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论》与十六大报告关系之管见(论文文献综述)
许菲[1](2021)在《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文中提出中韩自1992年正式建交,迄今已近30年,而两国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历史远比这个时间更长,城市外交成为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独特因素。单就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形式和主要成果——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来说,从1993年7月1日首对中韩国际友好城市——连云港市和木浦市正式缔结友城关系算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韩间已缔结友好省市(姊妹城市)关系206对,韩国成为除日美两国外与中国签订友好城市协议最多的国家。最初,中国连云港市和韩国木浦市缔结友城关系,主要是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时至今日,中韩城市外交合作领域不再限于经贸投资领域,其交往发展广泛辐射到地方政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体育运动、妇女儿童权益、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各个领域,交往成果可谓是全面开花。与此同时,中韩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层次不断深化,由最初的省市一级行政单位发展到区县级行政单位,社会组织、市民团体乃至个人纷纷加入到该行列。可以说,城市外交为中韩地方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营造了有利氛围,其在经贸投资、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城市治理、生态保护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成果良多,惠泽民众。经历了初期的接触和探索阶段后,经过磨合与调整,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逐渐走向稳定增长阶段,其交往目的和目标由最初的注重获得转向合作共赢发展。在此背景下,中韩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形式不再限于“一对一”关系,开始转向“一对多”方式,而交往模式则由双边为主发展到双边与多边并重,中韩地方政府更深刻地认识到城市国际组织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交往对象也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向其他地区辐射。总体来看,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不能就此回避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友好城市总体发展不平衡、合作形式比较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导致民众存在误解、扩大贸易引发双方经贸摩擦。虽然中韩地方政府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但往往是事倍功半。而究其原因则十分复杂,一些属于结构性的因素远非地方政府之力所能解决。如在超国家层面,国际组织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而逐渐改变了既有的交往格局。在国家层面,中央政府的制约、国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难以排除。在民间层面,非政府组织、传媒集团等社会组织实体,也谋求在对外交往中表达利益诉求,都成为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相交织,地方、国家和国际事务相交融,现阶段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和环境,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探讨。有鉴于此,本文基于超国家行为体、国家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社会行为体四个层次,借助白里安·豪京的多层外交理论,并融合加里·马克斯、里斯贝特·胡格提出的多层治理理论,形成理论阐释和具象认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总体分析框架。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审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系由多元行为主体的影响交互所造成,远非是地方政府层次一力所能突破解决。同样,在多层面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的,还包括超国家行为体层面的各类国际组织、国家行为体的代表——中央政府,以及社会行为体层面的非政府组织和日益活跃的各类传媒力量。由于公民社会、地方行政、国家政治、国际政治在囯际政治国内化、国内政治国际化的交互作用下日益结合为一个多层化的世界政治舞台,由此中韩城市外交发展所牵涉到各层面因素也越来越多。其中的任何一个行为主体要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必须在社会、地方、国家和国际的多个维度层次上同时采取行动,才能够有望获得最终的成功。显然,中韩城市外交要取得持续健康的长足发展,离不开社会行为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层次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基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当前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存在合作形式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民众时有误解等突出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或能自力解决,但平衡区域发展、解决两国经贸摩擦等绝非地方政府能力之所及。以中韩地方经贸摩擦为例,虽然市民团体抗议、反倾销调查、构筑技术性壁垒等单一化的表象不时呈现,但实质却与国家层面的中韩同为外贸型经济增长模式不无关系。伴随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加快,中韩间产品差距减小、市场争夺趋于激烈,加之两国经贸依存度颇高,尽管中韩地方政府有较大意愿去寻求解决这些问题,但调整外贸、产业结构政策等属于中央政府权限,地方政府奈何不得,在政治、安全、外交等敏感议题上更是如此。不过,上述表象并不是说地方政府无可作为。其实,中韩地方政府可以借助参与国际次区域合作和国际城市组织的契机,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共同努力在国际平台上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也可以在联合国框架下、借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来解决彼此间的争端。总而言之,积极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符合两国的核心利益诉求,有利于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内的多个主体层次上的共同努力、统筹协调缺一不可。这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是中韩友好城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不仅与中韩地方资源禀赋条件以及当地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意愿有关,更与国家层面的宏观发展政策等密切相关。对此,除地方政府自身的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国家层次宏观政策上的资源平衡调配,尤其是向中韩发展落后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促进其走上外向型合作发展道路,更多、更全面地展现城市外交在新时期中韩伙伴关系发展中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张煜杰[2](2021)在《清华简《成人》集释》文中研究说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於2019年11月由中西书局出版,该册共收竹简124支,刊布《治政之道》《成人》《廼命一》《廼命二》和《祷辞》5篇新发现的珍贵文献。其中,《成人》篇凡30支简,文字保存基本完好,主要记述了“成人”关於典狱刑法等内容的论说,这些内容在先秦时期政治思想、法治观念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本论文主要是对《成人》内容进行集释,在广泛参考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竹简文字及内容进行梳理。论文共分绪论、《成人》释文与集释、《成人》的性质和法律问题研究、附录、参考文献5个部分。绪论主要是清华简《成人》的研究综述,从“竹简形制、简背划痕和简文编联”“文字书写风格”“文本对读”和“文字释读”等四个方面对《成人》相关研究概况进行梳理。第二部分爲清华简《成人》的释文及集释,为论文的主体部分。释文是在整理者原释文与注释以及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集合各家观点而做出的释文。集释是汇集、梳理学界对於竹书文字及内容的研究成果。第三部分爲《成人》的性质和法律问题研究。第四部分为附录,包括《尚书·吕刑》原文、简文与其他文献对读表、清华简《成人》简背划痕及其复原。第五部分为参考文献。
张重洲[3](2021)在《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高昌国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佛教势力的发展及寺院经济兴衰问题,一直是吐鲁番佛教史和经济史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高昌国建政及对初期佛教的政策,奠定了佛教发展和寺院经济的基本走向。佛教地理决定了寺院经济的根本发展模式和路径,但高昌国佛教经济体制与国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之间,呈现出相近及相悖的两种趋势。高昌国的寺院经济以佛教主导,同时包含有多种宗教下的经济成分,其在高昌国内兴衰与发展均有一定的必然性因素支撑。高昌国的寺院经济是以佛教寺院和僧尼寺户为主体,围绕这两个主体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活动,形成了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形态,寺田在性质、数量、来源等方面均与世俗社会保持一致,经营门类和方式也大致相当。寺院经济具有宗教性、社会性、封闭性、地域性四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寺院内部财务收、支平衡,兼营多种经营门类,有完整且成熟的“常住”管理制度与财务核算方法。国家设置有专门的僧务机构,形成了僧官阶层,两种制度和体系共同运行管理寺院财产。此外,还通过《僧尼籍》来管理寺院僧尼及其附属人口,按照一定标准征收赋税劳役,其征收标准随着经济体制而发生改变。寺院内部僧尼群体间地位高低和财产分化明显,存在“中层僧尼”群体,普遍在寺院之外还从事着各自的经济活动,与豪门望族往来密切,深入到基层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贯穿社会发展的始终。高度的世俗化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益,尼僧群体、货币支付、国家体制、社会动荡等诸问题均与寺院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均加剧并最终导致了社会形态和寺院经济的固化。唐西州建立后,寺院经济并没有发生“衰落”,而是逐步在改革中转型重构,最终逐渐适应新政权的改革并完成自我革新。总体而言,高昌国寺院经济自身是一个闭环的完整链条,其发展经历了从萌芽到兴盛,最终至衰落的全过程,形成了特有的经济体系,构成了复杂的社会共同体。
刘长利[4](2020)在《时局与地域—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研究(1913-1945)》文中研究表明民国时期云南的植棉业是地域特征与时局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本文试图通过对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的研究寻找其发展的原因与失败的根源。首先,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的发展以边疆开发为大背景,期间依据不同的时代特征可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本文的前三章便是以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发展的三个阶段分别进行展开。第一章为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发展的“初露端倪”,时间断限自1913年至1928年。首先探讨该时期云南植棉业发展的时代特征——禁烟与利权。其次通过云南省长公署的棉业提倡对第一阶段云南省植棉业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再次通过史料阐述棉籽的购买与试种。最后通过分析植棉面积与产量,解读这一时期云南植棉业的总体情况。第二章为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的“方兴未艾”,时间断限自1928年至1938年。首先交代云南植棉业发展的时代背景——龙云主政。其次,通过棉业机构的设立,包括棉作试验场、棉业处及推广所,将建设“新云南”时期的历史过程进行复原。第三章是全面抗战时期云南的植棉业,时间断限自1938年至1945年。首先阐述木棉的“重新发现”,其次通过史料研究草棉的发展趋势,随后将木棉的种植与推广情况进行叙述,最后通过数据分析木棉的发展状况。第四章主要探讨地域特征及时局因素是如何作用于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的发展。首先分析云南植棉业发展的时局特征。其次,分别探析草棉、木棉与云南地域环境的关系。最后探讨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发展的区位条件。
黄宣植[5](2020)在《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司法制度改革是社会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成果检验。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司法体制历经多次改革,从“法制建设”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积累了一定的改革经验。我国最近一次司法体制改革始于2012年,已逐渐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同时,与我国相邻的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司法制度历经多次重大改革,其最近一次改革始于2001年,与我国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在时间上有重叠部分。面对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些共性问题,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在实践所呈现的面貌、依据的改革理论及所总结的经验等,都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借鉴性的经验。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研究,首先要解决的是对基本概念的分析和界定。司法制度改革是在司法领域所进行的一项改革。“司法”概念具有复杂性,也是司法制度改革中最核心的概念范畴。一般认为,司法具有独立性、法定性、中立性等特征。从司法在西方语境下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对司法及司法权的理解,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着的,其概念内涵也因此不断扩大,并逐渐承载以“裁判”为内核的法理功能之外的其他社会功能,如促进经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司法概念背后的指导理论也在发生着变化,司法民主主义、新自由主义等理论开始逐渐冲击传统宪政主义下的司法独立理论。此外,通过概念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日文语境下“司法制度改革”与中文“司法体制改革”具有相同的内涵。回顾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历史,从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到本世纪初最新一次改革为止,一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日本历经从近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向现代司法制度改革的转变。1871年以江藤新平担任司法卿为标志,日本近代司法制度正式开始建立,这一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日本各级法院的设立、地方司法权统一收归于中央等。这些措施使得日本近代司法权在形式上逐步脱离行政权。日本第一次重大的司法制度改革以《明治宪法》颁布为标志,主要内容包括《法院构成法》颁布、刑事诉讼的重大改革等。日本通过这次改革,确立了完整的司法制度体系。二战期间,日本司法制度受到严重破坏,但战前司法制度建设与改革历程所遗留下来的改革经验,在后续时间中继续发挥着影响。日本第二次司法制度改革,由美国在占领日本期间开始。新《日本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司法权在实质意义上独立于行政权,并确立了现代日本司法制度的基本结构和组织形式。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到九十年代中期,日本司法制度进入停滞期。由于民权运动和诉讼延迟现象等原因,日本司法界在部分领域进行了小范围的改革,但总体而言,这段期间内司法制度呈现一种更加精致化与行政化的趋向。日本第三次重大司法制度改革,始于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此次改革主导者为日本政界力量,其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将日本从事前限制、调整型社会向事后监督、救济型社会转变。此次改革涉及领域广,在改革计划的规划上,以“市场化”、“高效率”、“私有化”为关键词,在多个领域设定改革目标。随着《日本司法制度改革意见书》颁布,日本迅速进行相关立法,推进改革进程。经过十几年实践检验,此次改革中部分目标得到实现,取得一定积极效果。但同时,在法科大学院制度、律师任官制度等领域,则完全没有达到改革目标,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与改革的预期相比,面对司法行政化、诉讼延迟等长期困扰司法制度的问题时,此次改革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实践状况的背后,是不同理论对改革的指导。这些理论也是司法制度改革得以进行的基础。通过梳理改革历史,有四种理论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法治主义理论统领日本近现代一百五十多年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主线,是构成改革的最基础理论;人权保障理论指引着日本司法制度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人权概念内涵的变化,也不断更新着历次司法制度改革的主题;司法民主理论扩展了日本司法概念的内涵和功能,使日本司法制度开始呈现更多的民主化色彩;新自由主义理论指导日本最近一次司法制度改革,并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成为日本在政治、经济、司法和社会文化等各领域改革的最核心指导理论。实践层面和理论层面对改革的刻画,最终呈现出改革中的四组主要矛盾:司法精英主义与司法民主主义的矛盾;司法改革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矛盾;司法独立与行政权力的矛盾;传统纠纷解决文化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矛盾。这四组矛盾既是日本历次司法制度改革中所首要面对的问题,同时也构成了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原生驱动力。正是这些问题催生出了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推进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向前。最新一次改革中,改革者尝试通过在司法制度改革目标的设置、改革具体举措的规划及改革实践结果的反馈三个方面的工作,去解决长期存在于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历史中的四组矛盾。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是以对改革的实然状态的客观描述为基础,结合对改革背后的理论思考,所总结的综合性经验。日本此次改革成功经验方面,包括较为完善的改革计划与高效率的立法保障、适合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弹性的改革机制与制度化的改革反馈评价体系等。这些成功经验,使得日本在部分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改革,并在改革后不断地通过制度化的评价机制确保已取得的改革成果。但另一方,此次改革中同样留下了许多失败的教训,包括司法制度改革承载过多功能目标、对改革实践复杂性的预期不足及改革缺少足够的物质资金支持等。这些问题共同导致此次改革在一系列领域的失败。这些实践中所反映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为反思日本此次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首先,在改革中需要正视司法功能的局限性,明确改革的动因和目的,这是改革成功的前提;其次,需要改革各方形成理论共识,认清改革的对象和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司法改革理论上的分歧最终会直接导致对改革对象的误判,实践中大部分改革目标的错误设置,其根源来源于对理论的分歧;再次,改革需要重视本国国情,设计符合本国实践的改革路线。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对域外司法制度加以本土化改造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最后,总结实践经验,分析问题并修正对改革理论的选择。司法制度的实践经验,是改革者反思其指导理论并对理论加以完善的重要依据,也为改革者思考如何重新选择与实践相匹配的司法理论提供了依据。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中,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理论指导,加强对我国司法改革理论研究的重视。这是司法体制改革能否成功的根本要素。其次,必须处理好司法规律和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在尊重司法规律普遍性的前提下,谨慎的通过技术处理的方式根据我国国情,对域外经验进行合理的本土化改造。再次,以渐进的方式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改革的试行机制,由点及面,由少到多的推进改革进程,切忌一刀切、运动式的改革方式。最后,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体制改革成功的重要基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树立法治权威,坚守法治理念,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兰栋琪[6](2020)在《中国科学社与近代中国化学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古代有着辉煌的化学成就,但由于各种原因,发展至清中后期明显落后于世界,并未演化出具备科学理论和思想体系的近代化学。成立于1914年的中国科学社的成立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现状。然而学界对中国科学社在化学学科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还未予以足够关注。基于此,本文拟以《科学》《科学画报》为主要考察对象,结合中国科学社的有关档案史料和民国时期其他的期刊杂志探讨中国科学社在近代中国化学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清末以来西方近代化学逐步传入中国,但发展效果并不理想。中国科学社成立后,通过创办期刊、译着书籍、学术交流和设立科学奖金等活动,推动了近代化学在中国的发展。同时在组织机构方面通过分股委员会中化学化工股的设立几乎囊括了国内绝大多数化学人才。这一群体是不折不扣的精英群体,大都从事化学研究和教育工作,不仅带动了中国高等化学教育的发展,并且为近代中国化学各分支学科的创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科学社刚开始就是伴随着《科学》月刊的编辑出版而成立,因此《科学》的编辑和发行是中国科学社自始至终最重要的社务之一。作为中国科学社刊登学术研究成果最重要的平台,一定程度代表了中国科学社的最高学术成就。社员们以此为平台,发表论文,为统一化学名词、促进化学知识传播和整理古代化学成就做出了巨大贡献,促成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和化学史等分支学科在中国的建立,加快了近代化学在中国的建制化发展。在《科学》发行将近20年之际,社员们深感科学普及的不足,遂创办《科学画报》,并且组织社员举办通俗科学演讲以推广科学知识。社员们以此为媒介,阐明化学在生产生活和战争中所发挥的作用,介绍家庭中即可完成的化学实验,缩短了普通民众与化学的距离,使化学作为一个自然学科真正开始被寻常百姓家所了解和认识,极大的加速了近代化学在中国的普及。总之,中国科学社以《科学》和《科学画报》为主要媒介,同时开展其他活动,为引进西方近代化学知识、统一化学名词、展开化学研究、整理古代化学成就和加速化学普及做出了巨大贡献,促进近代中国化学的发展和进步,而且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从“传统”走向“西方”的特点。然而限于时代背景等因素,中国科学社在发展近代化学的过程中出现了科学万能化和未能顾及基层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思考。
何敏[7](2020)在《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文中提出李家驹是清末宪政改革的重要人物。在任考察宪政大臣之前,李家驹曾任翰林院编修、湖北学政、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在时局变化及偶然因素的推动下,政务能力出色的李家驹成为驻日使臣,1908年又接替达寿成为考察日本宪政大臣,随后其宪政改革主张在清末宪政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家驹在宪政改革过程中受到清廷青睐既是其能力使然,更是其“以君主大权为上”的宪政主张得到了清廷的认可。在清廷的支持下,李家驹担任(兼任)宪政编查馆提调、学部侍郎、协纂宪法大臣、资政院副总裁、资政院总裁等职,参与起草内官制,厘定皇室经费草案,纂拟宪法草案,制订《资政院选举章程》,大展改革豪情,推进宪政改革进程。在武昌起义之际,李家驹又竭力维持资政院运作,以维持清廷大局。但是在此过程中,李家驹既受朝中势力的掣肘,又因其宪政观在本质上仍未突破自上而下的“君权”桎梏,因而始终未能实现其宪政理想,最终只能憾然请辞。从中亦可窥探清廷宪政改革充满“诚意”而又希望“权力”与“地位”兼得的局限与矛盾,这注定了清廷的宪政改革必然以失败告终。
高忠儒[8](2020)在《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数十年的民族工作实践证明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是帮助人们科学分析民族现象、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金钥匙”,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接受系统的民族观教育,了解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作为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者,高校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更应自觉接受科学系统的民族观教育,掌握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以正确指导自身以及他人(学生)的行为实践。然而,环顾现阶段我国的民族观教育,不难发现:高校教师的民族观教育工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主要表现在:首先,在政策层面,党的民族观教育政策虽然涉及到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的各个场域,但却较少关注到高校教师群体,表现出对高校教师群体的政策“遗忘”;其次,在高校教师教育与培训的实践层面,未能与时俱进添加民族观教育的具体内容,表现出教育培训内容上民族观知识的不足或缺失;最后,高校教师自身基于“快速”发展考虑,将有限的时间、资源等专注于那些能带来可见的、实际的、限时收益的教学或科研等活动,无暇顾及民族观教育,也是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现阶段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所存在的种种问题,首先,要着眼于顶层设计,完善和制定具体的民族观教育政策,实现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的制度化;其次,要立足于高校教师教育与培训实际,将民族观教育内容有机添加到教育培训的各个阶段;最后,应充分发挥高校教师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使接受民族观教育成为其自觉行为,从而实现政策层面、实践层面与个人层面的全面保障,以推动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的常态化进行。
王一铮[9](2020)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文中提出政党政治是当代世界的普遍现象和有效政治运作模式,政党执政有其自身的基本经验和客观规律。深入探索、准确把握、自觉实践党的执政经验是一个政党不断降低执政成本、增强执政能力和提升执政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一个政党巩固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一个革命党转变为掌握国家政权和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开始带领全国人民走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国的建设与发展始终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效果如何,也与党的建设息息相关。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其目的就是要将其上升为理性认识,探索党的执政规律,形成科学的执政理论,从而不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总结经验,是人类进步的重要阶梯,是理论生成的基本前提。善于总结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改革发展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在长期的执政历史中曾经历过曲折坎坷的中国共产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执政地位,也更加深刻地总结了自己的执政经验。中国共产党九十九年的奋斗历史,是一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实践史,也是一部不断总结概括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走上科学执政轨道的历史。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是一个既具理论性又具现实性的重大战略课题,直接关系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深入研究党的执政经验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论文的论证过程中,首先厘清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相关概述。随后,进一步论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理论渊源,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实践探索。紧接着,深刻剖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演进逻辑与内蕴规律。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对新时代党执政的启示。本文主要从绪论、党执政经验的相关概述、党执政经验的理论渊源、党执政经验的实践探索、党执政经验的演进逻辑与内蕴规律、党执政经验对新时代党执政的启示、结论等七个部分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进行系统研究。具体而言:第一章为绪论。这一部分对论文的选题缘由、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研究难点进行总体概括。论文的选题缘由主要从两个方面阐述了研究此篇论文的原因;选题意义详细论述了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研究综述主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学术界从不同的侧面对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的现状,并对此加以细化从不同侧面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介绍,在此基础上,分析当前研究上存在的不足和遗憾;研究思路主要对本文的构思、轮廓进行梳理概括;研究方法主要体现本文运用辩证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展开了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创新之处主要包括本文在哪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第二章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相关概述。这一章首先对执政的基本内涵、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进行了阐述,基于对执政及党执政本质的理解,详细介绍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内涵特点。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与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实践的相关关系分别作了论述,对执政经验有了初步的了解,为下文的展开提供了逻辑、理论上的准备。第三章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理论渊源。这一章内容深入挖掘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理论基础:主要源自于经典马克思主义执政思想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思想的理论指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思想的理论滋养;其他国家执政思想的理论冲突、反思与借鉴。此章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理论渊源,使得对党的执政经验有了清晰的认识。第四章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实践探索。本章以时间轴为主线,结合执政实践和探索,系统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实践轨迹,分为三个阶段:执政经验的起步探索阶段;执政经验的改革发展阶段;执政经验的全面创新阶段。此章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阶段性的执政经验,使得对党的执政经验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第五章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演进逻辑与内蕴规律。此章深入剖析了执政经验发展演进的逻辑规律,开门见山的指出遵循原理规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发展演进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党义。之后,指出坚持建党初心和使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不变本色的根本保障,并对此进行了细化分析:初心和使命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特质;初心和使命确保铸牢中国共产党人原始理想信念;初心和使命开启中国共产党青春永驻的基因密码。最后,详细论述了坚持发展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生成积累的主要动力,这一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执政理论的丰富发展、执政思想的与时俱进、执政逻辑的时代接轨。通过对党执政经验的演进逻辑与内蕴规律的详细剖析与阐释,对党的执政经验有了更深入的理解。第六章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对新时代党执政的启示。通过前几章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研究,总结出党的执政经验对新时代党执政的四点大方向的启示:新时代党的执政要坚定执政理念、优化执政环境、完善执政主体、改进执政方式。此章重点对这四个方面进行细化分析,对于坚定执政理念,通过靠谁执政、靠什么执政、为谁执政的思路,将此部分细化为三点: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于优化执政环境,也细化为三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即从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的方面对如何优化执政环境的问题进行阐述;对于完善执政主体即党要在自身上下功夫,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坚持加强基层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对于改进执政方式即要实现党执政方式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结论。这部分主要是对本文做了简短的补充、总结,同时也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更加科学的积累完善寄予展望。总之,本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展开了系统的研究,有助于帮助党在执政实践的过程中更加客观、全面、科学地总结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在理论上,有利于加深对党的执政本质、党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规律等重大问题上的真理性认识;在实践中,有利于党增强正确的执政意识,努力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执政问题,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决不动摇。这对于促进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徐红军[10](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文中研究表明行政复议(诉愿)制度作为一种经济、便捷、高效的行政救济制度,具有解决行政纠纷、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权有效行使的功能。作为一个近代才诞生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从清末产生思想理念,民国时期有所实践,到新中国废止后又重建发展,有着一个本土化的发展过程。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中国法治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行政复议制度是如何诞生、发展,又是如何废止、重建、中断、恢复、发展,行政复议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如何理解和解读这些变化背后隐藏的动因和规律,又如何预测和展望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救济制度体系中的未来趋势?面对这些问题,本文选取了1978-2018年期间的行政复议制度,在阐述相关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以制度变化过程作为考察对象,力图通过对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变化和运行效果进行梳理分析,来总结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规律,以期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对策和建议。本文除了导论和结束语外,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渊源。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渊源主要是民国时期的诉愿制度,其已具备现代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要素,作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在发挥作用,诉愿制度的实施推动了民众法治理念的形成。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思想渊源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民告官”思想、日本诉愿思想和苏联申诉思想。不管是在分散立法阶段,还是在统一立法阶段,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表现出来的法的形式始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其形式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第二章简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恢复(1978-1990)。新中国成立以后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零星的探索,中间因文革原因而一度中断。在改革开放开启、法治观念重塑和法治建设恢复的大背景下,行政复议制度得以恢复并逐渐发挥作用。这一时期尚未形成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在受案范围、复议管辖和复议程序方面有所规定,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立法形式分散化、立法内容不统一和立法内容不完善等问题。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对于统一规范部分行政复议制度、统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原则以及推动统一行政复议制度加快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章侧重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统一(1991-1998)。为解决行政复议制度立法分散、重要制度不统一和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在实践发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的共同推动下,以行政复议条例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法规层面得到了统一,其变化主要表现为受案范围更加明确且明显扩大、复议管辖规定更加全面系统、复议程序更加完善和复议决定规定更加全面,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成立法制机构、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机构等方式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主要表现为案件发生量超过同期行政诉讼案件量的一半以上,纠错率保持了较高水平,申请人的满意度较高。第四章主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1999-2006)。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行政复议制度的问题和不足也逐渐显现。在此背景下,以行政复议法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在法律层面得到了统一,其变化主要包括受案范围扩大、复议管辖优化、复议程序完善和决定类型丰富,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这一时期,行政复议机构得到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得到充实,行政复议案件量增长明显,与同期行政诉讼案件量呈逐渐接近趋势,纠错率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了较高水平,行政复议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五章重点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阶段(2007-2018)。在行政争议多发、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大背景下,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走向新阶段,其主要变化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行政诉讼法修订也对行政复议机关工作量、受案范围、审查标准等产生了较大影响。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积极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以及行政复议局的试点工作,在畅通救济申请渠道、整合内部行政资源、增强权利救济效果、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一时期行政复议案件量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与行政诉讼逐渐接近,纠错率仍然在高位运行。第六章主要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评析与展望,从整体上阐释这一制度变迁的动因和特点,进而展望其未来发展趋势。行政复议制度变迁动因主要包括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行政体制从集权向放权转型和治理观念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三个方面,制度变迁主要体现了法律传统与法律移植双重影响、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发展互动、法制统一与制度创新冲突协调、程序司法化与行政法治化联动、制度设计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等特点。总体而言,行政复议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恢复、统一、发展、改革等多个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其作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远未发挥。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本文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在立足本国国情和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行政复议基本立法与配套制度、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能。二是通过坚持权利救济主导定位、扩大受案范围,在保障权利与监督权力之间保持平衡。三是通过单独设置复议机构、建立复议官制度、改革审查方式,实现公正优先与兼顾效率的目的。四是通过扩大复议前置范围、完善复议终局制度和取消“共同被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五是通过在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广泛吸收外部学者委员、建立复议机关与研究机构双向交流挂职机制,加强理论与实践互动,推动行政复议理论、制度和实践水平同步提高。
二、《江论》与十六大报告关系之管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江论》与十六大报告关系之管见(论文提纲范文)
(1)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和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市外交的界定、沿革和理论基础 |
一、城市外交的界定 |
(一)城市外交的定义 |
(二)城市外交的特征 |
(三)城市外交的形式 |
(四)城市外交的作用 |
二、城市外交的沿革 |
(一)城市外交的发展 |
(二)城市外交的繁荣 |
(三)中国的城市外交 |
三、城市外交地位的确立 |
(一)城市成为城市外交的主体 |
(二)城市外交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 |
(三)城市国际组织提振城市外交地位 |
四、多层外交理论对城市外交的阐释 |
(一)多层外交理论的内核 |
(二)多层外交理论的辨析 |
(三)对城市外交的再阐释 |
小结 |
第二章 中韩城市外交的演变发展与地位作用 |
一、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历程 |
(一)接触探索阶段 |
(二)磨合调整阶段 |
(三)稳定增长阶段 |
二、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情况 |
(一)中韩双边交往情况 |
(二)中韩多边交往情况 |
三、中韩城市外交的进展成效 |
(一)友好城市数量持续增加 |
(二)友好城市合作领域扩大 |
(三)友好城市合作层次加深 |
(四)发展成果惠及两国人民 |
四、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特点 |
(一)交往对象的多层次性 |
(二)同层交往的非唯一性 |
(三)结好偏好经济发达地区 |
(四)从注重获得走向合作共赢 |
五、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
(一)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 |
(二)城市外交对中韩关系发展的积极作用 |
小结 |
第三章 中韩城市外交主要行为体层次分析 |
一、超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 |
(二)区域性国际组织 |
二、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居于支配地位的中央政府 |
(二)囿于地域主义的国内政党 |
三、次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具备担当城市外交主体能力和意愿的城市 |
(二)外部环境有利于作为城市外交主体的城市 |
四、社会行为体层次 |
(一)不能被忽视的非政府组织 |
(二)引领舆论的新旧传媒集团 |
五、不同行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 |
(一)次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的相互作用 |
(二)次国家行为体与超国家行为体相互影响 |
(三)社会行为体对次国家行为体的不同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及成因 |
一、各地区总体发展不均衡 |
(一)资源条件导致的友城分布不均 |
(二)政府偏好招致各项发展不平衡 |
二、合作形式单一、影响受限 |
(一)开展城市外交常用的合作方式 |
(二)倚重某一形式的现象普遍存在 |
(三)以浙江为例评估城市外交效果 |
三、民间主体参与程度不高 |
(一)中韩城市外交由官方主导 |
(二)官方合作欠灵活、效果不佳 |
(三)政府参与过多、民间积极性低 |
四、传播不足、民众易受误导 |
(一)塑造城市形象太重视官方交流 |
(二)效果不理想、应重视渠道和方式 |
(三)第三方误导易致民众看法片面 |
五、经济摩擦、贸易保护增多 |
(一)中韩双边经贸总体情况 |
(二)中韩经济摩擦现象增多 |
(三)韩国过度采用保护手段 |
六、多层外交理论下中韩城市外交问题成因分析 |
(一)相关利益集团的干预 |
(二)地方条件能力的差异 |
(三)国家制度体制的制约 |
(四)国际组织调解的盲区 |
小结 |
第五章 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路径抉择 |
一、运用国家力量,统筹地方发展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边界 |
(二)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资源调配 |
二、拓宽交往渠道,创新合作形式 |
(一)借鉴其他国家城市外交模式 |
(二)加深合作层次尝试内容创新 |
三、鼓励多方参与,建立互惠机制 |
(一)鼓励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
(二)落实惠民机制争取民众支持 |
四、重视媒介作用,强化传播力度 |
(一)注重媒体公关树立良好形象 |
(二)拓宽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 |
(三)加强对自媒体的监控和疏导 |
五、借力国家外交,融入国际组织 |
(一)借助国家外交改善外部环境 |
(二)大力发挥国际组织建设作用 |
六、促进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城市外交作用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北方”“新南方政策” |
(二)发展战略对接对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积极影响 |
(三)深化城市外交对中韩发展战略对接的促进作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清华简《成人》集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二、论文选题缘起 |
三、《成人》研究综述 |
第二章 《成人》释文与集释 |
一、《成人》释文 |
二、《成人》集释 |
第三章 《成人》的性质和法律问题研究 |
一、《成人》的性质和成文年代 |
二、《成人》所见法律问题研究 |
附录 |
一、《尚书·吕刑》原文 |
二、《成人》与其他文献对读表 |
三、《成人》简背划痕及其复原 |
参考文献 |
(3)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史概述 |
第三节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高昌国佛教及寺院经济的结构 |
第一节 高昌建国前后对佛教的政策 |
第二节 寺院经济与佛教地理 |
第三节 寺院经济的概念及与其他宗教 |
小结 |
第二章 高昌国佛教寺院的经营模式及财务收支 |
第一节 高昌国寺院的基本经济模式 |
第二节 寺院日常收入 |
第三节 寺院日常支出——对《高昌乙酉、丙戌岁某寺条列月用解斗帐历》再探讨 |
小结 |
第三章 高昌国的僧官、僧众和寺户 |
第一节 僧官阶层的执掌及管理 |
第二节 国家政权对僧众的管理及其赋税劳役 |
第三节 寺户制度及依附人口 |
小结 |
第四章 高昌国僧尼的经济活动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僧尼个人的私有经济 |
第二节 释门群体与豪门望族间的往来 |
第三节 佛教僧尼的宗教活动与社会角色 |
小结 |
第五章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和衰落 |
第一节 多维视野下的寺院经济与高昌社会 |
第二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 |
第三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衰落再探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4)时局与地域—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研究(1913-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四、相关概念及时间断限 |
第一章 “初露端倪”——禁烟、利权与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1913-1928) |
第一节 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的发端与缘起 |
一、边疆经济开发 |
二、鸦片与棉花 |
三、利权的丧失 |
第二节 省署的棉业提倡 |
一、创设督办棉业机关 |
二、制定督办棉业章程 |
三、督办棉业细则 |
四、督办棉业程序 |
五、调查宜棉地区 |
第三节 购籽、试种与筹办纱厂 |
一、美棉等新棉籽的引进 |
二、阿迷试验场的棉籽试验 |
三、筹办纱厂 |
四、小结 |
第四节 植棉业的初步发展 |
一、棉花产额 |
二、植棉面积 |
三、小结 |
第二章 “方兴未艾”——龙云主政与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1928-1938) |
第一节 建设“新云南”时期的植棉业 |
一、龙云主政 |
二、边疆开发方案中的植棉业 |
第二节 “与日俱增”的棉作试验场 |
一、宾川及各县棉作试验场 |
二、试验成绩 |
第三节 组织机构的建立 |
一、冯泽芳来滇考察 |
二、棉业处与推广所 |
第三章 时局所迫——后方建设与全面抗战时期云南植棉业(1938-1945) |
第一节 木棉的“重新发现” |
一、草棉推广受阻 |
二、木棉的生理特性 |
三、特殊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难见成效的草棉 |
第三节 木棉种植与推广 |
第四节 “难堪大任”的木棉 |
第四章 谁主沉浮——影响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的时空机制 |
第一节 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的时局特征 |
第二节 地域环境与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 |
一、经济发展、农业推广与云南地域环境 |
二、草棉 |
三、木棉 |
第三节 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发展的区位条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5)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 |
(一)中文文献研究情况 |
(二)英文文献研究情况 |
(三)日文文献研究情况 |
三、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语义分析法 |
(四)价值分析法 |
(五)其他研究方法 |
四、基本概念分析 |
(一)司法的概念内涵及特征 |
(二)西方语境下司法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
(三)司法与相关概念辨析 |
(四)司法制度改革的概念含义及构成要素 |
(五)不同语境下的司法体制改革与司法制度改革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第一章 日本近代司法制度的建立与改革 |
第一节 明治维新与近代司法制度的确立 |
(一)中央国家集权体制的建立与司法权的出现 |
(二)大理院与其他各级法院的设立 |
(三)《治罪法》的颁布与律师制度的设立 |
(四)调解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宪法的颁布与司法制度改革 |
(一)《明治宪法》与《法院构成法》的颁布 |
(二)诉讼法改革与《陪审法》的制定 |
(三)战时立法对司法的破坏 |
第三节 战后日本司法制度的重建与改革尝试 |
(一)新宪法的制定与司法制度的变化 |
(二)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 |
(三)临时司法制度调查会议与临时意见书 |
第二章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 |
第一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背景 |
第二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特点 |
(一)由政治力量主导的改革动力 |
(二)以新自由主义为基础的改革理论 |
(三)多领域、效率优先的改革路径 |
第三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
(二)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
(三)司法人员制度改革 |
(四)其他领域改革 |
第四节 新世纪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实践结果 |
(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结果 |
(二)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结果 |
(三)司法人员制度改革结果 |
(四)其他领域改革结果 |
第三章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法治主义理论 |
第二节 人权保障理论 |
第三节 司法民主主义理论 |
第四节 新自由主义理论 |
第四章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矛盾与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司法精英主义与司法民主主义的矛盾 |
第二节 司法制度改革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动力的矛盾 |
第三节 司法独立与行政权力的矛盾 |
第四节 日本传统纠纷解决文化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矛盾 |
第五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主要矛盾的解决路径 |
第五章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 |
第一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 |
(一)较为完善的改革计划与高效率的立法保障 |
(二)适合领域的市场化改革 |
(三)弹性的改革机制与制度化的改革反馈评价体系 |
第二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失败教训分析 |
(一)司法制度改革承载过多的功能目标 |
(二)对改革实践复杂性的预期不足 |
(三)改革缺少足够的物质资金支持 |
第三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反思与展望 |
(一)正视司法功能的局限性,明确改革的目的 |
(二)形成理论共识,认清改革的对象和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重视本国国情,设计符合本国实践的司法制度改革路线 |
(四)总结实践经验,分析问题并修正对司法改革理论的选择 |
第四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一)树立正确理论指导,加强对改革理论研究的重视 |
(二)尊重司法规律,根据国情对域外改革经验加以本土化改造 |
(三)建立司法改革试行机制,以渐进的方式推进改革进程 |
(四)坚守法治理念,加强我国司法公信力的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中国科学社与近代中国化学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有关中国科学社的研究 |
(二)有关近代中国化学发展的研究 |
第一章 清末西方近代化学的传播和中国科学社的创建 |
一、清末西方近代化学在中国的传播 |
(一)鸦片战争前后的初次传入 |
(二)洋务运动时期的系统译书活动 |
(三)19 世纪末和20 世纪初的期刊和教育传播 |
二、中国科学社的成立及其主要活动 |
三、化学股社员群体分析 |
(一)籍贯情况分析 |
(二)受教育情况分析 |
(三)从业状况分析 |
(四)着名成员介绍 |
第二章 《科学》与近代中国化学研究的开展 |
一、《科学》的发行及其特点 |
二、主要栏目以及化学论文数量分析 |
三、基础构建——化学名词讨论 |
四、无机化学知识传播 |
(一)对元素性质和作用介绍 |
(二)对元素周期律的报道 |
(三)对重要化学物质的介绍 |
五、分享化学研究的平台 |
(一)致力于古代金属成分分析——王琎的杰出工作 |
(二)着重理论建设——韩组康的分析化学理论研究 |
(三)陈朝玉和罗登义的营养化学研究 |
(四)许植方的药物化学研究 |
(五)其他学者和专题研究 |
六、化学史的研究 |
(一)对化学史分期的讨论 |
(二)近代化学何以发生:对着名化学家的介绍 |
(三)对中国古代化学成就的研究 |
(四)对国内外化学发展情况的研究 |
第三章 《科学画报》与近代化学知识的普及 |
一、《科学画报》的发行及其特点 |
二、介绍化学内容的栏目分析 |
三、化学与人生 |
(一)化学与生命 |
(二)化学与物质观 |
(三)化学与日常生活 |
四、化学与工业生产 |
(一)化学元素在工业生产中的价值 |
(二)重要的化学工业原料的介绍 |
五、化学与战争 |
六、实践操作——化学实验的介绍 |
七、其他栏目介绍的化学内容 |
第四章 结语 |
一、中国科学社在近代中国化学发展上取得的成果 |
二、原因探析 |
(一)组织运作 |
(二)成员本身 |
(三)刊物的发行 |
三、由“传统”走向“西方”的特点 |
(一)社员自身 |
(二)杂志内容形式 |
(三)杂志传达的精神 |
四、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中国科学社学习化学社员的基本情况 |
附录二 :《科学》中的化学论文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7)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前史的回顾与反思 |
(一) 关于李家驹的研究 |
(二) 晚清宪政相关问题的研究 |
三、取材与方法 |
(一) 史料来源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重点难点 |
第一章 李家驹参与宪政改革的缘起 |
一、以学政而奠基 |
二、发展:署理京师大学堂总监督 |
三、转折:出使东洋,任驻日大臣 |
四、关键:任考察宪政大臣 |
第二章 宪政官制的考量 |
一、李家驹入资政院、宪政编查馆 |
二、内官制的规划概要 |
(一) 裁并部院 |
(二) 仿行宫内省官制 |
(三) 应组织内阁以符宪政 |
三、外官制之中央、地方权责的划分 |
第三章 财政改革与司法独立之策 |
一、国家财政的问题及改革 |
二、皇室财政宜谋独立 |
三、司法独立为宪政之基本 |
第四章 改制不易:得意之下易致失意 |
一、满怀宪政改革之心,朝廷亦多期许 |
二、改革官制不易 |
三、编订《行政纲目》 |
四、编纂“暂行阁制” |
第五章 宪政之基:纂拟宪法 |
一、宪政下应行之宪法要义 |
二、择选协纂宪法人员 |
三、起草《宪法草案》 |
第六章 李家驹与资政院 |
一、资政院开会议事之备 |
(一) 修订《选举章程》、商讨资政院规制 |
(二) 筹备资政院场务事宜 |
二、尽职尽忠:资政院风波中的李家驹 |
(一) 第一次常年会中清廷的应对与变动 |
(二) 积极组织召开临时会 |
三、力扶危局:最后的资政院总裁 |
(一) 修订资政院新院章 |
(二) 筹办资政院第二次常年会 |
(三) 革命中力扶资政院,终憾然请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切身体会:民族观教育是认识“民族”的必要过程 |
(二)社会舆情引发对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的思考 |
(三)政府重视教师的民族观教育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政策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理论意义研究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价值功能研究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基本内容研究 |
(四)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教育实践研究 |
(五)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与基本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一)民族 |
(二)民族观 |
(三)民族观教育 |
第一章 加强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的必要性 |
第一节 重视民族观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 |
一、建国初期党对民族观教育的关注(1949-1956) |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对民族观教育的重视(1956-1965)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对民族观教育的强调(1978-今) |
第二节 民族大学生快速增长要求高校教师加强民族观教育 |
一、教育的整体发展推动民族大学生基数上升 |
二、“教育者先受教育”要求高校教师加强民族观教育 |
三、“互嵌式”校园格局的构建要求高校教师加强民族观教育 |
第二章 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民族观教育政策之于高校教师的“遗忘” |
一、政府体系民族观教育政策之于高校教师的“遗忘” |
二、学校场域民族观教育政策之于高校教师的“遗忘” |
三、社会场域民族观教育政策之于高校教师的“遗忘” |
第二节 教师培训内容中民族观教育的不足 |
一、政策执行上民族观教育内容的不足 |
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民族观教育内容的缺失 |
三、“潜在高校教师”群体高等教育阶段民族观教育的不足 |
第三节 各行为主体对民族观教育的选择性“忽视” |
一、时间精力“稀缺”导致教师的选择性“忽视” |
二、学校基于自身发展的选择性“忽视” |
三、政府部门间权责“模糊” |
四、社会场域对高校教师民族观产生的冲击 |
第三章 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常态化思考 |
第一节 政策层面:完善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的政策制度 |
一、政策制约:明文规定,理清源头 |
二、适当的激励机制设计 |
三、完善多元的政策考核评价机制 |
第二节 实践层面: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的具体实施 |
一、立足课堂教学:加强高校教师“潜在群体”的在校教育 |
二、基于入职培训:完善民族观教育的入职培训机制 |
三、把握在职培训:完善民族观教育的继续教育设计 |
第三节 个人层面:高校教师增强民族观学习的自觉性 |
一、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教师发挥带头作用 |
二、普通教师自觉提高民族观学习意识 |
三、潜在教师群体加强多渠道的民族观学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及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1.4.1 创新之处 |
1.4.2 研究难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相关概述 |
2.1 前提概念厘清 |
2.1.1 执政的基本内涵 |
2.1.2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 |
2.1.3 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内涵特点 |
2.2 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相关关系阐明 |
2.2.1 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与执政实践 |
2.2.2 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与执政规律 |
2.2.3 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与执政能力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理论渊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执政思想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思想的理论指引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执政思想 |
3.1.2 列宁执政思想 |
3.2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思想的理论滋养 |
3.2.1 民本思想与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 |
3.2.2 德治思想与以德治国的执政方略 |
3.2.3 贵和思想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执政方针 |
3.2.4 尚贤思想与选贤任能的干部路线与标准 |
3.3 其他国家执政思想的理论冲突、反思与借鉴 |
3.3.1 汲取世界上一些政党衰败的经验教训 |
3.3.2 借鉴国外主流政党执政的成功经验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产生的实践轨迹 |
4.1 起步探索阶段:从建国初期的过渡探索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曲折发展 |
4.1.1 社会变革中的实践 |
4.1.2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中的探索和挫折 |
4.1.3 “文革”时期的实践 |
4.2 改革发展阶段:从改革开放后的科学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与时俱进 |
4.2.1 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的实践阶段 |
4.2.2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21世纪的实践阶段 |
4.2.3 与时俱进的实践阶段 |
4.3 全面创新阶段:从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执政创新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稳步推进 |
4.3.1 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执政面貌 |
4.3.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执政面貌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演进逻辑与内蕴规律 |
5.1 遵循原理规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发展演进的基本原则 |
5.1.1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5.1.2 坚持事物发展客观规律 |
5.1.3 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党义 |
5.2 坚持建党初心和使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不变本色的根本保障 |
5.2.1 初心和使命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特质 |
5.2.2 初心和使命确保铸牢中国共产党人原始理想信念 |
5.2.3 初心和使命开启中国共产党青春永驻的基因密码 |
5.3 坚持发展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生成积累的主要动力 |
5.3.1 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的丰富发展 |
5.3.2 中国共产党执政思想的与时俱进 |
5.3.3 中国共产党执政逻辑的时代接轨 |
第六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对新时代党执政的启示 |
6.1 坚定执政理念 |
6.1.1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
6.1.2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
6.1.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6.2 优化执政环境 |
6.2.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6.2.2 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健康发展 |
6.2.3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
6.3 完善执政主体 |
6.3.1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
6.3.2 坚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
6.3.3 坚持加强基层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 |
6.4 改进执政方式 |
6.4.1 实现执政方式科学化 |
6.4.2 实现执政方式民主化 |
6.4.3 实现执政方式法治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作者简介 |
科研成果 |
后记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理由与研究意义 |
二、基本理论范畴阐述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渊源 |
第一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渊源 |
一、民国时期诉愿制度概况 |
二、诉愿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思想渊源 |
一、中国传统“民告官”思想 |
二、日本诉愿思想 |
三、前苏联申诉思想 |
第三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形式渊源 |
一、宪法 |
二、法律 |
三、行政法规 |
四、地方性法规 |
五、规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恢复(1978-1990) |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前期探索 |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初建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恢复的背景 |
一、改革开放开启 |
二、法治观念重塑 |
三、法治建设恢复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问题 |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出台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 |
一、统一规范部分行政复议制度 |
二、明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原则 |
三、推动统一行政复议制度加快出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统一:行政复议条例施行(1991-1998)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作为行政诉讼法配套立法 |
二、实践发展呼吁统一立法 |
三、机构不健全与人员不足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一、行政复议条例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
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情况 |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行政复议法施行(1999-2006)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法的出台背景 |
一、经验初步积累 |
二、问题逐渐显现 |
三、实践需求倒逼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一、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
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情况 |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阶段: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2007-2018)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行政争议多发 |
二、法治政府建设 |
三、和谐社会构建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修订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 |
一、行政复议机关工作量增长明显 |
二、受案范围受到影响 |
三、审查标准更加严格 |
第四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局试点情况 |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评析与展望 |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
二、行政体制从集权向放权转型 |
三、治理观念从人治向法治转变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特点 |
一、法律传统与法律移植双重影响 |
二、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发展互动 |
三、法制统一与制度创新冲突协调 |
四、程序司法化与行政法治化联动 |
五、制度设计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未来展望 |
一、立足国情与借鉴经验 |
二、保障权利与监督权力 |
三、公正优先与兼顾效率 |
四、完善复议与诉讼衔接 |
五、加强理论与实践互动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江论》与十六大报告关系之管见(论文参考文献)
- [1]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D]. 许菲. 吉林大学, 2021(01)
- [2]清华简《成人》集释[D]. 张煜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3]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D]. 张重洲. 兰州大学, 2021(09)
- [4]时局与地域—民国时期云南植棉业研究(1913-1945)[D]. 刘长利.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研究[D]. 黄宣植. 吉林大学, 2020(08)
- [6]中国科学社与近代中国化学的发展[D]. 兰栋琪. 山西大学, 2020(01)
- [7]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D]. 何敏.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8]高校教师民族观教育问题研究[D]. 高忠儒.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5)
- [9]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D]. 王一铮. 吉林大学, 2020(08)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D]. 徐红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