普惠金融发展当中,探讨普惠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演变趋势,以挖掘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资本投入边际递减规律的影响,其增速逐渐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增速是否相趋同,各地区普惠金融增速与整体普惠金融增速是否存在趋同趋势,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动态演进趋势和分布特征,以及地区间以和地区内部的各个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转移情况,以此来深入探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地区协调性和均衡性。
王双全[5](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乡村要素流失问题仍然明显,特别是资金要素由农村单向流入城市,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农村成为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资金要素短缺;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必要抵押品的缺失,使得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资金无法有效地向农业农村流动和聚集,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突出,“金融抑制”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土地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农村的变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土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了农村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功能,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农村土地资产化、金融化提供了可能性,从而激活了农村金融,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建设。深入研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从土地产权制度到金融制度的系统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232个县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行实施,充分发挥农地的经济功能。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分离和实现承包权的保障功能和经营权的经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融资渠道,打开了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因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资本化严重不足的土地要素,将农村土地要素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探索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以期为推进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系统的学术和现实指导,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满足农业生产资金的多层次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本研究以“三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围绕优化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体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12家金融机构和543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理论及实证检验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问题和影响因素,并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在对农户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构建Probit模型,以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为核心变量,分析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及土地确权与后两者交互项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同时利用IV-Probit对核心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第二,厘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在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梳理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探究农户获得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找到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第三,在前文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的表征及原因,构建供需错位识别机制,对样本中具备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识别出供需错位的农户,构建Probit模型对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选取典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针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问题,优化供需匹配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环境。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土地金融市场中来,农村的土地资源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旺盛但供给不足。据调研的543户农户数据显示,314户表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有需求,仅130户获得了金融机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然而,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还处于初期摸索试点阶段,仍受到法律、产权及市场等多重制约,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市场供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起增强性的调节作用,但土地流转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化,土地流转会促进农地抵押市场,金融知识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以土地融资投入生产,进而催生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4.从供给的影响因素看,金融机构普遍看好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财产权抵押条件尚未成熟,农村财产权抵押风险还较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体系还未健全,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较低。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期盈利空间能够正向影响金融机构供给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成熟的农地流转抵押市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土地的金融抵押品特性,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经营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政策风险,减少金融机构面对信贷违约的损失,这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5.从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来看,从需求侧看,农户文化水平低和金融知识水平不高是造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关键因素,强化相关培训与宣传力度,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是放松农户信贷约束的关键之一;从供给侧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利率与农户预期利率不匹配导致供需错位,应进一步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从外部环境因素上看,政策实施不到位是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土地金融市场发展依然是以政策引导为主,农户借贷行为内生性不足。因此,在强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农户土地金融借贷的自发性和内生动力。本文创新之处或边际贡献在于:1.丰富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内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地金融合约的机制设计,从经营权确权到抵押担保权的赋权,认为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使农地租佃市场的产权条件更加完备,增强了农地金融契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抵押信贷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2.弥补了当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相关研究零碎化的缺陷。本文将供给和需求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进行系统性探讨,并基于农户、机构问卷调查的微观数据,立足农户、金融机构两大决策主体的行为动机,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背景,探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供给的影响因素,分析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为推动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3.检验了农地抵押信贷的影响机制,发现土地确权颁证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本文考虑到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或者一个因素发挥作用要以另一个变量为条件或基础,将土地确权颁证与金融知识水平的交互项纳入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核心变量对农户需求的影响机理。
李其成[6](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彭见琼[7](2019)在《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项扶贫举措的推进和实施,我国贫困减缓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就。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17年的3046万,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了3.1%。我国民族地区减贫扶贫工作也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由于民族地区面临的区域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较脆弱、基础设施较差、脱贫根基不牢等问题,导致返贫率较高。我国正处在扶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民族地区的贫困减缓对我国在2020年末是否能达到全面消除区域性贫困、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族地区致贫的原因复杂、表现也相对比较特殊,脱贫工作将越来越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作为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心,金融发展长期以来在促进贫困减缓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如《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等,都明确提出了金融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到2017年为止,我国有60多万贫困人口获得了贷款,其中针对建档立卡户的贷款余额达到了2800多亿元;实践证明,金融发展是缓解贫困的有效途径之一。与我国其它地区相比,民族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遭受金融排斥较严重,居民初始收入状况、受教育水平等也存在差异。因此,结合相关理论阐述金融发展减贫机理,正确认识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之间的关系,可以为民族地区深入挖掘符合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特色的金融减贫模式提供新的决策依据;同时也丰富了金融发展减贫相关研究成果。本文的内容安排为:第1章是引言,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界定了相关的概念、整体分析了研究内容、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等。第2章是文献综述,主要梳理了经济增长与贫困减缓,金融发展、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贫困相关文献,明确了前有学者对金融发展减贫效应的主要影响方式和因素。第3章主要从理论上分析了金融发展作用于贫困的两种渠道(直接与间接)。第4章是民族地区的贫困形势与减贫成效分析,基于FGT贫困测度指数并根据各地收入分组数据,对各地贫困状况进行了分析,然后总结了“十二五”规划以来民族地区的减贫成效。第5章是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对民族地区金融银行业状况、股票市场、保险市场等做了分析,衡量金融发展现状。构建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衡量民族地区普惠金发展的水平;然后对民族地区生态保护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做了简要分析。第6章对民族地区整体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作用做了分析,主要测度中介效应与直接效应。第7章对民族地区普惠金融的实践做了简要归纳,并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普惠金融减贫效果。第8章是结论与对策建议,同时也分析了本文的不足与后期研究展望。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理论上,金融发展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作用于贫困。金融发展可直接帮助贫困人口克服信贷约束,有更多机会接受教育和进行投资等,提高其收入水平,使穷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从而使得贫困人口所处贫困状态得以改变。在间接作用方面,金融发展可以提高储蓄率,促进储蓄转化率的上升,也可以促使资本边际产出率增加,这会使社会经济增长得以发展,影响贫困。金融发展也可以影响收入分配的初始状态和变化率最后影响贫困。(2)FGT指数测度结果在地区之间呈现差异。运用我国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每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世界银行平均每人每日1.9美元(折算人民币3757元每年)两条绝对贫困线以及各地人均纯收入50%作为相对贫困线进行FGT指数的测度发现:内蒙古地区整体贫困程度较小,其后依次是广西、新疆、青海,各个地区在测度年份贫困变化趋势存在差异化。另外,两种绝对贫困线对各区贫困的测度指标均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其中,贫困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均比贫困距、平方贫困距下降速度快。(3)民族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以金融相关率代表的金融发展整体水平显示各地发展水平距离全国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从金融服务渗透性、产品接触维度、使用效用性三个维度综合计算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各指标对普惠金融发展的贡献率,在此基础上测度民族各地金融发展的普惠状况,发现地理维度的渗透性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较大,基本维持在0.200左右,“地理维度的渗透性”子维度在现阶段民族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占主导地位。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为0.37;其中,宁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高,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在0.7左右;云南、贵州属于一般的水平,基本维持在0.4左右;内蒙古、广西、新疆基本在0.3左右;青海在0.2左右,西藏则是最低,只有0.093。(4)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的益贫性存在差异。各地区PPGI、PEGR计算结果显示云南省在2000-2007年间属于益贫式增长。新疆在2000-2012年属于涓滴式增长。广西和贵州则呈现差异,从贫困发生率指标看,广西属于益贫式增长,但贫困强度与贫困深度指标体现出来的是涓滴式增长;贵州贫困发生率与贫困强度体现的是涓滴式在增长,但贫困深度指标体现出来的却是非益贫的。总体说来,几个地区经济增长都在很大程度促进了贫困减缓,有较强的益贫性。(5)金融发展通过收入分配影响贫困减缓的中介效应为55.23%,直接效应为44.77%。同时考虑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两个中介变量时,金融发展影响贫困减缓的直接效应大于中介效应,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之比大约为1.3。金融发展通过经济增长影响贫困减缓的中介效应不明显,因此,应该关注如何避开各种不利因素,寻找与当地经济发展最匹配的最优金融结构,有效推动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同向发展,以更大程度促进贫困减缓。(6)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具有较显着的减贫效应。总体上,普惠金融减贫弹性FEP等于0.0398,介于0到1之间,说明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具有一定的减贫效应。每万平方公里银行业金融机构数、人均贷款余额、贷款率、保险深度四个指标在不同的水平下显着,说明金融机构的地理渗透性、贷款使用度与保险渗透度对于降低贫困作用十分重要,应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和范围,增加保险普及力度。人口维度渗透性、人均存款与储蓄率与贫困减缓不存在显着的关系。
苏岚岚[8](2019)在《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与农民创业决策研究》文中提出“大众创业”战略深入推进背景下,农民创业提档升级事关农村创业型经济转型发展、产业融合加深和乡村振兴加快推进的全局。从农民创业基本决策、劳动力配置决策和资产配置决策三个层面深化农民创业决策内容的系统研究,有助于从整体上提升农民创业质量。当前在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经济体系中,农民内在人力资本中的金融素养对理性创业决策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同时,作为现阶段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面,以农地经营权流转和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为主要表征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有效提高了农地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了农地规模经营,为农民创业决策优化提供重要外部驱动力量。农地产权制度和农地金融制度不断发展完善背景下,农民农地产权交易行为从依赖关系情感逐步转向依赖经济理性,从非市场化转向市场化,对农民金融素养提出较高要求。鉴于金融素养提升和农地产权交易参与分别从个体内在能力改善、外在资源约束缓解两个方面促进农民创业实施和创业决策优化,且金融素养在农民农地产权交易参与中发挥重要引致作用,本文遵循“金融素养—要素流动—农村要素市场整合发育—农民创业决策持续优化”的理论逻辑,探索性地将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与农民创业决策纳入同一研究框架,以期深入探究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共同驱动下的农民创业决策优化机制。本文依据计划行为理论、产权经济学理论、创业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等探索性地构建了要素流动视角下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理论逻辑框架;采用陕西、宁夏、山东农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地区1947份农户调查数据,测度了农民金融素养水平,分析了农民农地产权交易参与和创业决策现状,并进行区域差异性比较;运用IV-Probit、IV-Poisson、IV-Tobit等模型实证检验了金融素养对农民创业基本决策、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影响及其差异性;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工具变量法计量分析了以农地流转和农地抵押融资交易表征的农地产权交易对农民创业基本决策、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影响效应;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和Bootstrap法分别实证探究了农地流转对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融资交易的中介效应,农地流转和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对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基本决策、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中介效应以及农地产权交易的链式中介效应;并据此提出立足宏微观层面提高农民金融素养综合水平、协调推进农地经营权流转与抵押融资改革、完善农民金融素养与农村要素市场整合发育的关联机制设计及配套制度建设、改进农民创业支持政策设计等政策措施,以期持续提高农民创业发生率、优化创业资源配置决策,助力农民长效增收。本文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农村金融教育体系发展滞后导致农民金融素养的平均水平偏低,且个体间、区域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农民农地流转交易参与度持续提高但市场化程度较低,农地抵押融资交易成为有投资资金需求农民的重要融资选择,但参与比例不高且获贷额度有限。农民创业发生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且存在明显的区域和行业差异,创业雇佣劳动力尤其是短期雇佣行为发生率较高,但雇佣规模和生产环节外包发生率整体偏低;创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重较大,但保险参与和预防性储蓄方面的风险防范水平较低。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和资产配置决策亦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差异。(2)金融素养对农民创业基本决策、劳动力配置决策、资产配置决策均产生不同程度的显着影响。无论农民实施农业、非农抑或多行业创业,金融素养均发挥显着的积极作用,且金融素养对农民非农创业的影响大于其对农业创业和多行业创业的影响。此外,金融素养对创业农民长短期雇佣劳动力决策和生产环节外包决策均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且对创业农民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年存货资产投资、创业预防性储蓄、周转资金持有量、保险购买决策均产生显着正向影响。(3)农地流转和抵押融资交易对农民创业基本决策、劳动力配置决策、资产配置决策产生差异化的影响。(1)农地转入及其规模均显着促进农民创业尤其是农业创业决策,增加长短期雇佣和生产环节外包的概率;农地转入参与显着增加了农民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预防性储蓄量及保险参与,且农地转入规模越大,创业农民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年存货资产投资及周转现金持有量越多,保险参与概率越高。(2)农地转出及其规模显着减少农民农业创业概率但增加农民非农创业概率;农地转出交易显着减少了创业农民短期雇佣概率和雇佣数量以及保险参与概率。创业决策视角下农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执行效果与政策预期基本一致,且该政策实施对农民福利产生溢出效应。(3)农地抵押融资参与及获批金额均显着促进农民创业尤其是农业创业。农民创业决策视角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政策执行效果与政策预期基本一致。有无参与农地抵押贷款仅显着促进创业农民生产环节外包和年存货资产投资,但农地抵押贷款金额显着促进创业农民长短期雇佣和生产环节外包决策,且对年存货资产投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周转现金持有量以及保险参与均产生积极作用。(4)金融素养显着正向影响以农地流转交易和农地抵押融资交易表征的农民农地产权交易参与率和参与程度,且农地转入交易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融资的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而农地转出交易不具有中介作用。(5)农地流转和抵押融资交易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关系中发挥差异化的中介作用。(1)农地转入规模在金融素养与创业尤其是农业创业之间、金融素养与农民长短期雇佣决策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但在金融素养与农民生产环节外包决策之间不存在中介效应。农地转入规模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年存货资产投资、周转现金持有量及保险购买的关系中发挥中介作用,但在金融素养与农民预防性储蓄之间不存在中介效应。农地转出规模在金融素养与创业尤其是非农创业之间发挥中介作用,但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和资产配置决策的关系中亦不具有中介作用。(2)农地抵押贷款金额在金融素养与创业、农业创业之间发挥正向中介作用,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短期雇佣、长期雇佣、生产环节外包的关系中均发挥部分中介作用,且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年存货资产投资、周转现金持有量及保险购买的关系中发挥中介作用。(6)农地流转交易和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基本决策的关系中具有链式中介作用,但在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和资产配置决策关系中不具有链式中介作用。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9](2019)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中指出宁党办[2019]89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4月29日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
徐婷婷[10](2019)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及功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贫困问题古而有之,它是复杂的社会建构,发仓廪以救贫穷,使黎民不饥不寒,是历朝历代统治者的目标;摆脱贫困,实现伟大中国梦,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共同的奋斗目标。新中国的大规模减贫工作始于1978年,四十年来成效显着,尽管如此,“十三五”期间中国的扶贫形势依然严峻,在减少贫困人口总量、降低贫困程度和缓解贫困集中度等方面仍然任重道远,考验着中国政府的智慧与决心。随着对贫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贫困度量标准的不断更新,贫困脆弱性(简称“脆弱性”)逐渐走入研究视野:贫困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物质贫困,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贫困脆弱性。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减少、缓解和应付风险的机制能为穷人所用,他们的贫困脆弱性就会降低。据统计,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有25.2%来源于第一产业净收入,而贫困地区农村这一数字更是达到30.1%1。因此,减少、缓解和应对农业风险,稳定农村居民第一产业收入,是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中国的扶贫开发步入攻坚克难和巩固成果的阶段,面临新背景、新挑战,有限的支付能力与较高的风险保障需求之间的矛盾、针对弱势群体的普惠性实践与精准对接脆弱性人群的特惠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而,满足贫困脆弱性农户的风险保障需要将成为新时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建立反贫困长效机制的现实要求。在这一系列背景下,具备政策性、保障性和公平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保险领域缓解贫困脆弱性最行之有效的工具之一,其研究就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利于学术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进行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又有助于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定位,使其更好地参与脱贫攻坚。立足于贫困脆弱性,不仅应关注当前的贫困,更应关注未来可能发生的贫困。本文正是从农业风险冲击下的贫困脆弱性出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和功效进行研究的。具体而言,本文由9个章节构成。第1章,导论。以问题为导向,分析其产生的政策背景、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阐述对其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梳理和评述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对研究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根据研究问题的特性,阐述本文研究的边界,设计研究思路和框架内容,并对研究中使用的方法进行说明;最后提出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第2章,相关理论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本文研究的主题之一,普遍存在的农业风险及其导致的贫困脆弱性是可持续脱贫的制约因素之一,需要有效的农业风险管理。由此,农业风险与农业风险管理理论是本文研究的基础之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外部效应和准公共物品属性使其成为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环节,需要对外部效应与准公共物品理论进行了梳理阐述。贫困脆弱性是研究的另一个主题,因而本章从概念演进、与贫困的关系、生成机制、识别框架以及测度方法等方面阐述贫困脆弱性理论;并对效用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进行了阐述。本文实证研究采用了马尔可夫过程的思路进行模型求解,因此本章也对马尔可夫过程进行了阐述。最后,在理论阐述的基础之上论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研究表明:基于“风险-脆弱性”分析框架,在农业风险冲击下,脆弱性农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共同作用,生成了贫困脆弱性;随后,脆弱性农户的风险暴露性、敏感性和适应性递次演化,使贫困脆弱性不断加剧,并恶性循环;最后,若要预防和应对脆弱性,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然而不充分的风险管理措施可能使脆弱性加剧,因而相较于商业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更为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第3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及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实践启示。本章梳理和总结了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演进历程及制度演进中的经验。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演进,其职能从风险保障拓展至防灾防损和资金融通,作用领域也逐步扩大至服务“三农”。进一步地,从多层面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1)在农业风险冲击下,我国的贫困脆弱性呈现出规模大、区域集中和收入来源单一的特征。(2)生态系统层面、经济层面和人文层面的原因交织,是导致贫困脆弱性的主要原因。(3)梳理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供给与需求、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风险管理等三个层面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可为后文分析提供数据支撑。以印度、巴西等国以及我国河北省阜平县、甘肃省农业保险扶贫为典型案例,对比分析得出启示借鉴,有助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发挥。第4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及因素。本章主要探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影响因素和制约因素。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具有风险保障、提供增信担保、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促进农业技术发展等功效,这些功效的发挥有助于贫困的缓解。供给端:宏观层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农业保险相关立法和条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提供了政策环境、机制体制的必要配套;微观层面——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保险险种和技术创新等,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提供了操作方式。需求端:普遍存在的农业灾害性风险和农业灾害损失导致农户产生了农业保险需求意愿;农业收入的不断增加,使得农户基本具有购买农业保险的能力,进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产生有效需求,以达到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目的。然而,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仍存在制约因素:政府层面,配套措施不明确、保障水平低且补贴项目单一、大灾补偿和再保险机制缺乏等;保险机构层面,基层服务水平不足、区域风险与费率不匹配、特色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保险教育宣讲力度不足等;贫困农户层面,风险感知能力和保险意识薄弱、有效需求不足等,制约因素的存在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应无法充分发挥。第5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临界点及传导机制。本章从农户行为出发,探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边际效用、收入弹性、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以及不确定条件下的期望效用。研究表明:当收入弹性为负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商品属性发生变化,即对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总效应为负,这也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存在障碍的原因之一。在期望效用中,公平保费条件下投保与否对农户收入没有影响,但实际上,不确定条件下的效用低于确定条件下的效用,即政策性农业保险所带来的净福利将更大,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将更好。基于效用分析,本文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存在着临界点,即门槛效应。在临界点之上,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缓解产生了直接和间接传导。其直接传导机制是:(1)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后,若发生风险损失,保险公司给予经济赔偿,能够减少收入波动,缓解脆弱性;(2)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平滑消费并减少农户的不确定性预期,增强农户的消费信心,实现消费者剩余最大化,进而实现脆弱性的缓解。其间接传导机制是:(1)通过“降低农业投资者风险预期→农业投资增加→农业产业化程度提高→农业产出率提高→农业收入增加→农业经济增长”这一路径推动经济增长,伴随着农业经济增长,涓滴效应带来了农户收入的增加和其它福利状况的改善,进而缓解贫困脆弱性;(2)通过保费收入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与此同时,保费补贴的实质是政府转移支付,能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化。进一步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缓解贫困脆弱性。但是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从农村缓解贫困的政策角度来看,初始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的国家,采取收入再分配政策以推动贫困减缓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第6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理论模型及数值模拟。本章从实证的角度探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脆弱性的效用。在对比相关模型的基础上,将MIU效用函数、贝尔曼方程和马尔可夫过程相结合,构架理论模型;以农户在未来陷入贫困的概率度量贫困脆弱性。参考前人研究,对相关参数进行校准,模拟不同情况下农户陷入贫困的概率,采用图形的方法直观显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脆弱性的效用。研究表明:(1)当农户初始资产高于临界值时,投保农业保险后陷入贫困的概率低于未投保的概率;(2)当农户初始资产高于临界值时,赔偿比例越大,陷入贫困的概率越低,反之亦然;(3)相较于足额保险,投保不足额保险时,贫困概率下降的速度较慢(斜率较小);(4)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的增加,有助于降低贫困家庭陷入贫困的概率。本章从实证的角度初步证明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存在着临界点。第7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典型村庄的调研数据。本章基于典型村庄的微观调研数据,采用FGLS法、Probit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于笔者亲身参与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村普惠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制、效应及政策研究”课题组在四川、甘肃、青海和河南等四省典型村庄的调研数据。在对样本贫困脆弱性进行测度及Probit回归后,结果显示:(1)在1天1美元标准下(即年收入2600元),被调查的622户农户中,有65.59%的农户为贫困脆弱性家庭,其中建档立卡农户占比25.24%,非建档立卡农户占比40.35%。(2)整体样本中,参与农业保险、获得保费补贴和保险赔偿能够降低贫困脆弱性,但是保费支出不利于贫困脆弱性的缓解。对比建档立卡农户和整体样本农户发现:对于建档立卡农户而言,若要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应,减轻保费负担是十分重要的,同时,适当提高对建档立卡农户的保费补贴,能够有效降低其贫困脆弱性。非建档立卡农户中,农业保险参与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系数低于建档立卡农户,表明对建档立卡农户而言,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更大的边际效用。保费支出变量的系数低于整体样本和建档立卡农户样本,表明当农户实现摘帽之后,保费支出的压力在逐步降低,对贫困脆弱性的负向影响在不断减弱。第8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省级面板数据。本章基于我国2010年—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门槛面板数据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在对整体样本和分组样本分别进行门槛回归后,结果显示:(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时,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的扩张,给农户带来一定的支付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农户负担,并不利于贫困脆弱性的缓解。随着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脆弱性的效果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规模的扩大,尽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户的保费支付压力,但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并不明显,即缓解脆弱性的效果并不明显。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脆弱性。(2)分组后再次进行回归发现,低收入组中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存在双门槛效应,呈现出“由负到正”的趋势;保费补贴和保险赔偿不存在门槛效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但并不显着。中等收入组中,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和保费补贴存在单门槛效应,且影响系数为正;保险赔偿存在单门槛效应,影响系数“先负后正”。高收入组中,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保费补贴和保险赔偿均存在单门槛效应,系数均为正,但显着性较低。第9章,研究结论、建议及展望。如何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是本文研究的实践意义,也是本章价值所在。研究表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是客观存在且不断演化的,其风险保障、提供增信担保、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促进农业技术发展等方面功效的发挥,能够打破贫困脆弱性的恶性循环,缓解贫困脆弱性。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发挥,仍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也使得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存在着临界点(门槛效应)。进一步的,本文从理论模型和数值模拟、微观数据分析、宏观数据分析等角度,均证实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降低贫困脆弱性,也证明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存在着临界点。基于对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论的总结,本文建议:应遵循政策性农业保险功能的客观规律,肯定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重要作用;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微观效用机制,明确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功能定位;构建多层次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结构,扩大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保障范围;探索差异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制度,提高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保障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最后,研究认为未来可以从探讨多层次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路径、机制与效应;在行为经济学框架下讨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等两个方面入手,开展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对该领域的边际贡献和创新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探索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定位。国内现有针对保险或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的研究主要将其视为一种工具或路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目前处于贫困线下的扶贫对象,而对处于贫困线之上,但是具有高脆弱性,随时可能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农户关注甚少。本文从脆弱性的视角出发,不仅仅关注当前的贫困,更关注未来可能发生的贫困和造成贫困的农业风险因素,以前瞻性的视角进行研究,为建立防范返贫和持续脱贫长效机制提供思路。脆弱性视角下的贫困,研究对象范围更大,研究内容包含风险这一因素,在此视角下的研究有助于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深层次原因,也能够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定位,即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应发挥是存在临界点的,只有在临界点之上,才能够达到贫困脆弱性缓解的目的。由此,本文在肯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提出如果在不恰当的时候、不恰当的对象采用了这一工具,就有可能使贫困加剧。第二,基于“风险-脆弱性”框架探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与以往关于贫困的研究不同,贫困脆弱性具有前瞻性,且将风险融入贫困研究之中,重点关注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对农户贫困的影响。本文在“风险-脆弱性”这一分析框架内,探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在外部风险(普遍存在的农业风险)和内部风险(农户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共同作用下,贫困脆弱性逐步生成;暴露性、敏感性和适应性递次演化推动了贫困脆弱性的不断演化;为预防和应对贫困脆弱性,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毫无疑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保险领域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也是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贫困脆弱性的生成、演化与预防机理,环环相扣构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第三,从微观和宏观层面尝试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作用机制。尽管在实践中可以观察到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脆弱性,在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影响因素和传导机制。本文从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三个层面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宏观和微观影响因素以及制约因素,并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传导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通过稳定农户收入和平滑消费的直接传导机制达到缓解脆弱性的目的;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公平的间接传导机制达到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目的。第四,尝试用理论模型量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效用是人的主观感受,但却可以通过总效用、边际效用等数理公式来表达。现有的研究中,理论模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仅研究农业保险的消费效用;二是构建家庭资产增长模型,研究陷入贫困的概率。结合研究的重点和主题,本文将两类模型结合,构建包含农业风险冲击的效用函数,引入农业保险、保险免赔率、保费补贴比例等变量,并根据农业保险的特点,引入不足额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模型构建的创新。将效用函数、贝尔曼方程和马尔可夫过程相结合并进行数值模拟,从理论层面论证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作用。第五,用典型村庄的微观调研数据评估了农户的贫困脆弱性并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其脆弱性的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能使得农户贫困脆弱性降低多少?是各界关注的重点,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然而,已有的数据库无法满足本文实证所需:大多数微观调研数据没有针对农业保险的数据。因此,本文研究中,采用了笔者亲身参与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在西部地区典型村庄的微观调研数据,一方面评估了农户的贫困脆弱性,另一方面探究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以及主要影响因素。尽管样本量有622份,但涵盖了四川、甘肃、青海等贫困大省,因而仍具有说明意义。进一步的,本文还将受访农户区分为建档立卡农户和非建档立卡农户,对比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其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二、关于宁夏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宁夏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3.1 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 |
1.3.2 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3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4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模式及政策措施研究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框架与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与局限 |
1.6.1 研究的创新 |
1.6.2 存在的局限 |
第2章 理论回顾与借鉴 |
2.1 金融中介理论 |
2.1.1 交易成本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论理论 |
2.1.3 风险管理理论 |
2.1.4 简要评述 |
2.2 金融发展理论 |
2.2.1 金融结构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功能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2.5 简要评述 |
2.3 经济增长理论 |
2.3.1 新古典增长理论 |
2.3.2 内生增长理论 |
2.3.3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3.4 简要评述 |
2.4 网络经济理论 |
2.4.1 网络商品理论 |
2.4.2 双边市场理论 |
2.4.3 长尾理论 |
2.4.4 简要评述 |
第3章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及研究假说 |
3.1 核心概念界定与辨析 |
3.1.1 数字金融 |
3.1.2 农民收入增长 |
3.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间接作用机理 |
3.2.1 农户创业 |
3.2.2 经济增长 |
3.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作用机理 |
3.4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与空间溢出机理 |
3.4.1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机理 |
3.4.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作用机理 |
3.4.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与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
4.1 数字金融的业务形态 |
4.1.1 网络支付 |
4.1.2 网络融资 |
4.1.3 财富管理 |
4.1.4 网络保险 |
4.1.5 互联网征信 |
4.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 |
4.2.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脉络 |
4.2.2 中国数字金融指标体系 |
4.2.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评价 |
4.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及趋势 |
4.3.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 |
4.3.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趋势 |
4.4 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 |
4.4.1 超常规增长阶段(1978-1984 年) |
4.4.2 波动低速增长阶段(1985-2003 年) |
4.4.3 高速增长阶段(2004-2012 年) |
4.4.4 新常态增长阶段(2013-2019 年) |
4.5 农民收入增长的结构变化 |
4.5.1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 |
4.5.2 结构变动的收入增长贡献 |
4.5.3 农民收入的形态结构分析 |
4.6 农民收入增长的地区差异及空间分布特征 |
4.6.1 各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时期差异 |
4.6.2 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异系数分析 |
4.6.3 四大区域的农民收入增长差异 |
4.6.4 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分布特征 |
4.7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分析 |
4.7.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7.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的相关性分析 |
4.7.3 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总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估计策略 |
5.2.1 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 |
5.2.3 估计策略 |
5.3 计量结果分析 |
5.3.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
5.3.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 |
5.3.3 区域差异分析 |
5.3.4 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及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1 引言 |
6.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分析 |
6.2.1 模型与变量 |
6.2.2 数字金融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2.3 人力资本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6.3.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3 空间计量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经济增长渠道 |
7.1 引言 |
7.2 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统计分析 |
7.2.1 模型设定 |
7.2.2 变量选择 |
7.2.3 统计分析 |
7.3 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 |
7.3.1 基于总体样本的计量分析 |
7.3.2 基于细分样本的计量分析 |
7.4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的计量分析 |
7.4.1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 |
7.4.2 拓展性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农户创业渠道 |
8.1 引言 |
8.2 模型、变量与数据 |
8.2.1 模型设定 |
8.2.2 变量选择 |
8.2.3 数据来源 |
8.2.4 描述性统计 |
8.3 数字金融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1 数字金融使用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2 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增收的溢出效应 |
8.3.3 农户家庭异质性分析 |
8.4 作用机制分析 |
8.4.1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活动 |
8.4.2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绩效 |
8.4.3 拓展性讨论:数字金融与农户非农就业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 |
9.2.2 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
9.2.3 完善数字金融监管 |
9.2.4 加强消费权益保护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结构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逻辑与结构 |
三、数据来源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简要评述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四、国外研究简要评述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反贫困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 |
四、金融扶贫与信贷减贫 |
五、龙头企业 |
六、兼业农户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二、贫困与反贫困理论 |
三、要素分配理论 |
四、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 |
五、信贷配给理论 |
第三章 信贷减贫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美国的减贫方式 |
二、韩国的减贫方式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信贷减贫经验 |
一、孟加拉的减贫经验 |
二、小额信贷2.0模式 |
第三节 其他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减贫经验 |
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减贫经验 |
第四节 经验总结与评价 |
第四章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进程、成效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基础环境 |
一、信贷减贫的外部环境变迁 |
二、信贷减贫的政策环境变迁 |
第二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实践 |
一、扶贫贴息贷款的实施 |
二、扶贫小额贷款的实施 |
第三节 当前我国的信贷减贫实践 |
一、信贷减贫的政策体系 |
二、信贷减贫的资金支持体系 |
三、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形式 |
第四节 当前信贷在农村地区的投入情况 |
一、涉农信贷资金分布 |
二、从农村存贷款余额分析资金流出 |
三、信贷资金在扶贫中的作用 |
第五节 新金融形式的补充 |
一、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布局 |
二、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
三、金融科技的作用 |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顺势发展 |
第六节 我国信贷减贫效应的总结与评价 |
第五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及弹性分析 |
第一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间接作用机制 |
一、模型构建 |
二、模型分析 |
三、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户收入关系 |
第二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直接作用机制 |
一、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二、非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作用机制的关系分析 |
四、信贷发挥作用的配合机制分析 |
第三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弹性分析 |
一、思路和方法 |
二、模型、变量和数据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基本情况 |
一、数据来源与概况 |
二、所使用的调查问卷说明 |
三、数据描述性分析 |
第二节 农户贫困的影响因素及信贷减贫方式分析 |
一、理论分析 |
二、变量选取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农户收入与信贷的关联分析 |
一、概述 |
二、变量统计特征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 |
第四节 主要结论 |
第七章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典型案例 |
第一节 菏泽牡丹产业发展案例 |
一、菏泽牡丹产业介绍 |
二、信贷对菏泽牡丹产业的作用分析 |
三、信贷支持牡丹产业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第二节 龙头企业与贫困县携手并进的“镇平模式” |
一、合作背景 |
二、关于“产业+资本”项目运作模式 |
三、以信贷为纽带的收益模式 |
四、正在实施的“想念农场”模式 |
第三节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评价 |
一、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不足 |
二、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成功经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作用 |
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 |
三、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效果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 |
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 |
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 |
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4)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回顾 |
2.1 国外相关文献回顾 |
2.1.1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重要性 |
2.1.2 关于普惠金融内涵 |
2.1.3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测度 |
2.1.4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因素 |
2.2 国内相关文献回顾 |
2.2.1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重要性 |
2.2.2 关于普惠金融内涵 |
2.2.3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测度 |
2.2.4 关于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因素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普惠金融发展范畴及理论基础 |
3.1 普惠金融内涵 |
3.1.1 普惠金融概念 |
3.1.2 普惠金融特征 |
3.1.3 普惠金融体系框架 |
3.2 普惠金融发展目标、原则及意义 |
3.2.1 普惠金融发展目标 |
3.2.2 普惠金融发展基本原则 |
3.2.3 普惠金融发展意义 |
3.3 普惠金融发展沿革 |
3.3.1 国外发展沿革 |
3.3.2 国内发展沿革 |
3.4 普惠金融发展理论基础 |
3.4.1 金融功能论 |
3.4.2 金融抑制论 |
3.4.3 金融可持续发展论 |
3.4.4 金融排斥论 |
3.4.5 区域金融论 |
第4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度 |
4.1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指标体系构建 |
4.1.2 数据来源说明 |
4.2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测算方法选择 |
4.2.1 测算方法介绍 |
4.2.2 测算方法确立 |
4.3 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测算结果分析 |
4.3.1 全国及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普惠金融发展测算结果分析 |
4.3.2 八大综合经济区普惠金融发展测算结果分析 |
4.3.3 省域普惠金融发展测算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综合评价 |
5.1 加权平均离差法 |
5.1.1 方法介绍 |
5.1.2 结果分析 |
5.2 变异系数法 |
5.2.1 方法介绍 |
5.2.2 结果分析 |
5.3 基尼系数法 |
5.3.1 方法介绍 |
5.3.2 结果分析 |
5.4 泰尔指数法 |
5.4.1 方法介绍 |
5.4.2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收敛性检验 |
6.1 收敛假说 |
6.1.1 新古典增长模型的收敛假说 |
6.1.2 普惠金融发展的收敛假说 |
6.2 β收敛检验 |
6.2.1 模型介绍 |
6.2.2 检验结果 |
6.3 核密度收敛检验 |
6.3.1 模型介绍 |
6.3.2 检验结果 |
6.4 马尔可夫链收敛检验 |
6.4.1 模型介绍 |
6.4.2 检验结果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影响因素分析 |
7.1 影响因素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机理分析 |
7.1.2 研究假设 |
7.2 模型构建 |
7.2.1 普通面板模型的构建 |
7.2.2 空间面板模型的构建 |
7.3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7.3.1 变量选取 |
7.3.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7.4 实证检验 |
7.4.1 基于普通面板模型的实证检验 |
7.4.2 基于空间面板模型的实证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加强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 |
8.2.2 制定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化协调战略 |
8.2.3 拓宽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和深度 |
8.2.4 优化普惠金融需求主体的生态环境 |
8.2.5 推进普惠金融运作模式的市场化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5)“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2.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土地金融 |
2.1.2 金融产品 |
2.1.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三权分置”改革与土地金融的关系研究 |
2.2.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优化研究 |
2.2.6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供求理论 |
2.3.4 理论框架 |
3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现状分析 |
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 |
3.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历史演进 |
3.1.2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 |
3.1.3 “三权分置”改革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的意义 |
3.2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实践 |
3.2.1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 |
3.2.2 国内外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分析 |
3.2.3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创新实践评价 |
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分析 |
3.3.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 |
3.3.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 |
3.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存在的问题 |
3.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分析 |
3.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 |
3.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现状 |
3.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动力机制 |
4.1.1 内生动力:规模化生产需要 |
4.1.2 外在拉力:“三权分置”改革的牵引 |
4.1.3 市场合力:激活农村资产的需要 |
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农户资金借贷需求与来源渠道 |
4.2.3 农户农地抵押信贷需求意愿、类型和额度 |
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研究假设、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功能 |
5.1.1 供给主体—金融机构 |
5.1.2 监管主体—政府 |
5.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描述性分析 |
5.2.1 四川省总体供给状况 |
5.2.2 金融机构供给意愿 |
5.2.3 农户供给获得情况 |
5.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内生性检验 |
5.4 章节小结 |
6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表征及原因 |
6.1.1 供需错位的表征 |
6.1.2 供需错位的原因 |
6.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2.1 供需错位的识别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变量选取 |
6.2.5 实证结果分析 |
6.3 章节小结 |
7 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典型案例分析 |
7.1 温江区“花木捆绑”抵押贷款 |
7.1.1 背景介绍 |
7.1.2 具体做法 |
7.1.3 实施成效 |
7.1.4 案例启示 |
7.2 郫都区花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 |
7.2.1 背景介绍 |
7.2.2 具体做法 |
7.2.3 实施效果 |
7.2.4 案例启示 |
7.3 崇州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推“农业共营制” |
7.3.1 背景介绍 |
7.3.2 具体做法 |
7.3.3 实施效果 |
7.3.4 案例启示 |
7.4 章节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 |
8.2.2 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
8.2.3 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支撑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6)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民族地区金融扶贫政策沿革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民族地区 |
1.2.2 贫困及贫困的分类 |
1.2.3 洛伦兹曲线 |
1.2.4 金融发展 |
1.2.5 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1.1 经济增长与贫困减缓 |
2.1.2 经济增长益贫性研究 |
2.1.3 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1 金融发展与贫困 |
2.2.2 经济增长益贫性研究 |
2.3 民族地区相关研究 |
2.3.1 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贫困的研究 |
2.3.2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益贫性的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理论框架 |
3.1 金融发展对贫困的直接作用 |
3.1.1 贷款服务 |
3.1.2 储蓄服务 |
3.1.3 投资理财服务 |
3.2 金融发展对贫困的间接作用 |
3.2.1 金融发展-经济增长-贫困 |
3.2.2 金融发展-收入分配-贫困 |
3.3 金融发展与贫困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民族地区的贫困形势与减贫成效 |
4.1 贫困的总体情况和特征 |
4.2 基于FGT的民族地区贫困测度 |
4.2.1 数据选取及处理 |
4.2.2 贫困线的确定 |
4.2.3 农村居民收入及FGT测度结果 |
4.3 西藏、宁夏贫困变化分析 |
4.4 贫困的致因分析 |
4.5 “十二五”以来的减贫成效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 |
5.1 民族地区整体金融发展状况 |
5.1.1 民族地区银行业情况 |
5.1.2 民族地区资本市场发展状况 |
5.1.3 保险市场分析 |
5.1.4 金融相关率分析 |
5.2 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
5.2.1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构建 |
5.2.2 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分析 |
5.3 民族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实证分析 |
6.1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益贫性判断 |
6.1.1 PPGI结果 |
6.1.2 PEGR结果 |
6.1.3 PGC计算 |
6.2 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 |
6.2.1 模型设立 |
6.2.2 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
6.2.3 计量检验及结果分析 |
6.2.4 结论 |
6.3 金融发展减贫弹性的区际差异和动态变化 |
6.4 案例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实证分析 |
7.1 普惠金融与贫困减缓实证分析 |
7.1.1 模型设计 |
7.1.2 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
7.1.3 实证结果 |
7.1.4 结论 |
7.2 案例 |
7.2.1 案例一之盐池模式 |
7.2.2 案例二之保险扶贫 |
7.2.3 案例三之绿色金融减贫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对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完善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
8.2.2 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手段提升,拓展金融服务广度与深度 |
8.2.3 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
8.2.4 规范信贷投放,促进经济更加健康发展 |
8.2.5 结合地区生态特色,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
8.2.6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金融良性发展 |
8.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与农民创业决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农民创业决策内涵及影响因素研究 |
1.3.2 金融素养内涵及其对农民创业决策的影响研究 |
1.3.3 农地产权交易范畴及其对农民创业决策的影响研究 |
1.3.4 金融素养对农民金融行为的影响研究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1.6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金融素养 |
2.1.2 农地产权交易 |
2.1.3 农民创业决策 |
2.2 相关理论 |
2.2.1 创业理论 |
2.2.2 计划行为理论 |
2.2.3 产权经济学理论 |
2.2.4 有限理性决策理论 |
2.2.5 信贷配给理论 |
2.2.6 雇佣关系理论 |
2.2.7 家庭资产配置理论 |
第三章 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机理分析 |
3.1 农民创业决策的理论模型阐释 |
3.1.1 基于职业选择和流动性约束模型的农民创业选择决定 |
3.1.2 基于多目标决策模型的农民创业决策优化 |
3.2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理论分析 |
3.2.1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基本决策的理论分析 |
3.2.2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劳动力雇佣决策的理论分析 |
3.2.3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理论分析 |
3.3 农地产权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理论分析 |
3.3.1 农地流转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理论分析 |
3.3.2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理论分析 |
3.4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产权交易的理论分析 |
3.4.1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流转交易的理论分析 |
3.4.2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融资交易的理论分析 |
3.5 农地流转交易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融资的理论分析 |
3.6 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与农民创业决策的关联系统构建 |
3.6.1 农民金融素养与农村要素市场“地动—人动”的关联机理 |
3.6.2 农民金融素养与农村要素市场“钱动—人动”的关联机理 |
3.6.3 农民金融素养与农村要素市场“地动—钱动”的关联机理 |
3.6.4 农地产权交易中介作用下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理论逻辑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民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与创业决策的现状分析 |
4.1 我国农村金融教育、农地产权制度与创业支持政策发展脉络 |
4.1.1 农村金融教育相关政策与农民金融素养现状 |
4.1.2 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与农民农地产权交易现状 |
4.1.3 创业扶持政策演变与农民创业现状 |
4.2 农民金融素养水平测度与特征分析 |
4.2.1 农民金融素养测度指标体系构建及验证 |
4.2.2 农民金融素养水平的特征分析 |
4.3 农民农地产权交易特征分析 |
4.3.1 农民农地流转交易的特征分析 |
4.3.2 农民农地抵押融资交易的特征分析 |
4.4 农民创业决策特征分析 |
4.4.1 农民创业基本决策的特征分析 |
4.4.2 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的特征分析 |
4.4.3 农民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特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实证分析 |
5.1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研究假说 |
5.1.1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基本决策的研究假说 |
5.1.2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的研究假说 |
5.1.3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研究假说 |
5.2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基本决策的实证分析 |
5.2.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3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的实证分析 |
5.3.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5.3.2 计量模型设定 |
5.3.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4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实证分析 |
5.4.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5.4.2 计量模型设定 |
5.4.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地产权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实证分析 |
6.1 农地产权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研究假说 |
6.1.1 农地流转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研究假说 |
6.1.2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研究假说 |
6.1.3 农民创业决策视角下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效果检验的研究假说 |
6.2 农地流转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实证分析 |
6.2.1 研究设计 |
6.2.2 共同支撑域与平衡性检验 |
6.2.3 农地流转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基本决策的实证分析 |
6.2.4 农地流转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的实证分析 |
6.2.5 农地流转交易影响农民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实证分析 |
6.2.6 稳健性检验 |
6.3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实证分析 |
6.3.1 研究设计 |
6.3.2 共同支撑域与平衡性检验 |
6.3.3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基本决策的实证分析 |
6.3.4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影响农民创业劳动力配置决策的实证分析 |
6.3.5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影响农民创业资产配置决策的实证分析 |
6.3.6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地产权交易中介作用下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实证分析 |
7.1 农地产权交易中介作用下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研究假说 |
7.1.1 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农地产权交易的研究假说 |
7.1.2 农地流转交易中介作用的研究假说 |
7.1.3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中介作用的研究假说 |
7.1.4 农地产权交易链式中介作用的研究假说 |
7.2 农地产权交易中介作用下金融素养影响农民创业决策的实证检验 |
7.2.1 金融素养、农地流转与农地抵押融资交易的关系检验 |
7.2.2 农地流转交易的中介作用检验 |
7.2.3 农地抵押融资交易的中介作用检验 |
7.2.4 农地产权交易的链式中介作用检验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基于农民内在金融素养提升的创业决策优化策略 |
8.2.2 基于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的农民创业决策优化路径 |
8.2.3 基于金融素养与农地产权交易协同驱动的农民创业决策优化机制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及功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策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1.3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文献综述 |
1.3.1 贫困脆弱性的相关文献 |
1.3.2 农业风险与贫困脆弱性的相关文献 |
1.3.3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贫困脆弱性的相关文献 |
1.3.4 文献评述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贫困及贫困脆弱性 |
1.4.2 缓解贫困脆弱性:与脱贫、扶贫的比较 |
1.4.3 政策性农业保险 |
1.4.4 机理 |
1.4.5 功效:功能+效应 |
1.5 研究问题、思路及内容 |
1.5.1 研究问题及研究边界限定 |
1.5.2 研究思路 |
1.5.3 研究框架及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创新与不足 |
1.7.1 创新之处 |
1.7.2 不足之处 |
2.相关理论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 |
2.1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贫困脆弱性的相关理论 |
2.1.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理论 |
2.1.2 贫困脆弱性的相关理论 |
2.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相关理论 |
2.2.1 效用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 |
2.2.2 模型的求解工具:马尔可夫过程 |
2.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 |
2.3.1 农业风险冲击下贫困脆弱性的生成机理 |
2.3.2 农业风险冲击下贫困脆弱性的演化机理 |
2.3.3 农业风险冲击下贫困脆弱性的缓解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及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实践启示 |
3.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 |
3.1.1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农业保险的制度变迁:1982-1992年 |
3.1.2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初期农业保险的制度变迁:1992-2003年 |
3.1.3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确立与变迁:2004年至今 |
3.1.4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演进中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
3.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多层面分析 |
3.2.1 农业风险冲击下的贫困脆弱性及其成因 |
3.2.2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供给和需求层面 |
3.2.3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收入和消费层面 |
3.2.4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风险保障层面 |
3.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的典型案例:中国实践 |
3.3.1 “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河北省“阜平模式” |
3.3.2 “精准滴灌”的甘肃省农业保险扶贫模式 |
3.4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的典型案例:国际实践 |
3.4.1 基于减贫目标的印度农业保险政策 |
3.4.2 巴西农业保险制度及其经验 |
3.5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中外实践的启示借鉴 |
3.5.1 制度体系和政策支持较为健全 |
3.5.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
3.5.3 保险产品供给和配套措施完备 |
3.6 本章小结 |
4.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及因素 |
4.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职能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 |
4.1.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职能 |
4.1.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风险保障功效 |
4.1.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其他功效 |
4.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影响因素:供给层面 |
4.2.1 宏观供给层面的影响因素 |
4.2.2 微观供给层面的影响因素 |
4.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影响因素:需求层面 |
4.3.1 农业风险损失产生农业保险需求意愿 |
4.3.2 农业收入增加提高农业保险购买能力 |
4.4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制约因素 |
4.4.1 政府层面的制约因素 |
4.4.2 保险机构层面的制约因素 |
4.4.3 贫困农户层面的制约因素 |
4.5 本章小结 |
5.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临界点及传导机制 |
5.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 |
5.1.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边际效用 |
5.1.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收入弹性 |
5.1.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
5.1.4 不确定条件下的期望效用 |
5.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临界点:门槛效应 |
5.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直接传导机制 |
5.3.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直接传导机制:收入效应 |
5.3.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直接传导机制:消费效应 |
5.4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间接传导机制 |
5.4.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间接传导机制:经济增长 |
5.4.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间接传导机制:收入分配 |
5.5 本章小结 |
6.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理论模型及数值模拟 |
6.1 相关模型比较及选择 |
6.1.1 模型比较 |
6.1.2 模型选择 |
6.2 理论模型构建 |
6.2.1 基本模型 |
6.2.2 引入农业风险冲击 |
6.2.3 引入农业保险 |
6.2.4 引入不足额保险 |
6.2.5 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6.2.6 陷入贫困的概率 |
6.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用的数值模拟 |
6.3.1 相关参数校准及函数假定 |
6.3.2 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3.3 赔偿比例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3.4 不足额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3.5 保费补贴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7.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典型村庄的调研数据 |
7.1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7.1.1 基于农户资产的贫困脆弱性测度模型 |
7.1.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评估模型 |
7.1.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7.2 农户贫困脆弱性测度 |
7.2.1 收入期望和方差的FGLS估计 |
7.2.2 贫困线的确定 |
7.2.3 农户贫困脆弱性的估计结果 |
7.3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7.3.1 变量的相关关系 |
7.3.2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7.3.3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作用渠道 |
7.4 本章小结 |
8.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省级面板数据 |
8.1 门槛效应的经济学解释 |
8.2 门槛回归模型的基本理论及选择依据 |
8.2.1 门槛回归模型的基本理论 |
8.2.2 门槛模型选择依据 |
8.3 解释变量、数据说明与模型设定 |
8.3.1 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8.3.2 模型设定 |
8.4 门槛效应存在性检验 |
8.5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的实证分析:整体样本回归 |
8.5.1 保费收入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果分析 |
8.5.2 保费补贴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果分析 |
8.5.3 保险赔偿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果分析 |
8.6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的实证分析:分组样本回归 |
8.6.1 样本分组依据 |
8.6.2 低收入组回归结果分析 |
8.6.3 中收入组回归结果分析 |
8.6.4 高收入组回归结果分析 |
8.7 本章小结 |
9.研究结论、建议及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建议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四、关于宁夏人民银行系统金融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D]. 王永仓. 西南大学, 2021(01)
-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11)
- [3]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常玉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4]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研究[D]. 孙英杰. 辽宁大学, 2020(01)
- [5]“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D]. 王双全.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6]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7]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D]. 彭见琼. 西南民族大学, 2019(04)
- [8]金融素养、农地产权交易与农民创业决策研究[D]. 苏岚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9]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J].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15)
- [10]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及功效研究[D]. 徐婷婷.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