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待实现产品增值税核算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徐嘉艺[1](2020)在《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选择与制度设计》文中提出资管产品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一种重要新型投资方式,资金规模巨大,如何对其课税亟待明确。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完成后,国家税务总局确立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纳税人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等规则,但现有规定不仅有违资管行业实质法律属性,也无法实现增值税对各环节增值额中性征税的目标。加之从横向来看,会导致资管业和其他金融行业采用不同纳税模式,影响资管业长远良性发展。无论是基于经济利益的实质归属以投资者为纳税人,还是基于所有权归属认定管理人为纳税人,都存在诸多问题。唯有确立资管产品本身为增值税纳税人,才能解决金融创新领域对经济实质性原则的不确定性问题,实现增值税作为间接税的中性特征,使资管业处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其"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基础理念下的实践,丰富我国金融领域增值税课税理论。
李佳[2](2021)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性的着力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产业链上还存在低端化的“卡脖子”“掉链子”现状,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理应纳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视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税收既是政府在供给侧提供的公共政策产品,也是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政策支柱。“十三五”时期,税收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地税机构合并的税务组织机构改革也配套跟进,税收总量负担和税收遵从成本双向降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凸显。实践证明,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充分利用税制优化来助力供给侧改革,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把税制纳入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或公共经济政策结构性改革的视阈,分析税制改革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理。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基于总量指标、结构指标、区域税收竞争等视角进行实证检验,多维度分析税制设计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效应。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显示,税收的总量负担、分产业负担、劳动力资本要素负担,消费和投资的税收结构比列、所得税和商品税的税收结构比例,地方税收竞争程度等都对产业结构具有显着的抑制或者促进作用。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面临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仍将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据此建议,在未来的税制优化过程中,继续把“减税降费”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商品和劳务税比重,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给予地方一定范围内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财政管理权限,在保证地方财政支出的前提下,鼓励地方税收竞争,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税收产业政策的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针对个别产业、行业,甚至企业集团来制定鼓励或限制性的税收政策,达到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和效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文的主要创新,一是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深入地阐释了税制作用于产业结构的内在机理,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视阈。二是鉴于目前国内外关于税收制度和产业结构研究多集中在税收制度的某个领域、某个税种、某项产业税收政策,本文从多角度全面分析税制的产业结构效应,并利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8年至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结果检验,对深化相关研究提供较好的研究资料和数据积累。三是多维度分析税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运用高度化和合理化两个指标来描绘产业结构的状态,并充分考虑全要素生产率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而从税收总量、结构、行业、区域等四个维度,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分析税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效应,增强了分析的系统性,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郭琳[3](2021)在《资管产品增值税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税梦娇[4](2020)在《税法漏洞填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急速发展变迁和经济生活科技创新不断涌现新型税收关系,不断打破与新型经济关系难以适应的旧的税法概念体系,冲破与新型交易事项不相适应的旧的税法规则体系,致使税法漏洞频繁出现而又应当得到切实填补的事实是本文研究的现实起点。作为税法解释赓续及税法发展形成重要途径的税法漏洞填补,基于税法的“大量法”特性及其漏洞的“流变性”特有属性,因而也应当具有其“类型化”特殊品性。因此,本文并不打算对税法漏洞做一种穷尽性的梳理,而是以类型化思维作为研究税法漏洞填补的基本思考方式,也是作为研究税法漏洞填补的重要理论基础。通过税法漏洞及其填补的类型化将极大促进税法与其调整的经济生活事实关系的因应对接,可以说类型化观察法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填补税法的漏洞,这也是对现代税法与现代法学方法交融性研究的一种突破。在此基础上,本文最终提出“不同类型的税法漏洞需适用不同的税法漏洞填补方法”,或“不同的税法漏洞填补路径须对应不同类型的税法漏洞”的主要观点和重要结论,并主要围绕如下五章内容展开税法漏洞填补的研究进路:第一章税法漏洞填补的法理阐释。凡是法律皆有漏洞,但缘于税法调控要素的专业性、技术性及复杂性等孕育漏洞的特殊土壤,税法漏洞相较其他法域漏洞更为突出和特别。为此,本章首先基于对税法漏洞与税法盲区、税法空白、税务筹划和税收优惠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以及税法漏洞生成的税收优惠、法际协调、调控要素和立法技术的环境检视,并探寻从税法漏洞的认定主体、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三个维度构建税法漏洞的认定规则;在此基础上,基于对税法漏洞填补与狭义税法解释、税法价值补充的界分出发,分析税法漏洞填补的机理和阐释其法治理念,最后提出从穷尽狭义的税法解释、契合税法的立法目的、遵循既定的时空顺序、寻找具体的适用规则四个维度构建税法漏洞填补的总体规则。第二章税法漏洞类型化的文本解构。税法为了填补大量新型交易产生的漏洞,采取类型化方法利于兼顾税收公平与税收效率,增强税法的安定性,契合税法本质的要求。因此,本章基于税法漏洞存在的不同层面及其不同特征,税法漏洞类型化因子可提取为税法不确定概念漏洞、税法不完全规则漏洞和税法非融贯体系漏洞。在具体区分层面,基于漏洞来源法域和税法形式特征的不同为标准,把税法漏洞解构为税法不确定固有概念漏洞和借用概念漏洞、税法不完全规范规则漏洞和标准规则漏洞、税法非融贯内在体系漏洞和外在体系漏洞三层六类进行类型化文本分析,并得出不同类型税法漏洞生成的具体原因、偏向的税法领域、导致的体系缺陷各有不同的评价性结论,以期为针对不同类型的税法漏洞采取不同的漏洞填补方法之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提供有益借鉴。第三章税法漏洞填补的实践分析。税法漏洞填补路径要真正成为接近税案的补漏方法,就必须要依托中国真实具体的税案展开剖析,并总结和提炼出具有普适性的税法漏洞填补问题。所以,本章以是否具有反思性和改革性的案例标准对剖释税法漏洞立法填补、执法填补、司法填补的税案进行遴选和归类,通过若干典型税案切入当前我国税法漏洞填补的实践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系统检视了我国税法漏洞立法填补、执法填补、司法填补存在的诸多缺陷,通过从具体到抽象、从个体到整体的渐进思路,为中国税法漏洞填补的一般形式路径和特殊实质路径找到“对症下药”的良策。第四章税法漏洞填补的一般形式路径。类型化观察法的种类包括“经由立法者的类型化”“经由税务机关的类型化”“经由法院的类型化”。1所以第四章、第五章关于税法漏洞的填补路径以此类型化观察法的分类逻辑展开。而从根本上说,税法漏洞的立法填补对于恢复税法的圆满状态才是最有效的路径和终局意义上的。因此,本章从形式类型化层面,根据对税法漏洞类型化的文本解构结果,提出税法概念漏洞填补之立法确定化、税法规则漏洞填补之立法精细化、税法体系漏洞填补之立法协调化的三层“应然”静态圆满填补路径,从而为我国税法漏洞填补的理论建造与实务推进奠定基石。第五章税法漏洞填补的特殊实质路径。为了克服类型化观察法“应然”静态填补的弊端,第五章引入经济观察法“实然”动态填补漏洞的方法。本章从实质类型化层面,进一步提出和研究不同的税法漏洞填补方法对应于不同时空、不同类型的税法漏洞,即在空间上首先应寻求税法体系内部的漏洞填补方式,其次才在税法体系外部探寻超越文本续造的漏洞填补路径;在时间上事前规避税法漏洞首先考虑适用更具合意性的由征纳双方当事人采取的税务契约方法;事中补充税法漏洞主要适用于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法裁量方法;事后填补税法漏洞则主要考虑司法机关运用的税法续造方法的三层“实然”动态圆满填补路径。唯有以更加务实但又灵活的态度回应税法漏洞填补现实,中国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之路才真正具有动态因应性。
常肖敏[5](2020)在《“营改增”后TSZ科技有限公司纳税筹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中美贸易战的不断升级,尤其是近期发生的“中兴事件”不啻为一剂清醒剂,让我们意识到自身有限的科技水平与美国之间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落实“科技强国”战略,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服务型企业的优惠政策不断推出,如何在税制改革后的新形势下选择适用的政策、最大程度地减轻税负,是当前科技服务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问题。“营改增”后,我国征税趋势明显呈现出低税率强监管模式,由此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出现了新一轮的博弈。本文结合当下博弈环境,以综述文献法、定性与定量法以及对比分析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剖析,首先介绍了纳税筹划常用的技术方法、诱因与动机、目标和原则以及与纳税筹划概念相关的知识体系。其次,以典型的科技服务型企业——TSZ公司为例,剖析了该公司现存的纳税问题,选取其最具代表性的经济业务进行分析。最后,在纳税筹划的整体性原则下,对TSZ公司的主要涉税业务设计出多个纳税筹划方案,同时对其涉及到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规避策略以期实现涉税零风险。研究结果表明:本文设计的纳税筹划方案较为贴近TSZ公司实际运营特点,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TSZ公司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孙舒[6](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指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孟强[7](2020)在《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和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2016年5月,营改增税制改革在我国全面推开,金融业作为最后一批行业被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内。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无论是资产规模、盈利水平,还是对宏观经济影响及自身经营稳定性等方面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其承担的税负变化必然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以及经营行为。研究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税负和盈利能力的影响,有助于商业银行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绩效。本文通过逐项梳理营改增实施方案,选取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从银行业务入手,通过财务报表数据测算营改增前后商业银行实际税负的变化。同时,结合商业银行的财务特点选取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作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评价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考察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通过政策对比分析和实际数据测算发现,营改增政策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减税”的政策目的,营改增后商业银行的实际税负不降反升。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增值税计税依据的设计与商业银行实际不切合的问题导致税基扩大,另一方面是商业银行基于其自身经营特点,未按照营改增经济结构转型的潜在任务目标进行改革,导致政策福利享受较少。同时,研究发现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一改下行趋势逐渐回升企稳,说明营改增对银行的盈利能力有正面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增值税价外税、可进行进项抵扣的政策特点,导致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和经营模式发生转变,进而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但仍存在根据政策调整转型不够的问题。根据前文研究发现的原因,本文有针对性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向商业银行提供应对营改增改革的对策。在政府层面,一是要适度降低税率,二是要稳步扩大优惠范围,三是要探索贷款业务进项抵扣政策,四是要逐步提升信息化征管水平;从商业银行的角度,一是要开展合理税收筹划,二是要调整银行业务模式。
熊惠君[8](2020)在《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文中指出无论从纵向还是横向来看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新时代要以收入分配改革为主基调。要以税负公平为基点,通过税制改革,更科学地设置税种、税率,进而构建一个更加高效、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而公平原则是公认的税收首要原则,这一方面是由于公平对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另一方面在于税收矫正收入分配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是不可或缺。此外,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又会对社会福利产生影响,社会福利衡量的是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程度。在税收环境下,如何设计税收制度,使得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即效率损失最小化,同时尽可能兼顾社会公平,是现代税收制度构建需要考虑的一大重要问题。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覆盖面广,其以价格为载体,通过消费流转,直接影响居民实际购买力,并进一步影响社会福利。因此,对我国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研究对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增进社会福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为研究对象,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以居民家庭为研究单位,利用增值税实际税率,研究分析我国增值税本身和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搜集国内外有关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文献,并基于搜集到的已有文献从增值税自身和增值税改革两个方面进行归纳梳理并进行总结。其中,国外文献从年收入视角、终生收入或消费支出视角、社会福利视角对增值税自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归纳梳理。从扩大增值税范围、税率调整、税收优惠、综合改革对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归纳梳理。国内文献从增值税本身、增值税转型、增值税扩围以及增值税税率简并进行归纳梳理。其次,从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两方面概述增值税相关理论。其中,关于增值税与收入分配,先对不同时期不同学派收入分配理论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税负公平是收入分配公平的核心理念和最低标准、累进税制是收入分配公平的主要工具等结论。再围绕增值税的内部因素,理论分析增值税对税负公平、收入分配公平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关于增值税与社会福利,先对新旧福利经济学不同学派的福利理念和福利标准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效用是衡量社会福利大小的基本工具、社会福利较多关注交换的效率和生产的效率、社会福利和收入分配之间存在一定的共通之处(例如:重视穷人的效用)的结论。再基于帕累托福利经济学,进一步分析效率损失的产生和测算,增值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因素。再次,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采用增值税实际税率,测算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其中,关于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分别从年收入和终生收入视角,利用Gini系数、Suits指数、Theil指数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年收入视角下,增值税具有明显累退性,终生收入视角下,累退性减弱。第二,年收入视角下,医疗保健、食品烟酒的累退性最强,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终生收入视角下,食品烟酒累退性最强。第三,城乡居民家庭组内收入差距要大于组间收入差距,且农村居民家庭组内收入差距更大。关于增值税本身的福利效应,利用等价变换(补偿变换)占支出的比率、平均超额负担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对我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水平具有较大负向影响,对我国高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水平负向影响较小,高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差距约为2倍。第二,食品烟酒对社会福利影响最大,其次是衣着。居住和交通通信对社会福利影响也逐渐增加。第三,低收入家庭的效率损失最大,但近年来,上述情况逐渐有所转变,呈现出高收入家庭的税收效率损失要略微超过低收入家庭的税收效率损失。然后,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构建增值税CGE模型,测算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其中,关于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利用Gini系数、Suits指数、Theil指数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转型具有明显的正向收入分配效应,有利于缩小各居民家庭的收入差距。第二,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改征增值税和增值税结构四档并三档加剧了增值税的累退性。第三,增值税税率下调有助于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第四,医疗保健、食品烟酒的累退性最强,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关于增值税改革的福利效应,利用等价变换(补偿变换)和超额负担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转型降低了社会福利损失,提升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尤以农村家庭改善效果最好。第二,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对高收入户的福利影响最大,低收入户的福利影响最小。最后,分析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并提出改进建议。其中,关于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先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税收优惠、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设置等方面探讨了其对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理论影响,再结合国际经验,与我国增值税进行比较分析。具体结论如下:第一,征税范围越广,增值税的调节范围越大。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统一征收范围的征税制度。我国从1984年正式开征增值税以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至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后,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已覆盖至所有行业所有环节。第二,税率结构是通过税率档次和税率水平两方面对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产生影响。其中,税率档次对收入分配与社会福利的影响具有非一致性,而税率水平对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基本一致。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采取1~3档的税率模式。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为“13%+9%+6%”三档,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增值税税率结构相比,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符合国际发展大趋势。但从标准税率和低税率重要程度和适用范围来看,我国生活必需品适用税率偏高,一些现代服务业因为“营改增”的原因适用6%低税率,低税率适用范围不合理。第三,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税收优惠有利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但会破坏抵扣链条,引发效率损失,不利于增进社会福利。从国际经验来看,农产品、食品和医药制品均是各国减免税的首选项目。与国际上减免税适用范围相比,我国减免税范围较小,生活必需品免税适用范围比较有限,对部分食品和医药制品的税收优惠力度极小,远远低于其他各国。我国若对药品、乳制品实施免税可以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和增加居民福利。第四,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设置均不利于收入分配公平和增进社会福利。从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的国际经验来看,绝大数国家设置了起征点,我国既设置增值税起征点,又设置了小规模纳税人,与国际相比,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明显偏高。关于改进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建议,基于以上税制设置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具体如下:第一,减并税率档次,将增值税税率档次三档并两档。第二,对生活必需品适用低税率。第三,将非生活必需品且不具有公益性质的产品或服务适用税率调高至标准税率。第四,将标准税率下调至10%,低税率下调至4%。第五,在财政资金预算许可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对医药制品实施免税,其次考虑对乳制品免税。第六,适当降低增值税起征点。第七,适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先将小规模纳税人占比控制在50%左右,后面持续降低至30%。第八,对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进行实时调整,以保持标准的合理性和可预见性。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研究内容上。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收,筹集财政资金是增值税的第一大职能,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均属于增值税的辅助职能。而关于增值税的现有研究大多围绕增值税的资源配置效应展开,较少涉及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社会福利效应。因此,本文重点探讨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研究内容更加新颖。第二,研究视角上。年收入波动性要高于终生收入,相比年收入,终生收入更能衡量居民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而国内关于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的前期研究大多基于年收入视角展开,从终生收入视角展开研究的相关文献较少。因此,本文同时基于年收入视角和终生收入视角,研究我国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视角更加丰富。第三,研究方法上。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具有税负转嫁的本质特征,通过商品流转可以改变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进而影响要素市场相对价格变动。而国内对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研究方法大多为投入产出法。实际上,投入产出法难以将商品和要素之间的勾稽关系完整考虑在内,因此,在模拟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模拟上述增值税引发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变动,反映商品和要素之间的勾稽关系,需要借助CGE模型。本文构建增值税CGE模型,利用弹性系数模拟商品和要素间的勾稽关系,结合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测算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研究方法更加科学。
高麒[9](2020)在《大数据背景下云南省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治理研究》文中认为自增值税开征以来,增值税发票的虚开问题就始终存在,而农产品增值税收购发票由于其“自开自抵、前免后抵”的特殊性,一直受到了不法分子的“青睐”。针对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多次完善了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各级税务机关也采取了诸多行动来打击这一违法犯罪,但仍旧是屡禁不止。本文试图结合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从大数据的角度切入,通过搭建税收大数据平台,为解决农产品增值税发票虚开的问题提供可借鉴的途径。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描述性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的研究方法,首先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论及相关研究进行综述,再结合云南省农产品增值税征管现状,以及2018-2019年内云南省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的查处的案件进行分析,梳理出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的特点、成因,运用大数据的理论,分阶段推进建设税收大数据平台:1.当前阶段,借助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选取合理、有效的预警指标,构建风险预警模型;2.第二阶段,借助“数字农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农产品流通全过程的监控,助力税收大数据平台的建设。3.第三阶段,建设税收大数据平台,发展并完善风险预警模型,连接“数字农业”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归集和整理多部门信息,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率。通过税收大数据平台的搭建,做到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增值税发票虚开问题,既能够保障农户利益,也能防止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姜宇[10](2020)在《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成与反思》文中研究指明当营改增的范围逐渐扩大到金融领域后,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义务主体被确定为资管产品管理人,并按照简易计税方式征缴。在实践中,将管理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主体在有利于提高增值税征管效率的同时还有效填补了原有税收政策漏洞。理论上,将管理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主体体现了国库主义与纳税人主义的平衡,并满足税收法定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的要求。但此种征收方式也会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破坏资管财产独立性等不良后果。因此将资管产品本身作为增值税纳税主体可以避免当前规定存在的不足,从而真正实现营改增的目标。
二、关于待实现产品增值税核算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待实现产品增值税核算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内容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内容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税制研究的文献综述 |
2.1.1 税收职能定位的研究 |
2.1.2 税制选择的理论研究 |
2.1.3 关于税制优化的经济学研究 |
2.2 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2.1 相关概念界区 |
2.2.2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研究 |
2.2.3 产业结构的评价标准研究 |
2.2.4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测度方法研究 |
2.3 关于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2.3.2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3.3 产业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理分析 |
3.1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依据 |
3.1.1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视域下的税收 |
3.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3.1.3 产业政策有效性理论 |
3.2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制 |
3.2.1 产量效应 |
3.2.2 替代效应 |
3.3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调整途径 |
3.3.1 税制在供给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3.2 税制在需求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制和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 |
4.1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49-1978 年) |
4.1.1 产业结构从恢复到失衡 |
4.1.2 税制从简化到再简化 |
4.1.3 税制与产业结构的配合 |
4.2 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79-2011 年) |
4.2.1 产业结构渐趋合理 |
4.2.2 市场经济税制体系日渐完善 |
4.2.3 税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4.3 全面深化改革以来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2012-2019 年) |
4.3.1 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
4.3.2 现代税制体系日臻完善 |
4.3.3 税制与产业结构现状及问题 |
第5章 税制对产业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定 |
5.2 变量说明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3 回归结果 |
5.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3.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分析 |
5.3.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关系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税收负担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5 实证结论 |
5.5.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抑制作用 |
5.5.2 提升直接税比重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5.5.3 税收创新激励显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第6章 税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 |
6.1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降成本 |
6.1.1 统筹减税降费的多元衍生效应 |
6.1.2 强化减税降费的宏观引导效应 |
6.1.3 畅通减税降费的间接传导机制 |
6.2 不断优化税制结构促升级 |
6.2.1 持续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 |
6.2.2 持续优化消费税制度调控职能 |
6.2.3 强化提升所得税制度竞争力 |
6.3 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税收竞争 |
6.3.1 完善地方财政管理权限 |
6.3.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3.3 赋予地方限度内税收立法权 |
6.4 逐步调整完善产业税收政策 |
6.4.1 配合产业组织政策的税制优化 |
6.4.2 促进科技创新的税制优化 |
6.4.3 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税制优化 |
6.4.4 推动“一带一路”的税收合作 |
附录 我国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表(1994至2020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税法漏洞填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税法漏洞填补的法理阐释 |
第一节 税法漏洞的基本问题 |
一、税法漏洞的概念厘定 |
二、税法漏洞的认定规则 |
三、税法漏洞生成的环境检视 |
第二节 税法漏洞填补的基本原理 |
一、税法漏洞填补的内涵解读 |
二、税法漏洞填补的机理分析 |
三、税法漏洞填补的法治理念 |
四、税法漏洞填补的界限范围 |
五、税法漏洞填补的总体规则 |
第二章 税法漏洞类型化的文本解构 |
第一节 税法不确定概念漏洞 |
一、税法不确定固有概念漏洞 |
二、税法不确定借用概念漏洞 |
第二节 税法不完全规则漏洞 |
一、税法不完全规范规则漏洞 |
二、税法不完全标准规则漏洞 |
第三节 税法非融贯体系的漏洞 |
一、税法非融贯内在体系漏洞 |
二、税法非融贯外在体系漏洞 |
第三章 税法漏洞填补的实践分析 |
第一节 税法漏洞填补的实践剖释 |
一、税法漏洞的立法填补实例剖释 |
二、税法漏洞的实践填补案例剖释 |
第二节 税法漏洞填补实践的问题检视 |
一、税法漏洞填补的一般形式问题 |
二、税法漏洞填补的特殊实质问题 |
第四章 税法漏洞填补的一般形式路径 |
第一节 税法概念漏洞填补之立法确定化 |
一、税法固有概念漏洞填补之立法具体化 |
二、税法借用概念漏洞填补之立法耦合化 |
第二节 税法规则漏洞填补之立法精细化 |
一、税法规范规则漏洞填补之立法精细化 |
二、税法标准规则漏洞填补之立法精细化 |
第三节 税法体系漏洞填补之立法协调化 |
一、税法内在体系漏洞填补之立法整合化 |
二、税法外在体系漏洞填补之立法协调化 |
第五章 税法漏洞填补的特殊实质路径 |
第一节 税务契约:税法漏洞的事前填补 |
一、税法漏洞填补之契约合意疏通:税收法定内的精准正义 |
二、税务契约填补税法漏洞的三类样本:纳税便利 |
三、税务契约填补税法漏洞的适用限制:滥权套利 |
第二节 税法裁量:税法漏洞的事中填补 |
一、税法漏洞填补之目的性扩张与类推适用:类似案型类似处理 |
二、税法漏洞填补之目的性限缩与反对解释:差异案型不同处理 |
三、税法裁量补充税法漏洞的法治拘束:从标准到严格规则的演进 |
第三节 税法续造:税法漏洞的事后填补 |
一、税法内在体系漏洞填补之税法发现:行政造法垄断的二次修正 |
二、税法外在体系漏洞填补之税法续造:司法反补演变式体系漏洞 |
三、税法续造填补税法漏洞的边界约束:防止法院控制权滥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营改增”后TSZ科技有限公司纳税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纳税筹划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纳税筹划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纳税筹划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纳税筹划简介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方法 |
2.1.1 纳税筹划的概念 |
2.1.2 纳税筹划常用的技术与方法 |
2.2 纳税筹划诱因及动因 |
2.2.1 纳税筹划的诱因 |
2.2.2 纳税筹划动因 |
2.3 纳税筹划目标与原则 |
2.3.1 纳税筹划的目标 |
2.3.2 纳税筹划的原则 |
第三章 TSZ公司税收现状分析 |
3.1 TSZ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3.1.1 企业简介 |
3.1.2 企业当前经营状况 |
3.2 TSZ公司税负分析 |
3.2.1 企业所涉税种及税率 |
3.2.2 TSZ公司近三年纳税情况 |
3.2.3 TSZ公司横向与纵向税负对比分析 |
3.3 TSZ公司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TSZ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预期对比 |
4.1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前准备工作 |
4.2 TSZ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2.1 销售自研的纯软件类产品纳税筹划 |
4.2.2 嵌入式软件的纳税筹划 |
4.2.3 政府补助的纳税筹划 |
4.2.4 TSZ公司可转换类费用的纳税筹划 |
4.2.5 通过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
4.2.6 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
4.2.7 工作站供应商选择的纳税筹划 |
4.2.8 大型设备运费的纳税筹划 |
4.3 TSZ公司纳税筹划预期效果与评价 |
第五章 TSZ公司纳税筹划风险及规避策略 |
5.1 TSZ公司纳税筹划风险分析 |
5.2 TSZ公司纳税筹划风险规避策略 |
5.2.1 深入强化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 |
5.2.2 密切关注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条件 |
5.2.3 培养纳税筹划复合型人才 |
5.2.4 营造和谐的税企关系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6)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7)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和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2 营改增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概述 |
2.2 营改增概况 |
2.3 商业银行营改增方案要点概述 |
3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的影响分析 |
3.1 营改増对税负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 营改增前后商业银行税负变动的测算分析 |
3.3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影响的原因分析 |
4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
4.1 盈利能力指标选取 |
4.2 营改增对盈利能力影响的测算分析 |
4.3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影响的原因分析 |
5 对策和建议 |
5.1 政府层面的建议 |
5.2 银行层面的建议 |
6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学术论着 |
致谢 |
(8)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增值税相关理论基础 |
2.1 增值税与收入分配 |
2.1.1 收入分配理论 |
2.1.2 增值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2 增值税与社会福利 |
2.2.1 社会福利理论 |
2.2.2 增值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
第3章 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分析 |
3.1 研究假设、研究单位及样本指标 |
3.1.1 研究假设和研究单位 |
3.1.2 样本数据及测算指标 |
3.2 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3.2.1 年收入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
3.2.2 终生收入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
3.3 增值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
3.3.1 模型构建及政策指标 |
3.3.2 福利效应的测算流程 |
3.3.3 实证结果分析 |
3.4 研究小结 |
第4章 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 |
4.1 我国增值税改革概述 |
4.2 研究假设及模型构建 |
4.2.1 研究假设 |
4.2.2 CGE模型构建及测算指标 |
4.2.3 CGE模型数据来源及处理 |
4.2.4 样本数据选取及测算流程 |
4.3 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4.3.1 增值税转型的收入分配效应 |
4.3.2 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 |
4.4 增值税改革的福利效应分析 |
4.4.1 增值税转型的福利效应分析 |
4.4.2 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的福利效应分析 |
4.5 研究小结 |
第5章 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 |
5.1 征税范围 |
5.1.1 理论影响 |
5.1.2 国际经验 |
5.2 税率结构 |
5.2.1 理论影响 |
5.2.2 国际经验 |
5.3 税收优惠 |
5.3.1 理论影响 |
5.3.2 国际经验 |
5.3.3 食品和医药制品免税的实证分析 |
5.4 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 |
5.4.1 理论影响 |
5.4.2 国际经验 |
5.5 研究小结 |
第6章 改进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的对策建议 |
6.1 优化税率结构 |
6.2 优化减免税政策 |
6.3 严控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 |
主要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大数据背景下云南省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概况 |
二、国外研究概况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博弈论 |
三、大数据理论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农产品收购发票 |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 |
第三章 云南省农产品增值税征管现状 |
第一节 云南省农业现状 |
第二节 云南省农产品增值税征管政策 |
第三节 案例分析 |
一、案件基本情况 |
二、案件特点分析 |
第四章 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税务机关存在的问题 |
一、制度设计存在漏洞 |
二、税源零星难以核查 |
三、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
四、各部门间不能完全协调配合 |
第二节 纳税人存在的问题 |
一、经纪人规模大、流动性强、随意性高 |
二、利益驱使 |
三、农户法律意识薄弱 |
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 |
第五章 建设云南省税收大数据平台的基本构想 |
第一节 构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
一、企业注册登记预警指标 |
二、增值税发票信息预警指标 |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预警指标 |
第二节 利用农业大数据平台助力农产品增值税征管 |
一、统筹设立大数据合作社,全域覆盖,实施规范开票 |
二、依托农业大数据平台,全面支撑农产品增值税发票管理 |
第三节 建设税收征管大数据平台 |
第六章 治理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制度设计 |
第二节 加快信息化建设 |
一、普及信息化 |
二、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 |
三、构建更加完善的预警模型 |
第三节 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 |
一、与税务机关之间建立有效的、多渠道的信息反馈制度 |
二、协同税务机关对可以企业进行排查 |
三、建立网络,共享犯罪信息 |
第四节 规范经纪人管理 |
第五节 提升农户法律意识 |
第六节 提高征管人员素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10)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成与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将管理人确定为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现实合理性 |
(一)提高资管产品税收征管效率 |
(二)资管产品增值税更关注流转事实,不适用量能课税的财税思想 |
(三)有效填补原有税收政策漏洞 |
三、以管理人作为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理论溯源 |
(一)国库主义与纳税人主义的平衡 |
(二)税收效率原则 |
(三)税收法定原则 |
四、反思与检视 |
(一)上位法和下位法冲突 |
(二)破坏资管财产的独立性 |
(三)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
(四)在嵌套模式中易产生重复征税的问题 |
(五)增加投资者税负,不利于提高行业专业化水平 |
五、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具体构想 |
四、关于待实现产品增值税核算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选择与制度设计[J]. 徐嘉艺. 企业合规论丛, 2020(01)
- [2]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D]. 李佳. 辽宁大学, 2021(02)
- [3]资管产品增值税法律问题研究[D]. 郭琳.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4]税法漏洞填补研究[D]. 税梦娇.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 [5]“营改增”后TSZ科技有限公司纳税筹划研究[D]. 常肖敏.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
- [6]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7]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和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D]. 孟强. 三峡大学, 2020(06)
- [8]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D]. 熊惠君.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9]大数据背景下云南省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治理研究[D]. 高麒.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10]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成与反思[J]. 姜宇.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