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有关问题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丁振民[1](2021)在《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有效性是生态补偿项目可行性与持续性评估的重要标准,包含环境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两个方面。然而,退耕还林工程作为中国覆盖范围最广、财政投资最多的生态补偿项目,由于中国农户生产呈现出耕地面积小且分散的典型特点,其有效性难以在农户层面的调研予以反映。以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土地利用变化探测是全球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核心领域,可以通过衡量景观层面特定时间段内的土地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以及植被覆盖的变化情况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以地理学和生态学为主要的自然学科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描述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土地利用、植被覆盖以及生态系统服务等生态环境指标的变化及其时空差异,而对于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缺乏系统的、定量的研究,特别是对成本有效性的关注不够。另外,对于工程作用范围、林草空间配置、区域投资选择、林种投资结构以及交易模式等方面研究的仍存一些改进空间。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利用经济学、生态学以及地理学等学科交叉的优势对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进行研究,包含环境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两个方面。对于环境有效性,首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探测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土地利用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生态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其次,总结土地利用转移的一般规律及其动机,并设计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模型考察退耕还林工程作用范围的有效性。其次,在利用处理效应模型估计退耕还林工程对植被恢复的边际贡献的基础之上,构建相对优势指数用以评价林草空间配置的有效性。对于成本有效性,首先运用带有虚拟变量的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估计陕西省不同空间尺度(流域、自然地理分区以及县区)的财政投资效率用以识别具有高回报率的投资区域;其次,考察林种投资对植被恢复的边际贡献及其空间异质性,并分析林种投资之间的替代效应;以植被恢复为目标,以成本有效性最大化为原则,利用面板门槛模型估计林种投资的最优结构;最后,分析了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的优势以及可行性,并在耕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下构建了生态退耕的定价理论模型,为推动退耕还林工程建立跨区域的横向交易模式提供解决方案。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陕西省土地利用转移具有理性动机,并遵循一般的经济规律。在经济刺激条件下,耕地会向具有更高经济价值的城乡建设用地转移;而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推动下,耕地会选择向具有低转换成本的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转移。在1990~2000年间,陕西省土地利用转移过程沿着“未利用地?草地?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流进行转移;而在2000~2015年间,其土地利用转移过程沿着“耕地?林、草地”的生态流和“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流进行转移。由于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价值较高,其转出的机会成本远远大于城乡建设用地转出的收益;无论外部是否存在经济机会或者生态环境政策的干预,城乡建设用地很难向其他用地类型转出。(2)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具有环境有效性,但是其作用范围主要在陕北高原,并且陕北高原存在严重的林草空间错配。2000~2015年间,陕西省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27.096亿元,是1990~2000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值的3.5倍,但“资金价值—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转化率仅为10.28%左右。2015年陕西省植被NDVI值为0.831,相比2000年增长了15.097%;黄河流域的植被NDVI平均增长率约为长江流域的3.042倍;并且植被NDVI重心整体上向东北方向移动,退耕还林工程在北方的实施效果好于南方,但退耕还林工程后期由于造林规模减少以及复垦等原因导致植被存在退化的风险。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模型可以有效地判断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作用范围。陕西省1990~2000年间由破坏型因子主导,而在2000~2015年间由生态保护型因子为主导;特别是陕北高原最主要敏感因子是“耕地?草地”与“耕地?林地”,说明2000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在陕北高原起到一定的生态保护作用。在反事实框架下,陕北高原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植被NDVI值比非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植被NDVI值平均高0.0426,并且退耕还林的边际贡献是退耕还草边际贡献的1.8717倍。通过相对优势指数可以比较准确地设计更为有效的林草空间配置方案。陕北高原适宜退耕还林的地区主要布在南部地区,特别是黄龙县、黄陵县、富县以及宜川县等县(区),而其他区域适合退耕还草。值得注意的是,吴起县、安塞县、志丹县、子长县等重点退耕还林工程区存在严重的林草空间错配,这些区域应该选择退耕还草而不是退耕还林。(3)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成本有效性存在改进的机会。从投资区域选择来看,相对于南方地区(陕南山区)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在北方地区(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和关中平原)更具有成本有效性,但北方地区的吴起县、安塞县以及志丹县等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区存在财政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从林种投资选择来看,生态林投资比经济林投资在促进植被恢复方面更具有成本有效性;并且生态林投资在北方地区(黄河流域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比在南方地区(长江流域或陕南山区)效果更为显着;另外,两类林种投资存在明显的替代效应,这种替代效应无疑会加剧退耕还林工程财政投资效率的损失;当退耕还林工程全部投资生态林时,其成本有效性达到最大;从交易模式来看,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更具有优势,并且在陕西省具有可行性。陕西省生态退耕的机会成本总体呈现“中间高、南北低”的分布格局;另外,陕西省生态退耕补偿区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汉中盆地以及安康盆地,总体与耕地分布的格局较为相似,并且与具有高生态退耕机会成本地区的分布较为一致;而耕地生态受偿区主要与高原、山地以及丘陵分布格局基本保持一致,并且总体上位于具有低生态退耕机会成本的区域。在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工程中,政府需要完善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方案,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区域瞄准性,并且引导工程参与者在有效性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植被恢复类型。其次,在现有的支付标准下,陕西省应该重点财政投资于北方地区(陕北高原或者黄河流域),而南方地区(陕南山区)应该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的生态修复策略,或按照“绩效支付法”对区域进行补偿,降低陕南山区的退耕还林工程的补偿标准或者投资规模,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区应加强财政绩效评价与监督。其次,政府应谨慎对待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相关政策的变化,以防范生态恶化的可能;应该提高农户种植生态林的相对补贴标准,而降低种植经济林的相对补贴标准,激励更多的农户选择种植生态林而不是种植经济林。最后,国家应逐步转变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体制,探索并建立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在提高退耕还林工程成本有效性的基础上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自治格局。
杨均华[2](2020)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福利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恢复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而退耕还林工程则是中国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抓手。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并且,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基础,又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影响到人类福利和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退化、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肥力下降和灾害频发的形势,中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一项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资金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和农户参与程度最高的公共生态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和原则分别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退耕还林投资是政府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开展生态建设,具有转移支付功能,但其实施方案和原则又是以私人承包制为基础,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供给主体,而不是公共组织,是借助寻求私人利益的退耕户参与,有助于促进生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激励。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农户福利改善既是生态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目标。随着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实施,政府赋予退耕还林的改善农户民生的福利目标更加突出,从生态优先,兼顾农户生产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再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目标,进一步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集中连片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能力和精准脱贫目标。可见,改善农户福利成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目标。那么,在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背景下,退耕还林如何影响农户福利及其效果究竟如何?这是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途径,更是优化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际证据。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20年有余,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果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视角,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全面地和系统地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构建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全面回顾退耕还林发展进程及其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大样本农户追踪调研数据,首先,分析退耕区农户福利动态变化现状;其次,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主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客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差分模型(PSM-DID)以及回归分解法探究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采用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退耕还林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农户福利状况和提高农户福利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通过对退耕区农户福利现状分析,在主观福利方面,退耕区农户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退耕户的生活满意的户数高于非退耕户的户数,分别为596户和402户;退耕还林与农户平均生活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0547,表现为正相关关系,散点图的趋势线的截距为1.5967,其斜度略微向右上方倾斜。在客观福利方面,首先,样本总体、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收入水平及增速不断显着提高,收入来源和结构呈现多样化,农户获得的退耕补贴超过农业补贴,其比较优势在逐步下降,退耕补贴呈现倒“U”型状,农户获得的年均退耕补贴为360.73元,农业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为98.92元,退耕补贴是农业补贴的近4倍。其次,退耕区农户贫困程度变化受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变动的影响大,随着贫困人数的减少,农户贫困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在1999~2006年间都呈现下降趋势,且贫困广度下降幅度大;在2007~2014年间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呈现了在波动中上升趋势。最后,与非退耕户相比,退耕户的劳动力利用结构发生了显着调整。1999~2014年,退耕户外出打工投劳的均值为168天、林牧渔业投劳为均值为116天、种植业投劳均值为100天、非农经营投劳均值为36天,退耕户以土地为基础投劳为均值216天,非农就业投劳均值为204天。(2)运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农户若参与退耕还林,能使其生活的“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降低3.9%和4.79%,并使农户的生活感到“满意”的概率提高52.86%。就贫困户和非贫困不同群体看,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促进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也可以促进非农困户的生活满意,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受益,增进了两类群体的主观福利水平,并且退耕还林提升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大于非贫困户。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影响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其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长江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黄河流域。(3)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在控制诸多决定因素的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促进农户短期收入增长和长期收入增长,其幅度分别为175元和148元,在不考虑退耕补贴的情况下,农户增收水平有所下降,但仍能实现长期收入增长;将退耕还林参与变量分解为退耕年份变量后,由于政府为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农户增收存在着年份差异。在考察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来源和结构中,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户增收来源多样化,其工资增收为38元,本地增加20元,外地增加41元外地工资贡献大;退耕后,农户经营行为变化显着,其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明显,农业经营增幅为15元,其中,种植业为31元、林牧渔业12元;二三产业(非农经营)收入增幅为21元。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都实现了增收,但存在显着地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农户增收幅度依次为106元、113元、120元、64元和76元。农户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耕地生产力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增收福利发挥了显着的中介作用。(4)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回归分解法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并建立退耕还林扶贫瞄准分析指标。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瞄准效果不高,1999~2014年的退耕瞄准率为44%,且随着工程可持续推进,退耕瞄准率整体逐步上升,最高达到2008年的59%;相应的退耕漏出率整体上为56%,且随着工程推进,漏出率在下降;退耕有效覆盖率为8%。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总体农户扶贫效果显着,并且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效果是存在显着的年份差异和区域差异。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就退耕参与看,1999~2014年间,退耕还林扶贫效果的贡献率为1.18%。就退耕年份看,退耕第二至八年具有脱贫作用,同样地,其脱贫贡献小,脱贫效果不大;另一方面,退耕第一年、第九至十六年脱贫贡献呈反向状态。就退耕区域看,退耕参与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的脱贫贡献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11.32%)、黄河流域(9.16%)、东部地区(6.41%)、长江流域(4.17%)和中部地区(1.23%)。(5)运用面板数据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约束得到放松,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倾向较快,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就业参与的可能性显着提高。退耕还林促进了非农就业参与、外出务工参与和非农经营劳动参与,较未退耕户分别显着地提高了20.1%、15.7%和4.4%的可能性。退耕还林释放的部分农业劳动时间,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其中,外出务工劳动供给贡献大。退耕第2年至第7年对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但在之后的退耕年份,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逐步降低,并逐步变得不显着。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不同区域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经营就业劳动时间,但存在显着区域差异。
马国红[3](2020)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退耕还林”是我国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恶化而于本世纪初推行的一套生态治理制度。本文作者曾实地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西部干旱地区,固原市的生态治理工作有着典型的标本意义,其具有积极的体系化治沙探索经验,但亦有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具体到法律层面,该市的法律规制与退耕还林实践有着明显的脱节现象。而这种制定法与社会实践的不协调并非仅在固原一地存在,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治理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似问题。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实践与法律规制不协调的现象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寻到更为有效的法律管理方式。本文以作者在固原市实地调查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托,以思索法律规制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进路,通过比照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实践,在理论上分析讨论生态治理中法律规制与治理实践的互动作用;再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践中的本地特色及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具体对象加以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立法现状,肯定其本地化的立法特色,并评析其立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是从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分析讨论,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以为借鉴,以期得出有助于固原市退耕还林工作中完善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及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提出对退耕还林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崔乃心[4](2020)在《人文因素对于青海省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的空间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属于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地形地势复杂,特殊的高原高寒自然环境条件下,孕育了丰富的植物、动物、矿产等资源,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同时也是生态环境极其敏感和脆弱的区域。青海省南部的三江源地区因其是我国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水系的源头区域,被称为“中华水塔”,对于维持我国生态环境的稳定性至关重要。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为改善青海省的总体生态环境状况,青海省政府以及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如:退耕还林(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国家公园建设、生态移民政策措施等。对于改善青海省的自然环境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退耕还林(草)工程是青海省众多生态保护工程中较早实施的、面积最大、影响最大的。且青海省的民族文化非常多样,其中以藏传佛教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具有代表性。因此,本论文从退耕工程和宗教文化影响的角度探讨了人文因素对青海省土地利用的变化的影响,以期从人文因素的不同维度和多元化的视角来分析我国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本文以1990-2015年6期土地利用遥感数据、NDVI植被盖度栅格数据、土壤栅格数据、寺庙和村落的矢量数据为基础地理数据,结合数字高程图(DEM)、地形图以及相关统计资料和野外调查的数据,通过NDVI、RUSLE土壤侵蚀模型分析了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成效,以及其空间效应;并通过建立修正的空间关系模型研究宗教文化对于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的空间效应,进一步解释人文因素(政策和文化)对于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的空间影响规律和机制。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在1990-2015年间,草地、未利用土地的面积整体上呈现减少趋势,而林地、水域、耕地和建筑用地面积所有增加,在2015年依次比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之前依次增长了 0.23%、0.53%、0.03%和0.15%。虽然草地整体减少了 0.79%,但高、中密度草地的面积实际上是增多的,草地总面积减少主要是由于面积占比最大的低密度草地的减少幅度大于高、中密度草地的增长幅度。总体来说,退耕还林(草)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面对低密度草地面积减少的现状,说明退耕还林(草)工程虽然改善了林地和中、高密度草地的退化状况、促进了未利用土地向可用土地的转变,但是并没有有效阻止低密度草地的减少。青海省在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时候,毁林开荒、林草复垦的现象始终存在,同时对于天然林和草场的保护力度还不够。(2)从植被覆盖角度来看,NDVI最大值和年均值在2000年退耕工程实施后有所增长,2015年NDVI平均值同比于1995年增长了 14.30%,且61.92%的区域植被覆盖度增长。从土壤侵蚀角度来看,青海省土壤侵蚀总量在2015年达到最低25年来最低,同比于1990年下降了 14.13%;“中度”以上侵蚀程度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自2005年以后逐年减少,在2015年降低到7.31%,低于还未实施退耕工程的1990年和1995年。虽然侵蚀程度相对较低的土壤面积达到青海省总面积的80%、土壤侵蚀总量也在逐年减少,但是青海省仍有约23.42%的土地为“强度”、“极强”以及“剧烈”侵蚀土地,并且这三类侵蚀土地的侵蚀总量占比达到84.78%。在青海省土壤侵蚀状况整体得到改善的情况下,着重关注三类较强侵蚀土地对应的区域是改善侵蚀状况的重中之重。(3)从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空间效应来说,针对土壤侵蚀的GWR局部回归模型并没有优于OLS的全局回归模型;同时两种模型的矫正R2均值不超过0.3644。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退耕工程的实施对于土壤侵蚀的空间效应不具有显着差异性;其次,采用OLS和GWR模型去解释不同土地利用对于土壤侵蚀产生的空间影响的有效性是比较有限的。而对于植被覆盖度来说,采用GWR模型的拟合优度高于OLS模型。在实施退耕工程之后,2015年各项解释因子的影响程度依次是:建筑用地>林地>水域>耕地>未利用土地>草地。比起未实施政策的1995年,主要有两个变化。其一:水域因子的系数大于耕地因子,排在耕地的前面。其二,2015年各类解释因子的系数的空间差异性大幅度下降,说明每种土地利用类型对于青海省各区域的植被覆盖度的影响的空间异质性降低,空间平稳性升高。就各项因子来说,负向作用最大的建筑用地对于植被盖度的抑制作用降低;林地对于植被盖度改善的促进作用增强;水域的抑制作用也有所降低,东西差异明显降低;耕地对于植被盖度的抑制作用增强变为继建筑用地之后第二大抑制因子。草地因子的系数一直是最低的,对于植被盖度的改善作用从模型上来看较小。(4)利用Ripley’s K函数所计算的寺庙和村落的空间分布格局结果表明:三江源地区17个县的寺庙和村落呈现出不同的空间分布特征。对于村落来说,除了治多县和格尔木县的村落表现出的显着聚集分布,其他15个县的村落在研究区域内呈现出空间随机分布格局。而寺庙的空间分布格局相对复杂,其中:达日县、治多县、玛多县、玛沁县、河南蒙古县和格尔木县6个县的寺庙数目少于10,导致空间格局无法计算。剩余11个县的寺庙呈现出两种空间格局:显着性聚集(玉树县、杂多县、称多县)和随机分布。(5)通过采用两个修正模型来研究寺庙和村落文化对于周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空间效应。第一个P(rq)指标衡量寺庙和村落周边所有土地利用变化在不同空间范围内的空间关系,以及这种空间关系随时间的变化。第二个Pc(rq)指标则更加关注在时空尺度上特定类型的土地利用变化在寺庙周围的空间关系,而不再关注平均的空间关系。结果表明:首先,寺庙文化对于周边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具有显着作用,且这种作用主要表现为显着聚集,而村落文化与周边土地利用/覆被的变化没有显着的影响作用。其次,寺庙的空间分布格局对于寺庙对周围的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具有重要作用,而在村落的空间分布格局研究中没有发现这种相关性。具体来说,对于显着性聚集的寺庙来说,寺庙文化对周围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通过称为“聚集效应”的积累而得到加强。而对于在某些地区少于10座的寺庙来说,则该效果不会发挥促进作用。另外,在30类土地利用变化类型中,寺庙文化对于林地和草地的变化的影响最大。
李玥[5](2019)在《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文中认为陕北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退化,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使该区生态系统得到修复和改善,经济社会系统得到了发展。科学评估该工程效果,揭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关系成为当前生态恢复研究的热点。本文以黄土丘陵生态脆弱区安塞县为例,基于调研数据及模型构建等方法,研究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协同态势及协同方向与强度,探索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协同关系,进而提出系统良性发展的措施或建议,为退耕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论证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可协同性基于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等,分析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的理论基础;参照关于恢复力的研究框架,结合已有研究,建立了退耕还林还草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的理论框架;以退耕典型代表流域-安塞县纸坊沟流域为例,通过对其1938-2015年期间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关系的演变过程的实证,剖析了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与退耕的相互作用过程:表明纸坊沟流域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关系经历了负向协同(1938-1972)、协同-负向协同-协同(1973-1998)、协同化持续发展(1999-2015)三个阶段,显示了现实发展中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存在协同关系;利用VAR模型对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退耕对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产生了作用,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也反作用于退耕,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存在协同互馈关系。从理论基础、理论框架、案例区实际发展过程、模型运算相结合视角论证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可协同性。(2)明确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效应采用遥感与GIS等空间技术及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剖析了退耕背景下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实施效果,发现安塞县2000年至2013年间退耕区域土壤侵蚀强度明显减小,土壤侵蚀面积(除微度侵蚀外)占比从95.31%减少至38.19%,减少了57.12%,明确了退耕的实施是降低研究区土壤侵蚀强度的关键因素,同时发现土壤侵蚀综合指数较小的区域产值较高;退耕的实施改变了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农林牧产业结构及劳动力结构。在此基础上,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定量计算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计算结果表明:退耕对农业经济系统的贡献率最高点为20.28%,对农业社会系统贡献率最高点为26.77%,低于退耕对农业生态系统34%的贡献率;农业生态系统对退耕的冲击感长期稳定在6%-7%左右,农业经济系统对退耕的影响程度最为明显,贡献率最高点达55.3%,且常年稳定,结果与现实状况相一致。(3)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态势演变过程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利用1995-2014年安塞县统计年鉴资料及相关人员的调查问卷所得数据,系统分析了在1995-2014年间安塞县退耕和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综合指数变化趋势:1995-2014年间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二者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14年的退耕综合指数较1995年上升了近两倍。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在2012年达到峰值后略微下降。2014年较1995年增长了56.8%。在综合指数分析基础之上,通过建立耦合度模型,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关系划分为四个阶段:Ⅰ.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Ⅱ.相悖阶段、Ⅲ.无序失衡阶段、Ⅳ.抑制发展阶段,其中阶段Ⅲ仅是理论结果,在实际政策约束等要素的影响下一般不会出现;而阶段Ⅱ和阶段Ⅳ可能会短期出现。1995–2014年,安塞县先后经历了相悖阶段和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目前处于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的下降时期。(4)确定了目前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方向及强度利用结构方程模型,通过安塞县2015年494户农户调研资料的分析,明确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及协同强度。结果表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是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的核心,退耕通过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各个链网结对协同效果产生作用,在退耕的作用下,生态系统与协同效果局部协调,其直接影响系数为0.87,表明现阶段安塞县的农业生态系统的优化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物质能量支撑。经济系统与协同效果局部相悖,其直接影响系数为-0.76,即现阶段区域内农业发展未能很好将农业资源转化为农业经济优势,致使区域内农业经济系统发展相对滞后。最终导致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未能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5)提出了优化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在短期生态修复及长期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下,应以促使退耕区域潜在生态功能显化为前提,在不断提高林分质量与结构的基础上,构建以提高林草资源率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链网结构,从而推动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优化协同。
喻永红[6](2014)在《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研究 ——以重庆万州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退耕还林(草)工程是中国政府对1997年黄河流域的严重干旱、1998年长江流域的毁灭性洪灾等一系列环境灾难和环境退化的深刻反思后的积极响应。国家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激励农民停止耕种那些水土流失严重,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和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耕地,并有计划、有步骤地还林还草,恢复植被。从1999年工程试点以来,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虽然现有文献对工程执行问题、生态影响及效果、社会经济影响、生态补偿问题、后续产业发展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研究并取得大量成果,但有关工程的长期可持续性并未达成一致的结论。纵观已有研究成果,至少以下几个关键问题并未引起足够关注:退耕还林的环境价值(包括其非使用价值)及其收益-成本效率有多大?作为农户收益改善的构成部分,退耕还林对土地生产力的提高效果有多大?退耕还林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时间配置是否有显着影响?现有的补贴标准是否合理、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是多少?本研究基于重庆万州区的实地微观调研数据,从定量评价政策本身的可持续性和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两个层面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关于退耕还林政策本身的可持续性,本研究主要利用样本区的农户和城市家庭的选择实验调查数据,从环境受益者的支付意愿(WTP)角度定量评估了退耕还林的环境价值及政策的收益-成本效率。研究发现,98.04%的农户和80%的城市家庭愿意以“环保捐赠”的方式维护退耕还林的生态环境改善功能;基于受益者WTP评价的环境总价值高达327048137.61元/年;按照工程第一轮和第二轮补贴标准、并结合工程实施成本计算,样本区退耕还林的收益-成本比分别为2.72:1和4.96:1。由于工程显着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并取得较好的生态绩效,继续保持退耕还林是未来可取的政策选择。政策本身是可持续的。关于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本研究利用样本农户的调查数据,主要从农户收益改善角度对以下三个方面做出定量分析和评价:第一,退耕还林生态功能对土地生产力的改善效果。研究发现,在没有重大农业技术进步和除退耕还林政策以外的制度创新这一特定的样本背景下,保持其他因素不变,退耕还林(通过其生态改善功能)使玉米和小麦的地块单产分别提高了12.7%和20.9%。研究还发现,样本区的土地生产力还显着地受到地块大小(即面积)、资本投入、土地质量、农户决策者的年龄、农技培训等因素影响。第二,退耕还林的非农就业调整效果。研究发现,工程参与和参与强度虽然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时间配置具有积极作用,但总体效果不显着;农民非农就业时间的普遍增加只是一种时间趋势,并非退耕还林政策的作用。尽管如此,退耕还林还是显着地促进了家里有老人、劳动力在4人以上和人均耕地面积低于1亩的农民的非农就业时间的增加,也显着地增加了女性农民、具有干部和党员身份的农民的非农就业时间。研究还发现,显着地影响农民的非农就业时间配置的因素是其家庭特征和个人特征,其中,家庭特征包括老人数和劳动力数,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退耕前非农就业与否。第三,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标准测算及现有补贴水平的合理性。成本流的分析发现,农户退耕还林的机会成本为7760.35元/hm2·年,全部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和环境服务提供成本)为8985.25元/hm2·年;保护拍卖的实验模拟显示,确保参与农户不复耕(当前参与率不变)的农户接受意愿(WTA)为4500元/hm2·年,保持现有退耕面积不变的农户WTA在3450-4500元/hm2·年之间;选择实验的测算结果表明,退耕地的生态价值贡献为10639.77元/hm2·年。基于退耕还林成本、农户WTA和退耕还林生态价值贡献的不同补偿标准测算结果,退耕还林的现有补贴标准(1875元/hm2.年)对农户补偿不足。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结论可以判断,虽然土地生产力的提高显着地得益于退耕还林的生态改善,但其效果并不足以弥补退耕农户的收益损失;退耕还林也并不具有普遍的非农就业调整效果;在工程只有较低的经济绩效和原来补偿水平(3450元/hm2·年)不足的情况下,2007年补贴水平的下降(降低为1875元/hm2·年),导致了退耕农户成为退耕还林中的净损失主体。因此,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堪忧。从工程设计来看,农户持续参与是退耕还林政策长期可持续的前提,其关键又在于参与农户的收益改善。结合上述研究发现,本文最后从进一步提高未退耕地的生产力、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和实施公平、合理的生态补偿等途径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建议。
贺文敏[7](2014)在《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文中认为陕北丘陵沟壑区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生态环境的退化和农民的贫困,它们放大了生态不安全、社会不稳定的积累效应,这些皆与区域发展方式不合理有关。陕北丘陵沟壑区的乡村聚落发展有其特殊性,它脆弱的生态环境和有限的资源承载力决定了其必须走新型绿色社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1999年党中央做出在生态环境脆弱的中西部地区首先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决策,经过15年的实施,对陕北丘陵沟壑区影响巨大,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社会传统观念变化、乡村聚落选址、规模及布局方式变化、乡村聚落功能与结构体系转变、发展模式更新、建筑院落与单体样式转型以及乡村景观变化等方面。退耕还林在改善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的同时,对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乡村人居建设影响巨大,但是乡村聚落的营建模式仍停滞不前,因此出现了新的人居矛盾。政府发放粮食和经济补贴给退耕农户,农耕不再是唯一的生存手段,乡村聚落摆脱“劳作半径”的制约,由“分散”开始走向“集聚化”的新型布局模式,由此产生一系列新问题。一是生产生活方式与聚落布局模式的矛盾。新型乡村聚落大多数照搬城市居住模式,这种布局模式与退耕还林后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匹配,忽视了居住者在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后对居住方式的内在需求;二是传统地域文化的断裂与消失。大规模、集聚式的乡村聚落建设无视当地自然与文化特征,遗弃传统聚落所蕴含的生态优势与文化内涵,导致新建民居地方特色消失、样式杂乱、室内热环境质量差、地方景观遭到建设性破坏等问题。以上这些已经成为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人居建设当前所面临的首要问题。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长久以来一直都是以传统农耕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因此乡村聚落的类型主要依据所处地形特征进行分类。现在由于退耕还林的影响,该地区乡村聚落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产业模式。本研究提出了以不同产业模式划分乡村聚落类型的方法,并根据产业模式的不同特征,探讨了以下三种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适宜的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一:以维护生态修复成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二:以设施农业及设施养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三:以旅游开发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针对以上不同的产业模式,本研究对模式的选择、技术支持、影响因子、乡村聚落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有助于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缓解人居矛盾,并为后续黄土高原丘陵地区的乡村聚落建设研究提供可靠依据。
陈芳淼[8](2013)在《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历史演变状况看,荒漠化问题区域特征明显,整体可归属于地理系统问题。因此,用地理系统方法衡量与评价荒漠化问题具有科学性。地理学是实践科学。使用地理系统方法在认识荒漠化演化机制的同时,可以为防治工作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依据地理学特征,可将区域荒漠化问题划分到耕地、草地、林地、湿地-水系、沙地、社区六元结构板块,进行基本状况、发展趋势、主要原因及演化机制认识(简称六元法)。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政治地位重要、文化结构多元,其可持续发展对我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半个多世纪以来,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出现了区域荒漠化问题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地理系统变化剧烈等问题,严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本研究用六元法,从村庄、县域、省域、区域尺度,对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进行逐级研究验证,分析认识区域荒漠化演化机制,探索防治对策,同时检验六元法的有效性。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基本机制通过六元法多层次、多点、长历史时段考察,得出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机制为:耕地扩张,耕地质量下降;天然草地缩减、人工草场扩大,草地整体退化严重;天然林遭到严重破坏,近期人工林地面积稳步扩大,林地生态经济功能较弱;湿地-水系萎缩,地表水面积减少,河流径流不稳定性增加,地下水位下降,冰川融化加剧;沙地系统局部得到控制,整体扩张:社区扩张明显,城镇居民区和工矿区建设步伐快,大量占用郊区优质耕地。上述发展趋势反映出耕地、社区、人工林地扩张,草地、湿地-水系显着退化,沙地整体形势严峻,西部地区荒漠化形势不容乐观。进一步分析表明,导致西部荒漠化问题严峻化的基本因素为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其中,人为因素占主导方面。2、我国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对策建议研究对未来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机制建设;2)彻查全区资源环境状况,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3)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发展,其中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严格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4)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5)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6)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7)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3、六元法应用认识对“六元法”的实际应用得出如下认识:1)利用“六元法”进行区域荒漠化研究可覆盖全地理区域,研究方法简洁,研究结果条理清晰,问题定位准确,容易得出明确结论;2)“六元法”适用于多尺度地理系统(从村庄到全球系统)研究,上下尺度间研究结果互为印证,利于原因诊断;3)可分别六单元进行纵向历史发展趋势演变研究,借以从历史角度清晰地判明各自的发展轨迹与彼此演替机制;4)可分别区域地理特征,判断单元荒漠化轻重关系与主次矛盾:5)县域及以下尺度的研究中,注意从主体地理单元把握荒漠化现状及其演化过程的细节,寻求针对性防治对策;县域以上尺度的研究中,注意对各地理单元变化趋势进行归纳总结,理清演变机制。
汪锋[9](2012)在《农户利益视角下的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文中提出退耕还林工程从一九九九年试点实施至今,已十年有余。作为建国以来跨时最长,范围最广的造林工程,其对中国的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从这个意义上看,退耕还林政策已超出了生态恢复政策的范畴,这在退耕还林第二轮巩固阶段表现的更为明显。这项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土地利用置换政策的绩效究竟如何,是政府和社会所普遍关心的。传统学界研究多从生态效益来对退耕还林政策绩效进行评判,对农户利益考量则退居其次。在新的阶段形式下,本文专从退耕还林的主体——农户的利益视角入手,对退耕还林绩效进行研究。四川省是退耕还林政策的先发地区和重要实施地区,生态地位举足轻重,其退耕还林政策绩效对全国都有典型代表意义。因此,本文结合案例研究,对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绩效展开研究,得出结论和建议。论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是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基本思路、框架与方法,以及国内外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的现状。第二章是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理论准备。对退耕还林内涵进行了分析,退耕还林是政府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对资源的再分配方式,是以物质利益为基础的农民主体参与工程,也是欠发达地区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工程进入第二轮巩固期,产业向西部内陆迁移,农村“空心化”现象,“低碳经济”兴起也使退耕还林政策也面临的新内外部环境。本文主要运用可持续发展论、环境经济学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政策过程理论对论文研究提供理论支持。第三章是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背景及实践。首先分析了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特殊背景:四川是退耕还林政策的先发地区和重要地区,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工程,是西部大开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然后从政策的形成过程,分阶段对农户的补偿政策,政策现今的实施进度方面对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情况做出梳理。第四章是农户利益视角下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的绩效评价。首先分析了退耕还林政策在经济、社会方面的目标设定,然后从政策过程绩效、政策结果绩效两个层面进行评价。在过程评价上,从经济收入、思想观念、生活环境、政策补助、政策监管、政策参与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在结果评价上,从劳动力转移、产业结构调整、新的经济增长点、生态补偿几个方面展开。第五章是退耕还林政策绩效——基于四川部分县市的案例研究。以“先试先行——天全县退耕还林试点工程调查报告”,“绿色扶贫——退耕还林推动四川扶贫工程新模式”,“社会参与——民间组织推动以碳汇为目标的大凉山退耕还林项目”三个案例研究来对政策绩效研究结果提供深化支持。第六章是结论与建议。对全文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展开三点建议。
王孔敬[10](2011)在《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绩效评估及后续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我国自1999年以来所开展的退耕还林工程已进入其成果巩固的后续时期。在工程实施的10多年时间里,中央政府和各省(市)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用来指导和执行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然而,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广大退耕区域自然环境差异巨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以中央政府主导下的退耕还林政策能否适应各区域的退耕还林建设的实际需要?退耕还林政策的绩效如何?退耕还林政策的绩效如何评价?退耕还林后续时期的政策体系如何完善和构建?以及后续政策构建的路径和实施的保障机制如何建立?这一系列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基于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复杂性和各区域自然与社会经济的巨大差异性,本文选择三峡库区作为特定研究区域来深入探究上述问题。选择该区域作为特定的研究地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从自然环境看,三峡库区位于我国长江流域中西部的结合部,地势主要以山地和沟谷为主,该区域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同时,也是长江中下游和三峡工程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区域,有着重要的生态地位;从社会经济发展来看,三峡库区人口密集,人地关系紧张、少数民族众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是我国西部连片贫困区之一。同时,该区域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非自愿性的工程移民地区,社会问题错综复杂,是一个典型的“老、少、穷、库、移”等多种特征于一体的区域,在广大的西部地区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因此,对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且可以揭示出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的主要对策。立足于上述问题和研究目标的分析,在退耕还林政策的后续时期,试图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运用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公共政策学等相关理论与原理与三峡库区退耕还林的实践相结合,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视角来进行分析探究。通过田野调查法、层次分析法、货币价值法和农户意愿评价等具体方法的运用,在对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对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绩效从农户意愿、生态效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探究了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在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中所存在的缺陷与主要问题,提出了构建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体系的路径和主要内容,并进一步分析了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体系实施的保障机制,由此得出论文的研究结论和后续政策建议。本论文在内容结构上由九个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以及本文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第一章的内容主要是分析退耕还林政策绩效评估与后续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第二章主要是对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现行政策体系与实践历程等几个方面进行回顾和梳理;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概况以及案例区概况;第四章主要从农户意愿评价的角度,分析了三峡库区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的意愿评价,分析退耕还林政策与农户意愿的矛盾和一致的地方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第五章是对三峡库区的案例区——重庆市万州区的退耕还林政策的现实生态效益进行评估研究,在选择的模型基础上,运用实物价值化和货币价值法,对案例区退耕还林政策的生态效益进行了定量研究;第六章是对三峡库区的案例区——重庆市万州区的退耕还林政策的现实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研究,通过层次分析法,在评价层级和指标体系及其权重确立的基础上,运用无量纲的计算方法,分别从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得出了退耕还林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数及其社会经济的综合效益;第七章是在对现行退耕还林政策理论体系梳理和对三峡库区政策效益评估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所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后续退耕还林政策体系构建与完善后续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保障机制研究;最后部分,在全文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整体研究结论与建议。在全文探究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了以下研究结论:首先,在三峡库区案例区——万州区选择的9个生态指标实物和货币价值计算的基础上,得出万州区退耕还林年总生态效益价值为1045.48万元,同时也得出该区域退耕还林政策9种生态指标效益的具体贡献,其中固碳释氧效益占总价值的44.22%,水土保持效益和水源涵养效益两者占总效益量的49.35%,说明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对增加三峡库区的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具有积极的抑制作用,符合我国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目的。从深层次表明我国生态状况的变化与具体的生态制度和政策的设计紧密相关。其次,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2000-2006年万州区退耕还林政策在社会经济方面的综合效益指数分别为:0.0458、0.1365、0.2059、0.2646、0.3695、0.4758、0.5678,呈现出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加的趋势。在选择的5个社会经济效益分领域,其作用和影响差别明显,其中退耕还林政策对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作用最大,对社会进步的作用最小,其次为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益结果说明: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在提高其社会经济效益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单一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依靠林业部门一家来实施很难实现预期目标;退耕还林政策必须与“三农”问题的解决紧密地结合起来,大力实行制度创新,才能实现预期目标。最后,从农户意愿评价的角度来看,三峡库区的大部分退耕农户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对退耕还林政策的成效评价存在差异,退耕还林政策与农户的利益既有一致地方也有矛盾和冲突之处。农户意愿评价的结果说明: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在调动退耕农户的积极性和维护其利益方面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社会主体基础不稳定。整体而言,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效益,但由于其现行政策体系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执行层面的某些偏离,我国退耕还林政策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如何克服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的制度缺陷和实现制度创新、建立一套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政府主导下的激励相容的后续退耕还林政策体系,就成为巩固我国退耕还林政策成果的关键。
二、关于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有关问题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有关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2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创新的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理论与评估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有效性 |
2.1.2 林种 |
2.1.3 交易模式 |
2.1.4 生态系统服务 |
2.1.5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生态资本理论 |
2.2.3 科斯产权定理 |
2.3 有效性评估框架 |
2.3.1 判定标准 |
2.3.2 政策分析 |
2.3.3 研究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及环境成效概述 |
3.1 研究区介绍 |
3.1.1 地理气候条件 |
3.1.2 社会经济条件 |
3.2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3.2.1 实施历程 |
3.2.2 投资与造林情况 |
3.3 环境成效概述 |
3.3.1 森林资源 |
3.3.2 土地利用结构 |
3.3.3 水土流失治理 |
3.3.4 土地沙化、荒漠化治理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工程作用范围有效性识别 |
4.1 理论分析 |
4.1.1 土地利用转移路径假说与经济学解释 |
4.1.2 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的理论模型设计 |
4.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2.1 研究方法 |
4.2.2 数据来源 |
4.3 结果分析 |
4.3.1 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 |
4.3.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 |
4.3.3 工程作用范围有效性识别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林草空间配置有效性分析 |
5.1 林草空间配置有效性的理论模型 |
5.2 材料与方法 |
5.2.1 研究区域概况 |
5.2.2 研究方法 |
5.2.3 变量设计与数据来源 |
5.3 研究结果 |
5.3.1 陕北高原的土地利用变化 |
5.3.2 陕北高原的植被NDVI的时空演变特征 |
5.3.3 林草配置有效性评价 |
5.3.4 林草空间配置设计 |
5.4 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区域投资选择有效性评价 |
6.1 工程财政投资效应分析 |
6.2 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6.2.1 研究方法 |
6.2.2 数据处理 |
6.3 结果分析 |
6.3.1 工程财政投资的时空分布特征 |
6.3.2 植被NDVI的时空演变特点 |
6.3.3 区域投资选择有效性评价 |
6.4 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林种投资结构有效性研究 |
7.1 农户林种选择偏好分析 |
7.2 研究方法与变量设计 |
7.2.1 研究方法 |
7.2.2 变量设计 |
7.3 研究结果 |
7.3.1 工程经济林和生态林投资状况 |
7.3.2 投资结构的门槛效应分析 |
7.3.3 林种投资结构的有效性评价 |
7.4 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交易模式有效性改进 |
8.1 理论分析 |
8.1.1 横向和纵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有效性比较分析 |
8.1.2 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运行机理分析 |
8.1.3 横向交易模式下生态退耕差异化定价模型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8.2.1 研究方法 |
8.2.2 数据处理与来源 |
8.3 结果分析 |
8.3.1 耕地生态足迹的价值生产弹性估计 |
8.3.2 生态退耕机会成本的时空分布 |
8.3.3 生态退耕补偿金额的时空变化 |
8.4 讨论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9.1 结论 |
9.2 建议 |
9.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工程 |
2.1.2 农户、退耕户、非退耕户 |
2.1.3 福利、福利分类、福利度量方法、福利效应、农户福利 |
2.1.4 生活满意度、收入增长、扶贫 |
2.1.5 非农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理 |
2.3.1 研究视角的再诠释 |
2.3.2 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效应的研究维度 |
2.3.3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与农户福利现状分析 |
3.1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 |
3.1.1 启蒙与初创阶段 |
3.1.2 恢复与探索阶段 |
3.1.3 试点与示范阶段 |
3.1.4 启动与调整阶段 |
3.1.5 巩固与发展阶段 |
3.1.6 担当新任务与新使命阶段 |
3.2 退耕区农户福利发展的现状分析 |
3.2.1 退耕区农户主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2.2 退耕区农户客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模型构建 |
4.2.1 Ordered Probit模型 |
4.2.2 Binary Probit模型 |
4.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选择 |
4.3.2 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4.2 退耕还林对样本总体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3 退耕还林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机理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方法说明 |
5.2.1 计量模型构建 |
5.2.2 方法说明 |
5.3 变量定义、样本匹配与描述统计 |
5.3.1 变量定义 |
5.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5.3.3 描述性统计 |
5.4 计量经验结果与分析 |
5.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2 退耕还林对农户分项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3 退耕年份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5 中介效应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及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2.1 双差分模型(DID)的适应性分析 |
6.2.2 双差分(DID)模型的构建 |
6.2.3 回归分解计量模型构建 |
6.3 变量设置、样本匹配、贫困判定标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变量设置 |
6.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6.3.3 贫困判定标准 |
6.3.4 退耕还林扶贫福利瞄准效率情况 |
6.3.5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2 退耕年份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3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 |
6.4.4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贡献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7.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 |
7.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2.1 变量设置 |
7.2.2 统计性描述 |
7.3 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方法说明 |
7.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3.2 方法说明 |
7.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7.4.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参与福利的影响 |
7.4.2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3 退耕年份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4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创新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补贴标准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户增收福利的还林生态补偿机制 |
8.2.3 促进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后续产业向新型农林经营模式转变 |
8.2.4 搭建和完善农户非农就业福利平台 |
8.2.5 提高退耕还林扶贫瞄准扶持机制 |
8.2.6 提升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水平的认知导向 |
8.3 本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介绍 |
(3)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退耕还林实施现状及其法律规范概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历史演变及其发展现状 |
一、退耕还林政策演变 |
二、我国退耕还林发展现状概述 |
第二节 域外退耕还林相关法律制度 |
一、各国退耕还林立法体系 |
二、域外退耕还林的相关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全国性退耕还林的法律规范 |
一、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 |
二、退耕还林的技术规定 |
三、退耕还林的管理规定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性的退耕还林规范及其评价 |
一、退耕还林的管理规范 |
二、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及其他规范 |
第二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
二、对退耕还林的认知程度和参与自主权 |
三、参与退耕土地的质量与面积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的管理情况 |
一、退耕还林的作业技术与成活率 |
二、退耕还林的管护与林权问题 |
三、退耕还林的补助情况 |
第三节 退耕前后效益变化及农户的期望 |
一、退耕前后效益情况 |
二、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及期待 |
第四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管理规范的优势 |
一、较为科学的补植补造与检查验收规范 |
二、管护等管理规范比较健全 |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管理规范具针对性 |
第二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
一、退耕还林法律规范不健全 |
二、退耕还林管理规范不完善 |
第三节 退耕还林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 |
二、管护制度不完善 |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的完善 |
一、出台《固原市退耕还林保护条例》 |
二、补充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重点配套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和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
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制度 |
三、公众参与制度的改进 |
第三节 借鉴域外及我国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固原市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对农户和村委干部的访谈 |
(4)人文因素对于青海省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的空间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以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进展 |
一. 人文因素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影响的研究进展 |
二. 退耕还林(草)工程基本状况及研究进展 |
第三节 文化因素对土地利用/履被变化影响的研究进展 |
第二章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
第一节 研究区概况 |
第二节 数据来源及预处理 |
一、数据来源 |
二、数据预处理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以及目的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目的 |
三、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土地利用履被转移矩阵 |
二、RUSLE的模型计算 |
三、土壤侵蚀量的评价标准 |
四、地理加权回归模型(GWR) |
五、点格局分析-Ripley's K函数 |
六、寺庙、村落和周边所有土地利用履被变化的空间关系函数 |
第三章 青海省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青海省1990-2015土地利用变化 |
一、整体变化 |
二、耕地变化 |
三、林地变化 |
四、草地变化 |
五、未利用土地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草)政策成效评估 |
一、退耕还林(草)前后的NDI变化 |
二、退耕还林前后土壤侵蚀量RUSLE变化 |
三、土壤侵蚀时空变化特征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青海省退耕还林(草)政策的空间效应分析 |
第一节 退耕还林(草)政策成效的OLS传统回归分析 |
一、基于NDVI的OLS最小二乘回归 |
二、基于RUSLE的OLS最小二乘回归 |
三、本章小结 |
第二节 退耕还林(草)政策空间差异性分析(空间地理加权回归GWR) |
一、基于NDVI的空间地理加权回归分析 |
二、基于RUSLE的空间地理加权回归分析 |
三、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文化对于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空间效应 |
第一节 寺庙、村落的空间格局特征 |
第二节 寺庙、村落对周边所有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效应 |
一、寺庙对周边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效应 |
二、村落对周边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效应 |
三、寺庙和村落对周边土地利用变化的对比分析 |
第三节 寺庙对于周边特定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效应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一、青海省土地利用变化 |
二、退耕还林(草)政策对于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效应 |
三、寺庙文化对于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效应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ⅰ |
附录ⅱ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退耕及其演变过程 |
1.2.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关系及演变 |
1.2.3 简评 |
1.3 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 |
1.3.1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3.2 实施方案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 |
2.1 自然概况 |
2.1.1 安塞县地理位置 |
2.1.2 交通区位 |
2.1.3 生态区位 |
2.1.4 地形地貌 |
2.1.5 气候 |
2.1.6 水文 |
2.1.7 土壤 |
2.1.8 植被资源 |
2.1.9 矿产资源 |
2.2 安塞县社会经济状况 |
2.2.1 行政区划 |
2.2.2 人口 |
2.2.3 经济发展情况 |
2.3 安塞县退耕背景与过程 |
2.3.1 退耕实施背景 |
2.3.2 退耕实施过程 |
2.3.3 退耕实施成效 |
第三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论证 |
3.1 基本概念 |
3.1.1 退耕 |
3.1.2 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 |
3.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涉及的相关理论 |
3.2.1 一般性理论 |
3.2.2 生态学相关理论 |
3.2.3 生态经济学相关理论 |
3.2.4 社会学相关理论 |
3.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 |
3.3.1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的理论框架 |
3.3.2 纸坊沟流域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 |
3.4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效应的分析 |
4.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1.1 研究方法 |
4.1.2 数据来源 |
4.2 退耕背景下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实施效果 |
4.2.1 退耕背景下土壤侵蚀环境时空变化 |
4.2.2 退耕背景下生产总值及产业结构的变化 |
4.2.3 退耕背景下人口密度与劳动力的变化 |
4.3 基于VAR模型下的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效应分析 |
4.3.1 分析指标提取与初步分析 |
4.3.2 VAR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4.4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态势演变过程 |
5.1 指标体系、权重确定及数据来源 |
5.1.1 指标体系 |
5.1.2 指标权重确定 |
5.1.3 数据来源 |
5.2 耦合度模型构建 |
5.2.1 系统耦合 |
5.2.2 耦合度模型 |
5.2.3 退耕系统和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耦合度分析 |
5.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态势及演变过程的分析 |
5.3.1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性演变阶段 |
5.3.2 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性分析 |
5.4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路径分析 |
6.1 基础资料(数据)采集与调查户基本特征 |
6.1.1 问卷设计 |
6.1.2 样本点确定与调查简况 |
6.1.3 调查户特征 |
6.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概念模型构建 |
6.2.1 模型的选择 |
6.2.2 模型的构建 |
6.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路径的测算与分析 |
6.3.1 协同路径的测算 |
6.3.2 协同路径的分析与解释 |
6.4 小结与讨论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主要创新点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研究 ——以重庆万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 |
1.3.1 退耕还林 |
1.3.2 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结构 |
2 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回顾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公共物品理论 |
2.1.3 福利经济学(福利标准) |
2.2 文献综述 |
2.2.1 退耕还林理论研究 |
2.2.2 退耕还林的社会经济影响及可持续性 |
2.2.3 退耕还林的生态(环境)效果与效益评价 |
2.2.4 退耕还林的产业发展效果研究 |
2.2.5 退耕还林的生态补偿政策设计 |
2.2.6 退耕还林的成本效率与可持续政策设计 |
2.2.7 简短评述及研究启示 |
3 调研设计 |
3.1 研究背景 |
3.1.1 重庆万州区的基本概况 |
3.1.2 重庆万州区的退耕还林进展及主要成效 |
3.2 数据获取 |
3.2.1 样本点选择 |
3.2.2 调查实施 |
3.2.3 问卷设计 |
3.2.4 样本基本信息描述 |
3.3 本章小结 |
4 退耕还林的政策可持续性评价——基于政策的成本-收益视角 |
4.1 引言 |
4.2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
4.3 研究设计:选择实验问卷设计 |
4.4 数据处理与样本描述性统计 |
4.4.1 数据处理 |
4.4.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4.5 模型计量结果分析 |
4.5.1 模型估计 |
4.5.2 公众对维护退耕还林环境效益的支付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
4.5.3 退耕还林的环境价值分析 |
4.5.4 退耕还林政策的收益-成本效率与可持续性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退耕还林的农户土地生产力改善效果 |
5.1 引言 |
5.2 模型构建与研究设计 |
5.2.1 模型构建 |
5.2.2 研究设计 |
5.3 数据处理与描述性统计 |
5.3.1 数据处理 |
5.3.2 描述性统计:土地生产力变化的初步判断 |
5.4 模型计量结果分析 |
5.4.1 模型估计 |
5.4.2 退耕还林对土地生产力的改善及解释 |
5.4.3 样本区土地生产力变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退耕还林的农户非农就业调整效果 |
6.1 引言 |
6.2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
6.2.1 研究方法:倍差分析法 |
6.2.2 计量模型构建 |
6.2.3 估计方法 |
6.3 数据处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数据处理 |
6.3.2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结果分析 |
6.4.1 退耕还林非农就业效果的一般评价 |
6.4.2 农民非农就业时间配置的影响因素分析 |
6.4.3 退耕还林非农就业效果的农户和个人差异性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退耕还林的农户生态补偿标准测度 |
7.1 引言 |
7.2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标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
7.3 研究方法 |
7.3.1 农户退耕还林的WTA评估:保护拍卖设计 |
7.3.2 退耕还林的环境价值评估:选择实验 |
7.4 数据处理 |
7.5 样本区(重庆万州)退耕还林的生态补偿标准测度与分析 |
7.5.1 基于成本的补偿标准:退耕还林机会成本和维护成本测度 |
7.5.2 基于农户WTA的退耕还林补偿标准 |
7.5.3 基于生态价值贡献的退耕还林补偿标准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本研究的可能创新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8.3.1 可能创新 |
8.3.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7)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历史的机遇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聚落历史演变及类型研究相关研究现状 |
1.2.2 生态环境与聚落发展关系相关研究进展 |
1.2.3 退耕还林相关研究现状 |
1.2.4 既往学术研究未涉及的内容 |
1.3 研究视角与研究范围 |
1.3.1 研究视角 |
1.3.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 研究内容 |
1.4.1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与乡村聚落历史变迁研究 |
1.4.2 退耕还林实施之后陕北丘沟壑陵区乡村聚落现状及问题研究 |
1.4.3 退耕还林之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发展模式研究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具体研究方案与步骤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7 相关概念与理论 |
1.7.1 乡村聚落概念的界定 |
1.7.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7.3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
1.8 小结 |
2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 |
2.1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概述 |
2.1.1 地理位置及范围 |
2.1.2 自然状况 |
2.1.3 土地利用状况 |
2.2 历史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演变 |
2.2.1 演变概述 |
2.2.2 原始社会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的生态环境 |
2.2.3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 |
2.2.4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 |
2.2.5 唐宋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的生态环境 |
2.2.6 元、明、清时期陕北地区生态环境 |
2.3 近现代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变迁 |
2.3.1 人口变化情况 |
2.3.2 生活方式的变化 |
2.4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现状 |
2.4.1 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 |
2.4.2 林草保存率低,配套设施落后 |
2.4.3 水资源匮乏 |
2.4.4 人地矛盾突出 |
2.5 小结 |
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历史变迁 |
3.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历史变迁及特点解析 |
3.1.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分布状况 |
3.1.2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分类 |
3.1.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特点 |
3.1.4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特征解析 |
3.1.6 影响陕北乡村聚落形态变迁与特征的因素 |
3.2 影响乡村聚落变迁的一般性因子及其权重 |
3.2.1 影响乡村聚落变迁的一般性因子概述 |
3.2.2 自然因子 |
3.2.3 人文因子 |
3.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地域性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3.3.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地域性因子概述 |
3.3.2 自然因子 |
3.3.3 人文因子 |
3.4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生态环境演变耦合关系分析 |
3.4.1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对乡村聚落的作用 |
3.4.2 陕北丘陵区乡村聚落对生态环境的作用 |
3.5 小结 |
4 退耕还林工程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 |
4.1 退耕还林实施背景概述 |
4.2 退耕还林基本问题解析 |
4.2.1 退耕还林内涵分析 |
4.2.2 退耕还林的分类 |
4.2.3 退耕还林发展历程 |
4.2.4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现状 |
4.3 退耕还林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维度 |
4.3.1 自然因子 |
4.3.2 人文因子 |
4.4 退耕还林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 |
4.4.1 退耕还林后生态环境改善 |
4.4.2 退耕还林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
4.4.3 退耕还林后人居环境的变化 |
4.4.4 退耕还林后社会传统观念的转变 |
4.4.5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选址,规模及分布方式的变化 |
4.4.6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的功能与结构体系转变 |
4.4.7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模式的更新 |
4.4.8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的建筑院落及单体建筑转型 |
4.4.9 退耕还林后乡村景观的变化 |
4.5 小结 |
5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典型案例解读 |
5.1 陕北榆林地区绥德县——韭园乡高舍沟村 |
5.1.1 研究区域基本概况 |
5.1.2 退耕还林背景下高舍沟村乡村聚落的变迁 |
5.1.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1.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高舍沟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1.5 高舍沟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2 陕北延安地区吴起县——吴起镇马湾村 |
5.2.1 研究区基本情况 |
5.2.2 退耕还林背景下马湾村聚落的变迁 |
5.2.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2.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马湾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2.5 马湾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3 陕北延安地区安塞县——沿河湾镇侯沟门村 |
5.3.1 研究区域基本情况 |
5.3.2 退耕还林背景下侯沟门村聚落的变迁 |
5.3.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3.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侯沟门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3.5 侯沟门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4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现存问题 |
5.4.1 传统窑居建造技术的停滞不前和新技术的表面化文章 |
5.4.2 新建建筑群落与陕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不相融 |
5.4.3 忽视地域文化,脱离农户需求的集中式居住群落规划设计方式 |
5.4.4 缺乏规划的散落式建筑群落,人居环境混乱不堪 |
5.5 小结 |
6 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发展模式探讨 |
6.1 退耕还林前以地形特征划分的陕北丘陵沟壑区传统乡村聚落类型 |
6.1.1 沟壑山地型乡村聚落 |
6.1.2 小流域川道型乡村聚落 |
6.1.3 台塬型乡村聚落 |
6.2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化概述 |
6.2.1 生态环境的变化 |
6.2.2 生产方式的变化 |
6.2.3 生活方式的变化 |
6.2.4 人居环境的变化 |
6.2.5 社会传统观念的变化 |
6.2.6 乡村聚落选址、规模以及布局方式的变化 |
6.3 退耕还林后以产业模式类型划分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 |
6.4 模式一:以维护生态修复成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4.1 模式的选择 |
6.4.2 相关技术支持 |
6.4.3 影响因子解析 |
6.4.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5 模式二:以设施农业及设施养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5.1 模式的选择 |
6.5.2 相关技术支持 |
6.5.3 影响因子解析 |
6.5.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6 模式三:以旅游开发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6.1 模式的选择 |
6.6.2 模式分类 |
6.6.3 影响因子解析 |
6.6.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7 小结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结论一 |
7.1.2 结论二 |
7.1.3 结论三 |
7.1.4 结论四 |
7.1.5 结论五 |
7.2 研究的不足及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 |
7.2.1 建议一 |
7.2.2 建议二 |
7.3 小结 |
后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博士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一 |
附录二 |
(8)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研究综述与理论发展 |
1.2.1 荒漠化研究进展 |
1.2.2 研究理论的发展与建立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范围划分 |
1.3.2 研究材料与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3.4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村庄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2.1 耕地系统演变 |
2.2 草地系统演变 |
2.3 林地系统演变 |
2.4 湿地-水系演变 |
2.5 沙地系统演变 |
2.6 社区系统演变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县域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1 舟曲县、九寨沟县地理系统演变对比研究 |
3.1.1 基本背景 |
3.1.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对比 |
3.1.3 生态环境结果 |
3.2 生态工程作用下安塞县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2.1 基本背景 |
3.2.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 |
3.2.3 生态环境结果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省(区)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1 耕地系统演变 |
4.1.2 草地系统演变 |
4.1.3 林地系统演变 |
4.1.4 湿地-水系演变 |
4.1.5 沙地系统演变 |
4.1.6 社区系统演变 |
4.1.7 基本认识 |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2.1 耕地系统演变 |
4.2.2 草地系统演变 |
4.2.3 林地系统演变 |
4.2.4 湿地-水系资演变 |
4.2.5 沙地系统演变 |
4.2.6 社区系统演变 |
4.2.7 基本认识 |
4.3 云南省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3.1 耕地系统演变 |
4.3.2 草地系统演变 |
4.3.3 林地系统演变 |
4.3.4 湿地-水系演变 |
4.3.5 沙地(喀斯特地貌)系统演变 |
4.3.6 社区系统演变 |
4.3.7 基本认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区域尺度--黄土高原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5.1 耕地系统演变 |
5.2 草地系统演变 |
5.3 林地系统演变 |
5.4 湿地-水系演变 |
5.5 沙地系统演变 |
5.6 社区系统演变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综合研究 |
6.1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演变 |
6.1.1 耕地系统演变 |
6.1.2 草地系统演变 |
6.1.3 林地系统演变 |
6.1.4 湿地-水系演变 |
6.1.5 沙地系统演变 |
6.1.6 社区系统演变 |
6.2 综合评价 |
6.3 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变机制特征 |
6.3.1 耕地、社区扩大是地理系统变化的起点,在西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水、在西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地 |
6.3.2 湿地-水系萎缩带来全局性影响,水资源争夺更是西北地区荒漠化的源头 |
6.3.3 草地、林地是地理系统发展趋向优劣化的重要风向标 |
6.3.4 自然灾害频发,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发展趋势 |
6.4 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根因分析 |
6.4.1 自然原因 |
6.4.2 根本原因 |
6.4.3 直接因素 |
6.4.4 综合分析 |
6.5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未来发展建设对策建议 |
6.5.1 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体制建设 |
6.5.2 彻查整个区域资源环境情况,为管理建设提供依据 |
6.5.3 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 |
6.5.4 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 |
6.5.5 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 |
6.5.6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 |
6.5.7 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六元法”应用认识 |
7.1 “六元法”应用方法讨论 |
7.2 基于“六元法”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研究成果归纳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
附录一 问卷 |
附录二 附表 |
(9)农户利益视角下的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述评 |
1.2.1 国外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述评 |
1.2.2 国内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基本思路、框架和方法 |
1.4.1 总体思路和框架 |
1.4.2 研究采用的主要方法 |
第二章 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理论准备 |
2.1 退耕还林的内涵分析 |
2.1.1 退耕还林政策的内涵 |
2.1.2 退耕还林面临的新内外部环境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论 |
2.2.2 环境经济学理论 |
2.2.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2.2.4 政策过程理论 |
第三章 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背景及实践 |
3.1 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背景 |
3.1.1 四川是退耕还林政策的先发地区和重要地区 |
3.1.2 四川退耕还林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工程 |
3.1.3 四川退耕还林是西部大开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
3.2 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 |
3.2.1 政策形成过程 |
3.2.2 农户补偿政策 |
3.2.3 政策实施进度 |
第四章 农户利益视角下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的绩效评价 |
4.1 退耕还林政策的目标设定 |
4.1.1 国家生态恢复与地方经济发展协调推进 |
4.1.2 地方政治任务与农民利益保障协调推进 |
4.1.3 下游环境改善与上游环境收益协调推进 |
4.2 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绩效评价 |
4.2.1 经济收入:对不同阶层农户影响不同 |
4.2.2 思想观念:改变了基层干群的传统认知 |
4.2.3 社会文化: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和凝聚力 |
4.2.4 生活环境:短期压力与长期受益 |
4.2.5 政策补助:“一刀切”式的补贴标准 |
4.2.6 政策监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
4.2.7 政策参与:农民话语权薄弱 |
4.3 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结果绩效评价 |
4.3.1 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 |
4.3.2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
4.3.3 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
4.3.4 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 |
第五章 退耕还林政策绩效——基于四川部分县市的案例研究 |
5.1 案例研究一:先试先行——天全县退耕还林试点工程调查报告 |
5.1.1 项目背景 |
5.1.2 退耕还林试点工程实施过程 |
5.1.3 试点实施过程对农户的影响 |
5.2 案例研究二:绿色扶贫——退耕还林启动四川扶贫工程新模式 |
5.2.1 项目背景 |
5.2.2 四川绿色扶贫实施 |
5.2.3 绿色扶贫的持续发展之路 |
5.3 案例研究三:社会参与——民间组织推动以碳汇为目标的大凉山退耕还林项目 |
5.3.1 项目背景 |
5.3.2 项目实施 |
5.3.3 调查结果分析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绩效评估及后续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论文的主要内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退耕还林政策绩效评估与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公共政策评估理论 |
一、公共政策评估概念与内涵 |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类型与标准 |
第二节 生态经济学理论 |
一、生态经济的概念与内涵 |
二、生态经济系统的特性 |
三、生态经济效益最大化理论 |
第三节 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一、交易费用理论 |
二、产权理论 |
三、制度变迁理论 |
第四节 博弈论中的相关理论 |
一、博弈论简介 |
二、退耕还林相关主体的目标利利益 |
三、退耕还林相关主体之间的博弈 |
第五节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问题的相关经济理论 |
一、生态补偿的概念 |
二、生态补偿的经济理论基础 |
第二章 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与实践成效 |
第一节 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的目标与内容 |
一、退耕还林工程政策的目标 |
二、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的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进展与整体效益 |
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进展 |
二、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效 |
第三章 研究区与案例区概况 |
第一节 三峡库区的自然环境概况 |
一、三峡库区的自然环境特征 |
二、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现状 |
第二节 三峡库区社会经济概况 |
一、三峡库区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与经济增长 |
二、三峡库区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案例区概况 |
一、自然地理概况 |
二、自然资源概况 |
三、社会经济概况 |
第四章 三峡库区基于农户意愿的退耕还林政策效应评价 |
第一节 农户意愿评价方法的基本原理与思路 |
一、农户意愿评价的概念与特点 |
二、农户意愿评价的设计思路 |
三、农户意愿评价的步骤 |
第二节 三峡库区基于农户意愿调查的退耕还林政策效应研究 |
一、研究的样本区和研究方法 |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
三、调查结论 |
第五章 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的生态效益评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政策生态效益评估的方法 |
一、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评估方法概况 |
二、案例区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的研究方法 |
第二节 万州区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的计量模型 |
一、水源涵养效益的计量模型与价值计量方法 |
二、水土保持效益的计量模型与价值计量方法 |
三、改良土壤效益的计量模型与价值计量方法 |
四、固碳释氧效益的计量模型与价值计量方法 |
第三节 万州区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的计量分析 |
一、万州区退耕还林工程执行状况 |
二、退耕还林的水源涵养效益计量分析 |
三、退耕还林的水土保持效益计量分析 |
四、退耕还林改良土壤效益的计量分析 |
五、退耕还林固碳释氧效益的计量分析 |
六、万州区退耕还林生态效益总量与总价值的修正 |
第六章 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
第一节 万州区退耕还林政策社会经济效益评估的框架与方法 |
一、退耕还林政策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的框架与指标选择 |
二、退耕还林政策社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构建 |
第二节 万州区退耕还林政策社会经济效益评估的实证分析 |
一、各主要指标的相关数据描述 |
二、退耕还林政策社会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评价 |
第七章 退耕还林政策的制度创新 |
第一节 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的缺陷与问题 |
一、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设计的缺陷 |
二、现行退耕还林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体系构建与制度创新 |
一、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体系的构建 |
二、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体系实施的保障机制 |
结论与讨论 |
(一) 研究结论 |
(二) 研究讨论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的科研情况目录 |
后记 |
四、关于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有关问题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D]. 丁振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2]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D]. 杨均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3]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D]. 马国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4]人文因素对于青海省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的空间效应研究[D]. 崔乃心.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5]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D]. 李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6]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研究 ——以重庆万州为例[D]. 喻永红. 浙江大学, 2014(01)
- [7]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D]. 贺文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4(07)
- [8]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D]. 陈芳淼. 中国农业大学, 2013(04)
- [9]农户利益视角下的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D]. 汪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2(02)
- [10]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绩效评估及后续制度创新研究[D]. 王孔敬.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