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轻农民负担 创新征管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肖悦[1](2021)在《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文通过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自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在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重点针对当前实际部门反响较大的申报操作、征收管理基础、第三方监测机构、部门协作等环节,尤其是环境税征管中存在的程序复杂,征收管理基础水平不高,部门协作机制未完全构建,监测机构监管不完善等征管障碍,开展对症分析。首先,从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历程发展进行梳理,从“面到点”引出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实践情况,介绍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在实际开征前做的准备工作,通过税源与建档、制度的制定和征管工作的推进来描述景洪市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征收情况,之后通过实际数据与调查问卷研究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成效,使其更具有可信度。其次,设定景洪市不同基层各个征管部门与环保税纳税人为调查对象,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工作,并结合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景洪市环境保护税的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通过使用调查问卷法、比较分析法等,梳理、总结了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立足于景洪市实际征收管理现状,从多角度分析证实,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在税收征管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存在着普遍性因素,也存在独属于景洪市特殊环境导致的原因。最后,以强化景洪市税收征管能力建设为目的,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可行性的建议,为景洪市推行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改革及落实,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性参考,以期促进景洪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代荣艳[2](2021)在《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保险关乎着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后,如何提高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效率,提高居民的参保水平,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对于贫困地区的县市,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是巩固脱贫成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农村社会保险的征缴模式沿用以前的流程、方式。对于文化水平偏低、缴费人数多、居住较为分散、对社会保险认知薄弱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存在一定的困难,探索税务机构在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意见。本文立足于税务部门,运用公平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访谈法和案例进行分析,以金平县为研究对象,通过税务机关征收农村社会保险费后,金平县的征缴现状,对缴费费人进行问卷分析,结合实地情况,分析金平县在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的原因。结果表明存在以下问题: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基层税务部门人员工作量增加,工作压力大、征缴成本较高、征缴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问题的原因是:制度规范不明确、征缴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机制、缺乏专业的社保人才、政策宣传不到位,公众缴费意识淡薄、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水平偏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体制机制。制度体系要健全,通过立法强制要求社会成员参加保险;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统筹层级;完善征收管理,提高征缴运行效能。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征收服务水平和效率、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提升缴费意识;出台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相关扶持政策。资金扶持政策、出台符合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自治制度政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对金平县城乡居民两险的征缴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参考。
马君冉[3](2020)在《中国环境保护税实施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来控制环境污染,2016年12月2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这是政府颁布的一部试图利用市场手段控制污染的法律,该法的内容在之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的排污费制度和环境保护税法都是对污染物排放行为征收的惩罚性税费,均属于狭义环境保护税的范畴。在此背景下,本文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从污染物减排、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三方面探究我国狭义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效应。文章首先对关于环境保护税的概念界定、国内外的环境保护税政策以及环境保护税实施效应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其次,运用实证方法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效应进行研究,实证研究分三步进行:一是利用理论分析的方法以庇古税理论、博弈论、拉弗曲线、微观经济学原理等为基础提出研究假设;二是实证研究设计,包括动态面板数据模型概述、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变量设计、变量平稳性检验和三重效应模型构建;三是分析模型回归结果并进行稳健性检验,验证三重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是否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实证结果显示,环境保护税政策在我国取得了良好成效,能够给我国带来“三重红利”:(1)减少三大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环境污染水平,带来减排效应;(2)促进经济增长,带来增长效应;(3)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带来创新效应。研究结论验证了“双重红利”假说和“波特假说”在我国的存在性。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本文对于完善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政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遵循税收中性原则;(2)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3)扩大征税范围;(4)加大环保投入力度;(5)规范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
关普方[4](2020)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境保护税法》是针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课以征税的独立型税种,其绿色税制的定位是该法区别于其他的单行税法的明显标志,环境保护税对促进环境改善、减少能源消耗、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效应已经在很多较早开征环境税的西方国家得到验证。我国于2018年1月1日实施《环境保护税法》之后,污染企业为实现节能减排、降低税负主动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污水处理逐步产业化,固体废弃物处理进一步规范,大气污染形势有所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体社会成员的环保意识随着《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不断提升。然而,《环境保护税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和挑战,比如:环保税对部分污染物的调控不足、对纳税企业治污减排的激励作用有限、对部分排污行为的约束力度有限;在征收管理过程中面临着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失真、税务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结合我国不同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程度和实际征管需求,提出了优化实体税制要素增强税收调节功能、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涉税信息获取质量、健全征管协作机制推动征管部门深度配合等具体对策。以期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税制在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
占楠茜[5](2020)在《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污染排放和生态失衡等问题日趋严重,对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严峻的环境现实逐渐成为影响民众生活质量的阻碍,因此,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我国更加重视环境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而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更需要运用好税收手段以应对环境问题。201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我国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为环保税)遵循税负平移原则,将过去的排污费调整为环保税,其在制度设计、税收征管、配套措施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因此,需要评价环保税的绿色效应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环保税制度,这对于减少污染和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环保税与排污费的关系和环保税的实施现状出发,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其在制度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客观评价环保税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改善环境的绿色效应,从而探究完善环保税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阐述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分析了全球环境问题、国内环境保护理念及环保税立法情况等方面,进而强调研究环保税的绿色效应,对于构建绿色税制和建设美丽中国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次,分析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包括环境税理论、环境税效应的实证分析、环保税制度和完善环保税的政策建议研究,层层剖析了国内外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并对其加以述评。最后描述研究框架和方法,运用流程图展示了本文从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出发,对环保税实施现状和问题进行定性分析,以及环保税绿色效应实证研究的定量分析,再比较发达国家的环境税制度,归纳总结出适应我国发展情况的经验启示,最终提出优化环保税制度的政策建议。第二部分先从不同层次界定环境保护税概念,并分析其与排污费的联系和区别。接着,从理论角度基于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双重红利理论,阐明环保税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是环保税的现状和问题分析。先描述环境保护税的演变过程,具体包括起步、推进和实施三个阶段来阐述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的演变过程,相应分析政策调整与排污费收入的变化关系,将排污费收入与环保税收入相比较,接着从现实出发,概述环保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纳税人、征税范围、税收减免和征收管理等方面,并与排污费制度作对比,再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分析环保税的实施现状,以济南市为例做微观研究,分析环保税的实施情况,最后提出并分析环保税制度存在征税范围较窄、税率设置较低、税收减免不完善、协同征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第四部分是环保税绿色效应的实证分析。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并加入代表环保税改革该政策变化的虚拟变量,将工业废气排放量(选用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污水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构建三个模型,并将2018年环保税收入和2017年排污费收入作为解释变量,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第二产业产值比重、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控制变量,但受公布时间限制,各变量以全国十一个省份为范围,再通过描述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得出实证分析结果:在征收初期,环保税对环境的改善作用不明显,环保税的绿色效应体现不足。并分析造成环保税对污染物影响不明显的原因是实证结果受到数据容量、收入水平和制度问题等客观因素影响。第五部分将发达国家环境税的突出特点进行比较研究,归纳总结进一步完善我国环保税的相关启示。主要介绍美国、德国、荷兰和日本的环境税基本制度和相关措施,并总结归纳得出了要制定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改革分阶段循序推进、税收收入专款专用、注重调动个人和企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等启示。第六部分是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实证结果分析,提出一些相应的完善政策建议。适当拓宽环保税的征税范围;根据污染物种类调整税额,合理地设计税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征管,运用互联网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环保产业发展;实行环保税收入专款专用,并增强信息透明度等建议。
郎威[6](2020)在《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是世界有目共睹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我国GDP为896915.6亿元人民币,总量稳居世界第二,GDP同比增长了6.6%。但伴随着我国粗放型经济的不断增长,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的调节,包括采取行政处罚、财政补贴、税收和可交易许可证等多种政策工具。其中,税收是国家整体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而绿色税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绿色税收(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境保护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在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除了环境保护税是在2018年新开征的绿色税种外,其他税种都是已开征多年的税种,而这些税种设置的目的更多是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和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滥用等现象越来越多,绿色税制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趋势。而税制的绿化就是基于绿色发展的要求,对现有的税制进行绿色化调整,使其在整体上体现环境保护功能。通过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引导和约束社会成员正确地处理资源环境问题。因此,我国需要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用税收的手段把环境污染问题内部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而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难的问题,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绿色税收的实施效果,既与自身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征管的有效实施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其他环境相关税种的协调配合。因此,本文合理界定绿色税收和绿色税收制度的概念和内涵。将绿色税收制度界定为,国家为达到污染防治目的而推进传统税制全面“绿化”转型过程中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所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统称,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绿色税种及税收优惠政策组成的绿色税收体系。就我国而言,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绿色税种,如环境保护税,属于事后干预型;二是现行税制中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相关税种,其中又划分为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三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我国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对比不同类型的绿色税收的占比变化。在2009-2018年的我国绿色税收结构中,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所占的比例最高,比例达到70%以上;其次是资源占用型绿色税收,比例在20%-30%之间;环境保护税收的比例一般在3%以下,尤其是2018年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后,比例最低只达到0.73%。可见,我国现有的绿色税收制度主要还是侧重于征收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这些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税制的绿化程度反映了绿色税制对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的程度。本文对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进行了初步的测算。在指标选取上采用了OECD国家常用方法,即用绿色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来表示。结果表明我国在2009-2018年间税制绿化程度在13.15%-15.53%之间,且在201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虽然我国和OECD国家绿色税收内涵和结构不同而导致税制绿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但相比之下,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仍然不低。我国不同地区税收的绿化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税收绿化程度较低。为进一步研究绿色税收对我国环境和经济可能产生哪些影响,本文选取全国30个省市的2005-2017年的数据进行门槛回归分析。首先,以绿色税收收入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四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即污染减排和节能降耗效应。结果显示,在污染减排效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绿色税收收入每增加1%,会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05%至0.06%,区域差别不大。而绿色税收不是废水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对废水排放的抑制作用不明显。在节能降耗效应方面,由于绿色税收收入和能源消费量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绿色税收对能源消费的节能降耗作用不显着。其次,以绿色税收收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三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对以人均GDP为表征的经济效益的影响,即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结果表明,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使经济效益增加67.03%。然而,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等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大幅度地降低经济效益。同时,当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时,绿色税收收入每提高1%,会使经济效益在28.91%至87.51%的范围之间增加。因此,我国绿色税收的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一定的门槛值条件,即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但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门槛值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双重红利效应则不存在。最后,指出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存在的问题,再结合OECD国家绿色税制改革的经验,对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绿色税制改革需要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范围对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绿色相关税种进行总体规划、相互配合,避免不同绿色税收手段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从而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
刘建玲[7](2020)在《基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房产税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住房与每个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2011年1月28日,我国上海、重庆两市率先进行房产税试点改革,沪渝试点迈出了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第一步。我国房产税此轮改革一大要点在于对居民自住住房征税,因此这次房产税改革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房产税改革方案的设计也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2016年5月我国停止“营改增”试点,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从此,地方政府主体税种营业税被中央地方共享的增值税取代,地方主体税种缺位,地方税体系受到严重冲击。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择我国房产税改革为研究内容,从建设地方主体税种的角度在分析我国当前房产税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国外房产税经验,为我国房产税税制的改革提出建议。文章分为五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对本文的选题背景以及研究意义进行了介绍,梳理了国内国外学者对房产税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解释了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研究房产税改革的原因。之后介绍了房产税与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并分别阐述了房产税改革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理论依据。然后从建设地方主体税种与改善地方财政缺口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原因,并通过查阅资料、查找数据等方式概括了我国房产税的现状,总结出房产税改革进程中可能面临的困境。其后,以美国等国家为例,总结了房产税在这些国家发挥的作用,介绍了各国税制设计,概括了房产税成为这些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税制经验。最后,对我国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改革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认为,在对房产税改革时首先应明确房产税改革的基本功能为培育地方主体税种;为促进房产税改革的顺利进行应加快我国房产税立法进程;合理设置税制各要素,包括征税范围的扩大、计税依据的改变以及不同地区采用差别税率征收房产税;最后要完善我国房产税征管配套措施,既要提高我国的房产评估技术也要健全税务机关征管机制。
张旭[8](2019)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效用及其优化研究 ——基于费用扣除视角》文中认为近年来,中国大力推动税制改革,目的是以减税降费推动供给侧改革,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负,促进居民消费,带动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从2018年底开始中国推出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基本费用扣除额由3500元/月提升到5000元/月,并在2019年1月1日开始增加六项以教育、住房、养老、医疗为主要方向的费用扣除。这一系列以减税为主要目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宏观经济产生了怎样的效应,为纳税人减少了多少负担,对广大民众产生了什么的具体的影响,目前还缺乏相应的实证数据支持。所以本文聚焦减税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以费用扣除为主视角,对上述现实问题展开探讨,同时提出个人所得税未来发展的方向性建议,是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本论文顺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及再分配理论、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的逻辑顺序对个人所得税理论进行梳理。对个人所得税政策与社会效应、民众行为等方面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其次回顾了我国由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政策发展的历史变迁,同时对比了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各方面的不同,进一步归纳了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制定、对投资消费、经济结构、改善民生等三方面的影响。接着主要通过数据,调研分析了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在宏观上的效果。另一方面,采用突变级数法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中的六项费用加计扣除进行了建模分析,对这六项关乎民生的扣除内容对各收入阶层的影响力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这些实证分析,做出对我国现今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效用评价,提出了改进个人所得税税制、推进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全面化、做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精细化、做好个人所得税税制累进性的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纳体制的管理等六项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建议,旨在对下一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思路。
冯骁[9](2019)在《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教育经费作为支撑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其充足且可持续性的供给,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保障。教育经费对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无需赘述,可以说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先行保障。而教育经费中,其重要的来源之一就是教育税收收入。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和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宏观经济工具,在教育经费筹集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纵观世界各国教育税收管理征收办法,许多国家是通过征收独立的教育税,或将如流转税或财产税等税收收入作为税基从中按比例划拨教育经费等方式,来保障本国教育经费的稳定供给和教育财政的稳定投入。在我国,教育经费收入尤其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中,除了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外,以教育费附加为主,其他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为补充构成了教育税收制度,这种教育税收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育经费收入,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障。但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存在诸多问题:第一,教育费附加由于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性收费,而不是税收,存在很多法理层面的问题,这不仅为足额征收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也难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的、可持续供给;第二,教育费附加征收的量很有限,难以为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收入;第三,教育费附加由于附加税的特性,导致了其地区差异非常明显,更加导致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不宜于教育资源的高效公平分配。由此引申出全文的两大主干问题:一是教育税收理论框架下,为什么要征收教育税,从经济学和法律角度,教育税征收是否能推进我国教育事业进步。二是教育税收实践视角下,教育税收征收的可行性。我国教育费附加施行至今,取得了哪些成就,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通过开征教育税来解决这些问题。本研究的思路:围绕核心问题“构建以教育税为核心的教育税收制度,保障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进行论述。由于“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是一个新课题,因此,本文尝试着构建一个系统、全面、符合逻辑的研究框架。除了研究文献综述外,研究沿着回答“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的问题进行架构。首先,论文阐述了“教育税收制度的理论基础”,回答“为什么要建立教育税收制度”。运用公共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等理论,说明教育税收的合理性。运用税收学的税收调控机理和税收法定理论,说明教育税收对教育活动的促进机理,以及建立法定的教育税收制度体系的意义;其次,论文剖析了“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回答“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现状如何”,揭示存在的问题;最后,论文回答了“怎样构建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其中包括国外经验借鉴、制度设计和检验性实证等。结合研究思路,论文全文包括八章内容。第1章,导论。主要阐述了我国教育费附加政策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等内容。第2章,文献综述。主要梳理了当前研究文献的特征、国内外教育税收相关研究。第3章,教育税收理论分析。分别从教育税收制度理论分析框架、教育税收经济学理论、教育税收调控机理、教育税收法理基础等方面,分析了开征教育税的理论依据。第4章,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主要探讨了我国教育税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根源,从实践角度论证了构建教育税收制度的必要性。第5章,国外教育税收制度研究与启示。主要分析了国外教育税收制度实践、国外教育税收优惠制度实践,并获得相关启示。第6章,我国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设计。这一章是在理论和现状分析、借鉴国外的教育税收制度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税收法理和教育税制度构建。其中主要包括教育税收法定理念、教育税收原则、教育税收要素界定、教育税收优惠设计、教育税收和财政支出关系等。第7章,实证分析: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政策有效性验证。这一章主要运用两个模型进行实证,验证我国教育税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即通过教育税收入灰色预测模型,模拟实证了教育税的收入规模;通过学区房Hedonic模型,回归运算得出了教育资源在教育税应税财产中的资本化比率。第8章,研究结论及建议。主要包括研究的主要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我国应开征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的教育税,并以此为核心构建我国的教育税收制度,以保障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2、教育税收制度理论框架由教育税收经济学理论、教育税收制度税收调控机理、教育税收制度法理三部分组成。在依法治国和税权法定角度下,通过经济学原理征得可观的税收收入,通过税收调控机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3、当前我国教育税收制度问题的根源集中于两个层面:法理层面和税收调控层面。法理层面因为教育费附加的行政收费属性,导致法律治理不规范,许多内容和缺陷与当前我国部分法律精神相违背;税收调控层面,我国教育税收对教育活动影响因素不均衡,对教育活动调控缺乏主税种,对教育活动调控手段无创新,对教育活动调控力度不持续,对教育活动调控对象不平等。4、发达国家具有成熟的教育税收制度值得我国借鉴。国外在教育税层面,纳税主体和课税对象范围较广、教育税税率根据不同的课税对象分别设置、教育税收入由国家和地方共享、教育税税收优惠制度健全、教育税遵守税收法定原则;在教育税收优惠层面,政策多样覆盖面广、政府与个人的责任有机统一、对公私教育平等对待、注重对受教育者的税收优惠、鼓励教育机构自筹自支经费、有完善的教育捐赠激励机制。5、我国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征收教育税。征收教育税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税基独立原则、税负均分原则、税源稳定原则、征管有效原则。教育税将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计征并通过合理的征管机制,合适的税收优惠,恰当的支出方式,保障我国教育税的收支合理有效,进而保障我国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6、实证分析印证了我国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的有效性。通过教育税收入灰色预测模型,我们模拟出了教育税的收入规模预测结果,并得出两大结论,第一是教育税的增长速度优于教育费附加,第二是教育税在财政收入稳定性上优于教育费附加,证明教育税可以替代教育费附加,实现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通过学区房Hedonic模型,我们经过回归运算得出了教育资源在教育税应税财产中的资本化比率,通过对回归结果的分析,我们得出了教育税收制度可以形成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合理分配的良性循环。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首先,本文选取了已有文献研究不足、现实又亟待解决的影响教育民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教育税收制度进行研究。教育是培养人才的事业,是政府关注的最大民生事业之一,它关乎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政府办教育需要花钱,而且需要可持续供给,税收收入是教育经费可持续供给的重要保障。在我国以地方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下,教育税收对地方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尤为重要。但长期以来,(1)我国实施的是以附加税(教育费附加)、辅以税收减免,来为地方提供教育经费的政策。按照法定税收原则,这种“附加税”作为行政性收费并不具备持续征收的法定效力。(2)我国还没有一个保障教育经费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国财产税改革设计,以及加大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持力度,为建立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的主体税种的教育税收制度创设了可能。(3)已有文献多针对教育税收进行问题导向的研究,对我国的教育费附加政策,我国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我国教育财政事权财权分权理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缺乏针对教育税收制度进行系统化、逻辑化、全面化的研究。其次,论文运用灰色模型(GM)预测和Hedonic模型回归研究方法,实证教育税收制度的有效性。目前我国关于教育税收的研究主要是采取文献与定性研究,尚未引入定量实证工具进行分析。本文基于教育经费可持续供给,在构建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的教育税作为主体税种的教育税收制度基础上,引入大量数理工具,通过验证性实证来分析教育税收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1)论文使用灰色模型(GM)预测方法,选取山东省数据,对山东省未来教育税的收入规模进行了测算,从而得出了对教育财政收入来说,无论是增长速度还是稳定性方面,教育税都要优于当前我国的教育费附加制度。(2)论文使用Hedonic模型回归方法,选取山东省部分学区房数据,对学区房价格与教育资源分配之间的比例数量关系进行了测算,从而得出了教育资源会资本化于教育税应税财产,并通过教育税可以推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从定量角度论证了教育税收制度的有效性。第三,论文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论文在分析中国教育税收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进行理论设计,并通过模拟实证和检验实证,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1)择机建立以教育税为主体税种的教育税收制度体系,教育税的税基选择财产作为主要税基并配套合适的税收减免等制度。(2)改变现有教育费附加由于行政收费属性导致的税收征管监管漏洞,完善针对教育税收的征收管理体系。(3)在建立规范教育税收制度中,需要完善的财产评估机制,而当前摆在我国财产税立法立制面前最大的困难就是财产的评估,本文结合教育税税基评估,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财产评估制度,明确了教育税税基评估的主体、方式、时间周期等,为教育税收制度及时落地奠定基础。
罗小花[10](2019)在《对我国煤炭资源税改效应的反思 ——以永安市为例》文中认为随着煤炭市场化程度加深,煤炭价格机制日趋完善,煤炭资源税自1994年确立的从量计征方式,割裂税价联系,税收交易成本高,整体税负水平低的弊端不断凸显,从价计征改革于2014年12月1日应运而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效应逐渐显现,选取财政收入、煤炭企业、税收征管三个视角进行研究分析。首先,以煤炭储量相对丰富的永安市为分析样本,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调查分析法,分析从价计征实施效应下,财政收入在税收收入和行政事业收费方面发生的变化,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和发展能力受到的影响,税务部门面对冲击和挑战的征管应对。其次,解析影响从价计征效应的问题,指出税制设计在税率设计、计征公式、税收优惠和相关税种协调搭配上存在局限,税收征管在计税价格准确核定,洗选煤税收管理,部门协作和涉税信息共享以及税务人力资源匹配度方面存在问题,配套公共政策不健全方面有清费立税进程缓慢,煤电价格传导机制不顺畅,资源税分配制度不完善。然后,探寻从价计征问题成因,剖析税制设计存在局限的原因是难以匹配煤炭行业发展及其特殊性,而企业纳税意识淡薄与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引起税收征管问题,市场经济体制因素和财政体制因素导致配套公共政策不健全。最后,在问题分析和成因剖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从价计征税改建议:一是深化税制设计;二是优化税收征管机制;三是统筹推进配套公共政策。
二、减轻农民负担 创新征管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减轻农民负担 创新征管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排污费 |
二、环境保护税 |
三、税收征收管理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外部性理论 |
二、税收遵从理论 |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实践分析 |
第一节 环境保护税制度实施进程 |
一、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历程 |
二、景洪市环境保护税机构设置 |
第二节 环境税征管工作的具体情况 |
一、税源与建档调查 |
二、征管制度的制定 |
三、征管工作的推进 |
第三节 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成效分析 |
一、税收征收管理初见成效 |
二、环境税政策减免有序落实 |
三、纳税人环保意识逐步在提高 |
四、问卷调查统计整理情况 |
第三章 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
第一节 环境保护税申报方面 |
一、部分纳税人自主申报困难 |
二、纳税人税源信息采集不全 |
三、无法确定申报数据真实性 |
第二节 征收管理基础方面 |
一、税收征收管理系统不完善 |
二、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实时 |
三、税收征管人员配置不合理 |
第三节 第三方监测机构方面 |
一、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费用过高 |
二、第三方监测机构能力参差不齐 |
第四节 部门协作方面 |
一、环保与税务之间职责不清 |
二、税收征管部门间配合不畅 |
第四章 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复杂 |
一、环保税申报操作专业要求较高 |
二、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不合理 |
三、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相比较低 |
四、环保税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不高 |
第二节 征收管理基础水平不高 |
一、未建立信息实时共享平台 |
二、未分级分类配备征管人员 |
第三节 监测机构监管不完善 |
一、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成本较高 |
二、没有相应的监测机构监管机制 |
第四节 部门协作机制未完全构建 |
一、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 |
二、申报复核机制不完善 |
第五章 优化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税收征管机制 |
一、建立争议处理机制 |
二、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
第二节 完善顶层税制设计 |
一、充实税收优惠政策 |
二、适当提升适用税额 |
第三节 完善税收征管模式 |
一、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
二、强化税收征管系统建设 |
三、培养征收管理专业人才 |
四、适时扩大纳税认定范围 |
第四节 完善监测机构管理 |
一、构建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 |
二、进一步发展景洪市监测机构交易市场 |
第五节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
一、创新行政理念 |
二、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
三、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
四、扩大公众监督参与力度 |
第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
一、加强培训宣传 |
二、做好舆情管理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 |
(三)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述评 |
三、论文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图 |
(四)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农村社会保险费核心概念以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社会保险 |
二、社保费征管机制 |
三、农村社会保险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公平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情况 |
第一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依据 |
一、征缴依据 |
二、基本模式 |
三、征缴流程 |
第二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现状 |
一、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成效 |
第三章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状况调查 |
第一节 调查方案 |
一、样本选取 |
二、设计问卷调查的目的 |
第二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费征缴问卷调查分析 |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 |
二、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
三、对于城乡居民保险政策的的认知情况、认知的渠道 |
四、作为缴费人对缴费方式、缴费服务方面评价 |
五、分析结论 |
第四章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的问题以及主要原因 |
第一节 金平县农村居民城乡两险征缴面临的问题 |
一、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 |
二、经办机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
三、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增加、工作压力大 |
四、征缴成本较高 |
五、部分农村居民参保缴费不积极 |
第二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制度规范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机制 |
二、缺乏专业的社保人才 |
三、征缴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 |
四、交通不便利,信息接收滞后 |
五、政策宣传不到位、公众缴费意识淡薄 |
六、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水平偏低 |
第五章 国内外省市县农村社会保险的主要管理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外省市县的主要管理做法 |
一、国外社保费征缴管理工作特点 |
二、国内税务机关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经验 |
第二节 国内外社会保险费征缴经验借鉴 |
一、加快社会保险费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
二、细化内容流程,规范征管行为 |
三、加快信息建设、实现数据共享 |
第六章 金平县优化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体制机制 |
一、健全制度体系 |
二、提高统筹层级 |
三、建立强制参保制度 |
第二节 提高征缴运行效能 |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
二、完善信息系统,提高部门沟通效能 |
三、做好政策宣传,提升缴费意识 |
第三节 出台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相关扶持政策 |
一、资金扶持政策 |
二、出台符合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征缴专项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中国环境保护税实施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环境保护税的概念界定 |
2.2 环境保护税政策概述 |
2.2.1 国外环境保护税政策 |
2.2.2 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 |
2.3 环境保护税实施效应的研究综述 |
2.3.1 “双重红利”效应 |
2.3.2 “波特效应” |
2.4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环境保护税的减排效应 |
3.2 环境保护税的增长效应 |
3.3 环境保护税的创新效应 |
第四章 实证研究设计 |
4.1 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原理 |
4.1.1 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基本形式 |
4.1.2 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估计方法 |
4.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 变量设计与平稳性检验 |
4.3.1 变量设计 |
4.3.2 变量平稳性检验 |
4.4 三重效应模型的构建 |
第五章 实证结果分析 |
5.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5.2 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5.2.1 减排效应模型 |
5.2.2 增长效应模型 |
5.2.3 创新效应模型 |
5.3 稳健性检验 |
第六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关于完善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建议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特点与实施成效 |
第一节 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特点 |
一、立法目的体现绿色税制功能 |
二、税负平移促进费改税平稳转换 |
三、结合地方实际实施差别税率 |
四、免税优惠措施考虑社情国情 |
五、税收征管新模式助力提高征管效率 |
第二节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成效 |
一、提升了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
二、推进了重点污染行业改造生产工艺和转变发展方式 |
三、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使生态环境得以改善 |
第二章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制度原因 |
第一节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中的问题 |
一、现行环保税的调控力度有限 |
二、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不全面 |
三、征管部门协作配合动力不足 |
第二节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中现存问题的制度原因 |
一、征税范围过窄 |
二、税率设置较低 |
三、对规模化养殖场征税的具体规定不合理 |
四、税收减征条款设置标准不规范 |
五、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不健全 |
第三章 促进《环境保护税法》有效实施的建议 |
第一节 优化税制设计增强税收调节功能 |
一、扩大环保税征税范围 |
二、逐步提高适用税额标准 |
三、规范对规模化养殖场征税的标准 |
四、科学设置减税优惠措施 |
第二节 借助科技手段提高信息获取质量 |
第三节 健全征管协作机制推动深度配合 |
一、构建环保税信息共享机制 |
二、构建环保税征管协调沟通机制 |
三、构建环保税征管协作问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环境保护税的概念界定 |
2.1.2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关系 |
2.2 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双重红利理论 |
第3章 环境保护税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演进过程 |
3.2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现状 |
3.2.1 环境保护税基本内容概述 |
3.2.2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制度比较 |
3.2.3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现状分析 |
3.3 环境保护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3.3.1 征税范围较窄,改善环境作用受限 |
3.3.2 税率设置较低,治污力度不足 |
3.3.3 税收减免尚不完善,鼓励减排效果不突出 |
3.3.4 协同征管制度不健全,环境治理受阻 |
第4章 环境保护税绿色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 模型构建 |
4.2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4.3 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第5章 发达国家环境税及其启示 |
5.1 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税 |
5.1.1 美国环境税 |
5.1.2 德国环境税 |
5.1.3 荷兰环境税 |
5.1.4 日本环境税 |
5.2 各国环境税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政策建议 |
6.1 优化环境保护税制度设计 |
6.1.1 将其他重要污染物逐渐纳入征税范围 |
6.1.2 调整税额下限,更好地反映污染的外部成本 |
6.1.3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
6.2 运用互联网完善税收协同征管机制 |
6.3 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
6.4 税收收入专款专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对环境政策工具选择的研究 |
1.2.2 对绿色税收内涵界定的研究 |
1.2.3 绿色税收实施效应的研究 |
1.2.4 对税制绿化程度的研究 |
1.2.5 主要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绿色税收的概念及内涵 |
2.1.1 绿色税收的概念 |
2.1.2 绿色税收的内涵 |
2.2 绿色税收制度 |
2.2.1 环境保护税 |
2.2.2 绿色相关税种 |
2.2.3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2.3 环境税相关理论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3.3 庇古税 |
2.3.4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 |
2.4 库兹涅茨曲线 |
第3章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发展现状 |
3.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构成 |
3.2 环境保护税 |
3.2.1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比较 |
3.3 绿色相关税种 |
3.3.1 资源占用型 |
3.3.2 行为引导型 |
3.4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3.4.1 增值税 |
3.4.2 企业所得税 |
3.5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现行税制的绿化程度 |
4.1 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 |
4.2 我国税制绿化程度的区域差异 |
4.2.1 东北地区 |
4.2.2 东部地区 |
4.2.3 西部地区 |
4.2.4 中部地区 |
4.3 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税收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的建立 |
5.1.1 指标选取及变量说明 |
5.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5.2 实证过程 |
5.2.1 门槛效应检验 |
5.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污染减排效应分析 |
5.3.2 节能降耗效应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绿色税收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建立 |
6.1.1 指标选取及其变量说明 |
6.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6.2 实证过程 |
6.2.1 门槛效应检验 |
6.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门槛参数估计结果 |
6.3.2 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 |
6.4 小结 |
第7章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7.1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整体上存在的问题 |
7.1.1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冲突 |
7.1.2 绿色税制结构不合理 |
7.1.3 绿色税收环保效应不明显 |
7.1.4 各税种之间衔接不顺畅 |
7.2 环境保护税本身存在的问题 |
7.2.1 征税范围过窄 |
7.2.2 税率过低 |
7.2.3 税收优惠政策过宽 |
7.2.4 碳税缺位 |
7.2.5 资金使用不明确 |
7.2.6 对污染物排放量的测定困难 |
7.2.7 税收信息共享不顺畅 |
7.3 我国现行绿色相关税种存在的问题 |
7.3.1 资源税制度设计缺乏环保针对性 |
7.3.2 消费税缺乏“绿色性” |
7.3.3 车辆购置税税率设计简单 |
7.4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
7.4.1 增值税 |
7.4.2 企业所得税 |
7.5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7.5.1 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 |
7.5.2 现行绿色税制税收征管流程不够完善 |
7.5.3 尚未形成专款专用的运行机制 |
7.5.4 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 |
第8章 绿色税收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8.1 国外绿色税制的发展概况 |
8.1.1 澳大利亚 |
8.1.2 美国 |
8.1.3 日本 |
8.1.4 德国 |
8.1.5 瑞典等北欧国家 |
8.2 国外绿色税制的构成 |
8.2.1 国外绿色税制的主要税种 |
8.2.2 国外绿色税制的优惠政策 |
8.3 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 |
8.4 国外绿色税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9章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议 |
9.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构建的原则 |
9.1.1 绿色发展原则 |
9.1.2 税收公平原则 |
9.1.3 税收效率原则 |
9.1.4 税收中性原则 |
9.2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思路 |
9.2.1 对绿色税制进行总体设计 |
9.2.2 调整绿色税制结构 |
9.2.3 加强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 |
9.3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主要措施 |
9.3.1 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 |
9.3.2 与其他相关税种配合,构建绿色税收制度 |
9.3.3 完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9.3.4 加强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 |
9.3.5 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税收调节力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7)基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房产税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 |
2.1.2 地方税与地方主体税种 |
2.2 房产税改革的基本理论 |
2.2.1 税收公平理论 |
2.2.2 税收效率理论 |
2.2.3 财政收入理论 |
2.2.4 受益论 |
2.3 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基本理论 |
2.3.1 财政分权理论 |
2.3.2 最优税制理论 |
第3章 以地方主体税种建设为目标的房产税改革的原因及困境分析 |
3.1 地方主体税种建设下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原因 |
3.1.1 有利于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 |
3.1.2 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困境 |
3.2 我国房产税现状 |
3.2.1 房产税税收体系 |
3.2.2 房产税收入规模 |
3.3 地方主体税种建设下房产税改革的困境分析 |
3.3.1 功能定位模糊 |
3.3.2 税制设计不科学 |
3.3.3 房产税征管配套制度不完善 |
第4章 国外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相关经验借鉴 |
4.1 国外房产税制介绍 |
4.1.1 美国房产税制 |
4.1.2 英国房产税制 |
4.1.3 加拿大房产税 |
4.1.4 日本房产税制 |
4.2 国外房产税制经验借鉴 |
4.2.1 将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 |
4.2.2 税制要素设计科学规范 |
4.2.3 完善的房产税征管配套措施 |
第5章 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改革建议 |
5.1 明确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功能定位 |
5.1.1 以“构建地方主体税种为首”的基本功能定位 |
5.1.2 我国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 |
5.2 优化税制结构,加快房产税立法进程 |
5.3 房产税税制要素设计 |
5.3.1 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
5.3.2 以房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
5.3.3 灵活设计差别税率 |
5.3.4 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 |
5.4 完善房产税配套措施 |
5.4.1 完善我国房产价值评估体系 |
5.4.2 健全房产税收征管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效用及其优化研究 ——基于费用扣除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个人所得税概述 |
2.1.1 个人所得的概念界定 |
2.1.2 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主要职能的变化 |
2.2 收入再分配理论概述 |
2.2.1 古典学派的收入再分配理论 |
2.2.2 现代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再分配理论 |
2.3 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作用机理 |
2.3.1 税制模式对收入再分配效应的作用 |
2.3.2 费用扣除对收入再分配效应的作用 |
2.3.3 税率累进性对收入再分配效应的作用 |
2.4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概念概述 |
2.4.1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分类 |
2.4.2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依据 |
2.5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
第3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分析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发展历程 |
3.2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政策分析 |
3.2.1 生计费用扣除政策分析 |
3.2.2 生产经营必须费用扣除政策分析 |
3.2.3 特别费用扣除政策分析 |
3.3 改革之前我国个税费用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分类制模式的制度缺陷 |
3.3.2 以个体为纳税单位的征收模式存在缺陷 |
3.3.3 费用扣除标准未考虑到物价水平的变动影响 |
3.3.4 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不明确 |
第4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效用的实证分析 |
4.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效概述 |
4.2 基于突变级数法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分析模型构建 |
4.2.1 突变级数法基本原理及分歧方程 |
4.2.2 突变级数法归一公式 |
4.2.3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4 各级突变模型的构建 |
4.2.5 数据的无量纲化处理 |
4.3 个人所得税扣除分析模型的突变级数计算 |
4.4 评价结果分析 |
4.4.1 各收入层次二级指标数据分析 |
4.4.2 各收入层次一级指标数据分析 |
4.4.3 高收入群体一级指标数据分析 |
4.4.4 实证数据结果分析 |
第5章 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分析与启示 |
5.1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 |
5.1.1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
5.1.2 美国的费用扣除制度 |
5.1.3 美国的个税征管机制 |
5.2 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 |
5.2.1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
5.2.2 日本的费用扣除制度 |
5.2.3 日本的个税征管机制 |
5.3 印度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 |
5.3.1 印度的税制模式 |
5.3.2 印度的费用扣除制度 |
5.3.3 印度的个税征管制度 |
5.4 启示与借鉴 |
第6章 中国个人所得税优化的政策建议 |
6.1 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制 |
6.2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全面化 |
6.3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精细化 |
6.4 个人所得税税制累进性的增强 |
6.5 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 |
6.5.1 归并各类所得适用的税率 |
6.5.2 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税率档次 |
6.5.3 增加家庭纳税单位,针对不同纳税单位,适用不同税率 |
6.5.4 实行税率结构指数化设计 |
6.6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的完善 |
6.6.1 推行编码统一制,有效监管税源 |
6.6.2 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加强社会各部门协税联动 |
6.6.3 应对高收入者加强纳税监控 |
6.6.4 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完善社会征信体系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7.2.1 本文不足之处 |
7.2.2 下一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文献特征 |
2.2 国内教育税收相关研究 |
2.3 国外教育税收相关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教育税收制度理论基础 |
3.1 教育税收制度理论分析框架 |
3.2 教育税收经济学理论 |
3.3 教育税收法理基础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 |
4.1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沿革 |
4.2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现存问题 |
4.3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问题根源剖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教育税收制度研究与启示 |
5.1 国外教育税制度实践 |
5.2 国外税收优惠制度实践 |
5.3 国外教育税收制度研究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设计 |
6.1 教育税开征的基本原则 |
6.2 教育税的税收要素界定 |
6.3 教育税的税收优惠设置 |
6.4 教育税与财政支出的关系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实证分析: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政策有效性验证 |
7.1 模拟实证:教育税财政充足性定量分析 |
7.2 检验实证:教育税收对教育资源分配影响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对我国煤炭资源税改效应的反思 ——以永安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煤炭资源税改的理论内容与发展历程 |
第一节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二节 煤炭资源税改历程 |
一、煤炭资源税制空白期:1949 年至1983 年 |
二、煤炭资源税制的演进:1984 年至2014年12 月之前 |
三、煤炭资源税改方案的出台:2014年12月1 日实施 |
四、煤炭资源税改原因分析 |
第三节 煤炭资源税改的三重效应 |
一、税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
二、税改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
三、税改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
第二章 永安市煤炭资源税改效应现状 |
第一节 税改对永安市财政收入的影响 |
一、税改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
二、税改对行政性收费的影响 |
第二节 税改对永安市煤炭企业的影响 |
一、永安市煤炭企业税改实施背景 |
二、税改对永安市煤炭企业税负的影响 |
三、税改对永安市煤炭企业发展能力的影响 |
第三节 税改对永安市税收征管的影响 |
一、永安市税收征管概况 |
二、税改后永安市煤炭资源税征管情况 |
第三章 煤炭资源税改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税制设计层面存在的局限 |
一、税率设计不科学 |
二、计征公式存在缺陷 |
三、税收优惠政策不全面 |
四、相关税种搭配欠缺协调 |
第二节 税收征管层面存在的问题 |
一、计税价格的准确核定存在问题 |
二、洗选煤税收管理存在漏洞 |
三、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不畅 |
四、税务人力资源配置匹配度不高 |
第三节 配套公共政策不健全 |
一、清费立税进程缓慢 |
二、煤电价格传导机制不顺畅 |
三、资源税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煤炭资源税改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税制设计局限的成因 |
一、税制设计难以匹配行业发展 |
二、税制设计难以匹配行业特殊性 |
第二节 税收征管问题的成因 |
一、企业纳税意识淡薄 |
二、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
第三节 配套公共政策不健全的成因 |
一、市场经济体制因素 |
二、财政体制因素 |
第五章 完善煤炭资源税改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深化税制设计 |
一、合理设计税率 |
二、将“回采率”引入计征公式 |
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
四、协调推进相关税种联动 |
第二节 优化税收征管机制 |
一、准确核实计税价格 |
二、完善洗选煤税收管理 |
三、推进涉煤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四、优化税务人力资源配置 |
第三节 统筹推进配套公共政策 |
一、加大涉煤收费项目清理 |
二、健全煤电价格传导机制 |
三、建立健全资源税收入分配制度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减轻农民负担 创新征管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景洪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优化研究[D]. 肖悦.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研究[D]. 代荣艳.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中国环境保护税实施效应研究[D]. 马君冉. 北方工业大学, 2020(02)
- [4]《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研究[D]. 关普方.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研究[D]. 占楠茜.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0)
- [6]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D]. 郎威. 吉林大学, 2020(08)
- [7]基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房产税改革研究[D]. 刘建玲.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8]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效用及其优化研究 ——基于费用扣除视角[D]. 张旭. 南昌大学, 2019(01)
- [9]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研究[D]. 冯骁.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10]对我国煤炭资源税改效应的反思 ——以永安市为例[D]. 罗小花.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