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冯加付[1](2021)在《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研究》文中指出群众性体育赛事是广大民众参与健身活动、切磋运动技艺、挑战自我极限、开展社会交往的重要平台,也是落实全民健身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取消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制度,在社会治理背景下,审批制度改革对于落实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加快群众性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办赛程序、吸引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表明,近几年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办赛数量有了显着的上升,但与此同时,制度环境的变化引发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参与主体的权责、角色和地位的转变,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发生了一定变化,从政府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在此现实背景下,对群众性体育赛事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研究聚焦于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要围绕三个核心问题而展开,第一,探讨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特征;第二,揭示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过程;第三,实现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效应。具体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实地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和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对当前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体、治理缘起、治理政策与治理困境等进行了阐述,构建了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继而对该理论模型进行了案例验证,最后提出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优化策略。经综合研究,得出以下几个主要结论:(1)社会治理视角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经历了起步与曲折,政府一元化管理(1949—1965);停滞与异化,深受“文革”运动影响(1966—1976);恢复与转型,政社合作关系形成(1977—1992);协作与探索,多元治理萌芽(1993—2012);协同与完善,多元治理格局逐渐形成(2013—)等5个历史阶段。并表现为办赛宗旨从“为国”到“为民”,办赛主体从一元到多元,办赛手段从行政到综合,办赛效益从“输血”到“造血”,办赛空间从封闭到开放等5个演变特征。(2)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结构主要由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构成;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缘起于深化改革所趋、政府管理转向、多元主体融合和体育产业驱动等;国家和地方对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有一定政策支持,并正在完善过程当中;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正面临着政府与社会地位失衡、政府部门权责模糊、多元主体利益冲突、治理过程协同不足等现实困境。(3)研究所构建的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由办赛环境、办赛主体、参与动因、协同引擎、互动行为和协同结果6个核心范畴构成,6个核心范畴在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过程中既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作用,又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形成一个有机的互动体系;此外,每个具体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生命历程表现为“协同开启——协同过程——协同完成”3个阶段。(4)将构建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同国内外其它领域协同治理模型、以及相关支撑理论进行理论对话,试图将实质理论发展为形式理论,发现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有其领域特殊性,尚不具备从实质理论向形式理论升华的条件,扎根理论以建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的实质理论而结束。(5)案例验证表明,本研究所构建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与赛事实践是基本吻合的,说明该理论模型有较高的外部效度。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办赛环境、办赛目标、办赛过程、主体结构、参与动因、互动关系等千差万别,难以在实践中找到同理论模型完全契合的赛事协同治理过程,说明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是一个理想化的理论模型。最后,基于前文的综合分析,尤其是针对当前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面临的困境和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案例验证的启示,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优化赛事治理内外部环境、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明确政府赛事治理权责边界、建立政府与社会双向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治理保障和针对赛事类型选择不同治理手段等6条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优化策略。
曹丽娟[2](2021)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研究 ——以云南省为例》文中认为我国在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自此增值税成为了我国征收范围最广的税种,税收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很高,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增值税实行的是税款抵扣制度,增值税发票既可以作为收付款凭证,又可以用来抵扣税款,这使得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来牟取暴利,变造、伪造、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税款征收秩序,造成财政收入的巨额流失。尤其是在2016年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完全覆盖到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增值税纳税人大幅度增加,增值税发票的使用数量也急剧增多,出现了更多的虚开手段和虚开问题,可以虚开的行业也进一步扩大,市场上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增多。因此,公共部门该如何监管、如何最大力度的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对虚开发票行为的监管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了。本文首先介绍了什么是增值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等,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深入的分析了增值税发票虚开的手段、表现以及类型;根据所获取的近几年来我国对虚开发票的监督和管理的各项数据及具体监管情况,对我国监管虚开发票行为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以云南省为例,深入分析了云南省监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经验做法及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云南省监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实际案例,总结经验做法,为事前如何做好预防、事中如何加强管理、事后如何加大查处做出结论,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同时,结合我自己在稽查局工作的相关工作经验,应用自身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大数据监控、企业风险管理、各种案件查处等,研究目前我国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监管现状、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与矛盾,并以云南省为例,研究云南省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实际工作中查处的案例为例,通过案例分析,从税收征管水平、部门协作程度、信息化建设程度等多个层面综合分析存在该问题的原因。最后经过归纳总结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有关部门如何加大对虚开发票行为的监管措施。
马锦山[3](2021)在《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们党历来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公安队伍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其承担的重要政治职能迫切要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需不断加强。同时,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国内外形势复杂和公安队伍组成结构改变,人民对高质量公共安全服务的迫切需要,都对公安管理和队伍建设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更是增加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在此大背景下,探索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便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只有强化对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的科学化指导,才能提高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效能,才能锻造出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规范、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才能解决好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人民对于公共安全服务更好的需要与公安领域公共安全服务供给及执法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本文致力于探究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从界定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概念入手,基于公安目的、任务、原则、方法、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从思想观念、组织结构、功能定位、科学方法四方面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进行解读,以期通过理论和实践结合的方式提升知识、技能和态度,实现公安民警知行合一,达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的目标。本文在提出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基础上,首先对科学化、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概念和一般理论做了介绍,随后对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历史与实践做了较为详尽的梳理分析。从1982年开始,以十年为一个周期探索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历史、现状及每一个阶段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政策及制度在历史与实践分期层面的演进过程。继而讲述了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挑战和相关原因。首先肯定了传统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受到了诸如社会多元化转型、市场经济发展、警务运行机制滞后和政工干部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制约,再提出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的对策,具体为:创新公安工作理念和意识,转变公安工作内容方法,完善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强化公安政工队伍建设。总体来说,本研究从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入手,利用抽象分析法和历史与实践相统一叙述方法,在动态统一中研究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的演进历程,归纳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及对每一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对策的详实结论,完成了对研究主题的呼应。
柳直[4](2020)在《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文中指出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共工作重心由农村走向城市的重要转折期。多年的农村斗争环境使中共的城市经济管理经验近乎空白,因此,中共初入城市,如何做好城市经济建设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关于中共城市经济建设的研究,建国后的很丰富,解放战争时期的较少,且散见于城市接管研究中的经济管理部分。既无法展现历史的复杂面向,更看不到中共在初次接触城市经济时由稚嫩到成熟的成长过程。旅大作为中共最早接触的工业大城市,是中共进行经济管理的学习场所与试验场,为研究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因而,本文以中共旅大经济重建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厘清其经过、述析其得失、总结其经验,借以探究中共最初是如何探索与学习,掌握管理城市经济的能力。旅大作为中共领导下的特殊解放区,既负有改善当地民众生活的责任,还担负着支援前线战争的任务,这一切都离不开旅大生产的发展。然而,中共的经济重建面临着三个挑战。一是中共接手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乱摊子”。二是中共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对管理工业城市非常陌生,缺乏经验。三是旅大正处于苏军军事管制之下,如何与苏军和睦相处,取得苏军的信任,以便顺利开展工作,是旅大中共需要面对的崭新的问题。旅大中共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地着手旅大经济重建工作。解决民众基本生活问题,安定民生是经济建设的第一步,也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前提。解放之初,社会经济处于停顿和混乱状态,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存。其时旅大有三至五万人经常处于失业与半饥饿状态,居住环境更是破败不堪。为此,旅大中共采取整顿粮市、开荒等方式增加粮食;组织无业贫妇和老弱病残等做鞋、织网以解决其生活出路;发动住宅调整运动使贫苦民众迁入新居。民生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使初入旅大的中共赢得了民众的信任。开动机器,开展工业生产既是保证本地民众充分就业的重要手段,亦是支援前线的内在需求。旅大中共与苏军充分沟通协商,从其手中陆续接收了一批日本遗留的大型工厂,先后克服了资金、技术、原料、管理等难题,恢复与发展了民用工业,组织与创办了军事工业。几年间,旅大中共大力发展公营工业,奖励与扶持私营工业,在中苏合营企业中虚心学习技术与管理经验。旅大工业生产逐步恢复,既保障了民众基本需求,大批军工产品又有力地支援了战争。旅大因港兴市,依靠外地粮食、原料的输入及加工品的输出得以发展并带动市内商业繁荣。可以说,对外贸易是旅大的生命线。解放之初,旅大对外受国民党封锁,海、陆交通断绝,市内摊贩充斥街头,奸商横行,市场秩序混乱。为此,旅大中共积极发展公营商业,保护与扶助正当私商,有计划地组织消费合作社以调剂市场,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加强贸易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粮食与工业原料的进口及成品的推销。旅大商业步入正轨,保障了民生与生产的发展。作为苏军军管区,旅大的货币发行权掌握在苏军手中。由于红军票流通量过多,导致旅大物价不断上涨。为此,苏军决定实施货币“贴帖”,降低货币流通量以稳定币值。但是,效果并不显着,物价仍在缓慢增长。于是,随着东北全境解放,1948年11月中苏双方商定再次实行货币改革,以彻底解决物价与货币发行权问题。“关东币”的发行提高了币值,降低了物价,改善了民众生活。增强了中共的经济力量,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表明苏方对旅大的经济控制逐步松动,中共在经济领域的发言权得到提升。城市与乡村互相依赖,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乡村的支持。过去,旅大农民饱受殖民统治者与封建地富的双重剥削,亟需中共实行土地改革,改变生产关系。考虑到旅大多市郊农村的现实情况与苏军军管的特殊性,中共将调整土地分为两个阶段。建国前采取逐步削弱地富势力的方针;建国后,实施土地调剂。旅大土改成功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农副产品、工业原料等,并成为工业品的消费市场,促进了旅大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旅大作为中共最早尝试经济建设的大工业城市,对初来乍到的中共来说,是城市新环境。中共面临着管理大工业的挑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用,也找不到模式可以模仿。旅大中共边摸索边学习,经过四年多的建设,成效显着。经济上,农业生产逐年提高,工业恢复到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规模与水平,商业与贸易日渐繁荣,物价稳步下降,失业现象被彻底消灭,民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性质上,基本确立了以公营企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而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也使旅大成为新中国生产型城市的典型。中共在旅大的经济重建表明,在中共早期城市经济建设中,干部要转换思想,与时俱进。既要根据当地的情况与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推行中共的经济政策,将发展工业生产作为经济工作重点。又要积极开展方针政策宣传、妥善照顾各阶层利益以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为经济重建提供保障。
张琪[5](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范慧鹏[6](2020)在《基于行为科学理论的H省公安队伍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在全面深化公安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全球高速融合带来国际间执法合作加速,经济形势不断攀升带来经济领域犯罪猛增,社会矛盾复杂激化带来政府治理压力,公安队伍文化素质、业务能力的更新变化加快,凸显出原有的公安队伍管理模式、机制已经不能够满足目前发展的需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的公安队伍建设,形势紧迫又任重道远。如何提高政工部门的建设能力,提高分类管理的领导水平,提升公安民警的职业素养,使公安队伍建设向高水平迈进,是当前的一项热门课题。其中,立足公安民警自身,研究行为科学理论在公安队伍建设中的实践应用,以激发公安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成为了笔者的研究重点。论文依据行为科学理论,参考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通过实地调研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对H省公安队伍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对H省公安机关民警思想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发现了H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中凸显的问题。H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压力、职业荣誉、职业素养、思想政治工作、机构改革等多个方面。通过引入行为科学的多种理论,同时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警察队伍以警为本所采取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工资福利保障的基础上,针对H省公安机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的原则,从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警为本、强化教育训练、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对策,同时对完善H省公安机关政工工作体系、建设原则以强化队伍建设做出了探索和设想。
陈钟泽[7](2020)在《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路径研究 ——以杭州市C派出所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在梳理社会动员、社会治安治理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从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理论、动员实践和动员转型变迁等三个方面对以往研究文献进行系统分类剖析,发现以往研究缺乏以派出所为研究对象开展的实证调查研究。为此,本文尝试构建“制度—机制—生活”互构视角,以杭州市C派出所为例,运用个案研究法、实地调查研究法,探索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路径。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动员面临三大问题。第一,从制度上来看,由于动员制度虚化导致动员主体组织动员能力不足。第二,从机制上来看,由于动员机制失调导致社会治安治理合作效能低下。第三,从日常生活来看,由于动员方式脱嵌民众日常生活导致普通民众参与治安治理意愿不强。面对如上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困境,杭州市C派出所创新推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动员工作。具体来看:第一,健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制度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动员群众的配套保障制度、健全基层治安治理的社会联动制度;第二,创新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新机制。主要包括建立企业安全防范激励机制、构建提升执法主体权威的督促机制、构建基层民警“传帮带”学习机制;第三,嵌入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新路径。主要包括以贴心理性服务吸引社会大众广泛参与、以“非正式”互动交流建立情感联结、推行差异化“趣味宣传”的动员模式。综上,本文尝试构建“制度—机制—生活”互构视阈下的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模型,对基层派出所开展社会动员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陈宇[8](2020)在《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文中认为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留学生教育的发展如火如荼。作为各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间的学生流动已然成为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表征之一,并且逐渐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教育质量衡量标准。中国的高等教育在世界化的大潮中日新月异,其中来华留学生教育也随之诞生并逐步发展壮大。历经七十年的来华留学生教育,在中国社会经济和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的强有力的推动下,逐步发展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将成为中国敞开国门,发展成为世界教育强国的重要体现。论文从历史的视角,对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及其演进进行系统考察,并以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为研究背景,从各个时期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内容入手,以来华留学生在不同时期的实际发展状况为依据,结合广泛的统计和调研,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分析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历程及特点,并与一些发达国家的留学生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比较,以期达到以史鉴今、以外鉴内的目的。论文首先按照历史分期,概述了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伴随着来华留学生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进而从强调扩大规模到注重提质增效的深刻转变过程中,所经历的初步创立、开放探索、调整规范和提升完善等各个阶段的演进历程,并突出对来华留学生教育在招生和管理两个重要方面的政策演进的研究。在总结来华留学教育政策演进过程的基础上,一方面,从来华留学生教育的特殊性和现实发展角度出发,分析了国内和国际政治、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全球发展、文化交流和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等因素及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演进历程中的特征进行提炼,系统分析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制定和演进过程中的基本特点,即政策数量逐渐增加,内容逐渐清晰明确;政策作用逐渐明显,国家重视程度加强;政策覆盖逐渐全面,国际化程度显着;招生政策在演进过程中的突出特点,即招生依据遵循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留学资费由援助向收费转变,招生模式由计划向开放转变;管理政策在演进过程中的突出特点,即管理方式由多方联合向归口管理转变,管理驱动由政府主导向高校自主管理转变,管理手段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协同法制化管理。为使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适应国际化实际发展要求论述得更加充分,论文基于留学生教育的比较优势、地缘、语言、文化、经济和教育水平等各项因素,选择并集中描述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留学生教育的概况及政策特点,在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和影响因素,以及演进特点的分析,总结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助力国家外交战略、服务国家经济全球化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传播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提出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总体政策高度、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教育结构调整、教育质量保障、相关社会服务以及就业服务体系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服务国家战略、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改善教育结构、优化教育质量、完善社会服务、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今后制定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一系列建议,包括严格服务于国家战略,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改善教育结构调整政策,优化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完善社会服务政策和健全就业服务政策体系等。最后,论文就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研究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国际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助力中国高等教育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了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启示和对未来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期待。
隋从容[9](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刘松林[10](2020)在《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人文素养是人的一种内在品质修养,它倡导以人为本的“终极关怀”,在价值多元,瞬息万变的社会中能给予我们最根本的精神指引。当前基层民警处在公安队伍的第一线,其素质如何会直接影响到公安工作质量和警察社会评价。就民警执法活动而言,其本质上是一项处理好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除了要有熟练运用执法技能和业务知识等技术操作层面的能力,还需要深入挖掘“人性”上的价值,落实对执法对象的人文关怀。为此,亟需提升以人文精神为核心的基层民警人文素养,培养符合新时代全面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民警察。首先,本文通过梳理文献从人文知识、人文精神、人文行为三方面对人文素养内涵进行了剖析,结合自身思考就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相关概念和要素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和说明,并通过跨学科视角寻求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思想借鉴,在文章的理论基础部分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探究。其次,对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有关现状进行了考量。当前,我国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相关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效果,有很多举措值得学习和借鉴,但仔细评析,整体上还存在着很大可以改进、提升的空间。且就目前来看,部分基层民警人文素养仍然存在一定问题,表现为人文知识有待充实丰富、人文精神有待修养提升、人文行为有待锻炼塑造几个方面。为此,我们需要掌握系统思维,从警校教育、在职培养、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多方面来深入剖析其影响因素。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对策部分,本文还运用了比较研究法,选取了其他一些代表性国家关于警察人文素养提升的相关举措,并总结了有关经验。最后,在上述研究的铺垫下,提出了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有效路径:即在推进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队伍优化的基础之上,加强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教育引导,并从基层民警人文素养评价、人文行为调控、人文行为激励和人文素养保障四方面建立相应机制。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还需落实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相关环境支持。
二、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步入新时代:广大民众对群众性体育赛事需求增加 |
1.2.2 面对新环境: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迎来机遇与挑战 |
1.2.3 治理新格局: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内在驱动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方法论 |
1.5.2 具体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之处 |
1.6.1 研究内容创新 |
1.6.2 研究视角创新 |
2 研究综述 |
2.1 文献综述 |
2.1.1 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相关研究 |
2.1.2 治理的相关研究 |
2.1.3 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的相关研究 |
2.1.4 协同治理模型构建相关研究 |
2.1.5 研究述评 |
2.2 核心概念 |
2.2.1 群众性体育赛事 |
2.2.2 协同 |
2.2.3 治理 |
2.2.4 治理机制 |
2.2.5 理论模型 |
3 理论基础 |
3.1 协同治理理论 |
3.1.1 协同治理的概念 |
3.1.2 协同治理的内涵 |
3.1.3 协同治理的本土化 |
3.1.4 协同治理的实践应用 |
3.2 其它相关的理论 |
3.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2.2 协同优势理论 |
3.2.3 资源依赖理论 |
3.2.4 委托代理理论 |
4 社会治理视角下新中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历程回顾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历史阶段划分 |
4.1.1 起步与曲折阶段(1949—1965):政府一元化管理 |
4.1.2 停滞与异化阶段(1966—1976):深受“文革”运动影响 |
4.1.3 恢复与转型阶段(1977—1992):政社合作关系形成 |
4.1.4 协作与探索阶段(1993—2012):多元治理萌芽 |
4.1.5 协同与完善阶段(2013—):多元治理格局逐渐形成 |
4.2 新中国以来群众性体育赛事演变特征 |
4.2.1 赛事宗旨:从“为国”到“为民” |
4.2.2 办赛主体:从一元到多元 |
4.2.3 管理手段:从行政到综合 |
4.2.4 赛事效益:从“输血”到“造血” |
4.2.5 办赛空间:从封闭到开放 |
5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现实审视 |
5.1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缘起 |
5.1.1 制度改革:群众性体育赛事数量增加与各种问题并存 |
5.1.2 赛事治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客观要求 |
5.1.3 改革转型:传统的赛事管理路径出现“政府失灵” |
5.1.4 多元融合:协同治理主体互动关系亟待理顺 |
5.1.5 产业驱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内在需求 |
5.2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体 |
5.2.1 政府:监管服务与部门协调 |
5.2.2 市场:资源配置与经费扩充 |
5.2.3 社会:公益服务与技术支持 |
5.2.4 个人:民众参与与资源整合 |
5.3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政策 |
5.3.1 国家层面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政策梳理 |
5.3.2 地方层面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政策梳理 |
5.3.3 基于公共政策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特征分析 |
5.4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困境 |
5.4.1 政府与社会地位失衡 |
5.4.2 政府部门权责模糊 |
5.4.3 多元主体利益冲突 |
5.4.4 治理过程协同不足 |
6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构建 |
6.1 理论模型构建研究设计 |
6.1.1 方法选择 |
6.1.2 样本选取 |
6.1.3 分析工具 |
6.2 理论模型构建过程 |
6.2.1 产生研究问题 |
6.2.2 资料收集 |
6.2.3 资料分析——实质性编码 |
6.2.4 理论建构——理论性编码 |
6.2.5 理论应用 |
6.3 理论模型阐释 |
6.3.1 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整体性阐释 |
6.3.2 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核心要素阐释 |
6.4 关于理论模型严谨性的说明 |
7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案例验证 |
7.1 案例研究设计 |
7.1.1 案例验证思路 |
7.1.2 资料来源与收集 |
7.2 验证案例介绍 |
7.2.1 案例一: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 |
7.2.2 案例二:陈仓区周末篮球联赛 |
7.3 理论模型案例验证 |
7.3.1 办赛环境 |
7.3.2 办赛主体 |
7.3.3 参与动因 |
7.3.4 协同引擎 |
7.3.5 互动行为 |
7.3.6 协同结果 |
7.4 案例验证结果与启示 |
8 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优化策略 |
8.1 双管齐下:优化赛事治理内外部环境 |
8.2 政社共治: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
8.3 定权定责:明确政府赛事治理权责边界 |
8.4 互监互督:建立政府与社会双向监督机制 |
8.5 软硬兼施:加强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治理保障 |
8.6 精准施策:针对赛事类型选择不同治理手段 |
9 研究结论、局限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体育赛事管理部门访谈提纲 |
附件2: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主体访谈提纲 |
附录3:调研照片 |
附录4:调研访谈内容节选 |
附录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研究 ——以云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图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增值税 |
二、增值税发票 |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 |
四、政府监管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税收遵从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我国虚开增值税发票及监管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表现及类型 |
一、增值税发票虚开手段的演变及表现 |
二、增值税发票虚开的类型 |
第二节 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的制度构建 |
一、事前事中监管的制度构建 |
二、事后查处的制度构建 |
第三节 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监管成效 |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云南省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的具体做法 |
第一节 事前事中管理层面 |
一、深化数据应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
二、建立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 |
三、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收风险监控分析 |
四、加强辅导宣传 |
第二节 事后查处层面 |
一、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融合机制 |
二、加强部门协作 |
三、创新监管方法 |
第四章 云南省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面临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云南省虚开增值税发票涉税案例分析 |
一、云南省某市7.03 虚开发票案 |
二、K公司暴利虚开发票案 |
第二节 云南省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税收征管方面 |
二、部门合作方面 |
三、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
第三节 云南省虚开增值税发票面临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增值税发票虚开形势越来越严峻,监管难度加大 |
二、地理环境因素 |
三、地方政府主导性不强 |
第五章 完善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增值税制度 |
一、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
二、清理和规范优惠政策 |
第二节 营造诚信的纳税环境 |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
二、完善税务举报工作 |
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
四、强化案件曝光力度 |
第三节 构建协同共治的监管体系 |
一、加速推进跨区域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
二、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
三、加强部门配合,发挥联打效应 |
第四节 建立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 |
一、事前预警,增强风险分析应对能力 |
二、事中监督,强化税源监督管理体系 |
三、事后查处,保持打虚打骗高压态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研究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相关概念及一般理论分析 |
1.1 相关概念 |
1.1.1 科学化的概念 |
1.1.2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概念 |
1.1.3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概念 |
1.2 相关理论分析 |
1.2.1 马克思主义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理论论述 |
1.2.2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客体及价值 |
1.2.3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环境特征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历史分期和实践分期 |
2.1 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分期 |
2.1.1 1982年到1992年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特点 |
2.1.2 1992年到2002年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特点 |
2.1.3 2002年到2012年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特点 |
2.1.4 2012年至今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特点 |
2.2 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分期 |
2.2.1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工作生命线 |
2.2.2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
2.2.3 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 |
2.2.4 新时代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注重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
2.3 思想政治工作历史分期与实践分期的统 |
第三章 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现状 |
3.1.1 形成了良好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氛围 |
3.1.2 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不断丰富 |
3.1.3 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创新多样 |
3.2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3.2.1 社会多元化转型对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冲击 |
3.2.2 经济发展和拜金主义对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干扰 |
3.2.3 公安管理和警务运行机制滞后对思想政治工作产生一定制约 |
3.2.4 政工干部素质对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带来影响 |
第四章 新时代实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对策 |
4.1 创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和思想意识 |
4.1.1 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 |
4.1.2 强调服务人民的意识 |
4.1.3 注重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
4.2 转变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
4.2.1 科学继承优良传统和方法 |
4.2.2 构建适合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特点的隐蔽性教育方法 |
4.2.3 探求多样化且科学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
4.3 建立完善的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
4.3.1 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科学管理与评价制度 |
4.3.2 建立科学的调查研究和正反两面教育制度 |
4.3.3 建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
4.4 强化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自身建设 |
4.4.1 加强政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
4.4.2 促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対象建设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经典着作及文献 |
国内学术着作 |
外国译着 |
(4)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学术史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解放初期旅大经济困境 |
第一节 中共旅大政权之建立 |
一、“旅大”简介 |
二、苏军进驻旅大 |
三、中共建党建政 |
第二节 历史遗产与新生问题 |
一、殖民地城市经济遗产 |
二、诸多棘手的经济问题 |
第三节 重建经济的挑战 |
一、苏军接收后的旅大经济 |
二、管理城市经验的稚嫩 |
三、不得不考虑的苏联因素 |
第二章 保障民生:解决民众基本生存问题 |
第一节 整顿粮市和开荒增产 |
一、整顿市场以规范粮市 |
二、开垦荒地以增加粮产 |
第二节 为贫困民众创造就业机会 |
一、订购军鞋——为无业妇女谋生计 |
二、生产自救——为失业工人找出路 |
第三节 调整住宅为民安居 |
一、两级分化的居住场所 |
二、调剂优劣住房的努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重建工业:民用与军需并重 |
第一节 恢复与发展民用工业 |
一、工业停废与市场旺需 |
二、适时整顿公营和私营工业 |
三、民用工业成绩检视 |
第二节 发展军工企业满足军需 |
一、解放战争提出的新任务 |
二、军工企业的贡献与经验 |
第四章 商业探索:服务生活与生产 |
第一节 整顿畸形繁荣的市场 |
一、混乱无序的低端商业 |
二、多方整顿成效初显 |
第二节 创办消费合作社的新举措 |
一、创建与整理 |
二、成效与不足 |
第三节 促外贸服务生活与生产 |
一、贸易对旅大的重要性 |
二、促进外贸的举措与成效 |
第五章 货币改革:为经济重建护航 |
第一节 第一次币改——货币“贴帖” |
一、解放前后旅大货币金融状况与问题 |
二、货币“贴帖”过程 |
第二节 第二次币改——关东币改革 |
一、改革的背景 |
二、币改经过与问题处理 |
第三节 货币改革的影响 |
一、对旅大经济的作用 |
二、经济之外的多重效应 |
第六章 市郊土改:发展农村与服务城市 |
第一节 建国前的温和土改 |
一、土改的特殊背景 |
二、削弱地富土地和调整雇佣关系 |
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土改深化——土地调剂 |
一、进一步土改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二、土地调剂的运作与博弈 |
第三节 土地改革成效 |
一、旅大农村土改的经济绩效 |
二、土改对旅大城市的影响 |
结语 |
一、旅大经济重建成绩 |
(一) 经济层面 |
(二) 经济之外层面 |
二、经济重建的经验 |
(一) 稳固政权是前提 |
(二) 对苏关系是基础 |
(三) 工业建设是重点 |
(四) 宣传动员是推力 |
(五) 统一战线是法宝 |
(六) 干部思想是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基于行为科学理论的H省公安队伍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其基本思路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四节 论文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论文创新点 |
二、论文不足 |
第二章 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与研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相关概念界定 |
一、公安队伍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含义 |
二、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特征 |
三、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阶段划分 |
第二节 行为科学理论 |
一、行为科学中对个体行为的研究理论 |
二、行为科学理论的对公安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 |
第三章 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现状 |
第一节 公安机关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 |
第二节 H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现状 |
第三节 H省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凸显的问题 |
第四章 H省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H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民警思想状况调查结果 |
第二节 H省公安机关民警存在的问题 |
一、工作生活压力大,身心健康堪忧 |
二、人民警察职业荣誉感弱化 |
三、职业能力素养有待提升 |
四、政治工作方式亟待转变 |
第三节 H省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存在的问题 |
一、思想教育走过场 |
二、心中不知民警情 |
三、不找上门不谈心 |
四、解决问题一锅煮 |
五、政工干部唱单弦 |
第五章 H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六章 加强和改进H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对策 |
第一节 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为基层公安机关减负 |
第二节 坚持以警为本,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
第三节 强化教育训练,进一步增强职业素质能力 |
第四节 改进工作方法,筑牢思想建设阵地 |
第五节 强化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问卷调查 H省公安队伍建设和民警思想状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7)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路径研究 ——以杭州市C派出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与研究方法 |
1.2.1 概念界定 |
1.2.2 研究方法 |
1.3 田野概况 |
2 文献述评:迈向“制度—机制—生活”互构视阈下的社会动员框架 |
2.1 社会治安治理的社会动员理论探索研究 |
2.1.1 理性选择视角下的社会动员 |
2.1.2 政治机会视角下的社会动员 |
2.1.3 心理情感视角下的社会动员 |
2.2 社会治安治理的社会动员实践经验研究 |
2.2.1 舆论宣传动员 |
2.2.2 激励与惩戒动员 |
2.2.3 内化动员 |
2.2.4 精英动员 |
2.3 社会治安治理的社会动员转型变迁研究 |
2.3.1 向合作化方向转型 |
2.3.2 向利民化方向转型 |
2.3.3 向制度化方向转型 |
2.4 文献评价 |
2.4.1 已有研究的不足 |
2.4.2 “制度—机制—生活”互构视阈下社会动员框架的提出 |
3 杭州市C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动员困境的调查分析 |
3.1 动员制度虚化:动员主体组织动员能力不足 |
3.1.1 绩效考核制度“重打击、轻基础”导向 |
3.1.2 配套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 |
3.1.3 基层民警“传帮带”工作制度化建设不足 |
3.2 动员机制失调:社会治安治理合作效能低下 |
3.2.1 各治安主体整合联动机制不畅 |
3.2.2 社会力量参与治安治理激励机制不健全 |
3.3 动员方式脱嵌民众日常生活:普通民众参与治安治理意愿不强 |
3.3.1 忽视民众“琐碎性”日常生活 |
3.3.2 警民互动交流“形式化” |
3.3.3 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分散化” |
3.4 小结 |
4 “制度—机制—生活”互构视阈下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动员路径 |
4.1 健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制度保障 |
4.1.1 加强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设 |
4.1.2 完善动员群众的配套保障制度 |
4.1.3 加强基层民警“传帮带”工作制度化建设 |
4.2 创新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新机制 |
4.2.1 建立企业安全防范激励机制 |
4.2.2 构建提升执法主体权威的督促机制 |
4.2.3 健全基层治安治理社会联动机制 |
4.3 嵌入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新路径 |
4.3.1 以贴心理性服务吸引社会大众广泛参与 |
4.3.2 以“非正式”互动交流建立情感联结 |
4.3.3 推行差异化“趣味宣传”的动员模式 |
4.4 小结 |
5 结论 |
5.1 构建“制度—机制—生活”互构视阈下的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动员模型 |
5.2 反思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8)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国际学生流动日益频繁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迅速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仍存在诸多问题 |
二、研究问题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分期研究 |
(二)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研究 |
(三)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结构的研究 |
(四)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影响因素的研究 |
(五)关于留学生教育的比较研究 |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留学和留学生 |
(二)来华留学生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五、研究的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实践意义 |
六、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七、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
一、初创阶段(1950-1977年) |
(一)初启交换留学生计划 |
(二)初探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政策体系 |
(三)初建来华留学生教学和实习管理政策 |
(四)初次召开全国外国留学生工作会议 |
(五)中断和积极恢复 |
二、开放探索阶段(1978-1992年) |
(一)两次来华留学生工作会议,实现继往开来 |
(二)加强经费管理,增加教育投入 |
(三)扩大来华留学生的招生规模,提高生源层次 |
(四)注重语言培训,实现汉语言推广 |
(五)打造综合管理,开启自费留学 |
三、调整规范阶段(1993-2009年)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走上依法办学道路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步入信息化建设 |
(三)不断加强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 |
四、提升完善阶段(2010—2019年) |
(一)打造“留学中国”品牌 |
(二)响应“一带一路”倡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来华留学生招生政策的演进 |
一、来华留学生招生方式政策的演进 |
(一)以协定方式接受来华留学生政策 |
(二)开放自主招收来华留学生政策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资费政策转变 |
二、来华留学生招生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高度集中的招生管理政策 |
(二)招生管理政策向宏观管理过渡 |
三、来华留学生招生类别政策的演进 |
(一)来华留学生类别的明确 |
(二)来华留学生类别的细化 |
(三)招生专业政策的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来华留学生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教学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教学管理政策启动出台 |
(二)教学管理政策的规范完善 |
二、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初步建立 |
(二)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调整补充 |
(三)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科学前瞻 |
三、日常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日常管理政策的初步探索 |
(二)日常管理政策的稳步调整 |
(三)日常管理政策的顺势规范 |
(四)日常管理政策的应势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政治因素的影响 |
(一)国内政治因素影响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 |
(二)国际政治因素影响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方向 |
二、经济因素的影响 |
(一)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的前提 |
(二)经济全球化发展为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提供依据 |
三、文化和教育因素的影响 |
(一)文化交流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 |
(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的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特点阐释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中的基本特点 |
(一)政策数量逐渐增加,内容逐渐清晰明确 |
(二)政策作用逐渐明显,国家重视程度加强 |
(三)政策覆盖逐渐全面,国际化程度显着 |
二、来华留学生招生政策演进中的突出特点 |
(一)招生依据——遵循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 |
(二)留学资费——“从援助到收费”的转变 |
(三)招生模式——“由计划到开放”的转变 |
三、来华留学生管理政策演进中的突出特点 |
(一)管理方式——由多方联合向归口管理转变 |
(二)管理驱动——由政府主导向高校自主管理转变 |
(三)管理手段——管理队伍建设协同法制化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发达国家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借鉴 |
一、美国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美国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美国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二、英国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英国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英国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三、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概况 |
(二)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政策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四、日本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日本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日本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评析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取得的显着成就 |
(一)助力国家外交战略 |
(二)服务国家经济全球化发展 |
(三)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 |
(四)传播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政策总体高度有待提升 |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有待完善 |
(三)教育结构政策有待调整 |
(四)质量保障政策有待统一 |
(五)社会服务政策有待补充 |
(六)就业政策体系有待建立 |
三、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建议 |
(一)严格服务于国家战略 |
(二)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
(三)改善教育结构调整政策 |
(四)优化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五)完善社会服务政策 |
(六)健全就业服务政策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缘由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 |
2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概述 |
2.1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的概念厘定 |
2.1.1 人文 |
2.1.2 人文素养 |
2.1.3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 |
2.2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要素分析 |
2.2.1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的组成要素 |
2.2.2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的基本要求 |
2.2.3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基本内容 |
2.2.4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基本原则 |
2.3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重要意义 |
2.3.1 微观层面:促进民警个人全面发展 |
2.3.2 中观层面:提升基层民警执法效果 |
2.3.3 宏观层面:推动公安治理能力现代化 |
3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思想借鉴 |
3.1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3.2 管理学中的木桶原理与素质冰山模型理论 |
3.3 伦理学中的德性论思想 |
3.4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培育思想 |
4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现实考量 |
4.1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相关举措及经验总结 |
4.1.1 我国关于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主要举措 |
4.1.2 我国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举措的经验总结 |
4.2 当前基层民警人文素养的现存问题与原因剖析 |
4.2.1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的现存问题 |
4.2.2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现存问题的原因剖析 |
5 国外警察人文素养提升的相关经验 |
5.1 国外警察人文素养提升的主要做法 |
5.1.1 欧美地区主要发达国家 |
5.1.2 亚洲地区主要发达国家 |
5.1.3 其他一些具代表性国家 |
5.2 国外警察人文素养提升的经验总结 |
5.2.1 实行严格的警察招录考核标准 |
5.2.2 充分发挥警校人文教育的作用 |
5.2.3 加强在职期间的警察教育训练 |
5.2.4 完善警员人文素养提升的保障措施 |
6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有效路径 |
6.1 推进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队伍优化 |
6.1.1 创建高素质的政工团队 |
6.1.2 提升基层民警招录标准 |
6.2 加强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教育引导 |
6.2.1 强化基层民警人文素养的提升观念 |
6.2.2 拓宽基层民警人文知识的吸收途径 |
6.2.3 丰富基层民警人文精神的养成教育 |
6.2.4 创新基层民警人文行为的引导方式 |
6.3 完善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制度设计 |
6.3.1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评价机制的设计 |
6.3.2 基层民警人文行为调控机制的设计 |
6.3.3 基层民警人文行为激励机制的设计 |
6.3.4 基层民警人文素养保障机制的设计 |
6.4 落实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的环境支持 |
6.4.1 优化基层警营物质文化环境 |
6.4.2 提升基层警营精神文化环境 |
6.4.3 加强社会及家庭环境的支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的若干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协同治理研究[D]. 冯加付.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虚开增值税发票监管研究 ——以云南省为例[D]. 曹丽娟.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新时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研究[D]. 马锦山. 陕西科技大学, 2021(09)
- [4]中共旅大经济重建研究(1945-1950)[D]. 柳直. 山东大学, 2020(04)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6]基于行为科学理论的H省公安队伍建设研究[D]. 范慧鹏. 南宁师范大学, 2020(02)
- [7]基层派出所社会治安治理的动员路径研究 ——以杭州市C派出所为例[D]. 陈钟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01)
- [8]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D]. 陈宇.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10]基层民警人文素养提升对策研究[D]. 刘松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