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换保障——我国粮食主产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创新(论文文献综述)
祝洪章[1](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邢策[2](2020)在《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研究》文中认为粮食问题是我国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既要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保证有效供给,又要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自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总量逐年递增,2015年实现“十一连增”,粮食总量达到12428.7亿斤。但是,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出版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研究》一书中的测算:到2020年,按总人口数量为14.3亿、粮食消费人均平均水平为409~414公斤计算,我国人口对粮食的总需求量将达到58487~59202万吨,基于我国现在的粮食生产能力,国内粮食的供给缺口将达到4000~5000万吨左右,可以看出,粮食缺口问题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我国粮食持续增产的背后面临着粮食供给的脆弱平衡、强制平衡和紧张平衡。因此,要解决“十三五”期间粮食缺口问题,不仅要通过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供需结构,更要通过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并进一步提升粮食产出能力。黑龙江省作为国内商品粮食净调出的重要商品粮主产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国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农业发展环境下,黑龙江省如何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商品粮主产区为实施主体,依托各项措施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商品粮净调出量,为解决国内粮食供需紧平衡提供支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已成为当前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探讨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路径尤为关键。首先,从农业圈带理论、农业区域专业化理论、空间规划理论入手,对粮食主产区、商品粮主产区概念的进行剖析,并比较分析了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主产区的异同;从投入产出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入手,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可以将自然产出能力、要素投入能力、科技支撑能力、政策保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风险抵御能力作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构成要素;将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粮食生产效率、商品粮净调出量、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作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表征要素。因此,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构成要素角度出发,归纳并总结了现行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研究发现,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现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在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面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并提升商品粮净调出量等的情况下,仍需要突破瓶颈,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其次,借助于演化博弈分析,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论证了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借鉴了国内外重点粮食生产区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典型经验。基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现状、理论分析、经验借鉴,选择出适合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发现,所选择的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路径在依据路径选择的目标和路径选择的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分为内生路径、外生路径及多重相关路径。利用系统动力学对所选择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路径实施效果进行仿真模拟,研究发现,所选择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路径可以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实现商品粮主产区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粮食生产效率提升、商品粮净出口量增加、农业可持续发展。再次,提出了保障商品粮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措施。从粮食主产区共有和商品粮主产区特有的特点出发,提出应从建立耕地保护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反哺机制等方面给予保障。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初步构建了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路径选择的理论框架,建立了适合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路径,包括内生路径,外生路径和多重相关路径。其次,根据系统动力学的相关理论及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路径的特点,构建了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效果的系统动力学模型,首次利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对所选择的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路径的运行效果进行了仿真模拟。
张晓东[3](2013)在《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针对我国老龄化加速且日益严重的状况以及地区、城乡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极不平衡的现状,通过查阅国内、国外相关文献资料锁定相关信息,分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对比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对新时期农村居民养老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本文把农村养老保险分为老农保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两个概念分开进行研究。而老农保和新农保的划分,是以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新农保)来确定的。即在新农保实施前,各地农村所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统称为老农保。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演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从老农保到新农保,分探索试点阶段、推广发展阶段、整顿暂停阶段、新农保探索阶段、新农保试点至逐渐完善阶段等五个阶段介绍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演变过程,并介绍老农保和新农保的政策,分析了两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两者进行了对比和评述。运用历史分析法和对比法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指出了以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公共财政的责任根本没有体现,农民总体参保率太低,农村集体投入有限,基金抗风险能力差,基本失去了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资金筹集渠道多元化,明确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责任和明晰了国家投入的基本要求,调动了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但制度设计造成基金统筹层次低,制度多样化和碎片化严重。改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较大困难,资金来源困难,中西部地方财政负担重、集体补助难落实、农村老龄人员缴费困难:制度衔接困难,制度间缺少衔接,区域间不能互认:农村居民养老待遇差,养老金替代率低、绝对数低;待遇实效不强,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大,缺乏对参保者的吸引力;基金保值增值较困难,基金逐渐贬值。按照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以促进社会公平的理论观点,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总体思路。强调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公平原则,逐渐缩小与城保的待遇差距,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坚持保障基本生活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调整社会保障水平的制度顶层设计;坚持责任分担原则,在政府主导责任的前提下,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形成责任分担机制。强调新农保要与我国的相关制度相结合,指出新农保不是一个孤立的制度,而是一个涉及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政策的综合性问题,新农保要实现与农业政策和其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良性互动。首先是与实施大幅降低农民总量和占总人口比重的政策措施相结合。其次是实施新农保与土地流转政策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水平,让农民有钱参保;第三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大财政投入,让农村养老保险费来源更加多元化和更有保障。第四是新农保要与农业政策和农村计划生育、农村低保和五保制度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配套,以进一步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强调新农保制度体系建设要体现多层次的发展方向.以降低财政风险和确保农村老人得到相对较好的养老保障。强调以分步分地区统筹城乡来完善新农保制度,最终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实现以社会养老为主的全覆盖、高水平的制度目标。捉出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议。加快专项立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文件,以法律的强制性确保数亿农民养老保障的享有和实现;提高统筹层次,以省级统筹为初步目标,最终实现全国统筹;加大财政投入,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承担比例,实行悌度型财政补贴政策,建立总的养老金替代率调整机制,适时提高缴费标准和增加缴费档次,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替代率,提高老年农民的养老待遇水平;改进投资模式,在国家金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改进投资方式,拓展投资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增加运营工具,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加强基金管理,成立多职能部门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并定期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以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加快信息化建设,实施“金保工程”,全面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省际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以及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接续提供技术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县、镇、村三级新农保组织机构体系,特别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保障力度,就近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养老保险服务。按照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规范保险管理,提高统筹层次,缩小地区差异,着力扩大参保面,加快从“广覆盖”向“全覆盖”的转变,并强化基金的监管和实施有效运营,最终实现社会养老为主的全覆盖、高水平的制度目标,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破解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结构,解决新时期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将对加快新“四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时敏[4](2013)在《玛纳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加速实现的背景下,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2009年,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覆盖面为全国13%的县市,同年新疆玛纳斯县开展了新农保的自行试点工作;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出台,这从较高层次上确认了新农保的法律地位以及政府对新农保的财政责任;2011年7月,玛纳斯县被正式纳入全国新农保试点范围。然而新农保的建设及实施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尚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根据地区情况对制度进一步优化,以适应地区的发展水平并促使新农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以相关社会保障理论为基础,首先分析了玛纳斯县新农保的实施概况,在分析玛纳斯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新农保的创新实践与探索、主要经验做法、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来分析玛纳斯县新农保实施的总体情况。其次,根据实地调研结果,对玛纳斯县新农保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主要从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认知及需求情况、农民对农保经办服务平台的评价、对新农保实施方案中关键点的评价以及农民缴费投保能力和养老金发放预测四个方面来评价新农保制度在玛纳斯县的运行状况;再次,基于调查,分别从农民自身,农保服务平台建设及制度设计层面来分析玛纳斯县新农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国内地区农保制度改革创新典型模式对玛纳斯县新农保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最后,针对新农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和方向相协调的角度来探讨完善玛纳斯县新农保制度及其顺利运行的对策建议。本文通过分析得出,玛纳斯县中老年农民参与新农保积极性较高,但选择的缴费档次较低,而青年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认同及接受能力不足;新农保服务平台建设及经办工作还不够规范,信息化建设滞后;根据制度的计划所测算的养老金替代率还比较低,相对于农民未来的养老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并且农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较差,还存在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不畅的问题。在新农保的实施和发展中这些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解决,并在制度逐步完善过程中应构建社会风险管理框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格局,使新农保发挥更大作用的同时也弥补其存在的不足。
付洪垒[5](2013)在《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在小康社会中明确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农村与城市的公共服务一致或接近一致,这标志着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普遍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可持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国家投入、政府补贴、个人投入、集体补助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的方式,从2009年开始在各省选择10%的县(市、区、旗)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黑龙江省同期选择14个县开始试点,三年过去了,在试点中发现制度中存在若干需要完善的内容,只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保证制度在黑龙江省农村的全面推广,才能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小康社会。首先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供给与需求情况进行了分析,利用降维数据预测模型对未来10年的黑龙江省农村人口结构进行预测,计算出个人养老金供给及总供给,利用趋势预测计算未来15年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食品支出等数据,并以此确定黑龙江省农村未来15年后个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求,以此为依据确定总需求,再计算出供给与需求的差距。接着采用因素分析法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绩效进行了评价,方法中对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第二梯队的中西部19个省、自治区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数据内容进行处理,计算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绩效排名第17位,总体得分较少。通过结果分析,再对照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结出现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乏法律保障、养老金与农民生活水平脱节、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没有从法律与制度层面保证投入增长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通过对国外养老保险的先进经验分析,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着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有“养老未动,法律先行”的特点,这与我国及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着鲜明的对比,另外,日本针对农民有着特殊的养老保险政策,本身是一种养老保险体系的多支柱政策,又是针对农民、农业的保护措施,对黑龙江省有着尤其重要的借鉴作用。总结上述内容后,提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先对制度体系的目标、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做出了分析,提出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四个主要方面,即资金筹集制度的建设、运作制度的建设、发放制度的建设、监管制度的建设。针对黑龙江省是最大的商品粮基地,对国家的粮食安全有着重要作用的特点,结合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养老金积累不足的问题,着重提出了资金筹集时,应将国家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改变为依照农民对粮食的产出贡献,折合出一定金额,在农民配套的情况下投入农民的个人养老保险积累账户,这是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积累的有效措施,虽然改变了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但还是将资金交给了农民,是“帕累托最优”的制度效果。其次,提出了应采取国家投入、政府补贴个人投入随时间动态增长的投入方式,以保证个人积累不会因时间增长,被消费价格指数侵蚀而减少,被经济增长速度影响而变小。最后采取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建立新型保障银行的方式,保证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以弥补银行存款的利率远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速度形成的亏损,措施实施后能保证农民到期领取养老金能够保证农民的养老要求。为了保证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措施,提出要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需先完成黑龙江省甚至是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划,规划中要确定当前目标、长远目标、最终目标三个部分,各阶段目标要明确任务与时间表;提出了应建立完善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体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制度的执行,并保证制度中各方投入的增长及稳定;加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要对“金保工程”的功能不断完善加强,使信息化系统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管方、执行方、农民的共同平台;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协办机构的设置,要从机构的专业化、机构管理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等。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试点中存在不足,可以通过修订制度加以完善。通过将国家粮食风险基金转变用途、保证国家投入、政府补贴、个人投入以不低于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稳定增加、建立新型社保银行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措施,完全可以实现农民到期领取养老金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逐步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舒仁美[6](2012)在《安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文中指出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这说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已十分显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基本依靠子女养老来解决,政府不承担农民养老责任。然而在经济发展迅速、城乡融合以及独生子女时代来临的今天,传统的“养儿防老”和“土地养老”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农村养老需要。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将公民人为地划分为“农村人”和“城市人”,身份的不同使得他们所享受的社会保障也大大不同。因此,无论是从当前我国的国情来看,还是从构建和谐、公正和公平的社会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解决农村养老需求的必然选择。在此背景下,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通过在全国选取10%的市县进行了新农保的试点工作,以解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期滞后的现状。安徽作为全国的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必行之事。在构建“和谐安徽”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下,安徽省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12个市县开展。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扬,也无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介绍了我国人口老年化的总体状况以及安徽省人口老年化的基本情况,引出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回顾了安徽省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并对安徽省两种具有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进行了评析。在此基础上,在此基础上,借助实地访谈和入户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安徽省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制度设计、覆盖人群的感受以及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运用spss.18软件对调研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发现这些地区在新农保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若干问题,并对这些地区好的经验进行总结。在总结这些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和建议。当前正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国的初步推进阶段,此次调查研究,不仅为今后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推广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样也为政府提出的至202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全国的实现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
杨婉婷[7](2012)在《贵州民族地区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以凯里市为例》文中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中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经过近三十年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长久以来,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以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养老一直我国农村居民的主要养老方式。然而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频繁的今天,“养儿防老”已经无法解决当代农民的养老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适时推进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宏伟任务,更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立足典型的少数民族聚集地——贵州,来探讨民族地区的“新农保”制度,亦即探讨民族地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中长期发展问题,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这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凯里市作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新农保”的首批唯一试点地区,是由其在全州居于首位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决定的。笔者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详细了解凯里市“新农保”的实施情况:发现宣传力度不足、农民收入水平偏低、资金筹集困难以及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是“新农保”制度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加大政府宣传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投入的同时,可考虑以“粮食换保障”模式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借鉴“智利模式”改善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同时,笔者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凯里市“新农保”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运用SPSS软件对有效问卷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农民对“新农保”的了解程度和农民的收入状况与参保率正相关,这表明着力解决政策宣传问题和农民收入问题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通过这些方面的不断完善,再加上网络平台的日益成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踏上健康有序运行轨道,这将为贵州民族地区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为贵州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贵州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曾易[8](2012)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现途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中央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正是为了适应这种结构转换的需要希望通过"城乡统筹"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同步和谐发展,社会保障作为这种结构转换一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要通过"城乡统筹"逐步走向"城乡统
刘晶[9](2010)在《基于制度效率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瓶颈之一,关系到我国现代化的成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的同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不公平现象,而农民得不到社会保障有效的保护,成为社会上最大的弱势群体,是目前社会不公平的最突出表现。对于社会保障制度,人们一直关注于其公平性,效率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障的实践,特别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证明,忽视效率的社会保障安排将会引发制度危机。黑龙江是农业大省,乡村人口1777.7万人,占总人口的46.5%,贫困群体规模大,全省约有240万农民人均纯收入在相对贫困线(人均纯收入870元)以下,占农业人口的12.7%。因此,在经济相对落后、农业人口众多、农村经济比重较大的黑龙江省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意义重大。然而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建立高水平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很大难度,而从制度效率的视角研究黑龙江省这样的传统农业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问题,就成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本研究以福利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等经济与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归纳与综合分析、理论与实践分析、规范与实证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等研究方法,系统分析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并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评价与分析,还用数据包络法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同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优先序进行了评价,进而构建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按此框架,论文分别就黑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从制度效率视角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并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经济可行性,提出了适合黑龙江省农村实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并对该制度模式的运行提出环境保障对策。希望本研究不仅为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参考,也为具有相似情况省区提供有益的借鉴,为丰富和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理论与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帮助。
程冠杰,汤敏慧[10](2009)在《农村养老保险购买决策的经济模型分析及其启示》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分析农民购买养老保险的决策行为,提炼了影响该行为的2个主要因素——交易成本和资金效用,并以此为"视角",对现行2个创新模式进行评价,并提出政府应当立足农村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创新制度模式,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
二、粮食换保障——我国粮食主产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创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粮食换保障——我国粮食主产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2 理论参照系: 研究的核心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商品粮 |
2.1.2 粮食主产区 |
2.1.3 商品粮主产区 |
2.1.4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2.2 研究的基础理论 |
2.2.1 商品粮主产区研究的基础理论 |
2.2.2 投入产出理论 |
2.2.3 公共物品理论与外部性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商品粮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作用机理 |
2.3.1 演化博弈的前提假设及指标设定 |
2.3.2 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与演化策略分析 |
2.3.3 演化博弈分析结论 |
2.4 本章小结 |
3 现实参照系: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典型经验分析与借鉴 |
3.1 国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分析 |
3.1.1 美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1.2 法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1.3 印度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1.4 荷兰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1.5 以色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2 国内产粮大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分析 |
3.2.1 河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2.2 山东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2.3 江苏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2.4 内蒙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2.5 新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经验 |
3.3 对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启示 |
3.3.1 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及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升自然产出能力 |
3.3.2 增加生产要素投入提升要素投入能力 |
3.3.3 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
3.3.4 积极出台支持政策提升政策保障能力 |
3.3.5 引导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提升组织管理能力 |
3.3.6 健全农业保险机制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
3.4 本章小结 |
4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现状及评价 |
4.1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现状 |
4.1.1 粮食生产自然产出现状 |
4.1.2 粮食生产要素投入现状 |
4.1.3 粮食生产科技支撑现状 |
4.1.4 粮食生产政策保障现状 |
4.1.5 粮食生产组织管理现状 |
4.1.6 粮食生产风险抵御现状 |
4.2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产出及商品粮净调出现状 |
4.2.1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产量情况 |
4.2.2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产出结构分析 |
4.2.3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商品粮净调出情况 |
4.3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评价 |
4.3.1 DEA的基本原理 |
4.3.2 DEA的基本模型 |
4.3.3 基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构成因素的评价指标选取 |
4.3.4 基于DEA的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评价 |
4.3.5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瓶颈分析 |
5.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构成要素投入总量及效率仍需提升 |
5.1.1 粮食数量提升的水土资源承载力日益趋紧 |
5.1.2 实行耕地流转及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机制不完善 |
5.1.3 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依然偏低 |
5.1.4 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依然存在短板 |
5.1.5 农业科技衔接机制不畅 |
5.1.6 财政政策支农力度仍显不足 |
5.1.7 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滞后 |
5.1.8 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护与调动不足 |
5.1.9 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不平衡 |
5.2 实现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存在差距 |
5.2.1 粮食结构调整过程中保产增收的压力不断加大 |
5.2.2 粮食产业链融合深度不够 |
5.2.3 粮食去库存缺少完善的利益补偿与发展互助机制 |
5.3 本章小结 |
6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路径选择及仿真模拟 |
6.1 路径选择的目标 |
6.2 路径选择的原则 |
6.3 内生路径选择 |
6.3.1 坚守耕地当量红线 |
6.3.2 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
6.3.3 培育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 |
6.3.4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
6.4 外生路径选择 |
6.4.1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
6.4.2 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率 |
6.4.3 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化经营 |
6.4.4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
6.4.5 健全农业保险机制 |
6.5 多重相关路径选择 |
6.5.1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6.5.2 提高粮食全要素生产率 |
6.5.3 实施粮食生产全球化战略 |
6.6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路径效果仿真模拟 |
6.6.1 系统动力学简介 |
6.6.2 系统动力学建模步骤 |
6.6.3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路径效果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 |
6.6.4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路径效果系统动力学模型检验 |
6.6.5 基于系统动力学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路径效果仿真模拟 |
6.6.6 结果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7 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保障措施 |
7.1 建立完善的耕地保护机制 |
7.1.1 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 |
7.1.2 建立耕地保护联动机制 |
7.2 强化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实效 |
7.2.1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及粮食主销区互助资金 |
7.2.2 促进粮食三项补贴改革的落实 |
7.3 搭建现代化的粮食流通网络 |
7.3.1 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
7.3.2 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管理 |
7.3.3 积极打造立体化的粮食物流网络 |
7.4 充分调动粮食生产主体积极性 |
7.4.1 建立促进粮食生产主体增收的长效机制 |
7.4.2 优先发展商品粮主产区教育事业 |
7.5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7.5.1 扩大公益性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 |
7.5.2 促进经营性服务体系内粮食产业价值链的延伸 |
7.5.3 提升专项服务体系支撑作用 |
7.6 完善粮食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 |
7.6.1 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 |
7.6.2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
7.7 完善配套支持体系 |
7.7.1 积极推动商品粮主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7.7.2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
7.8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 |
1.3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1.4 本文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
1.5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1.6 本文的创新 |
2.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演变 |
2.1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
2.2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综述 |
3.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试点地区的创新模式及思考 |
3.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典型地区的制度创新 |
3.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的思考 |
4.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
4.1 资金来源困难 |
4.2 制度转移衔接不通畅 |
4.3 农民养老待遇偏低 |
4.4 地方财政补贴的吸引力有限 |
4.5 基金的保值增值和投资管理难 |
4.6 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
5. 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
5.1 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
5.2 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玛纳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2.1.2 理性预期 |
2.1.3 社会风险管理 |
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 |
2.2.1 制度“需求—供给”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 |
2.2.4 社会公正理论 |
第三章 玛纳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概况 |
3.1 玛纳斯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3.2 玛纳斯县新农保实施概况 |
3.2.1 新疆新农保试点推广及发展状况 |
3.2.2 玛纳斯县新农保制度创新实践及探索 |
3.2.3 玛纳斯县新农保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 |
3.2.4 玛纳斯县新农保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 |
第四章 玛纳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效果评价 |
4.1 玛纳斯县农民对新农保制度认知及需求情况分析 |
4.1.1 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认知情况分析 |
4.1.2 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4.2 玛纳斯县农民对新农保经办服务的评价 |
4.2.1 新农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建设情况 |
4.2.2 农民对新农保经办机构服务水平的评价 |
4.3 玛纳斯县农民对新农保实施方案中关键点的评价 |
4.3.1 农民对基础养老金及补贴标准的评价 |
4.3.2 农民对制度中“捆绑方案”的评价 |
4.3.3 农民对基金监管方案的评价 |
4.4 玛纳斯县农民养老保险缴费率及养老金替代率测算分析 |
4.4.1 农民个人缴费率测算分析 |
4.4.2 养老金替代率测算分析 |
第五章 玛纳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5.1 玛纳斯县农民自身在新农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5.1.1 农民对传统养老方式的偏好 |
5.1.2 青年农民对制度的认同度及接受能力不足 |
5.2 玛纳斯县新农保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
5.2.1 新农保经办工作的规范性不够 |
5.2.2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问题 |
5.3 玛纳斯县新农保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的问题 |
5.3.1 基金的保值增值及管理运营机制问题 |
5.3.2 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问题 |
第六章 国内农保制度改革创新的典型模式及经验借鉴 |
6.1 国内农保制度改革创新的典型模式 |
6.2 典型模式的成功经验 |
6.3 经验借鉴 |
第七章 完善玛纳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及配套措施 |
7.1 主要对策 |
7.1.1 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农民正确的养老责任意识 |
7.1.2 规范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农保信息化管理水平 |
7.1.3 改革新农保基金运营方式,完善监管体系 |
7.1.4 构建社会风险管理框架,拓展新农保运行思路 |
7.2 配套措施 |
7.2.1 促进农民增收,确保新农保制度全面实施 |
7.2.2 加大对少数民族和灾区移民社会保障的扶持力度 |
7.2.3 构建家庭、社区及社会多种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5)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和趋势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状况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文献的简要评述 |
1.3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概念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障 |
2.1.2 社会养老保险 |
2.1.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2.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3 保险学理论 |
2.2.4 社会学理论 |
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与现状 |
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 |
3.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
3.2.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
3.2.2 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具体制度 |
3.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
3.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全国的对比 |
3.4.1 黑龙江省农村与全国农村养老能力的对比 |
3.4.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它地区简单对比 |
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与需求分析 |
4.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分析 |
4.1.1 单人供给分析 |
4.1.2 全覆盖下未来10年总供给分析 |
4.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求分析 |
4.2.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付水平的确定 |
4.2.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求分析 |
5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绩效评价 |
5.1 方法的建立 |
5.2 数据来源 |
5.3 数据处理及结果 |
5.4 结果分析 |
6 国外养老保险基本经验与启示 |
6.1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经验 |
6.1.1 德国 |
6.1.2 日本 |
6.1.3 巴西 |
6.1.4 三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分析比较 |
6.2 国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对黑龙江省的启示 |
7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改进 |
7.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目标 |
7.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
7.2.1 指导思想 |
7.2.2 原则 |
7.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构想 |
7.3.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制度 |
7.3.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运作制度 |
7.3.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制度 |
7.3.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管制度 |
8 完善黑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措施 |
8.1 制定完备的黑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划 |
8.2 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保障体系 |
8.3 加强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 |
8.4 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及协办机构设置 |
8.5 切实提高黑龙江省农民收入 |
9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安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1.5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二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 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安徽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过程 |
3.1 安徽农保发展历程 |
3.2 安徽省典型地区“新农保”的探索与试点:案例剖析 |
第四章 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试点问题分析 |
4.1 安徽新农保2010与2011 |
4.2 具体问题分析 |
第五章 完善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可行性建议 |
5.1 继续强化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作用 |
5.2 鼓励农民尽早参保并保持长期缴费 |
5.3 鼓励参保农民选择较高的档次标准缴费 |
5.4 做好新农保制度的接续转移工作 |
5.5 夯实新农保的经办机构和平台建设基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贵州民族地区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以凯里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本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4.1 贵州民族地区人口分布情况 |
1.4.2 贵州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 |
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社会养老保险 |
2.1.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2.1.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 |
2.2.1 社会保障理论 |
2.2.2 贝弗里奇报告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3 关于农村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 |
3.1 贵州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概述 |
3.1.1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的基础 |
3.1.2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的支持力 |
3.1.3 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逐渐衰弱 |
3.2 贵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
4 凯里市“新农保”试点情况 |
4.1 凯里市基本情况 |
4.2 凯里市“新农保”具体实施情况 |
4.2.1 凯里市农民对“新农保”的认知状况 |
4.2.2 凯里市农民的参保档次 |
4.2.3 凯里市农民喜欢的养老方式 |
4.2.4 凯里市农民的参保阻力 |
4.2.5 其它方面 |
4.3 影响凯里市“新农保”参保率的实证分析 |
4.4 凯里市实施“新农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4.4.1 宣传力度不足、传统思想根深蒂固 |
4.4.2 农民能承受的养老费用少 |
4.4.3 “新农保”资金筹集困难 |
4.4.4 “新农保”个人账户保值增值能力低 |
4.4.5 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流程繁琐 |
5 对策建议 |
5.1 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 |
5.2 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投入力度 |
5.3 以“粮食换保障”模式解决资金来源 |
5.4 借鉴“智利模式”解决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问题 |
5.5 增加工作人员,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现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 |
二 |
1、扫除现实体制性障碍。 |
2、培育金融体系, 加强基本养老基金管理。 |
三 |
1、普惠制待遇。 |
2、缴费自愿原则。 |
3、抵扣原则。 |
4、对接与整合。 |
5、领取养老金的标准。 |
四 |
1、以“孝道”和“人责”观为基础。 |
2、以土地流转换保障。 |
3、以粮食换保障。 |
(9)基于制度效率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思路、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效率的理论基础 |
2.1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
2.1.1 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
2.1.2 费边的社会主义思想 |
2.1.3 有效需求理论 |
2.2 社会保障的制度效率标准 |
2.2.1 宏观效率 |
2.2.2 微观效率 |
2.2.3 个体效率 |
2.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2.3.1 效率的基本概念及其内涵 |
2.3.2 制度效率的内涵 |
2.4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现状分析 |
3.1 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 |
3.1.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变迁 |
3.1.2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
3.1.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成效 |
3.2 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
3.2.1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 |
3.2.2 农村养老制度内容 |
3.3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 |
3.3.1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 |
3.3.2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内容 |
3.4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水平的评价与分析 |
4.1 社会保障水平评价的指标体系 |
4.1.1 数量指标体系 |
4.1.2 质量指标体系 |
4.1.3 效果指标体系 |
4.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评价与分析 |
4.2.1 数量指标水平分析 |
4.2.2 质量指标水平分析 |
4.2.3 效果指标体系水平分析 |
4.2.4 与全国农村社会保障平均水平对比分析 |
4.3 黑龙江省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比较研究 |
4.3.1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比较 |
4.3.2 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比较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效率的实证分析 |
5.1 数据包络分析法概述 |
5.1.1 数据包络分析法的特点 |
5.1.2 DEA方法的应用步骤 |
5.1.3 DEA的评价分析 |
5.2 实证设计 |
5.2.1 制度效率指标的选择 |
5.2.2 决策评价单元(DMU即实证研究对象)的选择 |
5.2.3 DEA模型的选择 |
5.2.4 数据来源 |
5.3 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效率评价与分析 |
5.3.1 平均效率值分析 |
5.3.2 敏感性分析 |
5.3.3 效率值分析 |
5.3.4 差额变数分析 |
5.3.5 效率分析结论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优先序分析 |
6.1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优先序分析的理论建构 |
6.1.1 构造层次分析结构 |
6.1.2 构造判断矩阵 |
6.1.3 层次单排序 |
6.1.4 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 |
6.1.5 层次总排序 |
6.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的实证分析 |
6.2.1 各社会保障项目的优先级计算 |
6.2.2 一级指标权重分配的分析 |
6.2.3 二级指标权重分配的分析 |
6.3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的构建 |
6.3.1 优先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6.3.2 突出发展强制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
6.3.3 重点发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
6.4 本章小结 |
7 基于制度效率的黑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
7.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效率的障碍因素 |
7.1.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基础条件薄弱 |
7.1.2 农村居民收入核查比较困难 |
7.1.3 资金筹集压力比较大 |
7.1.4 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没有体系化 |
7.1.5 组织建设上存在不足 |
7.2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效率的途径 |
7.2.1 科学确定黑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7.2.2 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
7.2.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有机结合 |
7.2.4 制定其它的配套措施 |
7.3 本章小结 |
8 基于制度效率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
8.1 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效率的障碍因素 |
8.1.1 参合"自愿性"的困境 |
8.1.2 制度设计缺乏针对性 |
8.1.3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来源不足 |
8.1.4 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
8.1.5 配套制度建设不完善 |
8.2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效率的途径 |
8.2.1 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导向:强制性参与 |
8.2.2 合理确定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 |
8.2.3 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 |
8.2.4 强化管理、监督与宣传 |
8.2.5 配套建设 |
8.3 本章小结 |
9 基于制度效率的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
9.1 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供求问题分析 |
9.1.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需求问题 |
9.1.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供给问题 |
9.2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效率对策 |
9.2.1 黑龙江省农民参保能力的初步论证 |
9.2.2 合理确定资金投入比例 |
9.2.3 逐步建立灵活多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9.2.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政策解读和政策建议 |
9.2.5 探索多种可行的保障形式 |
9.3 本章小结 |
10 基于制度效率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环境保障 |
10.1 经济保障 |
10.1.1 加大中央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支持力度 |
10.1.2 增加省市级政府财政的投入力度 |
10.1.3 适当放松农村集体的资金投入要求 |
10.1.4 探索提高农民自身投入的有效方式 |
10.2 法律保障 |
10.2.1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 |
10.2.2 检查督促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 |
10.3 政策保障 |
10.3.1 加强宣传,增强农民的参保意识 |
10.3.2 增强农村社会保障的强制性 |
10.4 组织保障 |
10.4.1 健全管理体制 |
10.4.2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制 |
10.4.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体系 |
10.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农村养老保险购买决策的经济模型分析及其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理论构建 |
1.1 影响因素及其整合 |
1.2 农民需求函数 |
1.2.1 农民需求函数。 |
1.2.2 决策曲线。 |
1.2.3 等养老金给付水平曲线。 |
1.3 政府供给函数 |
1.4 比较静态分析 |
1.4.1 政府生产能力的提高对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影响。 |
1.4.2 通货膨胀对资金效用的影响。 |
2 模式评估 |
2.1 粮食换保障 |
2.2 保险凭证质押贷款 |
3 对策与建议 |
3.1 降低交易成本 |
3.2 提高资金效用 |
3.3 力求制度创新 |
4 结语 |
四、粮食换保障——我国粮食主产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创新(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商品粮主产区黑龙江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研究[D]. 邢策.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1)
- [3]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D]. 张晓东. 西南大学, 2013(07)
- [4]玛纳斯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 时敏. 石河子大学, 2013(03)
- [5]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 付洪垒. 东北农业大学, 2013(10)
- [6]安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D]. 舒仁美. 安徽大学, 2012(10)
- [7]贵州民族地区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以凯里市为例[D]. 杨婉婷. 贵州财经大学, 2012(08)
- [8]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现途径[J]. 曾易. 学习月刊, 2012(04)
- [9]基于制度效率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刘晶. 东北林业大学, 2010(12)
- [10]农村养老保险购买决策的经济模型分析及其启示[J]. 程冠杰,汤敏慧. 安徽农业科学, 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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