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刍议(论文文献综述)
朱炜,李伟健,綦好东[1](2022)在《中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演进的主要历程与基本特征》文中研究说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基于不同时期经济体制的阶段性特征和内在要求,国资监管体制的核心要素——政资关系、政企关系及其监管架构几经变革,进而使国资监管体制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直接管理、商品经济体制时期的两权分离和市场经济体制时期授权经营的"管企业""管资产""管资本"五个历史阶段。国资监管体制的演进历程彰显了具有中国特色国资监管制度的若干重要特征:在监管架构上,从阶段改革到顶层设计,逐渐明晰委托代理关系;在监管效率和效益上,从系统谋划到重点突破,循序推进市场化管理方式;在监管内容上,从局部改革到整体推进,统筹构建国资监管新格局。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2021)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21]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要进一步理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厘清出资人职责边界,规范履职尽责,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增强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强化对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凝聚工作合力,抓好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质效。
吴月[3](2021)在《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的良好发展推动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增长。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企业为了解决经营体制上所产生的问题,不断进行着各方面的改革。自2013年起,国资国企改革自进入新时期。2015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以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为核心的“1+N”制度体系,对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并仍在不断补充及更新各项改革要求的政策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部分,面临着向“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度体系指导下,稳步推进国资国企各项改革。因此,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对国有资产监管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内容较多,不论是中央或地方的国有资产监管都有所研究,而对于盈利能力弱、资产量小的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研究对比之下较少。松阳县自2018年起,开启了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因此国有资产监管处于过渡阶段。本文以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为例展开研究,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归纳整理研究主题成果,并提炼了研究框架。其次,对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进行了阐释,并回顾了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变迁,对主要概念及理论进行了陈述。接着,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对目前已开展的县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现状进行分析,再结合调研访谈法得出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然后,提出明确监管部门权责定位、优化国资监管制度规范,形成有效制衡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搭建多元监管体系,健全人才引入及培养机制五个针对性对策建议,改善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根据前面部分的研究得出结论。这对于完善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效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县开展国资监管提供了参考。
殷书建[4](2021)在《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再次明确指出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分类分层推进国企混改。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可以预见的是,此后几年国企混改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国企混改并非新鲜事物,它是过往国企改革的延伸,是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和政府对国企改革方向的新判断。随着国企混改的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若干配套文件,形成了所谓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根据知本咨询国企改革研究院统计,截至2020年8月,中央各部委出台的相关国企改革政策共有192项,涉及到国资监管、国企混改、产权管理、中长期激励、法人治理、税务政策等方面,各省出台地方国企的改革政策达到1488项。中央乃至地方出台的各式政策文件,一定程度上引导着国企混改规范进行,然而,相较于法治引领,政策推进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起伏性,欲想新一轮国企改革通过混改的方式取得预期成效,法治的引领与保障必不可缺,这也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于法有据改革精神正相契合。新阶段,如何“混好资本”,顺利引入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以及“改好机制”形成分权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与高效的国资监管体制,是国企混改直面的两大课题。市场化导向的分类改革背景下,作为国企混改的突破口和关键,竞争性国企混改必将直面该些课题。基于此,本文拟以竞争性国企混改为考察对象,细致梳理“混资本”过程与“改机制”之内(公司治理机制)、外(国资监管体制)部治理机制运行中所存困境,试图在政策之外运用法律这一制度工具给出解决方案,实现竞争性国企混改的法治化。第一章,主要讨论了竞争性国企混改基础理论,阐释了所有制、所有权、产权、混合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竞争性国有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相关概念,并在国内及国际两个角度分析了竞争性国企混改的必要性,同时认为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以及政策与法律双向增进的全面法治观构成了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的理论依据。第二章到第四章,通过不同视角梳理并归纳竞争性国企混改中可能存在的困境,以便提出针对性的法治建议:第二章主要梳理了“混资本”的过程困境,包括整体上市、并购重组、认购可转债、员工持股等不同“混合”模式,民间资本、集体资本、外国资本等不同“参混资本”形态以及决策审批、定价评估等“资本混合”程序;第三章从控制权、决策权、经营权以及监督权等方面梳理了“改机制”项下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第四章从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方面梳理了“改机制”项下外部治理机制(国资监管体制)的运行困境。第五章,基于前文梳理的“混资本”过程困境与“改机制”运行困境,结合竞争性国企混改实际,提出了产权清晰、意思自治以及利益衡平的法治化原则,在“混资本”与“改机制”两个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法治化方案,并得出了结论性建议:当前,应在吸收现有政策文件精神基础上,以行政法规形式出台《竞争性国企混改促进条例》,以统筹兼顾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同时修订《公司法》,增设“国有公司”章节,对国有独资、控股以及参股公司全面调整,以监管与履行出资人职责职能分离为基础,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现“资本”与“资产”的全面规范。
张宁,才国伟[5](2021)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向治理路径研究——基于沪深两地治理实践的探索性扎根理论分析》文中指出本文借助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对沪深两地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三层监管架构之双向治理路径进行探究。在系统整合的框架下构建了双向治理路径的理论模型,揭示了其国资监管的作用机制和价值传导模式。研究发现,在自上而下的治理路径中,监管系统和战略系统的构建与层层传导是核心作用机制;在自下而上的治理路径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内外部系统的动态平衡中建构自身的监管和战略系统,并将体制机制改革诉求与业务战略调整方向以向上反馈影响的方式参与治理;改革与创新主导着双向治理路径中的价值传递;无论是自上而下的推动力还是自下而上的影响力,企业能力始终是授权放权和支持力度的关键决定因素。本文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畅通双向治理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陈海燕[6](2020)在《杭州市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国有企业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担任重要角色。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央企及大型国有企业正逐步成为面向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何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是接下来改革要着重探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地方国有企业,由于存在历史和地域差异,国有企业资产分布情况复杂,国资监管工作内容、方式和成效各不相同。本文研究的是杭州市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工作,余杭区域面积1228平方公里,是杭州的都市新区,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分布广且发展快。在国资监管工作中,作为余杭区国资监管机构的区财政局(国资办)发挥了很大作用,近几年,余杭区国资监管机构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国资监管模式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然而余杭作为中华文明圣地、创业创新热地,数字经济高地,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及瞬息万变的信息技术,如何提高全区国资监管的质量和效益,是目前余杭区国资监管机构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围绕开创余杭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局面这一目标,余杭区积极促进区属国有资源统筹配置和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加快构建以管资本为目标的大国资监管体系。本文从地方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资产及政府监管的概念出发,介绍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现实情况、监管组织架构与监管职责、监管体系与监管政策、资产监管成效。通过对课题知识的理解论述与现实情况掌握,对近几年的文献进行研究、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工作问卷的调查、区属国有企业职工的访谈等,对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及走访,分析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总结归纳出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国资办及各级监管主体权责关系不明确;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存在脱节;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模式缺乏创新;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不成熟。并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主要有:国资办及各级监管主体对自身定位不清晰;监管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监管的信息化与数据化未充分运用;激励约束机制内外部环境条件不具备四个方面原因。最后针对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优化对策:一、强化国资办对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主体地位;二、建立健全有效的内外部沟通机制;三、加快国资系统监管平台和企业信息化建设;四、完善新时期国企改革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希望所提出的优化对策,对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有借鉴参考意义。
王果,路建楠,周洲,康乃馨,吴启明[7](2020)在《新形势下深化上海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形势下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应在围绕完善出资人职责分工制度安排、推动国资监管机构瘦身强体、实现平台公司赋能扩权、提高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形成一整套统筹协调、推进有力的改革举措,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张婷婷[8](2020)在《黑龙江省国有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财政部出资人职责为视角》文中指出伴随着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国有金融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政策的出台,如何更好的履行出资人职权成为值得研究的方向。黑龙江省国有银行资金体量大,业务覆盖广,为省内很多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服务。因此,国有银行金融资本的管理不仅涉及到国有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还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在本篇文章中,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对黑龙江省国有银行出资人监管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以政府监管理论、银行出资人监管理论为依托,以黑龙江国有银行风险状况为切入点,以财政部门对黑龙江省国有银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现实情况为立足点,分析了国有银行出资人监管中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了优化财政部门对黑龙江省国有银行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建议。
战炤磊[9](2020)在《出资人职责视角下新时代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模式探究》文中指出国有文化企业是新时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然而,低效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模式是国有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目前,我国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内容体系有待优化、履责模式仍需规范、履责效果偏低等问题。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密集推出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模式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此背景下,从健全出资人职责的履行机构、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履责机制、组建投资运营公司等方面探究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模式的创新路径。
王源[10](2020)在《四川崇州市国资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推进,国民经济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在这其中地方企业国资的贡献度及重要性不可忽视,因此,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强地方国资监管力度、落地国资监管措施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进程中尤为重要。国有资产同时具备不可分割的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也存在分级监管的现状,加强完善监管机制、分级落实监管工作,既能激发各级国有经济活力,又能为地方国企实现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国资监管体制与机制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不同层级、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国资监管也会面临不同的问题,为此,本文主要选取四川崇州市国资监管为案例,探究县级市国有资产的监管及相应问题,并对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究其因果,进行深度剖析,以理论联合实际提出针对性解决建议。1988年国务院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此举正式开启了我国国资监管的发展之路,崇州市的国资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工作相较于一线城市而言,起始时间相对滞缓,在推行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后,该地区的国有企业也主要用于充当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角色。近年来,当地政府认识到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促进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是国资监管的重点与要点,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崇州市国资监管存在诸多问题及不足之处,如国企改革工作发展滞后,国资监管部门对自身的职能定位缺乏正确的判断,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此外还存在结构布局不合理等等,需要结合案例实际及时分析、改进及优化,便于与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相符合,探寻出适合当地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与发展方向。本文通过实地调研,充分解析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管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先进经验及国内外国资监管优秀案例的可取之处,理论联合实际的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结合该市实际就如何加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能厘清崇州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提升系统化监管能力,促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能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上发挥相应作用。
二、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刍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刍议(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演进的主要历程与基本特征(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形成:直接管理(1953—1977年) |
二、商品经济体制时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调整:两权分离(1978—1991年) |
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转型:授权经营(1992年至今) |
(一)“管企业”为主阶段(1992—2001年) |
(二)“管资产”为主阶段(2002—2011年) |
(三)“管资本”为主阶段(2012年至今) |
四、中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演进的基本特征 |
(一)从阶段改革到顶层设计:逐渐明晰委托代理关系 |
(二)从系统谋划到重点突破:循序推进市场化管理方式 |
(三)从局部改革到整体推进:统筹构建国资监管新格局 |
(3)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概念 |
2.1.1 国有资产 |
2.1.2 县级国有企业 |
2.1.3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2.2 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历史变迁 |
2.2.1 国资监管体制的建立时期 |
2.2.2 国资监管体制的初步发展时期 |
2.2.3 国资监管体制的深化发展时期 |
2.2.4 国资监管体制的稳步前进时期 |
2.3 相关理论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
3 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现状 |
3.1 松阳县县属国企概况 |
3.1.1 松阳县县属国企运营情况 |
3.1.2 松阳县县属国企运营情况分析 |
3.2 松阳县国资监管现状 |
3.2.1 松阳县国资监管机构设置及职责 |
3.2.2 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
3.2.3 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成效 |
4.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
4.1.1 监管机构权威性不足 |
4.1.2 监管的权责错位 |
4.1.3 监管的制度规范效力低 |
4.1.4 .国企法人治理失衡 |
4.1.5 监督资源协同性不足 |
4.2 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模糊 |
4.2.2 监管的制度规范未健全 |
4.2.3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未合理设立 |
4.2.4 监管方式滞后 |
4.2.5 人才引进机制亟待建立 |
5 完善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
5.1 明确监管部门权责定位 |
5.1.1 明确政府、国资办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
5.1.2 建立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边界 |
5.1.3 明确各监管主体权责边界 |
5.2 优化国资监管制度规范 |
5.3 形成有效制衡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
5.3.1 规范董事会运作 |
5.3.2 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 |
5.3.3 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 |
5.4 搭建多元监管体系 |
5.4.1 建立国企分类监管模式 |
5.4.2 优化国资监管方式 |
5.4.3 强化各部门的监管协同 |
5.5 健全人才引入及培养机制 |
5.5.1 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选聘机制 |
5.5.2 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竞争性国企混改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相关概念阐释 |
一、所有制与所有权、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二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必要性分析 |
一、国内:“国民共进”导向下混合所有制的再出发 |
二、国际:竞争中性原则的指引 |
第三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 |
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
三、政策与法律双向增进的全面法治观 |
第二章 “混资本”的过程困境 |
第一节 不同“混合”模式 |
一、并购重组:警惕“经营者集中”限度 |
二、整体上市:或再次产生内部人控制 |
三、认购可转债:法法衔接需要完善 |
四、员工持股:现有规范混乱不一 |
五、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监管规范需细化规定 |
第二节 不同参混“资本”形态 |
一、民间资本:权益亟需系统化保障 |
二、集体资本:产权界定规范缺失 |
三、外商资本:安全审查规范需要完善 |
四、非公资本退出:机制不完善 |
第三节 “资本混合”程序 |
一、决策审批:地方拟混改国企程序规范缺失 |
二、评估定价:国有资产评估机制亟待完善 |
三、容错机制:规范操作性不足 |
第三章 “改机制”之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机制 |
一、公司治理与治理结构 |
二、混改企业治理的特殊性 |
三、混改企业的法律界定 |
第二节 控制权 |
一、股比差异化设计是难题 |
二、章程需要合理化设计 |
第三节 决策权 |
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产权改革导向相悖 |
二、董事会决策“失灵” |
第四节 经营权 |
一、国有股一股独大将导致经理人职权滥用 |
二、职业经理人制度缺失 |
三、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分别任职会出现治理僵局 |
第五节 监督权 |
一、党组织政治监督需与董事会决策机制有效协调 |
二、董监难以真正依法监督 |
第四章 “改机制”之外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一、国有资产的界定 |
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历史演进 |
第二节 国有资产监管 |
一、现行法规与“管资本”国资监管模式不契合 |
二、国资委出资与监管职能冲突 |
三、民事责任形态缺失 |
第三节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一、委托代理链条进一步延伸 |
二、权责边界不甚清晰 |
第五章 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路径 |
第一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的法治化原则 |
一、产权清晰原则 |
二、意思自治原则 |
三、利益衡平原则 |
第二节 “混资本”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构建顶层设计,统筹混改过程 |
二、不同混合模式的法治化:规范与监管并行 |
三、不同“资本”形态的法治化:保障与审查并重 |
四、“混资本”程序的法治化:约束与激励并举 |
第三节 混改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用规范确定政企边界,促进“管”的法治化 |
二、优化章程编制 |
三、以国有股东参股为原则进行股比设计 |
四、强化董事会经营决策权限 |
五、以“非国有股东”为倾向完善董监类型 |
六、构建职业经理人制度 |
第四节 国资监管体制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以资本与资产为调整对象区分规制 |
二、厘清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权责边界 |
三、做好资本规范与资产规范的法法衔接 |
四、强化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适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5)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向治理路径研究——基于沪深两地治理实践的探索性扎根理论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理论梳理 |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演进 |
(二)上海与深圳国资监管架构的发展脉络 |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 |
(四)“多边治理”与“双向治理”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1. 扎根分析 |
2. 案例分析 |
(四)资料收集 |
四、三层国资监管架构中“自上而下”的治理路径 |
(一)地方国资委“自上而下”的治理路径 |
1. 开放式编码 |
2. 主轴编码 |
3. 选择性编码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上而下”的治理路径 |
1. 开放式编码 |
2. 主轴编码 |
3. 选择性编码 |
(三)基于扎根分析的“自上而下”治理路径刻画 |
五、三层国资监管架构中“自下而上”的治理路径 |
(一)投资企业“自下而上”治理路径探索的案例分析 |
1. 投资企业在深投控系统内开展科技金融业务的战略探索 |
2. 投资企业多触角支持并推动深投控科技金控平台的战略形成 |
3. 投资企业以“自下而上”寻求认可的方式推动深投控加速战略成熟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下而上”治理路径探索的案例分析 |
1. 深投控“自下而上”构建战略系统 |
2. 上海国际“自下而上”构建监管系统 |
(三)基于案例分析的“自下而上”治理路径刻画 |
六、双向治理路径的整合框架与分析思考 |
(一)改革创新在双向治理路径中的价值传导作用 |
(二)企业能力在双向治理路径中的内涵与作用机制 |
(三)三层国资监管架构中双向治理路径的理论模型 |
七、结论与展望 |
(6)杭州市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地方国有企业 |
2.1.2 国有企业资产 |
2.1.3 政府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基本理论 |
2.2.2 网络治理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第3章 国有企业资产政府监管的历史 |
3.1 发展历程 |
3.1.1 传统监管体制下的有限放权 |
3.1.2 市场经济取向下的国资监管探索 |
3.1.3 出资人履责机构专设下的国资监管 |
3.2 监管特点 |
3.2.1 党建引领国资监管发展 |
3.2.2 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 |
3.2.3 资产分级监管 |
3.3 发展趋势 |
3.3.1 监管职能转变 |
3.3.2 监管法规系统化 |
3.3.3 国资国企混改进入新时代 |
第4章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现状 |
4.1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现实状况 |
4.1.1 企业概况 |
4.1.2 企业分类 |
4.1.3 资产情况 |
4.1.4 国资国企改革 |
4.2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政府监管组织架构与监管职责 |
4.3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政府监管体系与监管政策 |
4.4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政府监管成效 |
4.4.1 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
4.4.2 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制度建设日益健全 |
4.4.3 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较大 |
第5章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政府监管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5.1.1 国资办及各级监管主体权责关系不明确 |
5.1.2 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存在脱节 |
5.1.3 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模式缺乏创新 |
5.1.4 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不成熟 |
5.2 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问题原因分析 |
5.2.1 国资办及各级监管主体对自身定位不清晰 |
5.2.2 监管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 |
5.2.3 监管的信息化与数据化未充分运用 |
5.2.4 激励约束机制内外部环境条件不具备 |
第6章 优化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的建议 |
6.1 强化国资办对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主体地位 |
6.1.1 加快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职能转变 |
6.1.2 落实国资办工作责任制 |
6.1.3 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
6.2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外部沟通机制 |
6.2.1 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协同并进 |
6.2.2 建立国资国企双向沟通机制 |
6.2.3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法治化 |
6.3 加快国资系统监管平台和企业信息化建设 |
6.3.1 建立资产管理系统开展统一监管 |
6.3.2 充分利用移动办公系统提高办公效率 |
6.3.3 建立资产的可视化系统加强社会监督 |
6.4 完善新时期国企改革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
6.4.1 构建多维度绩效管理激励机制 |
6.4.2 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
6.4.3 运用三维绩效系统优化职工考核指标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新形势下深化上海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 改革背景 |
(一)建立以出资人为核心的国资管理体制 |
(二)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
(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
(四)划清监管边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二、 阶段要求 |
(一)抓住改革突破的窗口期,率先探索创新性制度安排 |
(二)抓住布局调整的窗口期,率先形成关键性制度安排 |
(三)抓住能力提升的窗口期,率先建立系统性制度安排 |
三、 发展实际 |
(一)国有资产规模结构质量稳步提升 |
(二)开展管资本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 |
(三)国有资本流动平台功能逐步显现 |
四、 存在问题 |
(一)国资监督管理机构与出资企业权责边界有待厘清 |
(二)国资运营平台功能缺失,国有资本流动有待优化 |
(三)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水平不高,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有待提升 |
(四)国资布局需要优化,国资国企支撑科创中心建设的作用设有待加强 |
五、 经验借鉴 |
(一)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是通行的制度安排 |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科学的公司治理体系是提高国企运行效率的关键 |
(三)建立规范、独立、专业的董事会,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
(四)放大资本功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服务国家战略引领作用 |
(五)优化集团管控能力,建立“两把钥匙”监管体系 |
(六)加快完善符合国企特点的企业人事和薪酬激励制度 |
六、 总体思路 |
(一)总体考虑 |
1. 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
2. 放管结合,完善机制 |
3. 问题导向,协同推进 |
4. 市场运作,增强活力 |
(二)改革目标 |
1. 建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国资运营机制 |
2. 建立以所有权管理为核心的国资监管体系 |
3. 建立符合一般市场主体运行规则的法人治理机制 |
(三)基本思路 |
1. 监管层:由国资监管机构承担最终监管人的角色 |
2. 运营层:由国资运营平台承担资本转化器的角色 |
3. 经营层:由竞争类国有企业集团承担自主经营者的角色 |
七、 对策建议 |
(一)完善国资监管制度:“站在边上监督”,不是“堵在当中守门” |
1. 强化核心监管职能 |
2. 稳妥推进职能转移 |
3. 探索授权制度安排 |
(二)提升平台运营功能:“积极而活跃的股东”始终保持“一臂之距” |
1. 实现三个“转变”,让平台公司成为国资调整的“转换器” |
2. 以股权运营为核心,打造“三位一体”国资运营平台 |
3. 分步完成股权划转,推进国资监管职能优化与平台公司功能调整 |
(三)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强有力的“董事会”是企业经营“隔离层” |
1. 强化企业董事会的决策执行作用 |
2.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3. 建立分层分类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体系 |
(四)着力转换经营机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优势互补” |
1. 推进国有集团下属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
2. 探索中央与地方国资、市属与区属国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3. 借助上市、开放性重组和员工持股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 |
4. 优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配套环境 |
(五)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围绕“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发挥国资支撑功能 |
1. 加强对涉及重大国家战略、卡脖子技术关键领域的支撑布局 |
2. 推动国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前沿等领域的布局 |
3. 盯牢上海未来发展重心,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地区发展的支撑 |
(8)黑龙江省国有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财政部出资人职责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选题的目的 |
(二)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选题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一)选题的研究思路 |
(二)选题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有银行监管相关概念及意义 |
第一节 国有银行监管的相关概念 |
一、国有银行概念 |
二、国有银行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
三、国有银行监管主体及职能 |
第二节 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内容及意义 |
一、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具体内容 |
二、财政部对国有银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意义 |
第二章 黑龙江国有银行风险及出资人监管概况 |
第一节 黑龙江省国有银行风险情况 |
一、国有银行信用风险 |
二、国有银行操作风险 |
三、国有银行市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
四、国有银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第二节 黑龙江省国有银行出资人监管概况 |
一、监管的依据 |
二、监管的方式 |
三、监管的重点 |
第三章 黑龙江国有银行出资人监管存在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黑龙江国有银行出资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一、各监管主体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
二、监管内容缺乏系统性 |
三、缺乏监管的持续性和针对性 |
四、监管的手段单一,效率低下 |
第二节 黑龙江国有银行出资人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 |
二、对监管工作的追踪不到位 |
三、监管手段缺乏创新、信息化程度不完善 |
四、人才引进和培训方式有待完善 |
第四章 完善黑龙江省国有银行出资人监管对策 |
第一节 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沟通机制 |
一、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 |
二、建立多样化协调机制 |
第二节 完善监管工作程序和方法 |
一、加强对国有银行业务的全流程监管 |
二、创新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方法 |
第三节 完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 |
一、充实工作人员队伍 |
二、加强对局内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四川崇州市国资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概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及阐释 |
2.1.1 国有资产 |
2.1.2 国有资产监管 |
2.2 相关理论及主体关系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政府与市场关系 |
第三章 四川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管现状 |
3.1 四川崇州市国有资产现状 |
3.1.1 崇州市国有经济发展情况 |
3.1.2 国有资产监管发展的历程 |
3.2 四川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监管现状 |
3.2.1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
3.2.2 国有资产现行监管制度 |
3.3 四川崇州市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
3.3.1 推行足额上缴国有资产收益的方式 |
3.3.2 加强对投融资和产权交易过程的监管 |
3.3.3 全力搭建系统化监管流程 |
第四章 四川崇州市国资监管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崇州市国资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
4.1.1 国资发展依赖上位监管 |
4.1.2 国资监管角色定位不清 |
4.1.3 国资监管工作效率较低 |
4.1.4 国企改革缺乏发展后劲 |
4.2 崇州市国资监管问题原因及分析 |
4.2.1 国资监管依赖上位管控分析 |
4.2.2 国资监管者定位偏差分析 |
4.2.3 企业制度效用欠缺分析 |
4.2.4 地方改革意识欠缺分析 |
第五章 国内外国资监管案例 |
5.1 国外监管案例及经验概述 |
5.1.1 美国国有资产监管 |
5.1.2 英国国有资产监管 |
5.1.3 法国国有资产监管 |
5.2 国内监管案例及经验概述 |
5.2.1 重庆市国资监管 |
5.2.2 温州市国资监管 |
5.2.3 珠海市国资监管 |
5.2.4 我国资产监管经验及启示 |
第六章 四川崇州市国资监管的建议 |
6.1 创新改革,优化监管 |
6.1.1 加强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6.1.2 创新国有资本发展路径 |
6.2 找准定位,建立机制 |
6.2.1 找准国资办职能定位 |
6.2.2 搭建高效的管理机制 |
6.3 建立体系,健全制度 |
6.3.1 建立科学化监管体系 |
6.3.2 制定现代企业考核制度 |
6.4 坚定意识,构建队伍 |
6.4.1 坚定国企改革意识 |
6.4.2 构建强有力的人力资源队伍 |
6.5 因地制宜,试点改革 |
6.5.1 加速集团化改革方案编制 |
6.5.2 优选试点促进改革落地 |
6.5.3 配套政策保障监管执行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刍议(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演进的主要历程与基本特征[J]. 朱炜,李伟健,綦好东. 经济学家, 2022(02)
- [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J].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26)
- [3]松阳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问题研究[D]. 吴月.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4]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D]. 殷书建.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5]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双向治理路径研究——基于沪深两地治理实践的探索性扎根理论分析[J]. 张宁,才国伟. 管理世界, 2021(01)
- [6]杭州市余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陈海燕. 西南大学, 2020(05)
- [7]新形势下深化上海国资国企综合改革[J]. 王果,路建楠,周洲,康乃馨,吴启明. 科学发展, 2020(11)
- [8]黑龙江省国有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财政部出资人职责为视角[D]. 张婷婷.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9]出资人职责视角下新时代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模式探究[J]. 战炤磊. 文化产业研究, 2020(01)
- [10]四川崇州市国资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王源.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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