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0年国际质量会议简介(论文文献综述)
骆明婷[1](2021)在《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贫困是社会生活中普遍的经济现象,传统意义上的贫困指的是物质生活的匮乏,通常局限于一定区域或国家内部;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贫困问题突破地域和国界的局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某一特定人群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能力的社会性问题。联合国成立后,减除贫困、促进发展成为联合国的核心议题之一,联合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陆续开展了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提出了“千年发展目标(MDGs)”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在联合国的行动下,全球逐渐形成了一个涵盖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双边或多边协议、私营部门、公民自愿行动的庞大的减贫机制,旨在通过联合不同的力量,合理利用资源,应对单一国家无法独立解决的全球性贫困问题。本文的阐述基于以下假设:第一,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凌驾于各主权国家之上的强制性权力和有约束性的法律结构;第二,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交往中的主要行为体,各国的行为决策是根据本国利益作出的,寻求在安全、权力、财富上的最大收益;第三,国家间的合作是可能的,良性合作预期会带来共赢的局面,但各行为体的行为方式取决于行为体对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量,并符合某种“集体行动的逻辑”,合作的实现和维系是艰难的。本文试图采用制度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来分析全球贫困治理中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模式以及各行为体在其中的行为方式。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就将发展议程作为核心议题之一,致力于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减除贫困、提升各国人民福祉,从20世纪60年代起,其发展理念经历了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到试图“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再到“可持续发展”的演变,逐步建立起以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为核心的全面的减贫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和监督体系。2015年,在对千年发展目标的终期评估中发现,虽然千年计划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有很多指标尚未达成,且出现了发达国家未履行筹资承诺、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供应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低收入国家减贫进展缓慢等现象。随后,联合国提出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千年发展目标的内容进一步扩展、深化,期待实现经济发展、环境可持续和社会包容性相结合的目标。本文认为造成全球减贫机制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的原因主要在于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是由发达国家供给、发展中国家消费,存在着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的利益提供GPGs,由于减贫领域的GPGs供给成本高,见效周期长,且与供给国的核心利益关系不密切,通常不会获得优先投入,当投入成本过高或与国家核心利益产生冲突时,发达国家将减少或放弃对其的投入。发展中国家不能参与到GPGs供给的决策过程,无法根据本国需求改变GPGs供应和分配的规则,只能被动接受,这一过程是低效、混乱的。国际组织在GPGs供应和分配中发挥着激励和衔接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有强制力的权威机构,且随着减贫议题的扩大,国际机制呈现碎片化状态,导致国际组织指导的减贫机制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本文介绍了自2002年蒙特雷发展问题筹资会议以来国际社会关于MDGs筹资问题和GPGs供给模式的论争,通过这个案例进一步讨论了为什么在全球层面推进减贫领域的改革、重塑减贫GPGs筹资和分配体系存在着困难,并进一步佐证本文的结论。虽然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较于“千年发展目标”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但全球减贫机制的内核和运行模式没有本质性的变化,GPGs的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联合国始终希望能通过建立一种制度化的全球伙伴关系来保证减贫领域GPGs的充足供应,这个体系可以减轻发达国家在面临国内财政或政治危机中筹集资金所遇到的困难,也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源以推进其减贫进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将中国经验传递到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贫机制,增加对外援助,并提出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援助理念,中国的援助模式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援助理念,但与联合国建立互利合作的新型减贫机制的理念更加契合。本文的创新和贡献在于:首先,梳理了联合国成立以来发展理念的变化和发展议程的推进、“千年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总结了现有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减贫机制的决策过程、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和各行为体参与方式;其次,将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交易成本”的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引入到国际关系领域,注意辨析市场中的“理性人”和全球公域中的“理性的国家”之间的行为差异;一国内部有强制性权力下的公共选择和在全球无政府状态下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差异;以及全球不同问题领域(根据是否与国家核心利益相关、是否能取得即时的利益来划分)中行为体的行为决策的差异,并最终聚焦到全球减贫领域的相关问题。第三,通过分析全球减贫领域各行为体之间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的行为模式,论证为什么减贫领域公共产品的供需存在矛盾?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贾辉[2](2021)在《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全球外商投资的金额呈增长趋势,中国对外投资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并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然而,中国对外投资近年来也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忽视环境问题将成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也在增加。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第二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第三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第五章(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本文通过综合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和专门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探讨了预防原则,包括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与预防原则、国际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与预防原则、绿色金融与预防原则。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环境保护,本文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了NAFTA、USMCA、CPTPP、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比较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的环境条款,对中国所参与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环境事件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之后,该章节介绍了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重要预防措施,结合《埃斯波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相比较,对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了讨论。最后,该章节探讨了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了绿色金融相关之国际法体系,结合美国、巴西、印度、墨西哥、英国、马来西亚等国关于绿色金融的立法实践,比较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探讨了绿色金融在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方面的可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构成要件,本文探讨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将国际投资行为区分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两种情形讨论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其次,该章节探讨了私人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比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归责之要件分析,讨论了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国家归责问题。本文还从投资国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分担机制、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本文首先讨论了核电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核电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核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再结合中国核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和中国国内立法分析,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英国政府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参与英国核电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核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核事故之国家责任。其次,该章节探讨了航天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航天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航天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登记公约》、《营救协定》、《月球协定》等,结合中国航天企业“走出去”之概况,以假设案例的方式,探讨了“走出去”的中国航天企业一旦发生航天事故,是否会引发中国的国家责任等问题。最后,该章节探讨了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石油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石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勘探、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再结合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分析了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石油污染之潜在风险,并区分事故造成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分别就国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应重视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本文分别在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中国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方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杨薇[3](2020)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文中研究指明“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与愿景,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中国贡献。“一带一路”倡议是2013年提出的,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并不断发展,经历了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发展过程。本研究选取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和马来西亚等五国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典型代表,主要通过历史研究、口述历史等研究方法,在国内外政治环境、经济状况、外交关系、教育政策等宏观背景下,呈现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个国家之间留学生教育发展过程的立体影像。留学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根据国内和国外两个立足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留学生教育,可以分为向国外派出留学生和接收来华留学生两大分支领域,既有在教育政策指导下发展的共通性,也有遵循各自轨迹发展的独立性。依据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重大教育政策的颁布实施以及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模等具有标志意义的史实,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划分为“重新起步时期”、“深化改革时期”和“加速发展时期”三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和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留学生个体在时代大潮中的经历等不同角度,客观呈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通过对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回溯,本研究得出以下认识:40年来,服务国家建设需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始终贯穿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进程;国际政治局势和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是发展留学生教育的前提条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自身的教育水平是与我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合作的基础;中国经济实力的变化和教育政策的导向决定了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规模。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整体统筹规划、到各自相对独立发展、再回归统筹兼顾趋势的演进过程,充分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与政策取向。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了留学生教育乃至高等教育整体的法制化进程;认识到来华留学生教育具有一定的市场属性、是教育服务贸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直接服务国家公共外交的作用日益突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可在以下几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把留学生教育置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之中,置于世界高等教育的竞争之中,高度重视留学生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快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需要统筹派出和接收两个不同的方向,平衡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留学生教育,契合“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教育的多重功能,不断推动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构筑“民心相通”的教育之路。
白龙[4](2020)在《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的逻辑起点为海上钻井平台法律属性,从沿海国与非沿海国的不同视角下,依托不同海域区分的坐标背景,对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问题予以剖析。在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主导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下,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属性、在不同海域建造、使用及移除海上钻井平台的规则存在较大差异,某些领域的规则付之阙如。通过研究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的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主要全球性和区域性公约、典型国家立法及案例,试图从现有包括人工岛屿、海上人工设施和结构等海上设施国际制度比较分析,在区别各种设施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认为应当明确作为整体的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属性,并确立航行中移动式钻井平台的船舶法律地位;并随之构建涵盖登记制度等在内的海上钻井平台的管理制度。明确沿海国在不同海域建造、使用和管理海上钻井平台的专属权利及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权制度,并确定外国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建造和使用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及该外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权的内容和边界。并应完善国际海底管理局对勘探和开发“区域”油气资源的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制度。在传统国际法对不同海上权利进行平衡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海上钻井平台建立完善的安全区域制度,未来这一安全制度还要增加防范针对的恐怖袭击的重要内容。分析和比较由海上钻井平台引起的环境污染损害的国际环境法律制度及特点,并以此为视角,剖析了当前建立因勘探开发海洋油气资源引起的跨国海洋污染损害责任机制的局限性的原因,分析了区域性防治海洋污染公约在此问题上的空白,应制定规范此类污染损害公约,尤其要建立因勘探开发海洋油气资源活动造成的跨境污染损害责任基金和强制责任保险机制。多维度比较分析了当前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从移除方式上探究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透视了系列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洋倾倒与船舶残骸清除的概念、方式、移除责任人的确定、移除费用的担保等内容,提出应以海洋环境保护为要素,建立涵盖确定移除责任人及移除费用担保机制的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分析了海上钻井平台与航行、渔业、海洋科学研究、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典型用海活动的制度冲突。此类制度冲突凸显了以调整传统用海活动的海洋法制度在应对海上钻井平台时的不足。文章依据现有海洋法体系确立的不同海域的功能价值及沿海国的权利体系,分别提出解决此系列冲突制度的值取向,提出以此形成构建未来协调海上钻井平台与其他用海活动冲突制度的理论建议。
刘明栋[5](2020)在《IMO公约履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全球治理的概念一直都没有统一和明确,不同专业和领域的机构、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法与全球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其本身应当是实现全球治理的一种重要依据。国际海事公约的特点造就了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独特方式和机制组成,使得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不同于其他领域国际公约的履行方式。全球治理与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在很多方面具有一致性。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对于促进我国履约能力建设,发展我国的航运业,并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中的国际地位,增强我国全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运用全球治理理论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将全球治理理论运用到海事条约履约实践中,国际海事公约的履约机制对条约履约机制有传承也有创新和促进,有共性也有个性。本文共有五章。文章的第一章作为入题部分,研究IMO公约履约机制的基本概念,以及较之传统国际法履约方式的不同,全球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分析全球治理的关键要素:主体、客体、依据和路径及其在IMO公约履约机制中的体现,为本文打下理论基础。第二、三章为核心部分,从全球治理理论的视角分析参与主体、对国际海事公约条约与全球治理理论的契合点,我们注意到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依然在履约机制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也认识到IMO从国际造法者的职能身份扩展到国际海事条约履约机制的参与主体,建立了多种机制促进国际海事公约的履行。这些多种机制体现了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路径。除以上两者之外,以国际船级社协会为代表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也在机制中发挥作用。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参与主体、主要国际海事公约对传统国际法履约机制的创新点体现在条约生效要件和参与主体多元化两方面。其中第二章以三大支柱性国际海事公约为主要研究对象,总结国际海事公约的基本特点。国际海事公约“软法”和“强行法”上的体现以及保护海洋共同利益为目的对接全球治理理论。第三章以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确立、发展为内容,并比较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与传统国际法履约机制的不同。第四章具体论述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参与主体以及运行环节,机制的参与主体和运行过程的合作化与全球治理主体 和路径相衔接。第四、五章专注于我国的国际海事公约的国内实践。第四章是对我国应对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现状和问题分析。全球治理理论下,主权国家提升全球治理能力的对内路径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所以我国应积极补足国内海事立法与国际海事公约之间的不一致性。第五章是如何提升我国全球海事治理能力的具体落实措施。对内要加强履约立法与执法符合公约规定;对外,以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机制建立为例,提升我国海上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我国作为国际大国,始终坚持全球治理的方式参与全球问题的治理,同时作为IMO的A类理事国,也在航运界发挥着重大作用。对我国国际海事条约履约状况进行分析,发现海事立法和海事执法主体两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提高我国的履约水平,维护我国海运大国的形象,提升国际海事制度性话语权。
何淼[6](2020)在《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Partito della Rifondazione Comunista)的前身是意大利共产党(Partito Comunista Italiano)。20世纪90年代初,在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发展低潮、国内政治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以及自身因素的“合力”作用下,意大利共产党更名易帜为左翼民主党,走上了改良主义道路。1991年2月,坚持共产主义的党内力量在阿曼多·科苏塔①(Armando Cossutta)的带领下,组织了“重建共产主义运动”,并于同年12月正式更名为“意大利重建共产党”。意大利重建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和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既是原意大利共产党共产主义遗产的主要继承者,也是一个革新共产主义政党。本文是关于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一项整体性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由来,组织结构与自身变革,理论、政策和实践探索,面临的发展困境,理论与实践探索的启示。论文在对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由来背景、历史发展以及现实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从“理论认识”“政策主张”以及“实践探索”三个维度的内在统一上,对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价值定位、目标指向、实践内容和实践形态等问题作了全面阐述;从“自身因素”与“政党生态”两个方面对意大利重建共产党面临的发展困境作了深入分析,旨在从中得到若干有重要启示价值的认识。论文由导论、正文和结语构成。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第一章主要梳理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发展脉络,旨在揭示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由来”问题。论文在分析其前身——意大利共产党70年风雨进程的基础上,阐述了意大利共产党转型和分裂为左翼民主党、重建共产党的背景性因素,进而揭示意大利重建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论文认为,意大利共产党的转型与重建是国际、国内及政党自身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欧洲特别是社会主义运动陷于低迷的环境之中,意大利重建共产党近30年间呈现出“创立新党”“探索发展”以及“艰难前行”的发展态势。第二章主要分析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组织结构与自身变革,旨在揭示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属性”问题。论文在阐述意大利重建共产党较为完整的组织结构和常规化组织运行的基础上,认为党的指导思想从教条式地对待马克思主义到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党的组织原则由最初的民主集中制转变为民主制,党的组织属性由传统的工人阶级政党转变为代表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者利益的现代群众性政党,党的组织运行也由传统的单纯靠组织体系运作转变为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加强组织管理。这是意大利重建共产党自身建设与变革发展的主要内容与价值指向。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理论认识与政策主张,旨在揭示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基本主张”与“价值实现”问题。论文指出,意大利重建共产党基于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分析批判、对社会主义的基本认识以及在意大利的可能性实践,在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外交等领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主张,大体经历了从“激进—温和—激进—温和”的演变过程。第四章主要分析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实践探索及现实困境,旨在揭示意大利重建共产党在既定的政治环境中面临的历史性“难题”以及政党自身造成的主要“问题”。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积极参加议会选举、努力开展社会运动、广泛吸纳社会力量、重视开展左翼联合,在内外交困中求生存、谋发展。然而,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重建”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其发展态势以2008年为分水岭急剧下降。身份定位不明、意识形态模糊,党员数量下降、组织缺乏活力,理论探索乏力、政策可行性低,以及派系纷争不断、组织分裂频繁等问题既是意大利重建共产党深陷困境的表现,也是造成选民基础不够稳固、选民对政党认同感下降的原因,进而造成意大利重建共产党在议会选举频频失利,政治地位日趋边缘化的后果。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发展环境依然严峻,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的欧债危机以及2015年爆发的欧洲难民危机加剧了意大利政坛的波动,引发了意大利政党格局变化,传统执政党日渐衰颓,民粹主义政党迅猛崛起,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生存空间狭窄;意大利的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变革挤压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发展空间。此外,右翼势力对新闻媒体的控制也抢夺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话语空间。第五章主要论述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理论与实践探索的启示,旨在基于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个案分析形成一些带有规律性的思考。论文基于意大利重建共产党“重建”实践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从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与扩大党的社会基础、以灵活多样的社会活动拓展党的生存空间、以更加广泛的力量联合求得自身的发展空间等方面,论述了对于身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共产党的复兴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首要前提”“根本要求”“关键所在”“必要条件”和“必由之路”。结语部分评析了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发展历程和发展前景。苏东剧变近30年来,意大利重建共产党从未放弃对社会主义的探索与奋斗,但也走了一些弯路,比如:为了迎合多党议会民主制的政治规则而把自己塑造成纯粹的群众性政党的形象,过分强调民主以及放弃民主集中制造成党内分裂和思想分歧不断,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和理论政策左右摇摆,造成政党地位愈发边缘化。关于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等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面临的发展困境,我们应客观、冷静、辩证地看待,资本主义制度并不会在短期内全面崩溃,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的复兴与崛起仍需付诸长期的努力,经历长期的考验。总的来讲,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资本主义国家政党政治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国家政党政治跌宕起伏的宏观背景下,考察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历史与现实,研究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明晰意大利重建共产党面临的发展困境及蕴藏的发展潜力,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对21世纪资本主义环境下共产党生存、发展与价值实现的主观因素与客观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另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对世界社会主义复兴的探索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行深刻认识与战略考量。
谢雨蓉[7](2020)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际物流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与手段,经济全球化涉及很多维度,其中一些因素对国际物流的发展演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这些影响因素的研究应抓住主要维度、聚焦关键因素。经济全球化在推进进程中,参与主体、推进机制、表现形式等不断变化,与之相伴的是国际物流的空间拓展、方式变革与形态演化等。当前,经济全球化正面临新的调整变化,既有的产业分工、贸易方式、利益分配格局等都在重塑之中,必将引发国际物流的巨大变革。在全球化当前阶段,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已骤然改变,自身的地位与作用也在悄然变化。在此背景下,中国发出“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打造全球化合作新平台。国际物流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载体,也受到这一全球化新模式的深刻影响。中国需要根据相关因素变化,做出积极应对,调整国际物流发展策略,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有效手段,也为中国积极融入和主动推动经济全球化提供有力支撑。本文以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采用系统分析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之间的关系,以国际政治经济学、经济地理学、技术创新与扩散等学科理论为依据,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主要维度,建立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运用该理论框架,分析经济全球化在不同发展阶段每个维度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总结历史规律,并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的应对策略。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在明确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四个主要维度,分别是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对每个维度的含义进行了阐释和界定,在各个维度上分析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建立了研究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奠定了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二,以大航海为经济全球化的起点,分三个发展阶段,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第一阶段全球化结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依靠暴力与资本推进,形成了根植于殖民地经济的国际生产贸易网络,两次工业革命推动了国际产业分工和地理大发现,这一阶段全球化建立了资本推动、暴力维护的海洋运输体系,大航海将国际航线网络由地中海拓展至全球;第二阶段全球化至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止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建立了发达国家主导、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了垂直化、专门化国际分工,在全球形成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在这一阶段的全球化中,跨国公司及其母国掌控着全球物流资源与市场,集装箱革命推动产业变革,国际物流中心伴随全球产业转移,在太平洋沿岸兴起;第三阶段的经济全球化仍在推进之中,随着新兴经济体崛起,全球化迈入多元共治与互利共赢时代,大规模的多边贸易合作转向以巨型自贸协定为代表的区域合作,国际物流格局加快调整,资源重配、市场重构、区域内需求快速增长、业态模式多元化发展将推动建立新的规则体系,也为后发国家参与规则制定创造了机遇。第三,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提出的全球化新阶段下的新范式,对国际物流的影响,以及中国的应对策略。“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中国作为倡议的发出者,主动推动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带动欧亚大陆中间欠发达地区发展。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物流将形成海陆双向发展格局。在海运物流格局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中国应着力寻求国际物流陆向突破,构建陆路物流大通道,统一陆路国际物流规则,以此作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之一。第四,提出以中欧班列为载体,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发展。在四维分析框架下,梳理了影响中欧班列发展的具体因素,建立数学模型识别了关键因素、原因因素与结果因素,研究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围绕关键因素的竞争博弈,并从加快技术与模式创新,统一规则与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中欧班列的发展思路。第五,围绕中国在经济全球化新阶段,稳步推进海运发展、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应对策略,从中欧班列发展、“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和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三个层面,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本文主要贡献和创新点体现在:(1)从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四个维度,构建了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2)拓展了研究国际物流问题的时空视角:时间上,在经济全球化500年的历史进程中,分阶段系统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空间上,将对国际物流的研究从传统海运领域拓展到海陆两个方向、两大空间。(3)运用四维分析框架,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以市场为主导、以国家综合实力为支撑,在稳步推动海运物流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一带一路”陆路物流突破的应对策略。(4)提出围绕中欧班列实现“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运用数学模型方法识别了中欧班列发展的关键因素,分析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的博弈行为,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宋哲琦[8](2020)在《《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文中研究表明《装饰》作为国内重要的艺术设计类核心期刊,从1958年创刊起,与中国设计共同成长,记录了工艺美术与现代设计的发展历程,汇集了国内外着名专家学者。以《装饰》作为展现学术思想、指导学科实践的平台。本文以《装饰》发展历程为线索,通过期刊分析、文献分析、表格梳理、人物访谈等的研究方法,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内容侧重点将杂志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分析,论述《装饰》与中国设计文化发展之间的关联,并对20年来的杂志内容进行系统的整理,更全面的阐述该杂志的发展历程与时代背景下相互影响的关系,以及对《装饰》、对中国设计文化、教育的作用与影响进行总结。
李秀华[9](2020)在《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海洋是孕育生命的启点,也是承载地球一切物质往复的最终载体。陆地源生于海洋,看似陆地相对独立的物质循环体系最终依然无法摆脱对海洋的依赖。人类从诞生至今,对整个生态的影响非常之大,其对陆地的物质开发及使用也极大的影响着海洋的生态及环境。尽管海洋环境生态系统作为最大的生态系统有其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但频繁的陆上及海上人类活动、废弃物排放、海洋及陆地资源的过度开发等多种因素打破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引起了海洋污染。而海洋污染物会对海洋生态系统乃至人类生命健康直接或间接的产生严重的危害。陆地因为国家的存在而具有显着的边界性,对陆地环境的处理往往以各国家和地区独立处理的内部方式为主,而海洋具有无明显边界的区域性,因此海洋环境问题具有环境区域性特征,其往往不能通过单一封闭性的思维去进行处理。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海洋区域环境的整体治理,强调基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开展区域内各个层次的通力合作。人类针对当前的海洋污染现状探索了 多种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国际机制,不同区域治理机制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性。中国作为海洋大国,目前也面临诸多严峻的海洋污染问题,这些海洋污染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中国自身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赖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借鉴已有的国际合作经验,克服区域治理中的缺陷,形成良好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本论文也基于此研究目的而成,具体内容如下:本论文第一章首先介绍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海洋污染物的类型及其对应的后果,随后介绍了目前海洋污染区域性特征日益明显的背景下,开展区域性环境治理的积极作用,还介绍了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实施效果;最后,结合中国当前的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中的缺陷,提出治理模式的改进设想。海洋污染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并且已经超过一国管辖范围,依靠单个国家已经无法实现海洋污染的有效治理。海洋污染的本质具有区域性的特点,例如海洋污染分布最密集的区域是沿海地区,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区域治理的方式治理海洋污染。国际社会已有的区域治理操作实践已经卓有成效,但仍然存在缺陷和问题。本论文第二章主要从理论视角阐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适用的基本原则,以及传统国际法律制度下“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对海洋污染治理的推动和限制,进一步分析现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下的国际合作主体、治理主体和法律途径的优势与不足,进而运用治理理论分析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符合治理理论的特征,最终从理论上论证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相对于仅依靠单独的国家或传统国际法治理的理论优势,为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提供法理上的基础和支持。受制于洋流、季风等自然因素影响海洋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该区域内的一点受到污染,则有可能扩散到整个区域,并进而影响到另外的区域。因此不同海域的污染可能面临不同的区域治理的需要。受到沿岸国家不同经济制度的影响,海洋的国际属性也催生了不同的区域的治理机制。本论文第三章在内容上主要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进行考察,就各机制之间的共性及问题进行评析,此外本章也将结合国际法律规范对所考察的区域治理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国际法律规范对区域治理问题的影响及效用。长期以来,在海洋区域污染预防和治理问题上,作为利益相关方的该区域沿海国家为防范海洋污染作出贡献的意愿,往往被主权国家海域权益的争执所阻碍。自1974年以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区域海洋项目为世界上140多个沿海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极好的区域内合作契机,并为区域治理构建了许多有代表性的治理机制。这些机制虽然体现在不同的区域治理模式中,但具有机制共性,是海洋区域污染治理中的重要制度。在第三章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考察的基础上,本论文第四章着重从具体机制出发,分析相关机制的特点及内容,并结合国家、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既有探索,从信息共享、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污染评价及赔偿、资金保障、纠纷解决五个方面入手,研究跨国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模式中的主要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全面构建应包括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构建,海洋污染的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的采取和区域内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及区域海洋污染形势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承担海洋大国责任、为全球海洋善治贡献中国力量的意愿不断增强,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不断深化。当前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和海洋区域治理并已有所作为,但在国际规则制定、国际合作的促进实施和国际协调方面仍存在欠缺,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也面临着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发展海洋经济和保护海洋生态的需求不一致、相互依存度较低、争端复杂化、域外势力介入等挑战。基于中国所参与区域合作的现实并借鉴其他区域合作机制的施行经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应首先与区域内各国在治理理念与目标层面达成共识,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蓝色伙伴关系”等不同层次的共同理念并形成统一的层次化的治理目标体系,继而在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资金保障、国内法与国际法在立法和执法层面的协调、国内海洋治理完善、区域内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等多方面开展合作,最终形成全方位的区域合作制度保障。本论文第五章将对于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现状、理念与目标和制度保障进行探讨。
肖冬辉[10](2020)在《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船舶发展出现新方向,世界各国都在积极研发无人船。无人船最显着的特点就是没有在船人员,这也是无人船与传统船舶最大的不同。由于无人船与传统船舶的不同,航行过程中的无人船发生碰撞事故后侵权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重新讨论,尤其是发生碰撞事故后对碰撞有关公约的适用也需要重新评估。本文就是在认清无人船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对无人船发生碰撞侵权事故的原因、碰撞侵权责任主体以及所适用的归责原则、责任划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第一章是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的基本问题概述。无人船不同于传统船舶,因此在对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进行研究之前,需要对无人船的法律性质及对现有公约的适用进行专门分析。首先,需要明确无人船的法律性质。通过比较分析国际公约及各国国内法对船舶的涵义,讨论无人船是否是船舶。其次,在对无人船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明确远程操控无人船下的操控人员是否是船长船员。第三,在总结无人船碰撞侵权特点的基础上,分析无人船碰撞侵权下公约适用的特殊性。第二章是对无人船碰撞侵权行为进行认定。首先明晰侵权行为定义,结合无人船碰撞侵权的特点,讨论无人船碰撞侵权行为的类型。其次,是对侵权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进行具体说明。无人船碰撞侵权下的过失行为包括远程操控无人船的过失、系统生产商的过失、管理无人船的过失、以及无人船所有人的过失。第三章是对无人船碰撞侵权下责任主体的识别。对于具有一定自主能动性的无人船而言,讨论能否赋予其“人”的地位是认定无人船能否作为责任主体的重要问题。基于船舶拟人化理论,分析能否将无人船拟人化以及能否赋予无人船法律主体地位。除此之外,识别责任主体首先要确定识别责任主体的原则,借鉴船舶碰撞侵权责任主体的识别原则再结合无人船自身特点,确定无人船碰撞侵权下识别责任主体的原则。根据责任主体的识别原则,对无人船所有人、无人船承租人作为责任主体进行最终认定。第四章是探究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承担下的相关问题,主要是对无人船碰撞侵权下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以及责任划分进行讨论。首先,是对归责原则理论体系的总体概述,在此基础上明确无人船碰撞侵权下归责原则的适用。其次,根据无人船碰撞侵权方式的不同,讨论责任划分问题。该部分主要介绍在单方过失碰撞侵权、互有过失碰撞侵权以及无过失碰撞侵权下,如何承担及分配责任的问题。
二、2000年国际质量会议简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0年国际质量会议简介(论文提纲范文)
(1)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写列表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贫困治理问题的提出: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
一、什么是贫困 |
二、全球贫困的地区分类与现状 |
三、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概念辨析 |
一、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 |
二、治理和统治 |
三、公共产品和全球公共产品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贫困的产生 |
二、解决贫困的手段 |
三、国际机制理论、全球公共产品和全球贫困治理 |
四、中国减贫的理论与实践 |
第四节 研究假设、基本观点及章节安排 |
一、研究假设 |
二、基本观点 |
三、章节安排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思路 |
第二章 机制化减贫的理论解析 |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 |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演进 |
二、交易费用理论 |
三、公共选择理论 |
第二节 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及其作用模式 |
一、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 |
二、全球公共产品的作用模式 |
三、全球公共产品的的供给模式 |
四、国际社会对全球公共产品筹资模式的探索 |
第三节 制度理论语境下的全球贫困治理 |
一、国际机制理论 |
二、全球治理理论 |
三、全球贫困治理:集体行动的逻辑 |
第三章 联合国的发展理念和减贫机制 |
第一节 |
一、贫困是人类发展的痼疾 |
二、全球化下贫困治理的新路径 |
三、贫困治理的多元方式 |
第二节 联合国的发展议程和贫困治理路径 |
一、联合国的发展理念演进 |
二、联合国治理贫困的组织体系和议事规程 |
三、发展议程中的联合国与区域合作 |
第三节 联合国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 |
一、1960—1969,第一个发展十年:重视经济增长 |
二、1970—1979,第二个发展十年: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
三、1981—1990,第三个发展十年:人的全面发展 |
四、1991—2000,第四个发展十年:可持续发展 |
第四章 千年发展目标下的减贫机制及其实施 |
第一节 联合国千年发展宣言与千年发展目标 |
一、千年计划的形成 |
二、千年计划的具体内容 |
三、千年计划的组织形式 |
第二节 千年计划的机制化实施 |
一、千年计划的推进 |
二、千年计划的实施结果 |
第三节 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与挑战 |
一、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 |
二、千年计划遇到的挑战 |
第五章 联合国减贫机制运行分析及后2015 议程 |
第一节 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与分配 |
一、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作用模式 |
二、减贫领域不同行为体的行为方式 |
第二节 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一、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二、国际筹资与全球公共产品供应 |
第三节 后2015 议程展望 |
一、后2015——《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
二、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争议 |
三、对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评析 |
第六章 贫困治理的中国经验:对世界的贡献 |
第一节 中国的减贫历程与成就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治理的演进历程 |
二、中国减除贫困的治理手段 |
三、中国的减贫进程中的挑战 |
第二节 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一、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二、中国参与全球减贫机制的贡献与挑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2)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前言 |
第一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问题 |
一、国际投资与其环境效应问题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 |
三、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的法律逻辑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律制度 |
一、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和案例 |
二、投资国关于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三、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四、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投资协定之法律协调 |
第三节 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及其问题 |
一、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介绍 |
二、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的问题 |
第二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与预防原则 |
一、预防原则之概述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国家预防责任之体现 |
三、中国境外投资中预防责任之体现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 |
二、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相关之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 |
二、各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四节 国际投资协定环境条款中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协定之环境条款 |
二、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现状 |
三、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完善 |
第三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一、传统国家责任理论 |
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国家责任 |
三、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之具体构成要件分析 |
四、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分析和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私人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一、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归责 |
二、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 |
一、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相关国家责任的形式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一、跨界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三、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机制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之免责情形 |
一、同意或重大过错 |
二、不可抗力 |
三、危难和危急情形 |
四、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 |
第五章 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第一节 核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核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责任分析 |
三、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二节 航天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航天领域事故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三、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石油产业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赔偿责任分析 |
三、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开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具有紧迫性 |
(二)目前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研究仍不足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留学、留学生、国际学生 |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 |
四、文献综述 |
(一)中国留学生教育史的研究成果与进展 |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教育研究现状 |
(三)文献研究述评 |
五、分析的理论基础 |
(一)世界体系理论 |
(二)推拉因素理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 |
(三)公共外交和“软实力”理论 |
六、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1978-1992) |
第一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以俄为师”的留学生教育 |
二、重视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 |
四、留学生教育的暂时停滞与缓慢恢复 |
第二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重新开启 |
一、大规模派出留学生的教育对外开放政策 |
二、重新开始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遣留学生 |
三、建立派出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四、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
第三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 |
一、扩大接收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政策 |
二、重新开始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 |
三、逐步创建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
第四节 重新起步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关系是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具有显着国别差异 |
三、探索建立系统的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第二章 深化改革时期的繁荣发展与局部失衡(1993-2009)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逐步发展 |
一、确立“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政府间协议推动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三、通过校际交流项目派遣留学生 |
四、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派出留学生教育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新成果 |
六、派出留学生安全问题开始集中显现 |
第二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
一、从“积极稳妥发展”到“扩大规模”政策的转变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因 |
三、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的结构分布特点 |
五、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成果逐步显现 |
第三节 深化改革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政治环境为留学生教育提供发展机遇 |
二、市场因素在来华留学生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局部结构失衡 |
四、派出和接收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
第三章 留学生教育契合国家战略的功能日益突出(2010-2018)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新进展 |
一、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 |
二、中俄人文交流机制推动赴俄留学生教育发展 |
三、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机制促进向泰国和马来西亚派遣留学生 |
四、非通用语种建设加快向印度和巴基斯坦派遣留学生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的管理日趋完善 |
六、留学生教育深化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综合情况的了解 |
第二节 “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提质增效的新格局 |
一、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加速发展 |
三、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教育援助的持续增长 |
四、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例 |
五、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变迁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
第三节 加速发展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呈现双向增长趋势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从强调规模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观念转变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安全面临新挑战 |
第四章 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历史经验及深层次问题 |
第一节 影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
一、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对留学生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教育水平是与中国教育合作的基础 |
三、中国经济实力和教育政策决定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走向 |
第二节 派出与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内在联系与特征 |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演进过程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内在联系及特征 |
第三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 |
二、法制化建设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保障 |
三、国际化和市场化是“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重要内驱力 |
四、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
第四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
一、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仍缺乏系统规划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应加速转变观念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亟待多方联动 |
第五章 新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留学生教育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留学生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有独特地位 |
二、留学生教育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融入全球教育体系 |
三、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优秀的开拓者与践行者 |
第二节 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一、建立科学严谨的出国留学信息统计机制 |
二、加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选派留学生的资助力度 |
三、加强“一带一路”区域研究,提供就业政策支持 |
第三节 全面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 |
一、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国家整体发展 |
二、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三、适当控制规模,发展“一带一路”精英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4)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地位 |
第一节 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船舶 |
一、国内成文法中的船舶 |
二、将移动式钻井平台视为船舶的司法实践 |
三、将移动式钻井平台认定为船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四、移动式钻井平台与船舶登记 |
第二节 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其他类型的装置 |
一、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人工岛屿 |
二、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单独类别的物 |
三、主要海事公约中的船舶和海上钻井平台 |
第二章 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与安全保护 |
第一节 国家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一、国家在内水建造海上平台的权利 |
二、国家在领海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三、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四、在大陆架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五、在公海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六、在国际海底区域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第二节 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 |
一、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行政管辖权 |
二、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刑事管辖权 |
三、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民事管辖权 |
第三节 海上钻井平台的安全保护制度 |
一、沿海国对领海内海上钻井平台的保护 |
二、海上钻井平台的安全区域 |
三、防止海上钻井平台遭受恐怖主义危害 |
四、我国海上钻井平台的保护 |
第三章 海上钻井平台环境污染救济制度 |
第一节 现有公约对海上钻井平台环境问题的应对 |
一、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 |
二、区域性公约的应对及其局限性 |
三、现有公约述评 |
第二节 处置海上钻井平台跨国污染损害责任的困境 |
一、IMO无处置因海上钻井平台造成的跨国污染损害职能 |
二、船舶与海上钻井平台的区分形成管辖权阻碍 |
三、行业组织的反对增加了制定公约的难度 |
四、Montara事故的处理凸显缺少可适用的规则造成的困境 |
五、部分国内立法评析 |
第三节 应制定海上钻井平台跨境油污损害责任公约的建议 |
一、制定跨境污染损害条约的可行性 |
二、海上钻井平台造成的跨国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主体 |
三、亟需构建和完善跨境污染损害责任基金和强制责任保险 |
第四章 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 |
第一节 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 |
一、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方式选择 |
二、移除钻井平台的环境风险 |
三、移除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国家实践 |
第二节 移除退役海上设施的国际公约及其局限性 |
一、海洋法公约对移除的适用冲突 |
二、海洋倾倒与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 |
三、移除退役海上设施在区域性公约中的分歧 |
第三节 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及移除费用保障 |
一、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在移除中的责任 |
二、移除海上钻井平台费用的担保和保障 |
三、移除海上钻井平台公约的制定及我国的应对 |
第五章 海上钻井平台与其他用海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与渔业活动的冲突及解决 |
一、与专属经济区内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二、与公海捕鱼自由的冲突与协调 |
第二节 与航行的冲突与协调 |
一、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航行活动的冲突及协调 |
二、与公海航行自由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三节 与其他用海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一、与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冲突与协调 |
二、与其他用途的海上设施的冲突与协调 |
三、与海洋科学研究的冲突与协调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案例索引 |
附录二 缩略语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IMO公约履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IMO国际海事公约确定的履约机制及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际公约的履约机制 |
一、国际公约“履约机制”的概念 |
二、国际公约“履约机制”的发展 |
第二节 IMO公约履约机制的内涵及特点 |
一、IMO公约履约机制的内涵 |
二、IMO公约履约机制的特点 |
第三节 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对传统国际法履约机制的创新 |
一、IMO国际海事公约关于生效要件对条约法的创新 |
二、IMO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参与主体的创新 |
第四节 IMO国际海事公约履约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全球治理的概念界定 |
二、全球治理要素在IMO公约履约机制的运用与体现 |
三、国家全球治理能力的提升 |
第二章 IMO国际海事公约之全球治理理念 |
第一节 国际海事公约及其分类 |
一、国际海事公约的内涵 |
二、国际海事公约的分类 |
第二节 IMO国际海事公约的三大支柱性公约及其结构特点 |
一、《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
三、《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
四、三大支柱性国际海事公约的结构特点 |
第三节 IMO国际海事公约在形式、内容上与全球治理的契合 |
一、IMO国际海事公约在形式上与全球治理的契合 |
二、IMO国际海事公约在内容上与全球治理的契合 |
第三章 IMO公约履约机制的主体及运行 |
第一节 IMO公约履约机制主体的多元化 |
一、国际海事组织 |
二、区域港口国监督组织 |
三、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 |
四、其他参与组织——国际船级社协会 |
第二节 IMO履约机制运行过程的合作化 |
一、船旗国履约和港口国监督 |
二、区域港口国监督机制 |
三、报告和通知制度 |
四、成员国审核机制 |
五、缔约国履约能力建设制度 |
第四章 IMO履约机制下我国海事法律体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现有海事法律体系与国际海事主要公约 |
一、关于船舶航行的国内法与SOLAS公约 |
二、有关船舶检验、检查的国内法 |
三、有关船员能力资质的国内法与STCW公约 |
四、有关防治船舶污染的国内法与MARPOL公约 |
五、船旗国、沿海国、港口国履约措施的海事立法 |
第二节 我国应对IMO履约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海事立法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海事履约主体建设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提高我国全球治理能力以更好应对IMO履约机制 |
第一节 完善我国海事立法体系 |
一、提升立法层级并清理规范性文件 |
二、建立海事立法效果评估机制 |
第二节 加强执法主体的公务员队伍建设 |
一、做好海事人力资源管理同强制审核机制的协调对应 |
二、加强各类检查官员的资格审查 |
三、持证检查官培训和知识的及时更新 |
第三节 提升海上公共产品能力: 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机制的创设 |
一、建立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合作机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二、建立南海区域港口国监督合作机制的具体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由来 |
第一节 意大利共产党“重建”的背景 |
一、国际背景 |
二、国内背景 |
二、党内环境 |
第二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发展历程 |
一、酝酿与初创时期(1991年-1995年) |
二、探索与发展时期(1996年-2007年) |
三、低谷与奋进时期(2008年至今) |
第二章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组织结构与自身变革 |
第一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组织结构 |
一、组织体系: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 |
二、党员队伍:领袖、干部与党员 |
三、外围组织:青年共产党与国家担保协会 |
第二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自身变革 |
一、指导思想:从教条化对待马克思主义转变为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 |
二、组织属性:从工人阶级先锋队转变为现代群众性政党 |
三、组织原则:从坚持民主集中制转变为民主制 |
四、组织运行:从单纯依靠组织体系运作转变为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组织管理 |
第三章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理论认识与政策主张 |
第一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认识 |
一、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分析批判 |
二、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分析 |
第二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政策主张 |
一、经济政策:反对新自由主义和紧缩政策 |
二、社会政策:重点保障底层民众的利益 |
三、文化政策:增加对教育和文化事业的投入 |
四、对外政策:反对欧盟的反共行径 |
第四章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实践探索及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实践探索 |
一、积极参加议会选举 |
二、努力开展社会运动 |
三、广泛吸纳社会力量 |
四、重视开展左翼联合 |
第二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发展环境依然严峻 |
一、意大利政党格局变化抑制了重建共产党的生存空间 |
二、意大利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变革限制了重建共产党的发展空间 |
三、右翼势力挤压了重建共产党的话语空间 |
第三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自身实力弱化 |
一、身份定位不明,意识形态模糊 |
二、理论探索乏力,政策可行性低 |
三、派系纷争不断,组织分裂频繁 |
四、组织缺乏活力,活动经费不足 |
五、党员数量下降,党员结构不优 |
第四节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政治影响力弱化 |
一、重建共产党的选民基础不够稳固 |
二、选民对重建共产党的认同度下降 |
三、重建共产党在议会选举中频频失利 |
第五章 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理论与实践探索的启示 |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共产党生存的首要前提 |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共产党团结统一的根本要求 |
三、巩固阶级基础和扩大社会基础是共产党坚强有力的关键所在 |
四、拓宽活动空间是共产党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 |
五、实现广泛联合是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图表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密切联系 |
1.1.2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格局的改变 |
1.1.3 新兴经济体崛起对国际物流秩序的重塑 |
1.1.4 “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变革的推动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逻辑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逻辑框架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 |
2.1.2 系统理论和分析方法 |
2.1.3 博弈理论及其应用 |
2.1.4 其他相关学科与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经济全球化相关研究 |
2.2.2 国际物流的相关研究 |
2.3 既有文献对本文的贡献 |
2.4 本章小结 |
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 |
3.1 基本概念 |
3.1.1 经济全球化的基本概念 |
3.1.2 国际物流的基本概念 |
3.2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维度 |
3.2.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相互作用关系 |
3.2.2 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主要维度 |
3.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 |
3.3.1 治理结构维度的影响 |
3.3.2 空间格局维度的影响 |
3.3.3 科学技术维度的影响 |
3.3.4 规则体系维度的影响 |
3.3.5 四个维度的交叉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4.1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4.1.1 治理结构——西方列强对殖民地的瓜分与掠夺 |
4.1.2 空间格局——殖民经济与第一次国际产业转移 |
4.1.3 科学技术——工业革命大幅提升西方生产力与军事力量 |
4.1.4 规则体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4.2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4.2.1 治理结构——依靠军事强权和经济霸权争夺海上战略通道 |
4.2.2 空间格局——地中海贸易区扩张与两洋港口的兴衰 |
4.2.3 科学技术——天文、地理、航海、造船等技术的发展 |
4.2.4 规则体系——西方海权论思想与物流现代市场运行模式初现 |
4.3 本章小结 |
5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5.1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5.1.1 治理结构——大国主导下的多边合作 |
5.1.2 空间格局——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的形成 |
5.1.3 科学技术——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垂直专业化产业分工 |
5.1.4 规则体系——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 |
5.2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5.2.1 治理结构——国际资本深度参与国际通道、枢纽之间的竞争 |
5.2.2 空间格局——亚太物流市场扩张与国际航运中心崛起 |
5.2.3 科学技术——集装箱运输建立全新的国际物流运行体系 |
5.2.4 规则体系——统一的国际海运规则不断发展完善 |
5.3 本章小结 |
6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6.1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6.1.1 治理结构——崛起的新兴经济体推动全球化共商共建共享 |
6.1.2 空间格局——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三大生产网络独立性提高 |
6.1.3 科学技术——工业4.0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
6.1.4 规则体系——新型经贸规则正在构建之中 |
6.2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6.2.1 治理结构——国际物流面临资源重新配置与市场重构 |
6.2.2 空间格局——国际物流需求在部分区域内较快增长 |
6.2.3 科学技术——现代科技推动国际物流多元化与创新发展 |
6.2.4 规则体系——适应区域物流发展的国际规则亟待建立完善 |
6.3 本章小结 |
7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及应对策略 |
7.1 “一带一路”倡议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7.1.1 治理结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7.1.2 空间格局——中国为主体的东亚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 |
7.1.3 科学技术——5G与新技术相互赋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
7.1.4 规则体系——依托自身优势引领区域经贸规则建立 |
7.2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7.2.1 治理结构——市场为主体、综合实力为支撑推进物流体系建设 |
7.2.2 空间格局——构建海陆双向物流大通道 |
7.2.3 科学技术——智慧物流与跨境电商市场广阔 |
7.2.4 规则体系——推动陆路物流规则统一与完善 |
7.3 中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 |
7.3.1 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对“一带一路”的启示 |
7.3.2 “一带一路”物流发展寻求陆向突破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依托中欧班列实现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策略 |
8.1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国际物流体系中的作用 |
8.1.1 中欧班列发展情况 |
8.1.2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陆路物流中的骨干作用 |
8.1.3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的载体作用 |
8.2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8.2.1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
8.2.2 中欧班列发展主要影响因素识别 |
8.2.3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类分析 |
8.2.4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结论 |
8.3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调发展 |
8.3.1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作互补 |
8.3.2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竞争博弈 |
8.4 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的融合创新 |
8.5 中欧班列国际规则的统一与完善 |
8.6 本章小结 |
9 中国在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对策建议 |
9.1 中欧班列发展的对策建议 |
9.2 “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9.3 经济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完成的主要工作与结论 |
10.1.1 完成的主要工作 |
10.1.2 主要结论 |
10.2 本文贡献与创新之处 |
10.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中欧班列到发欧洲国家的主要线路情况 |
附录 B 中欧班列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附录 C 中欧班列问卷调查受访专家情况 |
附录 D 班列企业与班轮公司运价及政府最优补贴决策求解过程 |
附录 E 正文中专有名词简称、译文及缩写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致谢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领域研究现状 |
1.2.1 期刊论文类 |
1.2.2 专着类 |
1.3 研究的方法、思路 |
1.3.1 研究的方法 |
1.3.2 研究的思路 |
2 百花盛开的工艺美术发展(1958-1961) |
2.1 《装饰》创刊溯源 |
2.2 《装饰》杂志风格主要视觉特点 |
2.2.1 封面文字 |
2.2.2 封面视觉图案 |
2.2.3 内页版面设计 |
2.3 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 |
2.3.1 重新重视民间美术 |
2.3.2 指导工艺美术创作 |
2.4 为美化人民生活服务 |
2.4.1 面向大众生活创作 |
2.4.2 向西方世界开展学习 |
3 求索争鸣的设计萌芽(1980-1996) |
3.1 复刊时代背景 |
3.2 《装饰》视觉元素的变化 |
3.2.1 封面设计形式的探索 |
3.2.2 封面主体立意的变迁 |
3.2.3 内页版式的有序与变化 |
3.3 工艺美术的变革 |
3.3.1 “工艺美术“名词的局限 |
3.3.2 “装饰热”的兴起 |
3.4 现代化的新浪潮 |
3.4.1 科技与艺术的大讨论 |
3.4.2 现代设计的浪潮 |
3.5 《装饰》步伐的“守”与“进” |
4 对话世界文化自信的设计现代化(1997-2018) |
4.1 走入“全球化” |
4.2 《装饰》设计的多元化 |
4.2.1 和谐的整体性 |
4.2.2 现代感的民族美 |
4.2.3 敢于尝试的创意美 |
4.2.4 版式装饰的简洁美 |
4.3 开放视野立足传统 |
4.3.1 工艺美术的新发展 |
4.3.2 设计批评的引入 |
4.3.3 中国创造带来的思考 |
4.4 面向时代关注当下 |
4.4.1 设计的伦理学问题 |
4.4.2 技术与设计的关系 |
4.4.3 从设计艺术到设计科学 |
4.5 《装饰》内容的“质”与“量” |
5 总结 |
5.1 从工艺美术到现代设计 |
5.2 从教育理论到学科实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采访文字稿 |
附录二 《装饰》1958-2018杂志封面 |
附录三 《装饰》1958-2018文章整理 |
作者简介 |
(9)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问题意识 |
四、研究方法 |
五、文献综述 |
五、学位论文预期创新点 |
第一章 海洋污染治理机制的现状问题 |
第一节 海洋污染产生的原因及其后果 |
一、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 |
二、海洋污染物的自然类型及其后果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恶化的现状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类型及效果 |
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全球海洋污染治理机制 |
二、海洋污染全球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治理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的现状 |
一、中国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现状 |
二、中国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原则 |
一、国际合作原则 |
二、风险预防原则 |
三、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全球治理理论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二、全球海洋治理的内容及问题 |
第三节 海域权益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一、海域权益的基本类型 |
二、海域权益的生态性 |
三、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 |
第四节 区域治理理论的适用性 |
一、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基础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内容 |
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体适用性 |
四、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法理优势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三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考察与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硬实施及软影响 |
一、硬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和作用 |
二、软法的实施及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第二节 各国际法主体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一、国家行为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善治 |
二、国际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引领和推动 |
三、海洋非政府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参与及促进 |
第三节 对部分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概述 |
一、地中海模式 |
二、波罗的海模式 |
三、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 |
四、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统项目 |
五、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分析 |
第四节 区域性法律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 |
一、区域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力 |
二、区域性规制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局限性问题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构建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信息共享机制 |
一、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 |
二、信息共享的内容及范围界定 |
第二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机制 |
一、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 |
二、区域内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措施 |
第三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及评估机制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损害赔偿机制 |
第四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 |
一、既有资金保障措施 |
二、其他资金保障措施探讨 |
第五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自愿调解程序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强制程序 |
第六节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实施路径 |
第一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契机 |
一、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 |
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契机 |
第二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理念与目标 |
一、区域合作的深化——树立共同理念 |
二、区域合作的深化——确立统一目标 |
第三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保障 |
一、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机制 |
二、资金保障机制 |
三、协调区域内多个层面的立法和执法机制 |
四、完善国内海洋治理机制 |
五、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机制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的基本问题概述 |
第一节 无人船的法律性质 |
一、无人船是否是船舶 |
二、无人船的船长船员认定 |
第二节 无人船碰撞侵权的特殊性分析 |
一、无人船碰撞侵权的特点 |
二、现有公约对无人船碰撞侵权适用的特殊性 |
第二章 无人船碰撞侵权行为 |
第一节 无人船碰撞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归类 |
一、无人船碰撞侵权行为的概念 |
二、无人船碰撞侵权行为归类 |
第二节 无人船碰撞侵权过失行为的认定 |
一、远程操控无人船的过失 |
二、系统生产商的过失 |
三、管理无人船的过失 |
四、无人船所有人的过失 |
第三章 无人船碰撞侵权的责任主体 |
第一节 无人船“拟人化”对责任主体认定的影响 |
一、无人船的“拟人化”问题 |
二、无人船能否成为责任主体 |
第二节 确定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主体的依据 |
一、替代责任原则 |
二、责任自负原则 |
三、管理和控制无人船原则 |
第三节 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主体的具体分析 |
一、无人船所有人作为责任主体 |
二、无人船承租人作为责任主体 |
第四章 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承担下的相关问题 |
第一节 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归责原则的理论体系 |
二、无人船碰撞侵权下归责原则的适用 |
第二节 无人船碰撞侵权的责任划分 |
一、单方过失碰撞侵权的责任划分 |
二、互有过失碰撞侵权的责任划分 |
三、无过失碰撞侵权的责任划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2000年国际质量会议简介(论文参考文献)
- [1]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D]. 骆明婷.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12)
- [2]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D]. 贾辉.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3]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D]. 杨薇.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6)
- [4]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D]. 白龙.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2)
- [5]IMO公约履约机制研究[D]. 刘明栋.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6]意大利重建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何淼. 山东大学, 2020(01)
- [7]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D]. 谢雨蓉.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8]《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D]. 宋哲琦. 浙江大学, 2020(12)
- [9]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D]. 李秀华. 山东大学, 2020(01)
- [10]无人船碰撞侵权责任研究[D]. 肖冬辉.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