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王瑞琳[1](2021)在《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四十余年间,确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经济水平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极大提高。然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现象也愈发显现出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协调财政的重要作用,它可以通过对财政资金在政府间的再次分配,弥补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同地区间财力水平发展失衡的问题,促使各地区财政均衡发展,并使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得以平衡。根据资金流向的方向层次不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又可细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即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横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通过直接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财力转移,起到弥补横向财政失衡,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重要功能,既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要求,又体现了效率价值的基本内涵,有助于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更好地实现。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很不健全,现行的转移支付主要以纵向调节为主,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还没有在法律层面得以规范。现有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依据主要分散在一些地方性文件中,在实践中通过对口帮扶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生态补偿、特大灾害对口支援等方式表现出来,极具我国特色,并在实施过程中对区域间财力差距起到了良好的调节作用。但它在很多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为:我国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重视程度不足,相关立法缺位;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定位不明确,相关规定间的协调性不强;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标准和程序不明确,导致其可操作性欠佳;配套措施不健全,地方政府参与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持续运行的模式,且存在后期资金使用不合理、监督缺失、责任追究不健全的情况。德国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在许多方面具有先进性,可以借鉴德国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对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完善。完善的路径主要包括: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定位,实现制度规范间的协调;设定科学的横向转移支付的运作程序和资金标准,提升制度运作中的可操作性;加强配套措施建设,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引入多形式的激励因素,以及建立起多层次的监督和责任机制等措施,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这些完善路径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促使地方政府之间形成共享共赢的区域经济利益共同体,最终达到共同发展与富裕的目标。
李晓鹏[2](2021)在《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文中研究说明城镇化是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载体,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与必由之路。日本城市化发展已在上世纪末基本完成,且经验良多,能够为中国城镇化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中国现代城镇化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60.6%,成绩斐然。但相比于成熟工业化国家近80%的城镇化水平,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在经济增速放缓及前期积累的城镇化问题集中释放的背景下,中国当前及未来城镇化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无论从前期理论研究还是从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实践来看,财政支出对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改革开放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财政支出的推动作用,但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某些问题,部分也由财政支出问题所致,并且多数城镇化问题也必须通过财政支出手段予以解决。面对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与中国部分制度问题的阻滞,迫切需要通过优化财政支出与革新财政支出机制来解决中国当前及未来所面临的城镇化问题,以推动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文章核心点是研究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在论文思路与结构安排上,首先对核心概念进行多维度分解,将财政支出分解为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四个维度,将城镇化分解为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与城乡关系四个维度,进而确定两个核心概念相应维度之间的多个重要关系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文章将对日本城市化发展特征及城市化发展中财政支出作用的多维度分析作为研究起点,并在日本经验启示的基础上确定研究方向与研究框架。在中国实践部分的行文安排上,论文采用发展实践概述、理论与数理分析、实证分析的研究脉络。文章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日本的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人口城市化水平较高(主要是战后),城市空间布局经历由失衡到均衡的序贯增长过程,城乡关系状况良好(主要是战后)。战前与战后实践总体表明,日本城市化发展与财政支出规模间存在相互促进的正相关关系,但一定时期内财政支出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都将对城市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日本战前生产性财政支出水平极高,战后城市化高速增长期生产性财政支出占比缓慢下降,在城市化后期消费性或民生性财政支出显着增加。战前财政集权致使城市空间发展极化;战后日本市町村的财政分权态势较为均衡,城市化空间形态也呈现先“聚”后“散”的序贯特征,大中小城市发展整体较为均衡。日本财政支出对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化与农业兼业经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日本经验对理论分析框架的建立及对中国从财政支出方面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启示。第二,在公共产品非过度拥挤状态下,公共产品供给有助于经济集聚水平提升,经济集聚水平提升也会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在实际中表现为在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基础设施、收入分配与福利公平需求方面,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的空间经济数理模型分析发现,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集聚或城镇化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基于1982-2018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分别进行静态面板与动态空间面板模型计量分析,实证结论与理论分析结果一致。第三,财政支出结构的适时调整能够从提高经济增长水平、更好满足居民公共产品偏好结构、改善收入分配差距与福利不公平状况、提升城镇空间综合承载力四个方面推动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提升。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模型分析发现,由公共资本效率与公私产品偏好结构变化所推动的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对劳动力城乡转移决策及流动均衡具有重要影响。基于1982-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构建时间序列协整模型计量分析得出,财政支出结构中服务性支出比重与城镇化质量间存在倒“U”型关系;进一步的省级面板数据计量模型分析得出了财政支出结构中各类服务性财政支出对城镇化质量的具体影响。第四,财政分权能够通过财政激励、财政竞争与提升地区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三个方面提升城镇化效率,但也会因财政资源分配差距产生的“马太效应”而导致城市发展出现两级分化。财政分权、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在公共产品拥挤条件下,财政分权程度会对城镇化水平产生倒“U”型影响,并在土地拥挤假设下得出城市群形态是城镇空间布局的最优形态。对中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与县级地区各层级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的核算结果发现,层级越高的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越高,人口的平均流入规模越大。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构建的动态面板模型与分位数模型回归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有助于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并且城镇化水平越高,该边际影响越大。第五,财政支出能够扩大城乡市场规模,支撑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但实践中常常因城乡财政配置结构失衡而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扩大。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当城镇存在公共投资而乡村没有时,农业产出会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会拉大;而当公共资本存在并按适当比例向乡村农业转移时,不仅会提升农业产出水平,还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基于1997-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对数平均迪氏分解(LMDI)分析发现,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产出增加具有正向影响。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发现,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在不同时期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有所不同。基于2007-2019年面板校正标准误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财政支出相对规模的增加、服务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增加均能够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占比与城乡收入比之间虽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着。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为:(1)将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财政支出维度)与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城乡关系(城镇化维度)相关联,并根据日本经验与中国城镇化发展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构建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多维度分析框架。(2)将财政支出引入传统的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垄断竞争空间经济模型,并根据理论分析需要,建立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模型,财政分权、城市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模型,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模型,并获得有价值的分析结果。(3)在实证研究方法上选用了适用且较为前沿的动态空间面板计量模型、时间序列协整分析模型、动态面板模型等计量方法,对问题进行多角度、多方法、多数据类型实证分析,以保障经验研究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黄华[3](2020)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文中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要求。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制度环境、自然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京津冀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矛盾突出,有些方面甚至呈现出“断崖式”落差,是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典型代表。如何促进京津冀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力推进三地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环境等社会事业发展,已经成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中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学术界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财政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视角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视角研究京津冀这一热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则非常鲜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指导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对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引和方法论指导意义。本文以社会公平为视角,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享发展为价值导向,以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理论分析和现实论证,查阅大量参考文献和京津冀区域有关数据,充分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以及实现均等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在客观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测度和时空演变格局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与实现路径提供精准问题靶向。核心概念是论文展开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理论依据和现实价值是立论的重要根据。本文首先在阐释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和均等化的基础上,揭示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具体实践。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理论探讨和创造性的社会活动,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形成了以“生产公平”“分配公平”“制度公平”为主要内容,以“历史性”“相对性”“人本性”为主要特征的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经过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和苏联建设实践,社会主义由理想变成了现实,公平理论得到再次发展和丰富。在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积极借鉴苏联成功经验并认真吸取其失败教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形成了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本质内涵,以经济发展、共同富裕、制度正义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明了保障公平权利、促进社会公平、重视分配正义的价值导向,并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中蕴含的公平、正义观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同时指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实践,指导京津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新时代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深入认识和积极实践。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践行,也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破解制约因素,寻找求解路径是论题研究的原动力。本文在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后,明确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系统回顾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客观梳理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新进展,归纳总结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难点,阐述存在着:地区间利益博弈未消失、重点领域立法尚待突破、法律位阶和效力尚不高、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健全、立法评估机制有待完善等权利和规则公平方面的问题;存在着跨区域政府协调和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和资源配置不均衡、三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收入差距明显等机会公平方面的问题,前瞻分析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举措。为深入把握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通过熵权法、综合指数得分和多元回归分析等实证方法,分析京津冀区域地级市层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时间序列与空间格局演化情况。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定性和定量分析后,论证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城镇结构失衡、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制约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探寻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提供精准问题靶向。在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应然理论论证,并对其现状进行实然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京津冀基本公平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和其构想,即以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为指导,第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第二,要加快京津冀区域经济和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经;第三,要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政府顶层设计是推进京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组织保障;第四,加快完善京津冀协同立法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第五,加强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完善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是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第六,要推行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群发展新模式,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是兼顾效率与公平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均等化的秩序保证。总之,京津冀在地理区位上紧密相连、经济发展上彼此依赖、人文精神上相互融合,决定了京津冀作为密切联系的共同体,必须协同发展,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文通过论证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主要内容、特征及时代内涵,阐述其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在论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均等化的构想,旨在为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效途径和发展模式,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金辉[4](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指出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刘元刚[5](2020)在《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文中认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财政乃庶政之母。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财政与国家治理能力中的公共产品供给、资源再分配以及宏观调控等密切相关。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现代公共财政,以遵循法治为逻辑,以实践公共为本位。财政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重点领域和整点环节,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优化配置,形成各级政府间权责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关系。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只有依法合理划分好政府间事权财权,将财政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法治财政的头等要事是实现财政良法善治,为了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财政部发布了《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目标是建成完备、高效的法治财政体系。财政的功能已提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但目前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如何界定法治财政,怎样把握法治财政的一般特征、本质属性、基本构成、核心理念、价值目标、运行机理、逻辑模式、系统运行和实践路径等理论建构不足,还缺乏坚实的、合理正当的、严密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学理论证。本文将法治财政作为研究对象,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和法治关切,本文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法治财政的法理分析和实践路径上,从理论层面研究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概念、本质属性、核心理念、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在实践层面分别从事权、财权关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内在构建,以及从法治体系的向度探索法治财政运行的子体系即现代法治财政规范体系、法治财政实施体系、法治财政监督体系以及法治财政保障体系的实践路径。现阶段关于财政问题的研究,局限于财政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法学中的经济法领域中,很少有学者从法理学学科视角运用法治理论、法理论证研究现代财政制度的法理基础和法治根基。因此,结合法理学和财政学两个学科,本文将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范式运用到建设法治财政的研究中,这既是对以往研究不足的弥补,又能拓宽两个学科的交叉研究。法治是现代财政制度的灵魂和根基,法治财政的构建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逻辑,以“财政民主、财政正义和财政公平与效益为基本价值取向和理念追求,以静态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为基本前提,以有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实践路径,从而最为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建设。本文的研究思路,首先从法治财政背后的法理切入,系统的研究法治财政的基础理论,包括法治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国家治理理论,并将法治作为研究财政的主要范式,并指出,法治、法治体系是研究法治财政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其次,运用中外法治财政比较方法,对中西方法治财政模式进行比较,发现中国财政的举国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的优越性所在,特别是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面前,我国再次向世界证明了中国财政举国体制的优越性。再次,本文根据法治的标准和要求,从法治审视的视角提出我国法治财政在事权财权划分以及立法、执法、法治监督领域存在的问题。最后,基于上述问题关切,文章分别通过内在事权财权关系和外在法治体系视角对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进行探索,提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为基础、财力与事权相均衡为补充”的实践路径,以及建立和健全法治财政体系的优化路径。关于法治财政的法理阐释与定位。从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切入,以公共选择理论、国家治理理论、财政分权理论、现代法治理论作为法治财政学理研究的学理背景和理论基础;进而推进法治财政的理论阐释:对法治财政的概念与特征,法治财政的价值目标和法理基础作论述。针对何为法治财政这个问题,法治财政的外延和构成,不仅包括完备的财政立法、规范的财政执法和严密的财政监督,而且也包括国家治理宏观维度下的财政规范运行的理想状态。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规范权力的运行,而限制权力首当其冲的是限制财权。法治财政的核心要义在于依法规范财权和保障公民权利,其本质在于对政府财政权的约束。法治财政是良法善治在财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以正义、公平、效益为价值目标,以财政法定、财政民主、财政平等为基本原则,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根本宗旨,由公民参与制定的,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法治规范基础上,通过制定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实现财政规范运行、法律有效监督的财政治理状态。与传统财政相比,法治财政具有法定性、公共性、民主性、体系性和动态性特征。法治财政的价值理念集中体现在财政正义、财政公平和财政效益理念;相应的,法治财政的基本原则有财政法定原则、财政民主原则和财政平等原则。法治财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是依法治国的切入口,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财政只有通过法治的系统保障,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财政法治化,法治财政要求财政权力要受法律的约束,同时也通过财政行为的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边界。关于中外法治财政比较研究。在把握法治财政的概念、本质属性、核心理念、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基础上,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分别从微观和宏观层面,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模式与域外典型国家法治财政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西方国家的法治财政模式建立在私有制的、多党制领导下的议会制的、强调分权与制衡与程序正义理论基础之上,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财政模式是公有制为基础、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举国体制,强调“和合文化”和实质正义,这决定了我国财政法治化只能独立自主的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道路,可以学习借鉴西方国家注重分权制衡和程序正义的法治财政建设经验,而决不能照搬复制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法治模式。关于法治财政发展进程及其法治审视。从我国财政法治化发展的进程出发,回顾我国财政法治化发展的源流,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经历了建设的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阶段,并梳理了法治财政内在架构——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的规范化演进即经历了计划体制下集中型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确立与调整(1950-1979)、以“包干”为特征的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关系(1979-1993)、分税分级的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关系(1994年到至今)三个阶段。运用纵向历时性的方法和法治审视的视角,从财政体制、财政权力配置、财政收入和支出四个方面,详细分析目前我国财政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力图以问题为导向,为法治财政的构建提供努力的目标方向。一是财政体制法治化方面,突出表现为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在制度层面缺少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二是在财政权力配置法律规定方面,表现为各级人大的预算审批、监督权不充分、准预算部门权力过大、预算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等;三是财政收入法治化方面,立法层级低,税收执法防范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税收司法方面“行政复议”前置限制权利救济,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不完善;四是财政支出法治化水平低,表现为财政支出统领性法律的缺失,部分财政支出法律内容重复和冲突,财政支出考核相对机械化,财政支出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关于事权财权关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作为法治财政的内在架构,事权财权的划分分离以及相互统一是法治财政建设的前提,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首先得研究事权财权关系。根据事权财权相匹配原则要求,应当优先明确事权,根据事权来配置财权。因此,控权与维权目标共存的法治财政,需要通过政府间事权财权的配置、政府财政行为模式的规范、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以事权确定财权,通过财权控制事权,形成以控制权力为过程、以维护公民权利为追求、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法治财政治理方式。根据法治财政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要求,文章认为事权与财权的统一须在法治财政体制框架内实现,这种保障应体现在宪法、财政法的规范中。为解决当前事权财权不对称的问题,文章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贵州财政管理实践进行研究,不难看出,在现有国情下,以事权划分为起点的法治财政构建,应在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厘清各级政府支出责任,赋予相应财权。以事权定财权,实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通过财政事权作为突破点,以地方政府财政事权为导向确定财权,并通过转移支付调剂财力,使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财力与事权相均衡”,构建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事权财权规范关系。以《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立法和《预算法》再次修订为核心构建我国事权财权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探索出符合实际地、渐进地法治财政实践路径。关于法治体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法治财政的构建,既需要从内在视角实现事权与财权关系的优化配置,又需要静态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和动态财政法治运行机制的保障。从法治体系视角,立足于财政立法、财政执法、财政监督和财政法治保障四个层面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解决当前法治财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需要以“元规则”为指引,以权威性的法律为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的财政立法,强化人大的财政立法主导权,制定财政基本法,充实财政税收主干法律规范,并注重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法治财政在执法领域的实践,应该严格落实财政法律,恪守法治底线,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规范政府财政行为,建立政府责任清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法治财政的构建和财政权力的规范运行离不开财政监督的保障,法治财政监督体系的健全,一是需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监督主体,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主体作用,同时需要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二是转变财政监督理念,由以效率为导向转变为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财政监督;三是实施全口径财政监督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活动都应当纳入监督范畴;四是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财政基础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打造数据铁笼,实时动态监控财政运行。最后,作为法治财政的重要子系统,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能够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保障和物质基础。
卢崇煜[6](2020)在《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从我国国民收入和地区间经济发展来看,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旧显着。为了解决各地区财政纵向和横向不均衡,我国中央对省和省对县市都进行了大规模的转移支付。两个层次的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在空间(区域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变化较大。同时也有共同趋向:转移支付的规模在空间上东部发达地区规模较小,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大;在时间上基本都是增加,东部增加的较慢,中西部增加的较快。转移支付的结构在空间上就是东部的税收返还比重较大,中西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大;在时间上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的最快,随后是专项转移支付,最慢的是税收返还。在两个重要的前提下:我国当前的财政体制基本不做调整,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做较大调整,两个层次的转移支付制度不做较大调整;基于我国的发展依然不充分,仅从地区经济增长的视角。本文提出核心问题。第一个核心问题:我国的政府间转移支付是否存最优规模?当前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规模是不是最优的?如果是不最优的,该如何优化?第二个核心问题: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是不是合理的?如果不是合理的该如何优化?判断是不是最优和合理,需要给出最优和合理的判断标准。因为经历了自1978年以来4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我国2018年的人均国民总收入仍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5.3%;又考虑自2012年以来,我国的GDP增速明显放缓,GDP增速已从之前的高速变为当前的中高速,这说明我国发展仍是不充分的,并将持续一段较长的时间。因此选择最优的标准:从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的角度看,转移支付的规模是不是处在最优的位置。选择合理的标准:在保持转移支付总体规模不变时,不改变税收返还规模,每增加1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时减少1单位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增长总的效果为零,此时的转移支付结构才是合理的。需要明确的是政府间转移支付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弥补财政缺口,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调节和激励引导资源配置;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有关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优化也需要在上述政策目标下进行。本文接下来的研究思路就是围绕着这两个核心问题展开的。首先对有关政府间转移支付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明确财政分权是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基础,关注转移支付和转移支付结构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回顾1994年以来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变迁和转移支付结构的变化,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最新变化。接着构建三级政府框架,尝试求得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和结构。在此基础上,利用理论机制分析和理论模型,猜测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之间的计量模型形式。使用县级和省级转移支付数据进行实证和稳健性分析,得到计量模型的相关系数,算出我国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以及规模的优化方案。进一步依据不同类型转移支付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效果的差异,采用类似的方法,得到不同类型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之间的计量模型系数,经过数理推导得到判别转移支付结构是否合理的公式,以及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的方案。然后根据对比发达国家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特别是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规模、结构、类型、层级等特点,对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提出相应优化建议。最后利用研究结论,给出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的优化的进一步研究方向。本文共分为8章,其中第1章为导论,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背景和问题的提出、文章的研究思和主要内容、使用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重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等基础性内容。第2章是全文的文献回顾和综述,首先确认财政分权理论是研究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基础,发展到“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财政更加关注微观基础。财政分权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和实证都没有统一的结论。政府间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地方政府支出结构、地方政府的激励效果、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等方面展开。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的核心是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问题。通过梳理文献,应当注重多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当中中间层政府对上下级转移支付的综合应对;应当深入考察省级政府对县市转移支付制度;考虑四本预算下对应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内生性问题的处理值得关注。第3章是介绍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的现状。首先介绍我国中央地方转移支付的格局体系。接下的一节重点介绍三类转移支付的结构变化,这是本章的重点内容。随后一节是有关省对县市转移支付的简单梳理。最后一节是当前中央对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最新变化。第4章是通过构建三级政府框架,通过求解数理模型求得最优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首先确定基本设定,接着的几节分别是私人部门、县级政府、省级政府、中央政府相继做出自身最优决策,随后得出各级政府最优的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通过对影响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的因素分析可知:各级政府对待不同地区的偏好会影响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特别是当前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情况日益严重的情况下;然而各级政府在更加关注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同时,会减少对地区经济发展不充分的关注,从而在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视角上,当前的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可能会带来一定损失。第5章是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和数理模型的推导,猜测出政府间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的计量模型的形式,研究在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角度上,寻找地方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首先是本章概述和研究背景。接下的几节分别是理论机制分析和模型构建,设定适合的计量模型、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通过分析实证结果,和相应的稳健性检验,证实转移和支付规模与地区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得到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的计量模型的相关系数,在进一步有关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中的讨论中,分别计算出县级和省级转移支付数据中对应的转移支付最优规模以及规模优化方案,最后是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第6章是第5章研究的深入,根据不同类别的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不同作用,在转移支付规模确定的情况下,研究转移支付结构的优化方案。首先是本章的概述和研究背景。随后是同样的理论机制分析,设定适合的计量模型、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通过分析实证结果和相应的稳健性检验,得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与地区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税收返还与地区经济增长存在线性关系。利用实证结果数据,并在确定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后,分别给出县级和省级转移支付优化结构的调整方案。最后是本章结论与建议。第7章是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国际经验借鉴。首先是单一制国家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借鉴,主要对英国、法国、日本、南非四国政府间转移支付进行借鉴并得出小结及启示。接下的一节是联邦制国家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经验借鉴,这里以德国、澳大利亚为例,重点研究转移支付的结构和规模特点,得出小结及启示。最后一节是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分别通过转移支付的相对规模,转移支付的结构,转移支付的层级,转移支付的公式化程度,转移支付的稳定来源等个方面对我国转移支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借鉴。第8章是本文得最后一章,总结了本文得出的基本结论,给出了政策建议,最后给出有关研究的进一步展望。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中,发展的“不充分”依然值得关注。从转移支付和不同类别的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的关系出发,在更多关注解决发展不平衡这个前提下,可以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整转移支付的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使得能更好的促进地区经济增长,进而增加来年上级政府收入,增加来年的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更加平衡和更加充分。
韩国英[7](2020)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综合国力与日俱增,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90万亿元,占世界经济的16%,人均GDP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28.4%,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公共服务方面看,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73个,比1949年增长56.7倍;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9.7万个,增长了 271倍;卫生技术人员952万人,增长了 17.8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2%,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3%;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着提升。然而,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异问题还很突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的基础与潜力,成为制约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同时,财政的主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则是财政施策的最终目标。因此,在新时期,研究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财政如何施策推进减少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异尤为必要。当前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大多集中于基本公共服务化的供给责任主体、财政能力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之间的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化水平评估、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逐步深化,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更具有空间特点,需要兼顾社会维度和空间纬度进行研究。本文主题就是对当前基本公共服务是否区域均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基本公共服务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探索通过系统的财政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本文分析框架使用了“理论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实证评估一财政政策研究”的研究架构。第一部分为基本概念和理论研究(第一章和第二章)。先是对将要研究的主题进行概念界定,分别从学界和政府政策规定两方面来阐释“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区域性、基本性和均等化特点,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并从财政支出视角来观察要研究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研究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就要将人民逻辑和财政逻辑结合起来,在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福利经济学、公平正义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和治理理论。当前国内外对该主题的研究主要是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实证分析,政府和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财政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以及转移支付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作用等。第二部分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实证研究(第三章)。按照全面、科学、合理、可及的原则,构建了 7大类34个指标,运用综合评价法,对2007年至2017年公共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与服务、公共文化、劳动就业服务、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7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横向均等化水平和纵向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结合财政支出安排情况,从资金投入和服务项目两个层面,全面反映31个省区市、东中西部片区和部分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异。第三部分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与财政政策研究(第四、五、六章)这部分先是进行实证研究,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FE)、随机效应模型(RE)、系统GMM广义矩估计模型,依次探讨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分权度、转移支付之间的相关关系,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发挥财政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推进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转变财政“包揽过多”的角色倾向,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优化税制结构、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元主体供给局面;二是转变财政“经济优先”的支出倾向,调整完善支出结构,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投向民生支出,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转变财政“供给”导向,以人民群众需要作为起始点,以绩效结果为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本文力求在研究视角、内容、方法上有所创新。具体表现在:一是研究视角创新。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视角出发,将“点、片、面”的区域经济研究逻辑应用到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上,对全国、东中西部片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支撑点进行逐级深入研究。二是计量方法多样化。本着数据可及、最优、典型的原则,选取7大类34个指标作为研究对象,借助多元化量化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同时构建三个效应模型,对财政政策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三是意见建议系统化。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时代基本公共服务与新技术的融合,呈现了许多新特点,因此没有局限于单独城市辖区提出解决方案,而是在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基础上,从综合治理的角度出发,突出区域协同性、系统性,以期跨区域财政合作、多主体参与,各城市为了共同的目标系统发力,同频共振。
任嘉鑫[8](2020)在《激励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在央地之间一直呈现出显着的结构性不对称。在财政收入占比大体相当的格局下,财政支出责任过度下放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责任,这种纵向结构性失衡使地方政府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同时,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人口结构等存在差异,收入与支出需求也就存在差异,进而产生地方政府间财政的横向失衡。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可以平衡区域之间的财力差异,而且可以激励财政自给能力低的地方政府提高其努力程度。但很多学者研究发现,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促进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发挥着逆性调节作用,转移支付资金对地方政府自有收入产生替代效应,导致地方增加自有收入的努力程度下降。那么,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程度影响如何?怎样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激励效应呢?本文按照财政分权体制-财政结构性失衡-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行为影响的思路,从财政激励的视角出发考察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各种转移支付形式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旨在提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激励作用,进而更好地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均衡地方财力差异,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积极效应。本文选择2009—2018年相关财政数据来研究中央转移支付对省级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在分税制理论框架下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财政努力度关系的模型,分别研究转移支付总量、结构对省级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差分GMM估计结果表明,转移支付总量对省级政府财政努力产生正向影响,税收返还及一般转移支付总体上对省级政府财政努力产生抑制作用,专项转移支付对省级政府财政努力产生激励作用。分区域看,不同形式的转移支付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税收返还及一般转移支付总体上来说对东部地带省级政府财政努力产生抑制作用,对中部地带省级政府财政努力产生正向影响。在西部地带区域内,税收返还对省级政府财政努力产生激励作用,一般转移支付对其财政努力产生抑制作用。专项转移支付对不同地带区域省级政府财政努力均产生激励作用,但对东部地带地方政府的激励作用大于其他地带地区。由于我国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本文选择利用埃奇沃斯盒状图仅在理论部分进行阐述。理论分析结果表明,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加强了财政资金的转移方与接受方的经济往来和密切交流,对双方来说是一种合作双赢的结果。基于理论分析以及实证结果,本文在制度设计中引入财政激励的因素,对各种转移支付形式进行了制度设计。对税收返还实行“因素法”;对均衡性转移支付公式的“标准财政收入”与“标准财政支出”进行优化设计;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作用对发达地区更为显着,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区间财力差距,需要对其进行优化。同时,本文还借鉴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成功经验,设计我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中激励机制的实施思路,从而建立健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本文的主要创新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基于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视角,构建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省级政府财政努力度之间的理论模型,并据此实证考察了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激励效应。第二,将财政分权指标、区域间财政竞争行为纳入控制变量的范围,引入财政努力度的滞后项研究地方政府努力行为是否存在路径依赖,使得指标选取更为全面。第三,对税收返还、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横向转移支付进行了详细的制度设计,为提升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激励效应提供政策建议。
方静培[9](2019)在《基于转移支付视角的公共医疗制度研究》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国家提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公共医疗目标,如达到《基本城乡医疗发展方案》所需更高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医师水平的投入。这就首先需要医疗资源在区域间、省际间、省内间进行更加合理的分配。但近些年许多专家的研究成果表明中国省区间城乡人均医疗资源差异在不断扩大,公共医疗人均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这些说明我国长期沿用的转移支付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公共医疗均等化的新要求。因此在我国公共医疗均等化向更高标准迈进的途中,需要更加科学合理,与时俱进的转移支付制度。分析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制度,对进一步规范、创新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制度,从而促进我国公共医疗均等化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在公共医疗在转移支付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然后,又以当前我国公共医疗转移支付的情况为基准,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存在制定标准过低、我国政府间医疗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转移支付范围难以理清、地方政府医疗责任与财力不匹配等问题;再次基于安徽省2008-2018年数据,选取人均转移支付额、公共医疗医患比、公共医疗人均医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人均GDP、城镇化率等变量建立面板回归模型,分析了医疗资源配置影响我国公共医疗的转移支付效应,最后给出相关建议。研究发现:1.转移支付资金对公共医疗医患比有显着的负相关关系。2.人均GDP与公共医疗医患比有显着关联。3.人均转移支付资金与公共医疗人均基础设施面积显着正相关。4.人均GDP与公共医疗人均医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显着正相关。5.公共医疗转移支付额对恩格尔系数显着负相关。结合发达国家经验,本文给出了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的调整和改善转移支付机构、进一步优化健全自省级机构以下的转移支付体系建设、同时对于转移支付的法制以及监督机制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周强[10](2019)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宏大的命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又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它将时代发展对党的执政能力、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凝练到一个规范的体系中。治理现代化有两层含义:一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二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又有三个内在要求:一是政策科学化,二是政策民主化,三是执政法治化。治理现代化最终将体现为“人”的现代化。本文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央地财政关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财税制度是国家政权基石。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财税体制改革放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位置。央地财政关系是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同国家结构密不可分,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对应不同的央地财政关系,财政权力的集中程度各有不同,各有优劣。当今世界的趋势是不同国家结构下的央地财政关系有趋同的倾向,即原先财政集权的国家逐渐分权,原先分权的财政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财权有扩大趋势。在我国,对于“集权与分权”的思考长期存在着模糊而二元对立的思考。本文在分析“集权-分权”背后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适度分权的思路。20世纪70年代,由蒂伯特、马斯格雷夫、布坎南等学者开创形成了经典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随着公共选择理论兴起,在结合了经济全球化和大批发展中国家及转型国家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新一代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其中包括用来描述解释中国经验的多种“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本文认为中国式联邦主义有其合理性,但也有部分特性只具有过渡期特征。本文梳理了中国从古至今的央地财政关系,认为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先秦分封建土的契约领主制(准财政邦联制),二是秦至晚清的中央集权-郡县制,三是从民国开始形成的现代国家财政制度。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阶段,存在“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央地财政关系困局。本文论述了分析央地财政关系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如国家结构理论、财政联邦制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转移支付效应理论等。借用这些理论,本文全面分析了我国当代央地财政关系的现状。包括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联邦制、我国现行的财政分权体系、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分析了央地财政关系中尚存在的问题,包括财权事权界定不清、财政自主权的二元结构、分税制及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第四章重点讨论了财政集权与分权背后的考量因素,用人民的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函数可有效界定最优的“集权-分权”程度与范围,进而避免“治乱循环”的窠臼。在已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包含人事任命权重的财政分权指标,再运用现有最优财政分权度方法,可以更接近对全社会发展最有利的财政分权程度。对于中央政府提出的“分档分类分区域”确定中央分担比例的事权财权划分方案,本文提出了按“人均实际获得公共服务”为指标,按国家基准进行与各省逐个确定中央分担比例的改进方案。本文对现有分税制的负面效应进行了总结,并且对宏观税负进行了测量,对国际上提出的税收痛苦指数进行了修正。用OLS面板回归模型,对我国过去20年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制度的实际效应进行测算。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央对省一级转移支付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影响;二是中央对省一级转移支付对当地人均收入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各省经济增长效应不显着,对人均收入提高效果显着,对不发达地区人均所得提高的效应要大于对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对人均所得的提高效应比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明显。此结果也为精准扶贫提供了佐证和思路。第五章选取了七个国家分析其央地财政关系,其中涵盖了发达国家(英、美、德、法、日)、发展中国家(俄罗斯、印度)、东方儒家文化国家(日本)、转型国家(俄罗斯)、人口大国(印度)等。在五个发达国家中,各自因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央地财政关系又各有侧重。英国有着悠久的地方分权历史,美国有标准的现代财政联邦主义,法国是发达国家中单一制国家的代表,德国因其历史原因,呈现一种高度合作的财政联邦制,日本在高度财政集权的框架下实践着清晰的央地财政分权。这些国际经验表明,央地财政关系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套方案,而必须是结合本国政治传统和历史文化因地制宜的设计。第六章对我国的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提出了对策建议。
二、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涵及法理依据 |
(一) 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涵 |
1. 相关概念 |
2. 主要内容 |
3. 功能定位 |
(二) 法理依据 |
1. 社会公平正义理论 |
2. 效率价值导向 |
二、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 |
1. 立法层面 |
2. 实践层面 |
(二) 存在的问题 |
1. 相关立法缺位 |
2. 相关规定间协调性不强 |
3. 缺乏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和程序 |
4. 配套措施不健全 |
三、德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考察及启示 |
(一) 德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规定 |
1. 德国宪法中的规定 |
2. 德国财政专门法中的规定 |
(二) 对我国的启示 |
1.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效力位阶高 |
2. 注重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 |
3. 转移支付资金计算引入标准化公式 |
4. 引入激励机制并设立专门机构监管 |
四、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1. 进一步对现行《预算法》进行完善 |
2. 尽快出台专门法 |
(二) 注重相关规定间的协调 |
1. 加强转移支付制度内部的协调 |
2. 处理好与其他相关规定之间的关系 |
(三) 制定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和程序 |
1. 明确制度运作的程序 |
2. 设立科学合理的资金标准 |
(四) 加强配套措施建设 |
1. 建立政府间协商管理机构 |
2. 引入多形式的激励因素 |
3. 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 |
4. 构建责任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日本工业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与城市化问题 |
1.2.2 城镇化动力机制、发展规律与中国实践 |
1.2.3 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城镇化 |
1.2.4 财政支出结构、城镇化与城镇化质量 |
1.2.5 财政分权、空间经济效率与城镇化 |
1.2.6 财政支出与城乡关系 |
1.2.7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城镇化 |
2.1.2 财政支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财政支出理论 |
2.2.3 城镇化相关理论 |
2.3 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多维度分析 |
3.1 日本概况及工业化发展历程 |
3.2 日本城市化发展概况 |
3.3 日本人口城市化发展实践 |
3.4 日本城市空间形态演变 |
3.5 日本城乡关系发展特征 |
3.6 小结 |
第四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经验与启示 |
4.1 日本财政制度沿革概述 |
4.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分析 |
4.2.1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规模效应 |
4.2.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结构效应 |
4.2.3 日本财政分权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 |
4.2.4 日本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 |
4.3 日本经验与启示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5.1 中国城镇化发展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5.1.1 中国城镇化发展特征 |
5.1.2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规模变迁 |
5.2 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的互动逻辑 |
5.2.1 公共产品与经济集聚 |
5.2.2 财政支出规模的城镇化发展效应 |
5.2.3 财政支出、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5.3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5.3.1 变量选取、数据说明与数据准备 |
5.3.2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3 动态空间面板回归分析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研究 |
6.1 中国城镇化质量与财政支出结构实践 |
6.1.1 中国城镇化质量状况 |
6.1.2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演变 |
6.2 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6.2.1 财政支出结构的城镇化发展效应分析 |
6.2.2 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6.3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实证分析 |
6.3.1 时间序列协整分析 |
6.3.2 省级面板数据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7.1 中国财政分权与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1.1 中国财政分权概述 |
7.1.2 中国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2 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理论分析 |
7.2.1 机理分析 |
7.2.2 数理分析 |
7.3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7.3.1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的影响 |
7.3.2 中国央地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省级面板数据 |
7.4 小结 |
第八章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研究 |
8.1 中国城乡关系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8.1.1 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实践及成因分析 |
8.1.2 中国城乡关系健康发展对财政支出的现实需求 |
8.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8.2.1 财政支出的城乡关系发展效应 |
8.2.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的影响:数理分析 |
8.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实证分析 |
8.3.1 中国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LMDI分解分析 |
8.3.2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以社会保障为例 |
8.3.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8.4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重点难点 |
(二)创新点 |
五、相关概念的界定及阐述 |
(一)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 |
(二)均等与均等化 |
(三)关于公平、公正、正义的界定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及其中国化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思想渊源 |
(二)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形成历程 |
(三)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主要内容 |
(四)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思想的基本特征 |
二、列宁的公平理论 |
(一)列宁公平理论的思想来源 |
(二)列宁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主义公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
(一)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 |
(二)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发展脉络 |
(三)中国共产党公平理论的时代内涵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关系 |
一、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指导 |
(一)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导向 |
(二)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
(三)指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归属 |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对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法论指导 |
(一)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的具体实践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权利公平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机会公平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践行规则公平 |
第三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和目标要求 |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内涵 |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历程 |
(一)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和低水平均衡阶段 |
(二)改革开放至2013 年:碎片化和有限协同阶段 |
(三)2014 年至今: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深化阶段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展成效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融合不断深入 |
(二)京津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合作日趋紧密 |
(三)京津冀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协作日益深化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环境服务改善较为明显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实表现 |
(一)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呈现地区失衡状态 |
(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立法体系不完善 |
第四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及时空演变特征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的指标体系构建 |
(一)选择方法的标准 |
(二)选择方法的运用 |
(三)数据来源 |
(四)评价指标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时间序列演化特征 |
(一)宏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二)微观时间序列演化特征分析 |
(三)阶段性演化特征分析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空间演化特征及回归分析 |
(一)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双核心-圈层状特征 |
(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南北分异特征 |
(三)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东西分异特征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多元回归分析 |
第五章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 |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因素 |
(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差异化 |
(二)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 |
二、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是制约基本公共发服务均等化的历史因素 |
(一)国家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政策 |
(二)国家城市偏向的城乡发展政策 |
(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权力配置不均衡 |
(四)京津冀区域资源配置行政色彩浓厚 |
三、城镇化结构失衡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因素 |
(一)京津冀城市群规模结构待优化 |
(二)北京市虹吸效应及其“大城市病” |
(三)城市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
四、政策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因素 |
(一)跨区域政府间协调、利益共享和补偿机制不完善 |
(二)公共财政制度尚待完善 |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 |
(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制度不完善 |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指导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研究 |
一、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取向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坚持共享发展 |
二、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思路 |
(一)动态调整: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定位 |
(二)多元协同: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供给保障 |
(三)标准化规划: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方针 |
三、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径 |
(一)加快发展京津冀区域经济 |
(二)融合发展京津冀城乡经济 |
四、推进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任务 |
(一)统筹构建政府间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格局 |
(二)稳步推行重点区域辐射带动“递进式”发展模式 |
(三)统筹协调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全领域”合作 |
(四)加快完善有关公共财政、户籍等配套政策的体制机制 |
(五)积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 |
(六)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4)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与学术评述 |
三、研究的方法与论文布局 |
四、本文的创新尝试 |
第一章 法治财政的法理阐释与定位 |
第一节 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 |
一、法治理论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三、财政分权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第二节 法治财政的概念和特征 |
一、法治财政的概念 |
二、法治财政的特征 |
第三节 法治财政的价值确立:目标与原则 |
一、法治财政的价值目标 |
二、法治财政的基本原则 |
小结 |
第二章 中外法治财政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中外财政收入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收入法律体系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收入法律体系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二节 中外财政支出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支出法律体系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支出法律体系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三节 中外财政体制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体制的法律规定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体制的法律规定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四节 中外法治财政模式比较研究 |
一、我国的法治财政模式 |
二、西方国家的法治财政模式 |
三、西方国家法治模式经验借鉴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法治财政发展进程及其法治审视 |
第一节 我国法治财政发展历程 |
一、法治财政的起步阶段 |
二、法治财政的发展阶段 |
三、法治财政全面推进阶段 |
第二节 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的历史进程 |
一、计划体制下“集中型”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二、“包干制”的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三、分税分级的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第三节 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的法治审视 |
一、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的法治化考察 |
二、财政权力配置法治化审视 |
三、财政收入法治化水平审视 |
四、财政支出领域的法治检视 |
小结 |
第四章 法治财政实践路径(上)——事权财权关系视角 |
第一节 以事权划分为起点的法治财政构建 |
一、事权划分的依据 |
二、财政职能与事权划分 |
三、事权划分的路径构建 |
第二节 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法治财政构建 |
一、事权、财权与财力的逻辑联系 |
二、事权、财权与财力划分存在的问题 |
三、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优化路径 |
第三节 个案分析:贵州省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样态与启示 |
一、贵州省事权财权划分基本情况 |
二、事权财权划分存在的问题 |
三、贵州省推进法治财政的实践及成效 |
四、贵州实践对优化法治财政路径的启示 |
小结 |
第五章 法治财政实践路径(下)——法治体系视角 |
第一节 法治财政在立法领域的实践路径 |
一、强化全国人大的财政权力 |
二、税收立法的改革与完善 |
三、推进财政支出法律建设 |
第二节 法治财政在执法领域的实践路径 |
一、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
二、强化税收执法规范 |
三、严格执行财政支出法律 |
第三节 法治财政在法律监督中的实践路径 |
一、多元多层次财政监督主体的构建 |
二、构建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财政监督 |
三、全口径财政监督体系的构建 |
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
第四节 法治财政保障体系构建 |
一、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二、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3 方法与数据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数据来源 |
1.4 本文的重点、难点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本文的重点和难点 |
1.4.2 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1.4.3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政府间转移支付相关文献综述 |
2.1 财政分权与地区经济增长 |
2.1.1 财政分权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 政府间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 |
2.2.1 政府间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2 政府间转移支付影响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 |
2.3 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与地区经济增长 |
2.3.1 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 |
2.4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结构优化路径 |
2.5 文献评述 |
2.5.1 多级政府间转移支付研究框架 |
2.5.2 需要专门研究省级政府对县市转移支付制度 |
2.5.3 “全口径”视角下的转移支付 |
2.5.4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第3章 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的现状 |
3.1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现状 |
3.1.1 自1995年以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结构和规模的变化 |
3.1.2 近年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分地区现状 |
3.2 我国三类转移支付的结构组成 |
3.2.1 一般性转移支付结构分析 |
3.2.2 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分析 |
3.2.3 税收返还结构分析 |
3.3 我国省对县市转移支付的简要说明 |
3.4 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的最新变化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三级政府框架下的最优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 |
4.1 基本设定 |
4.2 私人部门的优化问题 |
4.2.1 代表性消费者最优选择 |
4.2.2 代表性厂商最优选择 |
4.3 县级政府决策 |
4.4 省级政府决策 |
4.5 中央政府决策 |
4.6 基本结论 |
第5章 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的一个实证分析 |
5.1 本章概述和研究背景 |
5.1.1 本章概述 |
5.1.2 研究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模型 |
5.2.1 理论机制分析 |
5.2.2 理论模型 |
5.3 实证策略与数据 |
5.3.1 计量模型构建 |
5.3.2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省级转移支付回归分析 |
5.5.2 使用工具变量的回归分析 |
5.6 有关转移支付最优规模的讨论 |
5.6.1 县级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 |
5.6.2 省级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 |
5.7 结论与建议 |
第6章 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最优结构的一个实证分析 |
6.1 本章概述和研究背景 |
6.1.1 本章概述 |
6.1.2 研究背景 |
6.2 理论分析 |
6.2.1 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 |
6.2.2 专项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 |
6.2.3 税收返还与地区经济增长 |
6.3 实证策略与数据 |
6.3.1 计量模型构建 |
6.3.2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回归分析 |
6.4.2 县级专项转移支付与地区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回归分析 |
6.4.3 县级收返还转与地区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回归分析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省级三类转移支付回归分析 |
6.5.2 使用各类转移支付工具变量的回归分析 |
6.6 有关转移支付最优规模的结构优化的讨论 |
6.6.1 县级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的结构优化 |
6.6.2 省级转移支付的最优规模的结构优化 |
6.7 结论与建议 |
第7章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国际经验 |
7.1 单一制国家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经验借鉴 |
7.1.1 英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借鉴意义 |
7.1.2 法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借鉴意义 |
7.1.3 日本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借鉴意义 |
7.1.4 南非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借鉴意义 |
7.1.5 小结及启示 |
7.2 联邦制国家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经验借鉴 |
7.2.1 德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借鉴意义 |
7.2.2 澳大利亚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借鉴意义 |
7.2.3 小结及启示 |
7.3 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7.3.1 实行相对规模较大的政府间转移支付 |
7.3.2 一般性转移支付处于优势 |
7.3.3 普遍实行多级转移支付制度 |
7.3.4 实行普遍较高公式化的转移支付 |
7.3.5 实行大多有稳定来源的转移支付 |
第8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研究基本结论 |
8.1.1 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在时空两个维度上有较大的变化 |
8.1.2 中央政府更看重的地区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 |
8.1.3 通过调整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规模促进地区经济增长 |
8.1.4 通过调整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来促进地区经济增长 |
8.1.5 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8.2 有关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 |
8.2.1 分类控制转移支付总的规模 |
8.2.2 优化转移支付的结构 |
8.3 有关研究的进一步展望 |
8.3.1 考虑将多级政府框架引入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SGE)框架 |
8.3.2 进一步研究省级以下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 |
1.3.1 公共服务 |
1.3.2 基本公共服务 |
1.3.3 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 |
1.3.4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1.4 研究方法、框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4.3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经典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经典理论 |
2.1.1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1.2 公平正义理论 |
2.1.3 公共财政理论 |
2.1.4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研究 |
2.2.2 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研究 |
2.2.3 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评估分析 |
2.2.4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路径研究 |
2.2.5 国内外相关研究简要评述 |
第3章 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财政投入现状 |
3.1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1.1 指标选取思路 |
3.1.2 分项指标构建 |
3.1.3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总指标模型和演算 |
3.2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状况分析 |
3.2.1 各省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分析 |
3.2.2 各省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的变动水平分析 |
3.2.3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演变的核密度分析 |
3.2.4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分析 |
3.2.5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差分析 |
3.3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分区域特征分析——基于东中西部的视角 |
3.3.1 东中西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水平特征分析 |
3.3.2 东中西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分析 |
3.3.3 东中西部区域内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特征 |
3.3.4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标准差分析 |
3.4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相关财政投入分析(含东中西和部分城市群) |
3.4.1 基本公共教育 |
3.4.2 基本医疗保障 |
3.4.3 基本社会保障与服务和基本劳动就业服务 |
3.4.4 基本公共文化 |
3.4.5 基础设施建设 |
3.4.6 环境保护 |
第四章 经济发展水平与基本公共服务关系分析 |
4.1 核心指标选取和统计描述 |
4.2 现状分析和模型设定 |
4.3 实证分析 |
4.4 模型检验 |
4.5 主要结论 |
4.6 公共产品供给经验借鉴 |
4.7 实现经济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双促进的对策建议 |
4.7.1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4.7.2 优化税制结构推动经济发展 |
4.7.3 加强区域协同合作 |
第五章 财政收支分权度与基本公共服务关系分析 |
5.1 指标选取和统计描述 |
5.2 现状分析和模型设定 |
5.3 实证分析 |
5.4 模型检验 |
5.5 主要结论 |
5.6 财政分权国际经验借鉴 |
5.7 优化财政分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对策建议 |
5.7.1 明确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 |
5.7.2 调整完善支出结构 |
5.7.3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第六章 财政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关系分析 |
6.1 指标选取和统计描述 |
6.2 现状分析和模型设定 |
6.3 实证分析 |
6.4 模型检验 |
6.5 主要结论 |
6.6 转移支付国际经验借鉴 |
6.7 完善转移支付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6.7.1 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6.7.2 加强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管理 |
结论 |
附录 |
附表1 2008-2017年中国基本公共服务总体保障水平变动情况表 |
附表2 2014-2018年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表 |
附表3 2007-2017年基本公共教育水平指数表 |
附表4 中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指数 |
附表5 中国基本社会保障与服务水平指数 |
附表6 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水平指数 |
附表7 中国基本劳动就业服务水平指数 |
附表8 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指数 |
附表9 中国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数 |
附表10 中国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数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激励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财政努力度测算 |
1.2.2 财政转移支付理论依据 |
1.2.3 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相关性 |
1.2.4 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激励作用的政策建议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财政转移支付与财政努力研究的理论分析 |
2.1 财政转移支付相关理论 |
2.1.1 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及形式 |
2.1.2 财政转移支付的必要性 |
2.1.3 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 |
2.1.4 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效应 |
2.2 财政努力相关理论 |
2.2.1 财政努力的含义 |
2.2.2 财政努力的影响因素 |
2.2.3 财政努力的衡量 |
2.3 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理论分析 |
2.3.1 转移支付总量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 |
2.3.2 纵向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 |
2.3.3 横向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 |
2.4 小结 |
第3章 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现状 |
3.1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内容 |
3.1.1 税收返还制度 |
3.1.2 一般转移支付制度 |
3.1.3 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
3.2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现状 |
3.2.1 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分析 |
3.2.2 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分析 |
3.2.3 财政转移支付的区域分析 |
3.3 财政努力度测算 |
3.3.1 财政努力测算方法 |
3.3.2 各省财政努力度测算结果分析 |
3.4 小结 |
第4章 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4.2 模型构建 |
4.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4.3.1 平稳性检验 |
4.3.2 实证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4.5 小结 |
第5章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激励设计存在的问题 |
5.1 税收返还制度激励设计存在的问题 |
5.1.1 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激励效应较弱 |
5.1.2 存在地区间的逆向调节效应 |
5.2 一般转移支付制度激励设计存在的问题 |
5.2.1 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激励设计存在的问题 |
5.2.2 分类拨款制度激励设计存在的问题 |
5.3 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激励设计存在的问题 |
5.4 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缺失 |
5.5 小结 |
第6章 国外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经验借鉴 |
6.1 美国:以专项转移支付为主 |
6.1.1 美国联邦转移支付形式 |
6.1.2 美国转移支付项目 |
6.1.3 监督管理 |
6.2 德国:以横向转移支付为主 |
6.2.1 增值税预算均衡性分配 |
6.2.2 州际间横向转移支付 |
6.2.3 联邦补充拨款 |
6.3 日本:横纵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 |
6.3.1 转移支付方式 |
6.3.2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
6.4 国外转移支付制度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6.4.1 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 |
6.4.2 采用科学化的公式进行资金分配 |
6.4.3 注重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作用 |
6.4.4 有较为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依据 |
6.5 小结 |
第7章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激励设计与保障措施 |
7.1 指导思想 |
7.1.1 总体目标 |
7.1.2 主要原则 |
7.1.3 基本思路 |
7.2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激励设计 |
7.2.1 一般转移支付制度设计 |
7.2.2 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设计 |
7.2.3 税收返还制度设计 |
7.2.4 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设计 |
7.3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 |
7.3.1 合理划分财力、事权与支出责任 |
7.3.2 完善地方税体系 |
7.3.3 健全转移支付法律法规体系 |
7.3.4 推动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 |
7.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9)基于转移支付视角的公共医疗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特色与不足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外研究现状 |
一、对医疗财政均衡问题的研究 |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研究 |
第二节 国内研究现状 |
一、关于医疗转移支付的研究 |
二、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的研究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第二章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相关概念 |
一、转移支付的概念 |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 |
三、我国转移支付历程 |
第二节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公平正义理论 |
二、公共财政理论 |
三、财政法定主义 |
四、公共支出理论 |
五、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公共医疗转移支付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医疗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医疗财政体制改革时期的医疗转移支付制度 |
二、农村税费改革时期医疗转移支付制度 |
三、农村医疗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时期医疗转移支付制度 |
第二节 公共医疗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内在影响机制 |
一、转移支付制度是促进公共医疗均等化的必要条件 |
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公共医疗均等化的内在机制 |
第三节 我国公共医疗转移支付的现状 |
一、公共医疗转移支付的规模分析 |
二、我国医疗转移支付制度取得的成果 |
第四节 我国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
一、转移支付标准过低 |
二、转移支付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责任划分不明确 |
四、地方政府转移支付责任与能力不匹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公共医疗转移支付效应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样本选择与模型设计 |
一、样本选择 |
二、变量与模型设定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模型一实证分析 |
二、模型二实证分析 |
第四节 回归结果分析 |
一、模型一回归结果分析 |
二、模型二回归结果分析 |
第五节 实证结论分析 |
第五章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借鉴及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转移支付制度经验借鉴 |
一、美国的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制度 |
二、日本的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制度 |
三、英国的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制度 |
四、德国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第二节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国际借鉴对我国的启示 |
一、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 |
二、转移支付方式的规范化和公式化 |
三、加强转移支付制度法制建设 |
四、转移支付要不同形式配合使用 |
五、正视转移支付的负面影响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转移支付体系 |
二、提升目前公共医疗转移支付体制的水平 |
三、再次强化和改进公共医疗转移支付机构 |
四、改进省以下级别的公共医疗转移支付制度的构建 |
五、完善转移支付的法制化建设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采用的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比较归纳法 |
1.3.3 规范分析法 |
1.3.4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内容和论文整体结构图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国家治理 |
2.1.2 央地财政关系 |
2.1.3 财政分权 |
2.2 国家结构理论 |
2.2.1 两种类型的国家结构与权力分配 |
2.2.2 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异同 |
2.2.3 集权与分权的比较 |
2.3 财政联邦制理论 |
2.3.1 分权制衡理论 |
2.3.2 “AMS视角”的财政联邦制理论 |
2.3.3 第二代财政联邦制理论 |
2.4 公共选择理论 |
2.4.1 财政集权下的公共福利损失 |
2.4.2 财政分权下公共产品提供不足 |
2.5 委托-代理理论 |
2.6 转移支付效应理论 |
第3章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建国后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历程与评价 |
3.2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现状 |
3.2.1 中国当代财政分权现状 |
3.2.2 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的二元体制 |
3.2.3 财政单一制的三种模式 |
3.2.4 碎片化权威和事实联邦主义 |
3.2.5 分税制现状与国地税合作 |
3.2.6 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现状 |
3.3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存在问题分析 |
3.3.1 财权事权及支出责任界定不清 |
3.3.2 央地财政关系中民主化程度不足 |
3.3.3 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乏,地区差异扩大 |
3.3.4 政府层级过多,税种规范划分难度大 |
3.3.5 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科学性 |
第4章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分析与实证 |
4.1 中国式财政分权与“集权-分权”底线的思考 |
4.2 财政分权度的衡量方法 |
4.2.1 包含人事任命权重的财政分权度衡量方法 |
4.2.2 最优财政分权度的衡量 |
4.2.3 事权财权划分效果评价方法 |
4.2.4 事权财权匹配度指标 |
4.2.5 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下中央分担比例的改进方案 |
4.3 分税制、宏观税负与税收痛苦指数 |
4.4 我国转移支付效应的实证分析 |
4.4.1 央-地转移支付对各省经济增长的影响 |
4.4.1.1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 |
4.4.1.2 描述性统计与计量分析 |
4.4.1.3 建立回归模型 |
4.4.1.4 实证分析及结论 |
4.4.2 央-地转移支付对各省人均收入的影响 |
4.4.2.1 数据选取与描述 |
4.4.2.2 建立模型 |
4.4.2.3 分析与结论 |
第5章 央地财政关系的国际借鉴 |
5.1 现代国家央地财政关系的几种模式 |
5.2 英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2.1 英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2.2 英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2.3 英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2.4 英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3 美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3.1 美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3.2 美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3.3 美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3.4 美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4 俄罗斯的央地财政关系 |
5.4.1 俄罗斯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4.2 俄罗斯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4.3 俄罗斯联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4.4 俄罗斯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5 德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5.1 德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5.2 德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5.3 德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
5.5.4 德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6 法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6.1 法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6.2 法国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6.3 法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6.4 法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7 日本的央地财政关系 |
5.7.1 日本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7.2 日本央地税收划分 |
5.7.3 日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7.4 日本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8 印度的央地财政关系 |
5.8.1 印度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8.2 印度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8.3 印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8.4 印度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9 国际央地财政关系总结与借鉴 |
第6章 中国央地财政关系改革建议 |
6.1 完善央地财权事权划分,破解财权二元结构 |
6.2 加快财政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
6.3 完善分税制,增加地方主体税种 |
6.4 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5 加强“基层反馈”和主观偏好表达 |
参考文献 |
在学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研究[D]. 王瑞琳.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2)
- [2]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D]. 李晓鹏. 河北大学, 2021(09)
- [3]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视域下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D]. 黄华.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5]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D]. 刘元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6]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结构优化研究[D]. 卢崇煜. 中央财经大学, 2020
- [7]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政策研究[D]. 韩国英.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8]激励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D]. 任嘉鑫.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4)
- [9]基于转移支付视角的公共医疗制度研究[D]. 方静培. 厦门大学, 2019(02)
- [10]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D]. 周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标签:转移支付论文; 财政支出论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政府支出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