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文化应用——国企解困的可行途径之一(论文文献综述)
穆希琳[1](2021)在《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文中认为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正式制度中,工会互助制度属于工会保障职能中兼具职工集体福利和困难职工帮扶双重主题的制度形式。该制度的生成是结构互构与个体需求的复合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制度的表现样态呈现区别化,本文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将厘清制度的发展脉络,对各阶段制度内容和运行实际效果的分析是归纳制度阶段特征的依据。而在工会互助制度变迁的逻辑体系中,原有的制度生成结构发生变化,作为工会组织“自我赋能”的中层力量崛起发挥着创新工会互助制度组织形态的作用。对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将原本呈现为割裂状态的工会互助制度典型阶段融汇为一脉相承的制度发展过程,并且将静态的制度呈现以动态演进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构建“结构—需求—制度”的分析框架,将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和变迁的动力要素划分为“宏观制度—单位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结构,又将个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使用“认同—行动”双重维度进行类型划分。通过分析强化了“中层组织”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中层组织呈现单位组织“退场”、上级工会组织“入场”。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尝试达到“自我赋能”,这一外在突生的力量为工会互助制度变迁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形态。本研究选择东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YZ厂作为田野调查点开展实证研究。YZ厂建厂历史悠久,工会互助制度发展历程完善,并且当下YZ厂仍保留单位内外多种互助制度并行,在参与上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的主流互助制度之外,在单位内部按年度职工仍开展向厂内互助基金会捐款。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定性分析方法中的实地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将该厂1955年建厂初期至1995年间在工会会员之间实行的以“互助储金会”为代表的经济互助制度,结合“生活服务小组”、“思想互助小组”等为代表的劳力互助制度和思想互助制度,统称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将1995年后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组织的以职工医疗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低位时期,收入分配制度遵循平均主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客观现实。社会管理领域国家以单位体制将个体纳入单位组织中便于管理及整合,单位组织也成为国家向个体提供福利待遇的中间组织。本论文所研究的国有企业在单位体制时期是典型的能够为单位成员提供近乎全覆盖福利、单位成员对单位组织依附黏性较强的单位组织。从自上而下的结构角度而言,国家经济社会的宏观制度要求单位组织承担国家意志的传达者、国家资源的提供者角色,纳入代表着“国家”的单位组织中的个体依靠单位解决自身的困境成为该历史阶段下理所当然的选择。这是国家制度对单位组织内部成员互助行为的社会建构。从自下而上的结构角度而言,在企业与国家“同构”之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听从党委领导并为行政部门分忧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国家总体资源供给量不足的局限下,动员群众力量展开互助互济活动成为工会的理性选择。把单位成员的问题在单位组织的场域内解决,这是单位组织“向上负责”的反馈表现。在国家宏观制度与中层单位组织的互构结构之外,大量职工存在临时性经济借贷需求这样微观个体的实际需求也是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要素。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互助制度中呈现正反馈递增的设置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变迁的方式,符合职工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的预期惯性,也符合制度制定的主体工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由于工会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功能侧重有所区别,工会互助制度也随之呈现了从“解群众之困”到“筑风险补充保障”的功能偏重转向。在单位体制之下,工会是生产性行政单位的企业同盟者或建设伙伴。因此工会组织为单位行政减轻负担的同时还要为职工群体缓解压力,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工人的生活福利工作,将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职工“揽”到工会职责份内,采取广泛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自身问题的方式设立“互助储金会”,这是工会对稳定单位体制的有效的助益方式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群体边界相较单位体制时期工会互助制度范围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将一事一时的工会“送温暖活动”转变为覆盖全年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将工会单向“施惠”转变为职工双向多元互助参与。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当代价值不仅在于为职工提供风险补充保障,更在于“重塑”单位内部职工间相互关爱的凝聚力。“在内”有单位组织对“单位人”的关怀,“单位人”以尽心完成职业目标作为对单位组织的回馈;“在外”利用大数法则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低投入的非营利性的风险补充补充保障。笔者认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发展进路应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的原则上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互助保障体系,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的下岗职工、人数日渐增加的离退休职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职工等群体设置有工会特色的互助保障制度,这也将是工会迎合职工民意需求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持续“赋能”的表现。
赵娜[2](202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现阶段会员总数已超3.0亿人,基层工会组织超280.9万个,成为中国最大的群团组织。2015年党中央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工会改革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党的十九大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使命和新要求,强调了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职责定位。中国工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维护广大职工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当前正处于“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加速演进,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这一重要的时间节点上,我们应深刻体悟“人民”二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地位。深化工会改革,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增强改革实效,讲好中国工会故事。在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之中,群众性是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建设服务型工会是这一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党中央对我国工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战略定位。习近平在中国工会十五大上代表党中央的致辞中第一次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的目标,由此打造服务型工会成为工会工作史上的重要课题;中国工会十六大进一步明确,要着眼于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努力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的发展目标;2015年7月,中共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在会上做出了群团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着眼新时代新任务,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坚持职工需求导向,健全服务职工体系,拓宽服务职工领域,让工会在职工需要时能看得见、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同时将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增写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内容,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会职能的第四次调整,即保留了“维护”这项基本职能,传承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工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增加了“服务”这项基本职能,切实提升了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化解了长期以来困扰中国工会的群众性不足问题。这一战略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关怀重视,为今后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指导新时代工运事业的重要文件。之后围绕服务型工会建设,提升改进工会建设工作,习近平发表多次重要讲话,强调工会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团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服务型工会既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工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工会组织是党号召团结群众的重要平台,新时期能否发挥好党与群众的纽带作用,直接关系到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用的发挥以及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因此,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有利于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理解和变革群团工作。现有关于服务型工会建设议题研究存在内在逻辑解释的碎片化、核心要素探究的模糊化、对策建议的笼统性等问题,且理论研究远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基于这一研究背景的考量,本文试图在梳理服务型工会发展逻辑的基础上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核心要义,从而论证服务型工会建设是新时代彰显工会职能的必经之路,并探求服务职能如何在工会实践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文以“服务型工会”为研究主题,聚焦于工会的“服务”职能,着眼于服务本身内涵与学理逻辑的梳理,从而将研究重点引向服务本身的深层机理。在具体章节的安排上,文章首先从工会职能与服务型工会等相关概念切入,通过辨析与演绎总结得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内涵与特征,厘定本文的问题域。服务型工会职能的发挥是内在价值的外部表现,也是实践中改革建设可供遵循的机理线索,构成了透视服务内涵与工会服务相关问题的重要基石。因此对相关概念的辨析能够加深对服务型工会相关理论的清晰认知,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历史与比较分析确定能够为本文提供指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即通过提炼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工会思想,加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的工会思想和论述,共同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之相关的科学论断是工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发挥服务职能的理论基石,也是本文研究的基本依据。在上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细致梳理了近代以来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以时间为序列整合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发展脉络和内在逻辑,阐释工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从而在中国工会整体发展的视角下审视服务型工会作为重要职能的时代背景与战略价值,更成为深刻理解“服务”这一职能的必然趋势。中国工会围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丰富形式、优化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呈现出纷繁复杂、丰富广泛的实践图景。基于此,本文论述了中国工会服务的三重蕴涵,不同的属性决定不同的工会服务客体,不同的服务客体要求工会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即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党政中心、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基层、工会的社团性质决定工会要服务职工。最后,本文在反思服务型工会建设现状与新时代工会建设的内在规律与根本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相关思考,以期丰富相关理论体系与实践思路,诸如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发挥服务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建立服务机制、探索服务方法等问题。服务是维权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服务型工会建设是工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适应社会发展结构与职工队伍调整的应然举措。总体来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例如,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等。与此同时,服务型工会建设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境与瓶颈,唯有深入识别并有效化解,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步伐,加快形成构建服务型工会的相关制度,为助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工会力量与智慧。
陈敏[3](2020)在《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饮水安全是世界性难题,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和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近40年来先后投资1.5万亿元、新建1100多万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近10亿农村居民。从工程覆盖面看,我国应已全面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但调查和统计显示,情况并不乐观,农村饮水数量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价格上供高于求、质量上供低于求等矛盾问题处处存在(陈敏,2020)。一方面是有水供给但无人使用,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农村存在大量饮水工程被抛荒,供能闲置50%以上,水利部暗访统计也证实有50%左右的农村饮水工程表现为不可持续;长江水利科学院对重庆试点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评价,只有38.5%达到可持续标准。另一方面是有部分农村居民没有水用或者有人乱用水、浪费水的情况并存,大量农村居民依旧过着喝望天水的生活,包括部分工程覆盖范围的居民,也有居民挥霍着政府提供的福利水、免费水。可见,有工程覆盖≠有产品供给,有供给≠有效供给,百姓有需要≠市场有需求。农村饮水为什么会大量出现“有供有需但非有效”的情况?这是国内外众多专家持久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是有效的农村饮水制度安排?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研究目标有三:一是把握农村饮水供给的变动规律、本质属性、现实需求和阶段性特征;二是明确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及其内在机理;三是揭示制约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具体制度因素及其形成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思路和具体建议。研究思路是: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农村饮水的产品属性入手,以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明确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总体思路和现实条件为切入点,试图通过构建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分析模型,对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重要性和制度创新内容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从农村饮水制度设计冲突、农村饮水供给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农村饮水融资投入制度困境等维度,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及其内在机理,并提出相应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建议,以期为更好地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克服“泛市场化”“泛公益化”两种错误认识,进而构建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主要结论有:(1)农村饮水安全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应具有优先保障地位(第3章)。通过追溯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历程,并与其他类似公共产品比较分析,可得到农村饮水安全具有基础性和致命性、垄断性和群体性、阶段性和反复性、区域性和差异性、资源性和流动性等本质属性和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交织等阶段性特征,其需求具有钢性强、受众宽、空间大等特点,在农村所有公共产品供给中具有优先地位。(2)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权责范围并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第4章)。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百姓饮水中市场需求部分和基本需求的市场有效部分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法则进行供给;又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兜底保基本民生中作用,对基本需求中的市场失灵部分,应该由政府兜底保障,政府既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缺位。(3)市场失灵是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市场的主体表现(第5章)。通过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推导当前110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可能存在的360种市场供需情形中,只有72种市场有效,这意味着理论上农村饮水市场80%会失灵,为政府参与农村饮水供给提供了理论依据。(4)改进和创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是政府当前破解农村饮水有效供给难题的有效途径(第6、7、8章)。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建设时期已经结束,饮水供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深刻变化,通过考察搜集到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的38个农村饮水制度,发现之前以工程为中心、以投资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的农村饮水制度难以适应新矛盾、新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创新建立以分区定性、分段定责、分量计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制度体系,包括总供给-总销售制度(CS-CS制度)、阶段水价制度、城乡联动联调水价制度、“双通道”决策制度、专用水票“需求侧”直补制度、内部交叉补贴制度等,释放制度红利、巩固建设成果,既可提高投资效益,又可增强百姓福祉。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提出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按照覆盖范围和缺失危害程度标准,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分区(ABCD)设计理论,并发现农村饮水处于A区的优先地位。并按照供需关系和市场原则,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进行分区,划分了市场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界限,发现农村饮水刚需部分(ac C)在农村公共产品保障中的特殊地位。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有助于回答“农村饮水安全是不是公共产品”“农村饮水为何需要优先供给”“如何厘清市场和政府在供给农村饮水职责的界限”等基本问题。(2)构建融合“价格控制”和“供求干预”为一体的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基于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本文构建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把农村饮水需求分解为基本需求(公益品)和非基本需求(市场产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中的职责边界。这一研究结论可为在减轻政府负担中压实政府责任、在增加企业责任中促进企业发展,把原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独木桥”路径变成“双通道”提供依据。(3)基于“卡尔-希克斯标准”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本文从定性制度、责任制度、融资制度等9个方面,考察了3个层面、38个农村饮水制度的效率,剖析了制度失灵的内在机理,并按照“卡尔-希克斯标准”进行制度改进,创新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回答了“农民可用多少水、交多少费”“政府该尽什么责、补多少钱”等长期困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的基本问题。
宋扬[4](2020)在《E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开发战略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从E公司市场开发战略计划与现状的反差入手分析原因,在确定原因在于战略管理后提出战略制订流程和战略执行两个方面,归纳缺陷与不足,进而提供改进的方案。本文研究目的是为国有国际工程承包企业E公司制订和执行市场开发战略提供现实可行的操作指引。市场开发战略制订在总结问题和提出解决相应解决方案后,归纳形成了E公司的战略制订标准流程,并按照流程顺序以E公司现有国别和25个新国别市场为例示范了流程的使用。其中,突出了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特殊性,通过引用文献、分析数据和案例解析,对价值链、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成为E公司战略制订的基础之一。随后的环境分析部分,建议采取先筛选潜在国别再根据资源配置需求进行优选的方式,在符合客观条件限制的同时,满足战略制订的需求。再后,从市场规则和买卖方式关系角度分析论证了E公司市场开发的三个关键成功因素,同时也是该公司优势和劣势分析的关键指标。最后,依次对现有国别市场的业务扩展、资源受限时的国别市场优选、战略目标值设定、关键成功因素培育路径以及国企特色下的上级期望超出目标值的解决方案等决策方法或模型进行了详细介绍。针对战略执行存在的缺陷,为E公司设计了双模块+五因子的市场开发战略执行框架开始,对其中的构成内容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论述,体现该框架如何满足E公司的战略执行需求。其后,研讨利用市场开发和项目实施与其他经营活动的耦合度实现战略执行框架的有效运转,以及利用客户关系实现生产率提升级联效应的可能性,文章以战略执行评价结束正文。论文的创新点有三个方面。第一点是改造PESTL模型,设计出专门用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国别评分表。第二点是形成了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战略制订流程。第三点是针对E公司的经营困境和国企背景设计的战略执行框架,利用市场开发三大关键成功因素的不同特性满足E公司的需求,同时回应了现实中的限制。上述创新在既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E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开发战略制订和执行的改进方案。
张金栋[5](2020)在《R金控集团推进企业破产重整的纾困路径研究》文中提出在经济下行的新常态背景下,众多企业遭受债务危机,无法偿还高额银行贷款本金甚至利息而濒临破产。地方国有金融控股公司承担着地方债务危机企业纾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职责,如何开辟一条债务危机企业纾困路径,对地方国有金融控股集团的成长有着指导作用。本文以R金融控股集团开展债务危机企业纾困为研究对象,对具有营运价值,企业经营现金流为正的债务危机企业实施“破产重整”是挽救企业的重要方式,并在国家政策方面得到了支持。通过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对企业纾困的基本路径的研究,进而发现“破产重整”纾困模式存在着银行等关键债权人对重整计划的通过有重大不确定性的障碍,在企业重整程序之前,重整投资人与债权人协商的方式收购债务人的多数不良债权,进而以多数债权人的身份支持企业重整计划的通过,推动企业重整。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分析了国有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在开展纾困业务具有债权协调能力强、协调政府对企业扶持、对地方金融具有主导权权及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下的多业务协同能力等众多优势,由此建立以不良资产投资推动企业重整的纾困路径。本文亦对该纾困路径对具体案例企业进行了分析。
高锐[6](2020)在《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随着一系列“严监管”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各类金融风险呈现收敛可控的局面,中国金融杠杆率得到了有效控制,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次凸显出来。为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各项举措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但又出现政策持续放宽导致的局部领域杠杆率快速回升的问题。为什么“防风险”政策和行动会加剧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而随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和举措会再度引发风险?从公共治理学科的视角看,“防风险”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不能实现平衡的根本原因在哪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解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涵,给出推动“防风险”背景下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答案。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防控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间的矛盾,其本质上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在于政府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无法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二者的协调本质上涉及金融体制结构改革、政府经济金融职能重新定位、政府金融管理权力分配等问题。因此,本文从金融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如何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答案。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形式,是各类金融活动主体在国家治理框架下维护金融稳定、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相互关系,以及治理的方式方法、途径、过程和能力。本文认为,“金融治理”的概念和框架更加适用于解释和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事务管理活动和金融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其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的蕴意是健全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塑造现代金融治理能力,即实现国家金融治理的现代化。本文所探讨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就是金融风险可控,包括实现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银行同业业务等的良好治理,同时,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避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就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而为金融体系注入源源活力、为金融创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此推论,构建现代化金融治理框架,对缓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出现的突出矛盾、实现两者的统一与平衡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金融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旨向是要求政府履行现代金融治理职能,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干预边界、推进金融市场化程度,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要通过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有为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从而实现“金融监管”到“金融治理”的转变、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何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即如何处理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总体上,文章基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背景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变化的实践状态,通过建构现代金融治理分析框架,考察其中存在的金融治理偏差和失灵问题,继而寻求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具体而言,首先,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可以进一步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的倾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意愿和能力,进而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使得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促使银行收紧信贷政策、减少民营企业贷款份额,从而加剧了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文章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就是要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推动传统的金融监管范式向金融治理转变。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是实现金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制度、金融治理体制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主体、金融治理工具的多元化,是政策供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动员能力、金融服务能力、通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金融治理中的部门整合和多元融合。再次,文章认为从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实践情况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表现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前后民营企业融资难度的变化,不同企业由于规模、类型、信用甚至隐性社会地位的差异而金融风险与融资水平不同,以及抑制金融业发展造成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实体经济发展在结构上出现不协调、不适应。其原因在于金融治理制度、体制、政策、协调能力、动员能力等出现问题与偏差,以及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金融治理体系存在的固有矛盾引发的治理失灵。本文从金融治理偏差与失灵两个理论分析维度出发,通过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归因分析结构,系统地揭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一般规律。最后,本文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实现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优化需要完善金融治理偏差与矫正金融治理失灵。其一,采用多元化治理工具,继续推进金融治理手段科技化,丰富已有治理理念。其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积极推动建立更加有序、有效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其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建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的长效机制。其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进程,为金融治理得以实现提供各种制度机制支持。其五,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其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等金融治理各项体系,继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与开放,增强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王承玲[7](2020)在《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类型及空间分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贫困问题一直都是全球重点关注话题,联合国提出在2030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中要求解决社会、经济、环境等问题,而贫困是其主要问题之一。我国要求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2035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其中解决贫困问题是其重要环节。2035年社会主义现代化战役即将打响,目前全国农村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取得巨大成功,但城市贫困特别是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贫困还有待进一步解决。我国目前对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识别不够精准,判断贫困维度单一无法满足实际情况需求。因此本文从多维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维度情况,更精准的了解困难职工家庭贫困类型及贫困原因,为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的解困脱困提供方向和科学依据,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助力。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梳理,深入了解城市贫困、城镇困难职工家庭概念,认识贫困与多维贫困理论,学习国内外解困脱困的经验。其次借鉴其他学者多维贫困指标的选取方法,结合城镇困难职工的特殊性以及云南省的具体情况,最终建立了家庭收入、健康、教育、生活水平4个维度10个指标作为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测度指标体系,利用课题组对云南省16个州市69个县市区和24个省级产业工会调研所得基础数据,运用A-F法对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多维贫困测算。最后,根据测算结果把多维贫困类型分为4类,包括非多维贫困、一般多维贫困、脆弱性多维贫困、极度多维贫困,通过Arcgis软件分析得到,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类型的空间分布状态,进而分析多维贫困的空间分异规律,探讨多维贫困形成原因。研究结论:(1)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的4个多维贫困类型,最主要是脆弱性多维贫困和一般多维贫困,其次是非多维贫困,极度多维贫困所占比例重最低。(2)多维贫困类型空间分异,一般多维贫困主要分布在红河、玉溪、昆明、曲靖、昭通以及德宏地区;脆弱性多维贫困所占比重最大,集中分布在昆明、红河、昭通、丽江以及德宏地区。非多维贫困所占比重不大,主要分布在红河、玉溪、昆明、曲靖、昭通以及保山地区;极度多维贫困很少且分散在各地,云南省大部分州市均有涉及;(3)多维贫困分析,从多维度分解来看,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因素中,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有稳定就业人员、家庭有慢性病患者、家庭成员基本养老保险贡献率较高影响较大,家庭适龄人员辍学与家庭居住房屋贡献率较低影响较小;从地区分解来看红河、曲靖、玉溪以及昆明的贫困程度较高,迪庆和怒江地区反而贫困程度较低。
黄丹[8](2019)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长期以来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国有企业能否有效率地经营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势和前进质量。但是,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却广受诟病。追根溯源,现有研究表明,由于产权结构不够清晰,政府控制带来的政治成本和代理成本共同构成了制约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最根本原因(例如,Megginson and Netter,2001;Djankov and Murrel,2002;Sapienza,2004;逯东等,2014;等)。所谓“机制不活,效率不高”,要从根本上解开这些效率桎梏,需要在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结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1+N”政策体系来看,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实上构成了现阶段国有企业市场化探索的重要着力点,可通过产权结构的市场化调整为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引入市场化力量。在此情景下,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究其倡导的产权改革能否以及如何才能切实的帮助国有企业优化经营效率?就成为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从形式上来看,“让渡部分股权+分享治理参与能力”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实现路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界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直接的表现是:在保持原国有资本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引入与国有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且利益诉求存在差异的其他资本,即引入非实际控制人;并通过“治理权力的分享”,赋予非实际控制人“发声”的能力和影响力,在其发挥治理效应的过程中,实现市场逻辑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塑。在此过程中,从本质上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预期政策效果最终是通过非实际控制人积极“发声”并实质性参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的。有鉴于此,本文特别选择从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活动切入,将非实际控制人视作市场化力量的代表,通过检验其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就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通过产权结构的市场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优化这一问题提供理论层面的解答。诚然,目前也有研究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对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进行了讨论,但是总的来说,这些研究对于非实际控制人的界定以及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解读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全面、准确的呈现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具体而言,一方面,现有研究通常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解为把民营资本引入国有企业,主要关注了非国有股东的治理效应,而忽略了其他国有资本这类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事实上,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描述,混合所有制改革强调的是利益关系视角的股权多元化。无论引入的资本是国有性质还是非国有性质,只要这一资本在利益关系上是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即具备治理参与的动机以及发挥治理效应的可能性,相应的就属于非实际控制人。另一方面,在解读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时,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了“权力监督”效应(例如,郝阳和龚六堂,2017;蔡贵龙等,2018a;等),强调非实际控制人是通过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自利性行为来发挥作用的。但是,根据现实实践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描述,非实际控制人本质上可能具备双重治理效应。具体而言,除了要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不做“坏事”(即权力监督),非实际控制人还可为国有企业提供知识、技术、管理理念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帮助其“做的更好”(即资源支持)。有鉴于此,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解构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以及治理效应逻辑,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本文将采用利益关系视角在理论维度和数据维度对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界定,并基于“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构建了“两维一体”的分析框架,以此解读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效应逻辑。综上,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和政策逻辑,本文结合“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以董事会权力作为非实际控制人治理参与能力的替代变量,全面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作为市场化力量的代表,能否按照市场化的逻辑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治理效应,缓解由政府控制带来的政治成本和代理成本的不利影响,进而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结合当前经济改革领域的热点话题以及国有企业特殊的治理环境,本文研究内容主要沿着如下两条逻辑展开:首先,立足于当前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在充分考虑薪酬激励在驱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及愈加强烈的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市场化改革需求的基础上,本文从高管创新激励这一内部管理活动切入,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的“资源支持”效应。其次,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以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现实需求,加之考虑到投资活动中潜藏的强烈政府干预意志,本文特别选择从对外的并购活动和对内的资本配置活动入手,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的双重治理效应对国有企业投资活动方面效率的影响。其中,并购效率侧重于从投入产出视角评价国有企业对外扩张活动的效率,而资本配置效率则重点强调了国有企业对内扩张活动是否实现了资本与投资机会的最佳匹配。围绕以上研究内容,本文得到了如下研究结论:首先,就高管创新激励而言,研究发现,非实际控制人的董事会权力越大,国有企业高管的创新激励越有效(即更高的薪酬与创新业绩敏感性),表明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将基于创新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引入国有企业,帮助其通过激励机制改进来激发高管的创新动力。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推动创新激励的过程中,(1)非实际控制人会采用“条件模式”来权衡财务业绩和创新业绩,即在财务业绩达标的基础上增强创新激励;(2)非实际控制人不仅能够权衡激励风险与激励收益,还能够甄别不同类型创新以及技术创新在不同类型企业的价值贡献度。此外,本文还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发挥“资源支持”效应的作用机理,发现在原有高管薪酬激励契约有效性较低(即激励机制改进诉求较高)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影响更加显着。其次,就并购效率而言,研究发现,当非实际控制人具有董事会权力时,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做得更少但做的更好”,即发起并购的可能性较低但所选项目的并购绩效较高,呈现出较高的并购效率。进一步研究表明,当非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或者国有企业为地方政府控制时,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会更加显着;并且,具有董事会权力的非实际控制人主要是通过减少无效并购(源头控制)和提高并购整合能力(过程控制)这两条路径来为国有企业并购效率的提升提供保障的;另外,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的正式推出放大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战略性行业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最后,就资本配置效率而言,研究发现:(1)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越大,国有企业资本支出与投资机会的敏感性越强,表明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增强国有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2)当非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或者与国有企业存在较高的利益关联度时,其董事会权力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更为显着,表明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受到由产权性质赋予的差异化“发声”能力以及由利益关联度决定的“发声”动机的影响;(3)在政府干预较强或者外部监督较弱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更加显着。与此同时,在高管存在业务能力不足或者过度自信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同样具有更为显着的影响;(4)进一步发现,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降低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和投资不足行为。不同于现有研究,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特征,本文跳出了现有研究的固有认知(即引入民营资本),采用利益关系视角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进行了更为准确的理解,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在引入利益关系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资本,其实践逻辑不仅包括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混合,还包括不同政府控制的国有资本的混合。在此过程中,无论引入的资本是国有性质还是非国有性质,只要在利益关系上是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即具备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预期政策效果的潜力。以此为基础,本文创新性的将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在理论层面重新界定为“与国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互独立且利益诉求各异的利益团体群”,并以此进行了后续的实证研究。相较于仅仅关注非国有股东的现有研究,本文拓展了对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认识,将利益目标迥异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均界定为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这种理解更加符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第二,本文不再局限于现有研究广泛采用的股权制衡分析框架,而是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和实践经验,结合“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构建了“两维一体”的综合分析框架,以此解读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效应表现。总体而言,本文强调除了要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不做“坏事”(即“权力监督”),非实际控制人还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知识、技术、管理理念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帮助其“做的更好”(即“资源支持”)。这一理论分析视角的选取不仅有助于加深现有研究对于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理解,也更加契合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第三,结合公司治理实践,本文突破了股权或者控制权视角的评价方式,创新性的采用董事会权力来度量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能力。相较于股权或控制权,本文认为,董事会权力不仅赋予了非实际控制人直接参与董事会决策的投票权,还为非实际控制人提供了更多公司内部私有信息,可以较为有效的避免“治理参与无门”或“治理参与无效”的问题;以此进行度量,能够充分的利用董事会席位的“一人一票”优势以及信息获取优势,进而更为准确且直接的度量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能力。第四,立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背景,加之考虑到在薪酬受到管制的国有企业中薪酬激励机制改进对于创新驱动的重要意义,本文以高管创新激励作为切入点,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国有企业的“资源支持”效应,并且证明了这种“资源支持”效应是具备有效性的。通过这部分研究,一方面,本文从“资源支持”视角拓展了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研究,为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来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提供了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本文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有效薪酬激励契约进行了再认识,并提出了国有企业特殊治理环境下创新导向型薪酬激励契约的构建思路,即将创新业绩、创新业绩预期纳入薪酬决定模型并与薪酬达成正向联动,来实现对创新结果的“奖励”和创新阶段性风险和成果的“补偿”。第五,立足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加之考虑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现实需求以及国有企业投资活动中的强烈政府干预意志,本文分别从并购效率和资本配置效率切入,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国有企业的双重效应表现(即“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并且拓展讨论了这种治理效应在不同“发声”能力和动机下的差异性表现及其作用机理。其中,最为重要的研究发现是:在国有企业特殊治理环境下,由于国有性质非实际控制人具备相对较强的治理参与能力和动机,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主要是由国有性质非实际控制人来发挥的。通过这部分研究,本文不仅基于并购效率和资本配置效率视角丰富了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相关研究,还为市场化力量能否以及如何有效制衡政府股东行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解答。
李双[9](2019)在《工会组织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与实践 ——以四川省工会为例》文中认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使命。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生产力大幅提高,快速城镇化和农村人口大量转移,中国社会城市贫困问题日益凸显。能否解决好城市贫困问题,成为关系到改革成败和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难题。一直以来,党和政府在中国城市反贫困中都十分重视和发挥各种力量的作用,整合多方资源以形成反贫困合力。作为我国工会组织来说,要在城市反贫困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城镇困难职工摆脱贫困,确保2020年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我国城市贫困状况,以及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实践和问题。基于此,文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具体阐述了贫困理论相关内容,以静态贫困(多维度)和动态贫困(脆弱性)理论框架为基础,从我国城市贫困特征和城市反贫困政策、演变以及机构组成展开综述,以发展的视角分析工会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优势,以四川工会实践为例,通过数据、实例总结出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可推广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潜力和积极作用。研究表明,我国城市贫困具有多维特征,以困难职工、失业人员、城市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新贫困群体常常表现出较强的脆弱性。在我国城市反贫困机构中,工会与政府部门的功能是互补的,工会实施的反贫困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可以覆盖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那部分低保边缘群体和城市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农民工群体。相较于其他城市反贫困主体,工会具有反贫困资金来源多样稳定、反贫困对象针对性强、反贫困方式多样等优势。实践中,四川工会通过实施项目化管理、引入基金会模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创新措施进一步发挥了这些优势。不可忽视的是,工会的反贫困措施虽然考虑到了城市贫困的各项维度,但更侧重于收入、健康、教育维度的治理,由于其天生的局限性,贫困治理领域中的土地、住房和城市服务的提供非工会能力所及,工会可以尝试着参与,站在代表和维护贫困职工权益的立场,通过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将城市贫困群体纳入政府制度保障。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源头参与、整合帮扶资源、深化多维度帮扶,实施更加精准的治理措施来实现反贫困目标。
陈冲[10](2019)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证券市场构成中,中小投资者占比九成以上,持股市值达半数,却贡献了八成以上的交易额。从绝对值来看,中小投资者数量超2亿,以三人之家的标准计算,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保护了超2亿中产家庭、超6亿的中产群体利益,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却是最容易受到权利侵害的群体,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立法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属于“符号性”目标,是发展资本市场顺带实现的附属性目标;二是立法没有对于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做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寻求保护也处处碰壁;三是长久以来对于资本市场治理以公权力为主导,对于中小投资者也是公权力保护为主,没有发挥权利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私权利的保护长期处于抑制状态。随着国家设立投服中心作为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其公权力背景和市场地位优势,发挥中小投资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并联结自上而下的公权保护和自下而上的私权利保护。本文结合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现状和投服中心运行的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我国资本市场和法治社会发展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本文共七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绪论,主体为五个章节,第七章为结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从文献角度梳理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和法理发展,从投资者保护到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和必要性研究,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推演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的原因在于公权力保护不足、执法激励不足,现有保护体系的不完备推导出需要强化对私权利的保护,并由权利主体行使保护的权利。而由于中小投资者分散化的特征导致个体行使私权利的成本高,因此需要由专业保护机构引领行权:一方面引导投资者以股东身份和投资者身份积极行使防御性权利;另一方面在权利受到人为损害时积极行使救济性权利。进而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权利人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维护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秩序。第一章为理论基础研究,界定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范围和概念,区分金融消费者、中小股东、个人投资者及流通股股东等概念,对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金额做出限定。研究私权利的概念、投资者私权利的内涵和特征,论证保护投资者私权利与我国证券市场法治理念的契合。从维护社会稳定、中小投资者私权利易受侵害以及私权利保护制度的缺失角度,论证中小投资者保护应然性的法理逻辑。对于我国证券法实施机制下的行政保护、市场保护和司法保护进行评析,推演出赋予性公权力保护不足和内生性私权利保护必要的法理逻辑,对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模式做出思考。第二章为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并研究投服中心作为引领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目前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长久以来对于公权保护的倚重、在资本市场中的投机心理及用脚投票、缺乏股东权利和本位意识,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弱势、缺乏公司治理的参与能力以及私法救济的专业能力,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能力。破解之道在于通过机构示范引领养成其私权利行使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事前保护、构建证券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以及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同时注重专业引领机构的培养,明确其性质、法律定位、行为模式和监督与激励机制,有序推进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中国新模式探索。最后通过细化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各项指标实证分析,以及投服中心对于各项指标提升所发挥的作用,检验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实践效果。第三章横向分析各法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引领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模式,主要对比了四个法域的投资者保护模式:一是美国ISS引导的股东积极主义、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以及非营利组织对于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二是韩国PSPD的行为模式和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起到的引领作用;三是台湾地区投保中心的功能与运行机制,及对我国大陆投保中心的启示与反思;四是香港地区证监会、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及司法规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作用,研究我国在制度建设中可借鉴、可吸收的有益成分。第四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主要从股东积极主义的角度通过引领示范使中小投资者通过持股行权参与公司治理,从损失防范的角度维护法益。研究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的法定股东权利和投资者权利,分析中小投资者行权的难点,结合投服中心的示范性行权以及征集代理权等,唤醒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同时研究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和代理行权中的法律和制度障碍,以及选择性行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投服中心引领行权、示范行权的行为模式提出建议。通过让中小投资者知晓权利、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制度性条件,并逐步扩展引领机构的行权保护范围,达到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目的。第五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主要通过多元纠纷化解和证券民事诉讼的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对于损失填补的法益修复。中小投资者私权利的核心和落脚点是财产权利,相较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小投资者更关注于投资的当下收益与可预期收益,以及一旦发生因人为欺诈产生的损失,如何进行损失弥补。投资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入市,最佳的救济性保护是给予受损投资者经济补偿,使之恢复原有经济利益。本章节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证券民事纠纷的ADR机制,讨论投服中心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等诉讼外纠纷解决的渠道,以及现有的先行赔付制度,帮助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外的权利救济;二是证券民事诉讼,从支持诉讼和示范诉讼的角度,结合司法改革中的案件管理和繁简分流制度,研究法院逐渐放开证券民事诉讼管制之后的案件处理方式,寻找集团诉讼的替代模式,让司法发挥其作为权利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针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发生的责任竞合问题,如何保障民事责任优先赔付,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主要研究罚款罚金回拨制度和建立专项赔偿金的可行性,以及在推行上述机制时投服中心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制度整合,推进更好的法治。结论部分是对投服中心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模式的总结、反思与展望,归纳保护机构从私权利行使维护与私权利保护救济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全链条保护模式,中小投资者公权保护与私权利保护的衔接耦合才是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核心要义。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以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二是破除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的制度障碍;三是为中小投资者行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探索投服中心的长足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在其他领域推行适用的可尝试性。
二、企业文化应用——国企解困的可行途径之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文化应用——国企解困的可行途径之一(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工会 |
1.2.2 工会会员与单位成员 |
1.2.3 互助互济 |
1.2.4 工会互助制度 |
1.3 理论基础与解释框架 |
1.3.1 理论基础:制度生成与变迁理论 |
1.3.2 解释框架:“结构—需求—制度”分析框架 |
1.3.3 论文篇章结构 |
1.4 研究对象情况介绍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理论意义 |
1.6.2 现实意义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国内文献回顾 |
2.1.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1.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1.3 互助价值传统与互助实践研究 |
2.1.4 工会互助保障研究 |
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2.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2.3 互助思想与互助组织研究 |
2.3 既有学术贡献与局限 |
2.3.1 学术贡献 |
2.3.2 研究局限 |
第3章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背景分析 |
3.1 制度下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催生互助“刚性需求”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经济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局限 |
3.1.2 单位制初期国有企业“纵横交错”管理体系下的工会组织 |
3.1.3 单位制初期的工会保障职能 |
3.2 组织反馈:单位成员团结模式的有机形塑 |
3.2.1 发挥工会“政治动员”组织者的作用 |
3.2.2 互助行为优化单位成员社会互动结构 |
3.2.3 集体主义思想成为单位体制时期价值取向 |
3.3 个体需求:满足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成员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
3.3.1 脱离剥削性质的旧时民间借贷组织的需求 |
3.3.2 大量单位成员存在应急借款的需求 |
3.3.3 缓解单位成员家属“后顾之忧”的需求 |
第4章 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 |
4.1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运行和功能 |
4.1.1 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互助实践 |
4.1.2 工会互助制度的运行过程 |
4.1.3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功能 |
4.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内容和特点 |
4.2.1 “互助储金会”——经济互助制度 |
4.2.2 “生活服务小组”——劳力互助制度 |
4.2.3 “思想互助小组”——思想互助制度 |
4.2.4 由“输血”到“造血”的互助基金会 |
4.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行动回应 |
4.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4.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4.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4.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 |
5.1 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特点和功能 |
5.1.1 从路径依赖视角解析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 |
5.1.2 职工互助保障区别于商业保险的独特价值 |
5.1.3 互助制度助力工会打造全方位保障“品牌” |
5.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表现形式 |
5.2.1 YZ厂参与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
5.2.2 双轨互助制度并行的YZ厂特色 |
5.2.3 对制度目标和成效的认同激发参与动力 |
5.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行动回应 |
5.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5.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5.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5.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6章 工会互助制度的变迁逻辑分析 |
6.1 宏观制度对中层赋能和个体需求的决定作用 |
6.1.1 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用 |
6.1.2 单位由行政性整合转向利益性整合 |
6.1.3 “国家—单位保障”进阶“国家—社会保障” |
6.2 中层赋能的“强化”促生互助组织新形态 |
6.2.1 向上贯彻:上级工会“在场”重塑互助边界 |
6.2.2 向下回应: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 |
6.2.3 自我赋能:工会组织市场化“跨界” |
6.3 微观个体为宏观结构和中层赋能提供经验建构 |
6.3.1 “搭便车”的群体惰性助推互助行为制度化 |
6.3.2 “由借到挣”的行为逻辑嵌入互助基金会的运营理念 |
6.3.3 “风险自担”的制度常态激发工会互助保障的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复合因素 |
7.1.2 工会互助制度变迁不可忽视的“中层力量” |
7.1.3 工会互助制度的现实意义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受访者基本信息表(以访谈时间先后排序) |
附录3:《互助储金会组织通则》 |
附录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 |
附录5: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类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及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理论基础及理论创新 |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概念界定 |
2.1.1 工会 |
2.1.2 工会服务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
2.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 |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2 列宁、斯大林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的工会建设思想 |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的创新发展 |
2.3.1 党的理论创新为工会理论创新提供根本遵循 |
2.3.2 中国工运时代主题创新发展 |
2.3.3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推进 |
2.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化拓展 |
第3章 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 |
3.1 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工会及其重要职能 |
3.1.1 中国工会诞生背景 |
3.1.2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诞生 |
3.1.3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工会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 |
3.2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2.1 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 |
3.2.2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特点 |
3.2.3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职能 |
3.3 新时期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3.1 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中国工会 |
3.3.2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特点 |
3.3.3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职能 |
3.4 新时代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4.1 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群团工作会议 |
3.4.2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特点 |
3.4.3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职能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三重蕴涵 |
4.1 服务中心——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 |
4.1.1 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党的执政之基 |
4.1.2 文化价值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1.3 先进典型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培养大国工匠 |
4.1.4 职工利益引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
4.1.5 健全机制引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
4.2 服务基层——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 |
4.2.1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
4.2.2 促进企业和谐,注重载体建设 |
4.2.3 促进企业和职工共成长,培育先进企业文化 |
4.3 服务职工——工会的职能属性决定 |
4.3.1 精准服务 |
4.3.2 普惠服务 |
4.3.3 专业化服务 |
4.3.4 特色服务 |
4.3.5 维权服务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现状 |
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
5.1.1 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 |
5.1.2 工会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 |
5.1.3 工会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 |
5.1.4 工会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 |
5.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1 服务覆盖范围与职工用工形式多样化的矛盾 |
5.2.2 服务项目配置与职工群众需求个性化的矛盾 |
5.2.3 服务载体更新与信息化发展的矛盾 |
5.2.4 服务机制建设与人员队伍素质的矛盾 |
5.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探析 |
5.3.1 观念层面因素:群众意识的淡化 |
5.3.2 体制层面因素:行政化运行的困境 |
5.3.3 机制层面因素:制度供给的不足 |
5.3.4 人员层面因素:结构不合理的局限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主要对策与思考 |
6.1 牢记职责使命,着力凝聚服务职工的思想共识 |
6.1.1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
6.1.2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
6.1.3 坚持以效果为导向 |
6.2 着眼扩面覆盖,推进完善服务职工的组织体系 |
6.2.1 巩固企事业单位已有的工会服务阵地建设 |
6.2.2 扩大工会组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人群的覆盖面 |
6.3 强化科技引领,打造创新服务职工的载体平台 |
6.3.1 推进工会会员信息平台建设 |
6.3.2 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建设 |
6.3.3 推进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移动客户端建设 |
6.4 聚焦共享理念,积极构建服务职工的普惠模式 |
6.4.1 找好服务角度,实现服务领域全方位 |
6.4.2 拓宽服务广度,实现服务内容广覆盖 |
6.4.3 强化服务深度,实现服务方式多样性 |
6.4.4 加大服务力度,实现服务受众多元化 |
6.5 展现改革成果,建立高效服务职工的队伍 |
6.5.1 人员结构的专业性、合理性 |
6.5.2 人员培训的常态化、经常化 |
6.5.3 绩效考核的规范性、激励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框架 |
1.4 数据来源及处理 |
1.4.1 数据来源 |
1.4.2 数据处理 |
1.5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 |
1.5.1 研究重难点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动态、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 |
2.1 研究动态 |
2.1.1 文献综述 |
2.1.2 研究述评 |
2.2 基础理论 |
2.2.1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 |
2.3 相关概念 |
2.3.1 农村饮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2.3.2 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
2.3.3 阶梯水价与阶段水价 |
第3章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
3.1 发展历程 |
3.1.1 安全标准演变历程 |
3.1.2 规划法规完善历程 |
3.1.3 水源管理制度变迁 |
3.2 比较分析 |
3.2.1 与城市饮水比较 |
3.2.2 与农村公路用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供给比较 |
3.2.3 与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类产品供给比较 |
3.3 需求分析 |
3.3.1 基础性需求:刚性强 |
3.3.2 广泛性需求:受众宽 |
3.3.3 发展性需求:空间大 |
3.4 基本特征 |
3.4.1 基础性和致命性 |
3.4.2 垄断性和群体性 |
3.4.3 阶段性和反复性 |
3.4.4 区域性和差异性 |
3.4.5 资源性和流动性 |
3.4.6 分散性和季节性 |
3.5 阶段特征 |
3.5.1 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 |
3.5.2 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 |
3.5.3 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 |
3.5.4 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 |
3.5.5 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 |
3.5.6 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交织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 |
4.1 制度创新的主流目标 |
4.1.1 以居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 |
4.1.2 形成闭环的制度体系 |
4.1.3 遵循本质属性、阶段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体系 |
4.2 制度创新的基本方法 |
4.2.1 注重“卡尔多改进”追求效益最大化 |
4.2.2 注重上下结合内外互动体现实用性 |
4.2.3 注重前后比较左右借鉴凸显均衡性 |
4.3 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
4.3.1 统一的思想认识 |
4.3.2 扎实的经济基础 |
4.3.3 成功的经验借鉴 |
4.3.4 庞大的工程系统 |
4.3.5 归位的政府职能 |
4.4 制度创新的内部条件 |
4.4.1 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
4.4.2 逐步异化的制度目标 |
4.4.3 非均衡的制度效应 |
4.5 制度创新的考核指标 |
4.6 制度创新的基本设想 |
4.6.1 市场有效的判断标准 |
4.6.2 制度有效的制约因素 |
4.6.3 制度创新的关键问题 |
4.6.4 制度创新的现实局限 |
4.7 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市场特征 |
5.1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设计 |
5.1.1 模型选择:三种常见市场分析模型比较 |
5.1.2 模型设计: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 |
5.1.3 模型说明:重要节点和区域 |
5.2 质量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供给-需求分析 |
5.2.1 基本类型 |
5.2.2 有效性分析 |
5.3 价格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成本-收益分析 |
5.3.1 基本类型 |
5.3.2 有效性分析 |
5.4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有效性综合分析 |
5.4.1 模型分析及结果 |
5.4.2 主要特点 |
5.5 调查数据分析 |
5.5.1 抽样调查分析 |
5.5.2 典型调查分析 |
5.5.3 居民反馈数据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设计冲突及创新 |
6.1 制度设计冲突的主要表现 |
6.1.1 产品定性模糊化:混淆不准的定性制度 |
6.1.2 供给质量理想化:高标低配的水质制度 |
6.1.3 供水类型单一化:人畜同饮的供给制度 |
6.2 制度设计失灵的内在机理 |
6.2.1 定性制度失灵分析 |
6.2.2 质量制度失灵分析 |
6.2.3 分类制度失灵分析 |
6.3 制度设计创新的基本思路 |
6.3.1 分区定性制度创新 |
6.3.2 “双通道”决策制度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及创新 |
7.1 制度落地矛盾的主要表现 |
7.1.1 责任落实基层化:“层层下移”的责任制度 |
7.1.2 融资主体空心化:“补助”“配套”的融资制度 |
7.1.3 运行管理公地化:抓大放小的运管制度 |
7.2 制度落地矛盾的内在机理 |
7.2.1 责任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2 融资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3 运管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3 责任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
7.3.1 分段定责制度创新(CS-CS制度) |
7.3.2 创新绩效评价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投入制度的两难困境及创新 |
8.1 融资投入两难的主要表现 |
8.1.1 资金分配均等化:数人头的投入制度 |
8.1.2 产品定价市场化:“以水养水”的定价制度 |
8.1.3 运管补贴低效化:逆向刺激的补贴制度 |
8.2 融资投入两难的内在机理 |
8.2.1 投入制度失灵分析 |
8.2.2 定价制度失灵分析 |
8.2.3 补贴制度失灵分析 |
8.3 融资投入制度创新思路 |
8.3.1 “阶段水价”制度创新 |
8.3.2 “需求侧补贴”制度创新 |
8.4 算例 |
8.4.1 现行制度导致工程荒废 |
8.4.2 实行制度保基本运行 |
8.4.3 创新制度多方受益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分区治理是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治理失效的有效方式 |
9.1.2 市场失灵是农村饮水安全市场供给的基本特征 |
9.1.3 统筹推进是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必由之路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和主持(研)课题 |
(4)E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开发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本文结构与技术路线图 |
1.5 本文创新点 |
2 E公司市场开发战略管理概述 |
2.1 .E公司的市场开发战略管理 |
2.1.1 E公司经营现状 |
2.1.2 E公司现行市场开发战略 |
2.1.3 战略管理是与计划与实际反差的根本原因 |
2.2 E公司所属行业的概述 |
2.2.1 建筑企业价值链 |
2.2.2 建筑业行业的五个特点 |
2.2.3 建筑行业的四条发展规律 |
2.2.4 对经营和战略的启示 |
2.3 市场开发关键成功因素分析 |
2.3.1 招标制度与生产率 |
2.3.2 客户关系 |
2.3.3 融资渠道 |
2.3.4 不同市场结构下的关键成功因素应用 |
2.4 E公司市场开发数据的量化分析 |
2.4.1 E公司投标项目的量化分析 |
2.4.2 E公司议标与框架项目的量化分析 |
2.4.3 E公司优劣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3 战略制订存在的缺陷与优化工具 |
3.1 E公司现行战略制订存在的缺陷 |
3.2 战略目标值的量化估算 |
3.3 国别/区域市场筛选的优化工具 |
3.3.1 两段式的国别市场环境分析 |
3.3.2 国别市场筛选所需信息与处理原则 |
3.3.3 市场结构的判定方法 |
3.4 资源配置与新业务拓展的优化工具 |
3.4.1 机会优先原则 |
3.4.2 基于PEST模型的国别市场评分表 |
3.4.3 新业务评价矩阵 |
3.4.4 战略目标与收入构成的匹配分析 |
3.5 战略保障的改善措施 |
3.5.1 市场开发关键成功因素的实现路径 |
3.5.2 目标与期望差距的解决途径 |
本章小结 |
4 战略制订标准流程与应用示例 |
4.1 战略制订的标准流程 |
4.1.1 战略制订标准流程 |
4.1.2 用于示范战略制订的国别市场信息 |
4.2 国别筛选、资源配置与新业务拓展 |
4.2.1 国别筛选 |
4.2.2 资源配置 |
4.2.3 新业务拓展 |
4.3 市场开发战略目标值的设定 |
4.3.1 市场开发战略目标设定的示例 |
4.3.2 市场开发战略目标的延伸 |
4.4 资源培育与战略形成 |
4.4.1 资源培育 |
4.4.2 缩小目标值与期望之间的差异 |
4.4.3 E公司新编市场开发战略 |
本章小结 |
5 E公司市场开发战略执行的改善途径 |
5.1 E公司战略执行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 |
5.1.1 E公司现行战略执行存在问题 |
5.1.2 基于客观限制设计战略执行框架 |
5.1.3 战略执行框架的五个因子 |
5.2 战略执行框架的双模块 |
5.2.1 战略执行框架的双模块运行机制 |
5.2.2 市场开发绩效管理方案 |
5.2.3 生产率提升计划 |
5.3 战略执行框架的进一步讨论 |
5.3.1 双模块与E公司整体经营的耦合度 |
5.3.2 生产率提升的级联效应 |
5.3.3 战略执行评价 |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肯尼亚和塞内加尔的国别评分表 |
附录 B E 公司市场开发部及部员绩效管理指标与内容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R金控集团推进企业破产重整的纾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不良资产的研究 |
1.2.2 关于破产重整的研究 |
1.2.3 破产重整与不良资产结合的研究 |
1.2.4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金融控股集团概述 |
2.1.1 金融控股集团概念 |
2.1.2 金融控股集团相关理论 |
2.2 不良资产概述 |
2.2.1 不良资产相关概念 |
2.2.2 不良资产行业市场投资主体 |
2.2.3 不良资产相关理论 |
2.3 破产重整的概念和理论 |
2.3.1 破产重整的概念 |
2.3.2 破产重整的主要程序 |
2.3.3 破产重整的理论 |
第3章 R金控不良资产业务的开展 |
3.1 R金控集团概况及行业背景 |
3.1.1 R金控集团概述 |
3.1.2 国有地方金控公司的行业现状 |
3.2 R金控服务区域企业债务危机的特点及成因 |
3.2.1 企业债务危机的特点 |
3.2.2 企业债务危机的成因 |
3.3 R金控开展不良资产业务的纾困路径建立 |
3.3.1 不良资产业务与债务危机企业纾困关系 |
3.3.2 R金控不良资产业务概述 |
3.3.3 R金控不良资产业务模式 |
3.4 R金控不良资产业务对企业纾困的应用及局限 |
3.4.1 不良资产业务对企业纾困的应用 |
3.4.2 不良资产业务对企业纾困的局限性 |
第4章 R金控不良资产业务推进破产重整的路径建立 |
4.1 破产重整是挽救企业的重要方式 |
4.1.1 破产重整的优势 |
4.1.2 破产重整的政策背景 |
4.2 银行对企业重整的障碍分析 |
4.2.1 银行对破产企业的信息不对称 |
4.2.2 银行对重整计划参与度低 |
4.2.3 破产重整受偿周期长 |
4.2.4 担保权利人担保物权行使受到限制 |
4.2.5 银行债权表决机制存在矛盾 |
4.3 以不良资产交易推动重整的思路及理论 |
4.3.1 不良资产交易在重整中的思路 |
4.3.2 破产重整中不良资产交易的实质 |
4.3.3 庭外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程序的结合 |
4.3.4 银行对不良资产转让机制更成熟 |
4.4 R金控建立破产重整纾困路径优势 |
4.4.1 较高的债权协调能力 |
4.4.2 协调政府对企业重整的支持 |
4.4.3 以“准公共管理人”角色把握地方金融主导权 |
4.4.4 依托集团业务和人力资源,提供全面服务 |
4.5 不良资产业务参与企业重整的关键程序 |
4.5.1 企业是否适合破产重整的判断 |
4.5.2 不良资产业务参与破产重整模式选择 |
4.5.3 债权债务的梳理 |
4.5.4 不同类型债权的分步收购 |
第5章 以破产重整实施企业纾困案例应用分析 |
5.1 案例企业概况及债务危机 |
5.1.1 案例企业D公司概况 |
5.1.2 企业的债务危机情况 |
5.1.3 债务危机发生的原因 |
5.2 寻求帮扶,以破产重整实施解困 |
5.2.1 企业自救失败寻求帮扶 |
5.2.2 D公司具备重整价值 |
5.2.3 整体方案的设计安排 |
5.3 不良资产收购前资产负债的清理 |
5.3.1 企业资产项目的清理 |
5.3.2 企业负债的清理 |
5.3.3 企业清偿能力分析 |
5.3.4 重整资金预算及偿还来源 |
5.4 重整前不良资产收购过程 |
5.4.1 债权人沟通工作 |
5.4.2 不良资产收购过程 |
5.5 不良资产投资实施效果 |
5.5.1 对破产重整进程的推动 |
5.5.2 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效果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1.1 以不良资产投资推动重整是企业纾困有效路径 |
6.1.2 不良资产投资手段能有效保护债权人利益 |
6.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政府经济金融职能的理论演进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研究 |
(三)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研究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研究 |
(五)文献述评 |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
(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概念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的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政府金融监管改革理论 |
(二)现代金融治理理论 |
第二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概述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代背景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行动机制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影响 |
(一)正面影响 |
(二)负面影响 |
三、实践层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 |
(一)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重点 |
(二)平衡“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 |
(三)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第三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金融治理现代化 |
一、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
(一)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 |
(二)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金融治理模式现代化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意涵 |
(一)“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
(二)政府治理行为制度性约束的同步加强 |
(三)中央和地方金融治理权力的合理配置 |
(四)政府、市场和自组织治理机制的协调 |
(五)金融治理“公共理性”水平显着提升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理论框架建构 |
(一)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构面 |
(二)现代金融治理能力构面 |
(三)现代金融治理模式构面 |
第四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探析:金融治理的偏差与失灵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景观 |
(一)总体性失衡表现 |
(二)阶段性失衡表现 |
(三)结构性失衡表现 |
(四)冲突性失衡表现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偏差 |
(一)治理制度偏差 |
(二)治理体制偏差 |
(三)治理主体偏差 |
(四)治理工具偏差 |
(五)金融政策偏差 |
(六)协调能力偏差 |
(七)动员能力偏差 |
(八)服务能力偏差 |
(九)通用能力偏差 |
(十)治理模式偏差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失灵 |
(一)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 |
(二)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 |
(三)金融治理机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归因的二维结构 |
(一)基本假设 |
(二)二维结构 |
(三)结构矩阵 |
第五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路径选择:金融治理的矫正与完善 |
一、提升金融治理工具的运用水平 |
(一)实现治理工具多元化 |
(二)推进治理手段科技化 |
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
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 |
(一)加强各项政策紧密配合 |
(二)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政策 |
(三)落实民企长效发展政策 |
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 |
五、理顺金融治理之中的各种关系 |
(一)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 |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 |
(三)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六、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制与体系 |
(一)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
(四)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类型及空间分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 |
1.2.2 国外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反贫经验研究 |
1.2.4 文献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创新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创新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城市贫困 |
2.1.2 城镇困难职工家庭 |
2.2 理论基础 |
2.2.1 贫困理论 |
2.2.2 多维贫困理论 |
第3章 多维贫困测度方法 |
3.1 数据来源 |
3.2 多维贫困测算方法 |
3.2.1 多维贫困指数构建 |
3.2.2 多维贫困指数分解 |
3.3 多维贫困测算指标及权重 |
3.3.1 指标确定原则 |
3.3.2 多维贫困指标与权重 |
3.4 核密度估计法 |
第4章 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分析 |
4.1 单维贫困分析 |
4.2 多维贫困分析 |
4.2.1 全省层面 |
4.2.2 各州市层面 |
4.3 多维贫困指数分解 |
4.3.1 按地区分解 |
4.3.2 按维度分解 |
4.4 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分析 |
4.4.1 宏观社会原因 |
4.4.2 微观家庭原因 |
第5章 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类型 |
5.1 多维贫困类型划分 |
5.2 多维贫困类型特征 |
5.3 多维贫困类型成因分析 |
第6章 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空间分异 |
6.1 多维贫困程度空间分异 |
6.2 多维贫困类型空间分异 |
第7章 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措施 |
7.1 健全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7.2 推动企业改革 |
7.3 完善社会分配制度 |
7.4 完善部门管理体系 |
7.5 增强内生动力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不足之处 |
8.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8)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 研究的内容与框架 |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代理理论 |
2.1.2 公司治理理论 |
2.1.3 政府干预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相关研究回顾 |
2.2.2 “股权制衡”视角下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相关研究回顾 |
2.2.3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 |
2.2.4 高管薪酬激励研究回顾 |
2.2.5 并购相关研究回顾 |
2.2.6 资本配置效率相关研究回顾 |
3.制度背景 |
3.1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沿革 |
3.1.1 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 年-1992 年) |
3.1.2 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创新阶段(1993 年-2002 年) |
3.1.3 国有企业改革的纵深推进阶段(2002 年至今) |
3.1.4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总结 |
3.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回顾 |
4.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会权力的界定 |
4.1 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
4.2 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界定 |
5.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高管创新激励研究 |
5.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考核目标选择与高管薪酬激励契约设计 |
5.2.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国有企业高管创新激励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与数据 |
5.3.2 主要变量定义 |
5.3.3 模型构建 |
5.4 实证结果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回归分析 |
5.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5.5.1 高管薪酬激励考核目标选择:财务业绩和创新业绩的权衡 |
5.5.2 非实际控制人“资源支持”效应的有效性分析 |
5.5.3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高管薪酬创新激励的作用机理 |
5.6 稳健性测试 |
5.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5.6.2 使用其他薪酬变量 |
5.6.3 控制其他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
5.7 本章小结 |
6.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并购效率研究 |
6.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非实际控制人与企业经营效率 |
6.2.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国有企业并购效率 |
6.3 研究设计 |
6.3.1 样本与数据 |
6.3.2 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分析 |
6.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6.5.1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差异:政治地位差异视角的分析 |
6.5.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并购效率的作用机理:减少无效并购和提高并购整合能力 |
6.5.3 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对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治理效应的影响 |
6.6 稳健性测试 |
6.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6.6.2 使用并购频率 |
6.6.3 使用其他并购绩效变量 |
6.7 本章小结 |
7.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资本配置效率研究 |
7.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3 研究设计 |
7.3.1 样本与数据 |
7.3.2 模型构建 |
7.4 实证结果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回归分析 |
7.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7.5.1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差异:“发声”能力和“发声”动机视角的分析 |
7.5.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资本配置效率的作用机理 |
7.5.3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如何促进资本配置效率:减少过度投资抑或投资不足 |
7.6 稳健性测试 |
7.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7.6.2 使用其他投资支出变量 |
7.6.3 使用其他投资机会变量 |
7.6.4 控制其他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
7.7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启示 |
8.3 研究创新与贡献 |
8.4 研究局限 |
8.5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工会组织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与实践 ——以四川省工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2.城市贫困及其治理的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城市贫困的概念和特点 |
2.2 分析城市贫困的理论框架 |
2.2.1 多维度城市贫困理论 |
2.2.2 动态贫困理论:贫困与脆弱 |
2.2.3 基于多维度城市贫困理论和动态贫困理论的治理对策 |
2.3 研究综述 |
2.3.1 关于贫困的研究现状 |
2.3.2 关于城市贫困的研究现状 |
2.3.3 关于工会参与城市贫困治理的研究现状 |
3.我国城市贫困特点以及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 |
3.1 我国城市贫困群体成因及特征 |
3.1.1 我国城市贫困群体及其产生原因 |
3.1.2 我国城市贫困的特征 |
3.2 我国城市反贫困政策、演变以及机构组成 |
3.2.1 我国城市反贫困的发展阶段 |
3.2.2 我国城市反贫困的主要政策实践 |
3.3 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 |
3.3.1 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的发展历史 |
3.3.2 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的对象、措施和优势 |
4.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实践 |
4.1 四川工会参与城市反贫困的主要对象 |
4.1.1 四川城镇困难职工群体构成 |
4.1.2 四川城镇困难职工群体的主要致贫原因 |
4.2 四川工会在城市反贫困中的实践与优势 |
4.2.1 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改善贫困群体的健康和教育 |
4.2.2 提供培训和创业服务,增加贫困群体创收机会 |
4.2.3 提供维权援助服务,有效覆盖贫困农民工群体 |
4.2.4 提供特殊帮扶项目,满足贫困群体多元化需求 |
4.3 可推广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
4.3.1 可推广的经验 |
4.3.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结论和政策探讨 |
5.1 结论 |
5.2 政策探讨 |
5.2.1 强化源头参与,推动完善工会参与反贫困机制 |
5.2.2 整合帮扶资源,切实提升工会反贫困精准度 |
5.2.3 深化多维度帮扶,有效降低贫困群体脆弱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城市贫困的维度 |
附录2 城市贫困的维度与资产所有权和脆弱性 |
(10)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整理与既有研究评述 |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发展 |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理发展 |
三、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与必然性 |
四、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研究 |
五、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 |
六、公权保护的不足与私权利保护的兴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问题意识 |
一、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二、拟解决的问题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研究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
一、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之思辨 |
二、中小投资者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投资者私权利的概念与界定 |
一、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定 |
二、投资者私权利的特性 |
三、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与证券市场法治理念契合 |
第三节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理逻辑 |
一、中小投资者群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中小投资者能力弱势导致利益最易受损 |
三、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缺失 |
第四节 公权力保护与对私权利的保护 |
一、行政保护评析 |
二、市场保护评析 |
三、司法保护评析 |
四、对私权利的内生性保护 |
第五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供给与重构 |
一、制度供给不足 |
二、制度重构 |
第二章 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兼论投服中心角色定位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与难点 |
一、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意识 |
二、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能力与激励 |
第二节 机构引领下的私权利行使制度构建 |
一、机构引领下的私权行使意识与能力之养成 |
二、通过示范性行权实现事前保护 |
三、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 |
四、通过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 |
五、通过机构引领破除私权利保护的制度障碍 |
第三节 中证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引领机构的研究 |
一、投服中心的性质与法律定位 |
二、公益性公司的特殊性质研究 |
三、公益性保护机构行为模式研究 |
四、公益性机构的独立性和社会监督 |
五、公益性公司激励机制研究 |
第四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效果验证 |
一、评价指标体系 |
二、保护效果实证检验 |
三、提升保护效果的反思与建议 |
第三章 域外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私权利保护模式与引领机构研究 |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机构投资者服务公司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二、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三、非营利组织保护投资者权利 |
第二节 韩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投资者保护机构PSPD成立背景与简介 |
二、PSPD行权方式方法 |
三、韩国股东积极主义评析 |
四、PSPD活动独立性保障 |
五、PSPD对中国投服中心的启发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两地投保机构的法律定位 |
二、台湾地区投保中心主要功能与运行机制 |
三、台湾地区投保中心制度检视与反思 |
四、对我国投服中心发展的启示 |
第四节 香港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回复原状令 |
二、证券民事纠纷调解模式 |
三、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
四、准司法机构维护市场秩序 |
五、对我国投服中心的借鉴 |
第四章 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积极主义 |
一、何为股东积极主义 |
二、我国践行股东积极主义对于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必要 |
第二节 中小投资者法定权利研究 |
一、中小投资者享有的法定私权利 |
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
三、证券法赋予的投资者权利 |
第三节 机构引领的行权研究 |
一、行权原则 |
二、行权方式 |
三、行权困难 |
四、投服中心选择性行权 |
五、机构引领行权的建议 |
第四节 推动中国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的思考 |
一、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悉股东权利 |
二、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
三、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条件 |
四、扩展引领机构行权保护范围 |
第五章 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纠纷化解与民事诉讼 |
第一节 证券民事纠纷中的ADR |
一、ADR模式概述 |
二、证券纠纷调解模式 |
三、证券纠纷仲裁模式 |
四、先行赔付制度 |
五、我国现有ADR模式的短板及建议 |
第二节 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诉讼 |
一、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现状 |
二、投服中心推动证券民事诉讼实践 |
第三节 证券支持诉讼研究 |
一、从支持诉讼到证券支持诉讼 |
二、证券支持诉讼的实践难题与思考 |
三、现存证券支持诉讼模式借鉴 |
四、构建证券支持诉讼长效机制的建议 |
第四节 证券示范诉讼研究 |
一、示范诉讼机理研究 |
二、示范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性 |
三、证券示范诉讼的域外参考 |
四、证券示范诉讼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责任竞合时民事赔偿优先问题 |
一、责任竞合法理研究 |
二、民事责任优先理论 |
三、现行法律规范的制度安排和实践障碍 |
四、落实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的建议 |
结论 机构引领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的总结与建议 |
一、机构引领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 |
二、完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企业文化应用——国企解困的可行途径之一(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D]. 穆希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D]. 赵娜. 吉林大学, 2021(02)
- [3]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D]. 陈敏. 西南大学, 2020(05)
- [4]E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开发战略研究[D]. 宋扬.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5]R金控集团推进企业破产重整的纾困路径研究[D]. 张金栋. 山东大学, 2020(05)
- [6]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D]. 高锐. 吉林大学, 2020(08)
- [7]云南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多维贫困类型及空间分异研究[D]. 王承玲.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D]. 黄丹.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9]工会组织在我国城市反贫困中的作用与实践 ——以四川省工会为例[D]. 李双.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10]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D]. 陈冲.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