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剖析(论文文献综述)
张安格[1](2020)在《企业逃废债行为:成因与治理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受到2008年全球恶性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势头复苏乏力,自2010年开始,在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作用下,我国传统的以劳动密集型及资源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日渐薄弱,持续性明显不足,我国政府主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放缓经济增速,同时还通过政策修订积极对前期积累的矛盾进行淡化乃至消弭,在上述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造成了宏观经济企稳和下行管理压力的加大,总体上由于企业实际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局部地区宏观金融结构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典型事件屡有发生。而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已经严重地损害了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合法利益,侵害了金融市场原有的信用体系,严重破坏了市场的金融秩序,给经济的整体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本文从企业逃废债行为的成因着手进行分析研究,以寻求有效的化解对策。本文首先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列举分析,以此来证明当前我国面临的不良贷款严峻形势;其次从企业、银行角度系统阐述了导致企业逃废债这一现象产生的表象原因,并结合银企博弈方法分析出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逃废债是其自身的占优策略,分析出造成企业逃废债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制度方面的不健全,惩罚力度不足;再次,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列举出当前企业逃废债的主要常见类型,并通过成功追偿案例以验证上述理论;最后,从银行、企业、金融监管和宏观经济角度四个方面,针对性的提出了以下防治企业逃废债行为的对策。银行方面应当强化内控合规机制,规范谨慎经营的行业风气,摒弃冒险激进的经营策略,从自身实际出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得最佳平衡。企业方面应当明确采取逃废债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付出的代价,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和民事责任,甚至上升到刑事高度,限高名单和征信的运用范围应当被逐步放大,渗透到“老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协助逃废债和享受逃废债带来实际利益的第三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行业内部鼓励企业进行互相监督,行业协会、供应链体系等企业自发组织应发挥好监督作用。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做好金融风险提示工作和防治逃废债的协调配合工作,从本地区金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行之有效的方式实现对银行的高效监管;从事法务以及财务等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也应尽责履职,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各级政府对于过度干预司法和地方保护主义要有惩罚措施。宏观经济方面要建立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谢锐勤[2](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谷瑞[3](2018)在《农村商业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的策略 ——以X农商行为例》文中提出伴随经济形势下行,我国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呈增长趋势,且呈现出方式不断更新、影响日益扩大等新特点,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金融业和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如果不严厉打击和制裁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那么将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甚至将使我国的经济战略实施遭受损失。本文综合运用企业逃废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风险管理以及优序融资等基本理论和方法,在对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现状、不良贷款以及企业逃废债现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逃废债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明确了商业银行面临企业逃废债的原因、表现和内在机理,探索了商业银行抵御企业逃废债风险的对策,构建了商业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改善商业银行管理、提升经营效益、保障金融稳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本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强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是提高商业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的根本途径。要加快推进体制改革,通过采用联合银行模式改革农商行管理模式,彻底改善“省联社-基层农商行”两级独立法人体制现状。二是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要对银行所面临的市场环境进行科学分析,充分认识到内外部市场环境,及时掌握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机会与威胁,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充分认识到面临的挑战,要能够及时掌握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应变能力。三是要解决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在企业逃废债方面的问题,就要科学设计长期发展战略,构建信贷发放严审机制,探索商业银行间合作机制,委托第三方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四是治理农村商业银行发展面临的企业逃废债现象,需要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既要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也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要强化县域政府的沟通协调作用,搭建银企有效合作的平台,推进县域金融支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健全企业优胜劣汰机制。
韩雅君[4](2017)在《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黑龙江省20家企业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接近40年的飞速发展,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由于长期以来高速发展之下积聚的矛盾加之近年来全球经济低迷,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总体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局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等多因素影响,导致逃废银行债务的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的利益,直接导致了市场信用破坏,扰乱了经济秩序,增大了金融风险。因此,探索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寻求解决之策对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稳健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论文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贯穿全文。借鉴前人经验,综合运用了财务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的基础理论,首先对此研究的国内外文献加以综合评述,在此基础上对银行债权及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有关概念进行界定。对研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相关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简要梳理。从逃废企业的分布地区,所属行业及时间演变特征三个维度全面深入的分析了企业逃废银债务的现状。归纳总结了六种最常见的逃废手段。分别从企业、银行、制度与监管和宏观环境四个方面深入探索了逃废行为产生的原因,随后对逃废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了分类阐释。为使研究更具说服力,选取了黑龙江省H市20家典型的因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通过对这20家企业的行业背景,逃废银行债务的手段特征,具体的数据分析比对和产生的后果影响,以及得出的启示揭示了探讨治理企业逃废行为的必要性。最后,从企业、银行、制度与监管、宏观环境四个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性地提出了抑制企业逃废行为,降低银行业信用风险、提高区域经济信用环境等方面的相关对策建议,从而促进信用市场相关制度的完善、降低银行业运营风险。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市场良性循环提供助益。
王为涛[5](2010)在《企业改制中债权债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七大把经济体制改革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现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阶段,真正进入了改革的实质阶段,而企业改制无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但是在改制企业中针对债权债务存在各种不良处置现象。一方面致使改制后的企业受到拖累,另一方面对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本文首先研究了企业改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对国企债权债务的现状及成因进行了分析。我国国有企业的负债现状主要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存在着大量的不良债权和潜亏因素,非经营性负债现象普遍。负债成因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机制上的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再次,企业改制处理债权债务时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了解剖分析。国企改制中担保物权债权人权利保护存在问题,受各种利益的驱动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债务方面存有逃债现象,处置债权不规范。第四,对企业改制中处理债权债务的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建议,对规范处置企业改制债权债务提出了有益的探讨。
袁晓东[6](2008)在《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原因及对策》文中研究表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是指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采取各种形式,致使金融机构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目前,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已是金融资产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以逃废国有商业银行债务为多。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但由于受各种利益的驱动,一些地区和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不仅数额巨大,而且手法也在不断翻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意识的银行坏账,而国有商业银行则是企业逃废债务的最大受害者,如今,银行的坏
史建三[7](2006)在《并购交易中的涉罪问题及刑法干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这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点睛之笔。而并购就是上述五种要素在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进行交换和重新配置的活动。因此,在诚实、信用、效率、公平原则下的并购交易有利于五种要素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市场主体集中,从而有利于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有利于在降低要素消耗的同时增加社会财富,实现"十一五"规划中所述的经济增长方式。
骆波[8](2006)在《县域金融生态问题探讨——以河南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县域金融在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周期中发展相对缓慢,成为我国金融发展中的弱势群体,这其中固然有深层次的原因,但县域金融生态状况不佳无疑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本文以河南省为例,力求从经济与金融结合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县域金融生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惑的剖析,找出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的路径。
王儒靓[9](2006)在《金融债权保障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金融债权的保障是我国各金融机构的重中之重,在金融债权维护与逃废金融债务的博弈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空白和漏洞,导致金融维权步履艰难。如何完善有关企业改制、破产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加强金融维权相关法制建设,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安毓秀[10](2006)在《银行债权保护与公司治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和银行都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并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银行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信用机构,而公司则依靠信用获取资金,因此二者之间是典型的信用关系,讲求诚实信用最大化原则。一方面银行的融资活动随着公司的发展而日益活跃,且领域不断扩大,这对公司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公司有资金需求,需要从银行融资,其返还的贷款利息是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可见,银行与公司关系演进的过程就是银行萌生融资动力,企业萌生资金需求,银企双方在市场约束和双方博弈下形成为各自均能接受的市场条件,进而完成融资交易的双向选择过程。然而由于企业信用的普遍缺失以及现有银行债权保护措施的不力,实践中公司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了大量银行不良债权的产生。本文以银行债权保护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作为切入点,论文第一章首先探讨了银行与企业的基本关系,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与企业之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二者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律主体;两者之间基于融资关系而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然而由于银企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银行和公司的融资关系中就孕育着道德风险。在银企关系中,借款方对自身信息的拥有量总是大于贷款方,借款企业会利用信息优势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把风险转嫁给银行,导致的结果是银行大量不良贷款的产生。银行与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在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我国公司法从股东本位的理念出发,确立了股东大会的中心地位。这种立法模式导致的结果是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内部人控制”会导致公司的责任能力下降,而公司责任能力下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债权。银行作为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受到的损害显然就是最严重的。因此,从法律层面探讨解决我国银行对公司的债权保护问题,就必须要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入手,以解决银行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突破口。第二章结合我国银行债权保护的实践分析了我国银行债权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指出了现有法律制度在银行债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详细分析了民法上的契约制度、民事担保制度、公司法、破产法、刑法等相关规定在银行债权保护方面的不足,得出了现行银行债权保护措施具有局限性及需要引入新的理论与制度设计加以克服的基本结论。
二、企业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剖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剖析(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逃废债行为:成因与治理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引言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防控不良贷款方面研究文献 |
2.2 处置不良贷款方面研究文献 |
2.3 企业逃废债方面研究文献 |
2.4 银企博弈论方面研究文献 |
2.5 信用理论方面研究文献 |
第3章 我国不良贷款现状 |
3.1 行业整体资产质量现状 |
3.2 按规模、性质类比分析 |
3.3 按行业类比分析 |
3.4 按地区省份类比分析 |
第4章 企业逃废债的成因与后果 |
4.1 企业逃废债相关概念 |
4.1.1 何为逃废债 |
4.1.2 企业逃废债的认定标准 |
4.2 企业逃废债的原因分析 |
4.2.1 企业方面 |
4.2.2 银行方面 |
4.3 企业逃废债的博弈分析 |
4.3.1 企业逃废债:与银行的博弈分析 |
4.3.2 博弈分析的启示 |
4.4 遏制企业逃废债难点所在 |
4.5 企业逃废债带来的后果 |
4.5.1 企业方面 |
4.5.2 银行方面 |
4.5.3 宏观经济方面 |
第5章 企业逃废债行为常见类型及案例分析 |
5.1 企业逃废债常见类型 |
5.1.1 借助关联方交易抽逃资金,转移资产 |
5.1.2 利用虚假企业信息,夸大经营 |
5.1.3 通过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手段脱壳经营 |
5.1.4 以假破产之名,行逃避债务之实 |
5.1.5 设置司法障碍,阻碍资产处置 |
5.1.6 成立债委会,利用不合理条款约束银行 |
5.2 三种常见企业逃废债类型案例 |
5.2.1 通过表面破产重整,达到逃废银行债务目的 |
5.2.2 利用脱壳经营,达到逃废银行债务目的 |
5.2.3 转移藏匿公司资产,达到逃废银行债务目的 |
5.3 案例分析 |
第6章 企业逃废债的治理对策 |
6.1 如何认识企业逃废债行为 |
6.2 银行方面 |
6.3 企业方面 |
6.4 监管方面 |
6.5 宏观经济环境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农村商业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的策略 ——以X农商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和可能的创新点 |
1.5.1 技术路线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2 概念界定及相关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企业逃废债 |
2.1.2 逃废银行债务 |
2.1.3 银行债权 |
2.1.4 不良贷款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银行资产管理 |
2.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3 优序融资理论 |
2.2.4 危机管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企业逃废债现状 |
3.1 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概括 |
3.1.1 公司概括 |
3.1.2 发展历程 |
3.1.3 经营状况 |
3.1.4 企业客户情况 |
3.2 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企业逃废债状况 |
3.2.1 公司债务快速增长 |
3.2.2 不良贷款风险增高 |
3.2.3 企业逃废债情况 |
3.2.4 多因素导致企业逃废债增加 |
3.2.5 应对逃废债措施落实不到位 |
3.3 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企业逃废债方式分析 |
3.3.1 套用政策造成违规破产 |
3.3.2 虚报财务信息逃废银行债务 |
3.3.3 转移利润造成亏损假象 |
3.4 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企业逃废债典型案例 |
3.4.1 逃废债企业基本情况 |
3.4.2 企业逃废债方式 |
3.4.3 X农商银行的应对措施 |
3.5 江苏X农村商业银行企业逃废债原因分析 |
3.5.1 急于抢占信贷市场 |
3.5.2 客户分类管理不足 |
3.5.3 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
3.5.4 制度与监管不健全 |
3.5.5 企业的非诚信经营 |
3.5.6 银行风险管理不足 |
3.6 本章小结 |
4 国内商业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经验借鉴 |
4.1 国内商业银行的典型做法 |
4.1.1 中国农业银行 |
4.1.2 江苏银行 |
4.1.3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 |
4.2 国内商业银行经验借鉴 |
4.2.1 完善管理办法 |
4.2.2 规范业务办理 |
4.2.3 强化风险管理 |
4.2.4 加大监管力度 |
4.3 国内商业银行面临挑战 |
4.3.1 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
4.3.2 地方政府打击力度不够 |
4.3.3 缺少完备有效的惩戒机制 |
4.3.4 监管信息不对称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村商业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的策略 |
5.1 强化制度建设 |
5.1.1 加快推进体制改革 |
5.1.2 建立健全制度流程 |
5.1.3 确立统一的逃废债认定标准 |
5.1.4 构建完备有效的惩戒机制 |
5.2 规范风险管理 |
5.2.1 坚持业务合规,做好贷前调查 |
5.2.2 创新跟踪管理办法 |
5.2.3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5.2.4 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机制 |
5.2.5 科学评价企业资质 |
5.3 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5.3.1 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
5.3.2 形成行业交流机制 |
5.3.3 开展企业家专项培训 |
5.4 科学设计长期发展战略 |
5.4.1 注重培育比较竞争优势 |
5.4.2 构建信贷发放严审机制 |
5.4.3 探索商业银行间合作机制 |
5.4.4 委托第三方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
5.5 强化与县域政府的沟通协调 |
5.5.1 联合搭建银企有效合作平台 |
5.5.2 协助制定县域金融支持政策 |
5.5.3 助力健全企业优胜劣汰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黑龙江省20家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文献 |
2.1.2 国内研究文献 |
2.1.3 国内外文献综合评述 |
2.2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相关概念 |
2.2.1 银行债权 |
2.2.2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界定 |
2.3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优序融资理论 |
2.3.2 行为财务理论 |
2.3.3 危机管理理论 |
3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状及表现理论分析 |
3.1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状分析 |
3.1.1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地区分布特征 |
3.1.2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业分布特征 |
3.1.3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时间演变特征 |
3.2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手段形式 |
3.2.1 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逃避银行债权 |
3.2.2 通过转移利润造成亏损假象 |
3.2.3 通过转移或隐匿资产逃废银行债务 |
3.2.4 通过瞒报虚报财务信息或提供产权不清的担保逃废银行债务 |
3.2.5 通过改制重组等手段逃废银行债务 |
3.2.6 通过转户或多头开户的形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管 |
3.2.7 通过套用政策造成违规破产流失银行债权 |
3.2.8 通过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逃废银行债务 |
3.3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产生的原因 |
3.3.1 企业自身原因 |
3.3.2 银行原因 |
3.3.3 制度与监管的原因 |
3.3.4 宏观环境原因 |
3.4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产生的后果 |
3.4.1 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
3.4.2 企业信用等级下降影响再融资 |
3.4.3 加大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
3.4.4 破坏信用环境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
4 2013-2015年黑龙江省H市20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案例分析 |
4.1 黑龙江省H市20家企业的行业背景 |
4.2 黑龙江省H市20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手段特征 |
4.2.1 利用改制出售绩优子公司遗留债务无人承担 |
4.2.2 企业重组过程中以不良资产置换优良资产非法逃债 |
4.2.3 通过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逃废银行债务 |
4.2.4 企业债务人违法处置破产财产逃债 |
4.2.5 企业在承包租赁经营过程中逃逸债 |
4.3 黑龙江省H市20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产生的后果影响 |
4.3.1 逃债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 |
4.3.2 逃债造成银行大量不良金融资产 |
4.3.3 逃债行为助长企业失信 |
4.3.4 扰乱地方经济秩序 |
4.3.5 妨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4.4 黑龙江省H市20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案例启示 |
5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治理对策 |
5.1 企业角度 |
5.1.1 企业应注重自身经营能力保持稳健经营 |
5.1.2 提高企业对银企关系紧密性的认识 |
5.1.3 管理层要注重企业诚信度培育 |
5.1.4 企业要有自身还贷的压力与动力 |
5.2 银行角度 |
5.2.1 贷前注重加强调查举措 |
5.2.2 加强贷后管理机制 |
5.2.3 加大事后的清收处置力度 |
5.2.4 银行要依靠各方面的力量维护债权 |
5.3 法律制度与监管角度 |
5.3.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5.3.2 明确地方政府在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中应负的责任 |
5.3.3 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财政监管 |
5.3.4 完善重整准入资格审查程序 |
5.4 宏观环境治理角度 |
5.4.1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
5.4.2 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
5.4.3 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
5.4.4 建立从外部迫使企业主动还贷的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企业改制中债权债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第2章 企业改制的形式及法律、法规 |
2.1 企业改制的形式 |
2.2 规范企业改制的有关法律、法规 |
第3章 国有企业债权债务现状及成因 |
3.1 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现状 |
3.2 国有企业负债成因分析 |
第4章 企业改制中处理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国企改制中担保物权债权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 |
4.2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现状及成因 |
4.3 债务方面存在的六种逃债现象 |
4.4 债权方面值得注意的问题 |
第5章 企业改制中处理债权债务的相关建议 |
5.1 明确债权债务处置原则 |
5.2 确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
5.3 解决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对策 |
5.4 企业改制中解决债务的方式 |
5.5 企业改制中对担保物权债权人的保护 |
5.6 对企业改制的各个环节全程监控 |
5.7 遗漏债务的处置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县域金融生态问题探讨——以河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县域金融生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惑 |
(一)县域金融生态的内调节机制不畅。 |
(二)县域金融生态的外循环系统受阻。 |
1.金融部门依法维护债权难。 |
2.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还比较严重。 |
3.地方职能部门审查检查多、摊派收费多。 |
二、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的路径选择 |
(一)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 |
(二)以维护债权为中心,完善金融法律体系,为县域金融生态的改善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
(三)加强宣传,强化社会信用意识。 |
(四)实施信用工程,着力打造信用政府和信用企业,使信用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通行证。 |
(五)建立和完善分工合作的社会信用维护机制,打破地方保护的围城,打掉失信的保护伞,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
(六) |
(9)金融债权保障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加强对金融债权的监督管理 |
积极改善金融执法环境 |
实现金融债权的法律途径 |
司法保全金融债权面临的问题 |
(10)银行债权保护与公司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S |
前言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与企业关系的理论分析 |
一、平等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银行与企业关系的市场理论分析 |
二、契约关系:银行与企业关系的信用理论分析 |
三、相互依存的交易关系:银企之间的融资模式与债权约束理论分析 |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下的银企关系 |
一、银企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素 |
二、信息不对称下银企之间蕴涵着风险 |
三、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对企业不良债权的产生 |
四、小结 |
第三节 银行债权保护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
一、公司治理概述 |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在对债权人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对银行债权保护的影响 |
小结 |
第二章 银行债权法律保护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目前我国银行债权保护的主要措施 |
一、我国目前银行对企业债权的主要类型 |
二、目前企业侵害银行债权的主要方式 |
三、现有法律对保护银行债权的规定 |
四、银行作为企业债权人为维护其债权所采取的措施 |
第二节我国银行债权保护不力的原因分析 |
一、体制因素的影响 |
二、股东有限责任对银行债权保护的影响 |
三、现行制度安排对银行实现债权的不利影响 |
四、银行缺少强有力的债权保护手段 |
五、对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作用的评价 |
六、小结 |
第三章 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概述 |
一、利益相关者的基本定义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及其核心内容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与“股东至上”观念的比较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一、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
二、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意义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 |
四、小结 |
第三节 世界各国关于“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立法原则的比较 |
一、日本 |
二、德国 |
三、韩国 |
四、美国 |
五、英国 |
六、荷兰 |
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
八、对上述各国“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立法原则的评析 |
第四节 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模式的启示 |
一、对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分歧 |
二、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障碍 |
三、我国银行债权人保护模式的最佳选择——参与公司内部监督 |
第四章 我国银行债权人法律保护制度构建之一——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 |
第一节 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的现实意义 |
一、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保护 |
二、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有利于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
三、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是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手段 |
第二节 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 |
一、英美国家的立法模式 |
二、日本银行对公司的监督 |
三、德国银行对公司的监管 |
四、两种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 |
五、上述国家相关规定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的本土化分析 |
一、公司融资结构是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的现实基础 |
二、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的可行性分析 |
第四节 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的路径设计 |
一、构建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制度框架的理念 |
二、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内部监督法律制度的初步设想 |
三、银行参与公司内部监督的消极影响 |
第五章 我国银行债权人法律保护制度构建之二——公司对银行债权人特别信息披露义务 |
第一节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简要概述 |
一、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概念 |
二、世界各国和地区关于信息披露的立法介绍 |
三、我国现有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
四、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缺陷对银行债权保护的影响 |
第二节 公司对银行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理论基础 |
一、私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
二、合同法上的告知义务 |
三、公司对银行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公司对银行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制度设计 |
一、公司对银行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则 |
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内容和方式 |
三、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要件 |
第四节 公司对银行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消极影响 |
一、公司对银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二、公司对银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影响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四、企业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剖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逃废债行为:成因与治理对策[D]. 张安格. 山东大学, 2020(05)
- [2]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农村商业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的策略 ——以X农商行为例[D]. 谷瑞.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3)
- [4]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黑龙江省20家企业为例[D]. 韩雅君.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7(01)
- [5]企业改制中债权债务问题研究[D]. 王为涛. 中国石油大学, 2010(02)
- [6]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原因及对策[J]. 袁晓东. 连锁与特许, 2008(03)
- [7]并购交易中的涉罪问题及刑法干预研究[J]. 史建三. 经济刑法, 2006(00)
- [8]县域金融生态问题探讨——以河南为例[J]. 骆波.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6(07)
- [9]金融债权保障法律问题研究[J]. 王儒靓. 浙江金融, 2006(04)
- [10]银行债权保护与公司治理[D]. 安毓秀.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