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问题浅思(论文文献综述)
岳一然[1](2021)在《乡村旅游影响下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评价研究 ——以上九山村为例》文中指出传统村落是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载体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随着时代发展,当前鲁西南地区部分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已经不能满足村民生活的需求和村落发展的需要。通过实施乡村旅游、特色小镇等多项政策,当前传统村落的旅游业发展良好。传统村落本身就因其独特的景观资源、人文艺术气息和历史建筑而成为令人向往的旅游胜地。适合旅游发展的传统村落也需要对其人居环境进行提升,以满足现代旅游发展的要求。所以对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进行更新对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和村落产业良性发展有重要价值。鲁西南传统村落在自然禀赋、历史沿革、人居环境、旅游发展程度等方面有共性也有特性。分析、归纳、梳理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内涵,现存人居环境问题及影响村落人居环境更新的因素与指标。建立适用于该地区传统村落的评价体系以对传统村落在乡村旅游影响下的人居环境更新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炼该地区传统村落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策略。本次研究中,首先阐述研究的背景及意义,进行相关概念辨析;对国内外关于乡村旅游、人居环境评价、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等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总结和分析,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框架。其次,研究得出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和乡村旅游发展之间存在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关联性,并由此总结提炼评价体系的理论构架。通过对典型研究对象的调研,梳理鲁西南地区传统村落的旅游发展情况及人居环境更新情况,总结其优势与劣势。结合对鲁西南地区的走访调研和生活实践,综合运用德尔菲法和AHP法等统计学方法构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数据化评价体系,得出“乡村旅游影响下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指标评价体系”。结合走访调研情况,对筛选出的鲁西南地区典型传统村落使用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得出乡村旅游背景下鲁西南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更新情况的数值化得分。最后,基于评价体系,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在走访调研和生活实践发现的问题,以上九山村为例提出“基于评价体系的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优化策略”和旅游发展提升策略。鲁西南传统村落在乡村旅游影响下的人居环境更新整体水平一般,旅游发展程度和人居环境更新情况呈现出正相关性。其中上九山村人居环境更新在乡村旅游的影响下有较为积极的发展,但是其人居环境更新的部分内容在乡村旅游的影响下也呈现出一定的问题。本文以上九山村为例从功能分区、发展模式、文创产业等方面提出乡村旅游发展优化策略;从提升基础设施、维护传统风貌、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提出人居环境更新优化策略。以期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状况,并引导乡村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
沈苏丹[2](2021)在《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当前,中国的生态建设已经从保护建设阶段向文明建设阶段转变,与之相伴的是改革开放40余年以来的经济社会领域的巨大变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日益成为学术界研究重点,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的必要性与特殊重要性日益凸显。与传统生态研究的学术成果相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有着研究主体的多样性,研究内容的综合性和研究的强现实导向性。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生态文明理念初步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也在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进行探索,其中有典型代表性的就是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当前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对优化中国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型城乡社会贡献巨大。仍然要指出的是,改革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也难免会走弯路,在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也会难免出现问题,这些问题值得生态建设学者与从业者的关注与研究。有鉴于此,本文选取了中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江西省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又由于生态文明的强公共品属性,将主要的研究视角限定于行政管理机构——江西省政府机构与各部门。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采用了公共管理研究中常用的方法——文献分析法、对比分析法。本文的研究数据主要来自于江西省政府及部门的在2014年江西省开始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后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所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监督报告等内容与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库的内容,在文章与数据图表等形式呈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坚持全方位、全流域、全体系、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好绿色生态优势。本文对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回顾,归纳了取得的部分成就,但是试验区在建设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态制度不健全,二是生态文明教育落后,三是生态意识的薄弱,四是环境污染问题没能得到根本性改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随后借鉴了两个同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份——福建省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分析江西省能够从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分析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就是为了找出改进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包括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绿色技术的研发支撑、优化自然资源产权配置、统筹协调绿色产业布局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健全生态文化宣传体系、挖掘特色生态文化资源、健全污染防控体系,深化污染综合防治,共同打造天更蓝、水更清的生态文明新江西。
陈莉[3](2021)在《岷江上游藏族聚居区耕地非农化过程与优先保护区识别》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解决好14亿人口的粮食问题,必须守住耕地保护这条底线。在我国山区耕地资源尤为短缺的背景下,耕地“非农化”现象日益凸显,直接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影响到区域社会稳定。岷江上游地处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带,是四川省西部藏族的聚居区,也是西藏高原藏族聚居区的东部前缘。论文针对岷江上游独特的地理背景,综合应用POI大数据、地统计学和Marxan模型的理论和方法,揭示藏族聚居区耕地非农化的时空特征及驱动力,并明确不同情境下耕地的优先保护区。研究结果可为山区耕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保护提供指导。论文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岷江上游耕地演变特征及趋势基于景观和斑块两组尺度,采用10m*10m粒度,以1995年和2005年的数据为基础,模拟2015年土地利用变化并进行了精度检验,整体精度和Kappa指数分别为0.883和0.865。结果表明,耕地主要沿河流零散分布,以平均每年4.40km2的速度增长。总体来看,理县、黑水耕地分布方向基本没有变化,茂县、汶川在原有基础上逐渐增加,松潘变化最大。从总体上看,松潘县耕地重心整体向东北方向移动,移动速度逐年加快。在1995-2005年,耕地重心向西南移动0.26km/a;2005-2015年,耕地重心向西北移动0.62km/a;2015-2025年,其重心将向东南移动,移动距离达到1.4km/a。(2)藏族聚居区耕地的时空演变特征藏族聚居区耕地面积变化呈“N”字型,整体处于增加状态,增加145.99 hm2,增幅0.93%,增加的面积主要来自林地和草地。具体表现现在:低山聚居区耕地的信息熵维持在0.36左右,趋于稳定。1995-2025年预测表明,耕地面积变化呈倒“N”字型,面积减少23.77 hm2,减少的面积主要转化为草地建筑用地和林地。中山聚居区土地利用系统无序性先增加后降低,耕地面积呈“V”字型变化。耕地面积呈倒“V”减少,减少了173.68 hm2,减少的面积主要转化为建筑用地和草地。高半山聚居信息熵维持在0.36-0.37,趋于稳定。耕地面积呈“N”字型逐渐增加,增加1025.77hm2,增加的面积主要来自林地和草地。高山聚居区耕地整体呈“V”字变化,减少822.60 hm2,减少的面积主要转换成林地(1262.48 hm2)、建筑用地和草地。高寒聚居区耕地整体呈“V”字变化,面积略微增加,增加140.26hm2,增幅13.73%,增加的面积主要来自林地和草地。(3)耕地非农化演变及驱动力耕地的非农化主要发生在藏族聚居区的中心点附近。东部的非农化进度明显高于南部。造成耕地非农化的驱动因子中,交通、水系等单因子的平均解释力要明显高于地形因子、气候因子,其中路网密度因子解释力达到了67.3%,对耕地非农化分异的影响最为显着。影响理县藏族聚居区耕地非农化的空间分异的主导因子为:路网密度、距道路的距离、与距聚居区的距离和居名点密度。79%的因子交互作用后对耕地非农化的影响比单个因子作用的影响程度大,呈双因子增强和非线性增强作用。(4)岷江上游典型藏族聚居区耕地优先保护区识别针对各指标的不确定性,提出了基于信息量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方法,明确了理县地质灾害的危险性。POI数据反映了理县经济发展强度整体东快西慢,经济发展快的藏族聚居区主要在杂谷脑镇以北和甘堡乡以南,连片集中分布。在耕地保护比例为总面积0~100%下确定的耕地优先保护区占景观面积的57.37%~96.97%,随着保护目标由2.05*103km2增加到3.46*103km2,保护区斑块数量增加,耕地优先保护区更加广泛。
范俊[4](2019)在《农村土地整理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研究 ——以成都市为例》文中认为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是农村社会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中国土地资源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紧张。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建设用地供求矛盾加剧,成为困扰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土地整理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主要途径,主要是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拆院并院”以及闲置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成都市从2007年被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为指导,成都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政府引导,政策推动鼓励下,成都土地整理实施取得成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近年来在农村土地整理的实施过程中,农村土地整理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方面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等特点,反映在农民参与土地整理的主体地位不强,政府、企业在土地整理中“重指标、轻安置”,过度追求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而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挤占,利益相关者的短期利益行为等导致利益失衡的问题,影响了参与者的积极性,削弱了农村土地整理的政策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整理实施。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及其他学科相关理论,以成都市土地整理为研究对象,将土地整理的参与者分为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四个利益相关者。在对农村土地整理概况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利益关系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对成都市农村土地整理案例实证分析,对农村土地整理中利益平衡机制结构开展研究,分析利益平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优化利益平衡机制的思路和对策。农村土地整理是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农村土地利益分配、调整的过程,利益相关者众多,利益关系交织,利益格局复杂。本文从利益相关者为切入点,提出了在坚持政府引导,维护农民权益,明晰土地权属关系,可持续发展促进整体利益增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对策,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整理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为更好地实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实现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长远目标,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优化配置,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尤智玉[5](2019)在《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 ——以洛南县鞑子梁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在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下,我国出现越来越多的弃置村庄。这其中也不乏一些村庄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很高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以及社会经济价值,而对于这些价值的保护与利用却一直鲜有人关注。陕南地区在经历了大规模移民搬迁之后,产生了许多被弃置的古村落。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这些被弃置的古村落并不能纳入到现有的古村落保护体系之中;而根据现有的土地政策,这些弃置的古村落反而应该被纳入宅基地腾退、复垦或生态恢复的范围。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引导,现有的诸多应对并不能很好地保护与利用这些弃置古村落的价值。因此,本文提出弃置型古村落的概念,并以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为研究对象,展开弃置型古村落调研分析以及保护与利用的研究,尝试从评价分类、保护利用与制度保障等多个角度寻求陕南弃置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路径,为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实践起到一定借鉴意义。首先,本研究基于陕南地区弃置古村落的实地调研,分析总结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弃置原因与现状特征,并进一步明确了其价值特征与保护利用的困境。其次,基于现有古村落价值评价相关研究的分析总结,构建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综合价值评价模型,以此作为量化研究弃置古村落价值与利用条件的技术工具,并为弃置型古村落分类研究提供依据。再次,本文依据综合价值评价结果,进行弃置型古村落分类,并结合鞑子梁案例实践,提出不同类型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方式方法。最后,本研究基于我国现有体制机制与相关政策的研究,从法律制度、管理机制、土地政策与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制度路径。研究结果显示,目前陕南地区存在较大数量的弃置型古村落具有保护与利用的价值,而其价值突出表现在具有较高观赏与研究价值的地域性历史、村落景观以及传统村落的生存智慧。其次,由于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成因与现状问题的差异性与复杂性,需要在综合价值评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类研究,而研究最终也确定了从历史文化、自然环境、建筑遗产、利用条件等几个方面构建适用于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的综合价值评价模型。然后,根据综合价值评价结果,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突出表现为历史价值类、自然景观类、综合类等三种类型,不同类型弃置型古村落需要解决不同的保护与利用问题。最后,需要从构建保护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土地政策与拓宽保护资金等四个方面完善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制度体系。
蔡文疆[6](2019)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研究 ——基于Q村的调查》文中认为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或经营权在不同主体间转移的过程中出现了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改革理念等相冲突或不一致的现象。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具有利益的驱动性、行为的传导性和行为的隐蔽性等特征。国家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经历了禁止土地流转、接受调整、鼓励流转这三个大的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经济社会从解决温饱问题向提升生活品质转变,农民的经济来源不再主要依赖于务农收入。外出务工、异地搬迁、新型合作社、土地增值等现象使农村出现新的经济特征,农民也就有着对土地流转的需要。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原因是经济社会出现新的现实使得原有的制度不适应新的发展实际,乡村治理主体未能对土地流转失范行为及时纠偏。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是现实中农民需要及利益驱使下形成的,当前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是在新的利益格局下产生的;当前我国强调要保持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但传统的土地利益分配格局与新的土地利益交织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矛盾,由于改革与立法出现一定的脱节,导致了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出现制度变异;土地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农民利益诉求得不到保障,协商平台不能整合各种利益诉求,也是诱致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变异的原因。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是制度变迁的一个内容,尽管制度变异能够孕育新的制度。但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在一定时期内会变革乡村社会秩序、暗藏土地纠纷、乡村共同体内部利益分化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到乡村治理的有效性。有效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流转朝向常态化方向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的形势是不可逆转的,只能适应这种发展趋势;传统农村熟人社会下,非正式契约难以维持新的乡村政治秩序,需要现代化的法治手段及时补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立法有效衔接是防止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一大关键所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在坚持农村土地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框架下进行的,土地流转不能违背这一前提;农村土地流转中,外来资本的入注呈现出新的利益格局,保障农民土地流转的权益,实现土地流转释放的红利惠及更多的群体是土地流转的导向。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向常态化方向发展要注重制度供给,实现制度与立法相配套,在制度的框架下强化村民法律意识,为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实现乡村产业兴旺,集体经济的培育不能缺席,完善集体经济的成果分配方式,用物质力量筑牢乡村命运共同体,提升乡村凝聚力,实现乡风文明;保障村民的权益,使得多元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整合,村民自治中协商平台的常态化必不可少。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常态化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乡村各项工程的共商共建共享,实现协商共治,助力乡村振兴。论文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梳理,厘清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变化的脉络;论文以Q村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对Q村的观察、访谈,加深了对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这一问题的认识;论文通过公共建设征地、集体土地利用和土地买卖等案例,展现了政府介入型、村集体主导型和农户自发型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具体表现。论文以制度变迁理论和治理理论为指导,丰富了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瞄准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新特征,在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对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对当前农村土地问题的治理有所裨益。
肖南云[7](2018)在《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表明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要提高生态产品的供给。森林作为地球上最为重要的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多种森林生态产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要以丰富的森林资源作为依托。因此充分发挥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森林生态产品的开发。这不仅能促进林区经济转型,提升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林区居民的收入,同时也为黑龙江省老工业的振兴提供生态保障,为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提供生态保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生态保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真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自2005年——2016年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林业发展的政策有50余项,这为森林生态产品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森林生态产品进行研究,研究成果为森林生态产品开发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黑龙江省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森林生态产品开发提供资源保障;我国良好的宏观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然而,长期以来黑龙江省森林生态资源毁损严重、经济支撑力度不足、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参与度不足以及缺乏科技人才支撑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的开发。因此本文在深入剖析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影响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的各方面指标进行评价,确定其影响度的强弱。运用经济学与生态学相结合的方法测量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供需平衡状况,以交易平台构建、价格确定及风险管理为森林生态产品开发途径,按照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的强弱提出对策建议,保障森林生态产品的顺利开发。本论文首先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理论基础,以促进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为目标,在大量文献资料分析、统计数据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供需理论、博弈理论以及公共选择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力求立足科学研究的前沿,在考虑森林生态产品的特殊属性前提下,提出本命题研究的逻辑思想。明确界定了森林生态产品是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无形产品,具备自然属性、公共属性、市场属性及社会属性等特殊属性。森林生态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开发与一般产品不同,森林生态产品开发是在对其开发能力进行评价的前提下,运用经济学与生态学方法对其供需进行测算后,通过交易平台建设、价格确定以及风险管理等开发途径将其生态功能转化为服务于社会的产品的过程。其次在对黑龙江省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明确黑龙江省森林生态功能类型,深入分析了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三个层面构建了包含环境、经济和社会三个层次、16个具体指标的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体系。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将复杂的系统分解,使抽象、不具体的问题数学化、系统化,对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的多目标、多准则问题转化为多层次单目标问题,所得结果简单准确,更容易被参阅者接受和被决策者采用。森林生态产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只通过客观的数据来评价其开发基础的影响因素并不能够完全、真实地反应指标的重要程度,因此本文将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相结合,对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分析,并创新地将生态产品供给量、森林生态产品需求量以及生态满意度引入到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中。分析结果表明影响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最主要指标是环境能力指标,尤其是其中的政策环境、自然环境和宏观经济环境。其次是经济能力指标,对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影响最小的是社会能力指标。在16个具体指标中,政策环境、林业资本投入、生态产品需求量、科技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这五项评价指标的权重之和在总权重占比达到0.6272,说明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首先需要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充足的资金保障和有效的生态产品需求,同时良好的科技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是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基础。研究所得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可利用性,使得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基础评价指标的情况更加清晰、直观,为提出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对策建议提供依据。再次,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深入分析了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与需求,由于森林生态产品的特殊属性对其供需的分析不能仅仅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因此运用生态足迹方法对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供需状况进行测算,得出黑龙江省2008-2015年生态供需情况,结果表明黑龙江省急需对森林生态产品进行开发。建立交易平台,明确生态产品价格以及进行在开发的各个阶段进行风险管理是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必要途径,尤其是森林生态产品的定价问题是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关键,基于森林生态产品所具有的特殊属性,本文采用博弈定价的方法,在分析政府、森工企业、其他企业及个人三方博弈主体的基础上,利用已知的数据分析获得博弈主体各方都满意的均衡价格,均衡价格为882.77元/亩(13241.55元/公顷)。最后依据影响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的强弱提出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对策建议。黑龙江省拥有广袤的森林资源,对森林生态产品进行开发,可促进森林生态产品的产能增加,提高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量,以此保障黑龙江省及全国的粮食安全;保障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促进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同时对森林生态产品进行开发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全国的生态平衡。
王玉军[8](2017)在《基于地质环境约束的区域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研究》文中指出地质环境主要是地球表层岩石、土、地下水共同构成的环境系统,是自然环境的本底和自然资源的赋存系统,也是人类生存的栖息场所、活动空间及生产生活所需物质来源的载体,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所有的土地利用活动均发生在地质环境系统中。伴随着我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导致的土地利用激烈变化,地质环境急剧恶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频发,暴露出长期以来未根据地质环境约束开展土地利用活动、土地利用规划中地质环境因素缺位等不足。因此,系统地考虑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将地质环境影响因素融入土地利用规划中,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为探索“矿地融合”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工业化、城镇化过程在土地利用上体现出城镇用地、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快速扩张,耕地、未利用地不断减少,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U”型增长。在各类用地增减变化表象的背后,其驱动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因素、生态环境因素和地质环境因素。三类因素对土地利用的作用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和制约的:①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的变化均是双向影响关系;②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都是自然环境的组成部分,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底,两者的内涵在地形、水土等方面存在重叠与互动;③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短期的、主动的,生态环境因素和地质环境因素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长期的、被动的、决定性的;④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的本质关系是地球自然本底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互相作用、互为制约,地形、岩土、地下水、地质灾害是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地质环境因素,城镇开发、矿产开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耕作是影响地质环境的主要土地利用方式。从地质环境方面看,岩土、地下水和地质灾害对各类土地利用方式均存在制约影响;从土地利用方面看,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各种地质环境要素均有较大影响。土地利用变化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是明显的,每一种互动关系中的影响机理也是明确的。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存在两面性,其正、负面影响可归纳为地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问题两方面。一方面,地质资源作为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所提供的物质支持,包括了矿产、地下水、地热、地质遗迹等资源,其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强。另一方面,地质环境问题作为危害人类生存与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现状相冲突的不良地质作用或现象,包括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和水土地质环境问题、特殊岩土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矿山、城市、河湖水库、海岸带等其他地质环境问题,大部分对土地利用都有强约束作用,会阻碍土地用途的主动转变,抑或造成土地用途的被动调整。地质环境对某类土地用途的满足程度即为该土地用途的地质环境适宜性。由于地质环境因素繁杂,土地用途类型多样,不同土地用途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根据耕地、城镇用地、采矿用地的立地条件及其与各类地质环境因素的相互关系,分别建立了耕地、城镇用地、采矿用地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①耕地的指标体系包括地形、土壤、水文、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等5类16项评价指标;②城镇用地的指标体系包括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环境资源等6类22项评价指标;③采矿用地的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安全、环保3类9项评价指标。针对各项评价指标,分别确定了适宜、较适宜、较不适宜、不适宜4个适宜性级别的评价标准。运用物元法构建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模型,使各项评价指标的量化值与适宜性级别直接关联;采用AHP法与熵值法相结合的主、客观综合赋权法,更加科学、准确地反映不同地质环境因素对土地利用的相对影响程度。以徐州城市地质调查区为研究区进行实证研究,评价结果显示:①研究区耕地适宜性总体较高,铜山区利国镇和贾汪区大洞山极差;②研究区城镇用地适宜性总体较高,泉山区西部和东南部、铜山区局部区域极差;③研究区采矿用地适宜性两极分化,适宜和不适宜的范围均较大,鼓楼区东南部、云龙区南部、铜山区北部和东南部、贾汪区南部等区域极差。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地质环境数据资料完备的情况下,本文提出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方法具有可行性,能够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从地质环境的角度评价区域不同土地用途的适宜程度。基于不同土地用途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结果,在遵循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管制规则,突出地质环境约束、落实约束性指标、保护耕地和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对现行规划的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进行布局调整优化。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允许建设用地区,探讨具有普适意义的土地利用规划布局调整优化方法:①将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非耕地,较不适宜的调整为一般农地区;②将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一般农地区调整为非耕地,适宜的优先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且尽量保证乡镇内部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变;③对于允许建设用地区,将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新增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根据其耕地适宜性调整为一般农地区中的耕地、林业用地区或其它生态用途;将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采矿用地区,根据其耕地和城镇用地适宜性及区位,调整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或其它生态用途;④对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中调出的耕地,优先从调出的允许建设用地区中补充,其次从一般农地区中的非耕地中补充,且尽量保证乡镇内部耕地面积不变;⑤对于允许建设用地区调出的新增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优先从有条件建设用地区中补充,其次从现状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周边、城镇用地适宜性较高的一般农地区中补充,且尽量保证乡镇内部允许建设用地区面积不变。以徐州城市地质调查区为研究区进行实证研究,调整优化结果为:①研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2431.69公顷,面积保持不变;一般农地区调出2691.38公项,调入2623.64公顷,面积减少67.74公项;允许建设用地区调整248.03公顷,面积保持不变;允许建设用地区内部,采矿用地区减少215.81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增加215.81公顷;林业用地区增加67.34公顷,水域等其他用地区增加0.40公顷。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研究提出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方法能够在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结果,对主要的几类土地用途分区进行空间布局调整,使现行规划布局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安全、可行,弥补了现行规划对地质环境因素考虑不足的缺陷,是“矿地融合”理论实践的有益探索。
王晓军[9](2016)在《柔性设计模式 ——基于弹性理念的生态城市设计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是世界上最积极探索和建设生态城市的国家之一。生态城市建设肩负着我国对国际社会节能减排的承诺,也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策略和未来城市发展趋势。生态城市设计作为其建设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需要更加深入真正的研究与探讨。本研究所阐述的柔性设计是基于弹性理念的生态城市设计策略,以解决生态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问题为主要出发点,以适应与灵活的观点研究生态城市设计在解决和理解建设发展问题中的作用,并构建具有可持续特征的策略框架。柔性设计是一种具有灵活性的策略组合,是生态城市设计理论的新思维。柔性设计理念不拘泥于传统生态城市设计的流程或形式约束,将弹性特征与可持续设计行为相结合,针对生态城市发展所面临的压力与冲击,与现有的城市设计或规划并行不悖,可以适用于不同的城市尺度。本研究包括四个研究部分。主线为贯穿全篇的弹性理念与可持续的生态城市设计方法。四个研究部分分别为:目前生态城市发展问题的研究、弹性理念的研究、生态城市设计的研究和柔性设计策略框架的整合研究。第一部分:阐述了目前我国生态城市发展的问题。基于生态城市的阶段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提出生态城市设计层面的思路转变对策——弹性理论。第二部分:弹性理念的研究为第三章与第七章的部分章节,阐述了本研究的理论核心——弹性与主题——柔性设计。深入研究了弹性理念的应用范围、本质和相关要素,以及柔性设计的概念、辨析、目标对象、与生态城市的关系及推动力等。第三部分:生态城市设计的研究包括第四章、第五章与第六章,分别阐述了可持续生态城市设计的要素,生态城市面临的风险及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可持续生态城市设计要素主要包括生态城市的紧凑性、流动性、生态性与本地化等,通过理论研究和案例对比分析将要素划分为十个可以进行设计的领域。生态城市面临的风险包括作用于生态城市的压力与冲击,压力包括城市化所带来的众多城市问题,城市生态系统承载力等,冲击包括水循环、废弃物管理、空气污染、能源管理及自然灾害等。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的归纳研究,包括指标指引和阈值取值两方面。从环境、社会、经济和资源四类内容“勾勒”出目前普遍认可的生态城市“轮廓”。第四部分:综合以上内容,将弹性理念的特征与可持续的生态城市设计的设计行为灵活整合,构建柔性设计模式框架。在此基础上,回应生态城市发展问题,将柔性设计模式原则对应我国目前生态城市设计与发展的问题,提出适用性及解决方法。本研究由生态系统的弹性引入,从城市设计的弹性给出柔性设计的策略框架,强调以灵活性、适应性和多样性的原则方法去设计生态城市的空间形态。
陈修文,姜玲,赵宏利,廖树峰,陈瑞棋[10](2014)在《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问题探讨——以茂名滨海新区为例》文中认为滨海新区是目前茂名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其土地利用的科学研究显得更为急迫。根据2006—2012年来茂名市茂港区的土地详查数据,参考茂名市茂港区的土地利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对各种地类的利用现状情况做出统计分析,总结出该区的土地利用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期为新区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土地可持续利用对策。
二、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问题浅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问题浅思(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旅游影响下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评价研究 ——以上九山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
1.1.2 旅游产业发展激发新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 |
1.1.3 山东省传统村落人居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 |
1.4 基本概念诠释 |
1.4.1 乡村旅游 |
1.4.2 传统村落 |
1.4.3 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 |
1.4.4 指标评价体系 |
1.5 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目标 |
1.6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6.1 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1.6.2 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1.6.3 国内外相关研究总结与分析 |
1.7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7.1 研究方法 |
1.7.2 技术路线 |
2 乡村旅游影响下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评价的方法建构 |
2.1 传统村落人居环境系统特征研究 |
2.1.1 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内涵 |
2.1.2 传统村落人居环境独特性 |
2.1.3 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构成 |
2.2 乡村旅游发展与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的关联性研究 |
2.2.1 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相关理论 |
2.2.2 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的关联性 |
2.2.3 旅游影响下传统村落保护模式、更新内容与作用途径 |
2.3 指标评价体系的理论构架 |
2.3.1 评价体系逻辑框架 |
2.3.2 评价体系理论构建 |
2.4 本章小结 |
3 乡村旅游影响下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发展现状 |
3.1 鲁西南典型传统村落调研对象选取 |
3.1.1 典型调研对象选取 |
3.1.2 典型村落区位特征及历史概况 |
3.2 旅游发展程度较低传统村落调研情况 |
3.2.1 旅游发展现状 |
3.2.2 人居环境更新现状 |
3.3 旅游发展程度较高传统村落调研情况 |
3.3.1 旅游发展现状 |
3.3.2 人居环境更新情况 |
3.4 本章小结 |
4 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评价体系构建 |
4.1 评价流程 |
4.2 指标评价体系构建 |
4.2.1 构建原则 |
4.2.2 指标选取和层级构建 |
4.2.3 指标释义 |
4.3 指标权重设置 |
4.3.1 权重计算原则 |
4.3.2 指标权重计算 |
4.4 评价标准导出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评价结果的上九山村人居环境更新策略研究 |
5.1 基于评价体系的人居环境更新评价结果分析 |
5.1.1 评价结果概况 |
5.1.2 评价结果分析 |
5.2 优化研究案例对象选取 |
5.3 基于评价结果的上九山村现状问题分析 |
5.3.1 导向性问题 |
5.3.2 实施性问题 |
5.4 基于问题分析的上九山村人居环境更新优化策略 |
5.4.1 优化原则和优化路径 |
5.4.2 导向性优化策略 |
5.4.3 实施性优化策略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1.1 结论一 |
6.1.2 结论二 |
6.1.3 结论三 |
6.2 研究的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录 |
表录 |
附录 |
附录一:评价体系专家调查问卷 |
附录二:评价体系指标权重计算汇总表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2)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2 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生态文明概念 |
2.1.1 生态文明的定义 |
2.1.2 生态文明的分类 |
2.1.3 生态文明的特征 |
2.1.4 衡量指标 |
2.2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循环经济理论 |
3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演变和现状 |
3.1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演变 |
3.1.1 “山江湖”工程 |
3.1.2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
3.1.3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
3.2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
3.2.1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措施 |
3.2.2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 |
4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生态制度不健全、落实难 |
4.1.1 环境保护制度不健全 |
4.1.2 政策落实效率低 |
4.1.3 自然资源产权体系不完善 |
4.2 生态技术发展落后 |
4.2.1 能源开发技术落后 |
4.2.2 生态工业技术落后 |
4.2.3 生态农业技术落后 |
4.3 生态意识薄弱 |
4.3.1 生态文明教育落后 |
4.3.2 生态保护公民参与度低 |
4.3.3 生态法治观念淡薄 |
4.4 环境污染问题未得到根本性改善 |
4.4.1 大气污染治理效果欠佳 |
4.4.2 垃圾处理流程形式化 |
4.4.3 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严重 |
5 江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内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借鉴 |
5.2 福建长汀生态文明经验借鉴 |
5.3 其他省生态文明建设对江西省的启示 |
6 推进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
6.1.1 完善相关制度法规 |
6.1.2 自然资源产权配置 |
6.2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
6.2.1 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
6.2.2 打造绿色品牌 |
6.2.3 布局绿色产业 |
6.3 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
6.3.1 加强生态文化宣传 |
6.3.2 挖掘特色文化资源 |
6.4 健全污染防控体系 |
6.4.1 深化污染综合防治 |
6.4.2 打造“碧水蓝天”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岷江上游藏族聚居区耕地非农化过程与优先保护区识别(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2 研究区开展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篇章结构 |
2 研究区概况 |
2.1 岷江上游流域概况 |
2.1.1 自然环境 |
2.1.2 社会经济状况 |
2.1.3 研究区选择依据 |
2.2 岷江上游藏区 |
3 岷江上游耕地特征及演变趋势 |
3.1 研究方法与数据 |
3.1.1 评价模型 |
3.1.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3.2 结果与分析 |
3.2.1 栅格数据的粒度效应 |
3.2.2 未来耕地的分布 |
3.2.3 流域范围内的耕地的时空演变规律 |
3.2.4 基于藏族聚居区的耕地时空演变 |
3.3 本章小结 |
4 藏族聚居区耕地非农化时空演变特征 |
4.1 典型样区 |
4.2 分析方法 |
4.2.1 空间全域自相关 |
4.2.2 空间局部自相关 |
4.3 结果分析 |
4.3.1 耕地非农化的数量特征 |
4.3.2 耕地非农化空间分布特征 |
4.4 本章小结 |
5 藏族聚居区耕地非农化的驱动机制 |
5.1 研究区耕地的非农化驱动因素识别 |
5.1.1 经济发展因素 |
5.1.2 社会发展因素 |
5.1.3 政策机制因素 |
5.2 分析方法和数据 |
5.2.1 基于乡镇单元的驱动力 |
5.2.2 基于网格的驱动力 |
5.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5.3 结果分析 |
5.3.1 乡镇尺度的驱动力结果分析 |
5.3.2 网格尺度的驱动力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藏族聚居区耕地优先保护区识别 |
6.1 系统保护规划 |
6.2 优先保护模型的构建 |
6.2.1 基础模型 |
6.2.2 模型的实现 |
6.3 耕地优先保护的实现 |
6.3.1 聚居区的灾害危险性 |
6.3.2 经济发展强度 |
6.3.3 耕地的优化保护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特色与创新 |
7.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农村土地整理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研究 ——以成都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土地整理中利益相关者的研究 |
1.2.2 国内土地整理中利益相关者的研究 |
1.3 研究的目的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的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 农村土地整理利益平衡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土地整理 |
2.1.2 农村土地整理 |
2.1.3 利益 |
2.1.4 利益相关者 |
2.2 农村土地整理利益平衡的相关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2.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3章 农村土地整理的现状分析 |
3.1 农村土地整理中的利益相关者 |
3.2 农村土地整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
3.2.1 政府的利益 |
3.2.2 投资建设企业的利益 |
3.2.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
3.2.4 农民的利益 |
3.3 农村土地整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分析 |
3.3.1 政府与投资建设企业的利益关系 |
3.3.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利益关系 |
3.3.3 农民与政府的利益关系 |
3.3.4 农民与投资建设企业的利益关系 |
3.3.5 投资建设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 |
3.3.6 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 |
3.3.7 政府、农民、村集体、企业之间交织的利益关系 |
第4章 成都市农村土地整理现状案例分析 |
4.1 成都市土地整理概况 |
4.2 成都市土地整理现状 |
4.2.1 市场化运作模式 |
4.2.2 创新农民主体参与的自主自筹自建模式 |
4.2.3 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模式 |
4.2.4 土地利用集约化模式 |
4.2.5 利益分配模式 |
4.3 土地整理利益关系实例分析 |
第5章 农村土地整理利益平衡机制实例分析 |
5.1 农村土地整理利益平衡机制结构 |
5.1.1 利益共享 |
5.1.2 利益增进 |
5.1.3 利益监督 |
5.1.4 利益表达 |
5.1.5 利益协调 |
5.1.6 组织推动 |
5.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2.1 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地位弱化 |
5.2.2 利益表达不充分导致利益分歧 |
5.2.3 利益相关者的短期利益行为 |
5.2.4 利益相关者的风险防控不足 |
5.2.5 利益相关者在集中居住区的利益冲突 |
第6章 优化农村土地整理利益平衡的思路和对策 |
6.1 优化农村土地整理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的思路 |
6.1.1 以政府引导为基础 |
6.1.2 以维护农民权益为中心 |
6.1.3 以产权明晰为前提 |
6.1.4 以可持续发展为动力 |
6.1.5 以法律法规为保障 |
6.2 优化农村土地整理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的对策 |
6.2.1 坚持政府引导 |
6.2.2 坚持维护农民权益 |
6.2.3 明晰土地权属关系 |
6.2.4 可持续发展促进整体利益增进 |
6.2.5 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利益平衡 |
结语 |
1.本文的基本结论 |
2.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3.本文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 ——以洛南县鞑子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对象与相关概念释义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相关概念释义 |
1.3 弃置型古村落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3 研究综述小结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框架 |
1.6 本章小结 |
2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
2.1 陕南地区区域概况 |
2.1.1 自然与地理环境 |
2.1.2 历史与文化环境 |
2.1.3 社会与经济发展 |
2.1.4 移民现象与地域民俗 |
2.2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弃置原因与现状研究 |
2.2.1 古村落弃置原因 |
2.2.2 总体规模与存续现状 |
2.2.3 社会经济现状 |
2.2.4 历史文化特色 |
2.2.5 空间环境现状 |
2.2.6 保护与利用现状 |
2.3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价值初判 |
2.3.1 历史维度的价值 |
2.3.2 文化维度的价值 |
2.3.3 艺术维度的价值 |
2.3.4 科学维度的价值 |
2.3.5 社会经济维度的价值 |
2.3.6 保护与利用的必要性 |
2.4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现实困境 |
2.4.1 村落人口已迁离 |
2.4.2 空间利用限制多 |
2.4.3 保护利用无引导 |
2.4.4 政策制度不完善 |
2.4.5 管理体制不健全 |
2.5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对策研究 |
2.5.1 保护与利用的动力与阻力分析 |
2.5.2 保护与利用的对策梳理 |
2.5.3 保护与利用的研究路径建构 |
2.6 本章小结 |
3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综合价值评价研究 |
3.1 基础数据收集与记录 |
3.1.1 基础数据指标构成思考 |
3.1.2 基础数据指标体系构建 |
3.1.3 基础数据的利用 |
3.2 综合价值评价模型建构 |
3.2.1 评价的目的与方法 |
3.2.2 评价对象预筛选 |
3.2.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2.4 评价因子选取 |
3.2.5 评价指标权重研究 |
3.2.6 评分标准研究 |
3.3 综合价值评价实践应用——以洛南县鞑子梁为例 |
3.3.1 鞑子梁概况 |
3.3.2 鞑子梁现状条件 |
3.3.3 鞑子梁综合价值评价 |
3.4 基于综合价值评价的弃置型古村落分类 |
3.4.1 综合价值评价结果 |
3.4.2 基于价值评价的弃置型古村落分类 |
3.4.3 基于价值评价进行古村落分类的意义 |
3.5 本章小结 |
4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方式研究 |
4.1 历史价值类 |
4.1.1 保护的核心价值 |
4.1.2 核心价值保护的方法 |
4.1.3 古村落利用方式 |
4.2 自然景观类 |
4.2.1 保护的核心价值 |
4.2.2 核心价值保护的方法 |
4.2.3 古村落利用方式 |
4.3 综合类 |
4.3.1 保护的核心价值 |
4.3.2 核心价值保护的方法 |
4.3.3 古村落利用方式 |
4.4 实践应用——洛南县鞑子梁保护与利用研究 |
4.4.1 鞑子梁核心价值要素 |
4.4.2 鞑子梁核心价值保护 |
4.4.3 鞑子梁利用方式 |
4.4.4 案例小结 |
4.5 本章小结 |
5 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制度保障研究 |
5.1 优化现有保护体系,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
5.1.1 建立“指定”与“登录”相辅相成的保护体系 |
5.1.2 完善古村落保护的法律法规 |
5.2 理顺管理机制,建立监管制度 |
5.2.1 建立责任明确的管理主体 |
5.2.2 建立监督协调体制 |
5.2.3 建立建设管理机制与更新许可证制度 |
5.3 推动土地政策调整,促进弃置古村落再生 |
5.3.1 “三地”改革的历史机遇 |
5.3.2 完善现有法律是前提 |
5.3.3 探索宅基地改革方式是关键 |
5.3.4 转变经营方式是重要手段 |
5.4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资金保障制度 |
5.4.1 建立多元化的保护资金筹措途径 |
5.4.2 保护资金的管理和运作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与创新 |
6.1.1 研究结论 |
6.1.2 研究创新 |
6.2 不足与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图录 |
表录 |
附录1: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综合价值评分标准参照表 |
附录2:洛南县鞑子梁保护与利用综合价值评分详表 |
附录3:鞑子梁张家组团空间更新技术经济指标详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发表学术论文 |
参与实践项目 |
参加学术会议 |
(6)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研究 ——基于Q村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立论依据 |
1. 选题背景 |
2. 研究的意义 |
(二) 理论依据 |
1. 制度变迁理论 |
2. 治理理论 |
3. 产权理论 |
(三) 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四)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 研究方法 |
2. 研究思路 |
(五)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 研究的重点 |
2. 研究的难点 |
3. 研究的创新点 |
一、相关概念界定与土地流转制度的历史回顾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1. 农村土地流转 |
2. 制度变异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流转制度的演变 |
1. 禁止土地流转阶段(1978年-1987年) |
2. 接受调整阶段(1988年-2001年) |
3. 快速发展与完善阶段(2002年至今) |
二、Q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生成机制 |
(一) Q村基本情况概述 |
(二) 农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诱因 |
1. 共同体内部利益多元 |
2. 治理主体间互动不足 |
3. 治理机制不健全 |
(三) 农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特征 |
1. 行为的利益驱动性 |
2. 行为的非公开性 |
3. 行为的传导性 |
三、Q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表现及影响 |
(一) 农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表现形式 |
1. 政府介入型的土地流转 |
2. 村集体主导下的土地流转 |
3. 农户自发型的土地流转 |
(二) Q村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案例分析 |
1. 公共基础建设中的土地流转 |
2. 规模化经营中的土地流转 |
3. 小块地之间的土地流转 |
(三) 土地流转中制度变异的影响 |
1. 变革乡村社会秩序 |
2. 暗藏土地产权纠纷 |
3. 乡村共同体内部利益分化 |
四、村土地流转的常态化发展展望 |
(一) 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认识 |
1.土地流转趋势不可逆转 |
2. 农村非正式契约失效 |
3. 土地流转需要立法与改革相配套 |
(二) 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 |
1. 土地流转坚持的底线 |
2. 土地流转必须保障农民权益 |
(三) 规范土地流转的导向 |
1. 优化制度供给,提供法治保障 |
2. 培育集体经济,搭建协商平台 |
3. 建立纠偏机制,保证流转顺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的访谈提纲 |
附件二: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的访谈提纲 |
后记 |
(7)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生态产品 |
2.1.2 森林生态产品 |
2.1.3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 |
2.1.4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供需理论 |
2.2.4 博弈理论 |
2.2.5 公共选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现状 |
3.1.1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自然资源概况 |
3.1.2 生态产品开发的生态林业建设状况 |
3.1.3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经济状况 |
3.1.4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社会文化状况 |
3.1.5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科学技术支持状况 |
3.1.6 林业法律制度现状 |
3.2 黑龙江省主要森林生态产品功能 |
3.2.1 调节功能 |
3.2.2 文化功能 |
3.2.3 生命支持功能 |
3.2.4 固碳释氧功能 |
3.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3.3.1 森林自然资源损毁 |
3.3.2 经济支持力度不足 |
3.3.3 市场体系不完善 |
3.3.4 社会参与度不足 |
3.3.5 缺乏科技和人才支撑 |
3.4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 |
4.1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定性分析 |
4.1.1 评价指标确认原则 |
4.1.2 评价指标选取方法 |
4.1.3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确认 |
4.1.4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4.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定量分析 |
4.2.1 AHP法获取开发能力评价指标主观权重 |
4.2.2 熵权法获取开发能力评价指标客观权重 |
4.2.3 层次分析一熵权法获取评价指标复合权重 |
4.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评价指标权重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分析 |
5.1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基础分析 |
5.1.1 森林生态产品供给基础分析 |
5.1.2 森林生态产品需求基础分析 |
5.2 基于生态足迹的森林生态产品供需及平衡分析 |
5.2.1 供需测算模型构建 |
5.2.2 森林生态产品供需测算 |
5.2.3 2008-2015年森林生态供需动态测算 |
5.2.4 供需测算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途径 |
6.1 建立森林生态产品交易平台 |
6.1.1 森林生态产品交易类型 |
6.1.2 森林生态产品交易方式 |
6.1.3 交易方式选择 |
6.2 森林生态产品定价构建 |
6.2.1 森林生态产品定价方法比较及选择 |
6.2.2 确定博弈定价的利益相关者 |
6.2.3 森林生态产品的博弈定价模型 |
6.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定价实证分析 |
6.3.1 价格区间及收益模型确定 |
6.3.2 均衡价格的确定 |
6.4 森林生态产品开发风险管理 |
6.4.1 开发初期风险分析及管理 |
6.4.2 建设期风险分析及管理 |
6.4.3 运营期风险分析及管理 |
6.5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对策建议 |
7.1 改善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环境 |
7.1.1 优化政策环境 |
7.1.2 提升科技环境 |
7.1.3 改善森林自然环境 |
7.1.4 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
7.1.5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环境 |
7.2 增强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经济支持力度 |
7.2.1 加大林业资本投入 |
7.2.2 拓宽融资渠道 |
7.2.3 增加森林生态产品有效供给 |
7.3 改善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的社会因素 |
7.3.1 加强森林生态产品宣传 |
7.3.2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
7.3.3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7.3.4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论文创新之处 |
8.3 不足与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基于地质环境约束的区域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3.3 数据来源 |
1.4 创新和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 |
2.1.1 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
2.1.2 土地利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2.1.3 小结 |
2.2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 |
2.2.1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必要性 |
2.2.2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研究内容 |
2.2.3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方法 |
2.2.4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应用研究 |
2.2.5 小结 |
2.3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2.3.1 土地利用布局的影响因素 |
2.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方法 |
2.3.3 小结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3.1 基本概念 |
3.1.1 地质环境 |
3.1.2 地质环境评价 |
3.1.3 地质资源 |
3.1.4 土地利用 |
3.1.5 土地利用布局 |
3.1.6 土地利用分区 |
3.2 基础理论 |
3.2.1 系统论 |
3.2.2 灰色论 |
3.2.3 区位理论 |
3.2.4 人地协调理论 |
3.2.5 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 |
第4章 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变化的相互影响 |
4.1 影响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
4.1.1 社会经济因素 |
4.1.2 生态环境因素 |
4.1.3 地质环境因素 |
4.1.4 各类影响因素的关系 |
4.2 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 |
4.2.1 地质环境对城镇土地开发的影响 |
4.2.2 地质环境对采矿活动的影响 |
4.2.3 地质环境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 |
4.2.4 地质环境对耕地利用的影响 |
4.3 土地利用变化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1 城镇土地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2 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3 基础设施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4 耕地利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影响土地利用的地质资源利用方式与地质环境问题 |
5.1 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问题 |
5.1.1 地质资源及类型 |
5.1.2 地质环境问题及类型 |
5.2 地质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
5.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5.2.2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 |
5.2.3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
5.2.4 地质遗迹资源开发利用 |
5.3 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
5.3.1 地震 |
5.3.2 滑坡崩塌、泥石流 |
5.3.3 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 |
5.3.4 水土地质环境问题 |
5.3.5 特殊岩土地质环境问题 |
5.3.6 其它地质环境问题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面向不同地类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1 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
6.1.1 耕地的立地条件及适宜性评价指标 |
6.1.2 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 |
6.1.3 评价指标来源及适宜性标准 |
6.2 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
6.2.1 城镇用地的立地条件及适宜性评价指标 |
6.2.2 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 |
6.2.3 评价指标来源及适宜性标准 |
6.3 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
6.3.1 采矿用地的立地条件 |
6.3.2 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 |
6.3.3 评价指标来源及适宜性标准 |
6.4 评价方法选择与模型构建 |
6.4.1 评价方法确定 |
6.4.2 地质环境物元评价模型构建 |
6.5 实证研究 |
6.5.1 研究区概况 |
6.5.2 研究区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5.3 研究区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5.4 研究区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7.1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布局管控及其问题 |
7.1.1 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分区体系 |
7.1.2 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分区的依据 |
7.1.3 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分区的问题 |
7.2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原则和分区调整思路 |
7.2.1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原则 |
7.2.2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思路 |
7.3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分区调出方法 |
7.3.1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出 |
7.3.2 一般农地区调出 |
7.3.3 允许建设区调出 |
7.4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分区调入方法 |
7.4.1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入 |
7.4.2 一般农地区调入 |
7.4.3 允许建设区调入 |
7.5 实证研究 |
7.5.1 研究区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布局方案 |
7.5.2 研究区土地利用分区调出 |
7.5.3 研究区土地利用分区调入 |
7.5.4 优化方案与现行规划方案对比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和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柔性设计模式 ——基于弹性理念的生态城市设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与重要性 |
1.3 与研究主题相关的研究:概念的界定与辨析 |
1.3.1 弹性思维与柔性设计 |
1.3.2 设计方法与设计策略 |
1.3.3 生态城市设计、生态化的城市设计与城市生态规划 |
1.4 研究现状: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1 生态城市设计的研究综述 |
1.4.2 弹性思维的研究综述 |
1.4.3 从弹性理论的角度探讨城市规划与设计的研究综述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1.7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生态城市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
2.1 生态城市发展问题的综述 |
2.1.1 现阶段生态城市发展的瓶颈 |
2.1.2 我国生态城市发展面临的挑战 |
2.2 生态城市的阶段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2.2.1 生态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及其特征 |
2.2.2 生态城市系统的复杂性及其规律 |
2.2.3 生态城市设计结果的不确定性及其认识 |
2.3 生态城市发展问题的城市设计层面对策 |
2.3.1 生态城市设计策略的思路转变 |
2.3.2 基于弹性理念是生态城市设计方法科学化的演进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弹性理念的理论与作用 |
3.1 弹性理念的概述 |
3.1.1 弹性概念及其适用的学科范围 |
3.1.2 弹性理念的广泛应用 |
3.2 弹性理念的本质与要素 |
3.2.1 本质:维持复杂系统的可持续性 |
3.2.2 要素:阈值与变量 |
3.3 柔性设计:弹性理念下的生态城市设计 |
3.3.1 对象:人工环境-自然环境系统 |
3.3.2 关系:弹性理论与生态城市设计相关理念的对应 |
3.3.3 推动:影响生态城市空间形态演变的冲击与压力 |
3.3.4 理解:柔性设计的概念 |
3.3.5 辨析:柔性设计、适应性城市设计与弹性城市的区别与联系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柔性设计的基础:可持续的生态城市模型 |
4.1 可持续的生态城市概述 |
4.2 紧凑性:生态城市的土地利用 |
4.2.1 相关理论 |
4.2.2 技术与方法 |
4.3 流动性:步行与公共交通 |
4.3.1 相关理论 |
4.3.2 技术与方法 |
4.4 生态性:开放空间与绿地系统 |
4.4.1 相关理论 |
4.4.2 技术与方法 |
4.5 可持续生态城市的空间结构 |
4.6 案例研究 |
4.6.1 新建生态城市:阿联酋阿布扎比的马斯达尔城 |
4.6.2 生态化城市更新:芬兰赫尔辛基的西港 |
4.6.3 生态街区及智慧城市:韩国仁川松岛国际商务区 |
4.6.4 案例比较 |
4.7 柔性设计的可持续生态城市模型 |
4.8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柔性设计的应对:生态城市的风险 |
5.1 生态城市的风险概述 |
5.2 作用于生态城市的压力 |
5.2.1 城市化 |
5.2.2 城市生态系统 |
5.3 作用于生态城市的冲击 |
5.3.1 水循环 |
5.3.2 废弃物管理 |
5.3.3 空气、噪声和光污染 |
5.3.4 能源管理 |
5.3.5 灾害风险、城市安全和脆弱性 |
5.4 将风险转化为城市空间形态的突现 |
5.4.1 生态城市风险总结 |
5.4.2 生态城市空间形态突现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柔性设计的阈值: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的研究 |
6.1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的涵义与作用 |
6.1.1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的定义与特征 |
6.1.2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的作用 |
6.2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与柔性设计阈值的关系 |
6.2.1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与一般城市规划指标比较 |
6.2.2 取值与方向指引:阈值与指标的关系 |
6.3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的比较研究 |
6.3.1 综合指标归类比较 |
6.3.2 单一指数及其计算方法比较 |
6.3.3 国内外生态城市指标体系比较 |
6.4 作为阈值的生态城市指标 |
6.4.1 指标的特性差异 |
6.4.2 环境类指标归纳分析 |
6.4.3 社会类指标归纳分析 |
6.4.4 经济类指标归纳分析 |
6.4.5 资源类指标归纳分析 |
6.4.6 阈值的抽取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柔性设计的模式:策略的整合与适用性 |
7.1 弹性理论作用于生态城市空间 |
7.1.1 生态城市设计下的柔性设计与弹性 |
7.1.2 柔性设计的弹性分类 |
7.2 柔性设计模式的框架:框架的整合与构建 |
7.2.1 柔性设计的生态城市轮廓及评价 |
7.2.2 柔性设计的时间线索 |
7.2.3 柔性设计系统的弹性特征 |
7.2.4 柔性设计应对风险的设计行为 |
7.2.5 柔性设计的策略框架 |
7.3 柔性设计模式的策略组合及适用性 |
7.3.1 不同空间尺度的适用性:生态城市、生态化城市(城区)更新与生态街区 |
7.3.2 灵活性策略及适用性:灵活的城市密度与时间框架 |
7.3.3 多样性、冗余性设计策略及适用性:开放街区与流动性 |
7.3.4 鲁棒性设计策略及适用性:设计适应不同空间用途的潜力 |
7.3.5 响应性、反馈性设计策略及适用性:自然灾害的响应与低碳生活的反馈 |
7.4 柔性设计模式与我国生态城市发展现状——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例 |
7.4.1 柔性设计模式应对我国生态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7.4.2 柔性设计模式应对不同空间尺度的生态城市设计 |
7.4.3 中新天津生态城的柔性设计应对模式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 |
8.1 结语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10)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问题探讨——以茂名滨海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 区域概况 |
2 土地利用结构现状 |
3 存在问题 |
3.1 降水集中, 自然灾害频繁 |
3.2 交通用地较少, 基础设施相对滞后 |
3.3 建设用地供应不足与低效利用并存 |
3.4 土地利用潜力较大与挖潜不足并存 |
4 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 |
4.1 加强农田基本建设,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
4.2 加大投资强度,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
4.3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 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与耕地平衡 |
4.4 控制人口增长, 提高人口素质 |
4.5 运用多种技术改造中低产田 |
4.6 滨海新区的高速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更高要求 |
四、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问题浅思(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旅游影响下鲁西南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更新评价研究 ——以上九山村为例[D]. 岳一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2]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D]. 沈苏丹.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3]岷江上游藏族聚居区耕地非农化过程与优先保护区识别[D]. 陈莉. 西南科技大学, 2021(09)
- [4]农村土地整理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研究 ——以成都市为例[D]. 范俊.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7)
- [5]陕南地区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 ——以洛南县鞑子梁为例[D]. 尤智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06)
- [6]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制度变异研究 ——基于Q村的调查[D]. 蔡文疆. 云南大学, 2019(04)
- [7]黑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开发问题研究[D]. 肖南云. 东北农业大学, 2018(02)
- [8]基于地质环境约束的区域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研究[D]. 王玉军. 南京农业大学, 2017(07)
- [9]柔性设计模式 ——基于弹性理念的生态城市设计策略研究[D]. 王晓军. 天津大学, 2016(11)
- [10]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问题探讨——以茂名滨海新区为例[J]. 陈修文,姜玲,赵宏利,廖树峰,陈瑞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