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金融电子化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郑岩[1](2021)在《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已渗透到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世界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金融业正加速迈入互联、共享的数字化时代,金融生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金融机构的个人数据成为数字金融时代金融业数量最为庞大的基础生产资料,传统依赖货币融通的金融业开始转型为依靠数据的信用融通。以海量的、多维度的个人数据为基础,金融机构能够准确分析客户的消费习惯、行为习惯、浏览习惯、购物习惯、信用状况等,从而为各种营销服务和风控模型成熟奠定基础。由此,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有序流动,是实现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控制金融风险的关键。但是,随着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价值的提升,因数据衍生的风险也与日俱增,传统个人数据保护理论以及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体系都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因此,规范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行为,构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流动秩序,是数字金融时代金融市场法治化的迫切需求。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是个人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延伸,对其特殊规制有其必要性。一方面,个人数据处理的合理性判断与场景密切有关,脱离场景抽象出来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范原则性强,操作性差。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规制应将一般个人数据保护理论与金融场景相结合,统合一般规则和特别规则,提高法律规制的精准性;另一方面,从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生产要素角度看,个人数据在重塑金融市场的同时,对金融秩序和金融法治也带来冲击。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流动秩序会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甚至整个金融体系,因此,规制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流通秩序是金融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价值的提升和信息技术的演进与发展,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风险也呈现多样性,包括金融消费者层面的权益侵害风险,金融机构层面的数据合规风险,金融系统层面的数据安全风险。个人数据处理风险背后的生成逻辑主要是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上的多元利益格局,利益主体间的力量不均衡,以及金融数据处理自身的瞬时性、隐蔽性和系统性。我国传统的个人数据赋权保护模式在应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时,在规范逻辑、制度功能、规制效果等方面都存在局限性。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已超出私人风险的范畴,演变成公共风险,因此应采用场景风险规制模式,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将场景理论与规制理论相结合,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实现场景化、类型化、差异化的规制。场景风险规制模式的总体思路是以金融数据流通秩序为首要目标,以多重利益平衡为价值取向和以风险多元治理为核心。具体的路径设计从数据类型、数据处理行为规范,数据治理法律制度三个维度入手。首先,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类型化构建是实现差异化规制的基础。明确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识别性”法律标准和“匿名化”法律标准,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划定合理的边界。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进行类型化构建,静态维度的类型化,以个人数据的敏感度和识别度为标准划分风险等级,动态维度的类型化,以个人数据流转的不同阶段,进行数据权益的划分,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中的风险控制和权益分配提供参照标准。其次,基于场景的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行为法律规制,建构有序的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流转规范。结合金融场景的特殊性,在一般个人数据处理原则的基础上提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然后针对具体的个人数据处理场景,分别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不同的处理行为,如收集行为、共享行为、跨境传输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最后,构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法律制度,为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提供制度保障。对于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应实现从监管到治理的理念转变。在外部,通过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式监管体系,打造科技驱动型监管模式,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审慎包容性的规制措施等治理机制,对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实现约束、监督和促进的作用。在内部,采取金融数据保护官制度,对金融机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引入“通过设计保护隐私”的理念,依托合规科技实现个人数据数据处理全流程控制等措施,培育金融机构保护个人数据的内在动力,进行自我规制。通过外部治理机制与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机融合,更好的实现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的多元目标,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数据权益的基础上,更大程度的释放个人数据价值。
戚瀚英[2](2020)在《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科技的兴起与发展,推动了网络技术、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同时,金融科技带来的“鲇鱼效应”开始改变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也相应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对银行业的发展及其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有研究认为金融科技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程度甚至具有过度竞争的趋势;也有研究认为金融科技会加大银行业的市场垄断势力而限制市场竞争。对此,论文将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重点分析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以及产品差异化的影响方向以及程度,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文首先构建了金融科技的三维概念范畴,在银行业市场结构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金融科技技术层面、功能层面、机构层面对银行业市场结构影响的三维度理论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探讨金融科技不同层面对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具体影响机制。接着,论文根据机制分析得出相应的模型假设,采用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对理论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最后,论文根据实证检验结果探讨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在金融科技影响下所产生的问题,由此提出金融科技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为推动金融科技与银行业更好地融合、改进银行业监管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在金融科技对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的影响研究中,论文分析得出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集中度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金融科技在技术层面改变银行成本结构影响市场集中度;二是在业务功能层面通过改变产品模式影响市场集中度;三是通过机构层面新兴金融科技企业的进入影响银行机构市场份额分布。在此基础上运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为:一是金融科技技术在银行业的创新发展与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有显着的正U型关系,即在前期金融科技繁荣发展初期,技术发展有降低银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效果,到后期开始逐步起到技术集中的作用,这之中监管加强也有一定的作用;二是金融科技的金融功能和机构发展对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有显着负向作用,同时还有显着的业务异质性,即对存款业务的影响程度显着更大。在金融科技对中国银行业进入壁垒的影响研究中,本文分析得出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进入壁垒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金融科技在技术层面通过改变进入的成本结构来影响潜在进入者的壁垒;二是在业务层面通过银行业价值链分解改变潜在进入者面临的产品差异化壁垒。在实证检验中采用155家商业银行个体层面的面板数据进行固定效应回归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为:一是金融科技通过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显着降低了银行业进入壁垒,银行业准入监管强度过高时会削弱金融科技功能层面创新发展对进入壁垒的降低作用,而监管强度较低时,这种削弱作用会逐渐消失;二是金融科技降低进入壁垒存在异质性,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在进入壁垒降低过程中受到冲击更大,所有银行存款业务受到的潜在竞争冲击也显着更大。在金融科技对中国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影响研究中,本文以金融科技的功能层面为主要分析维度进行机制分析。金融科技以技术和企业为载体,通过功能层面对银行业市场中产品差异化产生影响。此处同样运用155家商业银行个体层面的面板数据进行固定效应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金融科技通过功能层面的创新发展显着提升了银行机构本身的产品差异化水平,并且在不同种类银行间具有显着异质性,比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品差异化程度增加水平显着更高,明显高于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果,本文进一步对当前中国银行业市场在金融科技多方位冲击下产生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是金融科技推动下银行业存在技术集中或垄断的可能性。二是金融科技在加剧银行业存款或“类存款”业务竞争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竞争乱像。三是金融科技影响下,中小银行在竞争中普遍处于劣势地位。四是在监管方面存在银行业竞争性监管较为薄弱和监管内容有空白等问题。由此,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构建了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三维度理论分析框架,该框架使得当前金融科技对银行业的影响研究变得更为系统。本文运用市场结构和信息技术相关的经济学理论,重点构建了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理论分析框架,分别从技术、功能和机构三个层面出发探讨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不同方面的影响机制。第二,专门研究并定量分析了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产品差异化的影响机制与效应。已有研究更多关注市场结构中的市场集中度,并且采用的方法多为定性分析。本文在深入分析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不同方面的理论影响机制的基础上,采用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对模型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更加客观地认识并理解了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第三,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具有新意。本文较有新意的研究结论可提炼总结为三方面:一是金融科技影响下银行业存在技术垄断的可能性;二是相对贷款业务,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存款业务领域的市场集中度、进入壁垒的负向影响程度更大;三是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过程中,中小银行受到的竞争冲击更大。结合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发现当前我国银行业监管的竞争性监管较为薄弱。本文针对上述研究结论和问题,主要从金融科技和银行业的融合发展、中小银行转型、金融科技监管、银行业竞争性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姚梅[3](2020)在《金融科技全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黄琳琳[4](2020)在《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以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型金融服务贸易应运而生,如电子银行、整合支付、移动支付、网络支付、P2P、网络借贷、远程信息处理、网络众筹等。1995年乌拉圭回合,国际社会首次达成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GATS将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模式,并以附件的形式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了规定。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和普及,亟需形成以跨境交付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但近期以来,WTO陷入困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更是难以推进,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则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FTAs)1中出现,但无论是从规则体系还是具体规则内容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预探究FTAs中规则的差异所在?以及规则差异背后所映射出的发展趋势?同时总结归纳出规则适用的方式与特点?最终试图从价值层面判断与反思规则设计上与其适用实践中所具备的优势与缺陷,构建出既能够推动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又能更好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以期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建议。本文除导论共分为五章:第一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以金融服务要素跨境为核心,包含传统服务提供模式中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以及自然人流动三种模式,其依托网络空间规则,并且以金融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为关键性因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作为新兴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其产生以“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为基础,符合“破坏性创新”构成的三个要素,即“变革”、“替代性潜力”和“结构性影响”,并且从“市场准入”和“业务运行”等方面革新了以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为基础的传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从NAFTA中的初级规则演变到USMCA中的高级规则,展现出了较为明显的特征:即市场准入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非歧视性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第二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市场准入是服务贸易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GATS项下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与商业存在下的金融服务贸易适用同样的规则,但对于以产品分类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显然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框架不利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实现、跨境金融数据流动成为市场准入争议的焦点、例外规定阻碍自由化措施的实施、DSU不能有效解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争议等。WTO有关争端涉及到跨境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包括跨境交付的含义问题、GATS第16条第1款与第2款之间的联系问题、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问题等。现有的FTAs在破坏性金融创新的理论背景下为应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而达成的,从NAFTA到USMCA,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主要分为GATS型、CPTPP型、欧盟型以及其他等四种类型,均对GATS规则体系不足做出了有利的回应,如全面的市场准入义务以及跨境金融数据的自由流动,但在特定方面,基于跨境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也保持了一定的沉默。然而对于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无论是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以及市场准入数量性限制措施的本质,还是从跨境金融信息自由流动的重要性来看,放弃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概念都不会影响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第三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非歧视性待遇是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后维持国内外平等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所具有的合法的安全稳健性、国际义务与国家安全间的平衡性以及跨境金融数据流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原本GATS项下对于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服务原产地的认定问题、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以及事实上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等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新一代的FTAs均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微弱的回应,但并未实质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应更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解决例外条款举证之困难、金融服务同类性判断标准不确定等问题,并构建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第四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以及市场失灵决定了必须存在审慎规制,金融服务贸易分为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前者是以结果为导向,依赖普遍适用的原则,而后者则是指存在具体的监管细则。但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常处于不同的管辖权范围内,其所依赖的审慎例外条款则本身具有原则性监管的性质,因而具有较大程度的灵活性。GATS早期对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存在较大的争议,阿根廷金融服务案是专家组做出的首例审慎例外条款解释的案件,但也存在解释过为宽泛的弊端,FTAs对于GATS审慎例外条款存在的问题从条款名称、关系需求、反滥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革新,以期更加符合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然而,审慎例外条款本身的原则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在国际上形成统一适用的标准,并且从GATS近30年的实践以及新的FTAs中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可见,各主权国家对于金融自由化的理念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无疑会增加达成一致性审慎例外条款的困难。欧盟在金融服务一体化市场上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其相互承认原则也要求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适用需要各主权国家的相互承认予以配合。第五章“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信息技术带来的贸易成本降低使得跨境金融服务业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已经逐渐开始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予以关注。金融服务业开放是WTO服务贸易的重要议题,主要涉及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业务范围和审慎规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涵盖服务贸易除商业存在模式外的三种模式。以CPTPP为代表的新一代区域贸易协定设定了高标准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规则对我国构成挑战。在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我国无论在国内法律法规中还是在签订的FTAs中,都展现了较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以及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出于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建议从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我国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完善等层面加以考虑。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以及将金融科技融入到审慎例外条款中。综上所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在FTAs中愈发重要,并且其规则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但相较于GATS,在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审慎例外等基本规则方面尚存在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以适用新金融服务贸易的出现。为对接并引领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我国可从完善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加快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等层面加以考虑。
孟娜娜[5](2020)在《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机制研究 ——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文中研究表明普惠金融有助于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健可持续发展,也有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包容性发展与社会福利的有效增进。作为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于2015年12月底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普惠金融应该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这使得普惠金融正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与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战略内容之一。近年来,金融科技的产生与兴起直接促进了新兴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不断融合,并使之迅速发展成为与传统金融业并存的一门新兴产业。金融科技在扩大金融服务边界,提高金融供给能力的同时,也给普惠金融的重要供给者——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风险承担、市场势力、经营绩效,甚至发展战略带来一定程度影响,并进一步深入影响整个银行业竞争格局。那么,金融科技是否会对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产生影响?产生了哪些影响?影响机制是什么?能否有助于商业银行破解其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这些都将成为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基于上述思考,本文以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和影响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现状分析、理论分析以及实证检验多视角研究了我国普惠金融与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与趋势、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微观银行业竞争影响路径与宏观银行业竞争影响路径以及金融科技通过银行业竞争路径,进一步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与影响效果。在我国普惠金融与金融科技现状的研究中,首先,利用世界银行《全球普惠金融数据库》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可获得性调查》数据,从金融服务供给端和需求端两个视角分析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其与不同类型国家(经济体/大区域)的差距,发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其次,本文利用世界银行《全球普惠金融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络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等数据分析我国金融科技产业以及金融科技渗透率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两方面研究说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且商业银行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金融科技产业,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的理论分析中,首先,基于金融排斥理论与金融发展理论构建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为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影响路径与影响机制分析奠定理论基础。其次,从微观银行业竞争和宏观银行业竞争两个视角分析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影响路径。一方面,金融科技通过“技术溢出效应”和“信息溢出效应”作用下的内在机制和“市场挤出效应”作用下的外在机制影响微观银行业竞争。另一方面,金融科技通过产业竞争效应和空间地理效应影响宏观银行业竞争。最后,分析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影响机制,主要包括产业竞争带来的“挤出效应”和技术溢出带来的“鲶鱼效应”两个方面。在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实证分析中,一方面,从微观银行个体层面,利用185家商业银行微观数据和地市级层面经济金融数据,采用系统GMM方法实证分析金融科技对于微观银行业竞争的影响机制,以及对于不同类银行微观竞争水平的影响效果。研究显示:(1)金融科技对于微观银行业竞争存在显着影响。(2)金融科技对于不同类型银行的微观竞争水平影响存在异质性。当银行微观竞争水平由非市场化的市场势力决定时,金融科技的内在影响机制会促进微观银行业竞争,外在影响机制不利于微观银行业竞争,该结论在6大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等内资银行分样本的实证检验结果中得到了有力证实。金融科技有助于促进不同类型内资银行的市场化市场势力形成与演化。另一方面,从宏观银行业层面,利用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经济金融数据,采用空间计量回归方法实证分析金融科技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的影响机制。研究显示:(1)在省际之间,金融科技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存在显着的空间地理效应,且表现为显着的空间依赖效应。(2)金融科技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存在显着的产业竞争效应,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银行业集中度,并促进地区“最优银行业结构”的形成,从而促进地区银行业竞争。(3)金融科技通过“产业挤出”和“技术溢出”两个作用渠道影响地区银行业竞争,且两个渠道对于地区银行业竞争均发挥一定程度上的促进作用。在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实证分析中,利用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经济金融数据,运用迭代GMM回归方法实证检验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与影响效果。研究显示:(1)金融科技会通过产业竞争机制给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带来“挤出效应”,也会通过技术溢出机制给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带来“鲶鱼效应”。其中,“挤出效应”给普惠金融带来显着的负面影响,而“鲶鱼效应”有助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2)金融科技对于商业银行普惠金融的边际影响会受到银行业竞争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随着银行业竞争增强,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鲶鱼效应”逐步减弱。换言之,金融科技能够降低银行业集中度过高给普惠金融带来的不利影响。(3)在金融科技的三个维度中,使用深度和覆盖广度发挥的“挤出效应”和“鲶鱼效应”相对更强。在金融科技的三类典型业务中,数字支付和互联网信贷的“挤出效应”和“鲶鱼效应”相对更强。(4)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覆盖率水平存在显着的“挤出效应”和“鲶鱼效应”,但是对于其实际使用情况的影响不显着。最后,根据现状分析、理论分析以及实证分析等研究结论提出商业银行在实现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科技利用率、制定差异化金融科技战略以及建立与金融科技企业多渠道合作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建议。本文首次从金融排斥和金融发展等基础理论出发,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探讨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影响机制。与已有的文献相比,本文的实证设计细致深入,从影响路径和影响机制两个方面构建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并从微观银行个体和宏观银行业两个层面实证检验金融科技促进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市场势力形成与演化,缓解银行业存在的“马太效应”,促进不同类型银行之间有效竞争,进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路径与作用机制。本文研究对于商业银行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突破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有效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张新香[6](2020)在《金融科技在A证券公司应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证券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时期开始崛起、发展、并日趋完善。近几年,互联网技术的普及、非现场开户和一人多户政策的施行,加速了证券行业经纪业务同质化竞争,整个证券行业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更为激烈。不少中大型证券公司大力布局金融科技,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已经投入了上百亿,他们高额的投入,带来巨大的回报。但目前,中小证券公司对金融科技的利用还不够充分,它们在证券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不明显。本文分析了目前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布局状况、四种主流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场景,及金融科技对证券行业发展的影响,并以A证券公司金融科技应用为例,采用业务梳理和数据统计的方法,对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系统地分析了证券公司在金融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金融科技发展的相关建议,为更多中小证券公司提供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本文的具体研究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应用情况分析。阐述其布局状况及对行业的影响,并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为例介绍应用场景。(2)结合A证券公司金融科技应用的案例,对交易AP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办公系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金融科技在证券公司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就金融科技在证券公司应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陈晓光[7](2020)在《基于金融科技创新视角的建设银行服务能力提升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个行业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为广大用户带来了便捷的服务体验,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服务能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讲,传统的服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紧跟科技进步的潮流,需要从金融科技视角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为顾客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科技与金融急速地融合,高新技术不断地被运用到金融领域中,传统的金融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基于金融科技、服务能力和产品创新等理论,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当前建设银行在服务能力提升上存在的问题,同时分析建行金融科技的应用程度和建行员工对金融科技的应用现状,系统判断建行在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所处的现状。之后本文从金融科技在零售业务、普惠金融业务和自身管理上三方面总结出建行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最后,从金融科技创新视角提出建行提升服务能力的具体措施。通过以上研究,将为建设银行在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上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有助于更好地将金融科技与提升服务能力相结合,更好地拉近普通客户与金融科技的距离,对我国商业银行转型和创新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陈海涛[8](2020)在《金融科技监管的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金融法的基本追求。但如今,金融借助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前沿技术,实现了突破性的发展,纷繁复杂的金融科技形式及其前所未有的创新力度拓展了金融交易中风险的广度与深度,更为监管者带来了新的挑战。故此,各国政府都在不断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新模式、新理念。英国为“持续巩固欧洲金融科技领航者”地位,推行主动型监管,探索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英国范式。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纷纷效仿,成效显着。美国在金融科技监管时则按照功能属性,归入当下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实行“归口管理”,并不进行监管上的创新。德国也称其不致力于对金融科技建立防火墙,更不着手推行风靡数国的“监管沙盒”。在监管权力结构上,英美德等国也独具特色,成为各国研究的范本。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起步较晚,为了推动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采取了自由放任模式。事实告诉我们,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金融风险也在累积。尤其是2013年以后,风险逐渐显现,政府紧急出台监管文件,但这些文件的出台,并未化解累积的金融风险,最终迫使监管部门开始专项整治。不仅如此,各部门在监管上还时常出现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叠,导致监管效能大打折扣。对比各国,我国的金融科技监管结构上稍显复杂,监管理念与方式也稍显滞后。是故,本文在比较研究各国监管模式与理念的同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几点思考:其一、变革监管权力结构,不仅要协调中央各部门之间权力结构,也要协调中央与地方的二元制权力结构,还要做到真正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其二、转变我国的金融科技监管理念;其三、创新金融科技监管方式,“以技术治技术”的监管科技以及“实验式”的监管沙盒或许是破解金融风险难题的有效突破口。
杜钰[9](2020)在《金融科技对上市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促使金融行业产生了很多新局面、新形势,行业内竞争加剧、各企业纷纷将金融科技纳入发展规划,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等等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大肆发展扩张。第三方支付规模已经从2009年的3亿元快速增长至2017年的120万亿元,同比增速自2013年起连续5年超过100%,移动支付逐渐占据主导地位。2015年P2P网贷平台数量曾最高达到3579家,随着网络借贷向规范方向发展,截至2019年3月,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数量仍有1021家。这些优秀平台凭借其积累的雄厚资本及品牌效应快速通过监管规范要求、不断扩大市场规模。金融科技凭借技术支撑,以数据为基础,在金融系统支付结算、线上业务办理、产品推广、线下网点建设等多个核心领域发挥作用,同时对银行经营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基于此,本文首先对银行经营效率测度以及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效率影响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围绕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以丰富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相关理论研究,对金融科技影响商业银行效率的相关实证研究进行相应的拓展,并提出对应相关措施,以期能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和效率。本文选取2013-2018年24家上市商业银行的数据,以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正负影响作为切入点,首先基于DEA方法的malmquist指数模型测度样本银行的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效率,再根据文本挖掘法与因子分析法得出金融科技指数,最后运用系统GMM模型,实证检验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效率的影响,并且比较分析金融科技对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根据实证结果,得出以下结论。1、金融科技对上市银行经营效率有显着的负向影响,且这种负向影响主要是由于银行的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能力不足。同时,金融科技对银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或管理效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说明金融科技促进银行管理效率的提升。2、不同类型的上市商业银行受金融科技的影响大小和方向也不同。金融科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有显着的负向影响,即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受到金融科技的负向影响大于其正向作用。金融科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能力有明显的提升作用,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冲击了国有商业银行管理者的管理效率。
张培良[10](2019)在《非现金支付对城市发展的经济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支付体系是现代金融的核心基础设施,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当前更加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现阶段,非现金支付已经成为我国居民和企业主要的支付方式,移动支付在日常生活和小额零售领域已经十分普遍,支付宝、微信支付几乎遍布所有的工作和生活支付场景。支付与城市经济发展有着天然的联系。在信息经济时代,以支付体系为基础的金融服务是城市经济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支付体系与交通设施、生活设施等传统物理因素一样,成为城市经济增长的新型基础设施。本文以金融功能理论和集聚经济理论为基础,将支付经济学与城市经济学进行交叉融合,研究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机制及其空间集聚效应,尝试探索信息经济时代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基于金融功能理论和空间集聚理论,阐述了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为全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理论分析表明,完备高效的支付系统是城市金融体系的基础,为城市经济发展打通了资金融通的快捷渠道;支付体系的建设适应了信息技术时代城市发展的需求,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非现金支付同样具有的空间集聚效应,可归纳为规模经济效应、信息溢出、良好的流动性;非现金支付所产生的外部性表现在降低商品和服务交易成本的同时,促进了服务业等经济活动在特定区域和城市的集聚,同时又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增长。其次,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进一步分析了支付体系和非现金支付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并基于经典的货币需求理论构建实证分析模型,从总量替代和增量替代两个层面对非现金支付对现金支付的替代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从客观上为全文的研究奠定了现实基础。研究结果表明,非现金支付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货币流通和创造规律,对流通中现金形成明显的冲击。支付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了非现金支付的快速发展,实现了交易资金的实时清算,减少了在途资金,加快了资金周转,隐形增加了经济领域实际在用的货币供应量,为经济活动效率提升提供了支撑。再次,本文运用时差相关分析方法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方法从总体上验证非现金支付与城市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的相关性,然后构建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PVAR)进一步分析三者的动态关联机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非现金支付对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均产生了正向影响,相对于票据支付,在中长期银行卡支付对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均更加明显。最后,以上述理论研究、现状研究和关联性研究为基础,本文分别从非现金支付影响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效应的角度,实证分析了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一方面,本文利用省际面板数据构建实证分析模型,从城市的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发展两个层面对非现金支付发展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以银行卡和票据为代表的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不同支付工具对城市产业结构的影响不同,票据支付对第二产业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银行卡支付对第三产业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这说明,随着我国支付清算市场布局日益优化,票据和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日益完善,降低了企业和居民的交易成本,提高了支付效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电子票据交易便捷性高和操作风险低的业务优势更加明显,为加工制造企业提供了便利化支付;银行卡受理环境日益改善,信用卡又作为消费金融的重要载体,促进了居民日常消费,从而对第三产业发展起到了显着的促进作用,对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本文对非现金支付发展的空间集聚特征及经济增长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基于区位熵、集聚指数和全局空间自相关系数等方法的研究显示,我国非现金支付发展存在一定的集聚特性和区域差异,票据和银行卡集聚指数均保持稳定,表现出了高集聚状态;我国非现金支付发展具有明显的空间关联性,银行卡的空间关联性显着高于票据,现阶段我国非现金支付方式是以银行卡为主导;票据的空间关联性逐年下降,显示出票据在支付清算领域的地位在不断下降,而银行卡的空间关联性基本保持稳定。空间计量的研究结果显示,我国非现金支付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票据和银行卡交易金额每增长1%,将分别促进GDP增长0.11%和0.13%,银行卡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高于票据。非现金支付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第三产业发展这一途径,其效率提升、成本降低效应可以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第三产业占比持续高于第二产业,非现金支付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以金融电子化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以金融电子化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历史研究法 |
1.3.3 实证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个人数据权属问题 |
1.4.2 金融隐私权保护问题 |
1.4.3 金融机构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 |
1.5 研究逻辑思路与内容 |
1.6 难点与贡献 |
1.6.1 难点 |
1.6.2 拟创新之处 |
第2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理论 |
2.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基本界定 |
2.1.1 “数据”与“信息” |
2.1.2 个人数据的界定 |
2.1.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概念 |
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内涵 |
2.2.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概念 |
2.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特点 |
2.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与金融机构个人数据交易的界分 |
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特殊规制的法理分析 |
2.3.1 场景维度下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特殊性 |
2.3.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3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风险及法律规制模式 |
3.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中的风险类型 |
3.1.1 金融消费者层面——数据权益侵害风险 |
3.1.2 金融机构层面——数据合规风险 |
3.1.3 金融系统层面——数据安全风险 |
3.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的生成逻辑 |
3.2.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中的多元利益格局 |
3.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利益主体之间的力量不均衡 |
3.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数据处理风险的扩散性 |
3.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的法律规制模式 |
3.3.1 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场景理论 |
3.3.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风险的公共性及规制逻辑 |
3.3.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场景风险规制模式 |
第4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识别标准及类型化构建 |
4.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识别标准 |
4.1.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识别性”的法律标准 |
4.1.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匿名化”的法律标准 |
4.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类型化构建 |
4.2.1 个人数据类型化的法律意义 |
4.2.2 国内外关于个人数据类型化标准的分析与借鉴 |
4.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静态分类与动态分类 |
第5章 基于场景的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行为的法律规制 |
5.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 |
5.1.1 一般个人数据处理原则的比较分析 |
5.1.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原则的确定 |
5.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行为的法律规制 |
5.2.1 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行为的转变 |
5.2.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5.2.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收集环节法律规制的完善 |
5.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共享行为的法律规制 |
5.3.1 金融数据共享的背景和模式 |
5.3.2 金融控股公司框架下个人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制 |
5.3.3 开放银行模式下个人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制 |
5.4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跨境传输行为的法律规制 |
5.4.1 金融数据跨境的模式及风险 |
5.4.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跨境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4.3 我国金融机构个人数据跨境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6章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治理法律制度的构建 |
6.1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理念的重塑 |
6.1.1 理念的转变:从政府规制到协同治理 |
6.1.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协同治理的总体框架 |
6.2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外部治理机制 |
6.2.2 打造科技驱动型监管模式 |
6.2.3 加强金融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
6.2.4 采取审慎包容性的规制措施 |
6.3 金融机构个人数据的内部治理机制 |
6.3.1 金融机构的数据保护官制度 |
6.3.2 金融机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
6.3.3 金融机构的自我规制中引入“通过设计保护隐私”的理念 |
6.3.4 依托合规科技实现个人数据数据处理全流程控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与范畴的界定 |
一、金融科技的概念与范畴界定 |
二、银行业市场结构的范畴界定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市场结构理论 |
二、银行业市场结构理论 |
三、信息技术的经济学理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关系的研究综述 |
二、技术创新对银行业的影响的文献综述 |
三、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研究综述 |
第三章 金融科技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发展 |
第一节 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发展 |
一、中国银行业集中度变化 |
二、中国银行业进入壁垒变化 |
三、中国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变化 |
第二节 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 |
一、金融科技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
二、金融科技业务功能的发展 |
三、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 |
第三节 金融科技下中国银行业的创新发展 |
一、金融科技对传统银行技术创新的影响 |
二、金融科技对银行业业务功能的影响 |
三、金融科技对银行业组织机构的影响 |
第四章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理论框架 |
第一节 银行业市场结构的要素及其影响因素 |
一、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主要特征要素 |
二、银行业市场集中度的影响因素 |
三、银行业进入壁垒的构成因素 |
四、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构成因素 |
第二节 金融科技的要素特征分析 |
一、金融科技的技术特征 |
二、金融科技的金融功能特征 |
三、金融科技的机构组织特征 |
第三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分析框架 |
第五章 金融科技对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的影响 |
第一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机制分析 |
第二节 金融科技的量化指标构建 |
一、金融科技量化的文献综述 |
二、金融科技的量化指标选取 |
第三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市场集中度的实证分析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定义与数据来源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市场集中度的异质性分析 |
一、地区异质性分析 |
二、业务异质性分析 |
第六章 金融科技对中国银行业进入壁垒的影响 |
第一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进入壁垒的机制分析 |
一、金融科技对银行业经济性进入壁垒的影响机制 |
二、金融科技与银行业管制性进入壁垒的关系 |
第二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进入壁垒的实证模型 |
一、银行业进入壁垒的衡量 |
二、模型设定 |
三、变量定义与数据来源 |
四、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进入壁垒的实证分析 |
一、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进入壁垒的实证结果 |
二、银行准入监管在金融科技影响进入壁垒中的调节作用 |
三、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进入壁垒的异质性分析 |
四、银行业进入壁垒相关问题分析 |
第七章 金融科技对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影响 |
第一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机制分析 |
第二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实证模型 |
一、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衡量 |
二、模型设定 |
三、变量定义与数据来源 |
四、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产品差异化的实证分析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及相关问题分析 |
一、研究结论 |
二、金融科技影响下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问题分析 |
三、金融科技下中国银行业的监管问题 |
第二节 对策建议 |
一、金融科技影响下银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二、金融科技影响下银行业的监管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 |
一、“金融服务”的概念与种类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含义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壁垒 |
第二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 |
二、破坏性金融创新对传统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的革新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与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的融合 |
第三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特征归纳 |
一、市场准入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 |
二、非歧视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 |
三、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 |
第二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内涵 |
一、市场准入规则的含义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演变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供给不足 |
二、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的含义问题 |
三、GATS第16条的解释问题 |
四、技术中立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的回应 |
一、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 |
二、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无效性 |
一、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限制性措施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关系不大 |
三、跨境金融信息流动自由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 |
四、新金融服务条款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第三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的特殊性 |
一、非歧视性待遇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性待遇的特殊性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 |
二、跨境金融服务原产地的确认问题 |
三、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 |
四、监管环境能否成为歧视性待遇的抗辩理由问题 |
五、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问题的回应 |
一、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关系问题的回应 |
二、对服务贸易原产地问题的回应 |
三、对于“同类性”问题的回应 |
四、对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回应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应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 |
一、非歧视待遇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必要性 |
二、现有的非歧视待遇条款并没有满足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要求 |
三、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 |
第四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 |
第一节 审慎例外条款的性质界定 |
一、金融服务贸易的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 |
二、审慎例外条款归属于原则性监管 |
第二节 GATS下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模糊性 |
一、GATS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 |
二、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争议 |
三、阿根廷金融服务案对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解释 |
第三节 FTAs对 GATS审慎例外规则的改变 |
一、含有审慎例外条款的FTAs |
二、FTAs对 GATS审慎例外实体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需要相互承认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相互承认的必要性 |
二、GATS及 FTAs中相互承认的实践 |
三、欧盟相互承认原则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可借鉴性 |
第五章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现状 |
一、国内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
二、我国FTAs中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一、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 |
二、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 |
三、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 |
第三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 |
二、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 |
三、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 |
第四节 完善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 |
二、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
三、将金融科技融入审慎例外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机制研究 ——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3.1 金融科技 |
1.3.2 普惠金融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1.6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6.1 研究创新 |
1.6.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普惠金融的文献综述 |
2.1.1 普惠金融的提出与内涵 |
2.1.2 普惠金融的测度 |
2.1.3 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作用与“现实困境” |
2.2 金融科技的文献综述 |
2.2.1 金融科技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
2.2.2 金融科技的普惠金融效应 |
2.3 银行业竞争与普惠金融的文献综述 |
2.3.1 银行业竞争的测度与衡量 |
2.3.2 银行业竞争影响普惠金融 |
2.4 金融科技与银行业竞争的文献综述 |
2.4.1 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市场的影响 |
2.4.2 金融科技影响银行业竞争 |
2.4.3 金融科技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差异化影响 |
2.5 文献评述 |
第3章 我国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分析 |
3.1 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国际比较 |
3.1.1 来自世界银行《Global Findex Database》的数据分析 |
3.1.2 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financial Access Survey》的数据分析 |
3.2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
3.2.1 我国金融科技应用的现状与国际比较 |
3.2.2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的理论分析 |
4.1 普惠金融理论分析框架的建立 |
4.1.1 金融排斥带来普惠金融发展诉求 |
4.1.2 金融发展与普惠金融的关系 |
4.1.3 普惠金融发展的突破策略:金融科技 |
4.2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影响路径的理论分析:银行业竞争路径 |
4.2.1 微观银行个体层面的理论分析 |
4.2.2 宏观银行业层面的理论分析 |
4.3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银行业竞争视角 |
4.3.1 产业竞争带来的“挤出效应” |
4.3.2 技术溢出带来的“鲶鱼效应”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分析:微观银行个体层面的实证检验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
5.2.2 数据来源 |
5.2.3 模型构建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3.2 金融科技影响微观银行业竞争的实证结果:全样本 |
5.3.3 金融科技影响微观银行业竞争的实证结果:分样本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分析:宏观银行业层面的实证检验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选择与说明 |
6.2.2 主要变量的空间自相关检验 |
6.2.3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6.3.2 SLM模型和SEM模型的选择检验 |
6.3.3 实证结果分析 |
6.3.4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分析:银行业竞争视角的实证检验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研究设计 |
7.2.1 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
7.2.2 数据来源 |
7.2.3 模型构建 |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7.3.2 金融科技影响普惠金融水平的回归结果分析 |
7.3.3 进一步分析:金融科技对于普惠金融不同维度的影响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推进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 |
8.2.2 提高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利用率 |
8.2.3 制定合理的金融科技战略 |
8.2.4 建立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企业多渠道合作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A 2006-2018年度各国普惠金融指数综合测度值 |
附录B 2011-2017年度微观银行业竞争(lerner)测度值 |
附录C 2011-2016年度各省银行业竞争(HHI)测度值 |
附录D 2011-2016年度各省普惠金融(findex)测度值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金融科技在A证券公司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课题研究内容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的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金融科技相关理论概述 |
2.1 金融科技的定义和特点 |
2.1.1 金融科技的定义 |
2.1.2 金融科技的关键技术 |
2.2 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
2.3 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现状 |
2.4 金融科技发展趋势 |
2.5 本章小结 |
3 章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应用 |
3.1 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布局状况 |
3.1.1 金融科技人才的布局 |
3.1.2 加大金融科技投入 |
3.1.3 证券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
3.2 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场景 |
3.2.1 人工智能在证券业的应用 |
3.2.2 区块链在证券业的应用 |
3.2.3 云计算在证券业的应用 |
3.2.4 大数据在证券业的应用 |
3.3 金融科技对证券行业发展的影响 |
3.3.1 APP成为证券业务重要载体 |
3.3.2 金融科技带来商业模式的重构 |
3.3.3 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
3.3.4 金融科技发展提高监管水平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A证券公司的金融科技应用 |
4.1 证券公司基本介绍 |
4.2 A证券公司的系统应用 |
4.2.1 A证券公司的APP |
4.2.2 核心交易系统全面升级 |
4.2.3 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
4.2.4 企业OA办公系统 |
4.3 金融科技在证券公司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
4.3.1 金融科技人才的紧缺 |
4.3.2 信息数据泄露风险 |
4.3.3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风险 |
4.3.4 证券公司产品与服务同质化 |
4.3.5 金融交易纠纷频发 |
4.3.6 法律风险 |
4.3.7 监管风险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融科技在证券公司应用的保障措施 |
5.1 金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
5.2 加强对数据信息的保护 |
5.3 提高信息技术水平 |
5.4 优化金融交易环境 |
5.5 加强证券公司产品与服务创新 |
5.6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
5.7 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
5.8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基于金融科技创新视角的建设银行服务能力提升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建设银行服务能力相关理论概述 |
2.1 金融科技相关概念 |
2.1.1 金融科技概论 |
2.1.2 金融科技发展趋势 |
2.1.3 发展金融科技基本原则 |
2.2 服务能力概述 |
2.2.1 服务能力基本概念 |
2.2.2 服务能力的调节 |
2.2.3 扩大服务能力 |
2.2.4 影响建设银行服务能力的因素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设银行服务能力及金融科技应用状况调查分析 |
3.1 建设银行服务能力调查 |
3.1.1 基本调查情况及样本描述 |
3.1.2 信度和效度分析 |
3.1.3 调查结果分析 |
3.1.4 调查结论 |
3.2 建设银行金融科技应用状况调查 |
3.2.1 建设银行金融科技应用 |
3.2.2 建行员工对金融科技应用现状的调查分析 |
3.3 国内外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应用状况调查 |
3.3.1 国内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应用状况调查 |
3.3.2 国外相关银行金融科技应用状况调查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科技手段提升建行服务能力存在问题分析 |
4.1 金融科技手段在零售业务上提升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 |
4.1.1 银行员工存在的问题 |
4.1.2 零售产品缺陷给客户带的不便 |
4.2 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业务上提升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客户产品信息不对称 |
4.2.2 外部风险转嫁客户和银行 |
4.3 金融科技在建行自身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缺少金融科技应用和金融知识复合型人才 |
4.3.2 建行发展金融科技的业务政策限制 |
4.3.3 缺少对客户习惯的培养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金融科技创新的建设银行服务能力提升策略 |
5.1 金融科技赋能新的运营模式 |
5.1.1 在获客能力上提高服务能力 |
5.1.2 在留客能力上提高服务能力 |
5.2 服务渠道的创新建设 |
5.3 建立综合性服务保障体系 |
5.3.1 打造金融科技复合人才队伍 |
5.3.2 打造全面智慧风控体系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 |
(8)金融科技监管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金融科技发展引发的监管问题 |
1.1 金融科技概论 |
1.1.1 金融科技的本质与技术基础 |
1.1.2 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 |
1.1.3 金融科技监管与监管科技 |
1.2 金融科技引发的金融风险与监管挑战 |
1.2.1 金融科技引发的金融风险 |
1.2.2 监管与创新的“步速难题” |
1.2.3 技术化的金融科技与弱技术的金融监管人员 |
第二章 典型国家金融科技监管的特色与差异 |
2.1 监管权力结构的差异与特色 |
2.1.1 横向监管权力结构的不同配置 |
2.1.2 纵向监管权力结构的突出特点 |
2.2 监管理念与方式上的不同 |
2.2.1 英国: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主动合作型监管 |
2.2.2 美国:以“功能属性”进行“归口管理”的限制型监管 |
2.2.3 新加坡:“实质性和适配性”原则下的动态型监管 |
2.2.4 德国:“相称原则”下的稳健型监管 |
2.2.5 澳大利亚:以监管方式创新为主的主动积极监管 |
2.2.6 日本:变革法律与监管机构的开放式创新 |
2.3 国际金融科技监管评述 |
2.3.1 监管权力结构 |
2.3.2 监管理念与方式 |
第三章 中国金融科技监管的模式选择与不足 |
3.1 金融科技及其主要领域在中国的实践情况 |
3.1.1 金融科技发展的总体情况 |
3.1.2 主要领域的发展现状 |
3.2 金融科技监管的中国范式 |
3.2.1 主要监管机构及监管举措 |
3.2.2 金融科技领域的主要法律规范 |
3.2.3 我国金融科技的监管理念 |
3.3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存在的不足 |
3.3.1 分业监管难以适应混业现状 |
3.3.2 风险防范的央地模式导致权责不清 |
3.3.3 监管理念与方式陈旧 |
第四章 完善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几点思考 |
4.1 协调监管权力配置 |
4.1.1 统合横向监管权力 |
4.1.2 明确央地监管职责与界限 |
4.1.3 鼓励自律先行的自我监管 |
4.2 转变金融科技监管理念 |
4.2.1 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 |
4.2.2 从“被动监管”到“主动监管” |
4.2.3 从“命令式监管”到“合作式监管” |
4.3 优化金融科技监管方式 |
4.3.1 以监管科技助力金融科技监管 |
4.3.2 优化本土版“监管沙盒”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金融科技对上市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银行效率评价的文献综述 |
1.2.2 金融科技发展对银行效率影响的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图 |
1.5 论文的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金融科技概念的界定 |
2.1.2 银行经营效率概念的界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技术溢出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理论分析 |
3.1 金融科技发展历程分析 |
3.2 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机制 |
3.2.1 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的正向影响 |
3.2.2 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的负向影响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商业银行效率测度 |
4.1 方法介绍 |
4.2 投入、产出变量指标的选取及数据来源 |
4.3 评价过程 |
4.4 评价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变量定义 |
5.1.1 被解释变量 |
5.1.2 解释变量 |
5.1.3 控制变量 |
5.2 模型建立 |
5.3 实证分析 |
5.3.1 相关变量描述性统计 |
5.3.2 变量平稳性及相关性检验 |
5.3.3 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动态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4 金融科技对银行经营效率异质影响的实证分析 |
5.4 实证结果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非现金支付对城市发展的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依据和背景 |
1.2 概念界定 |
1.2.1 城市 |
1.2.2 支付和支付体系 |
1.2.3 非现金支付工具 |
1.3 文献综述 |
1.3.1 货币和支付 |
1.3.2 金融发展和经济集聚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框架和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拟采用的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货币和金融理论 |
2.1.1 货币和支付理论 |
2.1.2 金融发展理论 |
2.1.3 金融功能理论 |
2.2 集聚经济理论 |
2.3 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作用的理论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非现金支付发展历程、现状和效率分析 |
3.1 现代支付体系发展历程 |
3.1.1 支付体系发展历程 |
3.1.2 非现金支付工具发展历程 |
3.2 现代支付体系发展现状 |
3.2.1 支付体系运行现状 |
3.2.2 非现金支付发展现状 |
3.3 非现金支付发展效率的实证分析 |
3.3.1 非现金支付发展效率的理论分析 |
3.3.2 流通中现金变化趋势 |
3.3.3 非现金支付对现金支付替代效应的实证研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非现金支付与城市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的关联机制分析 |
4.1 非现金支付与城市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的相关性分析 |
4.1.1 时差相关分析 |
4.1.2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4.2 非现金支付与城市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的PVAR模型估计 |
4.2.1 PVAR模型 |
4.2.2 变量和数据 |
4.2.3 模型估计结果 |
4.3 非现金支付与城市经济增长和生产效率动态关联性的脉冲响应分析 |
4.3.1 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动态影响 |
4.3.2 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生产效率的动态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分析 |
5.1 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和产业结构影响的理论分析 |
5.2 非现金支付对城市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影响的实证研究 |
5.2.1 固定效应模型简介 |
5.2.2 数据和变量选择 |
5.2.3 计量模型构建 |
5.2.4 回归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非现金支付发展的空间集聚和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
6.1 我国非现金支付区域发展的情况 |
6.1.1 总体情况 |
6.1.2 省域差异分析 |
6.2 我国非现金支付发展的空间集聚效应 |
6.2.1 基于区位熵的实证研究 |
6.2.2 基于集聚指数的实证研究 |
6.2.3 基于全局空间自相关系数的实证研究 |
6.3 我国非现金支付发展经济效应的空间计量分析 |
6.3.1 空间计量模型 |
6.3.2 数据和变量选取 |
6.3.3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以金融电子化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机构个人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研究[D]. 郑岩. 辽宁大学, 2021(02)
- [2]金融科技对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影响研究[D]. 戚瀚英. 中央财经大学, 2020(02)
- [3]金融科技全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D]. 姚梅. 上海交通大学, 2020
- [4]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D]. 黄琳琳.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金融科技对普惠金融的影响路径与机制研究 ——基于银行业竞争视角[D]. 孟娜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12)
- [6]金融科技在A证券公司应用研究[D]. 张新香.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7]基于金融科技创新视角的建设银行服务能力提升策略研究[D]. 陈晓光. 河北工程大学, 2020(08)
- [8]金融科技监管的比较研究[D]. 陈海涛. 兰州大学, 2020(01)
- [9]金融科技对上市银行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D]. 杜钰. 重庆工商大学, 2020(10)
- [10]非现金支付对城市发展的经济效应研究[D]. 张培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