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二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简介(论文文献综述)
谷倩兮[1](2021)在《19-20世纪之交意大利汉学的引领者罗声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20世纪之交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和殖民体系最终确立,中国沦为半殖民地社会,西方国家纷纷在华设立外交公使馆,并展开支持其在华政治经济活动的中国研究,刚刚完成民族统一的意大利也不甘于后。悠久的意大利汉学传统渐渐从以传教士为研究主体走向现代和世俗,又从学院式汉学走向实地考察现实中国的研究。这一时期着名的意大利东方学家和远东语言文学教授、早期派驻中国的意大利外交官罗声电(Lodovico Nocentini,1849-1910)就是一位对于复兴意大利汉学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承上启下的人物。分析罗声电论着,挖掘他作为学者和外交官两种角色的转换,可以展现出其中国文化造诣如何使之以外交官视角对现实中各种事件进行考察。本论文利用佛罗伦萨大学、罗马大学、意大利外交部档案馆、图书馆和其他意大利图书馆中关于罗声电的一手档案材料和原始文献,结合历史学、国际政治学理论方法,从语言、文化视角,展开关于罗声电的外交和学术生涯的全方位的梳理,挖掘他带领意大利汉学由衰弱转向繁荣的历程及其对意大利汉学发展和开拓意大利汉学新的研究方向的推动。通过分析罗声电的重要论着,本论文把握其对中国社会、文化、中意关系的研究以及其中所反映的意大利对外政策。本论文以五章的篇幅,以史为线,详细阐述罗声电的生平和学术道路;罗声电继承意大利汉学传统对中国思想观念和语言文学的研究;罗声电在现代意大利的东亚外交政策背景下的外交官经验和他开拓的对中国国际关系问题的探讨;罗声电在对中国现实政治、经济和社会研究和思考基础上形成的独特的中国观;罗声电在那不勒斯东方学院和罗马大学担当汉学教授和学术负责人期间创办刊物、兴办大学、组建语言学校和图书馆、设立协会等各种组织活动和贡献以及他对20世纪意大利汉学的重要引领作用。从详尽的分析和考察中,本论文揭示出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意大利汉学对于整个意大利汉学发展历史的重要意义;罗声电上述研究和活动的中意文化交流意义和对中学西传产生的影响。希望本研究能够丰富19—20世纪之交的中意关系史研究,为晚清史方面的研究揭示更多历史事实和细节。
王威[2](2021)在《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建筑遗产是历史文化和集体记忆的物质载体,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其研究、保护、宣传和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建筑遗产的教育,特别是面向青少年的教育尤为重要。它能够有效促进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于建筑遗产价值的理解、认同,进而促使其参与到遗产价值的宣传及保护事业当中。目前,我国针对青少年的建筑遗产教育事业方兴未艾,相关教育机制尚在起步阶段,而社会力量作为政府之外较为独立的力量,有力地补充了政府职能无法涵盖的领域。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社会力量,他们积极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经过多元化的实践探索,取得了许多经验与丰硕的成果,其经验及教训亟待总结。本文以“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为研究对象。首先,对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意义进行阐述,对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其次,总结国外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发展历程,分为:(1)1991年—2004年的萌芽期,(2)2004年—2011年的雏形期,(3)2011年至今的发展期,并对现阶段我国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社会力量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不同类型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多元实践方式进行说明和分析;继而归纳出现阶段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五种典型实践模式,分别为:(1)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的资源对接;(2)资本投入的社区营造;(3)知名人士/学者搭建的平台;(4)民间自发的志愿力量;(5)学术研究推动的社会力量。另外,在上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笔者两年多以来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实践经验,以北方工业大学师生团队:“遗介团队”的实践为案例进行重点介绍和分析,为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一定的思考和启示。最后,综合上文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从政策及社会环境、社会力量的自身建设与发展、资金保障、社会关系方面分析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现存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策略及建议。希望能够为社会力量更有效地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
陈旭[3](2020)在《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价值共识、场域重构与路径优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包括基层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助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打造。而城市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市社区协商构成了基层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协商制度与实践的发展构成了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为此,本文关注城市社区中的协商治理问题,试图厘清协商民主如何能够更好嵌入城市社区治理,协商治理如何更好地在实际的城市社区环境中运作。从实践进程来看,我国城市社区协商治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创新机制、丰富形式、完善制度、优化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呈现出纷繁复杂、丰富广泛的实践图景。尽管市民论坛、协商议事会、开放空间讨论、网络论坛等创新形式的协商在现实的运作中都不尽相同,但它们实质都是通过治理主体间的沟通交流、彼此倾听、理性论辩、相互尊重等要素促进政策偏好反思,并最终产出结果意见的一种以话语交换为核心的治理路径。从既有研究来看,现有关于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问题的研究存在内在逻辑解释的碎片化、核心要素探究的模糊化、对策建议的笼统性等问题。理论研究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缺乏在系统剖析协商本身运作机理的基础上,对当前实践发展与困境出路作出整体性与系统性的反思。大多数关于协商的实证研究都集中在某一具体协商事件上,如一次性小组讨论,同一组织或类型议题的一系列讨论。这种研究对剖析一种协商形式是有效的,但也会造成视角的缺失。基于跨学科知识运用和强烈的现实关怀,本文从以下两个层面对城市社区中的协商治理进行新的探讨:一方面,从“结构——过程”的角度对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理路进行剖析,作为后续研究的依据与本文分析框架。首先,对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的“协商”分别作出解释,并通过整合与推导确定本文中的协商意涵,框定出本文研究的问题域。其次,以“话语嵌入”和“体系建构”的划分为标准,对两类既往研究进行了回顾与考察。了解其整体研究脉络、关键研究方向与未来研究趋势,从而系统反思当前研究的局限。为弥补既有研究的缺陷,本文分别选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治理理论、“协商体系—能力”框架以及社会学习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从而构建得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首先,从真实互动、广泛话语以及深远影响等方面,分析城市社区协商行动变迁的“三维”内生变量;其次,依据初始情境、联结情境与终端情境逻辑,思考城市社区协商系统化运作的空间资源依赖;最后,基于“五阶二元”的运行内部机理,探索推动协商常态化发展的实践逻辑。本文基于上述理论框架,透视了当前城市社区协商治理中存在的价值认知、情境供给以及行动推进等三方面的悖论,以权力逻辑、自治逻辑、市场逻辑为视角,整合得出了“真治理”还是“假把式”、“主导式”还是“循环式”以及“结果论”还是“过程论”等悖论背后的两难问题。另一方面,从“演绎——归纳”角度解析城市社区协商治理问题情境,在理论探究协商之可能的基础上提出现实困局的化解之道。主要采用多案例研究与内容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所选取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实践创新样本通过NVivo软件进行质性研究、归纳与研判,从而在宏观、中观与微观多层面上展示一副描绘社区协商的全景画面。借由案例回顾的问题情境有针对性地探求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价值认知理性培育、情境塑造的可能性与实践的可为性。最后,基于“五阶二元”的运作逻辑,提出亟需回应与有待升级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策略。总体而言,本文试图从公共管理的学科视角和实践关怀切入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问题。根植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经验,直面公共治理领域的新实践、新问题、新机遇。通过对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路径的探讨,寻求相关制度安排与设计的优化思路,能够为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提供可操作性参考。尽管没有一种能够解释理论与实践的“完美模板”,但是对这一研究主题的关注所可能带来的理论拓展与实践变革,能够为我国城市社区乃至基层治理体系的发展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这也正是本文的期望所在。
李俊峙[4](2020)在《基于共同缔造理念的村庄规划模式研究 ——以青海土关村为例》文中认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以及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的目标节点到来之际,作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末端的广大的乡村地区还面临着诸多治理低效的问题。有效的乡村治理机制探索越来越受到重视。而本应该作为完善乡村治理重要抓手的村庄规划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在村庄规划变革中必须要转变工作模式、必须要广泛发动群众、必须将规划与乡村治理充分结合,进而保证村庄规划能够高效指导村庄建设并切实服务于村民。与此同时,共同缔造理念在广东省云浮市、厦门市等地的城市社区付诸实践,有效地改善了社区人居环境和治理水平。其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与上述村庄规划的问题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因此本文将村庄规划看作一个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并将共同缔造理念应用其中,试图研究一套基于共同缔造理念的村庄规划模式。文章首先通过对我国村庄规划的发展历程和现行村庄规划体系的研究,系统总结出我国村庄规划当下的主要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国内外的村庄规划的实践案例进行研究和经验总结。进而对以共同缔造理念进行村庄规划研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然后针对性地从深化调研和组织发动、多元共治的规划体系搭建、问题和需求导向的规划方案编制、规划实施的时序化设计、规划监管机制构建、长效运营机制构建等几个方面提出基于共同缔造理念的村庄规划模式。接着以青海省土关村为例进行实践研究。最后从保障工作模式多元性、强化村民主体性、增强成果实用性、明确规划治理性四个方面对共同缔造理念下的村庄规划模式的先进性进行总结分析。为以共同缔造理念为指导,强化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并推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施佳璇[5](2020)在《村庄建设的村民参与研究 ——以黎平县滚正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长期面临普遍的乡村建设与发展问题,并持续探索着解决之道。二十一世纪后,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美丽乡村”建设,到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具体的村庄建设行为是都是将上层战略思想落实到基层的关键环节。然而这些外来的、自上而下的、集体性组织的村庄建设行为,很多时候却难以得到本地村民积极、充分的支持配合。发掘阻碍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原因,探索让村民更积极地参与进村庄建设的策略,对提升村庄建设效果乃至助推乡村振兴都具有现实意义。以贵州省黎平县滚正村为个案研究对象,回顾其村庄发展建设的历程,在总计近一个月的驻村时间中深入村民群体,参与观察本地生活,深度访谈村民、驻村干部、帮扶志愿者等近三十人,围绕村庄建设中的具体事件以及村民表现出的行为、心理展开研究。研究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个层面是对现实问题的解析。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村民群体在村庄建设中的参与情况存在差异,本村常住中年男性一般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整个村民群体在不同类型的村庄建设中的参与情况也存在差异,村民在参与公共设施或民房建设时最为热心,而对于难度较大的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则积极性较低。其中除一些外部因素外,阻碍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因素大多数是村民个人固有的消极小农意识、受社会综合影响产生的负面观念以及薄弱的能力等内部因素,且这些问题难以靠村民自己改变,需要外界先行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第二个层面是策略提出。基于对滚正村案例的总结,结合其他农村具有类似问题的实例,得出了包括村民在内的村庄建设中不同参与主体体现的普遍问题,并据此提出促进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基本原则:多元主体全流程合作;创造适宜村民参与的外部环境;从短期利益切入、长远利益着眼;加强村民素质提升及观念改造;发掘培养有意愿的乡土能人;具体办法以简单为宜等。根据以上建议,分别针对村庄建设各参与主体进一步提出参与优化策略:投资主体以统筹工作为核心;规划、设计、施工主体以一体化推进为目标;运营、监督主体则以落实责任为关键。最后以此为指导方针进行实证应用,探讨了滚正村村民如何来参与村庄未来建设发展的对应策略。
张钰[6](2020)在《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研究 ——以G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1986年,深圳在学习香港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开启了我国内地城市规划决策的新篇章,如今规委会制度已成为许多城市在规划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机制。我国的规委会作为城市规划的决策支持机构,对实现规划决策的民主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一项制度创新。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到“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规委会工作的重视,而在2018年的规划机构改革浪潮中,基于“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也对规委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新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中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规委会的职能,是本文研究的重要课题。2008年《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决策过程中法定程序的重要性,通过“程序正义”保证“实体正义”,规委会决策制度有助于维护规划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防止对规划的随意修改。G市规委会作为国内典型的规划决策咨询机构已经运作了十四年,历经三届规委会的发展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组织构架和议事制度,为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在面临城市规划发展的新挑战时,仍然面临组织构架不合理、审议目标不明确、审议规则不清晰等多种问题,亟待对规委会的决策过程和决策制度进行重新的检讨、评估和优化。本文基于规划委员会制度的经验总结,通过历史研究和国际视野的比较,借助决策理论的方法,明确“规委会”这个术语的基本概念、性质以及各地区规委制度章程的安排,针对国内的现实发展趋势,以G市规委会为例,提出G市规委会制度框架的优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础研究,界定研究对象,对现有的规委会研究进行梳理和分类,从中汲取对研究有效信息,为后文的展开进行铺垫。第二部分基于决策科学,对规委会的性质进行深入研究。规委会本质上作为多个人在一定框架内进行决策的实践组织,适用于多准则决策和组织型群体决策理论。该部分从决策相关理论出发,分析规划委员会决策在理论层面上应当具备的要素及适用的相关理论原则,为G市规委会决策制度的评估构建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实践研究,不同城市的规划委员会尽管都是为规划决策服务的机构,但是其建制、议事规则具有显着差异,本章节以纽约、香港、台北等城市为例,介绍不同语境下规委会的决策机制,分析其在运作过程中决策主体、决策对象、决策行为/方法的特点,总结出不同地区规划委员会的普适性和特殊性,为优化G市规委会制度安排提供研究基础。第四部分以G市规委会的决策机制作为实证研究对象,研究G市规委会的发展历史、议题特征,在此基础上借鉴第二、三部分的内容针对性设计决策主体、决策对象、决策行为/方法,提供全面的制度改革建议。
晏娇[7](2020)在《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文中提出长期以来,学界对全球气候治理的研究集中在演进路径和具体机制的研究上。演进路径的研究集中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问题上,以及具体的诸如“共区原则”、“资金与技术”或者“气候融资”等问题上;气候治理机制的研究则试图从之前的京都机制中寻找机制设置的缺陷,进而对机制的完善提供思路。但这些采用国际合作的方式解决诸如“公地悲剧问题”的研究,限制了进一步研究全球气候治理问题的思维。因为这些研究成果都无法解释两个问题:“为什么全球气候治理不是在‘自上而下’的京都机制式治理路径上进行自我完善,而是在《巴黎协定》的设计下发生了‘自下而上’的转型”以及“为什么美国在京都进程中退出,到了巴黎进程再次退出”。气候治理路径转型之后的“后巴黎时代”的谈判仍然艰难。无论是从合作理论还是从制度主义视角都很难对这种现象给予很合理的解释。因此,研究跳出现有研究成果的限制框架,在全球气候治理走向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当前的全球气候治理背景、梳理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现象、得出治理权威动态变化的结论,最后探讨其对中国的意义。首先,当前的全球治理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背景:全球治理总体上呈现出了多层次的特性。各个国家不但更多时候选择进行区域一体化进程,也更多地选择在特定的议题上进行联合,还有日渐活跃的非国家行为体与传统的主权国家共同拉开了全球治理的大网。因而文将多层次治理框架引入全球气候治理研究中,搭建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为支撑,大国气候治理行动为基石,跨国气候治理网络为辅助的全球气候治理架构。其次,通过以“服从”为核心特征的治理权威这一关键因素,探求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根原因及实际意义。分析发现,在气候治理路径的转变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了动态变化。这种变化一是国家的权威得以增强;二是非国家行为体组成的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权威已经兴起且对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产生影响。在对“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的梳理中发现,《京都议定书》的惨淡收场实际上并非是其机制设置的问题,原因在于该多层次治理体系没有一个实质凌驾于所有主权国家之上的“超级政府”,因而就无法确保一个机制得到所有国家的遵守。在审视《巴黎协定》安排的气候治理路径时,可发现所谓的“自下而上”路径实质上依靠的是主权国家各自的节能减排行动。由于还没有明确的不遵约机制,因此该路径的治理效果取决于各国最后对国的定位和对应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认识。协定对签约国实际上的约束力非常小,既无法强制国家履约,也无法在国家能履约的情况下进行惩罚。这就是国家层次在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这一超国家层次的互动博弈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的动态变化——国家权威的强势回归。这是一种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同时也是对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再次,在国家权威回归、超国家权威势弱,且缺乏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减排协议的时代背景下,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实力、发展方向、治国理念以及中国当前在全球气候治理上展现出的积极态势,文认为目前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展现出了方向型领导力。因此通过与国直接相关的气候行动以获得领导力,增加中国的话语权,是合理且可行的。最后,结合当前针对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谈判进程,文认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强法律效力的全球性减排协议,全球层面的国家间合作会持续性艰难。因此国家自主气候治理行动最终将会落在次国家层次,而各国是否能顺利地将气候治理政策内化及下沉是气候治理的关键。国家内部的次国家层次的区域化合作、国际层面的次国家合作以及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参与,可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更多可能性。
姜郸[8](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林怀策[9](2020)在《强宗族社会语境下乡村发展机制与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乡转型和乡村发展是中国推动新型城镇化以及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项重要实际问题。二十一世纪以来,如何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长期高度关注,2018年乡村振兴更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然而,作为幅员辽阔的泱泱大国,我国各地的乡村发展背景差异悬殊,这决定了乡村振兴中不同地域的实施路径差异。社会组织形式以及治理结构是探究不同地域间乡村差异的一个重要视角,如何根据各地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及治理结构而因地制宜地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是乡村振兴实现分地域、分类型推进的制度保障和前置条件。当下,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的指引下,各地已如火如荼的开展乡村振兴实践,在此背景下聚焦特定地域、特定类型的乡村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为乡村振兴实践提供扎实的理论支撑显得更为紧迫。本研究的核心议题关注宗族这一社会组织形式在当下中国乡村的治理图景是怎样的?及其如何利用宗族的组织优势推动乡村的发展?针对上述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索,研究对象聚焦宗族传统浓厚的汕头南部地区的典型村庄。首先,文章从文献综述着手,对宗族、乡村治理、乡村发展机制等研究内容进行回顾,反思当前乡村普遍面临的“原子化”、“治理内卷化”等困境的成因,肯定了宗族这一社会组织形式的当代价值。进而,梳理了宗族在我国三个时期的乡村治理中的发展脉络,并引入了网络治理理论作为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研究选取宗族传统浓厚的汕头南部地区(潮南区、潮阳区)和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东仙村作为两个层级的实证分析对象。从对汕头市南部地区乡村发展整体情况的特征解读和针对东仙村这一典型个案的深入剖析,揭示宗族社会组织形式下乡村发展的特征。研究基于历史比较、共时比较等多维视角,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组织形式下的乡村发展特征展开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对典型案例所呈现的特征展开辨证分析,揭示不同社会组织形式、治理结构所引致的乡村发展特征差异。立足当下,研究落脚于宗族社会组织形式下乡村发展的优势与不足,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基于网络治理理论建构以乡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驱动、依托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宗族乡村制度化治理框架。研究发现,汕头南部地区的乡村呈现出鲜明的宗族聚居特点,村庄普遍保留着大量的传统民居建筑群,村落格局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修缮一新的宗祠家庙等宗族社会所独有的公共产品依然在村庄格局和村民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这一地区的物质景观直观地反映了宗族在这一地区的乡村社会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进而,研究基于宗族社会关系网络视角,进一步对东仙村这一典型个案的深入研究发现,在宗族乡村以村庄党支部书记、宗族宗长为中心的乡村治理结构深刻地改变了乡村的“原子化”趋向,乡村发展呈现出显着的地域特点:?宗族社会关系网络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在用地获取和资金筹措等关键环节支撑了乡土企业的发展;?宗族文化作为非正式制度规范了乡村建设,并承担组织和协调功能;?宗族社会关系网络解决了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来源,形成了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宗族社会组织形式下的乡村社会呈现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乡村发展体现了“超稳定结构”的特征,这与一般乡村和公司化乡村比较而言,均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宗族乡村也存在如工业化缺乏管制、法治建设不足、宗族等级观念等对乡村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基于上述对宗族乡村社会治理结构所呈现特征的辨证认识,研究建构了由乡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驱动、依托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制度化治理体系的宗族乡村治理框架,以呼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最后,研究指出,国家的干预政策应当尊重和利用宗族这一“地方性”治理资源,从而更精准、更经济地实现乡村振兴。文章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重要概念的界定、研究思路与方法的介绍以及对相关文献进行综述。文献综述主要对国内外对宗族问题的研究、乡村治理的研究以及乡村发展机制的研究等进行分析总结与评述。第二章,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历史演进的脉络梳理与研究理论基础的引入。通过对宗族在农耕社会及民国时期、新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以来在乡村治理中的变迁进行回顾,进而引入网络治理理论并对其应用于宗族乡村社会治理的适用性进行分析。第三章,对汕头市南部地区乡村发展的整体特征的总结和针对典型个案—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东仙村的深入剖析。本章是研究的实证观察部分,分成两大块内容,一是从区域视角探究宗族地区乡村发展的整体特征;二是以区域研究为基础对宗族地区乡村发展的典型个案着手,深入剖析当下宗族社会组织形式下乡村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公共产品供给这三个维度的运作机制。第四章,共时性的比较总结以及对宗族社会组织形式下乡村发展的反思。本章对宗族乡村、公司化乡村和一般乡村这三种不同乡村社会组织形式下的乡村在三个维度的发展绩效差异进行横向比较,同时对宗族乡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第五章,宗族乡村发展的治理应对。基于网络治理理论,在借鉴海内外宗族乡村社会治理经验以及乡村振兴对乡村治理的目标与要求的基础上,研究构建驱动宗族乡村良性发展的治理框架。第六章,结论与讨论。总结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对可能的创新点以及研究的不足之处进行说明,并对未来进一步的研究工作进行了展望。本文正文共约50 000字,图表36幅。
后文君[10](2019)在《基于资源禀赋与活力提升的传统村镇保护更新方法研究》文中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传统村镇的保护与更新受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传统村镇的保护与更新仍面临着“资源认识、功能活化、空间组织”三方面的问题。研究基于资源禀赋和活力提升的视角,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资源认识方法、功能活化方法、空间组织方法”,构建传统村镇保护更新方法体系,进而落实到“资源全面认识、资源深入评价、功能活化提升、村野空间组织、内部空间组织”五项具体方法。第一,传统村镇资源全面认识方法。在资源的认识与分类上,以“全面无遗漏”为原则,从“尺度、时间、形态、载体”四个维度构建传统村镇的资源认识框架,提升传统村镇资源全面认识的广度和系统性。在可利用资源发掘方法上,以“准确抓重点”为原则,构建包括“资源筛查、资源评价、价值提炼”在内的可利用资源发掘体系。总体形成全面且准确的传统村镇资源全面认识方法。第二,传统村镇资源深入评价方法。针对传统村镇“现状复杂、资源多样”的特点,和传统加权评价模式中“针对性差、适应性差、效率不高”的固有问题,对加权评价的结构进行根本性优化,将一次性笼统评价拆解为具有一定逻辑的多次评价,构建“多级评价体系”,增强对复杂评价对象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传统村镇资源禀赋的认识深度与合理性。第三,传统村镇功能活化提升方法。构建“双维度功能活化框架”,在总体框架上,突破以往传统村镇保护更新中,以单一“资源价值”为核心的功能活化思路,提出“资源价值”和“人的活动”并重,构建双维度的传统村镇功能活化框架;在具体功能上,广泛吸取国内外成功经验,总结出“村野功能簇群、串联功能簇群、集中功能簇群”,并提供丰富全面的活化功能库。第四,传统村镇村野空间组织方法。以传统村镇的村野空间串联组织为目标,通过村野资源禀赋的系统分析,如“基于地形的视域评价、基于人的活动的视域评价、基于景观资源的视域评价”及“视域综合评价分析”等,提炼出有利于资源展示和活力提升的“点、线、面”等空间要素,如“最佳视域点、最佳视域带”等,指导村野空间的合理布局与串联组织。第五,传统村镇内部空间组织方法。紧扣“空间更新”问题,构建“嵌入式空间更新组织方法”,即“通过针对嵌入在整体中的关键系统和关键地段进行系统耦合的空间更新组织,起到整体优化效果”的空间组织方法;与传统空间组织思路相比,具有“目标性强、针对性强、系统性强、操作性强、指导性强、表达清晰”的优势。各个具体保护更新方法既相对独立又构成完整体系。一方面,针对传统村镇保护更新中的具体问题,各个具体保护更新方法针对性地采用了不同的技术手段,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技术方法。另一方面,各个具体保护更新方法层层递进,整体逻辑明确,覆盖传统村镇保护更新的各个关键问题,构成了成体系的传统村镇保护更新方法体系。成果为传统村镇的保护与更新提供了方法支撑。
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二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简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二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简介(论文提纲范文)
(1)19-20世纪之交意大利汉学的引领者罗声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研究采用的理论、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罗声电的生平和早期学术道路 |
一、生平概要 |
二、学术养成 |
第二章 罗声电对中国语言和哲学的关注 |
一、罗声电与《第一位汉学家——利玛窦神父》 |
二、罗声电与《康熙圣谕和雍正广训》 |
三、罗声电对汉语的研究 |
四、罗声电对中国伦理道德的研究 |
第三章 罗声电的外交官经历:对于国际关系问题的研究 |
一、罗声电在华主要活动 |
二、罗声电的国际关系问题研究 |
第四章 罗声电的中国观:《在东亚一一印象和游记》以及对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研究 |
一、晚清中国政治制度 |
二、晚清中国社会现象 |
三、晚清中国经济状况和近代化 |
四、晚清中国城市面貌和民风民情 |
五、罗声电的中国观 |
第五章 罗声电的学术组织活动和贡献 |
一、罗声电在那不勒斯:东方学院及刊物《东方》 |
二、罗声电在罗马 |
结论 |
一、意大利汉学传统的优秀继承者 |
二、意大利汉学研究新方向的杰出开创者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罗声电所藏汉籍书目 |
附录二 罗声电藏书印 |
附录三 《在东亚——印象和游记》(1894年)书影 |
附录四 《东方研究杂志》1907年创刊号封面和目录 |
(2)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范围及研究内容 |
1.2.1 研究范围 |
1.2.2 研究内容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1 国内研究进展 |
1.3.2 国外研究进展 |
1.3.3 总体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1 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意义 |
2.1.1 针对青少年开展建筑遗产教育有助于建筑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
2.1.2 以建筑遗产作为教育内容有助于青少年培养文化认同,建立文化自信 |
2.2 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必要性 |
2.2.1 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重要补充 |
2.2.2 社会力量的参与是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专业性保证 |
2.3 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可行性 |
2.3.1 社会力量本身的特点优势明显 |
2.3.2 社会力量的已有实践成效显着 |
第三章 国外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概述 |
3.1 英国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概述 |
3.2 美国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概述 |
3.3 法国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概述 |
3.4 日本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概述 |
3.5 国外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启示 |
第四章 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发展历程及典型实践模式 |
4.1 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发展历程 |
4.1.1 第一阶段:1991 年—2004 年,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萌芽期 |
4.1.2 第二阶段:2004 年—2011 年,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雏形期 |
4.1.3 第三阶段:2011 年—今,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发展期 |
4.2 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发展现状 |
4.2.1 我国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社会力量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 |
4.2.2 不同类型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多元实践方式 |
4.3 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典型实践模式 |
4.3.1 模式一: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的资源对接 |
4.3.2 模式二:资本投入的社区营造 |
4.3.3 模式三:知名人士/学者搭建的平台 |
4.3.4 模式四:民间自发的志愿力量 |
4.3.5 模式五:学术研究推动的社会力量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案例分析-以北方工业大学师生团队:“遗介团队”的实践为例 |
5.1 “遗介团队”的基本情况 |
5.1.1 “遗介团队”的团队架构 |
5.1.2 “遗介团队”的发展模式 |
5.2 “遗介团队”参与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实践方式 |
5.2.1 公众号线上推送 |
5.2.2 建筑遗产科普课程 |
5.2.3 建筑遗产文旅研学活动 |
5.2.4 社区营造、共建活动 |
5.2.5 科普读物编写出版 |
5.3 “遗介团队”的收获与成效 |
5.4 “遗介团队”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实践案例的思考与启示 |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现存问题及改进策略 |
6.1 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现存问题 |
6.1.1 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 |
6.1.2 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制度措施不够具体 |
6.1.3 社会力量自身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
6.1.4 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资金量和资金投入稳定性无法得到保障 |
6.1.5 社会力量之间以及社会力量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 |
6.2 社会力量参与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改进策略及建议 |
6.2.1 加强对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宣传 |
6.2.2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制度措施,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 |
6.2.3 加强社会力量自身制度、能力和水平的建设 |
6.2.4 拓展筹措资金的渠道及规模,适度商业运营自主创收 |
6.2.5 加强社会力量之间、社会力量与政府间的联系与交流合作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我国参与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的社会力量名录 |
附录 B “遗介团队”建筑遗产科普课程 |
附录 C “遗介团队”建筑遗产文旅研学活动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价值共识、场域重构与路径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二、问题界定 |
(一)理论层面的“协商”民主 |
(二)实践层面的“协商”治理 |
三、章节安排与研究方法 |
(一)章节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研究框架 |
一、文献回顾 |
(一)话语嵌入向度:抽象把握与制度互动 |
(二)体系建构向度:通向现代协商的不同道路 |
(三)总体评价与展望 |
二、理论支撑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协商体系—能力”框架 |
(四)社会学习理论 |
三、基于已有资源的归纳研究: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一)协商行动变迁的“三维”内生变量 |
(二)协商系统化运作的空间资源依赖 |
(三)协商常态化运行的内部机理:“五阶二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现实悖论:一个两难的话题 |
一、协商价值认知:“真治理”还是“假把式” |
(一)信任尊重的程度不高 |
(二)社会资本的存量欠缺 |
(三)协商影响的发挥有限 |
二、协商情境供给:“主导式”还是“循环式” |
(一)强制性话语倾向 |
(二)竞争性话语贫弱 |
(三)网络性治理失衡 |
三、协商行动推进:“结果论”还是“过程论” |
(一)话语趋同资源的匮乏 |
(二)获取结果质量的乏力 |
(三)协商评估机制的缺失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断裂与合续之间: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理性的培育 |
一、内生变量视角下的实践 |
(一)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新的行为习惯 |
(二)案例回顾:一个社区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
二、价值共识之可能:协商价值正当性来源的解释 |
(一)“议题-观点-论辩”的三维真实 |
(二)“代表-观点-平台”的广泛扩展 |
(三)双重结果的追求及限度 |
三、理性培育之可为:基础理念的主观“自愈” |
(一)协商承诺内化 |
(二)公共价值与自愿精神的复归 |
(三)共同体话语认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单一与多元之间: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情境的塑造 |
一、空间资源视角下的实践 |
(一)从政策供给的让渡空间开始 |
(二)案例回顾:一种前行的过渡状态 |
二、场域重构之可能:协商空间框架的释因 |
(一)话语融合形成的初始情境 |
(二)媒介渗透形成的联结情境 |
(三)权力交互形成的终端情境 |
三、情境塑造之可为:资源整合的客观“包容” |
(一)治理资源依赖的网络路径 |
(二)共营机制的无缝联结 |
(三)责任延伸与适应性角色转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碎片与相依之间:城市社区协商治理行动的改善 |
一、常态运行视角下的实践 |
(一)基于分步工作法而设计机制 |
(二)案例回顾:一种有针对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 |
二、亟需回应之对策:协商活动碎片化瓶颈的破解 |
(一)“信息--秩序”并重 |
(二)“论理—产出”并行 |
(三)“复合—动态”相济 |
三、尚待升级之策略:协商内嵌治理的多维建构 |
(一)明确协商主体与协商内容 |
(二)设定协商期待并预测结果 |
(三)强化论据阐释的协商过程 |
(四)促进偏好聚合的协商输出 |
(五)实现动态检验的协商结果 |
本章小结 |
总结与讨论 |
(一)研究回顾 |
(二)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2013——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关于“协商”的典型案例 |
附录二 2003年——2017年度部分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典型案例 |
附录三 近三年(2018——2020年)部分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典型案例分析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基于共同缔造理念的村庄规划模式研究 ——以青海土关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当前我国村庄规划建设的政策背景 |
1.1.2 存量规划时代我国村庄规划思路和方法变革的必要性 |
1.1.3 共同缔造理念在社区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初步应用 |
1.2 课题来源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4.1 理论意义 |
1.4.2 实践意义 |
1.5 相关概念 |
1.5.1 村庄规划 |
1.5.2 共同缔造 |
1.5.3 乡村治理 |
1.5.4 实用性村庄规划 |
1.6 国内外综述研究 |
1.6.1 有关村庄规划的文献研究 |
1.6.2 有关共同缔造理念的文献研究 |
1.7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7.1 研究内容 |
1.7.2 研究方法 |
1.8 研究框架 |
第2章 我国现行村庄规划模式及其主要问题 |
2.1 我国村庄规划的发展历程及现行规划体系 |
2.1.1 我国村庄规划的发展历程 |
2.1.2 我国现行村庄规划体系 |
2.2 当前我国村庄规划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
2.2.1 前期调研:对村庄现状和村民需求认识不足 |
2.2.2 规划编制:工作方式和参与主体较为单一 |
2.2.3 规划方案:问题和需求导向不明 |
2.2.4 规划实施:缺乏科学的时序性安排 |
2.2.5 规划监管:参与主体和监管机制缺失 |
2.2.6 规划运营维护:长效维系的动力不足 |
2.3 问题成因分析 |
2.3.1 自上而下的村庄规划工作模式 |
2.3.2 村民主体的边缘化、分散化 |
2.3.3 重方案编制,轻实施管控 |
2.3.4 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机制缺失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相关案例借鉴及理念分析 |
3.1 国外村庄规划的经验借鉴 |
3.1.1 德国的村庄规划建设 |
3.1.2 法国的村庄规划建设 |
3.1.3 韩国的村庄规划建设 |
3.1.4 日本的村庄规划建设 |
3.1.5 经验借鉴总结 |
3.2 国内村庄规划案例分析 |
3.2.1 村社共同体模式:河南信阳市郝堂村 |
3.2.2 驻村工作坊模式:陕西杨陵区上川口村 |
3.2.3 精英带动模式:安徽东至县东姜村 |
3.2.4 治理机制完善模式:广东韶关市青云村 |
3.2.5 经验借鉴总结 |
3.3 共同缔造理念的实践过程及方法总结 |
3.3.1 实践过程 |
3.3.2 实践方法总结 |
3.4 以共同缔造理念进行村庄规划研究的必要性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共同缔造理念下的村庄规划模式 |
4.1 共同缔造理念下的村庄规划编制原则 |
4.1.1 实用性原则 |
4.1.2 整体性原则 |
4.1.3 村民主体原则 |
4.1.4 多方参与原则 |
4.1.5 小事入手原则 |
4.2 深化村庄调研,开展组织发动 |
4.2.1 细致入微的村庄调研 |
4.2.2 以主题活动培养村民共同体意识 |
4.3 搭建多元共治的规划工作方法及组织体系 |
4.3.1 纵向体系:村庄规划的纵向协调工作机制 |
4.3.2 横向体系:规划参与主体的组织化培育 |
4.4 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开展规划方案编制 |
4.4.1 提高开放性:建立共同缔造工作坊 |
4.4.2 提升精确性:明确规划编制重点 |
4.4.3 加强可读性:简化成果表达形式 |
4.5 规划实施的时序化设计 |
4.5.1 阶段一:房前屋后环境整理等村庄小事 |
4.5.2 阶段二:技术含量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 |
4.5.3 阶段三:技术含量较高且施工复杂的项目 |
4.6 构建多元共管的规划监管机制 |
4.6.1 设立监督组织 |
4.6.2 制定监督机制 |
4.7 构建奖励优秀的长效运营机制 |
4.7.1 设立评比方法 |
4.7.2 制定奖励机制 |
4.8 工作流程总结 |
第5章 共同缔造理念下的土关村村庄规划实践研究 |
5.1 村庄基本情况 |
5.1.1 自然条件 |
5.1.2 人口结构 |
5.1.3 村庄文化 |
5.1.4 村庄产业 |
5.2 村庄现状问题分析 |
5.2.1 生态本底较好,但人居环境品质较差 |
5.2.2 乡风民俗较为丰富,但传承性较差 |
5.2.3 地理区位较为优越,但产业发展滞后 |
5.2.4 村庄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
5.3 上版规划编制情况及实施评估 |
5.3.1 上版规划编制内容 |
5.3.2 上版规划实施评估 |
5.3.3 小结 |
5.4 土关村村庄规划模式 |
5.4.1 深化前期调研及组织发动 |
5.4.2 规划编制与实施管控体系搭建 |
5.4.3 实用性导向的村庄规划方案编制 |
5.4.4 由简入繁的规划实施过程 |
5.4.5 全流程的规划监管机制保障 |
5.4.6 保障规划长效运营的评比机制设计 |
5.5 土关村村庄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
5.5.1 人居环境的生态化提升 |
5.5.2 乡风民俗的传承性提升 |
5.5.3 产业发展的联动性提升 |
5.5.4 村庄治理的有效性提升 |
第6章 共同缔造理念下的村庄规划模式总结 |
6.1 规划工作方法的转变:“自上而下”到“多元共谋” |
6.2 村民主体地位的转变:“被动接受”到“实质性参与” |
6.3 成果实用性的转变:“目标导向”到“问题与需求导向” |
6.4 规划社会属性的转变:“单一的空间整治”到“完整的社区治理” |
结论 |
1. 研究结论 |
2. 创新点 |
3. 不足与展望 |
图表索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村庄建设的村民参与研究 ——以黎平县滚正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内容与对象 |
1.2.1 研究内容及相关概念 |
1.2.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目的 |
1.4 个案研究:滚正村与“滚正乡居”项目 |
1.4.1 滚正村概况 |
1.4.2 滚正村建设发展历程简介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村庄建设与村民参与的研究状况 |
2.1 理论基础 |
2.2 国内外村庄建设的研究状况 |
2.2.1 国外村庄建设研究 |
2.2.2 国内村庄规划建设研究 |
2.3 国内外村庄建设村民参与研究状况 |
2.3.1 国外村庄公共事务的村民参与研究 |
2.3.2 国内村庄规划建设的村民参与研究 |
2.4 关于滚正村的研究状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滚正村“滚正乡居”项目发起与进展 |
3.1 滚正村前期基础建设 |
3.2 “滚正乡居”项目筹划 |
3.2.1 村庄现状评估 |
3.2.2 项目主要内容及发展目标 |
3.3 “滚正乡居”项目参与主体构成 |
3.4 “滚正乡居”项目实施要点及成果 |
3.4.1 项目落地实施的具体做法 |
3.4.2 项目成果 |
3.5 “滚正乡居”项目总结及评价 |
3.5.1 项目进程中的经验总结 |
3.5.2 项目难点 |
3.5.3 本文研究视角下对乡居项目的评价 |
3.6 “滚正乡居”项目及滚正村发展困境 |
3.6.1 乡居项目运营难度大 |
3.6.2 村庄发展前景不明朗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滚正村村民参与“滚正乡居”等项目的情况 |
4.1 不同村民参与“滚正乡居”等项目的情况对比 |
4.1.1 具有权力或较大影响力的村民 |
4.1.2 常住村民 |
4.1.3 长年外出村民 |
4.2 村民参与不同类型的村庄建设对比 |
4.3 阻碍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因素研究 |
4.3.1 外部因素 |
4.3.2 内部因素:小农意识的消极面 |
4.3.3 内部因素:社会对农民产生的综合影响 |
4.4 滚正村村民参与“滚正乡居”等项目的问题总结 |
4.5 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滚正村建设的问题总结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促进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
5.1 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问题 |
5.2 村民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参与村庄建设的问题 |
5.2.1 投资主体 |
5.2.2 规划、设计、施工主体 |
5.2.3 运营主体与监督主体 |
5.3 促进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基本原则 |
5.4 村庄建设各参与主体的参与优化策略 |
5.4.1 投资主体:统筹工作为核心 |
5.4.2 规划、设计、施工主体:一体化推进为目标 |
5.4.3 运营与监督主体:落实责任为关键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促进村民参与策略的实证应用 |
6.1 滚正村及乡居项目现阶段综合分析 |
6.1.1 SWOT分析及定位探索 |
6.1.2 基于SWOT分析的对应策略选择 |
6.2 以促进村民参与为导向的发展建议 |
6.2.1 乡居项目:短期利益切入 |
6.2.2 村庄发展:长远利益着眼 |
6.3 具体实施责任划分 |
6.3.1 运营、监督主体 |
6.3.2 投资主体 |
6.3.3 施工建设主体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贡献与创新 |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滚正村调研及访谈综合记录 |
1.1 滚正村帮扶干部 |
1.1.1 王女士 |
1.1.2 吴先生(镇政府公务员兼乡居公司经理) |
1.1.3 陆先生 |
1.1.4 吴先生(县政府公务员) |
1.1.5 吴先生(水口镇政府干部) |
1.2 滚正村村民 |
1.2.1 原村支书 |
1.2.2 1号(及10号)民宿农户 |
1.2.3 2号民宿农户 |
1.2.4 3号民宿及餐饮服务中心农户 |
1.2.5 4号民宿农户 |
1.2.6 5号民宿农户 |
1.2.7 7号民宿农户 |
1.2.8 8号民宿农户 |
1.2.9 9号民宿农户 |
1.2.10 其他村民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答辩委员签名的答辩决议书 |
(6)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研究 ——以G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城市规划委员会是保证科学民主规划决策的核心环节 |
1.1.2 我国现有规委会制度难以应对新时期城乡规划的发展需求 |
1.1.3 新时期规委会制度的改革需要系统性借鉴相关理论和实践 |
1.2 研究对象与视角 |
1.2.1 研究对象的确定 |
1.2.2 研究视角的扩展 |
1.3 文献综述 |
1.3.1 对比和类型化的方法下的规委会模式总结分析 |
1.3.2 实践研究的视角下地方规划委员会制度经验的梳理和建议 |
1.3.3 相关理论视角下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与历史研究 |
1.4.2 决策理论研究 |
1.4.3 比较研究 |
1.4.4 实证分析研究 |
1.5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决策相关理论研究 |
2.1 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与决策理论 |
2.2 群体决策理论 |
2.2.1 群体决策历史回顾 |
2.2.2 群体决策相关理论研究 |
2.3 多准则决策理论 |
2.3.1 多准则决策历史回顾 |
2.3.2 多准则决策相关方法研究 |
2.4 城市规划委员会理论的框架性建议 |
2.4.1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分析框架 |
2.4.2 决策科学对城市规划委员会构建的启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典型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实践研究 |
3.1 研究对象及视角的选择 |
3.1.1 纽约 |
3.1.2 香港 |
3.1.3 台北 |
3.2 决策主体的构建 |
3.2.1 纽约城市规划委员会 |
3.2.2 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 |
3.2.3 台北都市计划委员会 |
3.2.4 台北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委员会 |
3.3 决策对象的界定/分流 |
3.3.1 纽约城市规划委员会 |
3.3.2 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 |
3.3.3 台北都市计划委员会 |
3.3.4 台北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委员会 |
3.4 决策行为/方法的控制和选择 |
3.4.1 纽约城市规划委员会 |
3.4.2 纽约标准与上诉理事会 |
3.4.3 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 |
3.4.4 台北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委员会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G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发展与回顾 |
4.1 G市规委会的成立背景 |
4.2 规委会运作评估要素的确定 |
4.3 三届规委会的发展与制度演变 |
4.3.1 初建期:G市第一届规委会的诞生 |
4.3.2 发展期:G市第二届规委会的探索 |
4.3.3 成熟期:G市第三届规委会的拓展 |
4.4 本章小结:G市规划委员会的运作评估 |
4.4.1 G市规委会取得的成效 |
4.4.2 G市规委会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对G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对象的考察分析 |
5.1 城市规划委员会历年议题分析 |
5.1.1 历年主要议题类型及变化状况 |
5.1.2 规委会议题的类别特征分析 |
5.1.3 规委会议题的属性特征 |
5.2 控规调整议题的属性特征 |
5.2.1 正向转变 |
5.2.2 负向转变 |
5.2.3 其它转变 |
5.3 规委会项目审议的目标特征 |
5.3.1 调节利益冲突 |
5.3.2 .对美学价值观的追求以及理想城市空间形态的控制 |
5.3.3 .实现公共财政目标 |
5.3.4 .引导社会公正及社会融合 |
5.3.5 .对历史文化遗产及传统人居环境的保护 |
5.3.6 .促进城市开发与发展战略结合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G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的匹配性调整 |
6.1 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调整原则 |
6.1.1 在决策主体层面优化决策主体构成和协商反馈机制 |
6.1.2 在决策对象层面进一步优化审议模式与效率 |
6.1.3 在决策行为/方法层面进一步实行程序性控制 |
6.2 决策主体的构成优化:组织构架的调整 |
6.2.1 制度设计与组织架构调整 |
6.2.2 地区规划与城市设计委员会的职责 |
6.2.3 简化委员会的职责 |
6.2.4 专案委员会的职责 |
6.2.5 复核委员会的职责 |
6.2.6 办公室的职责 |
6.3 决策主体的构成优化:委员构成及规模的调整 |
6.3.1 委员构成的考虑因素 |
6.3.2 席位设置的变动 |
6.3.3 委员界别代表的调整 |
6.3.4 简化委员会的委员构成 |
6.3.5 专案委员会的委员构成 |
6.3.6 复核委员会的委员构成 |
6.3.7 地区规划与城市设计委员会的委员构成 |
6.3.8 委员的考核 |
6.4 决策对象的分流:审议程序的调整 |
6.4.1 分类审议程序示意图 |
6.4.2 地区规划与城市设计委员会的审议程序 |
6.4.3 简化委的审议程序 |
6.4.4 专案委的审议程序 |
6.4.5 复核委的审议程序 |
6.5 决策行为/方法的控制:审议评分表格的使用 |
6.6 决策行为/方法的控制:信息公开与意见反馈 |
6.7 决策行为/方法的控制:委员交互方式的调整 |
6.8 决策行为/方法的控制:议事频率的调整 |
6.8.1 会议召开模式的选择 |
6.8.2 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各分委的开会频率 |
6.9 决策行为/方法的控制:决策方法的调整 |
6.10 决策行为/方法的控制:回避制度的细化 |
6.11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关于全球治理中的权威的研究 |
(二)关于气候治理路径的研究 |
(三)关于多层次全球治理的研究 |
(四)关于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研究 |
(五)国内外研究综述的评价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
四、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一)文的主要创新 |
(二)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重构 |
一、全球治理权威的重置与分解 |
二、全球治理权威的分层 |
(一)国家让渡权威给区域一体化组织 |
(二)国家让渡权威给国际组织 |
(三)非国家行为体逐步形成权威 |
三、多层次全球气候治理的思路与架构 |
(一)全球气候问题与环境问题的同源性 |
(二)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思路 |
(三)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架构 |
第二章 “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上而下”的实质 |
(一)“自上而下”的内涵 |
(二)“上”与“下”之间的“服从”关系 |
(三)全球气候治理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原因 |
二、“自上而下”治理思路的源起与实践 |
(一)总量控制与排放贸易 |
(二)美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 |
(三)欧盟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体系 |
(四)臭氧层治理与削减战略武器谈判 |
三、“自上而下”思路安排下的京都机制 |
(一)联合履约机制 |
(二)清洁发展机制 |
(三)排放交易机制 |
第三章 “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下而上”的实质 |
(一)“自下而上”的内涵 |
(二)“下”与“上”之间的相对关系 |
二、《巴黎协定》“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安排 |
(一)国家自主贡献 |
(二)国家自主贡献的内容 |
(三)国家自主贡献的特点 |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外的“自下而上”路径 |
(一)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兴起 |
(二)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范例 |
四、美国国内“自下而上”气候治理实践 |
(一)加州经验 |
(二)康州经验 |
第四章 两种气候治理路径下的权威分析 |
一、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结构 |
(一)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不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动态的气候治理权威的变化 |
(一)京都机制的衰弱——国家权威让渡受限 |
(二)《巴黎协定》——国家权威增强 |
(三)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知影响 |
三、权威的动态变化带来的结果 |
(一)国家权威在转向过程中增强 |
(二)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 |
(三)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 |
第五章 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中国应对 |
一、中国与京都机制的互动 |
(一)中国参与的CDM项目 |
(二)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
(三)京都时期中国体现的大国担当 |
二、中国在“自下而上”时代的大国风范 |
(一)日益进取的中国治理 |
(二)中国地方政府与城市的治理实践 |
三、中国在后巴黎时代的角色定位 |
(一)中国以积极作为发挥“领导”作用 |
(二)中国的准备 |
(三)中国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重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8)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三)总体评价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三)互动式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后记 |
(9)强宗族社会语境下乡村发展机制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全球城镇化背景下乡村衰落的普遍趋势 |
1.1.2 乡村振兴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 |
1.1.3 宗族复兴现象及宗族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争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宗族及其社会关系网络 |
1.3.2 治理和乡村治理 |
1.3.3 乡村公共产品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框架 |
1.6 相关研究综述 |
1.6.1 关于宗族的研究综述 |
1.6.2 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综述 |
1.6.3 关于乡村发展机制的研究综述 |
1.6.4 研究综述总结与评述 |
第二章 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历史演进与网络治理理论 |
2.1 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历史演进 |
2.1.1 农耕社会及民国时期:宗族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全面主导 |
2.1.2 新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乡村宗族治理体系的全面瓦解 |
2.1.3 改革开放以来:宗族复兴及其作为乡村的非正式治理者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理论引入:网络治理理论 |
2.2.2 网络治理理论在宗族乡村治理中的适用性 |
第三章 宗族社会组织形式下的乡村发展特征 |
3.1 汕头南部乡村的基本情况与特征 |
3.1.1 汕头南部乡村的基本情况 |
3.1.2 汕头南部乡村的整体特征 |
3.2 东仙村的基本情况 |
3.2.1 实证研究个案的选择依据 |
3.2.2 东仙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3.2.3 东仙村的历史发展脉络 |
3.2.4 东仙村的治理参与主体分析 |
3.3 产业发展:宗族网络的支撑与串联 |
3.3.1 有机社会的经济资本动员 |
3.3.2 宗族网络的社会资本动员 |
3.4 乡村建设:宗族力量发挥组织、协调与规范作用 |
3.4.1 宗族力量建构了多元的保障结构 |
3.4.2 宗族文化发挥乡村规划的作用 |
3.5 公共产品供给:宗族力量的全过程参与 |
3.5.1 村治权威与热心乡贤的积极参与 |
3.5.2 宗族力量支持下的可持续治理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宗族乡村发展的绩效剖析与反思 |
4.1 宗族乡村的发展绩效分析 |
4.2 公司化乡村的发展绩效分析 |
4.3 一般乡村的发展绩效分析 |
4.4 三种类型乡村的发展绩效比较分析 |
4.5 强宗族社会语境下乡村发展的反思 |
4.5.1 亟需推动乡村的法治化进程 |
4.5.2 乡村工业化的负外部性 |
4.5.3 亟待营造公平公正的和谐乡村 |
第五章 宗族乡村发展的治理应对 |
5.1 宗族乡村社会治理的海内外经验借鉴 |
5.1.1 台湾地区的宗族乡村社会治理 |
5.1.2 香港地区的宗族乡村社会治理 |
5.2 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对乡村治理的要求 |
5.2.1 乡村“治理有效”的工作要求 |
5.2.2 “自治、法治、德治”并举的乡村治理体系 |
5.3 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的作用辨析 |
5.3.1 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核心力量 |
5.3.2 村民委员会:乡村基层自治的主要依托 |
5.4 基于网络治理的宗族乡村治理框架建构 |
5.4.1 网络治理目标:宗族乡村善治 |
5.4.2 网络治理结构:动态调整的稳定结构 |
5.4.3 网络治理机制:充分信任与平等协商 |
5.4.4 政府角色: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 |
5.4.5 宗族乡村网络治理的制度框架构建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6.3 讨论和有待进一步深化的研究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插图和附表清单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基于资源禀赋与活力提升的传统村镇保护更新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内背景 |
1.1.2 国际背景 |
1.1.3 时期特征 |
1.2 研究视角 |
1.2.1 资源禀赋 |
1.2.2 活力提升 |
1.3 研究目标 |
1.3.1 总体目标 |
1.3.2 具体目标 |
1.4 研究对象 |
1.4.1 相关概念 |
1.4.2 对象界定 |
1.4.3 现存问题 |
1.4.4 国内案例 |
1.4.5 国外案例 |
1.5 研究思路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框架 |
1.5.3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现实意义 |
1.6.2 理论意义 |
1.6.3 实践意义 |
1.6.4 案例意义 |
第2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进展分析 |
2.1.1 保护更新历程 |
2.1.2 主要研究特征 |
2.1.3 主要研究领域 |
2.2 国内研究进展分析 |
2.2.1 保护更新历程 |
2.2.2 主要研究特征 |
2.2.3 主要研究领域 |
2.3 小结 |
2.3.1 国内外共性 |
2.3.2 国内外差异 |
2.3.3 不足与建议 |
第3章 主要问题与方法体系建构 |
3.1 研究对象界定 |
3.1.1 价值层面的聚焦 |
3.1.2 类型层面的共性 |
3.1.3 研究对象的界定 |
3.2 江苏传统村镇的主要特征 |
3.2.1 形成演变特征 |
3.2.2 空间分布特征 |
3.2.3 资源价值特征 |
3.3 传统村镇的主要问题 |
3.3.1 资源认识问题 |
3.3.2 功能活化问题 |
3.3.3 空间组织问题 |
3.4 方法体系建构 |
3.4.1 方法体系 |
3.4.2 资源认识方法 |
3.4.3 功能活化方法 |
3.4.4 空间组织方法 |
第4章 传统村镇资源全面认识方法 |
4.1 资源全面认识的思路与重点 |
4.1.1 资源全面认识的目标 |
4.1.2 资源全面认识的原则 |
4.1.3 资源全面认识的重点 |
4.2 可利用资源分类方法 |
4.2.1 宏观资源、中观资源、微观资源 |
4.2.2 历史资源、特色资源 |
4.2.3 线状资源、面状资源、点状资源 |
4.2.4 物质、非物质文化资源 |
4.3 各类资源的利用概况及发展潜力 |
4.3.1 强调宏观资源的挖掘 |
4.3.2 强调特色资源的挖掘 |
4.3.3 强调点线面相互结合 |
4.3.4 强调物质非物质结合 |
4.4 可利用资源发掘体系 |
4.4.1 全面筛查 |
4.4.2 分类评价 |
4.4.3 价值提炼 |
4.5 小结 |
第5章 传统村镇资源深入评价方法 |
5.1 资源深入认识的思路与优化 |
5.1.1 现有综合评价体系的模式 |
5.1.2 现有综合评价体系的不足 |
5.1.3 多级评价体系的方法建构 |
5.1.4 多级评价体系的原理原则 |
5.1.5 多级评价体系的结构变化 |
5.2 多级评价体系建构 |
5.2.1 研究对象概况与特征 |
5.2.2 多级评价体系的建构 |
5.3 一级评价与评价方法 |
5.3.1 评价因子的选择 |
5.3.2 基于GIS的单因子评价 |
5.3.3 基于AHP的因子权重确定 |
5.3.4 加权综合评价 |
5.4 二级评价与综合评价 |
5.4.1 历史建筑综合评价 |
5.4.2 一般建筑综合评价 |
5.4.3 评价结果综合 |
5.5 多级评价方法的优势 |
5.5.1 对象针对性强 |
5.5.2 因子针对性强 |
5.5.3 信息需求减小 |
5.5.4 高效率高精度 |
5.6 小结 |
第6章 传统村镇功能活化提升方法 |
6.1 功能活化提升的思路与优化 |
6.1.1 现有方法存在的问题 |
6.1.2 功能活化思路的优化 |
6.2 功能活化提升目标 |
6.2.1 保护资源历史特征 |
6.2.2 展示资源价值特色 |
6.2.3 带动人与资源互动 |
6.2.4 丰富人的活动需求 |
6.3 双维度功能活化框架 |
6.3.1 资源禀赋的维度 |
6.3.2 人的活动的维度 |
6.3.3 功能簇群的构成 |
6.4 村野功能活化方法 |
6.4.1 田园风景观光功能 |
6.4.2 自然环境学习功能 |
6.4.3 历史要素游览功能 |
6.4.4 非物质文化体验功能 |
6.4.5 特色资源利用功能 |
6.5 串联功能活化方法 |
6.5.1 徒步串联功能 |
6.5.2 骑行串联功能 |
6.5.3 跑步串联功能 |
6.6 集中功能活化方法 |
6.6.1 价值认知功能 |
6.6.2 生活体验功能 |
6.6.3 休闲配套功能 |
6.7 小结 |
第7章 传统村镇村野空间组织方法 |
7.1 村野空间组织的思路与重点 |
7.1.1 村野空间组织的基础 |
7.1.2 村野空间组织的手段 |
7.1.3 村野空间组织的关键 |
7.2 村野空间组织方法框架 |
7.2.1 研究内容 |
7.2.2 研究步骤 |
7.3 视域导向的村野资源认识 |
7.3.1 资源禀赋的全面认识 |
7.3.2 视域导向的资源梳理 |
7.4 基于地形的视域评价 |
7.4.1 观测点的选择 |
7.4.2 多点视域评价 |
7.4.3 视域评价 |
7.5 基于人的活动的视域评价 |
7.5.1 生态敏感度评价 |
7.5.2 观测点选择 |
7.5.3 视域评价 |
7.6 基于景观资源的视域评价 |
7.6.1 景观价值的评价 |
7.6.2 观测路径选择 |
7.6.3 视域评价 |
7.7 视域综合评价分析 |
7.7.1 视域叠加评价 |
7.7.2 视域评价解读 |
7.8 基于综合评价的空间组织 |
7.8.1 关键节点选择 |
7.8.2 游览路径选择 |
7.8.3 组团分区规划 |
7.9 小结 |
第8章 传统村镇内部空间组织方法 |
8.1 内部空间组织的思路与重点 |
8.1.1 内部空间组织的基础 |
8.1.2 内部空间组织的手段 |
8.1.3 内部空间组织的关键 |
8.2 嵌入式空间更新组织方法 |
8.2.1 关键系统组织 |
8.2.2 关键地段组织 |
8.2.3 系统耦合组织 |
8.2.4 空间更新组织 |
8.2.5 整体优化组织 |
8.3 关键内容确定 |
8.3.1 关键系统确定 |
8.3.2 关键地段确定 |
8.3.3 整体优化目标 |
8.4 系统耦合优化 |
8.4.1 系统耦合的方式方法 |
8.4.2 人的活动与步行空间结合 |
8.4.3 开敞空间与资源点结合 |
8.4.4 开敞空间与水面结合 |
8.4.5 院落更新与空间节点结合 |
8.4.6 特色水网与步行街巷结合 |
8.4.7 人的活动与车行空间分离 |
8.5 关键系统更新组织 |
8.5.1 重要遗存系统组织 |
8.5.2 特色水网系统组织 |
8.5.3 院落空间系统组织 |
8.5.4 车行交通系统组织 |
8.5.5 开敞空间系统组织 |
8.5.6 特色街巷系统组织 |
8.6 嵌入式空间更新组织方法的优势 |
8.6.1 目标性 |
8.6.2 针对性 |
8.6.3 系统性 |
8.6.4 操作性 |
8.6.5 指导性 |
8.6.6 清晰性 |
8.7 小结 |
第9章 结论及展望 |
9.1 主要成果与结论 |
9.1.1 传统村镇更新方法体系 |
9.1.2 传统村镇资源全面认识方法 |
9.1.3 传统村镇资源深入评价方法 |
9.1.4 传统村镇功能活化提升方法 |
9.1.5 传统村镇村野空间组织方法 |
9.1.6 传统村镇内部空间组织方法 |
9.2 主要创新点 |
9.2.0 传统村镇资源认识方法优化 |
9.2.1 传统村镇功能活化方法优化 |
9.2.2 传统村镇空间组织方法优化 |
9.3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国外传统村镇文献检索数据 |
作者简介 |
四、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二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简介(论文参考文献)
- [1]19-20世纪之交意大利汉学的引领者罗声电研究[D]. 谷倩兮.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2]社会力量参与下的我国青少年建筑遗产教育研究[D]. 王威. 北方工业大学, 2021(01)
- [3]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价值共识、场域重构与路径优化[D]. 陈旭. 吉林大学, 2020(01)
- [4]基于共同缔造理念的村庄规划模式研究 ——以青海土关村为例[D]. 李俊峙. 北京建筑大学, 2020(08)
- [5]村庄建设的村民参与研究 ——以黎平县滚正村为例[D]. 施佳璇. 华南理工大学, 2020
- [6]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研究 ——以G市为例[D]. 张钰.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7]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D]. 晏娇. 吉林大学, 2020(08)
- [8]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D]. 姜郸. 吉林大学, 2020(08)
- [9]强宗族社会语境下乡村发展机制与治理研究[D]. 林怀策. 南京大学, 2020(04)
- [10]基于资源禀赋与活力提升的传统村镇保护更新方法研究[D]. 后文君. 东南大学,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