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四届吴玉章奖人文社会科学语言文字组评选结束(论文文献综述)
罗曼[1](2021)在《《人民日报》1949-1966年副刊文学写作与传播研究》文中认为
宋菲[2](2020)在《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及其实现》文中研究说明裁判说理也即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其目的是通过阐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理由,增强裁判行为的公正度和透明度,促进审判权的规范行使,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实司法中,裁判说理是一种动态过程,核心在于如何有效构建裁判理由,内容是阐释法律规范、基本原则、道德习惯、政治政策、指导案例等如何现实运用于司法裁判,遵从何种标准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裁判说理是针对特定主体的说服过程,主要涉及“谁在说”“向谁说”以及“怎么说”三个方面,并以“可接受性”作为说理的最终目标。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以法律商谈和法律论证(论辩)作为理论工具,具体包括说理理念、说理形式和主要内容三点。在理念方面,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遵从“规范性”和“有效性”双重指引,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效果;在形式方面,无论是针对多数类案的“一般化”说理,还是针对具体案件的“个性化”说理,只要符合基本格式规范要求,就能达到可接受性目标;在内容方面,可接受性说理既针对“事理”和“法理”,也针对“情理”和“文理”,覆盖整个裁判文书。从说理可接受性的衡量标准来看,因主客体不同,我们可从裁判理由本身和裁判文书受众两个方面进行构建。前者表现在,裁判说理必须是一个好的论证(论辩)的过程。受前提是否可接受、前提对结论的支持度、前提与结论的相关性等因素影响,它应满足“论证不违反逻辑要求”“结论要回溯到法律规范”“事实叙述清晰并言之有据”等具体要求;后者表现在,裁判说理还必须是一个理性对话过程,要充分考虑作为特殊听众的法律职业者,和作为普通听众的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不同心理认同和价值判断,借助法律商谈和心理学判断实现信服而不是威服或压服。基于该具体内容和衡量标准,符合可接受性要求的裁判说理主要包括以下三条实现路径:第一,制度方面要构建完善的说理体制机制,为可接受说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第二,技术方面要厘清裁判文书撰写格式和要求,为可接受性说理提供内在形式要求;第三,运用法律方法构建裁判理由的论证标准,为可接受性说理提供方法论保障。如上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基本思路从应然界定了“何谓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这是文章的理论部分。现实裁判中,可接受性说理只是一种理论愿景,可接受性不足反而是司法的常态。因此,如何有效把握这些问题并针对原因进行分析,则成为了提升裁判释法说理水平的重要方面。该章节以“说理”为关键词,在北大法宝全文搜索并随即抽取600个将原审案件“说理问题”作为上诉或申诉意见的典型案例作为案例样本池。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可将说理可接受性不足的表现概括为:第一,不说理或概括式说理;第二,说理空洞化或程式化;第三,即兴说理或任意说理;第四,判非所请或论证不清。结合当下已有的法官专业素质、法官经验阅历、司法体制、司法环境、说理评价与激励机制以及法官枉法裁判等原因分析,以是否具有直接影响性和可操作性为删选标准,我们可将这些原因归为:重结果轻说理的司法理念,司法保障制度和技术规范不健全,以及忽视运用法律方法构建说理标准三类。这也是文章第三、四、五章主要围绕并试图解决的内容。实现可接受性说理要有健全的外部保障机制。裁判文书说理尽管是一种法官个人行为,但是该说理活动必须在特定司法语境中才能发挥更大优势。结合当下司法实践,助推裁判说理的外部保障机制主要有如下三方面:第一,案件分流机制实现针对性说理;第二,裁判公开机制倒逼规范说理;第三,评价激励机制促进主动说理。繁简分流的主要任务是针对每一类案件确定不同的分流标准。明确疑难、复杂案件,诉讼各方争议较大的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案件等需要重点说理的案件类型;裁判公开可以通过“倒逼”机制促使裁判者将自己的“成果”予以展现,使得裁判文书符合特定格式和论证要求。而且面对司法质疑,该公开机制亦可保护法官敢于说理;评价激励机制可以针对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和解释确立恰当的评价标准。与此同时,各级法院也在探索将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作为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并计入法院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可接受性说理还必须要满足内在的说理技术规范,主要是指裁判文书说理的格式和语言要求。结合裁判文书特点,该技术规范主要表现在裁判文书的格式体例、说理语言和文书样式三方面。在格式要求方面,不同类型裁判文书的说理要求、说理标准及说理重点各有不同,我们必须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方面意见”来构建裁判说理的基本框架,进以证据审查说理、事实认定说理、法律适用说理、自由裁判说理作为主要说理层面:在语言要求方面,必须要以听众需求为导向,裁判用语要准确规范而不应模糊抽象,裁判表述风格要沉稳平实而不哗众取宠,裁判表达要逻辑清晰而不笼统含混;在文书形式创新方面,为增强说理效果,法官可在一般的描述性裁判文书格式基础上,尝试进行要点引导式说理和表格式说理等技术创新。除了外在机制保障和内在技术规范外,实现可接受性说理的一个重要路径就是有效运用法律方法,主要包括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法律修辞三种。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说理的首要方法。其作用是明确法律中不确定性概念的真实含义;法律论证是裁判说理的核心方法。裁判说理的实质就是法律论证过程,该方法以可接受性为论证标准,通过逻辑分析进路、论题学进路和商谈程序进路实现裁判过程可接受性;法律修辞方法能增强可接受性说理效果,主要功能就在于构建说理的语境并明确说理效果。具体到说理活动中,这些方法主要运用于如何基于可接受的衡量标准构建裁判理由,以及阐明构建中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比如,运用法律原则进行说理关键在于阐释“依照原则确立规则”的过程;运用道德情理说理时重点在于实现裁判的价值指引,在合理把握情理说理偏差基础上明确具体的说理标准;运用社会习惯进行说理首先要进行习惯识别,说清习惯作为裁判理由所应具有的规范要件,接着要阐明“事实性”习惯向“规范性”习惯的转化;运用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进行裁判说理重心在于以案释法,阐释指导案例的论证推理过程,侧重论述“区分同案”和“形成同判”的具体说理要求。
顾莉[3](2019)在《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价值目标的“最大公约数”,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就是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并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其中,家庭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场域,家庭不仅要养育家庭成员,还肩负着为社会培育合格社会成员的责任。与学校、社会等其他培育渠道相比,家庭培育具有特殊的比较优势,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价值观养成具有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培育主要是通过家风实现的,因为家风在本质上体现的就是家庭群体的价值观念,是绝大多数家庭成员都能基本认同的价值取向。在特定家风中成长的家庭成员无形中就会受其熏陶,对价值观的形成产生深厚而持久的影响力。但是,家风在性质上有优劣之分,在特定历史时期,被认为是优秀的家风总是与当时当地的主流价值观相吻合的家庭风气,只有优秀家风才能充分发挥对主流价值观培育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当前要想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家庭培育,首先就要创建当代优秀家风。这就是本文选题“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出发点。当前,通过家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难点在于,很多家庭没有意识到“为什么要在家庭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此尚未形成足够的自觉意识。为回答该问题,本文采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理论上厘清家风的本质、家风和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关系,阐明家庭和社会在对“现实的人”的培养目标和责任上具有一致性,进而提出良好家风是个体、家庭、社会在价值取向上的理性共识,良好家风应主动将主流价值观融入到家风建设中去,并自觉对家庭成员进行主流价值观的培育,培养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符合社会需要的人。为进一步探究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中,如何通过家风建设促进主流价值观培育的,本文对传统家风和红色家风进行了考察。传统家风是中国古代传统哲学、伦理道德、价值体系等精神文化在家庭生活中的体现,通过家训、家书、家祠、家谱以及日常言行等形式在价值观培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家风蕴含丰富的优秀文化基因,是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但不可否认的是,传统家风从根本上说是为封建专制统治服务的,宣扬的是封建社会主流价值观。因此,对传统家风应当批判继承,合理借鉴并推陈出新。红色家风是指以优秀的中国共产党人为核心,领导广大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实践中,自觉将马克思主义先进理论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并用于家庭教育,通过优秀共产党人言传身教,形成的兼具革命性、先进性和民族性的家庭风尚,并借助群众性生产运动、法律法规、舆论宣传、思想改造等路径在人民大众中得以推广普及。红色家风传播了崭新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在社会主义新中国主流地位的确立。红色家风不仅是当代优秀家风建设的宝贵来源,更是在当代家风建设中继续保持着旺盛生命力,发挥家风建设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对传统家风和红色家风的研究,得到如下启示:主流价值观需要通俗化、生动化、大众化才能融入家庭;家风必然会随着主流价值观在社会变革中发生演变;家风建设必须要在先进理论指导下,对传统家风批判继承、推陈出新,才能创建优秀的新家风等,为当代家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培育提供借鉴。当前我国随着社会的变革、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理念的变化,家风也呈现出新特点和新问题,如大家族意识淡化、小家庭观念增强;传统与现代家风并存;对未成年子女“重智轻德”现象较普遍等。为进一步发挥当代家风在个人发展、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对家风进行有指导性地建设。在进行家风建设时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确保家风的方向性;传承优秀传统家风,彰显家风的民族性;把握世情、国情和民情,体现家风的时代性;结合现代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风的科学性;尊重家庭个性特征发展,包容家风的多元性。当代优秀家风在价值内蕴上应当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在内涵体系上应表现为:以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爱国爱家、家国共建的新型家国关系;以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共生共荣、共享发展的新型群己关系;以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敬业奉献、向上向善的新型处世原则。当代优秀家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共同的历史和文化渊源,产生于共同的时代背景之下,有着共同的培育对象,这就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培育,用优秀家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可能。但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面向不同价值主体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主体是国家,是国家的建设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主体是社会,是社会的建设目标;只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才是直接面向个人的。而家庭培育的对象仅仅是个人,如果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再次整合和主体转化,就可能在家庭培育中忽略国家和社会的价值目标,从而造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培育中的部分缺失。所以,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首先就是要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有内涵,针对家庭培育的特殊性,以个人为主体,进行目标导向的重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国家、社会层面价值要求,都融入到个人价值观的培育目标当中,形成基于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公民培育、基于社会层面的个体社会化培育、基于个人层面的健全人格培育三个目标导向。在形成目标导向的前提下,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还要借助科学有效的方法,提升培育的有效性。如果价值观不正确,方法再好也枉然;价值观正确,但不注重方法,其效果甚微,甚至适得其反;只有价值观正确,并运用有效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卓有成效。所以,在家风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方向和灵魂,科学的培育方法是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培育的方法主要包括:通过塑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家庭成员的价值观进行无形的熏陶和濡染,这是优秀家风最有效的培育方式;家长提高自身理论素养,掌握价值观培育有效手段,强化对子女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灌输与引导: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特别是父母自身的言行举止在对子女价值观培育中的示范作用;通过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与感化,在爱教结合中促进并达成价值观上的认同和共识;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家长发挥主动意识,积极规划、正确引导、适时升华,在实践中让家庭成员体验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还应建构有效的机制,激发家庭培育的动力,提升家庭培育效果,实现外部环境的协同助推。首先,建构家庭培育的动力激发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培育的根本动力,就是要通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保障人民意志、人民权利、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这样才能使个体、家庭、社会的价值需要得到真正的统一和最大化的满足,也才能激发个体和家庭自觉主动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风建设的指南,并在家庭成员中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建构家庭内部优秀家风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通过目标激励、情感激励、物质激励等方式,形成家庭成员间良性互动的肯定性引导机制;另一方面通过义务性约束、警示性约束、惩罚性约束等方式,形成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对个体不良行为或价值取向发挥否定性鞭策机制。最后,建构外部环境的协同助推机制,包括:学校教育的家庭辐射,充分发挥学校价值观培育的优势,实现青少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反哺”;社会环境的文化渗透,通过丰富的社区文化促进优秀家风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氛围;大众传媒的舆论宣传,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优势,大量弘扬优秀家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层次传播;国家权威力量的积极引导,通过顶层设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手段引导优秀家风建设,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培育有效运行。
徐亚强[4](2019)在《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大学出版社是依托高等学校成立的出版机构,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地位上,都是我国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出版社的重要任务是学术出版,这不仅是其与生俱来的出版使命,更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因此而成为我国学术出版的重镇。当前,在出版社会效益越来越受到重视,以高质量为导向的精品出版成为趋势的背景下,我国出版业总体呈现精品不足的局面,大学出版社自然也不例外。基于此,本文选择大学出版社这一重要主体,从精品出版的角度切入,分析其精品学术出版的概况以及面临的问题,从而提出优化方案。考虑到精品出版的特定背景以及我国大学出版社的发展阶段,本文所探讨的学术出版主要限定于学术图书的出版。本文主要通过文献分析法、调查研究法和案例比较分析法完成研究。文章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首先,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对选题所涉及的关键要素如大学出版社、学术出版以及精品学术图书进行概念界定,并且尝试总结出精品学术出版的关键要素图,为后文的研究内容确定范围;其次,以出版界重大奖项、学术界重大奖项以及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作为精品学术出版的参照,调查统计大学出版社在其中的获奖及参与情况,以此了解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的基本概况,同时对精品学术出版的理论逻辑和实践经验形成基本认识;再者,在概况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总结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面临的问题,从而为优化方案的设计提供确切的目标;次之,选取国内外在学术出版领域坚持精品战略的大学出版社进行案例研究,国外选取以学术出版着称的哈佛大学出版社,国内选取已形成学术品牌的北京大学出版社,总结其精品学术出版的现状及策略,并进行对比分析,探求不同出版背景下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的有益经验,为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提供可行的思路;接着,针对问题,并结合案例分析得出的启示,为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提供优化策略;最后,为全文作总结。通过研究,本文认为精品出版是学术出版的发展趋势,学术出版精品化是大学出版社的发展方向。面对目前精品不足的具体问题,大学出版社要实现精品学术出版,其首要前提是进行精准定位,回归学术本位,并且制定中长期规划,其次是从内容、机制、资金和人才四个方面进行能力建设。此外,外部的学术评价体系还需继续优化,以此为大学出版社提供学术环境保障。
刁芳远[5](2017)在《论司法公信的实现 ——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视野》文中指出司法公信作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主观评价,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型塑与社会信任的整合,而我国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由于缺乏自生自发的内在逻辑,导致社会信任与政治信任都存在一定缺失,在这种情形下,研究司法公信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从政治层面来看,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量部分主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等,(2)这表明我国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已经从稳定温饱的生活秩序转变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能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民众的政治信任,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深刻的政治意义。第二,从社会层面来看,网络信息的传播与公共理性的发育使公民越来越关注政治参与和正义实现,社会话语作为与政治话语相对而生的话语类型逐渐在信息下放过程中获得了话语权,民众以此言说正义、表达诉求。司法环节独有的开放程序与公正面向使其成为民众表达诉求的正规途径,国家与社会据此逐渐形成有组织、有制度的规则化沟通,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鲜明的社会意义。第三,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法律文本与司法制度大量引自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域外资源与本土传统不可避免产生紧张,而且西方法治资源依托的政治理念异质于我国的政治制度。我们应该在司法领域中通过法律话语融通政治意识形态与民意或公共理性,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现实的法律意义。正是基于司法公信的时代意义与政治功能,我党对司法公信、司法公正给予高度重视,多年来持续通过政治决策推动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在政治话语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与“永远在路上”的司法改革形成对照,我国的司法公信力仍有待于提升,民意与司法的冲突不时出现,而且民众的评判对象不仅指向司法程序中的法律话语,更隐然指向法律话语背后的意识形态。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超然,我国现代司法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就被打上了深深的政治烙印,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当司法公信受到意识形态影响时,理论界基于法律确定性与司法中立性的考虑,发出“去政治化”的主张,要求司法程序独立自治。然而,无论是从国情出发,还是遵循司法规律,我们更应该致力于探索如何在司法领域中既履行政治使命,回应社会需求,又实现公平正义,保证法律的确定性。这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事实上,围绕着法律的确定性主题,国内外学术界持续不断地进行着研究。在西方,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学术流派针对法律系统的开放与封闭问题展开了激烈持久的争论。近世以来的社会实践表明法律系统包括司法程序不可能全然脱离社会环境孤立存在。在“自治型法”向“回应型法”演变过程中,关于司法程序对社会问题的回应是否遵循了法律的价值原则又引发了新争论。批判法学派与现实法学派包括后现代法学流派都指出了司法判决中的意识形态因素,认为潜藏的意识形态有损司法公正,前述理论所持的批判视角对保持法律确定性问题起到了启发作用。与国外的研究相对照,我国理论界关于司法公信的研究成果丰富又卓着,围绕司法程序的完善、司法制度的构建、司法理念的变迁等问题发表了众多深刻独到的见解,但现有研究大多着眼于司法程序的内部构造,较少选取外部视角,即使有研究从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入手,也多注重二者的冲突,未能将其置于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融通的视野之下。本文以司法公信为研究对象,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研究视野,以司法公信的实现为基本进路,以民意与司法的冲突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哲学、法律社会学与历史研究的方法,反思我国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原因,通过指出司法公信融通意识形态与民意面临的关键问题,参考卢曼系统论法学的理论阐述,提出司法公信的实现条件。围绕主题,本文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层层深入的论述。首先,通过对民意与司法冲突的具体考察,指出民意与司法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于意识形态的司法越界。通常人们容易将民意与司法的冲突原因归结于民意的偏颇与不理性。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表明,民众不满司法判决的主要原因是意识形态的司法越界导致司法判决违背了通行的法律准则和道德认知。当法律话语未能传输正义而是为判决背后的意识形态作法律证成时,就会导致一系列司法乱象。第二,以“意识形态应如何与法律话语相关联”为问题导向,对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理论内涵进行阐明,对二者的融通路径进行建构。虽然法律话语与政治话语分属不同的话语类型,但政治意识形态与法律意识形态的相通性使二者在意识形态层面具有融合的可能性。只是作为以政治话语为载体的意识形态,在通过司法程序追求民众精神层面的政治主导时,应该通过法律创制、司法政策、司法衡量、司法调解等规范路径。第三,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路径为理论依据,分析了我国革命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政治化”改革缘何导致法律虚无主义。通过回顾革命根据地与建国初期的司法改革,指出司法过程的全面政治化虽然有效满足了当时的政治需要,但却使司法制度和司法活动陷入法律工具主义的泥潭。虽然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正规化建设,但政治权力对法制需求的减缓仍然使法律虚无主义盛行。第四,在揭示法律虚无主义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改革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专业化改革为何发生政治转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改进了执政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方式,开始了司法的专业化改革。但由于以“司法”和“法院”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不能有效回应社会矛盾,致使司法改革发生政治转向,由此法律人担忧司法正义的折损。需要注意的是,将“司法政治化”与“司法政治性”混为一谈的理论误区不仅不利于我们解决问题,而且使许多问题复杂化。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关键是如何实现司法政治化与司法专业化的均衡。第五,保持“司法政治性”,同时避免“司法政治化”,这就需要在司法程序中发挥法律话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律话语融通意识形态与民意或公共理性。目前在该问题上有两点需要认真对待:一是党的领导与司法权威的统一,二是司法权威与传统权威的统一。我国大众话语的兴起已经形成对政治话语的挑战,而法律话语正在成为融通意识形态与民意的良性媒介,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政治意义。但我们一方面需要完善党支持司法的领导方式,另一方面需要融合司法权威与传统权威。第六,针对前文提出的“如何在司法程序中发挥法律话语主导作用”的问题,本文参考卢曼系统论法学中关于法律演化的理论阐述,保持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结构性关联,以此为理论前提,明确了实现司法公信的六个必要条件。根据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法律系统是社会中一个独立的功能系统,法律之所以能在社会变革中保持稳定都依赖于政治系统的支撑,二者之间的联系属于结构性联系。所以实现司法公信必须要实现审判独立、司法中立、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效率,必须面向“有规则的政治”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改革。最后,总结全文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开放性问题。司法程序不能脱离意识形态的政治导向,但基于法律确定性与实现司法公信的考量,应保证司法程序的独立性,保持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结构性联系。另外,对“司法感受”的把握须注意遵循司法原则,避免陷入任意性与世俗性。
李彬[6](2015)在《新时期:社会变迁与新闻变革札记》文中认为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新闻变革似有一种正反合的三部曲:八十年代高度政治化、九十年代去政治化与新世纪以来再政治化。文章由此政治视角审视了新闻传播领域的一系列演化及其社会历史背景,在纷繁复杂、众语喧哗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梳理归结中国新闻变革之轨迹、踪影与脉络。
戴勇[7](2015)在《《中华诗词》与新时期旧体诗词的传播及创作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杂志—文体——文学”的理论思路,考察《中华诗词》杂志与旧体诗词文体的互文关系。通过分析《中华诗词》杂志的传播机制,讨论以《中华诗词》为代表的旧体诗词传播媒介,对于推动新时期旧体诗词文体发展的意义与作用。本文的主体部分以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分析民国以来旧体诗词传播媒介与旧体诗词创作的关系;《中华诗词》与中华诗词诗词学会创立的过程及宗旨;《中华诗词》杂志所刊载的不同类型旧体诗人诗作的创作特征;《中华诗词》杂志在新时期文学场中的传播机制以及民国《学衡》与岭南《当代诗词》对于《中华诗词》杂志运行发展的启示。具体而言,本文第一章从文体与媒介的关系,考察民国以来旧体诗词传播媒介与旧体诗词的命运关系。以新时期为界,民国初年至改革开放期间,旧体诗词传播主要以传统纸质媒介为主,其发展趋势是从遮蔽到疏离(1910-1920年代)、从复苏到初兴(1930-1940年代)、从压抑到抗争(1950-1970年代)。新时期以来随着电子媒介与传统媒介的互动,旧体诗词在新媒体时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状态,开始由抗争走向复苏。第二章讲述《中华诗词》杂志的创办对旧体诗词地位重中的意义。1987年,中华诗词学会成立,1994年《中华诗词》杂志创刊,中华诗词学会的成立促成了这一权威旧体诗词刊物的诞生。而《中华诗词》杂志的创办,又极大重中了旧体诗词的文体地位、社会地位及文学史地位。第三章研究以《中华诗词》杂志为中心的旧体诗人群体的旧体诗词创作。从《中华诗词》所刊载的诗人群体的年龄层次来看,可以分为“诗坛耆老”、“吟坛百家”及“吟坛新人”三大类别。“诗坛耆老”诗人群的代表有夏承焘、唐玉虬、俞平伯等;“吟坛百家”诗人群的代表有叶嘉莹、林从龙、刘征、李汝伦等;“吟坛新人”诗人群的代表有尽心、熊东邀、程羽黑、王亚平等。这三大诗人群体基本上涵盖了20世纪旧体诗词诗人群的老、中、青三代。“诗坛耆老”旧体诗人群常常书写抗日救国相关的重大题材;“吟坛百家”诗人群亦以诗作记录历史的重大事件,及反映现实针砭时弊;而“吟坛新人”诗人群由于其出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其诗作充满了新时代的气息及现代色彩。此外《中华诗词》杂志所载不乏“老干体”诗作,“老干体”诗作在内容上以反映时代主题为旨归,在艺术上有“官气化”、“口号化”之弊,种种弊端最终导致了诗歌意境的缺失。第四章透视《中华诗词》杂志的传播机制。《中华诗词》杂志在传播旧体诗词时,其运作方式有四。其一是政治化运作策略,具体表现是请名人做主编,利用名人的效应增加杂志的影响力度。其二是商业化运作策略,具体表现在举办各类旧体诗词大赛,开设各类中华诗词研修班,以发掘人才培养新人。开通中华诗词学会网,实现网络与纸媒的联姻。刊载广告,增加杂志收益。其三是社会化运作策略,具体表现是诗教走进校园,走向西部,走向大众。其四是文学化运作策略,具体表现在开辟专栏,培养新人。此外分析《中华诗词》杂志在传播旧体诗词时所形成的误区。第五章以纵向和横向的视角,分别以民国《学衡》与当代岭南《当代诗词》作为参照系,探讨这两本杂志对《中华诗词》杂志运营的启示。结语部分叙述旧体诗词暨《中华诗词》杂志在新时期的命运。由于国家权力部门的重视及民间文化保守思潮的兴起,旧体诗词在新时期复苏姿态不容置疑,与此同时,《中华诗词》也将迎来杂志蓬勃发展的新的契机。
刘红[8](2014)在《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泽研究(1895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纵观近代中国教育发展史,教育翻译自始至终参与了推动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重要历史进程。可以说,教育翻译对近代中国每个时期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过重大的历史性贡献。教育翻译及其成就直接关系着中华民族的振兴,引导着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作为教育翻译活动主体的中国留学生则扮演着多重角色,他们既是翻译者和传播者,也是新式教育的学习者和实践者。正是留学生的教育翻译促使西学得到全面而系统的引入,使外国先进的教育制度、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在中国得以更好的传播与吸收,从而加快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由是可见,研究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及其对中国近代教育改革、教育学科体系的创立以及教育理论中国化的深远影响,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研究意义与现实借鉴价值。那么,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如何兴起和发展?翻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采取什么样的翻译策略和方式?对近代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这种教育翻译及其成果对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进程有何影响?这些翻译者们在各个发展时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为了回答此等问题,本研究采用“翻译目的论”和“多元系统论”为理论分析框架,作出下述层次有序的探讨:文章导论部分主要陈述了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确定了研究范围并对有关概念进行界定;分析了选题所处领域的研究现状;阐明了作者的研究思路、理论及方法。第一章探讨了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活动的兴起。包括留学生教育翻译兴起的历史背景、留学生教育翻译群体的形成、以留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翻译机构以及主要传播载体。第二章阐述了1895~1937年间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运行轨迹。包括教育翻译的发展脉络、教育翻译动机模式的演变、教育翻译方式的选择与变衍、教育翻译成果展现形式的演化以及教育翻译过程中留学生多重角色的扮演,从而勾画出甲午战争后至抗日战争前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演进轨迹。第三章主要梳理了1895~1937年40余年间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主要内容,借以探寻在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留学生通过翻译向西方教育引进和借鉴的具体内容。包括教育交流过程中产生的口头、笔头文献资料,如教育制度、教育着作及讲义、教科书、教学方法、教育演讲以及教育小说等内容的翻译。第四章论述了留学生的教育翻译对中国近代教育改革的影响。诸如教育制度的翻译为中国新型教育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可资参考的蓝本,促进了中国教育制度的现代化;教育理论的翻译使得德国赫尔巴特教育思想、美国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等得以在中国传播与接受,带来了教育观念的嬗变、教育宗旨的更新,从而促进了教育思想的现代化;教科书的翻译为新式学校提供了丰富而切用的教学材料,使西方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尤其是教育学知识得以传播与推广,从而促进了学校教学内容的变革;教学方法的译介使得西方先进的教学方法得以在中国传播与实践,从而使学校教育逐步走向科学化和民主化。第五章论述了留学生的教育翻译对教育中国化的影响,包括留学生在借鉴的基础上开始了教育中国化的早期探索,试图通过借鉴来创建中国的教育学以及教育学科体系,在结合本国教育实际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文章结语部分主要是对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主要特色进行总体性的归纳总结,肯定留学生教育翻译的历史贡献,指出教育翻译存在的主要不足之点,并对今日中外教育交流如何更好地进行教育翻译提出个人的思考和建议。
易耕[9](2012)在《新闻学研究的最高奖项——记第六届吴玉章新闻学奖评奖活动》文中研究说明2012年10月3日,第六届吴玉章新闻学奖颁奖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陈力丹的《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胡泳的《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林爱珺的《知情权的法律保障》、吴廷俊的《中国新闻史新修》、王润泽的《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业及其现代化》等五部学术专着获奖。
王兵[10](2012)在《大连音乐文化生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东西方“四色文明”碰撞、交融,南北夏夷八方诸族文化汇聚、共生,共同孕育形成了时空二维交汇下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环境。以“闯关东”为主体人群而行成的“海南丢”文化,虽然文本文化的积淀厚度相对单薄贫弱,但却拥有并创造了属于“海南丢”文化人群所特有的丰富、多姿、多彩的口传音乐文化。承载着历史的沉重与民族艰难的“海南丢”们,在大连这样一个特殊的“四色文明”时空二维场域之中,变艰辛为安适,化苦痛为力量,以微笑面对苦难,载歌载舞,尽情狂欢,使得儒家礼乐文化濡染、浸润、教化下而蛰伏的音乐性(“缪斯的本能”),被滋养着、哺育着,被唤醒,焕发出审美超越的光芒,彰显出人性复归的原始生命魅力,凝结成大连人“苞米面肚子,料子裤子”的审美理想,形成了对审美人生的自觉追求,完成对物质和生命的有限性的审美超越和复归的统一。在大连这方视听文化和口传文化肥沃丰厚的土地上,在“现在”、“现成”的审美时空场域之中,审美主体感知“一触即觉,不假思量计较”之“显现真实”的在场之美,使得精神得到了解放,情绪得到了渲泄,情感得到了高扬,感受“华奕照耀”,体验“动人无际”的音乐艺术审美。优良的口传文化视听艺术氛围,肥沃的群众文化艺术土壤,形成了大连良好的音乐教育文化生态环境和群众社会艺术氛围,为孕育、培养与造就铁源、秦咏诚、谷建芬、徐沛东、潘兆和与郑冰等优秀大连作曲家以及大批的演唱家和演奏家奠定了最初的音乐文化基因生态环境的基础,并使之成为了“艺术重镇”和孕育音乐家的摇篮。大连场域之外广阔的自然地理与社会人文环境所营造的文化生态环境和艺术氛围的熏染与濡化,是使这些大连音乐“雏鹰”逐渐蜕变,化蛹成蝶,并最终成长为展翅翱翔天宇的音乐“雄鹰”的充分的外部环境。
二、第四届吴玉章奖人文社会科学语言文字组评选结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第四届吴玉章奖人文社会科学语言文字组评选结束(论文提纲范文)
(2)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缘何研究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本文研究方法 |
四、基本论述框架和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理论 |
第一节 裁判说理应以可接受性为目标 |
一、有关裁判说理目标的争议 |
二、“可接受性”的理论分析 |
三、裁判说理可接受性的界定 |
第二节 可接受性说理的基本内涵 |
一、说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
二、说理的“统一化”与“个性化” |
三、“事理”“法理”与“情理”“文理” |
第三节 可接受性说理的衡量标准 |
一、客观标准——基于论证规则构建裁判理由 |
二、主观标准——理性说服听众达成有效共识 |
第四节 可接受性说理的实现思路 |
一、依靠制度创新为说理提供外在保障机制 |
二、完善技术规范为说理提供内在形式要求 |
三、运用法律方法构建裁判理由的论证标准 |
第二章 裁判说理可接受性不足的现状及原因 |
第一节 有关裁判说理问题的实证考察 |
一、当下实证研究综述 |
二、本文样本选择及分析 |
第二节 说理可接受性不足的具体表现 |
一、不说理或选择性说理 |
二、说理空洞化或程式化 |
三、即兴说理或任意说理 |
四、判非所请或论证不清 |
第三节 说理可接受性不足的原因分析 |
一、重结果轻说理的司法理念 |
二、保障制度和技术规范不健全 |
三、忽视运用法律方法构建说理标准 |
第三章 实现可接受性说理的制度机制 |
第一节 通过繁简分流制度实现针对性说理 |
一、案件繁简决定说理程度 |
二、繁简分流重点是明确分流标准 |
三、需要重点说理的具体案例类型 |
第二节 依靠裁判公开制度倒逼规范说理 |
一、裁判文书公开提升法官的说理要求 |
二、裁判文书公开保护法官敢于说理 |
三、通过反馈机制明确重点说理内容 |
第三节 诉诸评价激励机制促进主动说理 |
一、评价激励重在构建合理的评价标准 |
二、裁判说理中评价激励机制的作用方式 |
第四节 提升裁判说理可接受性的其他机制 |
一、通过法官释明制度建构说理的理想语境 |
二、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增强理由的说服效果 |
第四章 实现可接受性说理的技术规范 |
第一节 裁判说理的文书格式要求 |
一、规范的文书格式有助提升说理效果 |
二、不同类型裁判文书的说理格式要求 |
三、裁判文书说理的通识性体例与结构 |
第二节 裁判说理的语言风格要求 |
一、裁判语言的“可接受性”特征 |
二、裁判文书用语要准确规范 |
三、裁判表述风格要沉稳平实 |
四、裁判内容表达要逻辑清晰 |
第三节 裁判文书体例及结构创新 |
一、裁判文书创新的实践意义 |
二、要点引导式说理型式 |
三、其他裁判文书说理新型式 |
第五章 实现可接受性说理的法律方法 |
第一节 主要运用的法律方法及其说理实效 |
一、法律解释:明确大前提的真实含义 |
二、法律论证:确立可接受的说理依据 |
三、法律修辞:说服听众强化说理效果 |
第二节 法律原则作为裁判理由的论证说理 |
一、法律原则进入裁判的说理要素 |
二、对“依照原则确立规则”过程的说理 |
三、运用法律原则裁判的具体说理要求 |
第三节 道德情理作为裁判理由的论证说理 |
一、道德情理说理重在进行价值指引 |
二、当下裁判中的道德情理说理偏差 |
三、道德情理说理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
第四节 社会习惯作为裁判理由的论证说理 |
一、习惯作为裁判理由应具备的规范要件 |
二、“事实性”习惯向“规范性”习惯转化的阐明 |
三、习惯作为裁判理由的具体论证标准 |
第五节 指导案例作为裁判理由的论证说理 |
一、运用指导案例说理必须讲清“以案释法”过程 |
二、“区分同案”时的说理要求 |
三、“形成同判”时的说理要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 |
(3)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创新之处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家风及其在主流价值观培育中的作用 |
一、家风的本质和精神内核 |
二、培育“现实的人”是家庭与社会的共同目标和责任 |
三、良好家风是个体、家庭、社会的价值共识 |
四、良好家风是主流价值观培育的有效途径 |
第二章 传统家风对主流价值观的培育及启示 |
一、传统家风的内涵体系 |
二、传统家风对主流价值观的培育模式 |
三、传统家风对主流价值观培育的当代启示 |
第三章 红色家风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培育及时代价值 |
一、红色家风的内涵体系 |
二、红色家风的生成逻辑 |
三、红色家风的建设路径 |
四、红色家风的价值观培育方式 |
五、红色家风的历史影响及当代价值 |
第四章 当代家风现状及建设 |
一、当代家风的现状及归因 |
二、当代家风建设的必要性 |
三、当代家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
第五章 当代优秀家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作用 |
一、当代优秀家风的内涵体系 |
二、以优秀家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能性 |
三、优秀家风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 |
第六章 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目标导向 |
一、以国家层面价值目标为导向的社会主义公民培育 |
二、以社会层面价值目标为导向的个体社会化培育 |
三、以个人层面价值目标为导向的健全人格培育 |
第七章 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主要方法 |
一、家庭环境的熏陶与濡染 |
二、理论的灌输与引导 |
三、榜样的示范与引领 |
四、情感的交流与感化 |
五、实践的体验与认同 |
第八章 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机制建构 |
一、家庭培育的动力激发机制 |
二、家庭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 |
三、家庭外部的协同助推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科研情况 |
(4)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 |
1.2.1 大学出版社 |
1.2.2 学术出版 |
1.2.3 精品学术图书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关于大学出版社的研究 |
1.3.2 关于大学出版社学术出版的研究 |
1.3.3 关于大学出版社精品出版的研究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2 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概况 |
2.1 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的内容 |
2.1.1 前沿学术成果的出版 |
2.1.2 重大历史文化典籍的整理出版 |
2.2 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数据管窥 |
2.2.1 基于出版界重大奖项的统计 |
2.2.2 基于学术界重大奖项的统计 |
2.2.3 基于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统计 |
2.3 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的特征 |
2.3.1 集中于少数大社,发展不均衡 |
2.3.2 双一流高校出版社优势明显 |
2.3.3 注重发挥大学的特色优势 |
3 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面临的问题 |
3.1 学术“高峰”缺乏 |
3.2 经营压力下缺少对精品学术的追求 |
3.2.1 缺乏中长期规划 |
3.2.2 对学术出版投入不足 |
3.2.3 少儿、教材教辅类图书占比过高 |
3.3 精品学术出版机制建设不足 |
3.3.1 选题机制不完善 |
3.3.2 审稿机制不健全 |
3.4 外部学术评价体系不完善 |
4 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案例分析及对比启示 |
4.1 哈佛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 |
4.1.1 哈佛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概况 |
4.1.2 哈佛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策略 |
4.2 北京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 |
4.2.1 北京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概况 |
4.2.2 北京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策略 |
4.3 对比及启示 |
4.3.1 哈佛大学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对比 |
4.3.2 启示 |
4.3.2.1 坚守学术出版定位 |
4.3.2.2 立足校内,积极拓展优质资源 |
4.3.2.3 出版机制注重学术评价 |
4.3.2.4 善于借力学术出版项目 |
4.3.2.5 注重编辑队伍专业化建设及科学化管理 |
5 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优化策略 |
5.1 精准定位和前瞻规划 |
5.1.1 坚持精品学术出版的战略定位 |
5.1.2 形成具有特色的出版定位 |
5.1.3 制定长期性的出版规划 |
5.2 优质资源的发掘与拓展 |
5.2.1 挖掘大学优势资源 |
5.2.2 整合一流学术力量 |
5.2.3 加强对外学术交流 |
5.3 出版机制的优化和健全 |
5.3.1 建立选题论证机制 |
5.3.2 引入同行评议机制 |
5.4 学术出版项目的申报与利用 |
5.5 高级编辑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
5.5.1 建立人才专业化培养体系 |
5.5.2 实行人才分类考核与激励 |
5.6 外部学术评价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
5.6.1 改变重“量”轻“质”的评价导向 |
5.6.2 注重学术图书评价 |
5.6.3 完善学术项目的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论司法公信的实现 ——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视野(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一)司法的内涵与功能 |
(二)司法公信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法律意义 |
二、选题意义 |
(一)司法公信在我国政治话语体系中的地位提升 |
(二)我国的司法公信力有待于提升 |
(三)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是实现司法公信的关键 |
(四)研究视角的选取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 |
(一)历史研究法 |
(二)文献研究法 |
(三)个案研究法 |
(四)调查研究法 |
六、核心观点 |
七、逻辑结构 |
第一章 司法公信缺失的原因分析——以民意与司法的冲突为切入点 |
一、民意与司法的冲突是由于民意的偏颇和不理性吗? |
(一)民意的评判视角——道德话语 |
(二)民意的评判依据——集体意识 |
(三)民意的评判对象——意识形态 |
二、司法公信缺失的重要原因——意识形态与法律话语的功能错位 |
(一)意识形态的司法越界——法律话语进退失据 |
(二)司法公信的缺失后果——防卫型司法·非司法性救济 |
(三)司法过程的政治反馈——顺应民意·政治维稳 |
第二章 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内涵界定与融通路径 |
一、法律话语的理论界定与自我确认 |
(一)法律话语的内涵 |
(二)法律话语的特征——以政治话语为参照 |
(三)经验存在·话语表达:政治与法律·政治话语与法律话语 |
(四)我国法律话语中的意识形态与权力因素 |
二、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与话语变迁 |
(一)意识形态的理论渊源与政治属性 |
(二)意识形态的政治话语载体 |
(三)政治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 |
三、意识形态与法律话语的司法融合 |
(一)法的创制 |
(二)司法政策 |
(三)司法衡量 |
(四)司法调解 |
第三章 革命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政治化改革 |
一、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改革:群众路线的司法呈现 |
(一)法律话语的多元性与随顺性 |
(二)司法公信消弭于政治信任 |
二、建国初期的司法改革:人民司法的政治属性 |
(一)法律话语的专业化建设 |
(二)法律工具主义倾向 |
第四章 改革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专业化改革 |
一、法律话语主导的司法专业化改革 |
(一)司法制度的重建:党对司法工作领导方式的改进 |
(二)司法机制改革:审判方式改革 |
(三)司法制度改革: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 |
二、以“司法”和“法院”为中心引发的新问题 |
(一)案多人少 |
(二)司法程序的封闭导致公众参与不畅 |
(三)律法中心主义 |
三、司法改革的政治转向:化解矛盾的“和谐司法” |
(一)政治意识形态的调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 |
(二)司法政策的调整:和谐司法·宽严相济·司法为民·注重调解 |
四、对司法改革政治转向的法理解读 |
(一)“去政治化”的理论误区:司法政治化与司法政治性的混淆 |
(二)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宰制 |
第五章 司法公信·意识形态·民意的融通——以法律话语为媒介 |
一、司法公信的政治功能——意识形态与社会话语的法律融通 |
(一)社会话语的兴起 |
(二)政治诉求的法律表达——以新兴权利诉讼为例 |
(三)司法公信的政治功能 |
二、党的领导与司法权威的统一 |
(一)党法关系与党政关系 |
(二)司法独立的政治内涵 |
三、司法权威与本土传统的融合 |
(一)司法权威与本土传统的紧张 |
(二)司法程序应进行必要的政治衡量 |
第六章 司法公信实现的理论范式与必要条件 |
一、法律系统的独立性、封闭性和自治性:卢曼的法律演化理论 |
(一)从理论层面考察司法过程的演化史 |
(二)司法过程与政治系统的关联媒介:反抗与法律的自我调整 |
二、政治系统与司法过程的结构性联系:司法改革的政治保障 |
(一)政治规划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 |
(二)政治权力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
(三)司法政策呈现出微观面相:从“司法为民”到“司法感受” |
三、实现司法公信的必要条件 |
(一)审判独立 |
(二)司法中立 |
(三)司法公正 |
(四)司法公开 |
(五)司法廉洁 |
(六)司法效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7)《中华诗词》与新时期旧体诗词的传播及创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文体与媒介的互动共荣 |
二、新时期以来旧体诗词研究的历史回眸 |
三、选题意义与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民国以降旧体诗词媒介传播与旧体诗词文体的命运 |
第一节 从遮蔽到疏离:“五四”时期旧体诗词媒介传播与旧体诗词文体的命运 |
第二节 从复苏到初兴:三、四十年代旧体诗词媒介与旧体诗词的命运 |
第三节 从压抑到抗争:五十至七十年代旧体诗词媒介与旧体诗词的命运 |
第四节 从抗争到复苏:新时期旧体诗词媒介与旧体诗词的命运 |
第二章 《中华诗词》杂志的创办与旧体诗词地位的重申 |
第一节 中华诗词学会的创立与《中华诗词》杂志的诞生 |
第二节 《中华诗词》的诗论与新时期旧体诗词文体地位的重申 |
第三节 《中华诗词》的诗论与新时期旧体诗词文学史地位的重塑 |
第四节 《中华诗词》的诗论与新时期旧体诗词社会文化地位的重建 |
第三章 以《中华诗词》杂志为中心的旧体诗人群体的旧体诗词创作 |
第一节 “耆旧遗音”与诗坛耆老的旧体诗词创作特征 |
一、《耆旧遗音》栏目所载诗人年龄层次透视 |
二、《耆旧遗音》栏目所载诗人职业身份管窥 |
三、以《耆旧遗音》栏目为中心的诗坛遗老旧体诗作的精神特征 |
第二节 “吟坛百家”与实力派诗人群体的创作特征 |
一、《吟坛百家》栏目所载诗人年龄层次透视 |
二、《吟坛百家》栏目所载诗人职业类别透视 |
三、以《吟坛百家》为中心的实力派旧体诗人群创作的精神特征 |
第三节 “吟坛新人”与中青年诗人群体的创作特征 |
一、《吟坛新人》栏目所推出的诗坛新秀年龄层次及身份背景 |
二、《吟坛新人》栏目所推出诗坛新秀诗歌创作的类型特质 |
第四节 “红色”诗词与“老干体”诗人群体的创作特征 |
一、“老干体”与“红色”诗词的概念及关联辨析 |
二、以《中华诗词》为平台的“老干体”诗人群体的创作特征 |
第四章 《中华诗词》杂志与新时期旧体诗词的传播机制透视 |
第一节 《中华诗词》杂志权威传播地位的形成及表现 |
一、新时期文学场与旧体诗词媒介传播的形成及表现 |
二、《中华诗词》杂志的官方色彩与权力话语 |
三、《中华诗词》杂志的民间色彩与权力合谋 |
第二节 以《中华诗词》为中心的旧体诗词传播策略 |
一、政治化运作策略 |
二、商业化运作策略 |
三、社会化运作策略 |
四、文学化运作策略 |
第三节 《中华诗词》杂志的旧体诗词传播误区 |
一、传播权力影响下的传播策略的失误 |
二、市场化环境中传播方式的商业化 |
三、杂志定位的模糊与缺失 |
第五章 比较视域中的《中华诗词》杂志暨旧体诗词的发展前景 |
第一节 民国《学衡》对《中华诗词》杂志的启示 |
一、《学衡》杂志对旧体诗词文体复兴的伦理诉求 |
二、《学衡》杂志对新时期《中华诗词》运行的启示 |
第二节 岭南《当代诗词》对《中华诗词》杂志的启示 |
一、岭南《当代诗词》的创刊宗旨及特色 |
二、岭南《当代诗词》对《中华诗词》的启示 |
第三节 网络诗词及媒介对《中华诗词》杂志的启示 |
一、网络诗词的概念及创作现状与特点 |
二、网络诗词及媒介对《中华诗词》办刊暨纸媒旧体诗词发展的启示 |
结语 旧体诗词在新时期的复苏 |
参考文献 |
附录:《中华诗词》大事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8)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泽研究(1895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范围与概念界定 |
三、既有成果及研究现状 |
四、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活动的兴起 |
第一节 留学生教育翻译活动兴起的历史背景 |
一、甲午战前教育翻译前人的实践基础 |
二、留学生教育翻译活动兴起的认识基础 |
三、留学生教育翻译活动兴起的现实诉求 |
第二节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群体的形成 |
一、留欧教育与留学生教育翻译群体的形成 |
二、留日教育与留学生教育翻译群体的形成 |
三、留美教育与留学生教育翻译群体的形成 |
第三节 以留学生为主体的翻译机构和翻译传播媒介 |
一、留学生为主体创立的翻译机构 |
二、留学生为主体创办的教育翻译刊物 |
第二章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发展演进 |
第一节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行动轨迹 |
一、留学生教育翻译意识的形成期和行动的开启期(1895~1900) |
二、以留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翻译繁荣期(1901~1914) |
三、以留欧美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翻译全盛期(1915~1937) |
第二节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动机模式演变 |
一、启蒙思想型的留学生教育翻译动机模式 |
二、服务教学型的留学生教育翻译动机模式 |
三、服务研究型的留学生教育翻译动机模式 |
第三节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方式的选择与变衍 |
一、从节译到全译 |
二、从自由翻译到忠实于原文的翻译 |
三、由转译或间接翻译到直接翻译 |
四、从转译或直接翻译到重译或复译 |
第四节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成果展现形式的变化 |
一、连载于报刊 |
二、发行单行本 |
三、出版系列丛书 |
第五节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群体的多重行动角色 |
一、教育翻译活动的组织者 |
二、教育翻译行为的践行者 |
三、教育翻译理论的研究者 |
第三章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对外国教育制度的译介 |
一、留学生对日本教育制度的译介 |
二、留学生对欧美教育制度的译介 |
第二节 对外国教育着作及讲义的翻译 |
一、基础性教育学科着作及讲义的翻译 |
二、应用性教育学科着作及讲义的翻译 |
三、名家经典教育着作的翻译 |
四、反映欧美教育革新运动论着的翻译 |
第三节 对新式教科书的翻译 |
一、对基础教育教科书的翻译 |
二、对高等教育教科书的翻译 |
第四节 对名家来华教育演讲的翻译 |
一、对杜威来华教育演讲的翻译 |
二、对孟禄来华教育演讲的翻译 |
三、对其他人物来华教育演讲的翻译 |
第五节 对教育小说的翻译 |
一、以教育救国为主题的教育小说的翻译 |
二、以少年励志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小说的翻译 |
三、以自然主义教育思想为主题的教育小说的翻译 |
四、以“爱的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小说的翻译 |
第四章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与中国教育改革 |
第一节 留学生教育翻译与教育制度的嬗变 |
一、借鉴与移植:《癸卯学制》的出台 |
二、借鉴与融合:《壬子·癸丑学制》的确立 |
三、借鉴与变通:《壬戌学制》的制定 |
第二节 留学生教育翻译与教育宗旨的演变 |
一、进化论的启示与近代“德智体”三育论的形成 |
二、西方哲学观的吸纳与近代“德智体美”四育论的提出 |
三、西方哲学观的借用与近代“五育并举”教育宗旨的确立 |
第三节 留学生教育翻译与教学内容的革新 |
一、教育翻译成果更新了新式教育的教学内容 |
二、教育翻译成果缓解了新式学校的教材匮乏 |
三、教育翻译成果推进了新知教材的更新发展 |
四、教育翻译引入了新的词汇、思想和观念 |
第四节 留学生教育翻译与教学方法的改革 |
一、五段教授法在中国的运用 |
二、设计教学法在中国的实践 |
三、道尔顿制在中国的实验 |
第五章 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与教育中国化 |
第一节 中国留学生教育中国化的早期探索 |
一、教育中国化意识的萌生 |
二、教育中国化意识的强化 |
三、教育中国化路径的思考 |
第二节 借鉴与创建——近代中国教育学及学科体系的创建 |
一、教育翻译为教育学在中国的创立提供了范式 |
二、教育翻译为教育学学科体系在中国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
第三节 借鉴与创新——近代中国特色教育理论的构建 |
一、教育翻译与多种教育思潮的涌现 |
二、教育翻译与中国特色教育理论体系的构建 |
结语 |
一、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总体特征 |
二、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历史贡献 |
三、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主要不足 |
四、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译的现实借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闻学研究的最高奖项——记第六届吴玉章新闻学奖评奖活动(论文提纲范文)
奖掖精英、弘扬学术——吴玉章基金和吴玉章奖 |
仔细审阅, 认真评选——第六届吴玉章新闻学奖评奖流程 |
百花齐放, 蝶舞蜂喧——第六届吴玉章新闻奖获奖作品 |
优秀奖三部 (排名按获奖者姓氏音序) : |
(10)大连音乐文化生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一、论文研究缘起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技术路线、实施方案 |
五、本论文希望得到的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
第一章 大连自然环境与人文素描 |
第一节 大连自然环境素描 |
第二节 大连文化与城市精神速写 |
第三节 大连音乐文化素描 |
第二章 大连历史与文化精神认知解读 |
第一节 大连历史发展概述 |
第二节 大连文化类型 |
一、四色文明 |
二、军旅文化 |
第三节 大连文化特征概略 |
第四节 大连音乐文化生态成因概论 |
第三章 “海南丢”文化语境下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 |
第一节 “海南丢”文化的形成与特征 |
一、“海南丢”的形成 |
二、“海南丢”文化的特征 |
第二节 “海南丢”境域下的大连音乐文化 |
一、不甚丰富的文本文化 |
二、丰富多彩的口传文化 |
第三节 “海南丢”音乐文化中“黄色文明”音乐基因的投射 |
一、铁源 |
二、郑建春 |
三、穆传永 |
第四章 海洋性文明语境下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 |
第一节 古希腊地理环境概略与民族性格及其文艺精神 |
一、古希腊自然地理环境概貌 |
二、古希腊民族性格和文化精神 |
第二节 海洋性文明影响下的大连文艺精神 |
一、大连自然区位及其历史角色的变换 |
二、海洋化文明影响塑造的大连艺术精神 |
第三节 1945年以前大连音乐文化受容生态 |
第四节 1945年以来大连的音乐文化生态 |
第五章 文化地理学语境下的大连音乐文化 |
第一节 审美活动时空二维性 |
第二节 客观自然地理环境对审美活动的作用与影响 |
第三节 东北地域环境下的大连音乐文化 |
一、东北地域文化构成 |
二、东北地域文化成因及其特征 |
三、东北地域语境下的大连音乐文化 |
第六章 民族音乐学语境中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 |
第一节 巴赫金狂欢理论认知解读 |
第二节 “人、乐、场、器、文、语”理论中的大连音乐文化 |
第三节 海洋文化场域中的大连音乐生态文化 |
一、作为大连音乐“场”中的大海 |
二、大连作曲家视域下的大海 |
第七章 音乐教育视域下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 |
第一节 大连社会音乐教育与社会音乐活动 |
一、东北文工团等文艺团体在大连的社会音乐教育活动 |
二、旅大公安部队文工团时期铁源的音乐学习 |
三、大连歌舞团 |
四、大连市少年宫 |
第二节 大连学校音乐教育 |
一、大连艺术学校音乐教育概述 |
二、艺校音乐教育环境中成长的郑冰 |
第三节 大连群众音乐文化生态 |
一、群众音乐文艺活动 |
二、群众音乐文化机构和团体 |
三、群众音乐文艺创作 |
第八章 审美语境下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 |
第一节 音乐是感情直陈的口传文化 |
一、音乐是口传文化 |
二、音乐是语言表现的直觉艺术 |
三、禅理儒学中的口传文化 |
第二节 蛰伏与唤醒 |
第三节 审美在场 一触即觉 |
一、审美活动是体验 |
二、现量的三重意义 |
三、审美活动是现量 |
第九章 作茧成蛹 化蛹成蝶 |
第一节 心理学语境中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认知与解读 |
一、听觉规律下的音乐认知 |
二、音乐是音响与听觉的艺术 |
三、谷建芬的艺术生平与音乐创作特征 |
第二节、文化生态学视域下的大连音乐人文生态 |
一、文化生态学 |
二、音乐文化生态 |
三、文化生态学视域下徐沛东的音乐创作 |
第三节 文化遗传学环境下的大连音乐文化生态 |
一、遗传基因 |
二、生物遗传与文化遗传 |
三、化蛹成蝶:从雏鹰到雄鹰 |
结语 |
附录一:1949年以来大连音乐获奖名录(国家级以上奖励/项) |
附录二:大连合唱团与乐团 |
附录三:日占时期的大连文艺组织(1905年—1945年)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第四届吴玉章奖人文社会科学语言文字组评选结束(论文参考文献)
- [1]《人民日报》1949-1966年副刊文学写作与传播研究[D]. 罗曼. 吉林大学, 2021
- [2]裁判说理的可接受性及其实现[D]. 宋菲.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3]以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D]. 顾莉. 扬州大学, 2019(06)
- [4]我国大学出版社精品学术出版研究[D]. 徐亚强. 南京大学, 2019(07)
- [5]论司法公信的实现 ——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视野[D]. 刁芳远. 吉林大学, 2017(03)
- [6]新时期:社会变迁与新闻变革札记[J]. 李彬.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3)
- [7]《中华诗词》与新时期旧体诗词的传播及创作研究[D]. 戴勇.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 [8]近代中国留学生教育翻泽研究(18951937)[D]. 刘红.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9)
- [9]新闻学研究的最高奖项——记第六届吴玉章新闻学奖评奖活动[J]. 易耕. 新闻爱好者, 2012(23)
- [10]大连音乐文化生态研究[D]. 王兵. 福建师范大学, 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